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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 星期二

疫情衝擊 金管會應加速開放線上會議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1.06.01

過去一年,許多國家受到covid-19疫情衝擊,人們被迫居家遠距工作、非必要避免出門,這讓需要實體群聚的產業首當其衝、苦不堪言,但長遠來看,除了讓提供各項遠距服務的公司水漲船高,也因此加速各行各業進行數位轉型。而台灣做為舉世少有的「加零」淨土,當時就有不少專家憂心忡忡的指出,台灣缺少數位轉型的動力,疫情結束後,可能會和其他國家產生「數位落差」。

不幸近日台灣疫情出現破口,雖然相比其他國家,尚算控制良好,但全國三級警戒,居家遠距的需求暴增,這也立即成為各公私部門的數位程度考驗。其中,我們看到教育部歷經過去一年的軟硬體部署,各校幾乎都可立即配合遠距上課,相較去年初教育單位面對疫情的手忙腳亂,可謂一大進步。

相對而言,我們也看到金管會於5月2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召開「實體股東會」會有群聚風險,決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項規定,宣布所有公開發行公司(含上市櫃、興櫃及外國企業來台掛牌公司),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一律停止召開股東會。各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會開會日期,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舉行,實際開會日期及地點則應經公司董事會決議。

為了防疫避免群聚,金管會停止實體股東會的決定,確有高度的正當性。但不舉行實體股東會的方法有二,一是延期舉行,二是改為線上股東會。目前金管會的處置方式,或可解讀為期待7月以後疫情緩和,各公司可以依據目前的防疫規範舉行會議。但,就算疫情確實緩和下來,屆時舉辦群聚活動,反倒為疫情增添不利的變數。

因此,不論疫情狀況發展如何,7月以後舉行實體股東會,恐怕都不是最安全的選項。尤其,去年已有許多國家因應疫情、立法或修法開放線上股東會(或實體與線上的混合會議)。至少就筆者所知,2020年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covid-19指引後,許多州即修法放寬讓公司可以線上會議取代實體會議。而2020年英國也立法規定covid-19期間、例外同意讓公司採行線上會議或實體和線上的混合(hybrid)方式。倘如此時台灣開放線上會議,可參考其他國家經驗,用優捨劣,風險已較去年大為降低。

金管會曾說明目前線上會議的困難有二,首先是法律面,其次是技術面。就法律面而言,誠然目前公司法有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會議不可視訊舉行,但除了修法之外,相關單位既可援引依特別條例、停止股東會召開的法規適用,似乎亦可同樣援引特別條例提出暫行處置。倘若茲事過於體大,亦可由金管會會同各相關單位(如證交、櫃買等),再提報行政院或經防疫指揮中心核定,例外於疫情期間允許線上會議。

就技術面而言,金管會曾於5月立法院的專案報告「因應防疫需求,研議股東大會改由線上召開之可行性」中,陳述線上股東會的技術困難,包括身份驗證、同步計票、同步上線與提問的執行…等。技術問題固然需要技術專家解決,但如果其他國家都可以在疫情期間,進行線上股東會的運作,顯然技術面並非無法解決。尤其台灣做為資通訊的大國,人才濟濟,難以想像未來找不到線上會議的解決方案。

再退一萬步說,就算線上會議有諸多困難,以目前延後會議的做法,更牽引諸多複雜問題需要考慮。先不說延期舉行是否影響股息權益,空窗期間董監事的決議,法律效果如何衡量?有經營權變動計畫的公司,計畫全盤打亂向誰申訴?倘若有股東因疫情不想參加實體群聚,卻又沒有機會線上參與,是否也形同剝奪了股東參與的權益?最後也是我們最不樂見的,疫情因素如果沒有解決,難道金管會要再次延期?

