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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0日 星期四

【活動紀錄】0601「台灣作為開放社會,如何抵禦敵人?──民主防衛與國家安全」座談會



時間:2019.06.01(六)上午09:30~12:30,09:0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102教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及辛亥路交叉口,台灣大學側門入口右轉)
 
共同主辦: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
 
合辦單位:
綠色逗陣、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客社、台灣聯合國協進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鄭南榕基金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公投護台灣聯盟、
凱達格蘭基金會、新台灣國策智庫、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基進台北黨部

主持人: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永社監事

與談人:
 *第一場〈民主防衛與對中政策〉
  何澄輝/台灣基進中常委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董思齊/台灣智庫國際事務部主任

 *第二場〈假訊息、資訊戰與國家安全〉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林雨蒼/自由軟體工作者、公民記者
  曾怡碩/國防安全研究院網路作戰與資訊安全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時間分配:
  主持人10mins、與談人15-20mins、綜合討論兩場次各25mins
 
視覺設計:禇婉琳
 
完整資訊請參見:
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09/05/0601.html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0qfbzmFiYp5J4rTgzqlVry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會資料】

主辦單位團體簡介
〈防中滲透、防衛民主 台灣應接軌國際〉黃帝穎
〈金錢是一回事 DATA才是權力—網路資訊戰(二)〉江雅綺
〈從俄羅斯對烏克蘭的混合戰-談台灣國家安全問題的新考驗〉李俊毅、江雅綺



董思齊主任投影片


林雨蒼先生投影片


曾怡碩助理研究員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2226005724149607

2019年6月18日 星期二

領導你真信?是智賢(지현)啊!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6.18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6/18/061802

這幾天,觀察香港幾個特定報紙頭條與標題,饒富意義。

首先以6月10日(周一)為例,《大公報》、《文匯報》、《東方日報》與《香港商報》等報頭版分別出現:〈亂港派縱火堵路衝擊立會 遊行變暴亂通宵大混亂〉、〈82萬聯署撐修例 保港法治彰公義〉、〈港淪兩岸四地犯罪避風港 台學者支持修例堵漏洞〉、〈80萬港人聯署撐修例 彰顯主流民意 確保社會公義〉等報導。

隨著情勢急遽升高,6月13日(周四)這幾個報紙頭條標題分別出現:〈扔汽油彈磚矛襲警 暴動再演 占「鍾」亂港黑手再現〉、〈暴徒行動軍事化 謀搞「顏色革命」〉、〈暴徒施襲傷香江 警察浴血護安寧〉、〈二讀無期 恐淪笑柄〉、〈暴徒不斷衝擊 警方果斷執法〉、〈林鄭強烈譴責金鐘暴動〉等報導。

隔日,路線依舊,頭版標題包括:〈暴徒「攞命式」衝擊 盧偉聰:警隊平暴無愧市民〉、〈警隊平暴無愧市民〉、〈【金鐘暴動】反對派縱暴 推青年「去死」〉、〈官媒譴責暴力 支持依法處置搞事者〉、〈反罷課 教聯斥教協推學生做炮灰〉、〈守護法治安寧 警隊專業敬業〉、〈撐警隊護法紀 斥暴行反暴亂〉。

附帶補充者,以上所謂「台學者支持修例」的那位台灣學者,是清大科法所兼任助理教授/律師謝進益,研究專長是民事財產法、兩岸仲裁,開的課程是民法債編。台灣法界專長領域為刑事、人權,而持反對修例立場的教授頗多,網路上很容易找到,遺憾這些專家意見沒有榮幸被《東方日報》訪問參採。

6月15日(周六),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這天《大公報》、《文匯報》、《東方日報》與《香港商報》等報頭版不再嚴詞「抗暴」,而是很整齊地把對準美國,報紙頭版標題紛紛冒出了:〈美對港修例言行不負責任 外交部召美駐華代辦嚴正交涉〉、〈市民疑有美情報人員介入暴動〉、〈外交部斥美干涉中國內政 官媒:港不應被暴徒當工具〉、〈外交部:奉勸美方收回干預香港黑手〉等報導。

到了16日(周日),猶如川劇變臉般的表演出現了。取而代之的頭版標題,在《大公報》方面是〈「感謝和平理性表達意見的市民」〉、〈暫緩修例再諮詢 特首:保障香港最大福祉 讓社會儘快回復平靜〉、〈港澳辦:支持尊重理解暫緩修例決定〉等,禮拜四才定調的暴動與暴民,到禮拜日卻成了和平理性表達意見的市民,彈性之大,令人讚嘆。而《文匯報》頭版則賣弄溫馨,報導:〈警員女兒讚爸爸:您永遠是我驕傲〉、〈曾憂無命見妻女 更憂香港下一代〉、〈頭腰被磚擊中 身痛不及心痛〉等內容。

總的來說,綜觀周六、周日這兩天這幾個報紙頭版轉變,大概可嗅到事情將有所轉圜。果不其然,16日晚間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發佈「301字聲明」道歉,一方面表示目前已停止立法會大會對修訂《逃犯條例》工作,更提到行政長官致歉,承諾將以最有誠意、最謙卑的態度接受批評,並加以改進云云。發展至此,在香港全城百萬人的齊心協力下,阻擋了《逃犯條例》的修訂。而且相信更讓香港特區政府與北京憂慮的已是另一層次的棘手難題:一國兩制走到這種局面,今後如何面對香港市民?

回到台灣,觀察台灣某報紙頭版的標題與路線設定,也跟前述《大公報》、《文匯報》、《東方日報》與《香港商報》有著巧妙的默契。6月9日香港百萬人上街遊行,6月10日,四大報裡唯有《中國時報》頭版以2/3版面處理民進黨民調,另1/3版面則留給〈攤商嘆 郭離庶民愈來愈遠〉,內容是韓粉李錦章、王玲玲夫妻對郭台銘的批判,頭版沒有香港。

6月11日,情況依舊,四大報裡唯有《中國時報》頭版以2/3版面談〈前朝突襲卡韓〉,另1/3版面留給〈10大社福津貼 明年元旦漲4.15%〉,裡面報導主角之一為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內容係批判行政院在大選年採行擴張型預算,就是「花錢搞政策買票」云云,頭版依舊沒有香港。

直到6月12日港警開槍後,這場世界矚目、百萬人等級抗議的反送中條例運動終在6月13日這一天,擠上了《中國時報》的頭版下方1/3版面。〈香港反送中 警民衝突擴大〉這篇報導標題大膽用了「反送中」而非中港官方口徑的《逃犯條例》,令人驚艷;只是內容就回歸基本路線,說話主角除了特首林鄭月娥哽咽否認賣港外,還有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譴責暴徒,與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否認中央出動維穩力量到香港的傳聞。

顧盼國民黨還高喊反共的昔日光輝歲月,該黨文工會前主任祝基瀅於1990年所撰《傳播・社會・科技》一書裡曾提到:「共產主義社會中的大眾傳播媒體事業的功能是積極的,它不但不發表反政府之言論,且做政府和黨之工具,解釋黨和政府的政策,動員人民為建設共產社會而努力」。

縱使30年快過去了,這句話依舊歷久彌新。中國境內的傳媒大抵就是祝基瀅勾勒的情況,無庸討論,至於香港、台灣受到共產主義傳媒影響,也已是生活的日常。更簡單的說,在香港,紅色媒體不但不發表反特區政府之言論,且樂於做為政府和政黨解釋政策的工具;至於在台灣,紅色媒體則利用新聞自由為掩體,積極製造反民主政府的言論,以「入島、入心、入戶、入腦」途徑,為實現一國兩制、祖國統一大業而努力。

從滲透與操控觀點來看,中國對港台傳媒的滲透,迄今可謂成果斐然。可是站在人民觀點,這些被黨喉舌化、機關化的傳媒,往往只有被消遣價值,毫無公信力可言。長久下來,一方面人民將逐漸獲得了區辨真假消息的能力,至於居於幕後操控訊息的中國層峰領導,自己反而會因沈溺諸多往往報喜不報憂的虛假報導,而導致最後誤判政治局勢,最終不可收拾。6月的香港黑潮,當為紅色傳媒殷鑑。

文末,將場景拉到6月16日福建的海峽論壇會場。當聽到台上的台灣電視名嘴黃智賢接連高喊「一國兩制是對台灣最大的尊重與體貼」、「中國、台灣聯合起來才有未來」、「我們這一代要把台灣帶回家、帶回中國」等發言,試問台下各位長官領導們:在微笑鼓掌同時,你真心的相信她?

