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2019.04.29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84822
新創科技與隨之而來的商業模式,經常對現有法規造成挑戰,這是常識。但有科技應用不僅限於商業,它也在國與國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的競合,發揮愈來愈大的作用。其中一個典型,例如網路空間的資訊戰,我們看到極權社會利用民主社會的開放自由與人權保障的特性,以各種真假難辨的資訊、透過網路環境進行不對稱的操作、輕者影響對方的選舉結果、重則可癱瘓民主政治的運作。從二○一六美國總統大選、二○一七英國脫歐公投、法國總統大選,以及即將到來的歐盟國會選舉,推陳出新的科技工具與手段,正在影響國際政治、侵蝕民主社會的基石。面對隨著科技進步不斷變形、極難捉摸的網路資訊戰,如何從法治面強化社會的「抗體」、捍衛民主人權的根本價值?
由於俄國透過資訊戰的操縱、影響民主社會選舉或政治的案例,歐美已有較多實證資料,我們不妨來看看做為俄國近鄰的歐洲國家,在法治面採取如何的因應策略?
歐盟意識到網路資訊戰改變了傳統戰爭與和平涇渭分明的狀態,日常生活中人們愈來愈易受到從資訊面、社會面、心理面…的混合(hybrid)式攻擊影響(網路資訊戰則是其中重要面向),三年前成立歐洲對抗混合式攻擊挑戰中心(The European Centre of Excellence for Countering Hybrid Threats,Hybrid CoE),何謂混合式攻擊挑戰?CoE定義為:(一)刻意針對民主社會或機構的系統弱點,應用不同工具手段所做的統合行動,(二)利用各種界線之間(如戰爭與和平之間的二分)的偵測和歸因要件認定的弱點,(三)意圖影響在地、國家或機構,做出對己方有利的決策,同時對目標做出破壞。
二○一七年的法國總統大選,就發生過一次上述定義下的混合式攻擊:在二○一七年的法國總統大選期間,就在依法所有競選活動應該停止運作的幾小時前,有一則訊息忽然po在境外極右組織的社群中,內有大約9G的總統候選人馬克宏的相關資料:包括馬克宏的email、文件、照片等,其中包括指向馬克宏在海外洗錢的資料,在「真信箱流出」的來源加持下,以「馬克宏資料外洩」(#MacronLeaks)的hashtag標籤貼文,迅速成為社群平台的熱門趨勢話題。而就在競選時間即將結束的幾分鐘之前,馬克宏團隊發表聲明,說明馬克宏的電郵信箱早先被駭客入侵,駭客除了盜竊信箱中的真實資料外,也將洗錢的虛假文件混進真實資料中,以假亂真。
最後幾分鐘澄清了這些真假交錯的資料,讓馬克宏團隊冷汗直流,也催生了之後的法國《反資訊操縱法》及《反虛假訊息法》法案,規定選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可就疑似虛假訊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而法院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類似NCC的監理單位)可決定將「受境外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
上述這些法案引起言論自由的激辯,且法案的效果也尚待檢驗。但是意識到網路資訊戰是混合式攻擊的重要形式之一、意識到法治面的系統弱點需要補強、需要更有彈性的設計,以因應這些挑戰,這必然是法治策略的第一步。
2019年4月30日 星期二
2019年4月29日 星期一
民主不是強勢者用來欺凌的最優雅工具──完善的公投法制度才能避免民粹
林佳和(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永社監事)
思想坦克/政策評析 2019.04.28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4/28/042801
二次大戰後,告別三國佔領,準備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也就是世人俗稱的西德,在制憲會議上,後來的第一任聯邦德國總統Theodor Heuss曾有句名言:直接民主是對於所有煽動者的犒賞(Prämie für jeden Demagogen),他明白地指出:公民投票可能會造成爾後民主的負擔,讓立法機關必須時時維護的名聲毀於一旦。
當然,晚近的研究已經難以印證這樣的負面評價,直接民主,至少就實證上來說,未必只是宣傳煽動盲從者的工具,也不必然造成政治上的不穩定,雖然,回顧歷史,納粹與義大利法西斯的歷史教訓仍與直接民主脫不了關係。沒有錯,正是戰前的十多年的威瑪經驗(1919-1933),乃至於法西斯毫不猶豫的宣傳與濫用包括直接民主在內的民主機制,讓重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德國人,陷入了猶豫。
知名的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得說:我們怎麼能相信那個只有農民、旅館跟銀行,又僅須面對簡單的政治決定與局勢之國度的民主模式呢?舉世稱羨的瑞士直接民主,是否真的那麼完美?還是只適合於瑞士那種有獨特歷史傳統的社會,難以複製與仿效?威瑪共和帝國國會議員Alfred Gildemeister,1926年對於威瑪第一件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應剝奪貴族領主之不動產」),痛斥「應該把人民公投的權利拿走,就像從小朋友手中拿走火柴一樣」,是否隱然指陳,一個如威瑪般不成熟民主社會下,公投民主帶來的可能傷害?
