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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經濟民主連合:新聞稿】抗議M503及航空城,要求毛、夏下台


圖片來源:經濟民主連合


中國M503步步進逼,桃園P-3C全面撤退
  中國在台灣海峽中線片面劃設M503航線,29日啟用,明眼人都知道這是中國對台進逼的政軍部署,馬政府不僅不提出抗議,反而稱讚這是條「和平航線」、「比一九九九年進步」。M503航線不僅為解放軍在台灣海峽中線以西的常態部署提供掩護,壓縮台灣空防的預警時間與人力;廿六日,中國國防部發言人更進一步放話,要台灣空軍退讓,「為這條航路留出安全間隔」。

  曾經駕駛戰機叛逃中國的前北京軍區空軍副參謀長黃植誠分析:中國劃設M503有兩個目的,第一個是戰略角度,中國在東海設立防空識別區後,進一步劃設M503,可以防止美國的干預;第二是政治目的,中國劃設M503確有政治意涵,目的就是防止民進黨一旦贏得二○一六年大選,不承認「九二共識」,衝擊兩岸和平發展時,可以有討價還價的籌碼。國人應提防,中國政府操作M503爭議,甚至利用國際壓力,要求台灣進行兩岸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的談判,進而要求台灣接受「一個中國」框架。

  就在中國軍政部署隨著M503航線步步進逼台灣的同時,馬政府卻將新購置的P-3C反潛機,從原先預定部署的桃園海軍航空基地,撤退到屏東基地,馬政府為了桃園航空城開發案,為了圖利財團,寧可將桃園P-3C基地作廢,寧可犧牲人民的安全並且大幅徵收民地。監察院調查報告指責政府:原本P-3C反潛機是要防守台灣海峽北部與東海的中國潛艇活動,現在居然撤退到防守巴士海峽;而桃園P-3C基地花費巨資興建,竟然尚未啟用就廢棄,浪費鉅額公帑。馬政府無視台灣安全,撤守的消極態度,恰與中國藉由M503步步進逼形成強烈反差。

兩岸權貴分贓:馬政府以M503航線,交換中國旅客來台中轉
  更令人憤怒的,兩岸權貴資本覬覦桃園航空城土地開發,是看上中國旅客來台中轉的商機,而北京政府則要求台灣以開放海峽中線航道作為交換。2014年8月於北京所舉行的第六次經合會例會上,中方明白表示對於「旅客中轉」這件事,台灣必須以開放海峽中線當作交換條件。馬政府為了成就兩岸權貴資本的利益,為了航空城開發案,竟然廢棄了桃園海軍航空基地,將P-3C反潛機撤退屏東,並且同意中國於海峽中線劃設M503航線,馬政府與魔鬼交易,犧牲的卻是台灣人民的安全與利益!

毛治國、夏立言荒腔走板
  面對中國的蠻橫,毛治國於立法院答詢時竟表示:中國M503航線「比1999年進步」,公然贊同、鼓勵中國政府片面改變台海現況是「進步」。而陸委會主委夏立言為求夏張會的進行,棄守談判立場,在我方未獲得明顯談判進展的情況下,輕率同意中國政府條件,誇言「M503新航路爭議圓滿解決之時,就是夏張會登場的時機」,我們要求毛治國、夏立言下台負責。

  我們要求:
  (一) 撤銷M503航線;
  (二) 毛治國、夏立言下台;
  (三) 停止兩岸協商;
  (四) 航空城重新檢討,官民共辦全區聽證。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對馬政府近日的宣傳提出四項質疑:

  (1)六月與十二月,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報告坦承「本案係自2014年6月開始」,交通部卻表示「雙方民航主管部門自2014年12月下旬起利用空運小兩會平台,共進行五回合的溝通」。請問,從2014年6月到2014年12月長達半年的時間,馬政府為何欺瞞國人與國會,無聲無息,甚至無所作為?

  (2)四浬與六浬,1月13日民航局就M503提出抗議,當時中國政府說飛機實際飛行時,會較M503航線偏西四海里,交通部還說要派軍機攔截,二月初,王張會還因M503航線無法達成共識而破局,此次中國政府僅象徵性地讓步二海里,偏西六海里,占海峽中線寬度(最窄130公里)半徑的5.7%,那原先所有的疑慮都因為中國二海里的象徵退讓而消除了嗎?

