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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韓粉新聞台 NCC還在睡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8.11.1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47380

韓國瑜不只網路聲量異常飆高,部分親中的新聞台淪為「韓粉」,整日連續報導大量韓國瑜正面新聞,踐踏新聞公平原則的法律明文,甚至造假新聞,把邱議瑩說的「大家都沒走」,變造成「大家不要走」(語意),違反法定的查證原則。

對於中國製造假訊息介入台灣選舉,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布年度報告指出,北京以散播不實訊息等多種手段,試圖妨礙台灣民主發展。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也指出,外在勢力透過輿論風向、不實訊息,試圖改變台灣選舉結果,對台灣相當危險。美國如此提出警訊,台灣政府,尤其是主管機關NCC必須正視,並且確實執法。

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製播之節目及廣告內容應尊重多元文化、維護人性尊嚴及善盡社會責任。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同條第四款規定,「不得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違反者,依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止播送該節目或廣告,或採取必要之更正措施」。

既然法有明文,且美國國會報告及美國在台協會也提出警示,NCC不應繼續縱容「韓粉新聞台」的偏頗報導,甚至對假新聞視若無睹,NCC在選前必須採取有效的究責與導正措施,才可能維護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法治。

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1113「拒絕『夜襲』意識形態連署行動」記者會

拒絕『夜襲』意識形態連署行動。(照片來源:人本教育基金會

上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在選舉造勢場合中大唱軍歌夜襲,不只帶動全場觀眾合唱,隔日連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也在鏡頭前唱起軍歌夜襲來了。「鑽向敵人的心臟」不只是歌詞而已,它嚴重傷害臺灣民主與法治的發展,於是人本教育基金會於二天前發起「拒絕『夜襲』意識型態」,得到各界許多迴響,目前已有40個公民團體,以及將近一千八百人加入連署。
 
人本教育基金會於今日(13日)早上10點召開記者會,並邀請連署團體到場發表意見。
 
發起連署團體人本教育基金會的董事長 史英表示,許多公民團體雖然贊同連署,但是擔憂會被抹黑為選舉造勢;但如果大家都因此害怕抹黑而不敢表達意見,那們公民社會的聲音就會消失。史英表示自己的家人也對連署活動有意見,但人應該愛惜羽毛,更應該熱愛公理、是非與良知,也因此才會展開連署並召開記者會。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 楊憲宏表示,韓國瑜團隊每天胡扯、耍嘴皮子,然後每天被拆穿,怎麼選得上呢?韓國瑜也知道自己選不上,但是公佈民調說有一千多通都支持他,但他的拒訪率是超過50%,相當打了兩千多通只有一千通受訪,怎麼會是準確的呢?這些假民調的公佈直洗腦韓國瑜會贏、會贏,如果輸了會怎麼樣?韓營的群眾會甘願嗎?他們會承認嗎?11月24日的夜晚會平安嗎? 楊憲宏直言,這些假新聞、假民調的結果就是撕裂台灣。
 
楊再補充,國民黨要贏的時候會唱《梅花》、《中華民國頌》,或是想接地氣一點就會唱《愛拚才會贏》,從來沒有唱過《夜襲》。《夜襲》這首歌就是為了培養對外意識,過去是對中共,但韓國瑜現在一唱,對象就是台灣人成了敵人,加上中共又幫他拍宣傳影片在中共電視台播,還不值得警覺嗎?不就是統戰和滲透嗎?
 
青平台社會培力中心主任 劉璐娜表示,年輕世代不太能理解為何長輩為何慷慨激昂高唱夜襲這首反共抗戰歌曲,這些長輩的敵人在哪裡呢?那台灣的敵人在哪裡呢?應該是一場價值選擇的民主選舉,為何候選人會有這麼多玩弄和嘲諷民主的作法,也對軍國主義威權統治表達了嚮往,這對年輕世代而言是非常不可置信和搞笑的。
 
劉璐娜提到,解嚴30周年來,這些過去反民主和迫害人民的人,在今天,正在利用民主制度來傷害台灣的民主自由。歷史不是靜止的,會有倒退發生,這也是人類必須在歷史中記取教訓的原因。前天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紀念日,不僅紀念逝去的生命,生者則是有責任守護並促進和平、維護人權。今天的大家都應有這樣的責任和期許去維護台灣的自由和平、鞏固及深化民主。
 