如同公法學者Udo Di Fabio所評價的:直接民主,要說它是激情煽動者的犒賞,不如說是一種帶著某種副作用的解藥(從醫學上來說,有什麼解藥會沒有副作用呢?直接民主倡議者OttmarJung說道),解代議民主問題的藥,因為再怎麼說,於「人民統治」的微言大義之下,相較於其他民主形式,直接民主總是名列前茅。
事實上,學界也不乏對於直接民主的讚許之聲:Ottmar Jung/Franz Ludwig Knemeyer便以為,直接民主可以帶來更好的回應、使辯論更具專業、有助於人民的政治教育、可帶來更具彈性與更好的政治,當然,批評之音也不絕於耳,例如對於美國的直接民主經驗,特別是相當活躍的加州,論者便觀察到,那裡的公民投票經常淪為反國家主義的民粹,用來作為防堵國家所進行之社會整合、排除主流族群所不喜之少數者的工具,例如1994年11月,惡名昭彰之公投否決對於非法移民的公共急難給付。
某些分析告訴我們:直接民主,至少從實踐經驗看來,常為「尖銳的多數決民主工具」,有「形成多數暴力」的極大潛力,同時對於激情與利益(passions and interests)常無招架之力,如同18世紀美國開國先哲在《聯邦論》(Federalist Papers)所主張的那般。經驗研究更顯示,那些資訊掌握較佳的、教育程度較高的、經濟情況比較理想的,換言之,參與意願及組織、衝突能力較好的階級與群體,通常也會是直接民主下得利的一方,附帶的就是少數弱勢群體權益的更受壓制,說穿了,與間接民主體制下沒有兩樣,如果聚焦於少數群體,則相較於仍有折衝與妥協空間的間接民主,特別是內閣制下常見的共識決、不是單純多數決,直接民主對之的傷害可能更大。
尤有甚者,直接民主常帶來相互矛盾的影響:一方面,它有助於人民的參與及整合,另一方面,只要直接民主越受重視,則國會作為制度、國會議員作為人民代表的功能與意義就會越形弱化,原本透過間接民主、代議制度達成的效用將每況愈下。以前是大家不相信國會,但只能祈禱它更好,現在,某個程度來說,可以跳過它了,人民自己來。
直接民主作為民主形式,其實已無走回頭路的可能,台灣政治社會,已經無可想像一沒有公民創制與複決的政治體制。既然要與之共存,特別是在追求理想下共識決民主體制的同時,我們應該思考如何讓直接民主回到它應該有的制度功能:濟間接民主之窮,扮演補充性角色,盡力聚焦於單純重大公共政策的決斷上,勿成為政治過度動員,乃至於傷害議會體制規範性功能的殺手。站在這個角度,進行公民投票法的修正,應該有其必要。
從2018年1124公投經驗看來,公投提案審議不足、題意經常不清或甚至矛盾,有違憲之虞的公投提案未被遏阻,不同提案間可能的隱性矛盾未明快處理,而提案連署過程中過多的瑕疵連署、甚至涉及偽造冒用之刑事犯罪,連署成立後後社會傳播不足、資訊偏差,沒有足夠的時間提供形成自由思考之能量,作為公投必要基礎之「投票者自由思考決定意志」,在一絕對不可或缺的充分資訊掌握下,根本淪為空談。某些台灣公投實踐下的問題與偏失,雖可能屬於執行或技術層面,但有些則是制度不盡完善的結果,應尋求解方。
首先,公投之標的既然是法律層次的公投,則其效力既不得違反及逾越憲法,交付公投之題目也就當然不能例外。公投優先於憲法?1124公投後聽聞這種奇怪論調,那就好像主張法律優先於憲法一樣的荒誕,簡直視憲政主義與體制為無物;當然,如果是憲法層次的公投,例如制憲、修憲、變更領土或根本改變國家性,自優位於法律,這並非吾人在此溝通的公投效力問題。