  (3)32架與33架,M503昨日啟用,中國民航局稱昨天有三十三班飛機飛航,台灣民航局監看紀錄則有卅二班,請問少一架飛機飛到哪去?顯見台灣無法完全掌握M503情況,那人民又如何能相信政府安全的保證呢?

  (4)18與51,國安局長李翔宙說中國解放軍每天派6到18架軍機在海峽中線以西巡弋,現在增加33班民航機,我方需監看標的暴增成三倍,未來飛航班次會更多,這不正就是對台灣空防預警人力的壓縮嗎?



  台灣人權促進會並指出,2007年,海軍為了防守中國東海艦隊,從空軍手中接下了桃園軍用基場,近500億購置12架P-3C反 潛機。但後來馬政府為了要推動桃園航空城,只留74.5公頃給海軍,剩下6架反潛機放置在桃園軍基地。2011年初,國防部還在桃園基地花下98億整建通訊系統。最後,卻在2011年8月12日,行政院裁定,桃園海軍基地全部遷往屏東,桃園基地至此開始納入航空城計畫規劃範圍,現規劃開發為商業區。而「陸客中轉」作為開發「航空城」的主要理由,卻是以放棄國防的「海峽中線」作為「交換條件」,凸顯出航空城計畫,已經不只是「迫遷」問題,更是「國安」危機!

  航空城反迫遷聯盟表示,用這麼大的謊言及權力交換,來作為要迫遷一萬多戶家庭的主因,完全說不過去。這些事實都凸顯出航空城計畫的規劃,有很大瑕疵,缺乏國家整體安全及未來發展的實際考量,而交通部卻將於4月18日立即舉辦「預備聽證」,只讓部份「特農區」居民可以參與,並沒有涵蓋到所有利害關係人,且每人僅有三分鐘發言,沒有互相討論的「議定」過程,根本難以將航空城計畫的問題「爭點」妥善處理。反迫遷聯盟呼籲交通部應該立刻暫緩「預備聽證」,也呼籲立法院應該要求交通部作「專案報告」,釐清爭議!

  竹圍福海宮輔信王公祖廟主任秘書陳建松表示,第三跑道本來計畫在原海軍基地興建,後來政府於2009年推動航空城計畫,將第三跑道預定地往海邊靠移時,但福海宮當時未被納入計畫範圍。到2013年時,福海宮卻被納入航空城計畫範圍。廟方多次向王公祖「跋杯」求請示,神明均表示不願意離開此地,中央及地方官員均當面答應神明,替福海原地劃設較大範圍的宗教園區,但最後結果僅剩下一條細長通道、四面高牆隔離的小型監獄。福海宮的例子顯示,政府連神明也敢欺騙,更不害怕欺騙人民,交通部以興建第三跑道名義,騙取軍用機場;再用航空城計畫,把百姓、寺廟的土地騙走,最後都是只為圖利炒地集團。福海宮不是反對國家建設,但是這種不計代價、一騙再騙的做法,無法讓老百姓信服!福海宮必定抗爭到底!


全民射飛機,馬毛夏下台
  我們將在活動結束時,將貼有「毛治國下台」、「夏立言下台」的紙飛機射進行政院。

  「下台紙飛機」的樣張將公布在網路上,我們呼籲全民在以後任何馬英九、毛治國、夏立言出席的場合,向他們三位射出紙飛機表達人民的抗議,直到他們三位下台為止。「下台紙飛機」是和平的抗議,不會傷害任何人,而且可以通過金屬探測器的安檢,請大家踴躍響應。



更多照片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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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新頭殼:抗議M503 民團射紙飛機要馬政府下台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3-30/58362

自由時報:經民連赴政院抗議M503 要毛治國下台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72093

蘋果日報:M503啟用民眾到行政院射紙飛機抗議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30/583448/

風傳媒:民團抗議政府同意M503 紙飛機射進行政院
http://www.storm.mg/article/45106

中央社:抗議M503 經民連赴政院射紙飛機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330/14083659.html

