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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娛樂產業與政府干預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民報/專欄 2015.06.29
http://www.peoplenews.tw/news/1b260d0e-95b1-4c98-9fd2-623c19203c9d

(圖片來源: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文化部於2015年6月24日舉行電影片分級審查會議,會議中衛福部呼籲抽菸畫面勿列普級的提案經媒體披露後,掀起台灣電影界乃至於輿論猛烈批判。但是或許被輿論忽略的是,其實早在衛福部今年6月4日一份名為〈拒絕「菸」霧繚繞的電影畫面〉新聞稿裡,除開宗明義直指菸乃「入門毒品」外,國健署長邱淑媞更明確表示,鑑於青少年接觸吸菸畫面會提高其觸及菸品意願,為給兒少族群無菸媒體環境,最好杜絕方式,即是降低影音媒體中吸菸畫面。因此衛福部遂邀集通傳會、文化部、經濟部等跨部會討論,並「建議有吸菸畫面應勿歸於普遍級,而保護級及輔導級若出現吸菸畫面,應比照其他危險行為標示方式進行標示,以有效提醒觀賞者及父母留意吸菸鏡頭露出及其影響性」。衛福部甚至引據世界衛生組織2009年「無菸電影的科學證據與行動」白皮書裡諸多前衛建議,企圖佐證其提案的正當性。由此可見,衛福部上開建議並非出於一時即興提案,而係策劃許久的施政方案。

翻開衛福部的組織編制表,國民健康署下設有「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顧名思義該組應辦理「健康教育」與「菸害防制」兩項業務。又從邏輯與常理而論,前者範圍與重要性理應大於後者。然而該組下設4個科,除1科辦理健康教育外,其他3個科業務全係菸害防制。衛福部對吸菸行為除之而後快的嫌惡態度,更由此表露無疑。政府官人高舉菸害防制大旗,試圖對電影創作內容進行干預尚屬「未來式」,在電影界高度反彈下,短期內付實現的可能性恐怕不高。但類似規範對電視與音樂創作的滑稽箝制,卻已屬「現在進行式」。

就拿小天后Taylor Swift於今年5月自行擔綱製作人推出的最新MV《Bad Blood》為例,整部MV星光閃閃,超模雲集,猶如好萊塢重磅級科幻動作大片,驚豔國際樂壇。然而《Bad Blood》拿到台灣的MTV頻道播放後,女星Lena Dunham手上的雪茄、名模軍團們手持的各類輕、重型手持兵器,這些畫面全部在政府官人的道德堅持下化為一陀陀噴霧,把畫面搞的天殘地缺。所幸在4G網路時代,沒被「道德重整」的《Bad Blood》透過智慧型手機唾手可得,這些毫無效果的畫面管制作為,除了讓台灣締造國際嶄新笑柄外,也再度驗證政府官人不尊重創作自由的顢頇、保守心態。

民進黨中常會於6月24日邀請音樂人王方谷,以「唱片產業與解決模式」為題進行專案報告。會中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雖表示,政府應努力思考如何在法令與政策上幫助本土音樂產業,讓台灣樂手保持旺盛創作動力,讓台灣在這個重要領域能繼續維持優勢。但平心而論,習於照章辦事的政府官人們能對風雲莫測的娛樂產業發揮多大助益,實在很難讓人樂觀期待。放眼當下,或許只要政府官人能包容多元文化,將道德至上主義、健康至上主義、父權心態主義思維徹底揚棄,就是對台灣娛樂產業最實際幫助。惟有在自由的土壤上,娛樂產業才能夠滋生茁壯!

