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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4日 星期四

支持草根型NGO 監督地方議會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8.24

每四年一度的地方民意代表選舉,於去年十一月底劃下句點。迄今雖未逾一年,然而瀏覽公眾媒體,其關心焦點似乎高度集中於明年總統大選。至於去年底這些剛依法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究竟有無好好善盡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五條以下議決、審議等職權?當前媒體似乎少有聞問,遑論將其表現良莠進行客觀地揭露乃至評價。

日前,地方性公民團體「台南議會觀察聯盟」公布台南市議會第四屆第一次定期會議員評鑑結果,此次評鑑辦法以量化為主、質性為輔,對重大議案揭發及有特殊事蹟者,給予額外加分機制,也針對問政失真者有扣分機制。結果評選出十五名優質議員,及四名待觀察議員。從台灣地方自治發展觀點而論,地方草根型NGO針對地方議會營運進行監督,本為相當值得誇耀與重視的地方民主里程碑。只是拜台灣媒體長期集中首都所賜,此新聞事件大抵僅止於少數平面或電子媒體文字披露而已,引起的公眾討論相當不足,令人惋惜。

2023年8月21日 星期一

一次「強化信賴」的完美出訪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3.08.19

副總統賴清德以特使身分出訪巴拉圭,並先後過境美國紐約與舊金山,本月十八日(五)完滿結束行程返台。自巴拉圭回程時抵達舊金山,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羅森柏格、駐美代表蕭美琴都親自登機迎接,完全打臉在野黨散播美方接待規格不如以往的謠言。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對於此行以「過度低調」予以評價。其發言本意雖在貶抑批評,卻又恰好且精準地反映了台美關係裡務實外交最細膩的一個領域:信賴關係。

如所周知,國際外交是充滿智慧機鋒的統治行為領域,倘若處理得宜,則兩國關係長久維繫;一旦魯莽行事破壞信任,則後果不堪設想。 回顧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訪日失言事件,就是一個不忍卒睹的經典外交災難。當時柯文哲受訪時宣稱六月初遇到自民黨幹事長,對方告訴他,「台灣沒有辦法參加CPTPP,不可能,台灣要死那個心」等語,引發軒然大波。後來駐日代表謝長廷旋即駁斥,指出當時代表處洽排對象裡,並無自民黨幹事長茂木敏充在內。其後民眾黨聲明稱柯見到的是「自民黨參議院幹事長」世耕弘成等語。

2023年8月7日 星期一

【共同聲明】2023年8月6日 NATPA 年會共同聲明——Taiwan Matters:捍衛民主,永續台灣

【202386 NATPA 年會  共同聲明】

Taiwan Matters:捍衛民主,永續台灣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ATPA)自1980年創立以來的核心目標,就是讓民主自由在台灣深根茁壯。回首當時台灣還處於中國國民黨戒嚴專制,人權意識普遍低落,民主假象如國王的新衣一戳即破,國際形象惡劣。四十餘年來本會會員透過自己的專業與付出,支援台灣民主化、自由化。現在台灣雖已民主化,但民主本身是脆弱的,而且台灣內部仍然有不少會危害台灣民主自由、永續發展的雜音與勢力。

首先,台灣的民主成就有目共睹,是普世價值的展現。而民主國家之間享有共同良善價值,所以可以誠信合作,共創進步未來。但台灣仍面臨來自中國共產政權的威脅,更因過去兩岸錯綜複雜的歷史,內部仍有部分人士迷戀大中國情結,而忽略甚至美化中國獨裁的本質,罔視中國現已公認為世界和平的破壞者。為維繫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及經濟發展,台灣與其他民主國家緊密結合,已經成為生存的不二選擇。不該短視於崩潰中的中國經濟,讓他們有機會對台灣社會進行「養套殺」的陷阱,分化台灣永續發展的基礎。


2023年8月1日 星期二

美國在二七五八號決議 打臉中國對台法理統戰

黃帝穎(作者為北社副社長、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8.01

美國聯邦眾議院日前表決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明文指出「《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合法代表,該決議沒有處理台灣及其人民在聯合國或相關組織代表權議題,也沒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台灣的關係採取立場、或包括任何關於台灣主權的聲明。」這是美國具歷史意義的重大政治宣示,更代表美國以正式法律文件「打臉」中國對台法理統戰。

中國不論是外交部或國台辦,向來以《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做為對台統戰法理基礎,中國官員對外一律宣稱《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包括台灣在內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中國為了對台統戰的詮釋,簡直把世界文明國家當「文盲」!

《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全文,只驅逐了蔣介石的中國代表權,決議文從頭到尾沒有一個字提及台灣,當然無法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台灣主權的依據,如今中國硬凹二七五八號決議的伎倆,被美國眾議院以法律文件當全世界的面重重地「打臉」。

2023年7月31日 星期一

PART III【座談會】還原歷史真相:加速政治檔案解密、談開放應用 |永社2023工作坊



【活動說明】

近年,曾於威權統治時期受情治單位監控或迫害的事件相關人、或研究者,開始研究政治檔案,希望能逐步還原歷史真相。然而,國安局持續以相關政治檔案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保護監控人員身分為由,遮蔽多處政治檔案的關鍵資訊,以致申請者無法識別、更無法追究。

以林宅血案為例,前促轉會曾數次向國安局請求調閱林宅血案相關檔案,先遭國安局以各種理由拒絕移交,在經過多次交涉後提供的檔案仍有多處遮蔽,幾乎失去使用價值。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1訴字第260判決為例,亦可見法院見解認為,若對威權統治時期的情報來源予以揭露,不但會對國家情報機關造成損害,也會影響將來情報工作的推展、當然會影響國家安全。

如何界定檔案「涉及國家安全」為合理? 國家在威權時代對情報人員及情報協助人員的信賴保護,如今適用民主化的台灣社會嗎?在轉型正義工作中,真相知情權為何重要?一般人如何透過政治檔案的解讀,一窺威權統治時期的監控系統?