其實,近日金管會保險局在立委鍾佳濱督促之下,也迅速提出開放視訊投保的暫行措施。這說明金管會並非不願落實數位轉型,只是希望有周全準備再行動。那麼,未來這一個月的期間,正是金管會可以好好準備因應策略的時候了。

2021年5月18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綁架26年:中國立即釋放班禪喇嘛 線上記者會

照片來源以及更多照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བཙན་ཁྲིད་བྱས་ནས་ལོ་ངོ་༢༦ འགོར། ༧པཎ་ཆེན་རིན་པོ་ཆེ་མྱུར་དུ་ཀློད་གྲོལ་གཏོང་དགོས།
Kidnapped for 26 years: CHINA Release Panchen Lama NOW!
綁架26年:中國立即釋放班禪喇嘛
新聞稿

記者會全程採直播請至「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臉書(@310.tibet.taiwan)
直播影片連結: https://fb.watch/5y1LB4Ew2v/

  因應台灣疫情升級,在台西藏/圖博團體及人權團體,在11世班禪喇嘛被中國失蹤的26週年,將原訂於中共在台灣的官方機構-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前舉行的晚會及夜行活動,改為線上記者會方式舉行,嚴謹遵守台灣防疫規定。

  2021年 5月17日是11世班禪喇嘛被中國綁架的第26年,由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自由圖博學聯、永社、華人民主書院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共同舉辦記者會,呼籲中共釋放班禪喇嘛,並希望全世界持續關注。

  線上記者會由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Tashi Tsering)藏台連線理事林欣怡主持。記者會一開始由札西慈仁代表獻唱西藏國歌,隨後他表示,隨著台灣疫情的升溫,今天的活動也做了多次的修正。我們希望遵守台灣防疫規定,但同時也要持續對中共政權發聲。第11世班禪喇嘛已經被中國綁架26年了,中共想要用另外一個班禪喇嘛來替代被達賴喇嘛認證的班禪喇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26年過去了,境內外的藏人沒有忘記尋找他,即便在最困難的狀況下,我們也不可能忘記今天,所以採用線上記者會的方式表達我們的訴求。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格桑堅參(Bawa Kelsang Gyaltsen)表示,尊者達賴喇嘛認定的班禪喇嘛轉世靈童是唯一合法持有這一稱號的宗教領袖,現在他已經32歲了,根據國際和中國政府的相關規定,他早就不需要「中國政府的保護性監護權」,他和他家人的基本生活權需要得到實現和尊重。中國人和西藏人,廣大的藏傳佛教信徒,國際人士有權知道他的現況。如果中國政府還堅持僵硬的舊觀念,一再以所謂「無權干涉其內政」等強硬措詞進行推託而對外界的關切不做出認真正式的回應,那麼,尋找和拯救小班禪靈童的國際活動就不會停止。藏人行政中央今年又提出呼籲,呼籲全球支持藏人的政要及團體,在五月十七日當天自己的推特帳號上貼出第十一世班禪喇嘛根敦曲吉尼瑪的頭像,並關切他的現況,敦促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他。(發言全文請見:https://tinyurl.com/yjajxudf

  在台藏人福利協會會長丹增南達(Tenzin Namdak)發言表示從1960年以來,上一世班禪喇嘛做為境內藏人的最高領袖,他為了保存並發展西藏宗教、文化、語言與文學,歷經許多殘酷與艱辛的遭遇。班禪喇嘛是西藏佛教與文化最重要的守護者。今天,我們在這裡回顧他的仁慈,並對他的種種貢獻表達深刻的感激。關於班禪喇嘛的下落,由於理解到共產中國與其領導者的惡霸性格,我們完全無法信任他們的宣傳。我們希望在中共極權體制之下,可以看到希望與改變的可能——當這一天來臨,中國人民受到禁錮的心靈才會解開,他們也才能找回人性。(發言全文請見:https://tinyurl.com/zshnn5s

