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三軍統帥莫忘「國慶」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10.1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22532

一九七五年十月十日,在永和市經營旅館的江支安,家中誕生了一個新生兒,並以國慶為名。只是在其距離退伍只差半年的時間,卻因一起女童姦殺案含冤致死,但國家到現在,有還給他一個公道嗎?

針對江國慶冤罪究責案,北檢於偵結後,竟未起訴涉案的任何一人,尤其是最該負責的陳肇敏與反情報人員,檢方或以查無實據,或以逾越追訴權時效等理由,全為不起訴。彷彿江國慶之死,是天災而非人禍所造成。

欲證明時任司令的陳肇敏有下令致江國慶於死之事實,確實有其困難。惟在一九九九年之前,軍事審判權乃被歸屬於統帥權之下,所有的起訴書與判決書都必須於事前送司令核閱,且當時的陸海空軍刑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對於強姦婦女乃屬唯一死刑。又當時的軍事審判,不僅程序粗糙,又缺乏對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再加以採取一審一覆判的速審結構下,只要任何軍人遭刑求而不得已認罪,即注定被判死刑一途。故要說陳肇敏無可歸責,顯有問題。

尤其在一九九八年的羅馬規約第二十八條規定,只要具有上命下從的階層關係,並對於下屬所為的殘害行為有所知曉,卻未為任何防止措施,即便視而不見、坐視不管,也難辭其咎,以來防止上位者躲於幕後,而能規避法律的制裁。我國雖非此規約的簽署國,但基於人權的普世化價值,檢方肯定得與世界接軌,而非處處為高官找尋有利的法律解釋。

只是在江國慶家屬第二度對不起訴處分再議,並經時任高檢署檢察長、現已貴為檢察總長的顏大和,於二○一二年底再度發回續行偵查,但北檢至今竟仍文風不動。而由於告訴人欲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須以再議遭駁回為前提,如此懸而未決的狀態,將使人民的訴訟權活生生被檢方所阻斷。更糟的是,在國防部對陳肇敏等人的求償訴訟裡,涉案者動輒以檢方的不起訴處分,來為免除民事賠償的正當化理由,原以訴追不法為天職的檢察官,竟成為犯罪者的最佳保護傘。

江國慶不僅死於國家的槍口之下,且當初造成冤罪的相關人等,竟無一人受到懲罰,正義無法伸張,出生於國慶日的江國慶,也肯定死不瞑目。

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

【經濟民主連合】夏張會前的驅邪抗議:停止貨貿談判,抗議卡式「台胞證」

(圖片來源:經濟民主連合活動頁面

第二次夏張會10月13及14日將在中國廣州舉行,討論議題包括貨貿協議,卡式「台胞證」與中國旅客來台轉機。去年318運動退場聲明「強烈要求馬政府在(監督條例)法制化完成之前,不得再與中國洽談或簽訂任何協議」,而今馬政府與中國國台辦官員竟然宣稱要在年底前完成貨貿協議談判,繼黑箱服貿之後,要在大選前趁亂偷渡黑箱貨貿。而中國片面實施的卡式「台胞證」,不僅矮化台灣主權、將台灣國民納入身分管理,晶片卡的設計並將形成老大哥式的電子監控。10月11日讓我們大聲喊出:停止貨貿談判,抗議卡式「台胞證」。

訴求:停止貨貿談判,抗議卡式「台胞證」

時間:2015/10/11晚上七點集合
地點:濟南路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外集合
活動形式:集合、繞行陸委會、短講、老大哥晶片生活展、黑箱貨貿驅邪抗議

主辦單位: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永社、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勞工陣線、民主鬥陣、島國前進


【流程】

主持人: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
洪崇晏(永社執行秘書)

19:00-19:30 開場短講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邱文聰(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張信堂(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林 倢(民主鬥陣總召)
莊丹榕(黑色島國青年陣線代表)

19:30-19:45 老大哥的晶片生活展
解說: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將呈現卡式台胞證啟用後,台灣國人在中國處處遭受電子監控的情形。呼籲前來參與的民眾自行製作道具,凸顯卡式台胞證配合中國政府的「網路實名制」、「火車票實名制」與「無線射頻辨識功能(RFID)」,將如何對個人隱私與行動造成限制。

19:45-20:15 繞行陸委會
順時針繞行濟南路/林森南路/徐州路/中山南路/濟南路

20:15-20:45 貨貿談判政黨表態(依確認出席先後順序)
台聯/周倪安
社民黨/苗博雅
綠黨/李根政
時代力量/徐永明
自由台灣黨/蔡丁貴
樹黨/陳家宏

邀請各政黨代表前來,就以下四議題公開表達立場:
(1)是否支持停止貨貿談判?
(2)是否支持民間版監督條例?
(3)是否支持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前,不得進行貨貿談判?
(4)台灣政府應該如何就卡式「台胞證」問題向中國表示抗議?