政治檔案逐步開放,也使得許多曾被監控者及其親友的個人經歷一併曝光,可能面對眾議。真相權和隱私權該如何兼顧呢?又或者,在還原真相並盡力保存受壓迫歷史的同時,如何可以更細緻的談政治檔案的分類及應用—包含調查、賠償、究責、及隱私保護?本次座談會中,將共同探討。

PART II【研討會】 識別、哀悼、和解:增訂加害者法制於轉型正義實踐之必要性 |永社2023工作坊




【活動說明】

對威權統治時期暴行的揭露,是轉型正義的一項嚴峻工作。轉型正義工程要面對「時間」不斷將人、事、物證埋沒的問題,以及連結歷史與社會的挑戰。

2022年促轉會解散前,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裡訂定第四章:加害者之識別、揭露及處置,用以規範加害人之定義、識別、追究、處置。隨後促轉會解編,行政院提出部分促轉條例修正案,在同年五月中於立法院部分三讀通過,其中並將加害者處置工作移交法務部。根據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決議,加害者識別、揭露及處置將由法務部主責訂定專法,惟法務部至今尚未有明確之法案進度。然而,於轉型正義工作,這是一個隱然中斷實則迫切的任務:「指認加害者」。

台灣歷經近半世紀禁言、洗腦的白色恐怖時期,如今轉型正義工作較廣泛為民眾所知。相較以往,被害者雖更有機會公開述說過往經驗,但台灣至今未能立法去識別及追究威權統治時期的加害者,使被害者至今仍無法真正平反,社會離真相的距離仍然遙遠。

隨著加害者、被害者逐漸高齡化與過世,許多究責工作還來不及開始,已不知如何繼續。「和解」一詞對許多被害者來說,已成為不可能觸及之事。

本場研討會探討大框架的轉型正義法制進程,並進一步討論「加害者識別及處置」於台灣的制度設計與實踐中如何可行。

PART I 【導覽+座談】留?不留?遊蕩在地方的威權幽靈:談不義遺址保存|永社2023工作坊

 



【活動說明】

台灣社會距離白色恐怖時期,已過了數十年。「不義遺址」意指曾經作為威權體制服務的場所,用以虐待、監禁、運送、處決、掩埋該時期政治受難者,從物件到建築、場域、地方,它們不僅是具體的物理空間,也代表特定時空的事件背景。

隨城市發展,不義遺址因各種開發案而逐漸失去原貌,仍有遺構文物者已屬少數,多數僅留文字記載。然而,保存不義遺址與去除威權象徵的工作密不可分,不義遺址若難以辨識,也表示該歷史事件的記憶再無物質憑依;將使艱難的「去除威權象徵」討論更加無以為繼。

此外,在所剩為數不多的不義遺址保存運動過程中,民眾很難能實際參與保存的規劃,經常遇到政府資訊不公開、無法取得足夠檔案的問題;另一方面,不義遺址的調查研究工作缺乏足夠的可近用資源,也使得在地的民間團隊難以形成、延續。

據悉,文化部已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專法草案;作為主管機關的文化部,對於不義遺址的保存工作,要如何確保每一處基地能有充分的調查研究、並能據以保存?針對不義遺址的硬體規劃及保存方案,如何能體現該地的場所精神、並具有教育意義?「安康接待室」及「華山貨運站月台」在漫長保存運動中的經歷與困境,或可做為探究的線索。

【與時間賽跑:促進轉型正義工作、通往社會共識之路 |永社2023工作坊】



[工作坊說明]
2022年5月,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下稱促轉會) 解散,原有業務移轉給行政院轄六個部會依據有關專業接手執行。然而台灣針對威權統治時期不法行為的轉型正義工作,有諸多重要課題如:去除威權象徵、辨識不義遺址及保存、對加害者究責、扶持民間考掘相關歷史、蒐集政治檔案與開放應用…等,至今多仍未能有妥善處理。由於台灣轉型正義法制設計如今仍不完整,台灣社會、受害者、其遺族如今面對威權遺緒,仍要面對轉型正義相當初期的問題:公開政治檔案、還原真相、識別事件加害者。
與此同時,威權統治時期的人、事、場景多已消逝,或轉換面貌,台灣的轉型正義工作正在面臨嚴峻的時效問題: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及遺族都已高齡,能等待平反的時日已然不多。
永社於促轉會解散滿已一年、但轉型正義法制仍不完備的今時,舉辦一系列工作坊,並邀請於相關議題耕耘已久的單位、團體共同合辦,望能督促相關部會盡速完善修法。
※各場次活動訊息、講者及題綱介紹、活動前建議閱讀等資訊,將陸續更新
※名額有限,已開放報名: https://forms.gle/JgwJ8mM8iJEaCLgd9

2023年7月20日 星期四

恢復特偵組 侯友宜國際法盲

黃帝穎(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7.20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提「恢復特偵組」政見,國民黨中央也正式召開「力挺侯友宜新建特偵組,遏止貪腐進行式」記者會,完全無視世界民主國家檢察法制發展,簡直國際法盲!

類似我國特偵組的設計,世界民主國家紛紛發現,檢察權力集中即有濫權及介入政爭的高度風險,因此均已廢除不用,例如:美國曾有「獨立檢察官」,但美國社會質疑獨立檢察官功能不彰、介入政爭,因此美國國會在一九九九年讓獨立檢察官走入歷史。

鄰國日本特搜部的制度設計,是將特搜部設於地方檢察署內,不會發生我國最高檢特偵組的權力集中問題。更明顯的例子,是南韓成立卅二年的「中央搜查部」(相當於我國特偵組),同因社會高度質疑政治介入,而在二○一三年四月走入歷史。

侯友宜如稍微有國際觀與民主法治素養,就可輕易發現,特偵組的權力集中、辦案不公問題,從前述美國廢除獨立檢察官、日本特搜部設在地檢署和南韓廢除中央搜查部等比較法,特偵組早已無存立空間。

如果依照侯友宜的落後主張,總統蔡英文其實可獲得很多政治利益,一旦比照前總統馬英九任內「黃世銘的特偵組」的運作方式及馬英九洩密案無罪之見解,蔡總統大可聽取特偵組監聽侯友宜的報告,再召集林佳龍秘書長與行政院長到官邸做政治協調,因事涉中央地方垂直權力分立,然後由特偵組召開「切勿錯過」記者會,驚爆侯友宜的監聽通訊內容。

特偵組更可以全面監聽侯家關係人,比照一○○年特他六十一號「一票監聽吃到飽」,全面監聽侯友宜及百間房產「凱旋苑」等所有關係人,最後當然由蔡總統聽取特偵組報告。

以上的想像舉例,用意旨在凸顯侯友宜「恢復特偵組」的法治觀念之落後與國際法盲,同時肯定蔡政府「自廢武功」,自廢政爭利器特偵組,讓台灣法治接軌民主世界。

2023年7月19日 星期三

正視社群平台詐騙治理課題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台灣教授協會監事、永社理事長)

臺灣時報/專論 2023.07.18

站在二○二四年時點回頭顧盼,資訊通信科技成長步伐之快,令人驚訝。二十世紀科幻電影裡的諸多橋段,已是現代生活日常。不同時代的人類,往往會面臨不同的機遇與挑戰。放眼當前,網路社群平台如何妥為治理?成為每一個民主國家都無法漠視的嚴肅課題。

將視野拉回台灣,網路社群平台亂象迭生,早已不是新聞。姑且先撇開箇中涉及數位集權國家企圖利用網路干擾民主國家正常營運的「資訊戰」不談,在今日的網路社群平台裡,動輒可見不肖份子及詐騙集團肆無忌憚地假冒名人創設Facebook帳號以「限額免費贈送投資書籍,並邀請民眾加入投資社團」名義進行投資詐騙。尤其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且緊扣時事脈動,讓人啼笑皆非。

