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0.06.01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88592
後疫情時代 加速數位轉型
據媒體報導,眾所期待的振興券,規劃未來每人可支付新台幣 1,000 元換取 3,000 元振興券,沒有排富及年齡限制;振興券的支付方式也不設限:包括紙本券、電子支付、電子票證與信用卡均可。
從目前報導的內容看來,振興券是考量疫情受困而疲弱不振的產業、以刺激大眾消費、振興經濟發展,故為德政。但也正因如此,振興券若排除電商,讓德政打折,實屬可惜。
首先,許多電商固然因為疫情期間、人們足不出戶而受惠,但也有更多電商,因為疫情連帶受害。國際知名的住宿平台網站airbnb,因為和受損嚴重的旅遊業連動,五月初宣布裁員四分之一、今年營收預估減半。電子商務的發展已有多年,數位經濟的商業模式早已成為各個產業的一環,若要一刀切割「電商」和「非電商」,實有困難。
其次,許多電商扮演通路的角色,販賣的是「實體商品」。如同信用卡早已成為人們習慣的支付方之一,網路也早就是人們熟悉的消費通路。從「通路」的意義來看,電商平台和賣場、商城、百貨公司並沒有什麼不一樣;倘若排除電商、是否也要排除其他連鎖大賣場?
不可否認,疫情期間,知名電商的業績確實突飛猛進、令人眼紅。但電商的商業模式五花八門、營業規模大小不一。由於網路平台的特性,人們熟悉和常用的電商,往往是特定的幾家跨國大公司。在地的中小電商,過去就受到網路經濟「數位殖民」之害,常常被跨國公司壓著打,未必每家都能得到疫情紅利。如今若將所有「電商」排除在外,電商身份如同原罪,恐怕引起產業不滿。
當然,後疫情時代的經濟考驗甚為嚴峻,政府希望振興券資源能夠充分幫助到受害最深的小店家、小商家,用心良苦。但是,振興券的發放與使用方式,是要透過「人民」,也就是「消費者」,而不是「店家」或「商家」。從店家的思維,疫情受害程度雖然有「電商」與「非電商」之別;從消費者的角度,卻難要求在使用振興券之前要想清楚、幫忙的是不是「受害最深產業」。限縮人民的使用選項,恐怕也會影響振興券的美意。
政府抗疫十分成功,贏得國內外一片讚賞和肯定,而過去幾年,政府積極推出系列輔導中小企業數位轉型的措施,也讓電商與數位優化,漸漸成為台灣各個產業的重要一環。既然振興券排除電商,本意在排除抗疫受惠的產業。那麼似乎可以考慮將「防疫受惠產業」(如醫藥防疫用品)排除在外,而非以「電商」做為全面切割點。
2020年6月1日 星期一
從通姦除罪化反思婚姻真諦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社員)
NOWnews/名家論壇 2020.06.01
https://www.nownews.com/news/forum-2/5014796
刑法第239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是惡法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5月29日首度在憲法法庭宣示釋字第791號,《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配偶撤告」,因違反憲法比例及平等原則,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立即失其效力。大法官明快回應少數社會進步力量呼籲,將憲法賦予之反多數決的制衡性格發揮的淋漓盡致。第791號變更18年前做成之第554號解釋之見解。大法官為國人示範何謂「法與時而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的法治精神。
相較於《懲治叛亂條例》多有唯一死刑之規定、《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對服畢徒刑者強制入勞動場所工作三年的保安處分、或如《檢肅流氓條例》以空泛模糊的罪名如品行惡劣、遊蕩無賴等入人於罪的條款被宣告違憲,刑法第239條尚非屬惡法。蓋刑法239條構成要件明確,其所涵攝之行為類型為一般人民依其日常生活及語言經驗所能預見。且因刑度不高,實務上多以易科罰金方式處置。再者歷來民調尚有超過7成民眾支持保留刑法通姦罪規定。為何大法官必須宣告《刑法》第239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立即失效?其必要性為何?
刑法第239條是不合時宜的法律
傳統社會中基於維護夫權、父權,與確保家族血胤不至紊亂,先以宗法倫常之名強制家中婦女守貞,再由國家以通姦罪追訴家法所不及者。此傳統相沿超過千年。1928年頒布之舊刑法首先將「無夫姦 」除罪,僅處罰有夫之婦的通姦行為。經當時進步人士抨擊後, 1935年頒布的現行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婦女自從屬於男性的狀態到「歧視部份消除」再到「對男女通姦行為處罰的形式平等」。刑法解除婦女片面守貞義務,這在85年前是一種進步。惟形式平等的規定無法確保實質公平與正義目標的達成。蓋因刑法第239條而受罰者,多為女性。其規定早已背離原先立法精神與性別平等的憲政原則。
刑法第239條是不切實際的法律
再者,縱使規範夫妻間之忠誠義務、維護婚姻與家庭制度完整是重要法益,刑法第239條並非達成目的之適當手段。個人婚姻自由為憲法保障之權利,父母之命早已不能約束個人意志,國家更不能以刑罰威嚇約制。婚姻之兩造除非涉及家暴或因侵犯個人重大法益如人身安全者,才需公權力介入。刑法本是國家用諸人民的最後手段。若用以處罰婚姻中不貞的配偶或小三時,刑法更是不切實際且會帶來反效果的手段。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原告不僅需提出有利證據且需說服法院確信該被告確有通姦之事實。若未能使法官產生對被告不利判斷之確信,而法官可逕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刑法未明確規定通姦的定義,歷來實務見解認定「男女性器官相結合」,才會構成通姦,口交、指姦或拿其他器物插入性器官、蓋棉被純聊天等均不構成通姦。舉證之困難造成定罪不易。
由於通姦行為發生於私密空間中,為要捉姦在床、取得證物,往往必須動用警察協助破門,之後還需將證物送驗分析,虛耗司法資源。當被告與第三者的性行為被拿上法庭公審時,嚴重侵犯個人隱私,更損害配偶間僅存的情份。又因往往需要同住親屬出庭指認,益加損害家庭和睦。
原告也可能遭反控觸犯刑法的妨害祕密罪、侵入住居罪或《通訊保障監察法》違法監聽罪,若反控成立,法定刑更重於通姦。於是通姦罪成為原告被告間鬥法的標的,堂堂法院變成個人復仇洩憤的場域,其荒謬處莫過於此。
根據法務部統計,通姦罪起訴率僅占偵辦案20%,起訴後真正能定罪者只有一半。處罰刑度不高,實務上多以易科罰金方式處置。只是第239條帶有極大汙名效果,一旦動用,雙方自此徹底決裂,婚姻再也無法復合。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是違反司法正義的法律