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政治簽結 司法服務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6.26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92695

總統馬英九。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記者王敏為攝

特偵組近來對馬總統與陳前總統的政治獻金案,皆以查無不法為簽結。而不管特偵組是真查、還是虛應,對於動輒以簽結了事之作法,實值商榷。

案件在偵查終結後,檢察官除為起訴外,就只能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而為了防止檢方濫為不起訴或緩起訴,就設有告訴人向上級檢察官為再議,及再議不成後向法院為交付審判的制度。而一旦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確定,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否則,就不得重行起訴。

只是這些防杜檢察官濫用裁量權的機制,卻存有一個致命傷,即案件若無被害人或告訴人,就無從啟動再議與交付審判之程序。而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五六條第三項,針對死刑、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之犯罪,因犯嫌不足致為不起訴處分者,檢察官即應職權移送上級檢察長為再議,或可多少彌補制衡不足的缺陷。惟如貪污重罪,法定刑動輒五年起跳,若對被告為不起訴處分,雖須職權再議,卻因無被害人之故,致無提起交付審判而由法院來審查之機會。更糟的是,若不起訴處分是由特偵組所為,則在其隸屬於最高檢察署下,甚至連職權再議的可能性都不存在。

不過,就算這些制度存有種種缺陷,總還能對檢察權產生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但於他字案的場合,卻毫無用武之地。這是因在檢察實務,常會依據犯罪嫌疑程度高低或告訴人有無,區分為偵字與他字案。若屬偵字案,相對人才是被告,也才有刑事訴訟法的緘默權與辯護權等之保障。若屬他字案,則因只是關係人之故,自不能享有相關的權利保障。又因他字案乃是實務約定俗成的作法,則在查無實據與不法時,竟又創設出所謂行政簽結的處分,實嚴重違反程序法定原則,更無事後救濟之可能。甚且因簽結為法外空間,致不具有法律效力,檢方就隨時可重啟調查。

故現行偵字與他字案的區別,乃由檢方所恣意決定,致成為規避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的手段,且一旦列入他字案,就成為法外沙漠,既可以查無實據為簽結,於將來,若情事有變,亦未嘗不可重啟調查與起訴。這就很難避免檢察官以簽結與否來為政治服務。

【陪審制之下相關配套措施】研討會



報名網址:http://goo.gl/forms/gC50uL2Os2

活動緣起:
臺灣的司法,已漸漸朝著「讓人民進到法院參與審判」的方向改革,而其中的「陪審團制度」在英國已有千年,在美國也有四百年,目前已52個國家採用,連我國鄰近的香港、韓國、澳洲等皆引進此制度,由此可見,陪審團乃是世界的一種潮流。

然不管是要推動「陪審制度」亦或是其他制度,其真正重要的是制度底下的配套措施。一個公正、公平的司法制度必定伴隨著完善的配套措施。

因此,我們預計在104年的6月26日舉辦一場「陪審制之下相關配套措施研討會」,希望藉由學者、律師們豐富的學術及實務經驗,讓我們更深入了解陪審團制度背後的運作機制,並加以學習。

時間:6/26(五)09:00~17:0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會館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主辦單位:台灣陪審團協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
合辦單位:真理大學法律系、台灣永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治時報社
協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律系刑事法中心

報名網址:http://goo.gl/forms/gC50uL2Os2



活動流程:

【開幕式】09:00-09:10 鄭文龍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法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場次一】09:10-10:40
主題:起訴狀一本主義之配套修法
主持人:黃東熊教授/前中興大學校長
主講人:張 靜律師/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
與談人:陳運財教授/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場次二】10:50-12:20
主題:證據法則應有的配套修法
主持人:陳運財教授/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主講人:王乃彥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
與談人:黃致豪律師/致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場次三】13:40-15:10
主題:律師的採證及證據開示制度
主持人:黃朝義教授/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
主講人:田蒙潔律師/美國密蘇里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美國聯邦註冊專利律師
與談人:林超駿/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場次四】15:20-16:50
主題:法庭律師的辯護技術之配套
主持人:吳景欽教授/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
主講人:鄭文龍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法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與談人:鄭嘉欣律師/博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閉幕式】16:50-17:00 鄭文龍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法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備註:本研討會提供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在職進修時數

*線上報名截止為6/23(二),請及早報名,以利統計研討會手冊數量。

報名網址:http://goo.gl/forms/gC50uL2Os2

「言論無罪! 思想良心無罪!聲援新加坡16歲少年Amos Yee」記者會




台灣公民社會呼籲新加坡政府 應立即釋放少年余澎杉 (Amos Yee)