舉實例而言,最近在Facebook社群平台有多位知名人士圖像及資訊遭盜用,包括聯華電子創辦人曹興誠、台朔企業王文淵總裁、旺旺集團蔡衍明董事長、台積電慈善基金會張淑芬董事長等各界名人,除了被冒名註冊外亦遭創設虛假之粉絲專頁,以限額免費贈送投資書籍吸引民眾,再邀請民眾加入投資討論群組,群組中更有自稱「老師、指導員、分析師、總監」的成員進行線上教學投注或代操作等投資技巧,除了宣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且利潤豐厚外,甚至在群組內安插其他詐騙集團的暗樁成員分享虛假獲利之帳面貼文來誘惑民眾,引誘民眾投入大筆資金,然而最終以須繳交保證金、投注量不足、IP系統異常等理由不讓民眾動用資金,更甚者直接凍結資金或關閉投資網站失去音訊,民眾方才驚覺為詐騙陷阱。

現今民眾使用網絡交流之資訊管道多元,詐騙集團除了利用許多民眾經濟負擔壓力大、新鮮人渴望累積財富的心理外,更利用我國政府尚未嚴格規範審核跨國社群平台廣告投放機制的法令疏漏,在數位平台上以付費廣告推播方式,冒用多位名人名義來散布假投資真詐騙訊息。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去年共發生兩萬九千餘件詐欺案,其中此類型之假投資詐騙案數量達六千六百餘件,其總財務損失金額高達三十四億餘元,可見危害甚深。

坦白說,面對如鬼魅般出沒的社群平台詐騙活動,耗費人力物力追緝犯罪集團效果至為有限。透過法令規範跨國社群平台,在其追逐商業獲利之餘,同時也促其防杜詐騙訊息散佈的相應義務,方為正辦。此外,民眾使用數位平台,也該培養相應的資訊素養,投資行為要透過政府立案的金融機構及合法管道為之,且投資本身往往具有不可預期的風險,故若看到「提供免費專業資源」、「宣稱保證獲利,且穩賺不賠」及「短時間必翻倍獲利」等華麗說詞時,自己本應提高警覺,以防誤蹈詐騙陷阱。

2023年7月13日 星期四

起造救命需求導向的癌症基金​​​​​​​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7.10

我國健保自二○一八年起特別提撥「新醫療科技」項目預算,係專為病人對新藥可近性為目標所編列相關給付費用項目。可惜因財務考量,新藥即使獲得健保給付,但給付範圍太過嚴格,大概僅能涵蓋三成病友可即時獲得支持,而導致近幾年該項預算執行率甚至偏低情事。

基此,日前由台灣教授協會、台灣癌症基金會、台灣年輕病友協會、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等十三個病團,在以病友為中心的思維,前瞻思考超高齡社會與新藥新科技快速進展的衝擊,共同倡議「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設立,藉此避免病友與家庭因經濟因素,導致在等待過程中對救命新藥「看得到、吃不到」,而陷入「有錢求生、沒錢往生」的人間殘酷掙扎。

所謂「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基本理念是在健保體制外,以額外財源支持癌症新藥的基金,融入多元參與機制,同時兼顧照顧廣大的經濟弱勢病友,並確保健保制度永續營運發展。

對於前揭訴求,醫師背景出身的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已有相當正面且積極回應。放眼未來幾個月,期待其他陣營候選人也能在該領域提出具建設性與可行性的政見,共同樹立優質選風。信口開河與狂言瘋語,終非民主常軌。

特別提醒,病友盼望的財政支援機制,絕非浮在雲端、偏重於挹注產業發展尖端藥品的獎補助;而是要能務實地從病友視角出發,在台灣健保預算始終有限情況下,諸多該給付而未給付,尚未跟上國際治療水準指引的癌症藥物,外掛於健保預算之外的基金,應都要能優先納入符合癌症病友的新藥治療需求,以減輕病友財政負擔。這是起造「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的核心關鍵,尤其針對療效已經確定的癌症用藥更應在立意良善情況下率先被考量,系統性地檢視各疾病領域在治療照護的缺口,俾切實回應癌友與家庭的迫切困境,方為正辦。

2023年7月4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立法院應修正大法官任命相關規定,並落實同意權之審查

【永社聲明稿】

立法院應修正大法官任命相關規定,並落實同意權之審查

2023/07/04 台灣永社

立法院於今(2023)年621日,針對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最高法院法官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律師尤伯祥四人,進行人事同意權之表決;民進黨團以過半數優勢席次及甲級動員,使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均通過同意門檻,四位大法官將於九月底正式上任。投票前一天,620日的立法院全院審查程序,共有九位立法委員針對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進行15分鐘問答;當天,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在少數立法委員倉促且短暫的「審查」後落幕。

永社認為,本次大法官人事任命之過程,再度突顯出現行大法官任命制度的不健全。首先,大法官任期交錯制度尚未被導正;其次,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審查過程過度倉促,不論立委與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詢答狀況如何,都只召開一次審查,難以充分就憲政問題進行對話。再者,四名大法官被提名人「聯合」拒絕回應民間團體問卷及民間提問,不但是我國首例,此舉亦將社會對話的空間縮減至零。

上述不夠健全的大法官任命制度,不但可能已經為台灣選出不適任的大法官[1],也再為明年的大法官提名與任命埋下隱憂。

仍有缺陷的審查程序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之審查,欠缺較完善規定,至今仍未修正,導致本次審查出現以下程序正當性問題:

1.        現行制度並未明訂或授權訂定立委的審查指引,只規定參加表決之立委人數,且為不記名表決,難以確保審查程序反應民意,並使表決受人民監督。因此,審查與表決程序具有代表性的瑕疵。

2.        分批審查恐導致每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受審查之密度不一,或過度聚焦特定議題,使可判斷該位被提名人適任與否的資訊量嚴重減少。

3.        就本次立法院行使職權之過程可見,從公布被提名人選到立法院審查、表決,總共不到三週。時程匆促,且質詢過程之憲政問題比例不高。

未來,若立法院的人事權行使要能夠具有監督制衡的作用,則應透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修法,提升審查品質、確保審查時間足夠充裕、並使投票過程能充分揭露每一位立委的意向,避免同意權的行使流於形式。

被提名人拒答民團提問

如前所述,立法院同意權之行使仍有制度上的缺陷,立法委員投票時,需要有更充分的資訊做出對民意負責的選擇。而民間團體對被提名人提出憲政問題,是一個可立即填補社會對話空缺的替代方案。不過,日前大法官被提名人還未上任,就以聯合聲明拒絕回應民間提問,理由是「要尊重立法院的職權」。

各個被提名人皆為法律專家,有數十年的實務經驗,應該要對上述同意權審查過程的缺陷有所認知。不料,作為憲政秩序於制度中的最後一道防線的未來成員,卻以尊重「有瑕疵」的立法院職權行使為由,怠於補足司法院大法官的民主正當性。本次被提名人選做出這種忽視民主需求的行為,未來是否可以積極維護民主憲政秩序?亦令人擔憂。

回到620日的立法院審查來看:本次審查共有九位委員提問,每一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只有五位委員提問,其中,委員提出的憲政問題屈指可數。另一方面,大法官職責為守護憲政秩序,本應盡量回應憲政問題,但卻出現被提名人迴避問題,甚至唬弄立委的狀況。以下,永社摘要質詢過程中的幾題詢答情形,作為審查之側記與觀點之補充。

一、  死刑存廢與否?