  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會長貢卻拉巴(Kunchok Lhakpa)無法到現場,但他以新聞稿表示:班禪喇嘛是世界上年紀最小的政治犯,而我們至今仍不知道他身處何處。在年僅六歲時,他與他的家人就遭到中國政府綁架而下落不明。如果他還在世,今年已經32歲了。他是西藏地位第二高的喇嘛。 我代表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在此要呼籲中國政府立即、並不帶任何條件釋放班禪喇嘛與他的家人。我也要感謝台灣的人民、非政府組織與媒體朋友,一直以來不間斷對藏人與西藏議題的支持。西藏自由!釋放班禪喇嘛!(英文發言稿請見:https://tinyurl.com/mmtreupw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根據根據聯合國被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GEID在2020年12月8日提交給人權理事會的報告,工作組在2020年6月2日與其他的特別程序機制有聯合對中國政府遞交一封指控函,要求中國政府說明「班禪喇嘛依然被強配失蹤,對藏傳活佛轉世的規定違背藏傳佛教少數群體的宗教傳統和習俗。」大約一個多月後,中國政府在7月13日雖有回覆,但仍然無法明確證實班禪喇嘛的命運與下落。雖然全球疫情緊張,但各項未解決的人權侵害事件同樣重要,我們呼籲台灣與全球的公民社會,仍應在26年前班禪喇嘛被中國強迫失蹤的這一天以及往後,強力地關注這個重要的人權事件,並嚴正地呼籲中國政府應立即釋放更登確吉尼瑪班禪喇嘛,以及立即向聯合國相關人權機制報告完整的資訊。(發言全文請見:https://tinyurl.com/2maujf9k

  台灣自由圖博學聯常務理事李芃萱發言表示,中國對班禪喇嘛的綁架與控制,不僅是對於兒童權利的侵害,就算他有順利長大成人,他做為一個藏人,能否實踐自己的文化、語言、宗教、生活方式,都不得而知。而且不信宗教的中國政府,卻要插手轉世制度,要脅仁波切來對人民進行控制,這是藏人與支持者所不能接受的。我們也要呼籲大家繼續關注,中國政府可能透過這樣的實踐,進一步要控制未來其他高僧,甚至達賴喇嘛尊者的轉世都要控制,也會對藏人的存續造成非常重大的影響。(發言全文請見:https://tinyurl.com/6xazzrap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表示,從狹義的、個人層次的人權侵害,到群體、族群層次的限制與操控,甚至撼動各個民主國家的主權與民主制度,中共政權的危害已經遍及全球,擴及各個層面。我們必須團結起來抵抗,我們也要呼籲全世界的人,正視中共威權擴張產生的種種問題,否則你我都可能是下一個被中國失蹤的異議人士、下一個被中國認罪的李明哲、下一個被中國綁架的班禪喇嘛。(發言全文請見:https://tinyurl.com/zhyr57vn

  最後,我們也呼籲所有關心班禪喇嘛的朋友們,在他被中國政府綁架與被強迫失蹤的這一天,可以在所有social media上分享轉發班禪喇嘛的照片。

#FreePanchenLamaNow #釋放班禪喇嘛 #PanchenLama #DalaiLama #FreeTibet


時間:2021年5月17日(一)晚上7:00
地點:原為中共在台灣的官方機構「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後改為線上
直播影片連結: https://fb.watch/5y1LB4Ew2v/


合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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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 星期一

戴兩個口罩?民主透明是資訊防疫的解方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1.05.16

假訊息不是新鮮事,但緊急災難和疫情突發的時候,資訊往往混亂不明,而人們又有急迫取得資訊的需求,此時正是各類假訊息散播的沃土。宛如一個人的免疫系統下降,特別容易遭受病毒的攻擊。

COVID-19疫情的爆發正是一個典型,與此相關的各類假訊息之多、流傳之快之廣,甚至讓人們特別創造一個新辭—Infodemic。Info指的是資訊(Information),demic指的是疫情(epidemic),Infodemic組合起來就是資訊之疫。

5月15日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宣布COVID-19本土案例增加180例,雙北提升防疫程度至三級。前所未見的案例數目和忽如其來的提升防疫等級,完全符合假訊息沃土的條件。而果不其然,15日在各項社群平台中,少不了各項關於防疫、真假難辯的訊息傳播。