新聞稿 / 台灣人權促進會

記者會直播網址:http://livestream.com/accounts/10240183/events/4095067/images/91361212?t=1435285463896

余澎杉(Amos Yee)是一位新加坡的16歲少年,也是位知名部落客,他因為今年3月27日在youtube上傳一部名為「Lee Kuan Yew Is Finally Dead! 」(譯為「李光耀終於掛了!」)的8分鐘影片,影片中對李光耀充滿咒罵與不滿,甚至將李比喻為耶穌,指李和耶穌表面上富有同情心和善良,但其實都是渴望權力和惡毒的人物。這部短片爆紅,點閱率超過百萬。但由於李光耀在新加坡具有國父的地位,引發新加坡社會保守力量廣大的撻伐,國家機器也透過司法追訴來對付Amos Yee。

因此,後來Amos Yee遭到警方36小時的案件調查,並在5月12日被檢察總長起訴兩條罪名,一件是違反新加坡刑法298條中的「傷害宗教感受」,另一件則是涉及違反刑法291(1)的「散播猥褻圖像」,但Amos Yee都主張他是無罪的。在審訊期間,他原本都是交保候傳,但因為他在6月2日再度挑戰當局上傳影片,因此被法官命令還押三週,也因為他未成年的身份,所以監禁期間要評估他是否適合接受「改造訓練中心」(Reformative Training Centre)的處置。在6月23日出庭時,情勢對Amos Yee變得更不利,他被檢方指控可能患有自閉症,因此法官下令將他送往精神病院進行兩周的評估,再決定是要進行「改造訓練」還是要進行「強制治療」。

新加坡政府早已批准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但在上述Amos Yee的個案中,已明顯違反公約對於未成年兒童之保護,尤其是言論自由與少年司法的準則,且新加坡當局的作為,有違Amos Yee的兒童最佳利益。兒童權利委員會在2011年審查新加坡的國家人權報告後,在結論性意見中有關少年司法人權的部分,已明確建議新加坡當局:「應確保量刑和羈押均考慮到兒童的最佳利益,剝奪自由應作為非不得已才能採用的手段,且應盡可能縮短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而且要定期進行審查,以期能夠予以撤銷。」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5月12日就已發佈公開聲明譴責新加坡當局將言論自由入罪,而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的東南亞區域辦公室也在日前發佈聲明,要求新加坡政府立即釋放Amos Yee,因為此案的刑事處分是非常不適當的,且嚴重侵害國際上所保護的言論與意見表達的自由。

台灣公民社會許多人權團體,選在6月26日這天展開行動聲援Amos Yee,因為這天也是國際反酷刑日,我們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該受到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尤其像Amos Yee這樣的未成年兒童,更應該被絕對禁止。但遺憾的是,新加坡當局以長時間的審訊對他進行調查,甚至根據其律師致法官的信件所示,Amos Yee在精神病房中手腳被綁在床上,無法自由行動或如廁,病房中種種不人道的環境,也都造成Amos Yee莫大的心理壓力。

因此,台灣的許多非政府組織,選在這天來到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對新加坡當局表達我們對於Amos Yee當前人權受到嚴重侵害的高度關注,並要求新加坡當局應遵守兒童權利公約之相關規定與承諾,考量Amos Yee的兒童最佳利益與身心發展之權利,尤其特別注意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C):「所有被剝奪自由的兒童應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嚴應受尊重,並應考慮到他們這個年齡的人的需要的方式加以對待。」以及第40條第一款:「締約國確認被指稱、指控或認為觸犯刑法的兒童有權得到符合以下情況方式的待遇,促進其尊嚴和價值感並增強其對他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這種待遇應考慮到其年齡和促進其重返社會並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的願望。」新加坡政府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法院應重新進行審理,並立即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也對台灣政治人物呼籲,不要前往新加坡進行訪問,除非新加坡當局改變態度,釋放Amos Yee這位年輕的良心政治犯。