從法律層次之公投制度來看,違憲的公投自不得容忍,然違憲者不僅是涉及可能的限制人民權利─不是限制人民權利的公投都要禁止、而是限制人民權利不能達違憲程度,所以必須以違憲作為篩選的核心內涵與標準。2017年《公投法》修正,所謂的廢除公投審議,最正確的理解,應該是廢除無涉違憲、但仍容許行政機關直接駁回人民公投提案之舊制度,而非縱使違憲,行政權只能眼巴巴的慢走不送,還是讓人民來試試違憲一下,必須以正視聽。所有機關都有適用憲法與法律的義務,都有不能適用違憲法律的義務,憲法學理上所稱之消極的合憲行為誡命。
接下來,套用霍布斯在利維坦中的著名提問:Quis iudicabit?Quis interpretabitur?誰來決定、誰來解釋?這可能涉及不只法律權限,也牽動政治正當性的考量:如義大利,全國性公投前必須先交由義大利憲法法院、全國公投委員會審核?還是如許多國家般先由負責公投之行政機關把關,再交給一般法院或憲法法院(如德國各邦)做事前審核或事後救濟?甚至可由法院來撤銷公投結果?目前看到的不同立法委員、黨團之修正版本,皆有不同設計,但違憲事項不能交付公投,應該算是朝野難得的共識,足資贊同。
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公投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快,審議時間短,連署成案後到交付公投的時間短,前者30日,後者最短可以一個月,簡直視直接民主如兒戲。瑞士一件公投從提案到最後交付投票,平均要花超過40個月的時間,亦即逾3年,就算扣除其中連署所需之6個月,也等於審議加上宣傳折衝的時間,總是耗時將近三年。不論是創制或複決案,亦不分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其實帶有一定程度「否定當前國會或執政者主張」之意涵,是以各國均有「如國會或執政者贊同公投提案者主張,同時採取必要之相應動作,例如將相同於提案之內容付諸立法程序,則公投提案目的既已達成,此時應駁回」的設計。
換言之,如果當政者及民主國會贊同,那就直接納入麾下,採取明確的政治與法律作為,如果不贊同,便應極力為自己辯護,同時指陳公投提案之政治、經濟、社會或法律等任何層面之不當。當然,審議公投得否提出時,不同立場不得作為駁回公投提案之理由,必須回到違憲審查這個關鍵環節上,但在連署成案後的宣傳期間,則應使力提供必要相關資訊,不應淪為政治分析家所痛陳之公投結局,所謂形成再也沒有人需要負責的民主:政府無所謂,大家go ahead。要辦到這些,必要的期間是需要的,現行公投法的30日、1至6個月,必須有明顯明確的延長,加強違憲性審議,妥適辦好完整的資訊揭露、影響評估,讓人民在充分資訊與形成自由意志決定之後,一個正當而理性的公投方得期待。
在審議民主之浪潮下,一個完善的公投制度,應思考如何融入,包括在審議階段的多方聽證,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與其他第三人的充分審議,乃至於連署成案後到公投前之宣傳,都應引入審議或至少參考其內涵而導入某些必要措施,例如公共資源支撐之資訊傳遞或辯論。如同台灣1124公投一般,在極短暫的時間內,在連題目都弄不清楚、讀不懂或不知其利弊得失與影響的情況下,一次性對數量如此之多的提案做出政治決定,加上某些倡議者不斷的製造虛偽、恐嚇、曚騙或誤導式言詞的推波助瀾,只能說天佑台灣,民主懸崖一線間。