通姦為告訴乃論之罪,被告若能取得告訴人原宥,尚可撤回告訴。惟因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違反「告訴不可分」的原則,在實務操作下但書規定成為召喚夫權與父權幽靈的「引魂幡」。妻子在維護家庭與婚姻的道德大纛下,不得不原諒不忠的丈夫。然而在氣憤難消的情況下,只好追訴第三者以洩憤。於是造成起訴或論罪之女多於男的實質不公結果。更可惡的是外遇者還可借此但書,作為誘姦未婚女性後恐嚇其不得聲張的利器。林奕含小姐的悲劇殷鑑不遠。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明顯違反司法正義,連司法院代表在言詞辯論中,也直言此但書規定違憲。
婚姻之道在於彼此以愛成全,而非以罪罰相繩、以惡相向。
釋字第791號的意義不只是回應19名法官在執法裁判時的疑惑,更在於提醒國人,面對不合時宜、不切實際、與不合正義的法律,應立即修正或廢止之。法治精神正顯現於此。
刑法學者如林山田教授早在1990年代已撰文倡議廢除通姦罪。三年前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與會代表鑑於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性侵害防治法保障下,加上民法親屬編有關夫妻財產制、離婚責任、子女監護,都已符合性別主流化標準,認為通姦罪存在正當性已屬薄弱,建議應廢除之。當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遲遲未能提出修正時,由大法官基於其維護司法正義的職責,斷然宣告違憲,亦是推動法治進步的必要措施。
維護婚姻完整端賴夫妻以愛成全,而非透過罪罰彼此相繩。廢除刑法通姦罪的真義不在於彰顯個人的性自主權,而是讓每位公民思考如何以更理性與負責的態度,履行其在婚姻中的義務。也讓婚姻關係中的每個個體,其人性尊嚴與人格價值皆能得到憲法保障。
NOWnews/名家論壇 2020.06.01
https://www.nownews.com/news/forum-2/5014796
刑法第239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是惡法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5月29日首度在憲法法庭宣示釋字第791號,《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配偶撤告」,因違反憲法比例及平等原則,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立即失其效力。大法官明快回應少數社會進步力量呼籲,將憲法賦予之反多數決的制衡性格發揮的淋漓盡致。第791號變更18年前做成之第554號解釋之見解。大法官為國人示範何謂「法與時而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的法治精神。
相較於《懲治叛亂條例》多有唯一死刑之規定、《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對服畢徒刑者強制入勞動場所工作三年的保安處分、或如《檢肅流氓條例》以空泛模糊的罪名如品行惡劣、遊蕩無賴等入人於罪的條款被宣告違憲,刑法第239條尚非屬惡法。蓋刑法239條構成要件明確,其所涵攝之行為類型為一般人民依其日常生活及語言經驗所能預見。且因刑度不高,實務上多以易科罰金方式處置。再者歷來民調尚有超過7成民眾支持保留刑法通姦罪規定。為何大法官必須宣告《刑法》第239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立即失效?其必要性為何?
刑法第239條是不合時宜的法律
傳統社會中基於維護夫權、父權,與確保家族血胤不至紊亂,先以宗法倫常之名強制家中婦女守貞,再由國家以通姦罪追訴家法所不及者。此傳統相沿超過千年。1928年頒布之舊刑法首先將「無夫姦 」除罪,僅處罰有夫之婦的通姦行為。經當時進步人士抨擊後, 1935年頒布的現行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婦女自從屬於男性的狀態到「歧視部份消除」再到「對男女通姦行為處罰的形式平等」。刑法解除婦女片面守貞義務,這在85年前是一種進步。惟形式平等的規定無法確保實質公平與正義目標的達成。蓋因刑法第239條而受罰者,多為女性。其規定早已背離原先立法精神與性別平等的憲政原則。
刑法第239條是不切實際的法律
再者,縱使規範夫妻間之忠誠義務、維護婚姻與家庭制度完整是重要法益,刑法第239條並非達成目的之適當手段。個人婚姻自由為憲法保障之權利,父母之命早已不能約束個人意志,國家更不能以刑罰威嚇約制。婚姻之兩造除非涉及家暴或因侵犯個人重大法益如人身安全者,才需公權力介入。刑法本是國家用諸人民的最後手段。若用以處罰婚姻中不貞的配偶或小三時,刑法更是不切實際且會帶來反效果的手段。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原告不僅需提出有利證據且需說服法院確信該被告確有通姦之事實。若未能使法官產生對被告不利判斷之確信,而法官可逕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刑法未明確規定通姦的定義,歷來實務見解認定「男女性器官相結合」,才會構成通姦,口交、指姦或拿其他器物插入性器官、蓋棉被純聊天等均不構成通姦。舉證之困難造成定罪不易。
由於通姦行為發生於私密空間中,為要捉姦在床、取得證物,往往必須動用警察協助破門,之後還需將證物送驗分析,虛耗司法資源。當被告與第三者的性行為被拿上法庭公審時,嚴重侵犯個人隱私,更損害配偶間僅存的情份。又因往往需要同住親屬出庭指認,益加損害家庭和睦。
原告也可能遭反控觸犯刑法的妨害祕密罪、侵入住居罪或《通訊保障監察法》違法監聽罪,若反控成立,法定刑更重於通姦。於是通姦罪成為原告被告間鬥法的標的,堂堂法院變成個人復仇洩憤的場域,其荒謬處莫過於此。
根據法務部統計,通姦罪起訴率僅占偵辦案20%,起訴後真正能定罪者只有一半。處罰刑度不高,實務上多以易科罰金方式處置。只是第239條帶有極大汙名效果,一旦動用,雙方自此徹底決裂,婚姻再也無法復合。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是違反司法正義的法律
通姦為告訴乃論之罪,被告若能取得告訴人原宥,尚可撤回告訴。惟因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違反「告訴不可分」的原則,在實務操作下但書規定成為召喚夫權與父權幽靈的「引魂幡」。妻子在維護家庭與婚姻的道德大纛下,不得不原諒不忠的丈夫。然而在氣憤難消的情況下,只好追訴第三者以洩憤。於是造成起訴或論罪之女多於男的實質不公結果。更可惡的是外遇者還可借此但書,作為誘姦未婚女性後恐嚇其不得聲張的利器。林奕含小姐的悲劇殷鑑不遠。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明顯違反司法正義,連司法院代表在言詞辯論中,也直言此但書規定違憲。