疫情下的爭議訊息散布

筆者舉其中一則訊息為例:15 日下午流傳一則媒體轉載某華裔醫生的臉書貼文,報導標題指台灣政府防疫觀念落後,內文轉引美國CDC(疾病防治中心)的研究報告,強調人們應該戴兩層口罩。

「怎麼樣能保護自己不被傳染呢?最重要的當然是戴口罩。而戴口罩這件事,我很少看到台灣人討論美國CDC今年二月份發布的研究報告(如附件)指出:戴兩層口罩(double masking,外層為布料口罩內層為外科口罩)可以有效減少超過90%以上的傳播。」

「這點真的很重要,在CDC發布這份研究後,所有白宮官員在公共場合都戴上雙層口罩。我在門診也是戴上兩層口罩。所以,請告訴你的親朋好友,口罩不只要戴一個,要戴兩個,根據CDC的研究,雙層口罩是能更顯著預防COVID-19的。」

兩層口罩真能防疫?還是製造更多問題

以上是華裔醫師臉書上關於兩層口罩的原文,和CDC報告原文比對,只是少了一些內容。包括CDC認為實驗結果顯示,防疫重點是要讓口罩密合臉部,而可以透過不同的方式達到效果(包括在耳部打結或使用口罩固定器),其中在一層醫療口罩之外加上一層布口罩也是方法之一。報告中也提及不同方式的缺點,例如「兩層口罩可能會阻礙某些佩戴者的呼吸或阻礙周圍的視力」。

在疫情案例突增的時間點,專業醫生的意見特別具有權威。但隨著疫情進展,即便是美國CDC過去發布的口罩政策也常有矛盾,遑論是個別專業人士的意見,常會產生許多分歧。加上媒體為求點閱率未多查證即時轉載,倘若資訊接收者一時不察,可能會直覺認為台灣案例暴增是「政府沒有宣導戴兩層口罩」的「落後」所致。

人民責罵政府事小,畢竟監督政府,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力。但若真有民眾不慎戴上兩個醫療口罩致難以呼吸、或是不耐久戴而產生更大的防疫缺口,恐怕就會造成不幸的結果。

幸好,這則訊息流傳之後,網路上即有許多人自告奮勇「資訊查核」,詳細分析報告內容。而台灣的防疫指揮中心也很快提出說明,依據台灣的氣候環境特性,為何戴兩層口罩是不切實際的選項。

病毒傳播鏈可怕,疫情假訊息的傳播鏈也可怕,在疫情不斷發展、真假難辨的時代,資訊透明和資訊查核,就是「資訊防疫」最佳的示範。

2021年5月12日 星期三

別只看全球化 台灣打造「綠能神山」關鍵在國產化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上報/環境能源 2021.05.11

顧名思義,「國產化」(Local Content Requirements)是強調在地的(產品或服務)成份要求,表面上看似與經貿全球化的精神相違。但放眼世界,有許多技術後進國家在發展再生能源時,都堅持各自的國產化政策,為什麼呢?

顯然,許多國家和台灣想的一樣,都希望透過國產化政策,不但發展綠電,也要同時發展相關的在地綠能產業,未來更希望可以比照現今來台競標離岸風電的先進國家公司團隊,往外輸出綠能技術和服務。如此一方面讓綠能電力從無到有,二方面也讓在地綠能產業,從無到有。一項需要鉅額金資與長期投入的大型建設,若能兼顧短中長期目標,當然最是完美。

另一方面,合理的國產化政策,對外商而言也能產生正面的效果。因為若能與在地供應鏈順利合作,外商不但可節省材料或服務的進口成本,也符合國際節能減碳的趨勢。

在理想的情境之下,達成國產化的目標,既合乎國家和產業的利益,甚至外商也能取得三贏的結果。但國產化的願景縱然美好,在現實之中,如何讓移植的外來技術落地生根,創造外商配合的誘因、協助本地廠商順利轉型,處處是難題。