今日有兩位家長特別前來支持本次行動,其中一位家長王錦萍表示,應該要想想孩子在選舉中是否學到了君子之爭,怎麼會因為是對手就當成敵人。過去選舉的歌曲都是標榜著希望、夢想,現在出現凶狠、殘酷的歌是不樂見的。身為家長,他不希望小孩學習這樣的文化和心態,應該要排除軍歌、置對方於死地的仇恨心態。
 
史英則補充,即使是軍歌,也很少有軍歌《夜襲》有這樣的殺伐之氣,像是《九條好漢》的「肝膽相照」是在凝聚我方的力量。《夜襲》的特別之處在於強調無聲無息,然後突然出手。然而就如楊憲宏秘書長所提醒的,儘管我們寧願相信這是多慮,但也不能毫無準備,因此才開記者會。
 
公民參與協會常務理事 許慧盈則說,夜襲對公民社會非常突兀,他呼籲公民們在選舉要選擇的是價值和政見,而不是看民調。因此他要譴責韓國瑜用《夜襲》這首歌污染我們的公民社會。
 
史英則說,有人說民進黨也講過「割喉」,但說的人是一介書生。當韓國瑜唱《夜襲》的時候,他是有前科的,在立法院和國會都偷襲過民代,因此會非常令人擔心。
 
台灣社社長 張葉森則表示,台灣對於中國就是中國對極權。韓國瑜就是空降到高雄去選,韓對高雄的生疏也在造勢晚會上露出馬腳,唱了《夜襲》這首歌。張社長他感到非常憤怒和害怕,因此參加這次的記者會,要唾棄沒有本事的韓流,讓選舉真正的回歸選賢與能。
 
永社副秘書長 洪崇晏表示,永社一直以促進民主法治為宗旨,對於國民黨這個過去威權壓迫台灣人民的政黨始終非常反對。這個政黨是殺人放火過的政黨,這些人是有攻擊別人的紀錄,現在居然還不斷把戰爭、殺戮、把其他台灣人當成敵人的意識形態,更是不能接受的。國民黨現在把轉型正義說是東廠和政治鬥爭,現在卻在選舉中又操作如此的意識形態,根本是兩面手法,希望台灣人民能看清楚這個政黨的本質。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及北社理事也直言,《夜襲》恐怕根本是個暗號,歌詞中根本有醞釀暴動的言外之意。選舉攸關民主價值,怎麼可以把台灣人當成敵人。
 
史英最後結語,一開始我們說這個記者會不是為了選舉,但是應該說這也是為了選舉。在此呼籲台灣民眾與公民團體表態拒絕夜襲的意識形態,讓選舉回歸民主制度的選賢與能,而不是藉機分裂台灣人民、煽惑紛亂的工具。
 
*連署網址 :http://bit.ly/2DxfHLl
 

時間:2018年11月13日(二)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連署團體及更多詳情,請見人本教育基金會:
https://hefpressreleases.blogspot.com/2018/11/20181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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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自由時報/拒絕「夜襲」扭曲台灣 民團站出來高分貝反對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10810

*中央社/人本抗議夜襲歌曲 30餘團體連署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811130164.aspx

*新頭殼/反對韓國瑜「夜襲」意識形態 民間團體串聯站出來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11-13/166164

2018年11月11日 星期日

【新聞稿】1110「李明哲狀態不明,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 」記者會

李明哲狀態不明,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倡議者李明哲於去年3月19日被中國強迫失蹤,任意逮捕至今第601天,今年10月22家屬李凈瑜原訂要去探監,於10月19日從台商協會方面得知李明哲被移監,而被拒絕探監,但家屬至今無收到中國政府任何書面通知。10月31日,又從台商協會方面得知李明哲又被移回赤山監獄,於是透過海基會,再次安排探監,卻又於11月9日傍晚收到訊息,探監再度被拒。
 
李凈瑜表示,如果明哲真的已經移監,目前北京氣溫只有二度。如果沒有移監,湖南常溫也只有十二度。移監不是小事。李凈瑜的好友,王麗萍也表示,之前凈瑜寄出給明哲的五十五本書,經過獄方審查,只有十五本有送到李明哲手上。請中國維持一絲絲文明國家的水平,讓家屬可以去探監。王麗萍也表示,明哲目前毫無訊息,我們擔心他正處於危險狀態中。
 