婚姻之道在於彼此以愛成全,而非以罪罰相繩、以惡相向。
釋字第791號的意義不只是回應19名法官在執法裁判時的疑惑,更在於提醒國人,面對不合時宜、不切實際、與不合正義的法律,應立即修正或廢止之。法治精神正顯現於此。
刑法學者如林山田教授早在1990年代已撰文倡議廢除通姦罪。三年前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與會代表鑑於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性侵害防治法保障下,加上民法親屬編有關夫妻財產制、離婚責任、子女監護,都已符合性別主流化標準,認為通姦罪存在正當性已屬薄弱,建議應廢除之。當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遲遲未能提出修正時,由大法官基於其維護司法正義的職責,斷然宣告違憲,亦是推動法治進步的必要措施。
維護婚姻完整端賴夫妻以愛成全,而非透過罪罰彼此相繩。廢除刑法通姦罪的真義不在於彰顯個人的性自主權,而是讓每位公民思考如何以更理性與負責的態度,履行其在婚姻中的義務。也讓婚姻關係中的每個個體,其人性尊嚴與人格價值皆能得到憲法保障。
2020年5月28日 星期四
【反國安惡法,台港齊心抗中】青年及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反國安惡法,台港齊心抗中】青年及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2020.05.28
去年夏季,香港因《逃犯條例》修法引發「反送中」運動,讓近萬港人被捕、控訴,更有多條人命犧牲;然而,中國政府與港府代理人並未聽取民心、正視抗議緣由,反而變本加厲、警暴肆虐。今年,中國更自毀一國兩制及五十年不變之承諾,於今年全國人大開會時提出「港版國安法」,意圖繞過香港立法會,直接在香港實施國安惡法、打壓香港的民主自由。此舉也激起更多香港民眾的怒吼,也讓世界認清中國政權本質,以及對其承諾的不守信。
香港與台灣已經是新冷戰下的命運共同體,中國挾著其巨大的經濟實力,忽視自由民主的真諦、以銳實力方式侵害世界民主國家的根基,已受到各國普遍重視。在武漢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後,中國對國際組織的滲透和政治凌駕專業的影響,以及資訊的不透明及刻意隱匿,更讓國際社會警覺,一個極權政權對普世人權的侵害。自由民主世界的政府,已經開始聯手圍堵中國對世界的危害。而台灣和香港,正處在東亞地緣政治的最熱點,是世界各國矚目的焦點,也是防堵中國極權勢力擴張的最前線。
青年和學生,往往是社會中最具活力的群體,港台的青年學子則是在中國壓迫下提早成熟。我們面臨到相同的困境,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受到高度威脅;中國毫不講理、蠻橫無恥的黑手,正快速伸入我們的身邊。中國霸權的威脅,不僅是港台青年的現在式、也必然是未來將永恆與之奮戰的對象。自港府提出《逃犯條例》、引發香港社會強力抗爭的過去一年,台灣青年與學生在校園及街頭上,聲援香港不遺餘力。因為一出生就呼吸自由空氣、對腳下土地有高度認同的我們,不受中國的民族主義糖衣誘惑,我們深知,在「中國夢」大旗之下,有著不公不義、極權監控、壓抑自由、貪腐獨裁及分配不均等的弊病。
對中國這個管控一切、壓制公民社會的政權來說,上街抗議是顛覆國家政權、喊著本土自主是分裂國家、聚會批判時政是煽動叛亂、和國際友人交流是外來勢力干預。有鑑於中國政府利用國安法遂行逮捕異議人士、落實極權統治,我們深知,一旦國安法在港實施,香港的一國兩制不再是「名存實亡」,而是「正式死亡」。中國政權可以任意干涉新聞自由、外國NGO組織,中國的執法機構更可以正大光明的介入香港事務。如果說條犯條例是畏懼將港人送往中國、受到不公正的對待;那國安法就是將大門打開,讓中國可以恣意侵害香港引以為傲的一切,香港這座以自由為榮、以自由著稱的東方之珠,也將不再閃耀。
過去,我們聲援、支持抵抗中國的暴政的香港人,港人的精神及行動也啟發許多台灣人,讓許多人驚覺中國的霸權進逼;現在,我們可以為實質為港人做更多。面對中國強推國安惡法,我們勢必齊心共進,對抗暴政。港台青年將持續攜手同行,讓世界知道我們不會屈服在中國的極權壓迫之下,而我們更以自己自由民主的生活為傲、以自己腳下這片土地為榮。與此同時,我們也將與世界各地熱愛自由、心繫香港危機的青年團體協力,對抗中國暴政,保衛我們的普世人權與生活方式。
台灣青年與學生,將永遠支持香港人,直到他們擺脫中國暴政、迎來香港光復的那一天。
台灣青年與學生團體和在台港人也在此提出我們的三點訴求:
(一)譴責中國強推國安惡法
中國政府無視自由民主與香港民意、忽略法制,硬推國安惡法,意圖將暴政與極權強壓在香港人民身上,我們給予最嚴厲之譴責;也對其無恥手段大表唾棄。
(二)呼籲教育部於平衡防疫考量下,盡速讓香港學生來台復學
現在約有近萬名香港學生與學者因為防疫措施無法入境,我們呼籲教育部應在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溝通、安排檢疫後,在平衡防疫需求下,盡速讓香港同學返台復學。期盼台灣不僅能做一個避風港、也能保障香港同學在自由環境中受教的權益。
(三)要求台灣政府立即明確落實庇護機制
自去年至今,許多團體都呼籲台灣政府應有明確的庇護機制,並盡早落實。總統蔡英文與民進黨也多次對香港表示同情及支持,但台灣可以做更多,在香港已陷入人道危機的時候,台灣應該針對香港人建立明確的庇護機制,並全面盤點行政資源及承接能量,做香港的後盾、當對抗中國霸權的夥伴。
發起團體:香港邊城青年、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
連署團體:台灣公民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行動山棧花、文化學生自治改革陣線、政大野火陣線、北大翻牆社、台大意識報、東吳難容社、中原灼言社、國立東華大學學生會、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永社、高雄學生民主聯盟、工具青年陣線
【新聞稿】0528「反國安惡法!台港青年撐港抗中」記者會
反國安惡法!台港青年撐港抗中! |
今(28)日中國人大將通過「港版國安法」之際,香港邊城青年、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學生聯 合會與多個青年學生團體,在香港經貿辦事處前召開記者會,呼喊著「惡法壓進齊心共進」、「庇護 機制明確落實」等口號,並提出三點訴求:(一)譴責中國強推國安惡法、(二)呼籲教育部於平衡 防疫考量下,盡速讓香港學生來台復學、(三)要求台灣政府立即明確落實庇護機制。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吳奕柔 |