要解決此問題,首要拉長相關審議與宣傳時間,明定詳細聽證程序與利害關係人地位、權限及可能範圍,引入必要的公共資源以承接人民的資訊需求,同時消弭倡議團體藉雄厚資力的打場不對稱戰爭─愛爾蘭禁止針對公投刊登廣告、瑞士大藥廠們聯合巨資用力宣揚健保之壞,兩個正負面經驗,應得教訓。這些都必須制度性的搭配與設計,公投法修正之關鍵正是在此。
美國政治學者Benjamin Barber美言道:如果民主是好的,那更多的民主豈不更好?吾人不可能走回頭路,想像一沒有公民投票的民主體制,而是必須與之共存,使之回復應有原有的制度性功能,創建一更好的民主,而非在當前的後民主時代中,被評價為經常只是反民主的另一種形式。
公投,直接民主,不該是德國社會學者Claus Offe所觀察到的,只是人們丟棄禮節、拋開尊重與妥協、只是喚出心中那個原本隱藏之「邪惡陰暗的我」。民主不是黑暗煉場,民主不是強勢者用來欺凌的最優雅工具,民主尤其不是毫無價值的後現代遊戲,必須說,可以想像直接民主的實踐弊病,2018年1124的台灣,幾近一次噴發,在反民主的後民主環境下,台灣面臨嚴峻考驗與挑戰,只能勇敢面對,據此,公投法的制度補破網,必須是第一步。
思想坦克/政策評析 2019.04.28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4/28/042801
二次大戰後,告別三國佔領,準備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也就是世人俗稱的西德,在制憲會議上,後來的第一任聯邦德國總統Theodor Heuss曾有句名言:直接民主是對於所有煽動者的犒賞(Prämie für jeden Demagogen),他明白地指出:公民投票可能會造成爾後民主的負擔,讓立法機關必須時時維護的名聲毀於一旦。
當然,晚近的研究已經難以印證這樣的負面評價,直接民主,至少就實證上來說,未必只是宣傳煽動盲從者的工具,也不必然造成政治上的不穩定,雖然,回顧歷史,納粹與義大利法西斯的歷史教訓仍與直接民主脫不了關係。沒有錯,正是戰前的十多年的威瑪經驗(1919-1933),乃至於法西斯毫不猶豫的宣傳與濫用包括直接民主在內的民主機制,讓重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德國人,陷入了猶豫。
知名的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得說:我們怎麼能相信那個只有農民、旅館跟銀行,又僅須面對簡單的政治決定與局勢之國度的民主模式呢?舉世稱羨的瑞士直接民主,是否真的那麼完美?還是只適合於瑞士那種有獨特歷史傳統的社會,難以複製與仿效?威瑪共和帝國國會議員Alfred Gildemeister,1926年對於威瑪第一件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應剝奪貴族領主之不動產」),痛斥「應該把人民公投的權利拿走,就像從小朋友手中拿走火柴一樣」,是否隱然指陳,一個如威瑪般不成熟民主社會下,公投民主帶來的可能傷害?