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對抗中共最前線──《國安法》補強計畫是否能順利完成?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6.04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6/04/060402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於5月31日晚上11點左右落幕。1屆立委任期4年,1年2個會期,共有8個會期。光是這個會期自今年2月15日開議至今,已通過法律案共88案,績效斐然。從好的角度來看,首次由非國民黨主導多數的國會,的確氣象煥然一新,令人嘉許。只是讓人憂慮的是,以《國安法》為首的諸多國安的法律修正案,來不及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

積極的立法院 v.s. 淡定的行政院

民主法治國家,所有國家行為應受民意與法律的節制。以捍衛國家安全為名的法律,也須謹守依法行政原則。

《國家安全法》係制定於1987年7月,最後一次修正則為2013年8月。扣掉已刪除部分,條文區區10條,而真正具有實質規範意義的核心條文,僅有「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國安法》第2條之1);「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第2條之1規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國安法》第5條之1)而已。

台灣作為開放社會,面對來自於境外的各種傳統或非傳統險峻威脅,簡陋不堪的國安法,早已與時代脫節太久,亟待大幅修正。只不過自2016年2月以來,行政部門(總統與行政院)與國會之間,針對《國安法》修法,態度卻南轅北轍。

查詢立法院法律提案系統,本屆國會有關《國安法》修法的提案共有19案。1案由行政院於2016年2月提出,其餘18案,則由立委連署提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新舊政府的交接是2016年5月,由此觀之,本屆國會由行政院唯一提出的《國安法》修正案,係由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的行政院提出。也就是說,蔡英文總統執政迄今已逾3年,行政院從未針對《國安法》向國會提出任何修正案。箇中原因為何?令人莫解。

兩大重點:共諜入法與資訊戰

相較於行政部門的文風不動,3年來立委連署提出共18案的《國安法》修正案,顯得頗為主動積極。綜觀這些《國安法》修正案,許多都是因應當前台灣國安危機而來,筆者爰歸納兩大特色如下:

一、共諜條款的入法:

例如立委王定宇於2017年10月連署提出的修正草案,鑑於我國司法實務未將中國大陸地區視為敵國或外國,以致近年屢屢發生共諜前述犯行,均未以刑法外患罪章論罪科刑,因此增列:違反第2條之1規定,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發展組織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生危害於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時代力量黨團於2019年5月提出的修正案,對此方面也著墨甚多。

包括將第2條之1擴大為:「人民不得為外國、境外敵對勢力、國際恐怖組織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另外時代力量黨團修正案也參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於共諜財產予以沒收,未能證明合法來源者,亦同。

二、資訊戰的對抗:

各種虛假訊息的肆虐,是資訊時代台灣當前國家安全所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尤其今年5月初,台灣多家媒體出席「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台灣媒體高層陪笑聽訓的畫面,相信世人尚且記憶猶新。對此,雖然蔡英文總統一方面予以譴責,並表示已要求國安單位戒備,不讓中國勢力繼續滲透台灣媒體云云。1個月過去了,情勢似乎只有更加險峻而已。該如何對抗這種來自境外勢力的資訊戰?

在現有18個《國安法》修正案裡,唯有時代力量黨團修正案對此課題有所回應。在該版本裡,擬於《國安法》新增第2條之2,規定:廣播、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接受指示、委託或通謀合作之方式,為境外敵對勢力、視事業及其負責人,不得以國際恐怖組織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傳播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實訊息。

至於違反本條規定者,修正案則擬規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違反第2條之2規定之負責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違反該條的廣播、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則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執照;情節重大者,除課予罰鍰外,得併逕予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執照。

根據近日媒體報導,立法院執政黨黨團將連署於6月17日加班召開臨時會,盼通過《公投法》修法並通過4席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以及包括《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在內的5項所謂「拚經濟」法案。本屆立法院已即將邁入尾聲。在所剩無幾的時日內,國安法補完計畫究竟能否遂順推動?且看執政黨捍衛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決心!

2019年6月1日 星期六

0601「台灣作為開放社會,如何抵禦敵人?──民主防衛與國家安全」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forms.gle/xXpBKSihLSR9fHDH7
 
近年來部分媒體越漸親中,網路社群裡假訊息四處流竄;有些政客假藉「和平」之名包裝「投降」政策,更有民間團體試圖舉辦統一論壇和統一遊行,甚至邀請主張武力統一的學者來台;受到中國政府強烈影響的資源與資金,持續湧進台灣各個領域,從傳統的在中台商,到年輕世代的新創企業,甚至是政府的大樓招標,全都難以抵擋。
 
種種跡象很明確地顯示:台灣社會現正遭遇中國獨裁政權充滿敵意、系統性、全面性的入侵、滲透與破壞。甚至許多破壞民主的行為,譬如「宣揚威權統治的集會遊行」,更是針對台灣民主「自由開放」的基礎而發動,也因此更加難以防範與抵抗。面對這種艱難處境,我們該如何因應?如何保衛台灣的民主?如何維護國家的安全?
 
對於這些關鍵議題,永社與台灣制憲基金會等公民團體共同舉辦座談會,邀請各領域學者及專家分享探討,希望從【民主防衛與對中政策】及【假訊息、資訊戰與國家安全】這兩個議題面向提出分析與建議,作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完善相應制度、建立因應機制的參考。
 
  時間:2019.06.01(六)上午09:30~12:30,09:0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102教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及辛亥路交叉口,台灣大學側門入口右轉)
 
  共同主辦: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
 
  合辦單位:
    綠色逗陣、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客社、台灣聯合國協進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鄭南榕基金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公投護台灣聯盟、
    凱達格蘭基金會、新台灣國策智庫、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基進台北黨部
 
  主持人: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永社監事

  與談人:
   *第一場〈民主防衛與對中政策〉
    何澄輝/台灣基進中常委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董思齊/台灣智庫國際事務部主任

   *第二場〈假訊息、資訊戰與國家安全〉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林雨蒼/自由軟體工作者、公民記者
    曾怡碩/國防安全研究院網路作戰與資訊安全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依姓名筆劃排序)
 
  時間分配:
    主持人10mins、與談人15-20mins、綜合討論上下半場各25mins
 
  視覺設計:禇婉琳
 
注意事項:
 1.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2.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3.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4. 本場活動完畢後兩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xXpBKSihLSR9fHDH7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926213921044494/

2019年5月27日 星期一

中美科技冷戰,5G 是台灣大好機會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2019.05.27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91509

最新一期《經濟學人》以「新型態冷戰」描述美國面對崛起的中國霸權,從半導體到登月、從潛水艇到影音內容…各項領域,滴水不漏務必確保絕對領先。其中,尤值台灣注意的,是雙方5G科技關鍵基礎建設的佈局競逐。從開罰中興、鼓吹盟國圍堵華為、一系列針對中國公司的法律訴訟、到美國川普總統簽下「國家緊急狀態命令」,直接要求禁用「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不可接受風險」的電信設備。美中雙方在尖端科技和產業競爭的緊張關係,愈拉愈高。