吳奕柔提到,香港和台灣,是全球對抗中國威權擴張的前線,抵抗中國暴政,不僅是港台青年的現 在式、也必然是未來將永恆與之奮戰的對象,而中國強行通過國安法的殘暴,早遠超越譴責可以形 容的程度,是抹滅人權、毫無人性的獨裁暴行。面對此情況,吳奕柔也說明青年學生的訴求,認為 教育部應在平衡疫情考量的情況下,儘速透過各種專案方式,讓港生可以在下學期盡快來到台灣復 學,教育部應該為香港學生超前部署。
除此之外,針對現行政府對於港人的人道救援,吳奕柔先肯定總統蔡英文昨日已承諾未來將為港人 進行人道救援的行動專案,但也認為因應接下來香港局勢升級,也將有更多港人被起訴、審判,邊 境開關後,可能會有更多港人有需求而來到台灣,而認為執政黨應該成為一個願意承擔的政府,積 極接起現在許多由民間團體承擔的安置救援工作,透過政府跨部會的協力合作,更完善化對港人的庇護機制。
香港邊城青年 Justine |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秘書長張育萌 |
臺灣學生聯合會秘書長黃彥誠 |
文化大學候任學生會會長、在台港生陳維聰 |
行動山棧花代表謝新英 |
台北大學翻牆社社長郭奕賢 |
政大野火陣線副社長吳祥億 |
東吳難容社秘書胡嘉穎 |
中原灼言社總召陳俊愷 |
最後,吳奕柔除再次譴責中國政府欲將香港焦土化的暴政外,也肯定台灣民間團體在這段時間積極 協助來台港人的行動,並再次向台灣政府喊話,在目前正在規劃中的人道救援行動專案,更要積極 透過跨部會的協調,協助港人就業、就學的安置,整體協助必須更細膩規劃,包含社工資源的盤 點、心輔資源的提供,也認為對於港人的協助不應只是一時,政府應該要承擔更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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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28(四)上午10:00
地點:香港在台經貿辦事處(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
團體發言代表: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吳奕柔 主持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 發言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秘書長/張育萌 發言
臺灣學生聯合會秘書長/黃彥誠 發言
文化大學候任學生會長及港生/陳維聰 發言
行動山棧花代表/謝新英 發言
北大翻牆社社長/郭奕賢 發言
政大野火陣線副社長/吳祥億 發言
東吳難容社秘書/胡嘉穎 發言
中原灼言社總召/陳俊愷 發言
出席聲援團體:
香港邊城青年、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行動山棧花、政大野火陣 線、北大翻牆社、台大意識報、東吳難容社、中原灼言社、輔大香港政改反送中關注組、東吳香港 反送中發展關注組、台灣公民陣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永社、人 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青平台基金會、公投護台灣聯 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華人民主書院、臺灣自由圖博學聯
媒體聯絡人:吳奕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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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中共制定「港版國安法」 學生團體籲:快讓港青來台復學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179833
*公視/「港版國安法」將表決 台港青年同聲撐港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80653
*公視台語新聞/"港版國安法"表決 青年望蔡政府相伨香港人
*客家電視台/《港版國安法》將表決 台港青年同聲撐港
http://www.hakkatv.org.tw/news/193315
*大紀元時報/台港青年譴責國安惡法 呼籲盡速讓港生復學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0/5/28/n12143578.htm
*蘋果日報/【聲援香港】青年團體要求落實庇護機制 「教育部速讓港生復學」
https://tw.appledaily.com/column/article/860/rnews/20200528/1749169
*中央廣播電台/台港青年譴責國安惡法 籲我政府落實庇護機制
*民視新聞/中國人大將通過「港版國安法」 台港青年團籲政府落實庇護機制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528P02M1
*美國之音/台港青年呼籲 儘速予港生返台落實港人庇護機制
https://www.voacantonese.com/a/20200528/5439237.html
*眾新聞/【台灣聲援香港】台灣學生及民間團體 反對立港版國安法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0371/30386/
*NOWnews/反港版國安法!在台港青、青年團體同聲撐港抗中喊三訴求
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5013407
*新頭殼/抗議港版國安法 在台港生:盼蔡政府儘速落實庇護機制
*Pourquoi報呱/台灣學生團體挺香港港貿辦前抗議國安惡法
https://www.pourquoi.tw/2020/05/28/taiwan-news-20200528-001/
*信傳媒/現場直擊》港版國安法通過在即 港台學生團體籲蔡政府落實港生庇護機制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1598
*ETtoday新聞雲/台港青年雨中撐香港!喊話教育部:盡速讓港生來台復學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28/1724506.htm
2020年5月27日 星期三
【新聞稿】0527「港版國安法」終結香港自治!台灣公民團體聯合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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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團體聯合譴責中國專制,並呼籲落實港人庇護機制 |
「港版國安法」終結香港自治!
