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3.03.15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4/today-o6.htm
馬總統低調證實女兒結婚,但對於女婿身分低調過頭,引發各界好奇,也隨即被媒體踢爆,總統女婿雖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卻未服兵役。
姑且不論國民黨立委以前怎麼批判陳前總統「當美國人阿公」,有沒有「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總統府回應說「總統女婿是僑民,所以沒有兵役問題」,但依據「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僑民役男若返國連續居住滿一年,或每年在台居住四個月以上達三次,即需履行兵役義務,因此,總統女婿是否不需入伍,即要檢視其如何取得僑民身分,以及取得後入出國的次數與時間,但當在野黨立委進一步向移民署、役政署調查相關資料,都遭拒絕,令人不禁懷疑,「總統女婿」的身分,才是「特權」免役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