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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 星期五

在怎麼野蠻也不能把預算法當塑膠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鏡傳媒/即時 2026.01.30

今年要執行的預算,係在去年初由行政部門從概算案一路堆疊編制預算案後,於去年8月間送交民意機關審議。理想上,民意代表們就要好好運用剩餘的4個月時間,就各項預算支出的妥適性進行審查刪減,為人民的納稅錢把關。就法而論,在中央層次,預算法第51條前段即明白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之。至於地方預算層次,依同法第96條規定亦准用之。遺憾的是,把預算法當塑膠看,似乎是當下的時代政治風潮。

在中央的立法院部分,從去年9月到12月,原本該是認真審查預算的預算會期,結果卻胡搞瞎忙,導致規模超過3兆之譜的202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到了本會期最後一天,都尚未交付委員會審查。立委諸公們要切記:擱置預算審議終究也要有個限度。202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概算即將農曆過年後開始彙整堆疊。到了今年8月,行政院又將提送202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立法院審議。屆時難道還要繼續維持讓預算案不付委的歪風嗎?尤其2026年地方大選日近,許多志在角逐地方民選首長的立委們,下半年大概不會認真上班。這個預算爛尾殘局該怎麼收拾?多數席次的中國國民黨等立委諸公們,總是要有個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