ETtoday:P-3C反潛基地南移、航空城民團:步步退讓全為M503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30/485853.htm

中央廣播電台:抗議M503 經民連政院射紙飛機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81401

NOWnews:馬毛夏下台紙飛機行政院拒馬蛇籠警戒
http://n.yam.com/nownews/politics/20150330/20150330946365.html

聯合影音:不滿航空城自救會發起紙飛機抗議
https://video.udn.com/news/296149






修憲公聽會 應開放公民旁聽

鄭光倫(作者為永社論述委員會副主委,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

蕃論戰​/專欄 2015.03.30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330/20150330946422.html

立法院。
(圖片來源:蕃論戰/網路擷取

修憲時程終於進入緊鑼密鼓的時刻,自四月九日起,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將連續舉辦十場公聽會,如果一切順利,修憲案可望在六月中旬送出立法院,於明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時由公民複決。值得關切者注意的是,修憲委員會也已經投票選出召委,分別主持每周兩次的公聽會,召委擔任者分別是國民黨籍的呂學樟、吳育昇、江啟臣,以及民進黨籍的李俊俋以及鄭麗君,在這份名單中,最令人擔憂的,是呂學樟與吳育昇兩位委員。

在2010年,「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曾經行文各委員會召委簽署同意開放進入委員會旁聽,當時吳育昇便主導黨團幹部會議,要求所有召委一律不得簽署同意書,也不得提供發言紀錄、出席情形或任何問政資料給公督盟。若進一步瞭解吳育昇委員當時拒絕的理由,包括「已對外開放網路議事轉播視訊系統,可透過視訊系統了解開會情形」以及「為何要片面開放給公督盟旁聽?其他團體是否也要比照?」實在令人不免覺得可笑,可笑視訊轉播成了拒絕進入旁聽的理由、可笑吳委員竟然能夠如此扭曲平等原則。

此外,吳育昇委員所謂「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本來就不對外開放旁聽」的說法,其實也是恣意解釋法規,因為規定「各種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及會務工作人員外,不得進入旁聽」的《立法院議事規則》第61條,其實與《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9條「各委員會會議,公開舉行」有所衝突,而依法規解釋ABC,組織法當然優先於議事規則。

而在2014年,呂學樟委員則是藉由考察中央研究院之機會,對參與318學運的法律研究所研究員黃國昌實行各種檢查,包括言行、績效以及出勤紀錄,引發輿論質疑所謂考察中研院其實是針對黃國昌個人進行政治打壓,企圖形成寒蟬效應。雖然呂學樟對於質疑表示否認,但其脫口而出「中研院是直屬總統府單位,研究員卻頻頻向總統嗆聲,非常不得宜」等一番理由卻又再度顯現其自身對於學術自由的認識毫無水準可言,所以當時便遭黃國昌回以「比已故總統蔣介石還狂妄」,因為即便是蔣介石當年也都不至於對中研院院長胡適說出這樣的話。

回顧吳呂兩位委員的過去言行,一位善於曲解法令、一位對於自由民主毫無認識,令人憂慮二位委員是否又會自行發明出什麼「兄弟獨創見解」的奇想,用來阻止公民旁聽修憲委員會所舉辦的公聽會。有鑑於此,修憲委員會在召開公聽會之前,應預先訂定旁聽規則,並且將旁聽資訊公佈,廣邀社會各界參與,切莫臨時公佈,也不可黑箱作業、密室討論,如此方能符合公開、透明等程序正義諸原則。

18歲公民權喬不攏,朱立倫提早跛腳?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15.03.2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69531

18歲公民權能否成為國民黨立委的修憲提案一事,檢驗朱主席是否提早跛腳。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4年12月12日朱立倫宣佈參選中國國民黨主席,在臉書宣示「擴大青年參與,降低投票年齡到18歲;降低政黨門檻到3%」等憲政主張,朱立倫在當選主席後,當然有義務落實競選承諾,在修憲提案中實現18歲公民權的憲改理念。

然而,國民黨前主席、現任總統馬英九對於18歲公民權的朝野共識,似無法接受,因此18歲公民權能否成為國民黨立委的修憲提案,考驗著朱立倫在國民黨內的領導威信,也檢驗朱主席是否提早跛腳。

