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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羅瑩雪部長,說好的「婚姻平權對案」呢?


記者會新聞稿

  今天(11/26)上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下稱伴侶盟)與殘酷兒、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永社、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熊學會、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公民團體,以及本次以同志身分公開參與選舉的候選人王鐘銘、林詩涵、邱皓庭、梁益誌競選辦公室,偕同約40位支持婚姻平權的民眾至法務部大門口舉行記者會,抗議法務部司法日前公開表示婚姻平權時機未到的言論,以及要求法務部正面回應是否支持婚姻平權。

  在記者會上,伴侶盟志工上演了行動劇,內容概要為法務部長羅瑩雪披著人權大步走的羊皮,高舉人權立國的大旗,面對同志族群要求婚姻平權的要求,卻屢屢以社會共識、時機未到、爭議過大為由推託,明顯違背兩公約國際人權委員的建議。

  綠黨新北市第一選區市議員候選人王鐘銘表示,作為地方選舉參與者,希望法務部表明立場,即便法務部認為目前的法案不夠完備,也不代表不需要處理,法務部不該置之不理,也不能視而不見。法務部應該回應公聽會的要求提出婚姻平權法案的對案,社會共識已經存在,法務部不能迴避,也希望行政機關要讓各地方政府知道如何保護自己選區、轄區內所有性少數及希望結成伴侶的族群。

  人民民主陣線嘉義市市長參選人林詩涵,日前也公開出櫃表示正跟女生交往。她表示,過去也跟男生交往過,但發現兩種身份隨之而來的權利大不相等,當自己和同志交往時,完全無法享受婚姻制度的保障。她認為,無論身份為何,國家都應該給予同等保障,今天同志連結婚的權利都沒有,法務部憑什麼說台灣是人權立國、重視公平正義的國家?就算缺乏社會共識,也應該是由政府主動去推動,社會共識不是政府不作為的搪塞之詞。

  新北市蘆洲延平里里長參選人邱皓庭表示,希望讓每個進不了婚姻門檻的鰥寡孤獨者都能夠享有保障。回顧台灣性權運動歷史,政府凡是面對與異性戀婚姻不同的議題,通姦除罪化、同性婚姻等,政府清一色都推給社會共識。他接著表示,連作為一個基層的里長候選人,這麼小的政治結構單位,都要思考如何和異性戀里民對話,詢問里民到底對同性戀有什麼看法?但是羅瑩雪作為法務部部長,面對同志議題卻只會說沒有社會共識,而沒有提出要如何推動社會共識。話鋒一轉,他也批評馬總統除了2006年在台灣升起了一面彩虹旗外,這八年來,又做了什麼來推動社會共識?現狀是想結婚的不能結,結了婚又活不下去,他反問,這就是馬總統的社會共識嗎?

  綠黨高雄市三民區市議員參選人梁益誌競選總部總幹事表示,梁益誌此次參選是以出櫃男同志身份,在婚姻平權議題,國家會說需要社會共識,但在蓋核四時是否也尋求過社會共識?社會共識只是政府推託的藉口。希望法務部長羅瑩雪出來面對,不要假裝同志是隱形人,同志是活生生、會笑、會痛、會哭的人,同志就是人民,人民就是要被看見,國之為國,家之為家也是因為有人民存在。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發言人陳嘉君表示,今天代表團體所宣稱的一切都與人權有關,無論是藍綠執政,台灣要走向人權這條路的心意從來沒變過,只要人權是台灣要追求的目標,就沒有同性結婚需要社會共識的前提,因為人權是我們國家的立國價值,不能打折扣,也不需要社會共識。她痛批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林秀蓮公開發言踐踏同性戀的尊嚴,因為林司長的發言就是在說:「同志配不配結婚要看其他人的意思,但是對不起,現在看起來還不配。」最後她認為,法務部不配對同性婚姻作任何發言,不配對人權議題說三道四,法務部是人權的絆腳石,所以法務部長羅瑩雪應該下台。