因而「國產化」政策最大的問題實在於,為了因應國產化政策所規劃的制度與遊戲規則,是否能夠妥善達成國產化政策的目標,達到合理分配資源、打造在地產業鏈的結果。

誠然,在發展在地綠能產業的過程中,本土廠商要跟上能源產業結構轉型的速度,可能需要技術的精進、也可能需要公司組織的優化、甚至需要更多與外商溝通的法務與財金人才,這些都無法一蹴可幾,勢必是一段漫長的磨合過程。

就此而言,台灣並非第一個高舉「國產化」發展綠能者,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例如,法國和英國的國產化經驗,就是常被討論的成功案例。以法國為例,清大范建得教授曾於2017年為文,詳述了法國如何採行歐盟創新採購制度下的競爭性對話(competitive dialogue)招標制度、合理有效的公私協力機制、以及納入有效的特殊糾紛處理機制…等,可做為台灣落實國產化目標的參考。

而英國做為四面環海的島國,地理環境與台灣有共通之處。英國將離岸風電政策,視為整體海洋政策的一環,重視與利益關係者的溝通,有效降低風電成本、提高就業人口。工研院曾提出「英國離岸風電發展政策與策略研析」報告,總結英國政策可供借鏡者有:一、訂定專法並成立專責單位負責海域空間規劃與跨部門合作;二、建立資訊蒐集與交流管道;三、支援利害關係者協商;四、強化產業供應鏈。

不管英國、或是法國的例子,都說明了發展綠能產業,必須培養技術創新的在地人才,也亟需能與國際接軌、同時理解在地需求的法政與財經人才。在各國紛紛透濄國產化政策建立本土綠能產業時,國產化與全球化早非互相背離的命題,而如何透過創新且有彈性的國產化政策,為台灣打造一座能夠兼顧能源安全與經濟發展的綠能神山,這將是台灣國產化政策真正的考驗。

2021年5月11日 星期二

民主防衛的司法落差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北社副社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1.05.11

新黨王炳忠及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等人,被控替中國籍共諜周泓旭吸收及接受中國解放軍旗下兩單位資助,在台發展組織,物色多位現退役軍士官及軍校學生,涉犯國家安全法,台北地院竟判王炳忠等全部無罪,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隨即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世界民主國家面對中國滲透,紛紛以法律行動因應。以美國為例,去年美國司法部查出被捕的「共諜」或「中共滲透人士」,已超過兩千人,有一半以上被判刑入獄,另有近半數正在接受調查及監控。針對具中共黨政軍背景的在美留學生、訪問學者或其他名義居美者,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至少得以「簽證詐欺」等罪名法辦,且法院判決有罪比例較高。同時,美國以「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強力要求中國媒體或可疑企業,將資金來源等資訊攤在陽光下。

姑且不論台灣司法人員是否具備「民主防衛」的國際觀,僅以王炳忠等一審無罪判決觀察,法官在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的要件論證中,竟混淆美國言論自由案的「明顯而立即危險」理論,做為替被告脫罪的理由,這種首創見解可謂獨步全球!

如果美國法院也不管國安相關法律要件,如同台灣法官般錯誤引用「明顯而立即危險」來審判中國滲透的國安案件,則因FBI無法舉證大多數共諜有何「明顯而立即危險」,在美共諜應近全部判決無罪,當然以美國為首的國際民主盟邦「反中滲透」法治防線形同破毀,以此對應台灣法官在國安案一審判決之邏輯與國際觀,程度落差顯然。

除了法院判決須以是否「接軌國際」來檢驗外,在台灣實踐「民主防衛」法治工程上,更需要時時檢討。例如王炳忠等案中,涉及在台成立網站宣傳中國的促統言論,如非因案件涉及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僅僅是經營促統網站等背後的中國資金來源,根本無法可查。因此,以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及澳洲「反外國干擾法」為例,將中國影響的資金「攤在陽光下」,正是台灣強化民主防衛的重要制度。