更多照片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臉書專頁


聲援團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永社、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持續增加中)

時間:2015年6月26日(五)上午10:00 ~ 10:30
地點: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仁愛路四段85號)

主持人:
孫友聯 台灣勞工陣線 秘書長
發言者:
邱伊翎 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吳易澄 馬偕醫院新竹分院精神科主任、台權會執委
吳政哲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督導
黃怡碧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執委
陳玫儀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執行秘書
詹政道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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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三立新聞:批評李光耀!16歲少年余澎杉遭判刑 人權團體今上街抗議
http://www.setn.com/news/82228

PNN公視新聞:少年諷李光耀遭禁月餘 人權團體籲星國放人
http://pnn.pts.org.tw/main/2015/06/26/少年諷李光耀遭禁月餘-人權團體籲星國放人/





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朱立倫還沒準備辭主席嗎?

李彥賦(作者為法學碩士,永社公關委員會副主委)

蕃論戰/專欄 2015.06.24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624/20150624110331.html

(圖片來源:蕃論戰/網路截取

國民黨籍總統候選人究竟有沒有意願、應不應該訪美的議題,將埋伏在國民黨已久的茶壺風暴炸出一個大洞。先是洪秀柱本人接受廣播專訪時向美國嗆聲,表示若訪美規格沒有比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高,「我幹嘛去啊!」一下又傳出洪陣營私下已與美方接觸,可能在8~9月便會出訪。不過證實這項消息的並非洪陣營,反倒是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有為洪緩頰之意。悲慘的是,朱主席這樣的真心實意,當天下午便遭洪秀柱的嚴厲聲明打臉,向黨中央喊話「此議題發言日後以我本人或發言人為準」。黨的立場與候選人的想法顯然有龐大規模的落差。

然而,冰凍三尺並非一日之寒。對於洪秀柱陣營而言,朱立倫不過是個畏戰之徒,本來還希望加入選戰可以加熱黨內選情,最後只證明朱立倫根本不配「中興少主」的稱號。而洪秀柱在臉書上標榜的這種「勇於承擔」印象也在國民黨支持者當中渲染開來,氣勢可說是如日中天。更何況,假設洪秀柱依其所願順利當選總統,按照黨章規定便是當然黨主席,實在沒有道理要搭理這個過渡黨主席。

不過,國民黨內目前還有一名趕在卸任前暴衝的總統馬英九,國民黨要如何牽制這匹脫韁野馬,才能避免去年九合一大選的慘劇重演,應該也是讓國民黨頭痛不已的難題。馬英九不僅因兩岸服貿協議的粗劣操作而惹惱青年世代,執意將「大中國史觀」納入課綱一事也促發中學世代的「寧靜學運」。照理來說,面對如此民意反撲,政府應該謹慎思考反省,但不僅行政院沒將被譏為「不監督條例」的政院版監督條例撤回,教育部換了一個部長,也仍舊堅持8月要將黑箱課綱上路,洪秀柱竟也跟著唱和,認為「調的還不夠」,這也著實讓想著中間選票的國民黨中央黨部緊張不已。

不過國民黨更需要憂心的,恐怕是這批馬未來接踵而來的不堪弊案。例如上周特偵組所簽結的頂新政治獻金弊案,特偵組只查馬家在兩屆總統大選期間各7~8個月的大額通貨交易資料,但卻未說明為何馬英九、周美青等親屬的私人帳戶為何與競選政治獻金專戶有所往來?也未澄清頂新魏家提領的7千多萬現金流向如何,只稱與外界所傳「2億」或「10億」的數字甚遠便停止偵查動作,而未查明這7千多萬本身是否可能為非法賄賂款項?重重疑點,恐怕將嚴重深化國民黨本來就不太光明磊落的負面形象。

馬英九勢力終究會跟著卸任而淡化於國民黨之中,但對於朱立倫來說,錯誤的選擇已然造成傷害,倘若先辭任黨主席專心市政,用一貫的畏戰態度暫且脫離這個是非之地,現階段或許也是個解救自己跟國民黨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