立委提出問題核心為「是否贊成廢除死刑?」以下分別列被提名人回應:

蔡彩貞、朱富美:基於法官倫理,對於繫屬中案件不方便發表意見。

尤伯祥:馬英九任內已簽署兩公約,這兩號公約裡面(註: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要朝向廢除死刑前進。既然簽署,兩公約已成為國內法,國家有義務遵照,贊成在民意基礎上逐步朝向廢死。

陳忠五:現行法上,死刑存在合法,窮盡所有救濟程序後,如果該執行我認為也該執行。

首先,《法官倫理規範》從頭到尾並沒有禁止法官於「不影響審判公正」下,表達自己的任何觀點。朱富美與蔡彩貞兩人皆為現任資深法官,卻於國會稱其基於法官倫理不應該回答「是否支持廢除死刑?」這個問題。兩位資深法官究竟是說謊愚弄民意代表,進而愚弄人民?或是根本搞不清楚《法官倫理規範》對於法官公開發表言論之限制?

另外,王怡玎委員向蔡彩貞被提名人詢問刑事案件進入憲法法庭後是否有審理期限,作為資深法官的蔡彩貞竟回答:「我不是很清楚大法官釋憲是否有時限」。不管是以前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或是現行《憲法訴訟法》,都分別有明文,若是經言詞辯論案件,依舊法一個月內宣示;依新法三個月內宣示。這種多數法律系的大學生都會回答的問題,作為資深法官,怎麼能夠搞不清楚?

二、  刑案辯護人訪談證人制度

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於審查一開始自述時,就針對律師於法庭外訪問證人之法律依據、及被指涉己之爭議進行說明。上述所指之刑案辯護人訪談證人制度,可稱是本次大法官公布被提名人選後,有最多社會對話之議題,各界討論亦進一步肯定辯護人訪談證人之必要性;另一方面,永社認為有關尤伯祥之爭議已經多次討論,顯無違法問題。立法委員洪孟楷、林德福委員等人於立法院正式審查時段再次針對相同問題重複提問、質問尤伯祥是否涉及教唆偽證?顯然是浪費時間,且減損了立法院審查過程可供判斷該被提名人適任與否的資訊。

三、  市地重劃之同意門檻是否太高?

湯蕙禎委員提出關於「市地重劃」制度中,人民財產權是否受到足夠保障?少數地主反對造成發展遲緩,同意門檻是否過高?等問題。然而,湯蕙禎委員似僅將焦點置於財產權,忽略「市地重劃」可能涉及複合權利侵害:居住權、工作權等,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本題於審查過程中因回答時間不足,陳忠五略回:比例原則的操作應注意侵害手段跟所要追求的目的是否相當;尤伯祥亦簡短回應:除涉及財產權保障外,應注意涉及財產權的剝奪限制,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即消音。

永社認為,市地重劃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不應該只以財產權論定,亦應檢討該手段對於人民居住權、工作權等其他權利的侵害是否適當;進一步談,市地重劃以外,台灣還有其他的開發方式,如土地徵收、都市更新等。近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860號判決指出:「徵收並非調整居住環境唯一且必要之方法,開發對人民生活環境所生之外部性效應,尚有對負外部性生產者課予負擔或對受該外部性影響者給予補貼等利害調整措施,不得以外部性改正之公益而特別犧牲人民土地所有權,是以解決環境外部性為由強予徵收,手段欠缺正當性、必要性。」可為相關土地開發中,行政機關對人民處分是否正當與必要的重要參照。

四、  祭祀公業之派下權,仍存在性別歧視問題

王婉諭委員向被提名人提問略為:2015年時,司法院釋字第728認為,基於私法自治及法秩序安定,對《祭祀公業條例》依「規約」排除女系子孫派下權予以尊重。112年憲判字1判決中,雖承認該條例存在性別歧視問題,並肯認平等原則,但最終並未受理變更第728號解釋。上開判決導致現行制度下,派下員大會仍有可能通過規約,排除女性子系成為派下員。

這項問題的重要性在於,司法院大法官作為民主社會對抗多數的關鍵,應該肩負起為少數人的基本人權對抗社會主流價值的任務,但112年憲判字1號的結論並未選擇人權價值。

被提問的尤伯祥和陳忠五,都認為現行《祭祀公業條例》中,確實存在尚未解決的性別平等問題,仍待日後違憲審查處理。永社認為這個問題,不應只等待大法官處理,立法院也要檢討,因為立法院可以直接改掉《祭祀公業條例》涉及歧視部分,並且能比司法院快。

最後,本次大法官任命過程中,大法官的「任期交錯制」亦被各界重新檢討。2008年,前總統馬英九首度不考慮憲法增修條文所創設的大法官任期交錯機制,一次提名5位大法官並經立法院表決通過,導致時任15位大法官均由同一任總統提名。(參:是誰打亂了大法官的「任期交錯」制度 -- 上報 / 評論 (upmedia.mg))此舉使往後各任總統於任期內,都有機會提名司法院超過三分之二的大法官。永社認為,要改善如今問題,立法院應可討論修正《司法院組織法》,並同時提出相關修憲案,以使大法官之任期與任命可於修正後符合民主憲政秩序之精神。



[1] 1:「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出具評鑑報告指出,蔡彩貞應不適合擔任大法官。聯盟認為:「從被提名人的學識品德與司法性格來看,她在公職上不僅未能一視同仁、平等尊重,與外界溝通能力欠佳,難以期待她會關懷社會弱勢、傾聽多元意見。司法行政職務上的功過,確實可能人言亦殊,不同的角度可能理解與觀察截然相反,然而綜合其他指標,在憲政人權理念方面,被提名人歷任司法要職,不僅未能積極促進相關法制與司法實務朝向符合人權公約的方向努力,並且對於「改革最高法院」這種可以確保人民權益的活動持反對態度,而只會顢頇地捍衛過去最高法院僵化、沉痾的審判作為。至於在學識及專業能力部分,被提名人缺乏對社會多元面向的關懷與論述能力,不具備大法官所應有的格局、視野與廣博學識能力。綜上所述,從前述三大面向的論證與說明,應認被提名人並不適任大法官一職。」


2023年6月30日 星期五

當了八年台北市長的預算素人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6.30

行政院會昨拍板「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堪稱是近年政府層峰針對高教困境最明快且正面的決策之一。自宣布以來,頗受大學業界、學生乃至家長普遍好評。