李淨瑜今年三月、五月、六月、七月、九月,共五次探監。十月台商協會說移監被取消探監,十一月探監,昨天又再度被取消。令人十分擔心。李明哲妻李凈瑜最後一次探監日2018年9月10日,迄今已兩個月,獄方兩次取消每月正常探監,並發出通知已將李明哲移監,隨後又否認。昨夜通知下星期一探監可行,傍晚又通知,探監被取消,種種異常現象顯示,李明哲正處於危險狀態中。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理事林欣怡表示,我們一再舉辦相關活動,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記李明哲,包括今年十一月聯合國的「普遍定期審查」,中國進行第三次審查,台灣人權促進會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也都有繳交民間報告,甚至多次至歐洲進行遊說倡議。而在昨晚得知訊息之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也第一時間通知聯合國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小組,聯合國任意拘留工作小組,及各國際人權團體最新情況。或許現在在選舉,大家都覺得不要關注中國議題。但是即便不是為了李明哲,台灣都應該發聲,讓中國知道他不可以這樣任意對待我們。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表示,今天也是奧斯陸基金會舉辦過國際人權論壇的日子,這幾年台灣其實也舉辦或參與不少相關的論壇及會議,應該透過這些場合,更積極地說明台灣面臨來自中國的人權侵害及威脅的事實,呼籲國際關注李明哲,他正是因為網路言論自由,而被任意逮捕跟關押的人權工作者。
 
青平台的劉璐娜也表示,根據海基會的統計,目前在中國被失蹤的台灣人已超過五百位,被中國任意拘禁的台灣人則超過一千人。因此目前在台灣享受民主自由的年輕人,面對中國任何形式的威脅,及各種高資本的滲透宣傳,應該正視,而中國透過影響各國的選舉,威脅到全世界的民主,包括澳洲紐西蘭美國歐盟都是跟台灣面臨同樣的情況。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再次強調,中國不遵守自己的法制,不遵守國際標準,不通知家屬,任意移監,只是在減損中國自己在國際社會上的信任。中國是在限制自己的國際空間。所有關心台灣主權的人,都應該關心李明哲。因為這是台灣在國際上最重要的民主人權價值。
 
王麗萍表示,昨天前總統馬英九竟然還發表「不排除跟中國統一」這種言論,他覺得非常荒謬。今天台灣變成這樣艱難的處境,就是因為「九二共識」,中國用「九二共識」來威脅台灣,對台灣人進行各種侵犯,前總統竟然還說要跟中國統一,這不是一個卸任的總統該做的發言。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表示,李明哲再度陷入狀態不明的情況,不知道去處及現況,不知道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是否會再重新開啟受理案件,並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並要求中國政府告知家屬,李明哲現況,並呼籲台灣政府應對中國政府提出嚴正抗議及積極維護家屬探監權利。
 

時間:2018年11月10日(六)上午10:00
地點:慕哲咖啡X左轉有書(台北市紹興北街3號B1)

更多詳情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tahr.org.tw/news/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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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民報/中國反覆不定,李明哲處境危險 李凈瑜:為什麼不讓我探監?
 http://www.peoplenews.tw/news/e5198503-2aa7-4ee2-85f1-b1986d6cc91a

*公視/李明哲傳遭移監 妻李凈瑜探監再被拒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2613

*自由時報/李凈瑜2次探視李明哲受阻 陸委會:惡意阻攔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08197

*蘋果日報/連2次探監申請遭拒  李凈瑜憂李明哲健康狀況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0/1463996/

*中央社/連續兩次探監被拒 李凈瑜擔憂李明哲身體狀況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1100081.aspx

*聯合新聞網/李明哲是否移監狀態不明 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3472701

*大紀元/李明哲狀態不明 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
 https://www.epochtimes.com.tw/n265642/

2018年11月5日 星期一

【新聞稿】1105「任意移監如人球 APEC張習會,勿忘李明哲」記者會

任意移監如人球 APEC張習會,勿忘李明哲。(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今年度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經濟領袖會議將在11月12日至18日於巴布亞紐幾內亞登場。台灣將由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代表參加,出席成員還有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政委兼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經濟部長沈榮津與國安會副秘書長蔡明彥等人。
 
許多國家主張APEC與人權無關,但亞太經濟合作(APEC)在其成立宗旨便明示為「促進亞太地區經濟成長發展及人民福祉」,「發展」與「人權」也同時為其重要目的。Human Rights Watch近幾年皆會在APEC峰會前要求各國與會領袖針對人權議題發聲和施壓,台灣的人權團體也呼護台灣代表應藉此機會發聲。
 