立法院國民黨團修憲小組召集人呂學樟在2015年3月25日前往總統府報告修憲議題,馬總統態度保守,連朝野高度共識的投票權降至18歲,馬也表示疑慮。事實上,馬總統在去年6月已兩度公開反對修憲,甚至反對投票權降至18歲,但以世界各國為例,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在內等162個國家,人民滿18歲即有公民權,相較於我國人民18歲應負刑事責任、繳稅、服兵役等義務,卻在20歲以前未被視為具有公民地位,無法投票選舉民代或行政首長,這有明顯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問題。

馬總統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一直站在阻礙民主發展的一方,所以馬總統反對憲改和18歲公民權,符合馬的一貫落後立場,但朱立倫主席標榜「改革」,具體主張18歲公民權,朱立場與馬前主席迥異,國民黨立委要聽馬意還是朱意?可從國民黨立委是否提出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確定朱主席是否提早跛腳?

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別讓周榮宗白白犧牲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3.28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66832

去年三二三事件,於行政院外遭警察打傷住院的老先生周榮宗,於近日過世,讓人唏噓不已。而因周老先生是第一位對馬英九、江宜樺等,提起教唆殺人未遂罪之自訴者,則在其死亡之後,關於此案件,恐將面臨訴訟的困境。

對於犯罪的偵查與起訴乃由檢察官所獨占,但為了防止檢方怠於訴追不法行為,在我國仍保有所謂自訴制度,即由犯罪被害人來對犯罪人提起刑事訴訟。不過,自訴制度畢竟屬例外,現行法就設有種種的限制。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卅七條,欲提起自訴就一定得委任律師。又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二三條第一項,若檢察官已進行偵查,除非是告訴乃論之罪,否則,亦不得再提起自訴。

在三二三事件裡,遭警察暴力受傷的民眾,雖可向檢察官提起告訴,卻難以避免行政體系所必然存有的相互掩護與掩飾,也因此,被害人就只能採取自訴的途徑來救濟。而周榮宗老先生,就是開啟此等訴訟的第一人。只是台北地院在受理此案後,陸續有其他受傷者相繼提起自訴,卻全數遭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三條第二款,以同一案件不得重複再訴,即所謂一事不再理原則,而以不受理判決駁回。這就產生一個很大的問題,即明明是不同人提起訴訟,怎會是同一案件?

刑事上的同一案件,乃是以行為人及犯罪事實是否相同為認定。而由於三二三事件,提起自訴的對象與犯罪,乃為下令的上層公務員所涉及之教唆殺人未遂罪,雖然受警察暴力者眾,但根據刑法第五十五條的想像競合,只能以一罪論,致屬於程序法上的同一案件。故只要法院受理一位受傷者的自訴,其他人所提起者,就必然被駁回。如此的論述,看似符合法律規定,惟若僅憑被告對象有重疊之處,就認定犯罪事實亦屬同一,不僅過於武斷,亦嚴重侵害人民自訴之權利。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周榮宗老先生逝世之後,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三二條,雖可在一個月內,由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來承受訴訟,若無人承受,就必須通知檢察官來擔當訴訟。但有疑問的是,今天受傷者之所以會提起自訴,乃是因檢察官怠於對施暴者為究責所致,要其擔當訴訟,實顯得矛盾與諷刺,更無異於宣告,此案必然不了了之的結果。

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台灣還需要監察院嗎?

李彥賦(作者為永社公共關係委員會副主委、民間廢除監察院聯盟發言人)

自由時報/全憲盟觀點 2015.03.25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68150

323行政院血腥鎮壓事件屆滿一周年,回顧在318立法院佔領行動的5天後攻占行政院的原因,有說是立院場內場外隔絕下,激進派系的宣洩出口,也有認為行政院才是服貿一案的主謀,只有政院撤回服貿,始能挽回「半分忠」在內政委員會所造成的不可回復的憲政危機,因此轉而強攻行政院,要求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給個交代。

