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自由廣場〉當選也無效?

當選也無效?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4.10.26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4784/print

台北地檢署已分案偵辦,連勝文競選團隊涉嫌透過中國「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以五折優惠機票動員台商返台投票,以及中國生產黨涉以一千元代價,動員中國籍配偶挺連,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賄選罪」。參照過去賄選案例,前連勝文發言人、前立委張碩文及前國民黨立委李乙廷均因為支持者為其買票賄選,被判「當選無效」,連勝文就算贏得台北市長選舉,連當選是否有效,仍待司法檢驗。

張碩文與李乙廷均非本人賄選買票,因此兩人的刑事部分「賄選罪」獲判無罪,但兩人都是支持者為其買票賄選,影響選舉公平性,分別被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及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兩個選區也重新進行補選,浪費龐大國家資源。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定,雲林縣前立委張碩文應知悉其父張輝元與樁腳們的賄選行為,張碩文辯稱他不知情,有違「經驗法則」、不符常情,難以採信,因此判決「當選無效」定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定,苗栗縣前立委李乙廷假借捐助名義,以千元至萬元不等現金,或牛奶、啤酒等給選區內社區發展協會等社團,李雖辯稱,他對捐贈一事毫無所悉,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認識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好心幫他助選,但這樣的辯詞有違「經驗法則」,法院因此判決李乙廷「當選無效」定讞。

本月十二日,中國生產黨主席盧月香舉辦「新住民大聯盟後援會」,被踢爆發送每人一千元或等值的電視棒,動員中國籍配偶到場支持連勝文,盧月香當天身穿連勝文競選背心,在連勝文面前揮舞連陣營「希望種子」大旗,連勝文更親自頒發後援會證書給在場幹部。案發後,連勝文與張碩文、李乙廷一樣,急於「切割」賄選買票的支持者,但這明顯用千元買票、贈送禮品或機票半價的賄選,已嚴重影響選舉的公平性,法院本於前例張碩文、李乙廷的「經驗法則」,會判連勝文當選有效嗎?

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陪審團美國鮮體驗》新書發表暨分享會


台灣陪審團協會為了在台灣推動真正民主的審判制度-陪審制,於今年規劃了赴美參訪陪審團研習營,至美國洛杉磯、舊金山、華盛頓特區、紐約觀察不同法院的陪審團審判制度運作,並與美國法官、檢察官、律師對談,學習進步、文明的司法。

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發言

經過為期兩個禮拜行程密集且充實豐富的參訪,台灣陪審團協會將舉辦「《陪審團美國鮮體驗》新書發表暨分享會」,透過非法律人及法律人的觀點,與您來分享此次參訪行程的心得,讓不能出國的您也能透過分享會了解陪審團制度的優點。

時間:10/24(五) 13:15開始入場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第五大樓5117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 號)
主辦單位:台灣陪審團協會、東吳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
合辦單位:台灣永社、真理大學法律系、法治時報社、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特別邀請
柯建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李春福/東吳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教授 

主講人:(依姓名筆劃排序)
陳秀珍/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班學生
陳秉亨/田秋堇立法委員法案助理
陳敏宣/真理大學法律系學生
黃帝穎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黃致豪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工作委員
蔣念祖/柯建銘總召國會辦公室法案召集人

與談人:(依姓名筆劃排序)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
姚孟昌/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洪崇晏/台灣永社執行秘書
高涌誠/台灣永社秘書長
高榮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陳為祥/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
黃東熊/前中興大學校長

活動頁面

www.facebook.com/events/731326333608165





相關報導

新頭殼:全新感受 陪審團協會訪美:被告也尊重
http://newtalk.tw/news/2014/10/24/52841.html

ETtoday:觀審制公民意見僅供參考柯建銘:這是假的司法改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24/417421.htm

自立晚報: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不要做假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41024abcd006

公視新聞:終結恐龍法官 民間:應引進陪審團制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82246

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中國遊客性侵沒事 便溺何妨

中國遊客性侵沒事 便溺何妨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2014.10.21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3300

鼎泰豐驚傳中國遊客在餐桌邊以保特瓶為孩童接尿,且尿液灑到桌上食物。依據我國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規範,對於公共場合隨地大小便的行為人,可以處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的行政罰鍰,但執法人員卻未以公權力維護環境。