但根據報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卻似不以為然,並稱「如有需要,今年九月就應開始了,拖到明年二月,難道沒有投給民進黨就沒有這項補助」云云;其實,政府預算編制與執行,有其規則章法。

預算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由此來看,政府為特別強化高教領域弱勢學生照顧而推動的政策,核其性質乃屬新增計畫,其所需配置的財源約二百一十九億元,自然應循預算程序,於此刻編列於二○二四年的政府預算案裡。若今年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其實施時間點,「最快」也要落在明年開學、繳學費的二月,以上乃政府預算的ABC常識。

所謂「今年九月應開始」之說,誠屬預算法上之無稽;好歹當了八年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居然對預算如此陌生,令人驚恐不已;至於「投給民進黨才享有這項補助」之說,更是不值一哂的政治口水。按任何學生只要符合法定補助要件,自會受惠於該政策,這跟政黨偏好與投票取向毫無連結,柯主席大可寬心。

2023年6月26日 星期一

誰抄了柯P的政治口號?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6.21

本月十九日,新北市長、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至台灣大學參與「二○二四校園總統馬拉松」座談。由於選舉日近,當天表現雖難免遭各界品評討論。惟觀諸相關說法裡,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辦公室發言人指控「備戰不啟戰」、「團結台灣」等政見口號乃「抄襲」自柯文哲政見之說,相當弔詭。

撇開該黨不顧蔣渭水基金會反對,刻意將二○一九年的新設政黨撞名一九二七年由蔣渭水、林獻堂等人創立的「台灣民眾黨」這段歷史不談。侯友宜「備戰不啟戰」之說,經查早在二○一八年二月之際,侯友宜自己即曾表示「人生備戰但不求戰,也不懼戰、不畏戰,隨時做好準備才最重要」云云。由時間序看,「備戰不啟戰」本來就是侯友宜常講詞彙,所謂抄襲柯某政見,根本背離事實。

再者,現今的台灣民眾黨將「團結台灣」也當成了柯文哲國防論述的說法,也是令人疑惑。回顧歷史,團結台灣是政治人物常用的通俗政治語彙。早在二○一二年一月蔡英文參選總統之際,當時即有「選擇蔡英文,就是選擇團結台灣」的政治口號;甚至到了去年七月,民進黨全代會的主題也還是用了「團結台灣、顧好未來」等語。由此觀之,「團結台灣」長久以來早已是台灣政壇的公共財口號,絕非二○一九年才成立的台灣民眾黨所能獨佔獨享。所謂抄襲自柯某政見之說,更屬無稽。

2023年6月16日 星期五

揚言癱瘓中國網路 北京還傾向支持柯P嗎?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3.06.14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由於憲法增修條文又將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的重任交給了總統,是以在歷次總統大選裡,總統候選人對此課題究竟有何政見?遂成各界高度關注的焦點。

回顧歷史,2008年總統選戰裡,馬蕭陣營雖然強調躁進的全募兵制,造成日後國防根基嚴重侵蝕的災難,但至少觀其國防論述內容,相關政見當出於國防專業人士之手。

接著,在2016年總統選戰裡,民進黨蔡英文、陳建仁陣營在國防政策上著墨亦深。一方面政見提及將持續強化台美軍事合作,並共同因應網路安全等非傳統安全威脅,也注意到要修正全募兵制,企圖在全募兵與全徵兵制之間找出最理想制度,也為未來的、獲得朝野與民意一致肯定的恢復一年徵兵制埋下伏筆。另一方面值得稱許的特色在於國防與產業的連結,提出以「國防產業」帶動經濟發展及產業創新的動能,藉由對國防投資,讓台灣科技產業能領先,推動軍民通用科技;希望下個世代的科技發展與人才,都可軍民兩用等語。相關政見出於熟稔軍事、國際戰略與產業等領域的專任人士之手,顯見當年民進黨蔡陳陣營對國防政見的認真對待。

將時間拉回今日,距離2024年總統選舉尚有7個月光景,而也要到今年9月中旬,中選會才會正式發布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揭開選戰序幕。是以直到目前為止,各潛在陣營大致都還處於廣邀專家學者、共同草擬選舉政見階段。總之,各陣營比較完整的國防政見尚待研擬。目前大概只能從各陣營擬參選人的談話內容,略以窺探一二。

首先在民進黨賴清德副總統部分,最指標性且相對完整的發言見於今年4月12日所提出的「民主團結」、「民主治理」及「民主和平」三大民主行動裡。其中在「民主和平」項下提及,在中國沒有放棄武力犯台之前,我們必須持續增強全民國防力量,隨時做好「抵抗中國入侵」、「保護台灣」準備,並結合理念相近的民主盟友,一起努力對中國發生威懾效果。台灣位處印太戰略的第一島鏈,對印太區域的和平穩定及世界的永續發展,至關重要,一定要發揮關鍵力量,攜手理念相同的國家,成立民主和平共同體,維護台海、印太以及世界和平等語。倘若與2016年蔡陳陣營國防政見相互參照,從台美軍事合作擴展到了結合更多民主盟友,維護台海與印太和平的格局,大抵可見政見連貫性。

其次,在國民黨侯友宜市長部分,在本月8日參加「政治進入校園PLUS」座談時提到贊成「全民國防」概念,指出防衛國家沒有分你跟我,面對國家戰爭要同心協力,全力配合。另外也提到,現階段科技戰爭,要精兵制,募兵制與徵兵制一起配合;而當形勢改變,必須與政府並肩作戰,提升自我防衛能力。觀察其發言內容,既有對目前民進黨推動的諸多國防政策,如強化民防、改革兵役制度的理性支持,亦有延續2008年馬蕭陣營強調維持兩岸穩定的傳統路線,雖較無個人路線和明確主張,但國防政策上,拿香跟拜總比空手不拜好。

然而,最令人瞠目結舌者,當然是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臺灣險峻的政治情勢下,國防政策乃是參選總統的必考題。縱使民眾黨幕僚智庫還沒有提出較為完整且專業政見可供柯文哲誦念,但至少也要準備一套看似言之有物、至少「不失分」的基本套路說詞,絕對不容天馬行空、恣意想像發揮,也完全沒有任何一丁點失言的空間。

悲慘的是,本月11日柯文哲出席與青年對談時回應國防議題表示「如果我來做(總統),網軍會是第一優先…..以後每年都選一天、挑題目跟中國說,例如10月1日中共國慶,今年就把他們的高鐵系統全部癱瘓、明年把ATM全部癱瘓」;「你小心,我是有能力把你癱瘓的,不要亂動,真的動,我就搞你」等語。這種公開放話是明確承諾,將以國家力量進行惡意網路安全威脅攻擊作為,聽起來或許是豪邁奔放的帥話,但是若真的放在台海兩岸政治場域,恐將招致無比凶險結果。