5G技術由於高(傳速)、大(頻寬)、低(延遲)、巨(量資料)等特性,未來能開發的市場應用與服務,加上人工智慧的進步,比之4G世代,將有吾人現在無法完全想像的跳躍性進展。此外,新科技開啟新市場,運用得宜的話,必是一次產業轉型與經濟升級的契機。

因應5G發展,目前行政院提出的《電信管理法》草案,顛覆了傳統的高度管制思維,反映出國際產業趨勢與台灣的特殊條件,更展現政府在通傳科技產業的策略佈局,可謂一部相當進步的立法。

立法院審議中的《電信管理法》草案和舊法相比,有幾大重點:首先是開放業者「共網共建」,無需每位業者自建網路;其次,是開放「頻譜共用」,並同步修改競標規則,開放讓兩家以上業者合作競標頻譜,要求共同得標頻譜不得超過總額三分之一;最後則是將電信業者執照制改為登記制。

以上幾點修正分別對應到5G的技術與市場特性:第一,5G在硬體佈建上需要較4G綿密的網絡,對於地小人稠的台灣,勢必要考慮佈建效益和環保健康的平衡。其次,讓業者合作競標頻譜,這是完全改變了4G競標時代「加強市場競爭」的原則,顯然有欲扶植「國家級大業者」的雄心。最後,登記制讓政府管制密度降低,讓市場自由度提高。

從《電信管理法》草案,可以看到政府在5G產業發展的策略佈局,完全不同舊時代,氣象一新。但也有幾點值得注意:以現行草案而言,5G市場勢將「大者更大」,表示國內市場競爭將減少,其正當性是邁向國際市場的競爭、以及讓5G關鍵網路建設可讓更多新創、中小業者利用。有鑑於此,未來頻譜競標,讓業者得到一定比例的連續大頻寬、而非讓眾人去競逐分割小段的頻寬,將更符合草案的精神。但這勢必要配合要求業者提升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努力,方有正當性。

此外,未來可讓新創、中小業者以合理成本(甚至無償)漫遊5G網路,鼓勵提供創新應用與服務,以彌補國內市場競爭不足的損失。最後,通訊個資和隱私安全,與環保健康一樣,是新興法律課題,《電信管理法》草案主軸既在降低政府管制,一以貫之,在通訊個資與隱私的保障上,也應該降低政府干預的程度。

美中科技冷戰,是科技與智財之爭、也是法律與價值之爭,更是台灣產業提升轉型的大好機會。5G在尖端科技中,是既具國安戰略價值、又最有利於台灣開發的領域。如何讓相關產業往更先進的技術、更高端的價值邁進,掌握法律規格和技術標準一樣不可或缺。《電信管理法》看似冷硬、排不上熱門法案,但它將是決定5G產業架構的關鍵角色。

2019年5月20日 星期一

呼應〈奉勸檢察官:止謗莫如自修〉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5.19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89639

對凌博志檢察長投書貴報〈奉勸檢察官:止謗莫如自修〉一文,敬表贊同,也呼應認為,檢察官應以社會信任為念,勿率然政治操作。

監察院本月十四日通過曲棍球案之檢察官彈劾案,引發部分檢察官串聯反擊,同時特定媒體的政論節目配合大肆批判監委。可議的是,雖然本月十四日監察院通過彈劾,但彈劾案文全文電子檔是同月十六日監察院官網才公布,這代表理應明辨事理的部分連署檢察官及特定媒體,這兩天如蒙著眼睛「瞎起鬨」,未見彈劾案文就開始政治串聯。

媒體政論節目大肆政治批判,或許在民主國家是常態,但檢察官未見事實及理由(彈劾案全文)即開始政治串聯,在民主國家就不是常態了。尤其台灣社會對司法信任度甚低,如掌握國家公權力的檢察官都未見事理,就草率進行政治串聯,這對檢察官的社會公信力更是一大傷害。

筆者雖贊成廢除考監,回歸三權分立,但在正式修憲或制憲前,我國目前仍是五權憲法,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揭示「惟憲法之五院體制並未改變,原屬於監察院職權中之彈劾、糾舉、糾正權及為行使此等職權,依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具有之調查權,憲法增修條文亦未修改,此項調查權仍應專由監察院行使。」即目前憲法的設計,法官及檢察官受監察院監督制衡。簡單來說,民主國家沒有不受制衡的國家權力,依據目前憲法規定,檢察官不是「太上皇」,監察院仍有糾彈之權。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及違反通保法,雖經法院判刑確定,馬王政爭更經各國媒體報導而國際關注,但監察院仍兩度彈劾不過,護航黃世銘順利退休,讓黃每個月領台灣納稅人血汗錢十七萬六千餘元,監察院公信力跟著犯罪的檢察總長「陪葬」,當年卻未見檢察官串聯「自省」。

更諷刺的是,當監察院履行憲法制衡司法之權責,竟有少數檢察官未見彈劾全文及事理就開始政治串聯,親中媒體配合渲染操作,這讓社會如何相信檢察官?

2019年4月30日 星期二

面對網路資訊戰的法治策略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2019.04.29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84822

新創科技與隨之而來的商業模式,經常對現有法規造成挑戰,這是常識。但有科技應用不僅限於商業,它也在國與國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的競合,發揮愈來愈大的作用。其中一個典型,例如網路空間的資訊戰,我們看到極權社會利用民主社會的開放自由與人權保障的特性,以各種真假難辨的資訊、透過網路環境進行不對稱的操作、輕者影響對方的選舉結果、重則可癱瘓民主政治的運作。從二○一六美國總統大選、二○一七英國脫歐公投、法國總統大選,以及即將到來的歐盟國會選舉,推陳出新的科技工具與手段,正在影響國際政治、侵蝕民主社會的基石。面對隨著科技進步不斷變形、極難捉摸的網路資訊戰,如何從法治面強化社會的「抗體」、捍衛民主人權的根本價值?

由於俄國透過資訊戰的操縱、影響民主社會選舉或政治的案例,歐美已有較多實證資料,我們不妨來看看做為俄國近鄰的歐洲國家,在法治面採取如何的因應策略?

歐盟意識到網路資訊戰改變了傳統戰爭與和平涇渭分明的狀態,日常生活中人們愈來愈易受到從資訊面、社會面、心理面…的混合(hybrid)式攻擊影響(網路資訊戰則是其中重要面向),三年前成立歐洲對抗混合式攻擊挑戰中心(The European Centre of Excellence for Countering Hybrid Threats,Hybrid CoE),何謂混合式攻擊挑戰?CoE定義為:(一)刻意針對民主社會或機構的系統弱點,應用不同工具手段所做的統合行動,(二)利用各種界線之間(如戰爭與和平之間的二分)的偵測和歸因要件認定的弱點,(三)意圖影響在地、國家或機構,做出對己方有利的決策,同時對目標做出破壞。

二○一七年的法國總統大選,就發生過一次上述定義下的混合式攻擊:在二○一七年的法國總統大選期間,就在依法所有競選活動應該停止運作的幾小時前,有一則訊息忽然po在境外極右組織的社群中,內有大約9G的總統候選人馬克宏的相關資料:包括馬克宏的email、文件、照片等,其中包括指向馬克宏在海外洗錢的資料,在「真信箱流出」的來源加持下,以「馬克宏資料外洩」(#MacronLeaks)的hashtag標籤貼文,迅速成為社群平台的熱門趨勢話題。而就在競選時間即將結束的幾分鐘之前,馬克宏團隊發表聲明,說明馬克宏的電郵信箱早先被駭客入侵,駭客除了盜竊信箱中的真實資料外,也將洗錢的虛假文件混進真實資料中,以假亂真。