台灣接軌國際,與美澳等民主盟邦共同防堵獨裁中國的滲透,不只要降低司法在「民主防衛」的國際落差,目前立法院已有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提出「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透明法」等草案,更有儘速立法補強的必要。

2021年5月7日 星期五

【因應防疫,延期舉辦】0522「司法除垢與司法改革:從翁茂鍾案談起」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九)


  數十名司法官與翁茂鍾不當往來並收受不當利益的「百官行述案」,不僅嚴重損害司法信譽,更是司法改革過程中的一大挫折。事件自去年底爆發至今已逾半年,監察院提出了破百頁的調查報告,反倒是負有司法行政權、對於轄下檢察官與法官有監督義務的司法院與法務部,尚未向社會完整揭露事件真相、釐清問題的根源。

  司法院甚至無視於民間團體與社會輿論的不斷要求,始終未依刑事訴訟法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將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等刑事犯罪嫌疑的法官移送地檢署偵辦,司法院面對涉己弊端的處理態度,顯不如法務部坦蕩。

  本次事件也凸顯現行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缺陷。現行刑法中,貪瀆、濫權追訴、枉法裁判等罪的被害人是國家,並非因此受到枉法裁判或濫權追訴的人民;人民遭遇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僅能告發而不能提出告訴。如此不僅有害人民訴訟權,更因否定受害人民的被害人身分,往往形成二度傷害。另一方面,人民要蒐集到司法官收受不正利益的證據、並據以提起再審已經非常困難;若收賄司法官承辦的是民事案件,現行的民事訴訟法卻未有另行規定,僅與其他在再審原因一樣,人民只有五年的時間可以發現並蒐集證據,時間一過,冤案永遠無法翻案。

  對於百官行述案所衍生的種種司法行政、司法除垢與司法改革問題,永社與各公民團體舉辦本次座談會,邀請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與大家一起討論:我們該如何修正現有制度,讓司法能夠更完善與周延,防免下一個翁茂鍾案!


【活動資訊】
活動時間:2021年05月22日(六)下午14:00~16:30,13:3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 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捷運行天宮站一號出口,匯豐銀行旁252巷進入)

主辦單位:永社、台灣陪審團協會、綠色逗陣之友會、台灣制憲基金會、法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視覺設計:禇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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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陣容】
致詞人: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台灣制憲基金會常務董事

主持人:許玉秀/綠色逗陣之友會副理事長、前大法官

與談人: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江榮祥/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高宏銘/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檢察官
    陳為祥/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25min、綜合討論4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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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由於中共肺炎疫情影響,為配合防疫規定,本活動採「實聯制入場」人數上限 20 位本場次不開放現場報名,敬請完成線上報名,並請務必填寫正確的聯絡資訊。
  2. 報名成功者將收到確認通知,如當天不克出席敬請提前告知,將名額保留給其他朋友。
  3. 敬請與會者「務必配戴口罩」,於入場前「配合體溫測量」,並以「酒精消毒雙手」
  4.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自備環保杯,請勿於會議室內脫下口罩飲食
  5.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
  6. 本場活動將進行直播。活動完畢後預計三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座談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記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2021年5月5日 星期三

【活動記錄】「血棉花:東突厥斯坦(新疆)強制勞動背後的種族滅絕」永社新冷戰系列座談會(五)

 


【座談資訊】
活動時間:2021/04/24(六)下午14:00~16:30
活動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 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
主辦單位: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
視覺設計:禇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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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陣容】
主持人: 
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人: 
何朝棟/律師、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理事長
宋承恩/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
矢板明夫/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
曾建元/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中國問題專家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座談會完整資訊:http://www.taiwanforever.org.tw/2021/04/0424.html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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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資料】

主辦單位簡介:永社

主辦單位簡介:台灣制憲基金會

主辦單位簡介: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

〈新疆血棉花真相〉曾建元

〈商業與人權:企業之人權責任〉廖福特



宋承恩副執行長投影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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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2021年5月4日 星期二