如同公法學者Udo Di Fabio所評價的:直接民主,要說它是激情煽動者的犒賞,不如說是一種帶著某種副作用的解藥(從醫學上來說,有什麼解藥會沒有副作用呢?直接民主倡議者OttmarJung說道),解代議民主問題的藥,因為再怎麼說,於「人民統治」的微言大義之下,相較於其他民主形式,直接民主總是名列前茅。
事實上,學界也不乏對於直接民主的讚許之聲:Ottmar Jung/Franz Ludwig Knemeyer便以為,直接民主可以帶來更好的回應、使辯論更具專業、有助於人民的政治教育、可帶來更具彈性與更好的政治,當然,批評之音也不絕於耳,例如對於美國的直接民主經驗,特別是相當活躍的加州,論者便觀察到,那裡的公民投票經常淪為反國家主義的民粹,用來作為防堵國家所進行之社會整合、排除主流族群所不喜之少數者的工具,例如1994年11月,惡名昭彰之公投否決對於非法移民的公共急難給付。
某些分析告訴我們:直接民主,至少從實踐經驗看來,常為「尖銳的多數決民主工具」,有「形成多數暴力」的極大潛力,同時對於激情與利益(passions and interests)常無招架之力,如同18世紀美國開國先哲在《聯邦論》(Federalist Papers)所主張的那般。經驗研究更顯示,那些資訊掌握較佳的、教育程度較高的、經濟情況比較理想的,換言之,參與意願及組織、衝突能力較好的階級與群體,通常也會是直接民主下得利的一方,附帶的就是少數弱勢群體權益的更受壓制,說穿了,與間接民主體制下沒有兩樣,如果聚焦於少數群體,則相較於仍有折衝與妥協空間的間接民主,特別是內閣制下常見的共識決、不是單純多數決,直接民主對之的傷害可能更大。
尤有甚者,直接民主常帶來相互矛盾的影響:一方面,它有助於人民的參與及整合,另一方面,只要直接民主越受重視,則國會作為制度、國會議員作為人民代表的功能與意義就會越形弱化,原本透過間接民主、代議制度達成的效用將每況愈下。以前是大家不相信國會,但只能祈禱它更好,現在,某個程度來說,可以跳過它了,人民自己來。
直接民主作為民主形式,其實已無走回頭路的可能,台灣政治社會,已經無可想像一沒有公民創制與複決的政治體制。既然要與之共存,特別是在追求理想下共識決民主體制的同時,我們應該思考如何讓直接民主回到它應該有的制度功能:濟間接民主之窮,扮演補充性角色,盡力聚焦於單純重大公共政策的決斷上,勿成為政治過度動員,乃至於傷害議會體制規範性功能的殺手。站在這個角度,進行公民投票法的修正,應該有其必要。
從2018年1124公投經驗看來,公投提案審議不足、題意經常不清或甚至矛盾,有違憲之虞的公投提案未被遏阻,不同提案間可能的隱性矛盾未明快處理,而提案連署過程中過多的瑕疵連署、甚至涉及偽造冒用之刑事犯罪,連署成立後後社會傳播不足、資訊偏差,沒有足夠的時間提供形成自由思考之能量,作為公投必要基礎之「投票者自由思考決定意志」,在一絕對不可或缺的充分資訊掌握下,根本淪為空談。某些台灣公投實踐下的問題與偏失,雖可能屬於執行或技術層面,但有些則是制度不盡完善的結果,應尋求解方。
首先,公投之標的既然是法律層次的公投,則其效力既不得違反及逾越憲法,交付公投之題目也就當然不能例外。公投優先於憲法?1124公投後聽聞這種奇怪論調,那就好像主張法律優先於憲法一樣的荒誕,簡直視憲政主義與體制為無物;當然,如果是憲法層次的公投,例如制憲、修憲、變更領土或根本改變國家性,自優位於法律,這並非吾人在此溝通的公投效力問題。
從法律層次之公投制度來看,違憲的公投自不得容忍,然違憲者不僅是涉及可能的限制人民權利─不是限制人民權利的公投都要禁止、而是限制人民權利不能達違憲程度,所以必須以違憲作為篩選的核心內涵與標準。2017年《公投法》修正,所謂的廢除公投審議,最正確的理解,應該是廢除無涉違憲、但仍容許行政機關直接駁回人民公投提案之舊制度,而非縱使違憲,行政權只能眼巴巴的慢走不送,還是讓人民來試試違憲一下,必須以正視聽。所有機關都有適用憲法與法律的義務,都有不能適用違憲法律的義務,憲法學理上所稱之消極的合憲行為誡命。