公民團體聯合譴責中國專制,並呼籲落實港人庇護機制
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Kuma表示,中國除了強推國安法,「國歌法」也將於今日進入二讀程序,香港人將包圍立法會,抗議惡法。Kuma提到,目前「港版國安法」草案明訂,中國將在香港設立國安執法機構,並且可能隨時以所謂「分裂」、「顛覆國家」等莫須有罪名將香港抗爭者定罪,全面限制台灣等國際社群的機構或團體,原本在香港活動的自由空間。
中國自曝其短 港人持續抵抗
香港邊城青年發言人 Justine 認為,中國跳過本地立法,強推「國安法」,一方面否定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與世界趨勢背道而馳,另方面則顯示出政權內部的不安全感,其實正透露出其弱點所在。Justine進一步說明,香港現實上處在中國主權範圍內,然而中國卻連形式上繞經香港立法會來「認證」國安法都不敢,這就表示他們沒有把握在香港本地取得多數階層的結盟關係,其統治正當性已經搖搖欲墜。
Justine重申,「一國兩制」從來都是謊言,「國安法」更讓全世界認清中國殖民香港的事實。她引用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近日於記者會的談話,指出中國人大制定「國安法」勢在必行,即便這次不做,沒有任何自主性的港中政府未來仍會推行「23條」,終結兩制,香港人不應該對中國抱持任何幻想。
Justine相信此時此刻的香港人一定會站出來反抗惡法。她繼而指出,一個出爾反爾、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的專制政權是對所有開放社會與文明國家的威脅。她代表香港邊城青年呼籲全球社群與海外港人連線,一起抗中護港,並且高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
海內外香港手足歸隊 六月行動反抗惡法
台南香港關注組發言人曉琳北上出席記者會,她提及,「港版國安法」授權中國國安在港執法,肆意將民眾拘捕到中國行政拘留、受審,目的就是要消滅一切反對聲音。 她指出,多數人以為香港不會如新疆有百萬人被中國送進集中營監禁,但是於短時間內,這就可能在香港成為事實。然而曉林不同意「香港沒有希望」的說法,她說當《國歌法》二讀,香港人即發起「三罷」(罷工、罷市、罷課),並包圍立法會,正顯現出香港人還在奮戰,不會屈服、投降。
曉琳表示,「台南香港關注組」由台南的在台港人社群成立,將於6月12日,也就是反送中運動一週年之際,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合作發起「台南和你唱」行動,以求連結起香港人與台南的在地意義,一起團結,守護台灣,聲援香港。
全球抗中結盟 台港公民先行
經濟民主連合學術委員會委員、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吳叡人為當前局勢提供冷靜分析,說明「港版國安法」意味的是中國實質上背棄「一國兩制」,對香港實施全面管制權。他指出,中國目前狀況實際上是「內憂外患、鋌而走險」,內部有武漢肺炎疫情的政治問責、政權高層政治鬥爭以及國內經濟下行的壓力,外部則伴有美中新冷戰爆發、國際貿易制裁、美中之間不可逆轉的經濟脫鉤、台灣獨立獨立地位走向穩固與全球經濟產業鏈重組的挑戰,香港作為中國連接境內、外的節點,便成為美中新冷戰的第一場戰役。吳叡人強調,中國的動作等同終結自由、法治等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礎條件,宣告了香港地位的死亡,也將誘發港人政治認同的徹底決裂。
吳叡人也強調,強推國安法是中國精密算計後的一步險棋,乃「趁人之危,先發制人,造成既成事實,再以戰逼和」的克里米亞模式。正因為迫於內憂外患的處境,中國西方於疫情期間自顧不暇,冒險進行中國帝國主義的領土擴張。他表示,在中國的盤算下,「香港二度回歸」令中國民族主義者感到振奮,但勢必令香港「焦土化、內地化」。外資必然逐步撤出,香港人民也必會持續抵抗,並持續地遭鎮壓、逮捕,被迫逃亡,最終全面淪陷。他引用最後一任英國總督Chris Patten所說的「舊香港將經歷寂寞的死亡」,但吳叡人也指出,淪陷後的香港不會消失,而會地下化、持久化、日常化,如同過去戒嚴時期的台灣民主運動,新香港則會在新抵抗中逐步降生。
吳叡人最後提醒,台灣的角色並不能夠只停留在人道救援,根據地緣政治分析,香港之後,美中第二戰場就是台灣,若香港遭全面鎮壓,中國對台灣的帝國主義擴張勢必撲天蓋地而來。他呼籲,台灣政府與民間必須要提高警覺,並且持續提供香港後勤支援,因為唇亡齒寒、港台一體,救香港就是救台灣。
台灣公民陣線發言人江旻諺表示,面對「港版國安法」,台灣也必須及時研擬因應措施。江旻諺指出,早在去年反送中運動初期,台灣公民陣線就曾呼籲,若未來中國政府透過強制手段,令香港的相對自主性完全喪失,行政院應根據《港澳關係條例》第60條,報請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停止部分條例之適用。如今蔡總統也公開宣示,她將研判香港情勢,視情況取消其特殊地位,江旻諺認為,蔡總統應更進一步明確說明其具體政策手段,他建議台灣政府將香港官員、警察等政權工具之入台待遇直接適用《兩岸關係條例》,規範香港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台投資,應具「陸資無重大影響力切結書」,並同步建立起與香港民間的友好關係,乃至於保障香港抗爭者與因抗爭而招致入罪等港人獲得政治庇護之機會。
江旻諺強調,在2020台灣總統大選之前,全球社群見證了香港警察鎮壓集會遊行的血腥、殘忍,中國殖民香港的暴力手段更加深了台灣民眾對於「亡國感」的焦慮,而後台灣人透過大選,強力表達拒絕中國併吞的集體決心。江旻諺認為,無論選前、選後,只要中國對台的滲透與侵略意圖沒有消失,台灣支援香港的行動就不只具備道德意義,更可以阻止中國對外擴張、併吞台灣的野心。
江旻諺接著引述美國白宮近期發表的《美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戰略方針》報告,其中表明美國政府不再採取過往40多年對中的「友善政策」,而將全面轉向遏止中國擴張的路線。江旻諺提到,當全球圍堵中國的策略結盟逐步成型,從公民社會到政府層級都應該扮演積極角色,引領全球社群,抵制中國專制政權。江旻諺表示,未來數週內,公民團體與在台港人社群將發起行動,共同拜訪多處外國駐台辦事處,呼籲國際社會因應「港版國安法」施行,提供香港抗爭者政治庇護。就日前英國媒體披露英國首相有意規劃庇護港人的相關機制,江旻諺相信,在「港版國安法」之後,救援港人將逐步成為國際民主陣營的共同象徵與使命。
民間提法規命令草案 呼籲政府落實庇護機制
台灣義務律師團發言人林俊宏律師提及,台灣律師持續在台支援香港抗爭者來台庇護工作,他認為,台灣政府確實願意提供協助,在過去溝通過程中不斷看見政府的友善的回應,然而,他強調目前制度的缺漏無法化政府承諾為具體支持,明確化《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以及相關庇護機制仍屬必要,台灣政府需要在此展現撐香港的決心。
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議題專員林姝函表示,自反送中運動發生一年以來,許多香港抗爭者面臨政治追訴、生命安全的威脅而離開家園,來到台灣,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們仍缺乏庇護法律制度,僅有《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的文字模糊空間,勉強提供法源,讓政府暫且回應香港抗爭者的需求。林姝函強調,更多庇護工作所需的具體細節則因為缺乏法律依據,讓政府機關「依照現行法」提供協助的承諾出現許多窒礙難行的問題,例如程序不明確、缺乏專業人力、跨部會協調困難、受協助者缺少各項資源等,這些目前都必須依靠民間協力支援,才暫時僥倖解決。