從當時的地理位置來看,包圍在立法院外的群眾若要前往行政院,最快的路徑就是分別從中山南北路或鎮江街橫跨忠孝東西路前進,也就是說,在這個戰場移轉的過程中,監察院是夾在兩院中間必經之路。即使撇開地理位置相對較遠的司法、考試兩院,監察委員遲遲不對違法失職的陸委會提出彈劾、糾正,上開攻佔行政院的原因也大可複製到攻佔監院上。

監察院是夾在兩院中間必經之路。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攝)

究竟為什麼監察院被忽略?
遽聞當晚7時餘便有原住民青年組織嘗試佔領監察院,但攻入之後發現,現場完全沒有加派警力支援,甚至有網友形容「一點存在感也沒有」。身為憲法五權機關之一的監察院,到底為什麼這麼不重要? 監察院的功能既在整飭官箴、澄清吏治,按照孫中山原本對於監察權的想像與設計(憲法本文第91條),監察委員是由各地選舉出任,而正、副院長的產生方式,則是由地方選舉出的監委互選,藉由民意直接監督政府施政。

也是在如此的憲政設計下,原本在各國原應留諸於民意機關、用以監督行政機關之調查權與審計權,才獨立劃出由監察院來行使。但在修憲後,總統不僅握有行政實權,甚至能夠提名對於行政權負有監督權責的監委及正副院長,立法院即使握有同意權限,但也只有在秘密投票之下,才能打破黨意大於民意的現實,但也無法擺脫政治酬庸與鬥爭清算的形象。 監察院曾辯駁說,五權分立與世界潮流吻合,行之多年、沒有不妥,但事實上五權憲法乃中華民國憲法獨有,與世界潮流吻在一起也有兩個掛在外面不合,而陋習並不會隨著時間增長而妥善,五權憲法讓台灣當了幾十年的白老鼠,實驗到現在的結果又是什麼?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記者叢昌瑾攝)

監察院的任務
監察院目前身負兩項重要任務:第一,陽光法案下的政治獻金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第二,對違法失職案件的彈劾、糾舉、糾正權責。但不論以量化或質性的分析來看,這隻無牙老虎的性價比(C/P值)實在是奇低無比。首先在陽光法案的業務方面,監察院自2008年重新啟動以來,每年財產申報業務預算約編列9百至1千7百萬元不等,但是否真的達到「陽光」的效果?

以民眾就政治獻金以及財產申報的查詢方式來看,監察院政治獻金查詢網站僅公開收支結算表,其收支明細部分皆須親赴監察院始得借閱影印;此外,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詢網站僅公開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之申報資料,其他具申報義務之公職人員部分,則皆須親赴監察院始得查閱,且不得影印。相較於監察院的食古不化,民間「g0v.tw台灣零時政府」便曾在24小時內創下約31萬筆政治獻金資訊辨識完成並公開上網,而監察院卻六年餘如一日,完全「天龍/中央限定」的政策思維毫無更迭,陽光法案在監察院的操作下似乎只照得到台北市中心,其餘地區民眾則必須耗費可觀的交通費用始能看見太陽餘光。

而這六年多來,監察院共編列50多億預算,光是29位監委的薪水就耗費了4億6千餘萬元,但累計下來的調查、彈劾、糾舉、糾正的總案件數也才不過近4千件,以「人事」、「議事業務」以及「調查巡查」業務所編預算來計算,平均每案成本高達18萬,這當中甚至有就『近二年政府出版品中,多有以「中國」稱呼大陸地區,而以「臺灣」稱呼本國國名』而針對行政院提出的「2頁」糾正案文,平均1頁要價9萬。如果扣除這些對行政機關毫無拘束力的糾正案與調查案件,平均每件彈劾案件成本大約耗費5百萬。面對這樣的效能與品質,划算嗎?

不同於民進黨針對修憲廢除監察院的主張,國民黨所持的則是「政府組織再瘦身」的看法,認為行政機關、組織皆已減少、立委人數也減半,因此監察院的人數應該也要從現行29名監委減為15名。但比較不浪費還是浪費,功能不彰也不會因為人數減少而變成比較有用,不如廢去,將能夠對行政機關發揮完整制衡功能的調查權與審計權還諸國會,始能達到權力分立原有的監督設計,藉此邁向國家正常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