最後幾分鐘澄清了這些真假交錯的資料,讓馬克宏團隊冷汗直流,也催生了之後的法國《反資訊操縱法》及《反虛假訊息法》法案,規定選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可就疑似虛假訊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而法院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類似NCC的監理單位)可決定將「受境外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

上述這些法案引起言論自由的激辯,且法案的效果也尚待檢驗。但是意識到網路資訊戰是混合式攻擊的重要形式之一、意識到法治面的系統弱點需要補強、需要更有彈性的設計,以因應這些挑戰,這必然是法治策略的第一步。

2019年4月25日 星期四

【活動紀錄】0420「中美貿易戰,台灣怎麼站?」永社座談會


時間:2019.04.20(六)10:00-12:0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人:
 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人:
 *產業人權篇
  〈美中大包圍賽局下的科技產業〉
   藍弋丰/TechNews科技新報總監
  〈貿易自由主義vs貿易保護主義下的勞動人權〉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科技新創篇
  〈5G時代的雲端應用產業策略〉
   魯堯/是方電訊協理、台灣網路維運社群主席
  〈中美貿易戰對新創公司的衝擊〉
   江健榕/BlaySolutions 創辦人/CEO
 
*地緣政治篇
  〈中美爭霸下台灣的國際機會與策略〉
   賴怡忠/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修昔底德陷阱與美中爭霸〉
   郭崇倫/聯合報副總編輯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min、綜合討論25min
 
完整資訊請參見:
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9/04/0420.html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3Sqf9OaJ2yI_gEMQFcjGF_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會資料】

主辦團體簡介
〈【華為風暴】孟晚舟遭控詐欺 江雅綺:找不到答案是華為最大問題所在〉陳依旻
〈中美的5 G 爭霸戰 台灣還醒著嗎〉江雅綺
〈中美科技爭霸 歐盟是台灣契機〉江雅綺
〈美中對峙是修昔底德陷阱還是價值對抗?〉賴怡忠
〈中美貿易戰,台灣需慎防陷入兩岸「黑天鵝」與「灰犀牛」效應〉張宇韶
〈美中貿易戰對台灣產業的影響與機會〉蘇孟宗、岳俊豪、葉立綸、劉名寰



孫友聯秘書長投影片


魯堯協理投影片


江健榕創辦人投影片


郭崇倫副總編輯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2133287926754721


【相關報導】

*[台灣教會公報]永社座談會 論中美貿易戰的台灣地位
 https://tcnn.org.tw/archives/51959

2019年4月16日 星期二

金錢是一回事 DATA才是權力 — 網路資訊戰(二)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4.16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1238

不管有沒有實際操作選戰經驗的人都知道,選舉很花錢。但一般人每天上上臉書、和政治選舉有什麼關係?為什麼2019年英國數位文化媒體部做出的調查報告,會指責臉書是「數位黑幫」、最後並得出「英國的選舉法令已經不合時宜、科技公司只靠自律的的時代也已經告終」的結論

 從目前針對「劍橋分析」的各項公開調查報告與報導中,我們至少看到,類如像「劍橋分析」的公司,利用臉書平台所蒐集的海量個資,不但讓傳統的選舉結構增加了許多新的科技元素,玩法也超出從前的想像:

(一)利用個資漏洞、快速建立選民資料庫:傳統的登門拜訪或建立通訊錄,相當耗時耗力。但類如「劍橋分析」公司,可以透過設計有趣的心理測驗、小遊戲等app,誘使臉書用戶去點擊,藉此得到這些臉書用戶的個資。此外,由於臉書的個資保護非常薄弱,這些app 不但可以得到點擊用戶的個資、還可以一併取得與這些用戶帳戶連結的朋友帳戶個資。換句話說,只要有十萬人使用app,就意味著這些app開發者可以取得千萬以上的個人帳戶和相關資料。

(二)即時數據監控、預測選民反應:六、七年前學者討論「大數據」時,就舉過一個著名的例子:美國零售商可以透過消費者消費習慣的變化,預測消費者目前所需要的商品,因此比父母更早得知青少女懷孕(需要孕期用品)的訊息。如今使用者在臉書上所輸入的資訊,不僅限於購買何種商品,而包括更多樣、更私密的個人生活習慣、喜怒哀樂的情緒、打卡旅行地點、標誌親友連結…等。這些不斷輸入的即時資訊,加上行為心理學的分析,能夠快速描繪出用戶的「數位圖像」,並不斷即時修正。

(三)以「微型廣告」 (micro-targeting)影響選民的決定:上述都還算是靜態的海量情報分析,社群平台厲害之處在於能夠針對每一個選民,發送不一樣的廣告內容。試想:過往透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大眾媒體的廣告,其特色就是「一對多」,限於媒體傳播的形式,廣告者每次僅能發送「地毯式」的廣告,即使考慮到針對不同族群應該散播不同的廣告,「一對多」的形式也相當消耗預算。但臉書的演算法能讓每個用戶的牆面上出現不同的內容,你的父母、子女以及朋友所看到的臉書內容和推播廣告,都不一樣。因此廣告主可以透過軟體設計不同版本的廣告,測試用戶的喜好與接受度,並進一步利用大量發送不同版本的微型廣告,強化影響、操縱用戶的情緒或決策。

(四)以「微型不實資訊」操縱選民的情緒:這也是最近討論相當熱烈的「假新聞」「虛假訊息」「網路資訊戰」…的核心議題。微型不實資訊傳播之所以能在社群平台上威力無窮的原因,多元且複雜。其中一項已被多篇論文研究提到,是社群平台的演算法,強化了「同溫層」效應:如果有一則po文內容得到很多按讚、或分享,則演算法將推播給更多用戶。於是網軍可以大量製造、購買假帳戶,快速製造按讚或分享數,讓不實資訊傳播達到一定熱度、再來就可以靠演算法,自動讓更多人瀏覽。

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發生過一次典型的「不實資訊攻擊」:按照法國選舉法規定,在投票站關閉前48小時,所有選舉活動都應暫停。但在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期間,就在所有競選活動即將停止運作的幾小時前,有一則訊息忽然po在境外極右組織的社群中,內有大約9G的總統候選人馬克宏的相關資料:包括馬克宏的email、文件、照片…等,其中包括指向馬克宏在海外洗錢的資料,在「真信箱流出」的來源加持下,以「馬克宏資料外洩」(#MacronLeaks)的hashtag標籤貼文,迅速成為社群平台的熱門趨勢話題。而就在競選時間即將結束的幾分鐘之前,馬克宏團隊發表聲明,說明馬克宏的電郵信箱早先被駭客入侵,駭客除了盜竊信箱中的真實資料、也將洗錢的虛假文件混進真實資料中,以假亂真。

在最後幾分鐘澄清了這些真假交錯的資料,讓馬克宏團隊冷汗直流,也催生了之後的法國《反資訊操縱法》,以及《反虛假訊息法》法案,規定選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可就疑似虛假訊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而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類似NCC的監理單位)可決定將「受境外勢力控制或影響」(controlled by, or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 foreign power)的電視頻道下架。

但是,這些法案就解決了網路資訊戰的難題了嗎?這不過是個開始。

2019年4月10日 星期三

防中滲透、防衛民主 台灣應接軌國際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綠色逗陣協會理事、永社理事長)

綠色逗陣/時事 2019.04.09
http://www.beanstalk893.com.tw/?p=1676

中國雖是獨裁國家,但熟稔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以利透過資本市場、言論自由及民主選舉等方法,滲透甚至是操控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這是「獨裁者的進化」,國際社會已開始正視。當然,台灣受害特別嚴重。

對於中國製造假訊息介入台灣選舉,美國國會在2018年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布年度報告指出,北京以散播不實訊息等多種手段,試圖妨礙台灣民主發展。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James F. Moriarty)也指出,外在勢力透過輿論風向、不實訊息,試圖改變台灣選舉結果,對台灣相當危險。