事實上,馬政府從檢察官到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只要遇到中國遊客,執法界線立刻退讓,例如:二○一○年中國政協福建省官員倪子川,在新竹連偷兩次BB霜(市值二百元),檢察官以犯案情節輕微,立即釋放,並職權給予「不起訴處分」;但台中老婦人路邊摘菊花(市值二元),被警察上銬逮捕,依竊盜罪偵訊七小時。

更誇張的是,二○一三年中國文化部高官劉忠奎訪台,對飯店二十歲女實習生起色心,涉嫌性侵害案,警方到場竟以性騷案件做處理,備案書只寫了短短三行,檢察官不只沒有積極偵辦,更放任中國高官離台,無須接受法律制裁。

馬政府的執法人員連對中國遊客的性侵、竊盜都不敢法辦了,又怎麼敢取締隨地便溺的中國人?這種執法的不公不義,正嚴重傷害台灣的民主法治與政府威信。

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外交部丟錢 檢察官丟人

外交部丟錢 檢察官丟人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2014.10.16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1970

國際媒體報導,馬總統同意我國援助友邦吉里巴斯共和國的一百五十萬美元(約四千五百萬台幣),供該島國購買登陸艇,連接其離島與本島交通,但該筆經費沒有被匯到造船公司,而是被轉到某海外帳戶,吉里巴斯商務部長表示,那筆錢已經「被偷了」。可議的是,我國外交部發言人兩手一攤,說是「吉里巴斯內部問題」。

同樣是外交款「被偷了」,二○○六年外交部推動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建交款「被偷了」,部分媒體大力批判,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也負起政治責任,宣布請辭獲准。邱義仁還被台北地檢署列為貪瀆被告,並限制出境,檢調還大動作搜索邱義仁住處及行政院副院長辦公室,但最終查無貪瀆事證,對邱義仁及黃志芳不起訴處分。

相較之下,民進黨的政務官辭職負起政治責任,檢察官更立案偵辦,嚴格檢驗外交款的每一個細節,以追查法律責任;但國民黨執政,同樣是外交款「被偷了」,外交部卻是兩手一攤,說是「吉里巴斯內部問題」,檢察官未能秉持相同標準,以貪瀆罪進行偵查。很清楚的,一樣是外交款被偷的事件,但檢察官與部分媒體對於藍、綠官員在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的追究上,顯然有極大的差別待遇。

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胖達人vs.金衛TDR

胖達人vs.金衛TDR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2014.10.08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19816

台聯立院黨團踢爆,今年三月二十四日金衛在香港停止交易,但當天台灣金衛TDR卻延後四十八分鐘才停止交易,此時與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合夥投資Evenstar的桐達投資負責人楊定曄(連勝文親戚),就在這四十八分鐘內狂賣金衛TDR一五八張,涉及內線交易。

對於台灣金衛延後停止交易的異常情況,證交所已認定違法,並開罰一百萬元,至於涉嫌違反內線交易的刑責部分,筆者基於兩個理由,呼籲台北地檢署應辦連勝文金衛TDR案,切勿「選擇性辦案」,傷害檢察官公正性。

一、同樣涉嫌內線交易,北檢偵辦胖達人案,認為藝人小S丈夫許雅鈞等在基因國際利空消息發布前,出脫持股避損,涉嫌內線交易,除了傳喚嫌疑人、發動搜索外,更依據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相關規定,以供出共犯,可減輕其刑二分之一的規定,檢方策動主嫌指證許慶祥、許雅鈞或揪出共犯,辦案十分積極;反觀連勝文合夥人楊定曄疑明知金衛在香港停止交易,卻在關鍵四十八分鐘出脫金衛TDR一五八張,這與胖達人案的「內線交易」情節近似,相關共犯同樣涉嫌重大,但北檢對金衛毫無偵查動作,顯不合理。

二、今年三月三日媒體人周玉蔻質疑連勝文,以表明投資意願或出席掛牌等方式,讓喬山科技、金衛醫療TDR等股價大漲,涉嫌操縱股價,正式具狀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連勝文違反證券交易法,但案件躺在北檢超過半年,檢察官未有積極偵辦動作;比較之下,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在九月十日才告發柯文哲醫師MG149案件,不到一個月時間,檢察官即對柯進行偵辦,北檢至今「辦柯不辦連」,恐將對司法公信力造成巨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