她指出,公民團體近期內將會提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下位階的法規命令草案,其中明列申請程序、程序通過效果及救濟途徑,並針對政府人力、預算制定相關規範。她強調,明確化庇護機制的目的是讓政府有法源依據編列預算、人力,解決問題。她也說明,未來將會依《行政程序法》第152條的規定,「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將草案內容寄交主管機關陸委會,並期望民間版草案能夠拋磚引玉,展現公民社會共同投入庇護機制建立、撐香港的決心。
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Kuma補充說道,考量國安法毀滅性的效應,直到疫情緩和後,預計將有大量香港抗爭者來台尋求協助。台灣公民團體建議政府超前部署,落實《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法規命令草案,儘速明確化庇護機制。
更多資訊詳見台灣公民陣線:
http://www.edunion.org.tw/newsrelease/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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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5月27日(三)09:30am
地點: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台北市鎮江街3-1號)
主持:Kuma/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
團體發言者:
Justine/香港邊城青年發言人
林俊宏/支援香港抗爭者台灣義務律師團發言人
曉琳/在台港人、台南香港關注組發言人
吳叡人/經濟民主連合學術委員會、中央研究院台史所副研究員
江旻諺/台灣公民陣線發言人
林姝函/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專員
媒體聯絡人:
香港邊城青年發起人、民間司改會倡議專員 唐小姐
出席團體:
香港邊城青年、支援香港抗爭者台灣義務律師團、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南香港關注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華人民主書院、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公投護台灣聯盟、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蔡瑞月舞蹈社、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永社、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青平台基金會、北社等25個公民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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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自由時報/台港公民團體譴責中共 港版「國安法」將終結香港自治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178482
*蘋果日報/【聲援香港】救人不應淪空談! 台權會籲蔡政府建立庇護機制
https://tw.appledaily.com/column/article/860/rnews/20200527/1748524
*新頭殼/民團:譴責港版國安法 呼籲台灣明確化港人庇護機制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5-27/412598
*大紀元時報/譴責港版國安法!台公民團體盼明確化港人庇護
https://www.ntdtv.com.tw/b5/20200527/video/271514.html
2020年5月25日 星期一
WHO拒絕台灣 違反世衛憲章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想想論壇/政策想想 2020.05.25
中國武漢肺炎蔓延全球之際,台灣防疫成效受國際矚目,世界各民主文明國家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及英德法等歐洲127位政要聲援台灣應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
飽受世界批評隱匿疫情的WHO總幹事譚德塞與中國,仍強力杯葛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因此台灣今年迄今仍未收到世界衛生大會(WHA)邀請函。譚德塞與中國公然違反WHO憲章及文明世界期待。
事實上,WHO拒絕台灣參與,已然牴觸WHO憲章宗旨「享受可能獲得的最高健康標準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之一,不因種族、宗教、政治信仰、經濟及社會條件而有區別」。 中國與譚德塞反對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對藉口,引用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及1972年第25屆WHA第25-1號決議,但詳閱決議全文,決議僅排除當時由蔣介石代表的政權參與聯合國及世界衛生組織,決議中並未提及「台灣」,也就是說,世界衛生組織從未決議排除「台灣」的參與。
中國與譚德塞排除台灣的說法,在國際法上根本站不住腳! 國際法權威陳隆志教授在〈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新策略:申請為會員國,不是觀察員(link is external)〉(詳參新世紀智庫論壇第33期/2006.03.30)論文中主張:以台灣的名義身份申請加入WHO或其他國際組織,是對「一個中國政策」攻勢的積極回應,也在向國際社會表達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屬於中國的事實。再者,台灣參加WHO有健康人權的一面,也有牽涉台灣國格的政治面,我們思考加入WHO的策略,絕對不可以犧牲國家獨立主權作為交易條件。筆者深表贊同。
陳教授論文中指出,WHO是基於聯合國保護人權的精神而成立,以促進全人類最高的健康水準為目標,且強調「追求健康為人人應享之權利,此一權利,不因種族、宗教、政治信仰、經濟或社會情況之不同而有所差別」。為確保地球村人民享有高度健康、完美的生活環境,自然應該儘速同意讓台灣參與,做為一個會員國。台灣需要WHO,而WHO也需要台灣。
筆者贊同陳教授以台灣名義加入WHO及其他國際組織之主張。縱使退一步採取權宜策略「健康實體」,台灣可為國際交流的醫療水準、防疫能力及衛生條件,符合促進人類應享有最高健康標準的WHO憲章宗旨。
也就是說,台灣加入WHO,縱退步言,台灣至少可以「健康實體」申請成為WHO會員或觀察員,參考台灣使用「經濟實體」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經濟實體)及世界貿易組織(關稅領域)的做法,以「健康實體」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確屬策略上的權宜之計。
台灣參加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是為了因應其宗旨,促進亞太地區二十一個成員間貿易與經濟的合作,共同對抗保護主義、解決貿易投資糾紛的特殊性,因此接受台灣以「經濟實體」身分成為會員。同樣的法理,台灣可為國際交流的醫療水準、防疫能力及衛生條件,符合促進人類應享有最高健康標準的WHO憲章宗旨,至少得以「健康實體」加入WHO。