只是弔詭的是,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於本月14日表示,希望「島內有關人士」多說「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有利於台海和平穩定」的話,多做有利增進兩岸之間互信理解的事,而不是相反云云,態度頗為溫柔。蓋「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乃近年流行的戰狼精神。北京居然甘願把民族尊嚴拋在一旁、對於揚言癱瘓中國交通金融系統的「島內有關人士」罕見不以重話伺候,令人訝異。只是,面對放話要進行國家網路攻擊、率先開打「第一槍」的柯文哲,北京當局是否也在思考,這樣反覆又毫無邏輯的柯文哲,他們真的挺得下去嗎?對於廣大的台灣民眾來說,當所有候選人都在強調加強自身準備、務實追求和平時,面對宣稱要主動攻擊中國、引發戰端的柯文哲,是否還能支持得下去呢?值得大家深思。

2023年5月15日 星期一

中天電視台換照案:導讀與後續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思想坦克 2023.05.15

2023年5月1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就2020年11月下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作出一審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435號判決)。身處寬頻光世代,一場耗時2年多的一審審理,恐怕會讓許多人忘了本案原委為何。以下先謹將事實概要略為整理如後。

中天電視公司係《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條第4款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前於2014年為所經營之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發執照,經通傳會2014年12月許可在案,執照有效期間為6年。嗣於執照期間屆滿前6個月之2020年6月間,中天電視公司規定檢具相關資料申請換照,經通傳會2020年11月18日第938次委員會以營運不善為由決議駁回換照申請。中天電視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撤銷原處分、請求被告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並請求通傳會給付新臺幣79億餘元及其利息。

北高行判決呈現「一部勝訴、一部敗訴」狀態
中天電視公司在本案的訴訟的3個請求,亦即:撤銷原處分、准予換照處分以及給付79億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了准予換照與給付79億餘元請求,至於通傳會駁回換照申請的原處分則遭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要求通傳會應依本判決法律見解作成決定。對雙方而言,判決結果呈現「一部勝訴、一部敗訴」狀態。

有關中天電視台換照案的諸多贊否議論,在2020年11月通傳會駁回換照申請之際在公共論壇上甚為喧騰,本文姑且略而不談。經2年多的審理與沉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實則以一個出乎公眾討論射程範圍以外的程序瑕疵,作為本次撤銷通傳會2020年11月駁回換照處分理由。

詳言之,法院相當謹慎先重申了針對獨立機關處分的審理原則,指出「…考量被告經由多元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透過合議決策模式,及對外公開資訊、徵詢意見或舉辦聽證會等公共參與程序,對於具體個案所作成之決定,因具備多元專業性及民主正當程序之要求,行政法院固應給予相當之尊重,而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但又例外地提出「…對於決策事實基礎有無錯誤、是否資訊不完全、理由的形成是否出於正當程序等節,法院仍應審查,以確保獨立機關的依法行政」等語,作為法院審查獨立機關處分之正當基礎。而這段用語,即為法院本次撤銷駁回換照處分的起手式鋪陳。

北高行以程序瑕疵為由撤銷NCC原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究竟用什麼程序瑕疵作為撤銷原處分依據?一言以蔽,問題出在換照評分表新舊版本使用差異問題。歸納而言,2018年2月起通傳會有個全面新修正的評分表,用以作為營運計畫5個審查項目的評分標準(24、12、12、6、6 / 60)。但通傳會2020年11月駁回換照處分之際所使用的換照評分表,卻係以2018年2月前的舊評分表(25、15、10、5、5 / 60)。對此程序瑕疵,法院認為「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已造成該5個審查項目之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而「足以影響審議不予換照之結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求通傳會應依本判決法律見解作成決定,言下之意就是希望通傳會能依據2018年2月起新修正的評分表作為准駁換發執照申請之依據。另值得附帶一提的是,至於中天電視公司曾多次指出的換照諮詢會議程序諸多問題,如:鑑定人資格、資料現場才收到、不允許用PPT輔助說明…等,這部分法院則概以「不影響被告委員會議因實質審議所作成意思決定之合法與否」為由,予以駁斥。

從這裡,也可察覺針對這個備受社會高度矚目的棘手案件,三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們頗為小心翼翼將本案戰場劃定為程序瑕疵問題,未跨入審查獨立機關准駁意思決定的實質領域。

本案又不得不讓人聯想同樣也是涉及中天電視公司、今年3月下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的「鳳凰雲」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11年度簡上字第12號判決)。該案緣於2019年2月間中天新聞臺製播「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續於同日晚間製播「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新聞,經通傳會以內容未經事實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進行結合,認中天電視公司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於2019年5月裁罰40萬元。

北高行著重程序問題,非涉實質審查
其間曲折的上訴與發回過程基於篇幅關係姑且省略,該案最終通傳會40萬元罰單遭撤銷確定的箇中原因,也是出在程序性說理問題。詳言之,通傳會於裁罰前曾提送2019年第3次諮詢會議,且該次諮詢會議出席委員共計16人,其中12人認定系爭新聞未涉違法,僅有4人認定系爭新聞違法,該次會議並決議建議處理方式為「發函改進」。

法院指出。若通傳會若決議不採諮詢會議建議,自應說明其不採納諮詢會議建議理由,並作成詳實之會議紀錄,俾供外界檢視其所為判斷之正確性及正當性。由於通傳會第848次委員會議紀錄之內容,僅有判斷結論之記載,至於其判斷理由則付之闕如,而原處分理由中,更是片斷擷取該次諮詢會議少數委員之部分意見,對於多數委員認為系爭新聞並未違法之意見置之不論,因此法院遂指出通傳會所為判斷之正確性即因欠缺理由而無從獲得擔保。

換言之,在本案中,法院明確闡明前階段諮詢委員會的新聞處理建議,雖非不能被後續的通傳會會議推翻。但當12/16的多數諮詢委員認為本案情節只要以發函改進處理即可時,通傳會會議仍要決定開罰,就應要配備相應之充足說理,而非僅片段擷取諮詢會議少數委員之開罰意見,便宜行事地作為通傳會開罰決定的意思決定。

訟案會纏訟許久,但環境已是另重宇宙
在我國司法判決常態性牛步化環境下,本案距離判決確定尚早,太多過度的情緒性演繹延伸,意義有限。而退萬步言,縱令如通傳會前委員翁曉玲副教授的第一時間呼籲通傳會應放棄上訴、尊重司法判決云云,但如上所述,本案司法判決意旨也只是指摘程序瑕疵問題,要求通傳會要拿2018年2月的新修正評分表為中天電視台打成績,俾作為決定准駁換照與否的根據,而非直接逕行發照。

總之,在可預見的未來數年裡,除繼續持續上演的法律攻防戰以外,中天電視台仍將以網路電視台之姿持續營運;而在影響力越形減弱的有線電視頻道世界裡,52頻道早已有了新住戶,而原中天電視台的經營路線與客群,事實上也早已被其他幾個新聞頻道補位接收。

2023年5月6日 星期六

雙語教育=英語教育?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評論網/自由廣場 2023.05.06

