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國防外交。國防安全。政治。法律。社會 2025.01.10
一、序言
內政部繼去年12月將未於當選就職後一年內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職後,日前又發現有5名現任里長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月9日民政司司長鄭英弘指出,5名里長中有4名就職已滿1年,另外1名因補選就職還未滿1年,已函請主管的區公所依照《國籍法》第20條規定,若對方未於就職1年內提出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證明,就應依法解職。另外有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日前在直播宣稱自己也有「中國」的身分證,不過強調自己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並批評有個機關對自己進行政治追殺。移民署署長鐘景琨說,移民署是依據法令進行調查,只要詹議員能清楚說明,移民署就會依據事證進行處理。新聞一出即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強烈質疑,批評賴清德總統藉此要進行「法理台獨」。羅委員認為放棄他國國籍的前提是他國必須是一個國家。在兩岸條例架構下兩岸之間既然互不承認主權,就沒有放棄國籍問題。內政部若用《國籍法》來規範兩岸人民關係,是在具體落實「國與國關係」。內政部回應此舉為依法行政,無關兩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