綜上,台灣防疫成效受國際肯定,依據WHO憲章,WHO沒有國際法上理由拒絕台灣加入,縱退一步以「健康實體」概念加入WHO,國際要求中國與譚德塞不得台灣「衛生隔離」,仍有國際法及普世價值的高度正當性。換言之,拒絕台灣加入的WHO,不僅違反世界衛生組織憲章,更不符合民主及人權平等保障之普世價值。
【永社聲明】譴責中國暴政!對港版國安法決議草案聲明稿
永社聲明稿 2020.05.25
從去年到現在,除去疫情最嚴重的時候,香港人幾乎每天為了即將被奪取的自由上街抗議。然而,香港警察的棍子、胡椒水、胡椒彈、鎮暴彈、水炮車也幾乎沒有停過,每場抗議都有抗爭者或路人被捕、被攻擊、被打到滿地鮮血。從雨傘運動、反送中運動,到現在的反國安法的運動,「希望」總是一如往常地只能遠眺,絕望感,日漸沉重。
五月二十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稱人大會議)提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下稱草案),並預計於五月二十八日的人大會議之中通過該草案,下一步將是立法實踐該草案預計達成的目標。
目前所謂的港版國安法草案,還只是一個決議案,具體的規範內容尚未曝光。不過,想要立法的,視中國政府那具體規範內容其實也不難想像,我們可以從已公布的草案中看出端倪,以下摘要一下草案內容:
1. 為了在香港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所以要制定相關法律。
2. 為了依法避免香港遭到任何形式的分裂所以要制定相關法律。
3. 香港特區政府應該盡速訂定並實踐相關法律維護國家安全避免分裂。
4. 香港特區政府應該設置專門機構,執行維護國家安全、避免國家分裂的任務;中國中央政府可以在香港設置具有一樣功能的機構。
5. 香港特區政府要向中央報告,維護國安防止國土分裂的狀況,包括相關推廣教育的狀況。
6. 這項決議授權人大會議可以直接跳過香港立法會,制訂所有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等中國政府不順眼的行為,並放到香港基本法的附件,取得和基本法一樣的位階。
7.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上面決議的草案不斷強調的「依法」,看起來很符合近年中國政府嘴上的「法治」,但上述的「法治」和台灣人民熟悉的「法治」,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中文語境的法治有至少有兩種含意:一種是「Rule of law」,為了不讓政府隨便侵犯人的權利,用法律限制它的各項作為;另一種是「Rule by law」政府想怎樣就怎樣,立個法就好。在台灣我們熟知的是前者,中國政府嘴上的,則是後者。
以上述中國的「法治」概念為背景,中國政府此次的立法目的,與其說要維護國安,不如說是習維尼對香港抗議者擾亂專制政權的報復行為。因此,一旦草案成立後,未來所有相關的立法,都會是中國政府藉由扼殺言論、集會、遊行甚至思想自由,用來消滅政治多元性與剷除異己的工具。
我們從李明哲案便能發現(https://reurl.cc/expNEb),在中國政府眼裡「顛覆國家」=「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土」,無論「你有沒有」,只要中國政府說「你有」就是「有」,足以將你關進監獄。若是連李明哲在網路說話發文,都能如此被中國政府抓走,便不難想像,那些為了自由、民主挺身而出的港人,未來將要面臨怎樣的困境。
另一方面,草案也指出,中國中央政府將能略過香港窘迫的民主制度中的核心機構「立法會」直接制定「反分裂」、「維護國安」等相關法律,並可以在香港設立機關執行所謂的國安和反分裂業務。
中國政府此舉,將吞蝕掉香港已經所剩不多的民主與自治。如果說「送中條例」是差點敲響的一國兩制喪鐘,「草案通過」及「港版國安法立法」,絕對會是一國兩制被中國政府丟進亂葬崗前的虐殺過程。
永社譴責中國暴政,也呼籲我國政府及立法院,重新檢視港澳條例,加速推動收留香港政治難民的法制及相關措施。
給台灣一個機會成為香港民主捍衛者的避風港,也給香港民主鬥士一個機會,一個東山再起或享受自由安穩生活的機會。台灣與國際同步,堅定守護香港民主。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FightForFreedom
#StandWithHongKong
--
聯絡人:
永社秘書處 02-2388-3997
taiwanforever2012@gmail.com
永社粉專頁面: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forever2012/posts/291373985870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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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大紀元時報/港版國安法 台灣永社聲明:譴責中共暴政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0/5/25/n12134644.htm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聲明】譴責中國暴政!對港版國安法決議草案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94653
2020年5月19日 星期二
超越520演講:下一個4年,國家將往哪裡走?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05.19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20/05/19/051901
在我國政治行事曆裡,4年一次的520總統就職演說,備受各界矚目。只是,這種由層峰政治幕僚殫精竭慮、來回修改所譜出的華麗講稿,即便內容已屬冗長,但還是難以涵蓋總統未來4年的施政要項。更簡單的說,總統就職演說的政治性格遠大於政策性格。對於想要瞭解未來諸多國家大政走向的人民而言,520總統就職演說,並不能提供太多有用的資訊。
「2020台灣要贏」的政見缺漏
下一個4年,國家將往哪裡走?這個問題在蔡英文總統選舉官方網站「2020台灣要贏」裡,提供若干線索。對於民進黨來說,由於2020年為現任總統爭取連任,因此在網站「政策/政績」欄位下,所著重的在於過去3年政績的彙整介紹。包括司法改革、反毒、人權與轉型正義、所得、治安、農民、勞工、青年、樂齡、原住民、新住民、客家..等,洋洋灑灑數十項。
這個成績單,研判是層峰透過政務系統,由各機關由下而上彙整堆疊而來。那麼,這些官方臚列的政績,真的獲得人民的支持嗎?從2016年5月以來,是民進黨首次同時掌握總統與國會多數席次的局面。從2020年1月大選結果來解讀,可說是選民對民進黨首次完全執政績效的肯定。前總統馬英九以「國家退步了」為由拒絕參加520就職典禮,毋寧只是耍弄小孩子脾氣罷了。
其次,在這個官方網站,於「下一個4年」欄位下,則臚列了:「全齡照顧政策:幼兒(0─6歲)國家一起養」、「區域政策:大南方 大發展 南臺灣發展計畫」、「全齡照顧政策:長照2.0升級計畫」、「全齡照顧政策:投資青年」、「下一階段綠能政策:打造臺灣成為亞洲綠能發展中心」與「下一階段科技政策」等區區6項,欠缺全面性,相當耐人尋味。
詳言之,回顧過去,由於國政經緯萬端,有志於競逐總統職位者,大抵都會在各領域提出針對未來的政見擘劃。我國選舉史上迄今還無人超越的壯舉,就是陳水扁總統競選2000年總統之際,於1999年出版了《新世紀 新出路 : 陳水扁國家藍圖》系列叢書,分為「國家安全」、「國家體制改造」、「財政經濟」、「國家建設」、「婦女政策」、「教育文化傳播」與「宗教政策白皮書」等7冊。
信手翻閱,當年裡頭提到的「廢除法官考試、由優秀檢察官、律師、學者選任法官」(第2冊/235頁)、「原住民族區域自治入憲」(第2冊/138頁)、「國安局為最高文職情治機關」(第1冊/60頁)等政見,即使事隔20年,這些大膽且先進的政見,仍值得吟味再三。
下一個4年,國家往哪裡走?