有讀者投書貴報,對「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在立法院初審遭逢挑戰而感憂心,並將反對論者的批判指稱為對雙語教學者輕忽與不尊重云云。如此觀點,恐屬誤會。

就法論法,遍查所有中央法規命令,迄今仍無把「雙語國家」等文字入法前例,該草案係首開風氣之先。進言之,該草案共三十三個條文,看似宏大,然而要注意的是,除第一條與第三條外,其餘條文都在處理如何打造此一嶄新行政法人的組織面問題,並無特殊之處。是以問題核心,就在第一條與第三條「為厚植我國國民『英語』力、提升國家競爭力,打造我國成為雙語國家,特設雙語國家發展中心」、「本中心之業務範圍如下:…推動並辦理專業領域『英語』能力檢測相關業務」等兩段直率文字上頭。

承上,該草案最大核心爭議,就是打算讓「英語等於雙語」觀念,直接取得其法源根據。檢視當前大學業界,EMI全英語授課已亂象迭生。至於越來越多科系為迎合政策,將「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列為新進教師徵聘條件,間接且巧妙地為臺灣土產博士與非英語系國家留學博士設下進入障礙,更是對臺灣高等教育學術多元化的毀滅性影響。

世界寬廣,語種繁多。將英語教育者與雙語教育者劃上等號,此乃顯見的邏輯誤謬。偏狹的英語化教育係當代教育危機,絕非通往國際化的大道。期盼黨政層峰明瞭:依學生的學習興趣及生活經驗,打造自由多元的外語學習環境,方為正辦。

2023年5月3日 星期三

給真實《造浪者》們的忠告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評論網/專欄 2023.05.03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289295


晚近,Netflix播映的臺灣原創影集《人選之人—造浪者》掀起一股嶄新的戲劇風潮。劇中對政治與選戰刻畫鮮明,不僅引發觀眾熱烈討論,尤其本劇公正黨似以民進黨為參考模版構思,頗為寫實,更引起政治圈工作者普遍佳評,殊為難得。只是,倘若更仔細剖析,處理日常各類政治事務的幕僚,以及實際參與選戰活動的幕僚,基本上仍有相當差異性。為求效果張力,戲劇偏重後者,固無可厚非。然而,倘若在政治實務現場,也把兩種幕僚混為一談,甚至把幕僚完全向「選舉至上」的造浪路徑傾斜,則就是政治災難。


20241月總統與立委大選將屆,尋求繼續執政的民進黨,由於總統參選人明確,已逐漸集結各路選舉幕僚,將選戰體制整備完竣。至於對企圖重新執政的中國國民黨來說,總統參選人迄今仍渾沌不明,整體選舉幕僚團隊的整合,尚待時日。但在,此2023年政治關鍵局勢裡,民進黨畢竟是手握中央執政權,且國會居完全多數的執政黨。倘若把心思過度放在經營選戰幕僚,政治幕僚職人沒有將今年施政諸多困境與破綻,誠實向上反映,並共思解方的話,社會對於執政黨的不滿,將持續積累而難以解消。

茲舉兩例說明。首先,今年427日台灣永社、台灣社、台灣制憲基金會等民間社團召開記者會,痛批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蔣公銅像預防失智說」,並嚴詞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斷然撤換不適任政務官。對此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並未直接表達看法,僅稱「行政院已成立小組,希望跨部會與相關學者專家來共同討論,透過政府與民間的持續討論,做出比較好的決定,讓轉型正義能夠推動」云云。至於被點名的李文忠,則拋下「期盼社會能互相尊重」,企圖採取低姿態事情大事化小。有經驗的政治幕僚職人,應可察覺一向力挺本土政權的台派社團在今年公然點名政務官下台,實則反映對蔡政府諸多政務官公然抗拒轉型正義施政的累積懟怨。陳內閣倘若繼續維持這種不回應、冷處理的作法,其結果恐將只會導致台派社團再度累積更多的不滿,集結更大的反彈。

其次,再以修改癌症防治法、導入「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為例,此事早已是立法院跨黨派的共同呼籲。而面對健保因財務考量而限縮用藥規範的窘境,台灣癌症基金會甚至連同十餘個病友團體於420日將聯合請願申請書送到民進黨2024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副總統手上。雖然賴清德承諾「…未來會將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納入重要政見…」等語。有經驗的政治幕僚職人,應可察覺箇中弔詭之處在於:賴清德若於明年1月順利當選總統,其選舉政見要落實為政府政策,最快也要等到明年5月就任總統大位之後。根據統計,台灣平均約每10分鐘就有一個癌友失去生命,但癌症新藥平均卻需787天才能被健保給付。當下已蔡英文政府執政第7年了,倘若設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真如賴清德副總統所肯定一般,乃拯救癌症病友於水火的好事一樁,為何現在不做?甚至日前衛福部長薛瑞元受邀出席一場國際癌症峰會時,面對醫界、病友團體對健保給付接軌國際的殷切期盼,其論述仍著重創新治療的「價格管控」,而非以癌友需求為考量,更遑論創新治療對癌友及其家庭的有力價值。這種態度,真的不會對即將進入熱戰的執政黨選情,造成負面影響嗎?

真實的選戰,比戲劇還戲劇。真實的政治運作,認真好好做實事,也遠比戲劇來得更宏大壯闊。期盼府院黨政層峰在追劇看戲之餘,也能在現實政壇上,展現更能令人尊敬的政治職人專業。

2023年4月27日 星期四

新北槍擊案 誰該負責?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法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台灣教授協會監事)

臺灣時報/專論 2023.04.27

日前,新北市某當鋪遭十七歲少年持槍掃射,由於現場犯案影片於網路與媒體迅速散佈,引發輿論熱議。由於新北市十餘年來長期由國民黨執政,從屬地主義觀點來看,在新北市在野的民進黨,遂自然地認為市長侯友宜該負最大責任。而在中央在野的國民黨,則召開記者會拋出「行政院、內政部難道不用負責嗎?」云云,再度上演藍綠高分貝互相指摘雙方不是的戲碼,十足反映臺灣政治的日常。

新北市槍擊案的討論熱度,終究會隨著時間流逝而降溫。但在彼此譴責的政治口水戰之餘,其實本案牽涉一個迄今懸而未決的古老課題:警政治安業務,究竟是中央事項還是地方自治事項?詳言之,地方警政預算係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案,經地方民意機關審議後成立執行。地方警察局既然隸屬於地方政府組織之一環,預算也是由地方政府支應,循此邏輯脈絡下,「理論上」地方民選首長自當為包括警政在內的所有地方政務運作,概括承擔最後的政治責任才是。

