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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反對策略性訴訟!(0521推薦閱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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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永續+媒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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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司法?馬總統應主動到案說明


黃帝穎

極光期刊2013.05.21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25241894.html


一、前言

2013年5月12日台灣智庫公佈民調,馬的施政不滿意度近七成,另有高達75.9%民眾認為,馬總統應為其「親信涉貪」負起政治責任。

此外,馬總統雖然對於林益世、賴素如等親信涉貪表示「尊重司法」,但仍有68%的民眾認為馬總統沒有認真「打擊貪腐」。

二、馬總統應主動到案說明

事實上,馬總統如果真心「打擊貪腐」,不應只對親信涉貪喊話、道歉,更應該「以身作則」,對於自己涉犯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件,主動到特偵組說明,用行動證明「尊重司法」。

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該修貪污治罪法條了(0517推薦閱讀文章)


■ 民主永續+媒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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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仍應理性 別拿菲勞出氣


黃帝穎/律師

聯合報2013.05.17
http://www.udn.com/2013/5/16/NEWS/OPINION/X1/7900709.shtml


菲海監船射殺台灣漁民引起公憤,但也傳出在台菲勞發生人身安全問題。事實上,對菲勞辱罵或動粗,觸犯我國刑法公然侮辱及傷害等罪,國人愛國仍應保持理性,免生刑責。

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民對於菲國政府的「違法殺人」,本應理性追究其政治、法律及國際責任。在法律上講究「冤有頭、債有主」,我們應了解真正要究責的對象是菲國政府,而不是與本案無關的菲勞。在這樣的思維下,希望不至於發生菲勞受暴,而有台灣人被移送法辦的問題。

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

如此軟腳馬 誰怕你啊?


王思為

自由時報2013.05.1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6/today-o5.htm


「趕快行動、強烈行動」、「如果此刻沒有立即提出堅定、清楚且明白的報復行動,那麼海盜集團的專業培訓、規模擴大與密集化過程將會達到無法扭轉的情勢。」這是法國前文化部長,同時也是知名國際法學家隆格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以聯合國秘書長針對索馬利亞海域海盜行為的法律問題特別顧問身分,在聯合國安理會上所提出的警言。

索馬利亞在九十年代內戰爆發之後,因為長期缺乏能夠有效實施統治權的中央政府,被國際社會視為是「失敗國家」的典型,國家內部社會、經濟、政治的真空造成人民無以為生,因此索國沿海海盜猖獗,專以擄船挾人,向船公司勒索高額贖金為業。這造成航行於印度洋及阿拉伯海之間的船隻人人自危,也引發國際間的高度關注,聯合國當然也不能對此問題視而不見。隆格認為現在國際間需要展開行動的部分至少是經濟、安全與司法的強力介入,才能遏止索國海盜的系統性蔓延。

當然,菲律賓公務船並非索馬利亞海盜船,菲律賓也不是索馬利亞,但是針對於菲律賓公務船常年近似海盜的野蠻行徑(且是常態性地對付台灣漁船),台灣應當做的就是要「立即提出堅定、清楚且明白的報復行動」,這絕對是一國總統的最基本底線,而不是像馬英九無脊椎動物般地軟趴趴地閃躲,只願意承認這次事件是屬於刑法的小鼻子、小眼睛問題,而不是屬於海盜慣行的國際法糾紛。

連彰顯最根本的國家主權都不敢說出口,遑論要捍衛國家主權。這個號稱學過國際法的哈佛博士總統連先生的頭銜都不配,甚至叫他是水母都還過於溢美了,因為至少水母還會螫人,而這個無脊椎動物連螫人都不會。

(作者為台灣社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