回到競選官方網站「下一個4年」來看,縱使是尋求連任,競選團隊也該負責任地針對國家幾個重大領域,提出候選人自己的看法。扣除掉「全齡照顧政策」、「區域政策」、「綠能政策」、「科技政策」後,難道在其他更遼闊的施政領域,諸如國家安全戰略、勞工與就業、財政與稅制、文化、司法改革等面向,競選連任的總統候選人沒有想要對人民說的嗎?
所幸天佑台灣,「政見論辯」並非2020年總統大選的主軸,「政治品格」反成了挑選總統的關鍵。以上提到的政見缺漏、甚至遠遜於韓國瑜競選網站政策白皮書的弔詭現象,基本上不影響選舉大局,大概也只有少數社科領域學者能察覺。
2020年總統選舉早已於今年1月結束。層峰幕僚理論上應從「選舉隊」替換成了「治國隊」。對於競選官方網站的政見疏漏,吾人或許可以歸咎於選舉幕僚對行政運作不嫻熟所致。
逝者已矣,面對下一個4年將推行的政策,這禮拜就職的蔡英文總統,如果在演說裡未能明白陳述,而吾人又不能在「2020台灣要贏」網站找到線索的話,補上一本針對未來4年的政策白皮書,應是比較負責任的作法。若無,在資訊不透明情況下,面對爾後的諸多重大政策推動,要如何博取人民的支持呢?遲來總比不到好,望層峰能三思。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05.19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20/05/19/051901
在我國政治行事曆裡,4年一次的520總統就職演說,備受各界矚目。只是,這種由層峰政治幕僚殫精竭慮、來回修改所譜出的華麗講稿,即便內容已屬冗長,但還是難以涵蓋總統未來4年的施政要項。更簡單的說,總統就職演說的政治性格遠大於政策性格。對於想要瞭解未來諸多國家大政走向的人民而言,520總統就職演說,並不能提供太多有用的資訊。
「2020台灣要贏」的政見缺漏
下一個4年,國家將往哪裡走?這個問題在蔡英文總統選舉官方網站「2020台灣要贏」裡,提供若干線索。對於民進黨來說,由於2020年為現任總統爭取連任,因此在網站「政策/政績」欄位下,所著重的在於過去3年政績的彙整介紹。包括司法改革、反毒、人權與轉型正義、所得、治安、農民、勞工、青年、樂齡、原住民、新住民、客家..等,洋洋灑灑數十項。
這個成績單,研判是層峰透過政務系統,由各機關由下而上彙整堆疊而來。那麼,這些官方臚列的政績,真的獲得人民的支持嗎?從2016年5月以來,是民進黨首次同時掌握總統與國會多數席次的局面。從2020年1月大選結果來解讀,可說是選民對民進黨首次完全執政績效的肯定。前總統馬英九以「國家退步了」為由拒絕參加520就職典禮,毋寧只是耍弄小孩子脾氣罷了。
其次,在這個官方網站,於「下一個4年」欄位下,則臚列了:「全齡照顧政策:幼兒(0─6歲)國家一起養」、「區域政策:大南方 大發展 南臺灣發展計畫」、「全齡照顧政策:長照2.0升級計畫」、「全齡照顧政策:投資青年」、「下一階段綠能政策:打造臺灣成為亞洲綠能發展中心」與「下一階段科技政策」等區區6項,欠缺全面性,相當耐人尋味。
詳言之,回顧過去,由於國政經緯萬端,有志於競逐總統職位者,大抵都會在各領域提出針對未來的政見擘劃。我國選舉史上迄今還無人超越的壯舉,就是陳水扁總統競選2000年總統之際,於1999年出版了《新世紀 新出路 : 陳水扁國家藍圖》系列叢書,分為「國家安全」、「國家體制改造」、「財政經濟」、「國家建設」、「婦女政策」、「教育文化傳播」與「宗教政策白皮書」等7冊。
信手翻閱,當年裡頭提到的「廢除法官考試、由優秀檢察官、律師、學者選任法官」(第2冊/235頁)、「原住民族區域自治入憲」(第2冊/138頁)、「國安局為最高文職情治機關」(第1冊/60頁)等政見,即使事隔20年,這些大膽且先進的政見,仍值得吟味再三。
下一個4年,國家往哪裡走?
回到競選官方網站「下一個4年」來看,縱使是尋求連任,競選團隊也該負責任地針對國家幾個重大領域,提出候選人自己的看法。扣除掉「全齡照顧政策」、「區域政策」、「綠能政策」、「科技政策」後,難道在其他更遼闊的施政領域,諸如國家安全戰略、勞工與就業、財政與稅制、文化、司法改革等面向,競選連任的總統候選人沒有想要對人民說的嗎?
所幸天佑台灣,「政見論辯」並非2020年總統大選的主軸,「政治品格」反成了挑選總統的關鍵。以上提到的政見缺漏、甚至遠遜於韓國瑜競選網站政策白皮書的弔詭現象,基本上不影響選舉大局,大概也只有少數社科領域學者能察覺。
2020年總統選舉早已於今年1月結束。層峰幕僚理論上應從「選舉隊」替換成了「治國隊」。對於競選官方網站的政見疏漏,吾人或許可以歸咎於選舉幕僚對行政運作不嫻熟所致。
逝者已矣,面對下一個4年將推行的政策,這禮拜就職的蔡英文總統,如果在演說裡未能明白陳述,而吾人又不能在「2020台灣要贏」網站找到線索的話,補上一本針對未來4年的政策白皮書,應是比較負責任的作法。若無,在資訊不透明情況下,面對爾後的諸多重大政策推動,要如何博取人民的支持呢?遲來總比不到好,望層峰能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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