接下來,套用霍布斯在利維坦中的著名提問:Quis iudicabit?Quis interpretabitur?誰來決定、誰來解釋?這可能涉及不只法律權限,也牽動政治正當性的考量:如義大利,全國性公投前必須先交由義大利憲法法院、全國公投委員會審核?還是如許多國家般先由負責公投之行政機關把關,再交給一般法院或憲法法院(如德國各邦)做事前審核或事後救濟?甚至可由法院來撤銷公投結果?目前看到的不同立法委員、黨團之修正版本,皆有不同設計,但違憲事項不能交付公投,應該算是朝野難得的共識,足資贊同。
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公投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快,審議時間短,連署成案後到交付公投的時間短,前者30日,後者最短可以一個月,簡直視直接民主如兒戲。瑞士一件公投從提案到最後交付投票,平均要花超過40個月的時間,亦即逾3年,就算扣除其中連署所需之6個月,也等於審議加上宣傳折衝的時間,總是耗時將近三年。不論是創制或複決案,亦不分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其實帶有一定程度「否定當前國會或執政者主張」之意涵,是以各國均有「如國會或執政者贊同公投提案者主張,同時採取必要之相應動作,例如將相同於提案之內容付諸立法程序,則公投提案目的既已達成,此時應駁回」的設計。
換言之,如果當政者及民主國會贊同,那就直接納入麾下,採取明確的政治與法律作為,如果不贊同,便應極力為自己辯護,同時指陳公投提案之政治、經濟、社會或法律等任何層面之不當。當然,審議公投得否提出時,不同立場不得作為駁回公投提案之理由,必須回到違憲審查這個關鍵環節上,但在連署成案後的宣傳期間,則應使力提供必要相關資訊,不應淪為政治分析家所痛陳之公投結局,所謂形成再也沒有人需要負責的民主:政府無所謂,大家go ahead。要辦到這些,必要的期間是需要的,現行公投法的30日、1至6個月,必須有明顯明確的延長,加強違憲性審議,妥適辦好完整的資訊揭露、影響評估,讓人民在充分資訊與形成自由意志決定之後,一個正當而理性的公投方得期待。
在審議民主之浪潮下,一個完善的公投制度,應思考如何融入,包括在審議階段的多方聽證,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與其他第三人的充分審議,乃至於連署成案後到公投前之宣傳,都應引入審議或至少參考其內涵而導入某些必要措施,例如公共資源支撐之資訊傳遞或辯論。如同台灣1124公投一般,在極短暫的時間內,在連題目都弄不清楚、讀不懂或不知其利弊得失與影響的情況下,一次性對數量如此之多的提案做出政治決定,加上某些倡議者不斷的製造虛偽、恐嚇、曚騙或誤導式言詞的推波助瀾,只能說天佑台灣,民主懸崖一線間。
要解決此問題,首要拉長相關審議與宣傳時間,明定詳細聽證程序與利害關係人地位、權限及可能範圍,引入必要的公共資源以承接人民的資訊需求,同時消弭倡議團體藉雄厚資力的打場不對稱戰爭─愛爾蘭禁止針對公投刊登廣告、瑞士大藥廠們聯合巨資用力宣揚健保之壞,兩個正負面經驗,應得教訓。這些都必須制度性的搭配與設計,公投法修正之關鍵正是在此。
美國政治學者Benjamin Barber美言道:如果民主是好的,那更多的民主豈不更好?吾人不可能走回頭路,想像一沒有公民投票的民主體制,而是必須與之共存,使之回復應有原有的制度性功能,創建一更好的民主,而非在當前的後民主時代中,被評價為經常只是反民主的另一種形式。
公投,直接民主,不該是德國社會學者Claus Offe所觀察到的,只是人們丟棄禮節、拋開尊重與妥協、只是喚出心中那個原本隱藏之「邪惡陰暗的我」。民主不是黑暗煉場,民主不是強勢者用來欺凌的最優雅工具,民主尤其不是毫無價值的後現代遊戲,必須說,可以想像直接民主的實踐弊病,2018年1124的台灣,幾近一次噴發,在反民主的後民主環境下,台灣面臨嚴峻考驗與挑戰,只能勇敢面對,據此,公投法的制度補破網,必須是第一步。
2019年4月27日 星期六
2019廢核遊行「告別核電 風光明媚」
