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23年3月8日 星期三

日本文化廳移轉京都的啟示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法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3/02

本月廿七日起,日本文部科學省所屬的文化廳,將正式從東京移轉至京都。此事從二○一六年三月此決策定案之際,即備受各界關注。雖然日本文化廳不過是員工約三百人,每年預算約日幣一千億規模的小型中央機關,但是在日本政壇長久傾向保守穩健風格下,要突破「東京一極集中化」堅持,仍需要很大的政治改革決心與魄力。

臺灣區域發展困境,可謂經緯萬端。「北台一極集中化」更是箇中鮮明的特徵。就設籍人口來看,新北、台北、桃園三都加上基隆市,早就逾九百萬人口。尤其是台北市,長久以來既為經濟重心,同時亦是中央機關稠密集中之地。如此「一極集中化」的偏差狀態,當非國家均衡發展之福。

無可諱言,既有中央部會移轉充滿阻力,並非易事。但若屬新設部會,應有十足的可塑性與未來性。原本期待能立基於大南方,藉此實際彰顯數位韌性的數發部,去年八月仍選擇在台北市落腳掛牌,白白錯失一項值得誇耀的全國性政績,令人惋惜。

別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大抵是小學程度的風險分散常識。文化部能移轉至臺南嗎?海巡署能移至高雄,回歸海委會嗎?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等農委會所屬機關,一定要繼續窩在離山遠海的台北市辦公大樓裡嗎?

來年又是總統與立委選舉的重要時刻,以上諸多課題,值得各方陣營協助草擬選舉政見的各界先進們,一起審慎思量。

2023年3月7日 星期二

【永社參與】310西藏抗暴日64週年大遊行|迫害未完、真相未明、抵抗未止


🕯༄། །མནར་གཅོད་མ་རྫོགས་བར་དུ། ​ བདེན་མཐའ་མ་གསལ་བར་དུ། ​ དགྲ་རྒོལ་གྱི་ནུས་སྟོམས་མི་ཉམས།
༄། །༣་༡༠ བོད་མིས་བཙན་རྒོལ་སྒེར་ལངས་བྱས་ནས་མི་ལོ་ ༦༤ འཁོར་བའི་ཐའེ་པེ་ཁྲོམ་བསྐོར་ཆེ་མོ།
🕯迫害未完、真相未明、抵抗未止|310西藏抗暴日64週年大遊行
🕯Oppression continues, resistance persists|The 64th Anniversary of Tibetan National Uprising Day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276408659264242
|時間|03/05 週日 13:00
|地點|台北捷運忠孝復興站2號出口

|流程|
13:00 遊行集合
13:30 遊行開始
14:00 遊行出發
西藏/圖博自古以來便是獨立的國家,擁有豐富獨特的宗教、文化與政治傳統。自1949年開始,西藏遭受中國解放軍武力入侵,並於1951年被迫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俗稱《十七條協議》)後,藏人從此失去自由。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薩發起萬人示威,並掀起全國性抗暴行動,卻慘遭中國軍警血腥鎮壓,導致西藏最高宗教及政治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流亡印度。
目前全球大約有六百多萬藏人,其中有十五萬人流亡海外。在中國的殖民統治與強力的同化、漢化政策之下,西藏的宗教、文化、語言等傳統,甚至脆弱的自然生態系,都在壓迫性的政策下遭受到嚴重破壞。自1959年起義後,在1987、1988、1989年,也曾經在拉薩與西藏各地發生過大規模抗議事件。2008年3月,在中國舉辦北京奧運前,更在整個高原上發生多起抗暴運動,並遭到大規模的鎮壓。2009年以來,由於中國政府鎮壓藏人的行動不斷升高,目前已經有超過150位境內外的藏人自焚抗議,以維護信仰、尊嚴、並表達藏人的信念。
2019年底自中國開始的COVID-19疫情全球危機仍未解除,中國政府更是以疫情為藉口,在西藏、東突厥斯坦、香港、以及中國國內,都進行大規模的壓迫,以及諸多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的限制,不僅在維吾爾人與穆斯林聚居的烏魯木齊造成高樓大火的悲劇,拉薩人民更在不合理的「封城百日」政策下,受到各式人權侵害。更有甚者,根據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的報告顯示,中國當局至少在西藏至少14個地區大規模採集藏人的DNA,甚至進入幼稚園進行採集工作,採集對象擴及最小只有五歲的兒童,對藏人的隱私權、極權監控、甚至進一步的迫害,都造成非常大的隱患。
64年後的今日,中共對西藏的壓迫不僅未曾停止,反而變本加厲,不僅在習近平所謂「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口號下,迫使藏人兒童進入如同集中營的寄宿學校灌輸殖民教育;以「宗教中國化」等名目進行民族、宗教、文化滅絕的政策,都在習近平政權的推動下大行其道。各種壓迫更是從西藏、東突厥斯坦、南蒙古、中國、香港等地,擴及至對台灣的軍事威脅,甚至進一步對區域的威權擴張。然而,藏人仍在抵抗,六十四年來,追求真相的努力不會停止,對極權的抵抗更會持續。今年的3月5日,邀請你一起與我們走上台北街頭,為了人權與真相發聲;3月10日,邀請你一同為暴政下的受害者祈禱,時時刻刻不忘記尋找真相。
|主辦|
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藏青會台灣分會
|指導|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協辦|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國會西藏連線、台灣自由圖博學聯、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永社、亞洲公民未來協會、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國際西藏網絡、台灣圖博之友會、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聲援緬甸聯盟、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台灣大學香港研究社、台灣香港協會(陸續邀請中⋯)
|行前通知、遊行路線|