世界各國為防衛中國或獨裁勢力干預,紛紛立法或修法防治,這些民主國家同樣保障言論自由,尊重市場機制,但以制度特別管制中國等獨裁國家的干預,這是「防衛民主」的重要機制。

以專法方式進行防衛的,例如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近年美國司法部即命令中國媒體新華社華盛頓分社和中央電視台的海外平台中國環球電視網必須註冊登記,美國聯邦調查局也用此法起訴外國網軍,其中有五名編制於上海的中國網軍遭到起訴。

華為案後,美國民主共和兩黨,聯合提案《電信拒絕令執行法》(Telecommunications Denial Order Enforcement Act)草案,禁止美國企業賣零組件或設備給華為、中興等中國企 業;德國與法國擬以修法方式,修正電信法,以排除華為等中國企業的5G設備,以確保資訊安全。歐盟執委會亦將擬修訂《網路安全法》,禁止中國企業參與5G網路建設。澳洲政府為防治中國資金干預,推動專法《反外國干擾法》,大幅加重從事間諜活動的刑罰,避免中國對澳洲政治經濟的滲透。

鄰國南韓則在《大韓民國國家保安法》第7條規定「明知危害國家獨立、 安全及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讚揚、鼓勵、宣傳反國家的團體及其成員收受指令者的活動,或與其合作或宣傳、煽動國家動亂者, 處七年以下勞役」,以刑罰處罰為敵(北韓)宣傳的行為人。

再以德國為例,「防衛性民主」乃因二次戰前的德國,雖有崇尚自由民主的德意志「威瑪憲法」,竟讓德國人民以「民主」的方式選出了希特勒政權,而終結了既有的「民主憲政」,濫用民族主義的威權政體,不但粉碎了國家原有的自由秩序,更將德國人民帶入二次大戰的無盡浩劫。

因此,戰後的德國基本法,基於慘痛的歷史教訓,為了鞏固「民主」,而對「民主」的行使做了最後的底限,正是為了「防衛」民主不受民主結果的顛覆,「防衛性民主」在歐洲多個民主國家發展實踐, 對任何牴觸「防衛性民主」之行為,宣告違憲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裁專制國家,尤其習近平修憲取消任期限制後, 全球民主國家更加體認到中國獨裁政體宛如帝制。習近平主張九二共識即「一國兩制」,將使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成為同一國家, 必然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民主憲法「防衛性民主」。面對世界民主國家防治中國滲透,建立民主防衛機制,台灣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

綜上,全球民主國家紛紛以法律防衛中國或獨裁國家的干預,台灣更直接面對中國的網路、媒體等各面向滲透,當然更有立即修法或立法,並加重處罰的必要,接軌國際,防衛民主。

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

防備社群平台的武器化-網路資訊戰(一)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4.09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0823

去年11月,筆者曾為文提到,網路世界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阻斷網路假訊息透過各種操作手法的惡意傳播,法律戰是不可逆的世界趨勢。迄今4個月,筆者再次到歐洲開會,與歐洲朋友討論的感想是,網路訊息傳播與法律管制的纏鬥,不幸地沒有絲毫緩和,只有愈演愈烈。這是因為,人們愈來愈警覺,在網路資訊戰中,社群平台非常容易被「武器化」(weaponized),用來散布、宣傳、組織極端暴力、種族仇恨、恐怖攻擊的言論與主張。

今年3月在紐西蘭發生的恐怖槍擊案, 28 歲的澳籍兇手塔蘭特(Brenton Tarrant)先是在 Twitter 等平台上傳長達 74 頁的白人至上主義宣言,同時在槍殺的犯案過程中,兇手頭戴穿戴式裝置在facebook 直播。這段長達17分鐘的血腥直播影片在社群平台快速流傳。紐西蘭總理Jacinda Ardern沉痛的指出,雖然恐怖事件發生不能怪社群平台,但社群平台的確扮演著某種角色。Ardern更直接點名「社群平台不能只圖營利、而不負任何責任。」

向來,許多後進國家對網路平台的責任規範,都依循美國《傳播端正法》(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第230條的精神,認為這些平台業者就如同提供電話或郵遞的服務,只是個中間人,不需要為使用者所傳輸的內容負責。但紐國總理Ardern直接挑戰這個觀念,指出「社群平台不僅是傳遞訊息的郵差,更是內容的產製者。」換句話說,某程度上,Ardern認為社群平台勢必要為這些極端暴力的內容負起一定的責任。

4月,澳洲國會通過了一項嚴格的社群平台法律,要求類如紐西蘭清真寺槍擊的極端暴力內容,社群平台業者必須「快速移除」,否則政府可對社群平台業者如facebook 處以其年營業額10%的罰鍰、情節更嚴重者可將臉書的管理階層送進牢房關三年。至於如何才算「快速」移除呢?  澳洲總理Scot Morrison明白指出,平台業者若接到通知,超過一小時未處理,這樣的處理時程就讓人無法接受。

不久前,歐盟資深議員、資通訊和網路政策專家Erika Mann曾至台灣訪問演講,現場互動與提問均十分熱烈,Erika從全球視野談網路的架構和規範、談到網路訊息的挑戰與管制。也提到歐盟近來正針對管理大型科技平台業者提出法律草案、認為它們應對「恐怖主義」的內容負起一定的反制責任。

歐盟認為,社群平台已成為恐怖團體(如ISIS)招募人力、互通訊息與傳遞極端主張的管道。因此,歐盟提議中的「反恐法案」,包括要求這些大型平台業者,必需在接獲移除通知的一小時內、移除相關恐怖主義的內容; 開發過濾工具阻止恐怖主義的內容上傳,假設業者沒有遵守上述規則,政府可處以該公司全球營利額的4%罰款。以facebook 而言,這就意味著6億歐元的數字。

如同前年德國、去年法國管制社群平台訊息的法律,均引起正反雙方的激烈論辯,澳紐與歐盟通過或討論中的網路反恐法案,也都引發許多反對聲音或不同意見。但在正反雙方的意見中 我們仍然會發現某些共識,在全球逐漸成形:第一,社群平台在極端暴力、種族仇恨或恐怖主義的活動中,可以扮演推波助瀾的角色。第二,大型社群平台不能只求營利、而以「僅是中間人」對平台上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

即使連臉書的創辦人Mark Zuckerberhg自己,雖然百般不願但知道大勢所趨,近日投書《華盛頓郵報》呼籲政府應該快點提出明確的社群平台管制法律。台灣身處網路資訊戰的第一線,如何從技術面及法律面,防備社群平台的武器化,跟全球網路治理接軌,將是十分迫切的網路政策議題。

2019年4月6日 星期六

言論自由日 談新聞工作者應有之職份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社員)

民報/專文 2019.04.05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fa4e0941-0e4f-4d72-87fb-bdf66f36b334

「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簡稱RSF)評比全球國家與地區的新聞自由狀況後的最新排名,台灣名列全球第42名,位居亞洲第一。美國、義大利與日本等先進國家排名都在台灣之後。香港第70名,新加坡第151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為176名。台灣排名自2016年以來年年進步,這成就難能可貴,特別是在有近四十年的戒嚴歷史與超過50年的黨國威權統治的台灣。足可告慰1989年4月7日因主張臺灣獨立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內涵而殉難的鄭南榕先生。今天, 宗教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與新聞傳播自由在台灣人的日常生活中有如呼吸的空氣一般,自然到令人忘記其重要性!除非是這空氣受到汙染,飄散有害人體的氣味或懸浮微粒。