20:45-21:00黑箱貨貿驅邪儀式

21:00 將民間版監督條例條文貼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外

【影像紀錄】

卡式台胞證之晶片生活展
(圖片來源:經濟民主連合專頁

更多相片請見「經濟民主連合:夏張會前夕的驅邪抗議」
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755212151250551.1073741831.5933749241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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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自由時報:夏張會前「驅邪」 民團促停貨貿談判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22958

新唐人:民團擋夏張會貨貿協議 揭受害產業族群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22958

華視新聞:民團陸委會前「驅邪」 籲停止貨貿談判
http://news.cts.com.tw/unews/campus/201510/201510131670735.html

民報:選前偷渡貨貿?民團疾呼:再不抗議來不及了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b602bc4-ee6d-41ef-95b9-d4f3ebe96ea1

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經濟民主連合】「貨貿談判,政黨表態;十月十一,驅邪抗議」凱道行前記者會

圖片來源:經濟民主連合專頁

去年318運動退場聲明:「強烈要求馬政府在(監督條例)法制化完成之前,不得再與中國洽談或簽訂任何協議」。然而,馬政府與中國官員宣稱要在今年底完成貨貿協議談判,而第二次夏張會10月14日在中國廣州舉行,將再次觸及貨貿協議談判與卡式「台胞證」議題。為此,經民連等九個團體將於10月11日晚上七點舉行「夏張會前夕的驅邪抗議」,訴求:停止貨貿談判,抗議卡式「台胞證」,號召民眾參與,並邀請各政黨代表前來公開表達立場。

「夏張會前夕的驅邪抗議」:
這次抗議,是由318運動的參與團體;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民主鬥陣、島國前進、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勞工陣線、永社、地球公民基金會等九個團體共同發起,訴求:停止貨貿談判,抗議卡式「台胞證」。

我們邀請大家10月11日晚上七點,於濟南路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外集合。整個抗議行動包括

19:00-19:30 開場短講
19:30-19:45 老大哥的晶片生活展
19:45-20:15 繞行陸委會:順時針繞行濟南路/林森南路/徐州路/中山南路/濟南路
20:15-20:45 貨貿談判政黨表態
20:45-21:00 黑箱貨貿驅邪儀式

「老大哥的晶片生活展」,將呈現卡式台胞證啟用後,台灣國人在中國處處遭受電子監控的情形。我們也呼籲前來參與的民眾自行製作道具,凸顯卡式台胞證配合中國政府的「網路實名制」、「火車票實名制」與「無線射頻辨識功能(RFID)」,將如何對個人隱私與行動造成限制。「黑箱貨貿驅邪儀式」,除要求停止貨貿談判外,並將凸顯制定監督條例的重要性。

政黨應就停止貨貿談判公開表達立場:
2014年6月21日政府違背民主程序簽訂黑箱服貿協議,引發318反服貿運動,經過五十萬人民上街抗議,行政院流血鎮壓與二十四天的國會佔領後,各界達成「監督條例先立法,服貿協議再審查」的民主程序共識,4月10日運動退場聲明:並「強烈要求馬政府在(監督條例)法制化完成之前,不得再與中國洽談或簽訂任何協議」。然而,馬政府與中國官員在九月底舉行貨貿第十一輪談判,並宣稱要在年底前完成貨貿協議談判,繼黑箱服貿之後,要在大選前趁亂偷渡黑箱貨貿。如果任令此事發生,將是對目前正在舉行的民主大選的諷刺,我們要求各政黨應就停止貨貿談判公開表達立場。

10月11日,我們公開邀請各政黨代表於晚上八點十五分前來,就以下四議題公開表達立場:
(1)是否支持停止貨貿談判?
(2)是否支持民間版監督條例?
(3)是否支持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前,不得進行貨貿談判?
(4)台灣政府應該如何就卡式「台胞證」問題向中國表示抗議?

