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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媒體與公共意見形成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澄社社長、永社監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01

沒有媒體、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民主可言。但有媒體與新聞自由,往往不會讓民主提昇,甚至更糟,無疑兩難。憲法學的新聞自由講的簡單:個別說法或觀點,乃至於整體的,媒體本身立場與傾向之決定,都在新聞自由保障之列,即便保守反動或逆時代潮流。媒體自律?外部監理?如真有此舉,如何在新聞自由理解下,小心翼翼地監督又維護?

媒體對公眾公共意見的形成,延伸至民主決定,有著關鍵的影響。歐洲新聞守則強調,尊重事實,維護人性尊嚴,符合事實的報導公共性,作為媒體最高原則,特別在選舉新聞處理上,必須提供給公眾包括「媒體自己所不贊同的見解與言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到,媒體必須獨立,不應任由「單一群體」來決定什麼該播出與說出;對於所有社會力量,都應在媒體組織中擁有一定的影響,媒體必須在內容適當、專業性與相互尊重間,努力維繫最低限度的均衡。簡單說:對於公共意見與意志的形成,媒體必須負起責任。

媒體引導誤導製造成見

說比唱還好聽。事實上,不僅台灣,各國都深受其擾,日日上演「教科書般的末日警世版」。2016新年,德國科隆火車站周遭數千件性騷擾、疑似性侵害報案,32%報導提及犯罪嫌疑人為北非、阿拉伯或其他「外籍背景」,但既無來源出處,也沒有任何證據,即便警方不斷說事實非如此。典型「性犯罪文化標籤化」,通往「男性移民對白種女性之性暴力威脅」,影響可想而知:仇外與歧視,竟成理所當然。

媒體引導下,人們往往傾向於接受特定訊息(找同溫層),即便自身對之沒有經驗與理解。2011年的英國,媒體大幅報導身心障礙者詐取社會救助,「涉案身障者可能有10-70%」,有報導高達75%,其實官方統計根本只有0.5%,相距豈止百倍。格拉斯哥大學的研究遺憾表示,木已成舟,成見已定。

知名「華盛頓特區8歲黑人兒童吸毒」報導,使《華盛頓郵報》記者榮膺1981年普立茲獎,世人盡知,這是美國版腳尾飯假新聞。北卡羅萊納大學實驗,讓兩組大學生閱讀,一組事前告知是假新聞,另一組則在閱讀後方透露真相。結果發現,雖有差距,但兩組都有很高比例相信「華盛頓特區黑人社區環境使毒品嚴重」,幾深信不疑。研究者發現,面對澄清、事實呈現,讀者要有勇氣與自省,才可能修正自己原先「成見」,事實上很少人能辦到。

史丹佛大學針對死刑議題,讓原本支持或反對死刑者,同時閱讀正反面嚴謹的說法與數據。不出所料:他們只是各自強化「原先信仰」,並深信與自己想法相近的說法與數據,「遠比對方在科學上來得更有說服力」。研究者Elizabeth Kolbert不禁問到:為何事實不會改變我們的想法?特別是媒體提供的事實?假新聞的嚴重後果是:再沒人相信事實。

2016美國大選,20則惡名昭彰的網路假新聞,遠比其他正經且嚴謹報導,傳播更遠、影響更深。法國總統大選,馬克宏被假訊息指為同性戀者,在法國、美國或土耳其網路上,尤其是推特與線上新聞,超過1萬7000篇文章散布,相對的,一般廣電平面媒體極少著墨。網路言論只要越受傳統媒體處理與青睞,媒體報導就會越被之影響與牽引,無異雪上加霜。線上辯論文化,休士頓大學傳播學者桑塔納研究,只要用語越不禮貌而粗鄙,人們觀點就會越偏激,參與者匿名,例如談移民,就有過半以上言論,幾達誹謗、侮辱或直至種族歧視,就算顯名,在美國亦有近30%操此風格。

別忘了,即便是網路言論平台或自媒體,不僅有言論自由,一般咸認亦屬新聞自由保障範疇。我們是否迎來,對民主與言論更糟的時代?

中天換照回歸法律審查

近來中天新聞台換照爭議,不妨回歸相關法律之審查內容,不必太多其言論正確與否的判斷解讀,雖然說,相關事證看來,其對台灣民主與意見市場之傷害,明顯可見,但關台收頻與否,仍是嚴謹法律問題。倒是媒體對公共意見形成的影響,才是真正難題,不僅國家安全與抵禦外敵,也包括政經社文化各領域的不同議題,都須更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