數位巨頭陰影下 台灣如何維持市場「公平」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1.05.03

今年4月12日,美國舉行半導體高峰會談,白宮邀集台積電、三星、英特爾等企業高層,共同商討解決全球晶片短缺問題。同一天,台灣也有一場十分重要的座談,那就是公平交易委員會所主持的「數位平臺、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此座談會以討論數位平台和媒體內容利潤分配為核心,實際上牽動台灣如何接軌世界數位經濟秩序的發展,意義重大。而做為獨立機關的公平會,願意主動跨出檢討現行法規的這一步,值得肯定。當然,先前包括立委劉世芳等人曾就此議題舉行過公聽會、立委管碧玲數次行文、督促公平會,在在都是促成這項創舉的重要推手。

當日有許多來自媒體、實務界的代表,對數位超大平台不自行生產內容、卻拿走鉅額內容廣告利潤,提出許多批判;也有許多學者專家,就《公平交易法》對此事應如何評價,提出許多寶貴看法。在此,筆者想強調:傳統競爭法並未預見數位平台經濟的特性,在面對這些動輒占有90%以上市場的搜尋引擎、社群平台,固然很難直接套用競爭法的規範與概念相繩,但《公平法》倘若無法處理,並不代表這市場就有「公平競爭的交易秩序」;反而可能更突顯了數位時代的《公平法》,急需重新檢視與架構、以免窮於應付。

原創內容媒體不斷失血

以數位平台和媒體內容付費的議題而言,我們已經多次看到在其他國家,但凡媒體內容業者試圖要求付費,有90%市佔率的數位平台業者,可以毫不在乎的離開談判桌。反過來,已成為數位內容守門員的平台巨擘,從桌機、手機到各項使用者上網的入口,都占有預設的最佳位置,根本不怕媒體內容業者拒絕接受其交易條件。

尤其,就算生產優質、原創內容的媒體業者,在這樣不利的交易條件下,一一面臨虧損、倒閉的命運,也並不妨礙以點擊率為核心的數位平台巨擘,繼續向其他生產各種亂七八糟、虛假扭曲資訊的內容端取得利潤。若要說「公平」,確實數位平台巨擘對所有不斷失血的媒體內容業者可謂「一視同仁」,那就是「公平的讓你不堪虧損而倒閉」。

但這是我們要的「公平競爭的交易秩序」嗎?甫被任命為白宮科技經濟重要幕僚的吳修銘教授(Tim Wu),對《公平法》應扮演的角色,提出許多建議。另一位同樣備受矚目的琳娜汗教授(Lina Khan),長年批判數位巨頭諸多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亦被拜登總統提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類似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琳娜汗在2016年一篇著名的競爭法論文中,就提到過往競爭法判斷消費者福利的標準,主要透過產品價格來衡量,這在數位經濟時代是不適用的。因為數位經濟的服務以免費為導向,看似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了最大保障,但若競爭法就此袖手旁觀,無視數位巨頭各種減少市場競爭的行為,反而保障了壟斷的崛起。

在國會任命的聽證會上,琳娜汗更以自己過往報告中提到搜索引擎Google為例,認為數位平台業者是透過各種市場進入的障礙,排除了其他市場競爭者,讓自己成為市場獨大。總結而言,倘若沒有法規或其他政策工具的有效介入,網路大者恆大的效應,將會造成保障數位平台業者獨大、沒有競爭者的情況。

反壟斷公平會應有作為

不論是歐盟2020年底提出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草案和「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草案,或是美國司法部對超大數位平台業者提出的反壟斷法訴訟,都顯示出歐美國家愈來愈警覺數位經濟的特性、與全球市場僅剩幾家數位巨頭獨大的情況。而當台灣媒體業界發出聯合聲明堅持免費新聞時代應該告終,立法委員也抓住了數位經濟的趨勢、督促法律和主管機關應有所作為,公平會既然開啟了面向數位新挑戰的座談,此時若能積極開始下一步的作為,既是水到渠成,更是建立新「公平」市場秩序的大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