大法官會議曾解釋:「因為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重要功能,是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在現代社會中,新聞傳播從業人員能否善盡第四權的責任,是實現上述重要功能的關鍵。 媒體從業人員因此承擔「身為社會公器的義務」,包括善意查證、報導真實可靠、評論客觀公正、論點理性多元與正反俱呈等。維護報導的真實性與評論的公正性是新聞從業人員的基本立場。這也是為何憲法學者堅持新聞傳播者的編輯採訪報導自由有別於媒體事業主的經營自由,前者的保障密度遠高於後者。不僅媒體老闆不能任意干預新聞編輯者工作、要求其違反媒體倫理。新聞記者也應謹守職份,嚴加自律。若稍有退讓,新聞自由的神聖性即受到侵犯。

作為政治倡議者的鄭南榕,他率先公開主張「台灣獨立」,立場鮮明。可是身為新聞媒體工作者的鄭南榕,他卻為《自由時代》雜誌訂定以下的編採信念:

一、公正無私無偏見,捍衛言論自由,藉以促進國家民主,確保世界和平。
二、以正義人道之名,致力全民福利,打擊罪惡、暴力及腐敗。
三、公平迅速地報導事實,編輯評論保持開明與公正。
四、永遠保持容忍態度,保持責任感與自尊心並維持活力與清新。

台灣是「假新聞與謠言」肆虐下的受害者

鄭南榕先生明白憲法並未賦予新聞傳播者不受約束、任行己意的權利。上述編採信念就是他的自我宣誓與自律約束。新聞自由是要令媒體成為公民社會監督政府、教育民眾、社會溝通的工具。若公民社會不能尊重並保障新聞自由,或是新聞傳播者不能為公民社會做出積極貢獻,兩者均將受到嚴重損害,終將一起淪為極權統治下的犧牲品。

當台灣新聞傳播者已享受到空前未有的報導自由時,「無國界記者組織」也提出嚴重警告:「台灣已是不實資訊的主要操作標的,是『假新聞與謠言』肆虐下的受害者。被收買或被滲透的媒體經營者持續侵犯新聞記者的獨立性與專業性,各種勒索、恫嚇和騷擾等手段對世界的新聞自由已然造成威脅。」在這樣的危機中,鄭南榕先生的精神再次激勵眾多新聞傳播工作者:「我主張新聞無畏,消息無偏。All the news without fear or favor.」

今年4月7日是鄭南榕先生為自由信念與民主台灣殉難的三十週年。期待他那拒絕黨國威脅利誘,堅持公正自主的典範繼續引導我們,為開啟民智、實踐公義和關懷人道,努力奮鬥。

2019年3月15日 星期五

中國OTT養套殺,台灣NCC推拖拉?

江雅綺(作者為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民間諮詢委員會委員、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3.15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74150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國最具影響力的OTT(影音串流平台),如「騰訊」、「優酷」都計畫依循「愛奇藝」模式,陸續在今年五月來台「落地」,擴大宣揚「中國文化」,而NCC即將召集各部會共商對策

所謂的「愛奇藝模式」,指的是愛奇藝本身雖因OTT是中資,限制投資項目、無法在台灣正式落地,但連上網路卻看得到愛奇藝的內容;且愛奇藝本體雖未來台、卻也能透過在台灣的公司營運宣傳。換句話說,目前的法令雖針對中資設下限制,但由於完全未考慮網路的跨境傳輸特性,四處都有讓這些跨境平台運作的法律漏洞。

國內有線電視業者購買大量陸劇、韓劇重複播放,網路上又四處可見中國的歌唱與戲劇節目,對台灣觀眾而言,從電視到網路,早已充斥著中國製作的「攻略」和「好聲音」。強勢的文化輸入,已讓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失血多年。中國OTT先以內容「養」住台灣觀眾的胃口,再授權「套」住各項傳播通路,走到直接來台這一步,可以說是已走到「宰殺」階段。

相對於中國OTT的精心布局,目前台灣政府的反應,則是「NCC即將召集各部會共商對策」,頗為令人失笑。可見多年來,我們的法令未曾針對網路平台的特性予以增修;制度上也未曾針對中國透過網路強勢文化輸入的局面,建立橫跨不同部會的整體戰略。導致我們有經濟部投審會嚴審資金來源、有NCC負責監理通傳事業,有文化部大力支持本土自製內容,但等到中國OTT要「落地」,則各個部會的職掌和權限,似乎都忽然使不上力,而需要待「各部會共商」。

美國一九三八年通過「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要求在美國為外國實體進行遊說或公關等活動的個人或企業向司法部登記,並定期呈報活動情形。該法通過後少有案例,但美國司法部近年開始加強執行,去年就要求中國官媒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CCTV)旗下之海外新聞網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的駐美機構,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主因即是質疑部分國家在國內嚴格控制媒體,卻「不對稱的」利用美國對媒體的民主開放體制。連美國都如此緊張,台灣有感了嗎?

2019年3月14日 星期四

500元配合造神 恐違公平法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3.14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73912

媒體報導,小吃店、自助餐、飲食店甚多將電視鎖定在特定頻道,更傳出有人以每月五百元為對價要求店家鎖定頻道,而且不得轉台,為此臉書社群發起「電視頻道大轉台—全民調查動起來」、「抵制造神台,還台灣乾淨的新聞環境」,號召公民力量協助調查,台南在地知名音樂人也進行「安平區外食餐廳收視訪查」,短短幾天已查出數十店家配合鎖定特定新聞台。

究竟是誰每月花五百元要求店家電視鎖定特定新聞台,以配合造神或特定政治意識形態,除了有以資金干預新聞環境,涉及國家安全外,也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收買店家要求鎖定特定頻道,就算不論政治動機,因電視台收視率是重要商業宣傳資訊,因此仍應受公平交易法規範。

公平會第1231次委員會議通過的裁罰案,即指出「電視節目收視率調查結果,除提供資訊予業主製播節目參考,藉以提升對觀眾之服務外,同時並幫助廠商對廣告為有效之分配與投資。因此,電視收視率之公布對於交易相對人乃具有招徠之宣傳效果。是以,事業以節目收視率為行銷宣傳時,當就其重要資訊妥為揭露,且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否則將使交易相對人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損害交易相對人及競爭同業權益。」

同一法理,每個月花大錢收買小吃店、自助餐鎖定特定頻道,已然以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方法製造收視率,恐使交易相對人(如廣告託播業者等)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因此不只網友以揭發及串連發揮公民責任,政府更應履行法律責任,查明花大錢收買店家鎖定特定新聞的幕後黑手及金流。

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臉書以智財權控告中國網軍的弦外之音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3.04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8575

3月1日,臉書在自己公司的新聞發布網站上,公開了一則不尋常的訊息:聲明表示臉書和附屬的Instagram(IG),針對在中國推銷販賣假戶、讚數和追蹤者的四家公司與三位個人、已在美國以非法使用商標和品牌的理由提起訴訟。

在聲明中,臉書再三強調不會容忍造假行為,將會採取積極作為保護平台的理念與價值。這起訴訟則要求法院禁止這些中國公司和個人:一、製造行銷與販賣在臉書和IG的假帳戶、讚數和粉絲數。二、侵害臉書和IG的商標權。三、使用臉書品牌的網域名稱。

中國網軍的實力世界知名,但詳細的運作情況,多數人都僅有片面資訊。臉書這份訴狀,則提供了一個生動的側寫:以商業利益為出發點的網軍和網紅如何購買,以及被入侵的網站如何進行反制措施。

例如虛假帳戶可以透過人工、也可以透過自動化程式產生。因此,臉書和IG也同時利用自動化科技和人工,在製造假帳戶的不同階段,偵測並移除這些假帳戶。又例如在帳戶註冊期,臉書會要求使用者提供姓名、生日、email和電話等個資,運用機器學習程式偵測虛假帳戶。在註冊之後,臉書會發送簡訊至使用者註冊的手機、或發送電子郵件至使用者註冊的信箱,要求使用者回覆確認。最後,臉書同時運用人工和科技工具,進一步審查經檢舉的假帳戶。