只是在警政實務上,理論跟現實之間,有著莫大的落差。詳言之,地方警政明明是地方自治事項,所需預算明明是由地方政府負擔,但基於「一條鞭」思維下,除警察以外、主計、人事、政風等業務的權責機關,也是另以法律進行特殊規定,將其指揮權直接隸屬予中央政府,不受所屬地方政府民選首長之任免。更淺白地說,在地方警政事項上,係處於「地方買單,中央指揮」的弔詭狀態。記得二○二一年五月十日,前警政署長陳家欽至立法院備詢,被問到警察到底該聽誰的指揮時,稱「…警察人事是一條鞭,警政也是單一指揮系統,警政署是可以指揮各縣市警察局的,整體的團隊指揮當然是由署長負責任,他會負起全國治安的責任…」等語,一肩扛起維護全國從中央到地方的治安重任,十足彰顯了「由誰指揮,誰該負責」的現行制度輪廓。

對此,學者紀俊臣曾坦率指出,此種設計既違背團體自治的組織設計原理,傷害地方自治的完整人事行政權,同時也切割了地方政府組織的發展性,根本係戒嚴時期威權體制的產物。筆者同意此論點,並認為警察業務該如何設計?此固然是個制度設計與選擇的問題。但地方自治既然受到憲法保障,而地方警政警衛的實施,又係劃明文歸為地方自治事項範疇下,充滿威權遺緒色彩的警察一條鞭制度,應予全面檢討為是。

文末,回到新北槍擊案。若按照現行警政一條鞭制度,並參照前述前警政署長陳家欽的壯闊發言,雖事發地在新北市,但由於警政署可指揮包括新北市在內的各地警察局,是一個整體團隊,則該負最終責任者,恐怕就應是警政署了。若有人對此推論結果甚為不滿,則正本清源之道在於徹底揚棄警政一條鞭,回歸地方自治與權責相符原理,將完整的警察人事任免權與指揮權還給地方民選首長,使其為地方警政治安,負擔最終責任。

【新聞稿】04/27「2023年轉型正義工程里程碑:撤換李文忠」座談記者會


2023年轉型正義工程里程碑:撤換李文忠」

座談記者會 新聞稿

時間:2023/04/27(四)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會議室

合辦單位:台灣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團結聯盟、台灣社

民進黨立委出身、現任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於424日立法院列席備詢期間,強調「榮家應保存蔣中正銅像」,將「去除威權象徵」工作與「眷村文史資料保存」工作混為一談,令人錯愕。回顧歷史,李文忠於退輔會副主委任內多次發言反對拆除蔣介石銅像、並將蔣經國尊為偉人,如今甚至進一步強調保存蔣介石銅像有「預防失智、保存記憶」的必要性,發言駭人。

針對去威權工作,台灣社社長李川信認為,清除威權象徵是轉型正義的核心價值。2017年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立法,其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清除威權統治者象徵,如蔣介石銅像、中正紀念堂、慈湖頭寮二蔣棺墓等。「既然立法,行政機關就有責任去執行。」

台灣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明定「清除威權象徵」為促進轉型正義工作應規劃、推動之轉型正義事項。其中,蔣介石銅像為威權統治時期中最明顯的「威權統治者之象徵」,為了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的正當性,並記取侵害人權事件的歷史教訓,應將其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然而,台灣長期受到威權統治時期官方政治宣傳的影響,習慣將威權統治者視為君父,並習於透過公共建築或場所的銅像來「致哀緬懷」、「崇仰感念」蔣介石,此社會風氣,從戒嚴期間一路到解嚴後,打造了軍民長期擁戴威權統治者的民意基礎。而該民意基礎,就是促轉會及現今政府推動「去威權」工作處處充滿限制的主要原因:

根據內政部今年3月初統計,目前優先列管的全國威權象徵有927件,已處置的有67件(7%),成效難堪;其中,國防部轄下有252件威權象徵,至今從未能移除任何一件,國防部亦多次公開表示反對處置威權象徵,可見「去威權」工作至今仍然相當困難。

台灣制憲基金會論述與研究組研究員林欣曄補充,從歷史意義和文化藝術的觀點,銅像未必要一律拆除,但不應該是由政治乃至於獨裁威權來決定人民必須紀念什麼。「移除威權遺緒真正的意義是,我們應該在這個爭議中溝通及思考,這個後殖民國家中還有多少類似這樣習焉不察、將存在合理化、抗拒除魅的反動修辭等威權統治伎倆?它們又是如何深深影響人民心理與憲政文化,而將繼續妨害這個社會民主與理性的進步?」

再者,清除公共空間的威權象徵,也是「記取侵害人權事件的歷史教訓」的展現,避免對受難者遺族與相關倖存者持續造成二度傷害。

律師、永社社員詹晉鑒指出,老蔣銅像佇立的一天,對於許多白色恐怖被害者或228家屬而言都是踐踏。中華民國政府專門設立退輔會照顧榮民,但對於白色恐怖受害者而言,「為何對於被害者的補償,卻要用各種舉證責任來要求被害者證明?這對台灣社會真的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針對「預防失智」一說,林欣曄亦表示,照顧榮民有更多實際的做法,以此藉口拒絕拆除威權象徵只是一種行政怠惰。「真正的原因恐怕是選票考量的靠攏與妥協;然而此舉反而更容易失去對正義價值抱持理念的人們支持。」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強調:「目前台灣的鈔幣上面仍有那麼多蔣介石像,如果每天在房間看錢、摸錢都防治不了失智,沒道理在大門口留一樽銅像就有用。少數政客綁架老兵照護去捍衛蔣介石像,這是假族群共生來反對轉型正義。」

據悉,行政院正在研擬「促轉條例」全文草案。然,李文忠副主委身為陳內閣的一份子,卻於政務官任內有多次公開發言反對移除蔣介石銅像,不僅違背轉型正義的政策方向,其身分與相關發言,也使政府推動轉型正義工作的立場打上問號。

台聯黨秘書長周倪安說,戒嚴時期,蔣家政府成立「劉少康辦公室」打壓台灣人,剝奪台灣人的人權。李文忠還與劉一德、賴勁麟三位台大學長,成立了「劉勁忠辦公室」以示對抗國民黨。周倪安表示,李文忠年輕時候的熱血,現在卻變成和稀泥,實在令人非常失望。當他說出這樣的話時,他有沒有想過,當政府繼續保留那些銅像為了防止老榮民失智,他們會記起來要打共匪嗎?是不是欺騙台灣其他的人都失智了?台灣人被迫要忘記蔣介石帶給台灣人的傷痛,是這樣嗎?

最後,台灣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團結聯盟、台灣社等團體本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陳建仁院長應承擔政治責任,勇敢斷然撤換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

各團體共同認為,此事是2023年政府展現轉型正義魄力的重要里程碑之一:「倘若今日執政黨能縱容一位屢屢跟轉型正義任務唱反調的政務官,那麼他日該怎麼令人相信民進黨還有持續推動轉型正義工程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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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詹晉鑒/律師、永社社員

   陳俐甫/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周倪安/台灣團結聯盟祕書長、前立法委員

   林欣曄/台灣制憲基金會論述與研究組研究員

   李川信/台灣社社長

新聞聯絡人:黃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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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gqFHVUUL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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