  熊學會代表海賊表示,今天在法務部前聚集是要抗議法務部藐視人權,人權是基本權利無關任何社會共識,呼籲法務部長要看重人權不要再用社會共識搪塞。他又舉例表示,早期台灣社會共識是女人不配參與政治,是經過長期的女權運動才翻轉,羅部長今日能夠擔任法務部長這個位子,應該要反省自己過去身為女人所遭受的歧視,不應該站在這個位子上繼續欺負其他弱勢。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每次CEDAW審查委員來訪,法務部就誇耀台灣性別平等的進步,但是遇到爭論,例如: 廢除刑事通姦罪與婚姻平權,法務部就說要等社會共識。她希望法務部了解,人權的法律從來都不是有了社會共識才通過,例如性別平等工作法在一開始推動時被認為是惡法,但事實證明這部法律保障了女性就業的平等權。她呼籲,法務部不要再假借法律之名,打著特定價值或是倫理來阻擋同志成婚,也不要再拿性別平等做文章,如果真要平等,就請法務部提出對案,勇敢面對社會。

  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作結時表示,國家有義務無分軒輊保障所有的人,保障不分性別、性傾向的人在法律上的權利,包括自由選擇結婚或不結婚的權利。同志被國家拒於婚姻大門外,就是構成對於性傾向的歧視。她希望下午兩點即將召開的CEDAW會議中,羅瑩雪部長能親自說明法務部的立場。記者會末,她也領著現場代表與民眾高喊:「婚姻平權大步走,法務部長別推託」。

  法務部雖然早三天前就知道群眾要來抗議,但仍只派秘書處技正來接民眾訴求,此代表完全無法回應民眾訴求,只是一再表示會轉達意見,再次展現法務部面對人民的傲慢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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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法務部部長羅瑩雪的公開信

羅瑩雪部長:請停止將同志人權裹小腳,讓婚姻平權大步走!

來自:所有關心婚姻平權法案及同志人權的公民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代表遞呈 2014/11/26

  法務部自2009年起因應兩公約的簽訂而開啟「人權大步走」計畫,並於2013年2月舉辦兩公約的首次國際審查,國際專家審查委員會於結論性建議表示,台灣法律僅承認異性戀婚姻而不承認同性婚姻是歧視性的。專家委員會明確建議我國政府應修改民法給予多元家庭法律承認。2014年6月CEDAW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國際人權委員也對此議題表示關切,同時也作成應修改民法保障多元家庭的建議。

  然而過去三年來迄今,法務部對於同性婚姻的回應,始終宣稱不保障同性伴侶婚姻權不構成歧視、無違反兩公約、無違憲之虞,甚至最近更認為「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顯然法務部不但不能拿出魄力讓人權大步走,更儼然成為「人權倒退嚕」的最佳代言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於10月16日立法院同性婚姻公聽會中承諾,將會提出相應的對案,距離兩個月時限還有約20天,我們要求法務部不要再推託,請法務部部長羅瑩雪立即針對以下問題正面表態:「是否支持修改民法婚姻制度,使婚姻平等開放給不限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兩人?」同時,我們也要求羅瑩雪部長出席今 (11/26)日下午,行政機關及民間團體共同參與的CEDAW國家報告總結意見與建議初步回應會議,親自說明法務部對於婚姻平權的立場。

  婚姻平權民間版草案早已在立法院等候多時,兩公約及CEDAW國際人權委員的修法建議也再清晰不過了。

  羅部長:多元性別公民的人權不能再有任何拖延,若法務部依然用社會共識、衝擊過大等藉口硬把同志裹小腳、阻止同志與異性戀者平起平坐、延宕婚姻平權立法時程,那麼也就是說,你背棄國家保障人權的義務、選擇站到人權的對立面,果真如此,我們要求部長你必須為此下台負責!而我們也將會強力要求立法院,不需再等待毫無捍衛人權決心的行政部門,立即就現有民間版婚姻平權草案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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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風傳媒:踢館法務部 同志:婚姻平權對案別拖
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8fd3b7a8-7539-11e4-b815-ef2804cba5a1

新頭殼:法務部稱婚姻平權要民調民團打臉
http://newtalk.tw/news/2014/11/26/54071.html

中時電子報:同志團體抗議法務部促修法保婚姻權
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26002323-260402

自由時報:同志團體抗議法務部要求修法保障人權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7038

蘋果日報:同志爭取婚姻平權 譏羅瑩雪「Law In Shit」
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26/513229

東森新聞雲:婚姻平權先民調再訂法 同團:結婚得看其他人爽不爽?
www.ettoday.net/news/20141126/430862.htm

聯合新聞網:同志爭婚姻平權 譏法部擺爛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911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