訴狀中也提到,這些中國公司不但製造販賣臉書和IG的假帳戶,同時也「大批發」將亞馬遜、蘋果、Google、Linkedin以及Twitter上的假帳戶綁在一起販售。此外,這些公司也一併販賣可增加讚數、朋友數以及粉絲數的各項服務,其中包含許多不合法的網路行銷工具和垃圾郵件。上述這些假帳戶,可分性別、地區和年紀有不同的計費方式,甚且這些公司還以臉書的區域策略合作夥伴自居,向客戶吹噓可提供「不會被臉書停權或移除的假帳戶」,收費更高於一般假帳戶。另外,在網域名稱的使用上,這些公司使用了諸如:9xiufacebook.com,9xiufacebook.cc,9xiufacebook.net,myfacebook.cc…等以假亂真的網址名稱,然後在這些網站上大肆行銷上述的假帳戶和網路工具包。

因應這些以商業利益為出發點的網軍,臉書從智財權和使用者條款出發,總共羅列了九大罪狀:包括侵害臉書和IG的商標權、淡化臉書和IG的商標價值、不正當的域名搶注、以及違反臉書和IG的使用者條款。除了要法院禁止這些公司和個人從事不法行為,臉書更要求對方賠償所有商標侵權損失(主觀故意乘三倍)、因非法行為所得利益、網域搶注每則賠償10萬美金,外加為了矯正這些不實廣告的成本、以及賠償違反使用者條款的損失。

社群平台原本以強調素人與真實起家,但近年漸漸變質為商業與政治操作的場域,網軍和網紅聲量的製造,基本上有一套標準的商業流程可循。先前臉書因為無法有效阻止各項虛假訊息(假新聞)、不法內容在平台上流竄,已經備受輿論批評,此次終於大動作提起訴訟,一方面,可說是回應歐美不斷加強對社群平台的監督壓力。另一方面,以侵害智財權為理由,也剛好回應中美科技戰中、美國強勢要求中國處理智財盜竊和技術移轉的呼籲。過去一直渴望進入中國市場的臉書,這次針對中國公司打起官司,其中的弦外之音,值得我們多多解讀。

2019年2月25日 星期一

【活動紀錄】0223「何去何從?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公投法?」永社座談會





【座談會資訊】

時間:2019.02.23(六)09:30~12:00,09:00開始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A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與談:林國明/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蘇彥圖/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鄧筑媛/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集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依預定發言順序排列)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s、與談人15-20mins、綜合討論30mins

完整資訊請參見: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9/02/0223.html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0Q6SKZj755yiWfIicRLe87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會資料】

主辦團體簡介
〈【澄社評論】直接民主還是間接民主的危機?〉林佳和
〈反同公投 台灣準備好面對撕裂嗎〉呂欣潔、鄧筑媛
〈【德國之聲X專家解讀】是民主典範還是亂象?台灣十項公投大挑戰〉
〈【新聞稿】落實直接民主,公投法應該立刻修正!〉



林國明教授投影片


林佳和教授投影片


鄧筑媛副總召集人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2052837018133146

2019年2月18日 星期一

科技冷戰 慕尼黑會議反映台灣隱憂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2.18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7731

一年一度的國際安全盛會,即將在慕尼黑展開序幕。這項由1963年開始的高峰會議,原本是在強化大西洋雙邊的政治與安全合作政策,經年發展下來,參與國家愈來愈多,逐漸成為世界安全會議的共同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中美貿易戰的加溫之下,會議參與者人數人多、層級之高,都達到前所未有的頂點。固然,國際安全事項方方面面,會議討論議題五花八門,但中美關係毫無疑問是會議焦點,而新一代科技冷戰中的霸權爭鋒,更讓此次峰會開場,煙硝味濃厚。

會議首日,美國代表團由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領頭發言,強調美國將堅守西方世界的共同價值,同時觸及幾項與中國有關的科技與法律議題:其一,是5G世代的關鍵設備,由於中國的資安法律要求業者必要時應提供政府相關資訊,點名中國電信公司(如華為)具有潛在的資安威脅,基於保護關鍵電信設施,呼籲盟國拒用任何會影響通訊安全、造成國安疑慮的產品。其二,是提到中美貿易關係,除了應改善彼此的進出口數字失衡外,北京更應解決智財盜竊、強迫技術移轉、以及各種對外企不友善的中國制度。

上述幾項都是重述美國近期的立場,一點不令人意外。不過,較少人注意到,美國網路巨擘谷歌(Google)也在同日發表了「對抗網路不實訊息總報告」,其中除了詳述谷歌及關係企業如何偵測不實訊息、加強可信賴資訊的能見度,在報告中並提到,自2018年開始,谷歌開始組成獨立的網路安全小組,調查「境外勢力」在網路平台的活動與影響,快速移除有違該平台政策的內容、並終結這些問題使用者的帳戶。

報告中,谷歌另提到2018年的美國國會期中選舉,它已開始要求任何想在美國購買選舉相關廣告者,需提供額外的驗證資訊,並證明自己是美國公民或合法的永久住民。同時,為了提高選舉廣告的透明度,廣告的資金來源也需揭露。谷歌也建置了詳實的「選舉廣告資訊站」,可讓大眾搜索到任何在谷歌上的選舉廣告與資金來源。

筆者看到谷歌在慕尼黑會議所提出的這份報告,其方向大致合乎近年國際學者專家要求網路平台提高透明度、可課責性的趨勢。顯見網路巨擘業者不但了解網路不實資訊戰的本質,也確實可以採取更進一步的改善行動。

觀察慕尼黑會議的發展,如果中美科技陣營更進一步分裂,台灣科技產業將會首當其衝。其次,情勢愈來愈明顯,網路空間已不只是經濟、科技必爭之地,國安的重要性亦節節上升。未來的2020大選,不對稱、技術加工、難以掌握、去中心式的…網路資訊戰,勢必會捲土重來,尤其,愈來愈被強調的網紅指數與網路聲量指標,更會把網路變成重中之重的戰場。進行中的慕尼黑安全會議,就像一面鏡子,反映出台灣在科技冷戰中,既微妙又關鍵的角色。

2019年2月15日 星期五

人進得來,錢留得下?韓國瑜的賭場夢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2.14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2/14/Taiwan-election-gamble

去年底地方大選結果漸趨沈澱。高雄市長韓國瑜,無疑是2018年選舉最具話題性的焦點人物。在諸多選舉政見牽動的話題裡,「賭」又是備受各界議論的關鍵。不管是選前的「旗津賭場」,到選後的「楠梓賽馬產業鏈」,在特定媒體強力放送下,韓國瑜成功地激發了各界對賭場合法化的思辨。

「開賭場,拼經濟」的正反議論

回顧歷史,早從1960年代末開始,即有人基於振興地方經濟、開拓觀光等理由倡議賭場合法化。至1988年間,立委黃河清曾建議行政院,不妨仿照美國拉斯維加斯發展型態,在澎湖開闢各類型規劃良好的遊樂區或成立國際性的賭場特區,一方面可以滿足現代人對一些極具挑戰性與刺激性活動慾望,又可增加離島財政收入,促進經濟發展。

行政機關方面,1994年內政部警政署更曾召開「臺灣地區可否設立觀光賭場公聽會」,結果意見兩極,地方政府與民意代表積極爭取開放觀光賭場,俾地方增加稅收,增加就業機會,發展地方觀光事業,並認為開放觀光賭場,只要預先妥善規劃,不見得會發生影響治安等問題。至於宗教界則以嚴重危害社會善良風俗,影響下一代等理由,持堅決反對態度。