蔡英文總統2016年5月就職以來,中國為堅持「九二共識」而斷絕兩岸官方交流,此次峰會是台灣和中國政府高層領袖會面的難得機會。蔡總統應責成我國與會代表,當面向中方表達李明哲無罪、應予立即釋放的要求。
 
我們認為,台灣與會的官方代表應透過各種方式,尋求APEC中亞太各國的支持聲援,清楚地向他們說明李明哲案以及該案所代表的中國打壓人權和民主價值的嚴重性;因為這樣的打壓已經不限於針對中國公民,甚至開始針對其他國家公民,同時也不再只限於政治異議份子,也及於商人。例如,加拿大籍富商孫茜據報因修練法輪功而於2017年2月在其北京住處被中國政府任意逮捕,至今未經審判遭關押逾20個月,慘遭酷刑。在台灣,也不僅李明哲一人,也有五百位台灣人被失蹤,超過一千位的台灣人被發法拘禁。台灣應善用APEC會議,結合其他有國民受害國家政府,要求中國尊重法治與人權國際標準。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表示,我們的領袖代表,應該要把提升區域性人權保障的議題帶到 APEC ,也是因為人權與區域經貿習習相關。其背後更是價值的選擇,正如美國副總統彭斯的演講所揭示。唯有建立在民主、自由、尊重多元的基本價值上,區域性的經貿與發展合作才能走得長遠,符合亞太地區人民長遠的利益。
 
經濟民主連合的賴中強律師則表示,應在亞太經合會上主張推動設立「亞太人權法院」,以建立亞洲地區的人權共同規範及具有強制力的「區域法院」;賴律師認為如同「歐盟」不只是一個「經濟共同體」,也共享同樣的價值與信念。亞太地區如果也希望形塑成為一個共同體,也應該朝此方向前進。
 
而針對11/6即將在聯合國面臨「普遍定期審查」(UPR)的中國,日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前往日內瓦參加審查前的「會前會」(pre-session),跟各國代表報告李明哲案的最新情況,呼籲各國關注中國對於台灣人權工作者及言論自由的打壓及侵害,也對於全世界的人權工作者造成威脅,並呼籲他們在審查期間提出相關建議,要求中國改善。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pre-session會議上有來自中國、香港、全球的援藏組織、世界維吾爾大會、獨立中文筆會、瀕臨危險學者(Scholars ar Risk)的聯盟組織,甚至也有來自拉丁美洲的人權律師及受害者到場,向各國代表說明中國對於他們的各種人權侵害,包括在拉丁美洲的中資企業所造成對於熱帶雨林的環境迫害,及對於原住民的土地文化的掠奪及侵害。顯示出中國的人權侵害,已經成為全球的問題。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在日內瓦一共拜訪十多個國家代表及國際組織,讓各國更加理解台灣目前的處境。在接下來11/6的審查,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的代表也已經抵達日內瓦,預計與各國團體在場外進行抗議。中國將於11/6上午九點(日內瓦時間,台灣時間為下午四點),在萬國宮內,進行審查。各國團體會在場外抗議,屆時台灣NGO也會跟現場連線,網路直播現場的實況。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李明哲從去年三月十九日被失蹤,至今已經將近六百天。日前又傳出被移監燕城監獄,又被移回赤山監獄的訊息。但中國官方始終未以書面文件通知家屬,顯示其監獄管理,再度違反國際最低人權標準,日前「李明哲救援大隊」也已針對此發表聲明譴責抗議。
 
*UPR第31會期即將開始,中國則將於台灣時間11/06下午四點接受審查。
http://webtv.un.org/live-now/watch/31st-session-of-universal-periodic-review-/570866573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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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發言名單: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
 立法委員/尤美女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
 

更多資訊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tahr.org.tw/news/2336

【2018年法律界反核聲明】連署招募中~

「我是法律人.我反核」(圖片來源: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2018年法律界反核聲明】

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民國(下同)91年12月11日立法後,遲未落實;直到106年1月26日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始將依法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之期限訂明。我國核能發電設備之運轉執照分別將於107年12月5日、108年7月15日、110年12月27日、112年3月14日、113年7月26日和114年5月17日到期[1],執照到期之核能發電設備理當停止運轉。
 