|3/3(五)行前記者會直播影片、新聞稿|
|影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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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為西藏自由而騎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主辦)
Cycling for a Free Tibet བོད་རང་དབང་གི་ཆེད་དུ་རྐང་འཁོར་བསྐོར་བསྐྱོད།

|時間|2/8、2/15、2/22、3/1(白色星期三)
|地點|早上9:00於228和平公園(公園路大門)集合,9:30出發

*每次的騎乘都會有不同主題及小活動,參加者請填寫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faj5jSKmiPogDYjk9),我們將會寄送行前通知,以便您掌握最新的狀況,也方便藏台連線知道每一場次的參與人數、準備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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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燭光祈願會
|時間|03/10 週五 19:00
|地點|自由廣場


2023年2月27日 星期一

【永社出版品】2023/02 《民主永續的理念與實踐:永社十週年紀念研討會論文集》


《民主永續的理念與實踐:永社十週年紀念研討會論文集》

永社十週年研討會,我們盤點了永社這10年關注的議題,以「民主防衛與民主永續」、「轉型正義與民主永續」、「能源環保與民主永續」及「司法改革與民主永續」四大主題進行研討。

實踐「民主永續」的永社宗旨,除了是珍惜台灣民主先進犧牲自由、財產、甚至生命所爭取得來不易的重要資產,更是台灣接軌歐美文明世界的價值橋梁。然眼前要實踐民主永續,當先防衛民主,在獨裁中國透過各個層面滲透民主台灣的此時,落實民主防衛,才能確保台灣民主永續。

#民主永續  #司法改革  #能源環保  #轉型正義  #民主防衛 

【書籍資訊】

主 編:社團法人台灣永社
作者群:江雅綺、呂政諺、林佳和、孫斌、陳治維
    彭至誠、黃崇祐、楊聰榮、羅承宗 
版 次:2023 年 2 月 初版
出 版: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規 格:14.8 x 21 公分 (平裝) 
I S B N:978-626-96874-7-3

2022/01/15 - 01/16「民主永續的理念與實踐:永社十週年紀念研討會」活動記錄

【線上購書】

2023年2月24日 星期五

【新聞稿】《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也是我國人民?》座談記者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也是我國人民?》 座談記者會
新聞稿



  時間: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

  合辦單位: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

  與談人:黃帝穎/永社副理事長
      宋承恩/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
      陳俐甫/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彭至誠/永社法案研究員
  (依發言順序排列)

  近日高雄地方法院一起國賠案件的民事判決裡,宣稱「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應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等語,引起社會廣泛議論。(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重國字第 3 號民事判決

  台灣早已各方面實質獨立,從領土、主權、人民等面向看,都無庸置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國人民顯然是他國人民。而該法官於判決書中引據1993年法務部第16337號函釋,來宣稱「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既不符社會現實,且一天內就引起眾多民眾對法院判決的質疑及不信任。

  作為長期關注民主憲政之發展的民間團體,永社認同台灣的法律應逐步落實兩公約的人權保障,而國賠法的本意在於對所有因國家過失而產生的受害者,給予賠償,並不以我國國民為限,因此,在台灣領土內發生的國賠案件受害者,不分國籍都應該具有國賠制度適用。