總的來說,「特種產業特區化發展」背後邏輯是:開放貧窮或偏遠的區域設立所謂的觀光賭場或博弈觀光特區,以賭博業作誘因,並藉助一些優惠條件來吸引投資、招來觀光客,以帶動區域發展、振興地方經濟、豐裕政府稅收。

立委韓國瑜的賭場夢

以立法方式推動離島建設、健全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的相關草案,在立法院最早見於1993年間分別由陳清寶等86位委員連署的《離島建設條例》草案、以及洪奇昌等24位委員提出的《離島振興法》草案。惟前述兩草案,內容並無納入賭場設置的相關條款。到了1994年2月間,在陳癸淼等17位委員連署提案的《離島建設條例》草案裡,其中第12條規定「為籌措離島建設計畫經費,劃為特區之地方政府得發展娛樂性賭博事業,審核、賦稅及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此為首次出現以離島建設振興為前提設置賭場的相關立法構思。

特別要注意的是,1994年12月間,韓國瑜等21位委員另外連署提出《觀光賭場設置條例》草案,則是脫離了離島建設前提框架,直接切入賭場合法化的立法構思。該草案一方面將觀光賭場作為特許事業,由政府擇定專區,以綜合遊樂區方式經營(草案第2、3條);另一方面則規定賭場營業利益得徵收特別營業稅,稅率不得低於50%。所課徵之稅收中,5%歸屬賭場所在地地方政府、35%歸屬省(市)政府、60%歸屬中央政府。(草案第7條)另外,有關賭場之設置地點選定,則設計為當地縣市議會1/2以上多數通過同意後,再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設置的觀光賭場設置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設置(草案第5、8條)。由此觀之,當年的立委韓國瑜雖非最早提出於離島設置賭場相關草案之人,卻是勇於拖勾離島框架,直接切入賭場專區相關草案的祖師爺。

本來,觀光賭場專法跟離島振興相關法案間並無邏輯上的關連性,也有學者以充裕地方財政觀點,提出於都會區設置觀光賭場乃至於開放性產業,藉以創造地方經濟生活新條件,使都市經濟容有復甦機會之議。而在國際經驗上,荷蘭史基浦國際機場(Amsterdam Airport Schiphol)即設置了機場賭場專區,惟提供機場轉機與離境旅客候機期間免稅店消費以外之活動選擇。

亦有學者從經濟觀點分析,指出理論上賭場開放應選擇人口多的地方設置,所以都會型賭場應優於離島區賭場,以觀光人數最多的臺北地區,可能是臺灣最適合的地點,而非金門馬祖,澳門及新加坡成功案例,同時屬於都會型賭場。總的來說,立委韓國瑜當年脫離離島建設前提框架的《觀光賭場設置條例》,似乎更有實踐「人進得來,錢留得下」這個賭場經濟美夢的可能性。只不過,這個提案,在當時各方意見紛擾下,無疾而終。

「公開支持、私下抵制」的馬氏騙局

立委韓國瑜24年前未盡的賭場夢,市長韓國瑜可能實踐嗎?問題癥結不在地方,而出在中央賭場管理專法的欠缺。詳言之,放眼世界博奕事業合法化的國家,對博奕事業均採有限度的開放,並進行高度的管制,經由政府政策制定而設下人為的參進障礙(Artificial Entry Barrier),藉此形成一個政府所欲形塑的產業結構。馬英九總統執政期間,對離島賭場「表面上」採取正面支持態度,因此行政院於2013年曾提出《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送請國會審議。

然而弔詭的是,在當時中國國民黨於國會居於單獨過半席次地位、完全執政的穩定政治結構下,相關草案卻一直呈現停滯審議狀態。直到2016年馬英九總統任期屆滿前,觀光賭場依舊僅止於紙上空談的階段,到頭來堪稱一場「馬氏騙局」。至於2016年5月政權輪替後,為落實蔡英文總統的反賭政見,行政院遂撤回《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賭場相關制度的規劃研議,從此陷入完全停頓狀態。

2020金鼠年,迎向新澳門?

市長韓國瑜的賭場夢,在賭場專法欠缺下,在2019「金豬年」還會只是個幻夢而已。這個夢會不會成真?則要繫於2020「金鼠年」大選結果與整體政治局勢而定。相當有機會尋求連任的蔡英文總統,反賭態度明朗。至於其他陸續浮現的其他總統候選人,是否又將重提賭場夢,目前不得而知。反賭真的是當前的主流民意嗎?為了「人進得來,錢留得下,大家發大財」,在韓市長帶領下,高雄市民願為全力衝經濟而拋棄些許倫理道德堅持,試著將港都高雄打造成為金光閃閃的新澳門嗎?又一旦有了賭場,整個高雄能如韓市長所盼「洋溢著歡笑、快樂跟財富」嗎?還剩不到1年光景,這一連串疑問,大家不妨仔細沈澱,思考再三。

2019年1月2日 星期三

【活動紀錄】1222「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座談會資訊】

時間:2018.12.22(六)14:00-17:00,13:30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應用華語系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比鄰/「Cofacts 真的假的」共同發起人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案經理
   徐子涵/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
   黃文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副處長
   黃亮崢/數位時代媒體群創新長
(依姓名筆劃排序)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20min、綜合討論30min

完整資訊請參見: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8/12/1222.html




【影像紀錄】

*YouTube影片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1F-7OxnV26wGxz8aE9ovHd
(因黃亮崢創新長有代言合約,影像不便提供,敬請見諒。)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會資料】

主辦團體簡介
〈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總說明〉行政院
〈不可傷害言論自由  三重機制防制「惡、假、害」不實訊息〉行政院
〈德法打擊假新聞 重點在截斷網路訊息快速傳播〉江雅綺
〈截斷網路假消息 法律戰是世界趨勢〉江雅綺
〈張善政的科技決勝論解決不了網路假新聞難題〉江雅綺
〈給行政院的公開信:捍衛言論自由才是對付假訊息的武器〉台灣人權促進會
〈【g0v雙年會特別報導】全球化合作打擊假消息,從地方對抗力量開始做起〉



比鄰發起人投影片


徐子涵代表投影片


黃文哲副處長投影片


黃亮崢創新長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1969876206429228


【相關報導】

[公視新聞]打擊假訊息 學者籲加重網路平台責任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7169

[原住民族電視台]打擊假訊息 民團籲法律明確規範責任.罰則
http://titv.ipcf.org.tw/news-44722

[上報]修法管制網路平台! 藍委:行政機關不應主導假新聞認定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4693

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1222「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kvvTqIHV7hQHJ2vt1
 
有組織性、惡意地透過網路傳播假消息或俗稱的「假新聞」,對民主社會危害明顯。由於民主政治保護言論自由,再加上網路科技媒體的特性,有心人得以低成本且高效率地強化假訊息的影響力與穿透力,並藉此達成特定政治目的,但傳統上僅考慮主流媒體傳播形式的法規如今卻難以應付。
 
為因應這種狀況,世界各國陸續針對社群媒體採取管制,重點往往在於大型社群平台業者的責任、或由司法機關下令要求大型平台業者配合。台灣臉書的活躍用戶有1900萬戶,比例世界第一,社群平台決定了訊息傳播的走向,絕非誇大。立法院目前在審查中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就涉及網路平台業者的責任,但法規是否完備?業者的責任範圍責任分配為何?會否影響傳統媒體與一般使用者的言論權利?對於這些議題,永社特別邀請相關學者專家,舉辦座談會,希望能夠對於行政、立法部門與社會各界,提供一些分析與建議。
 
  時間:2018.12.22(六)14:00-17:00,13:30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應用華語系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比鄰/「Cofacts 真的假的」共同發起人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案經理
     徐子涵/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
     黃文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副處長
     黃亮崢/數位時代媒體群創新長
  (依姓名筆劃排序)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20min、綜合討論30min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kvvTqIHV7hQHJ2vt1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2832993766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