核一、二廠執照有效期限剩不到5年,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授權訂定之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均無法申請換照;核三廠曾因設備老舊多次火警,亦不該冒險延役;核四廠封存時尚未完工,並有諸多安全疑慮,續建需耗龐大經費且無法保證安全。環境基本法制定迄今近16年,至114年近四分之一個世紀,法律落實之期限不應一再拖延,呼籲各界:就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6案[2]即廢除電業法95條第1項,投下「不同意」票。
 
[1] 原能會網站_核電廠基本資料:https://www.aec.gov.tw/核能管制/核能電廠基本資料--3_19.html
 
[2]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6案主文:「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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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十問「以核養綠」公投/蔡雅瀅律師:
  http://zh.wildatheart.org.tw/story/6/8281
 
﹝加入連署﹞

 *個人連署:請點 https://goo.gl/oUaEKU

 *團體連署:請點 https://goo.gl/67yTBk
 
﹝共同發起團體﹞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Wild at Heart 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 Taiwan)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法學會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社團法人台灣永社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台北律師公會... (持續招募中)
 
﹝連署名單及更多資訊﹞

 *請見蠻野心足網站:
  http://zh.wildatheart.org.tw/story/10/8324

截斷網路假消息 法律戰是世界趨勢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2018.11.05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44442

今年十月初筆者至阿姆斯特丹開會,會中遇到兩位美國法學教授,他們問起,台灣怎麼處理假消息(fake news)?怎麼看待中國在網路上的影響力?筆者一時語塞,想不出台灣目前有哪些做法,可以回覆這兩位學者的關心。

散播虛假不實的資訊,藉以達成特定目的,自古有之,但假消息之所以成為新議題,除了美國總統川普是最大的宣傳手,更重要的是有組織性地、惡意透過網路傳播假消息,對民主社會可以造成的危害,已經歷歷顯現:從二○一六年美國總統大選、二○一七年英國脫歐公投、二○一七年法國總統大選,以及不久前德國東部的反難民暴動…,有心人藉由民主政治中保護言論自由的規則,利用網路科技媒體的特性,低成本且高效率地強化假訊息的影響力與穿透力,以達成特定的政治目的,不但證實有效,也早就讓傳統上僅考慮主流媒體傳播形式的法規,無法應付。

美國、歐盟以及亞洲多國,都在討論如何管制網路假訊息的新形態破壞力,民主國家更為了維護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而小心翼翼。例如,德國選擇了要求社群平台審查檢舉內容的立法;而法國國民議會則在今年初步通過,選前三個月、由法官在四十八小時內快速審查社群平台內容。兩者相較,德法都針對社群平台的強大傳播能量,要求其負起更大的責任。

無獨有偶,歐盟亦在二○一八年三月發表了調查報告,提出包括要求社群媒體強制關閉帳戶、對有毒的內容農場求償,以及加強標誌網路上的不實訊息等做法。而就在上月底,英國和加拿大的國會,也聯合要求社群平台之王—臉書創辦人祖克柏,出席「假訊息」的聽證會。

由上可見,要求社群媒體負起更大的責任,已經是不可擋的趨勢。而各國之所以同時針對社群媒體,要求聽證或立法,正是因為人們逐漸了解,網路工具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認為網路世界是純粹中立的烏托邦主義,刻正深受挑戰。而早年讓這些社群平台,披著「中立第三者」的外衣、免除所有責任的法律架構,恐怕已經不符潮流。

以目前加重平台責任以截斷網路假訊息的趨勢,事實上亦對堅持優質新聞的傳統媒體發展有利。傳統媒體的衰落,和社群平台興起後,媒體只能順著演算法追求點閱率,而無法找到有效的獲利模式,有相當關係。社群平台既得到了傳播媒體內容的利潤,卻不受任何媒體責任的要求,兩者處於不對等的競爭關係 ,也早就是數位世界法規檢討的目標。此外,傳統媒體亦可以扮演網路訊息事實查核的守關角色,與其他第三方事實查核機構共同維護網路世界的秩序。例如英國BBC早就設立了網路資訊查核專責小組,臉書在美國也和主流媒體合作進行事實查核。台灣政府捨棄「假新聞」一語,改以「假消息」代替,也正確反映出這樣的趨勢:阻止網路惡意假訊息的傳播,民主國家的做法,從來就非針對傳統媒體。

放眼全球,歐盟運用GDPR的域外效力,改變了數位經濟的遊戲規則。美國在美中貿易戰中,多方利用禁售令、「經濟間諜法」、行政權,甚至提出新法案,嚴控中國竊取智財與5G科技。法律戰,早就是形塑數位世界的關鍵。台灣自詡將成為「數位國家」,更應認清,數位世界千變萬化、數位法律日新月異,「放手不管」、「不設罰則」,恐怕只會讓自己成為網軍散播不實資訊的練兵場。