時間:2015年10月9日上午十點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台北賓館前

出席: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邱文聰(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陳惠敏(島國前進執行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
洪崇晏(永社執行秘書)
莊丹榕(黑色島國青年陣線代表)
民主鬥陣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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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新頭殼:反夏張會 民團邀各黨對貨貿表態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10-11/65491

蘋果日報:抗議夏張會貨貿談判 賴中強:政黨應表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8/707798/

ETtoday:抗議卡式台胞證 今晚七點陸委會外發起驅邪抗議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011/577921.htm

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

換柱條件牴觸選罷法 檢察官還在等什麼?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5.10.07
www.facebook.com/rotpili/posts/10208016500201431

國民黨要提什麼候選人,我沒太大興趣,但若行為跨越法律界限,則為民主法治國家與公民所無法容忍,洪秀柱在昨天召開記者會宣示「參選到底」,除未否認有退選的交換條件外,更具體說「即使黨內人士以搭擋、資源勸退我,我也未曾有過絲毫的動搖」,這番說法代表國民黨高層包括主席朱立倫在內,已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俗稱搓圓仔湯條款),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北檢依法應主動偵辦,不能裝聾作啞!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見解認為,所謂「行求」,指行賄人自行向對方提出賄賂或不正利益,以備交付,祇以行賄者一方之意思為已足,不以受賄者之允諾為必要(參最高法院101年台上字第227號刑事判決),且行求的手段並無限制,亦不以明示為必要,一有「行求」的行為,即應成立本罪。

因此,不論是朱主席或其他高層對於洪秀柱提出副手(權位)、資源(金錢)等不正利益,以一方之意思希望洪放棄競選,即已構成選罷法「行求」的犯罪要件。

此外,就算國民黨涉案人士抗辯總統選舉尚未正式登記,但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9條第1項規定,「黨內提名階段」同樣適用同法第84條(搓圓仔湯條款),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即洪秀柱公開陳述),應主動偵查,法律不容北檢裝聾作啞,選擇性辦案!

打開公設財團法人「用人費」的華麗黑箱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台灣時報/專論 2015.10.07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522042

政府以公帑捐助成立民法上的財團法人,其目的除肩負特殊政策任務外,即在於利用私法人地位,靈活推動政事。承此,公設財團法人應以企業化經營效率規劃人力需求並合理配置運用。所謂用人費係指:薪資、獎金、加班費、津貼、退休金、資遣費及勞、健保險費與福利費等項目。倘若公設財團法人用人費用偏高而不合理,即有浪費公帑之嫌。

翻開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二○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評估報告,平均每人用人費用最高者則分別為金管會所轄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平均每人一百八十二萬元、保險安定基金平均每人一百七十七萬元以及科技部所轄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平均每人一百六十一萬元。其餘部分,如經濟部所轄工業技術研究院平均每人一百三十一萬元、陸委會所轄海峽交流基金會平均每人一百三十萬元、文化部所轄中央廣播電臺平均每人用人費用一百一十二萬元、金管會所轄保險安定基金平均每人一百五十六萬元、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平均每人一百四十八萬元、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平均每人一百四十萬元(二○一四年度決算數)。公設財團法人用人費之高,令人咋舌。

參考民間企業平均每年之用人成本,企業實際負擔成本通常以員工月薪之二十倍估算,即全年薪資之一點六七倍。依據勞動部二○一四年度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該年度七月各業受雇員工平均每人月經常性薪資僅三萬八千餘元,全年薪資為四十六萬餘元,以一點六七倍推估每人用人費用,則約為七十七萬餘元。將此前述公設財團法人豪華薪資結構相比較,即可窺知其薪資偏高的真相。

就民間企業來說,用人費高低還是其次,關鍵在於能否發揮超越用人費的良好績效表現。令人疑惑的是,這些「百萬俱樂部」的公設財團法人財源往往高度仰賴政府補助及委辦收入,甚至虧損連連情形也不在少數。例如根據二○一四年度決算數,中央廣播電臺近九成收入仰賴政府委辦補助供養,該年虧損超過一億元;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近九成九收入也是仰賴政府供養,該年虧損零點六億元;海基會收入七成六仰賴政府,該年也虧了零點一七億元。一旦政府停止財源挹注,這些仰賴國家長期供養的財團法人將立即熄燈。由此更可看出諸多公設財團法人實乃「偽」民間團體的虛假性格。

公設財團法人作為政府「外圍」組織,享有用人不受公務人員法規綑綁之便利,不僅成為政府施政的地下管道,同時也淪為退休高官的第二春樂園,弊端迭生。用人費用每人平均數普遍高於民間企業薪資水準,高度仰賴政府挹注財源卻又經常性虧損營運,只是公設財團法人諸多亂象的冰山一角。如何改革?學界、研究機構早已研擬對策,目前所缺乏者,只剩下政治人物的決心與魄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