  然目前,台灣的國賠法因有第15條平等互惠原則的設計,限制了一部份外國人民的適用;而從本案判決來看,法官做出悖離事實的解釋,還宣稱其有憲法之依據,實應歸責於台灣憲法之過時與不適用。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表示,雄院國賠中國人判決違憲,照該判決邏輯,中國人也可請領6000元的全民共享金,可見判決荒謬。解決之道,除了憲改外,法官本應正常認事用法,另修正國賠法,廢除國賠法第十五條,也可避免法官曲解中國人為本國人,同時有效保障人權。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認為,國賠法以外、稅法、兵役法、刑法…也都有同樣的問題,趁國賠事件為契機應該一併反省,整備自憲法以下的正常法制來符合現在台中雙方為兩政府之現狀,並應加入考量中國對台之武力威脅因素。

  該判決再度凸顯我國法律長久以來對於中國人於我國法律中地位不清問題,永社法案研究員彭至誠強調:「目前我國憲法對於國家賠償保護的對象,明文指出為『人民』,又依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第四條第五項,我國領土不僅是台灣,還包括中國及蒙古;蒙古人、中國人都算是我國人民,明顯悖離現實,且進一步導致中國人與我國人間、中國人與我國政府間,權利義務關係必須仰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然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卻無法對所有事項作出明確規定,本次判決所引發之爭議,便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漏未規定國賠相關事項的顯例,容易讓法適用者提出脫離現實卻又看似合法的法律詮釋結果。」

  本次判決惹議的問題根源,在於憲法。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表示:「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當時是中國的憲法。《憲法增修條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將民主選舉所需要的規定,適用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並未變更《憲法》領土主權的聲稱。

  在目前的台海局勢,這樣的主張危害台灣的國家安全。目前國際強烈嚇阻中國不得單方面以武力改變現狀。『現狀』是什麼?不正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可是依照剛才的法律見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是隸屬於中華民國的。我國政府的政治承諾是『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但法院的打臉是『台灣也是中國人的台灣』。這樣的狀況,我們怎麼對國際說,中共對台灣的武力進犯是侵略,前來援助協防的友邦不是干預中國內戰?

  此一不合理的現象,目前無法透過法律解釋、上訴或憲法解釋,在體系內解決。明確國家邊界刻不容緩。台灣制憲基金會主張應由台灣人民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以完成國家正常化的關鍵一哩路。」


新聞聯絡人:彭至誠/永社法案研究員 02-2388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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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alk新聞/雄院國賠中國人 民團批判決荒謬違憲 籲修國賠法憲改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2-24/859113

中央社/國賠中國人民惹議 本土社團批判決違背現實促修法






2023年2月20日 星期一

國賠中國人判決 違憲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2.19

高雄地院判決中國遊客國賠案,認定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規定意旨,「目前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該條例及國家賠償法並沒有禁止大陸地區人民請求國家賠償的規定,判決中國旅客家屬獲國賠。

雄院判決明顯牴觸憲法,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即在憲法體系上,將中國人另以法律特別規定,特別法明文規定中國人應有的權利義務,中國人才有。

舉例來說,雄院判決認為中國地區人民也是本國人,則照此邏輯,依所得稅法、營業稅法等稅務法規,皆未明文免除中國地區人民的繳稅義務,法官敢判中國人補繳稅款嗎?

簡單而言,稅法未明定中國人應向我政府納稅,政府就不會要中國人一入境就補稅 ;相同的,國賠法也未明定中國人可主張國賠,法官就不能曲解法令硬把中國人變本國人來國賠。

法律追求公平,中國地區人民若能對中華民國負起「納稅義務」,則其享有與國民相同的「國賠權利」,可稱合理、公平,但事實並非如此,高雄地院法官錯誤解釋中國人是本國人而判准國賠,明顯背離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法體系設計,導致判決法理錯亂,更背離國際現實。

我國國賠制度,是國家基於履行對國民各種權利之「保護義務」,而以全體納稅人的錢來填補給因國家所致權利受有損害的國民。但高院判決賠償給未曾繳稅的中國旅客,此例一開,將使所有中國旅客與本國納稅人一樣獲得相同的保障,必然稀釋國家照顧全體納稅國民之資源,而「變相」侵害國民之權利,造成實質不平等。

因此,從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規範解釋,對於中國旅客之國賠主張,至少應準用國賠法第十五條「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參照我國國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得主張國賠之法律規範與實務情況,而給予「平等互惠」之待遇(憲法第一四一條參照),才符合憲法與國賠法的立法精神,公平保障全體納稅國民的權益。

台灣「人權立國」,對外國受害人當然可以國賠,但必須用對法律,平等互惠,而不是曲解法令、違背憲法,雄院判決讓中國人、蒙古國人都能變我國人,簡直國際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