誰同意以核養綠 核廢料就放誰那裡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8.11.05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44445

中選會公布的第十六案「以核養綠」全國性公投,涉及國家能源政策,甚至是否重啟核能發電等爭議,引發關注

暫且不論「以核」能不能「養綠」?或是如環保團體所批評的,是「以核擋綠」?縱然前總統馬英九大力支持「以核養綠」,但連中國國民黨黨內也無共識,國民黨籍新北市長朱立倫曾表示,在確保核能安全及核廢料去處前,不會連署支持。

無論「以核養綠」各界如何解讀,既然「以核養綠」公投已經成案,人民也將就國家應否發展核能的「以核養綠」公投案投下「同意」或「不同意」票,不論此公投案是否通過,都是直接民意的展現,政府必須重視,並且作為評估興建核電廠與設置核廢料儲存場選址的重要依據。

核能發電的能源政策,最困擾世界各國的課題,主要有安全性疑慮及無法解決核廢料問題。公投案並無法解決科學本質的難題,但可以提供政府清楚的民意呈現,讓國家了解是哪個縣市?或哪個行政區的民眾?對於「以核養綠」同意票比率最高,即表現出該區域對國家發展核能政策最能接受的民意。基此,政府應尊重「直接民主」,如擬興建核電廠或設置核廢料儲存場,應以「以核養綠」同意票比率最高的行政區,作為選址決定的優先根據。

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禁止遊行 韓國瑜把高雄當天安門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民報/專欄 2018.11.01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3f8e0da-6383-4963-a2ca-bd17d2477190

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近日在媒體專訪指出,未來當選高雄市長後,將禁止與「意識形態」有關的請願或抗議等活動上街頭。韓國瑜說,表示高雄近2、30年被意識形態纏得喘不過氣,若當選高雄市長,將禁止政治性及意識型態的集會遊行;在被各界質疑後,猶如白海豚轉彎,韓國瑜改口說不會阻擋、但會採道德勸說。

韓國瑜的「禁止上街論」嚴重踐踏言論自由憲法價值,不只大開民主倒車,更已重重打臉自家的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與前主席馬英九。簡直把高雄市當成中國天安門,同樣是不容人民表達不同政治意見或意識形態的獨裁思維。

事實上,人民上街表達意見,受到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及第八條「集會遊行自由」之保障,尤其是政治性言論,更是民主國家高度保障的人民權利(參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第七一八號解釋),因此就連向來保守的國民黨政治人物,如馬英九、吳敦義,也不敢公開反對言論自由。

大法官釋字第七一八號解釋理由書揭示「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為保障該項自由,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參照)」。

簡單來說,韓國瑜的禁止政治遊行說法,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就算真的當選高雄市長,韓的違法濫權也將會被司法制衡,甚至被究責。

把街頭還給人民 不容開民主倒車

在政治面上,韓國瑜禁止上街論,剛好打臉自己的黨主席吳敦義。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在去年五月投書媒體「言論自由無敵人」一文,講明「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有人主張統、有人主張獨,都是言論自由範圍。統獨意見不一樣,不代表我們就是敵人。不用霸凌與羞辱的方式,對待不同的意見,才是自由社會公民的基本素養。」,而韓國瑜禁止「意識形態」上街,恐怕要先「罷免」大談統、獨言論自由的自家黨主席吳敦義。

尤其甚者,「把街頭還給人民」是馬英九2008年總統的競選政見,馬英九在今年到台大校園街頭「挺管」時,也再度高喊言論自由。很明顯的,韓國瑜欠缺民主法治素養,也就罷了,甚且在網路聲量攀升之際,趁勢提出比目前國民黨政策更集權的「禁止上街論」,難道已提前「逼宮」自家前後任黨主席馬英九與吳敦義?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不容任何政客開民主倒車,就算是中國力挺的政客也不例外。韓國瑜不惜打臉自家前後任黨主席馬英九與吳敦義,宣示要禁止高雄人上街表達政治意見,簡直把高雄當成中國天安門,以檢踏民主普世價值的方法,將台灣朝中國人權的低標拉近,這看在全球民主國家的眼裡,恐怕不只是笑話,更是民主逆流的嚴肅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