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08.29
年輕記者來信問:「因有總統候選人拿選舉補助款買商辦的事情,才發現正副總統選舉補助款跟政黨補助款不同,沒有明定用途必須用在競選或人事,想問問看老師您認為「正副總統選罷法」有無修法的必要?如何才能避免未來有類似拿選舉補助款購置私產的事件再度發生?」
我回問記者:「法律是約束君子還是約束小人?」
記者愣了一愣:「老師您的意思?」
我說:「法律與道德都希望導引人做出正確的事。二者規範人的起心動念、外在作為以及行為結果與影響,只是比重有所不同。選民該把總統當作君子尊重還是看做小人用法律嚴格約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