「告別核電 風光明媚」2019廢核遊行
日期:2019.4.27 (六)
【台北】
|427 廢核遊行,13:00集合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靠捷運台大醫院站)
|展覽/舞台表演/市集:13:00-17:30
|遊行路線:凱道出發→公園路→襄陽路→重慶南路→衡陽路→中華路→漢口街→館前路→忠孝西路→公園路→青島西路→中山南路→回凱道。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093554350682376/
【高雄】
|427 廢核遊行,14:00集合
|地點:凹仔底公園(神農路集合)
幸福是,張開雙手,擁抱風光明媚。
幸福是,和這座島嶼,共存永續一起走過的歲月。
告別,與台灣不再適合的核電。
正視,核廢代價的艱難。
擁抱,自然和綠能的無限。
能源轉型的挑戰就在眼前,此刻,我們必須站出來,才能許台灣一個乾淨、無懼的未來。
*捐款支持遊行:https://reurl.cc/lQYYq
*加入發起團體:https://goo.gl/t5r78Q
*申請市集擺攤:https://goo.gl/f8acFE
*成為遊行志工:https://goo.gl/gZXxFT
主要訴求:
告別10%核電、落實綠能減煤
我要風光明媚、不要萬年核廢
廢除危險核四、退役老舊核電
不能解決核廢、不要再用核電
綠能百分百、轉型趁現在(RE100 is happening now)
核能出去、綠能進來、守護台灣未來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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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廢核關鍵年 一起上街告別核電」遊行正式發佈記者會
時間:2019年04月24日上午10:00~11:00
地點:NGO會館(青島東路8號)
主旨:遊行各發起團體、協力團體、立委、政黨代表出席記者會,共同邀請民眾參加遊行
新聞稿:
427廢核遊行宣告:廢核關鍵年 一起上街告別核電!(節錄)
2019廢核遊行將在本週六(4月27日)於台北、高雄兩地登場,今年的廢核遊行主題是「告別核電、風光明媚」,遊行發起、協力團體高達147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今年是廢核關鍵年,如果任由核電集團在下次選舉再度操弄擁核公投,台灣將在國際能源競爭上嚴重倒退,為了堅守再生能源與環境轉型的方向,拒絕核電利益的復辟,反核運動再度集結,呼籲社會重新關注核電的風險與危害,也邀請立委、政黨代表一同出席遊行啟動記者會,共同邀請民眾參加遊行。
雙城遊行 紀念車諾比核災33週年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今年的廢核遊行以雙城同步遊行為號召,台北將於4月27日下午一點在凱道集合,高雄則於下午兩點在凹仔底公園(神農路)集合,呼籲南北的民眾一起上街,表達與核電告別的決心。今年遊行活動的特色是在凱道現場規劃「綠能節能生活展區」,讓民眾可以做綠能的生活體驗。也有台日兩地的攝影師聯合展出「不能遺忘的記憶 福島X車諾比攝影展」,遊行主舞台是以太陽能板發電,還有精彩音樂表演,邀請了知名金曲獎最佳新人、阿美族歌手 以莉‧高露,音樂製作人 奇哥,台東達仁鄉排灣族土坂部落歌手張威龍,知名爵士謝明諺四重奏,活動設計比往年更豐富多元。
台灣不適合發展核電
台灣是多地震的國家,使用核電的風險,遠較其他地質條件穩定的國家更高。但台灣並非全無資源,如:豐沛的日照、風力與地熱潛能等,都是台灣能源轉型的優勢。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我們應該好好節能及發展再生能源,早日告別核電與燃煤這些傳統能源,能源轉型並不只是推動非核家園而已,減煤更是同步進行的目標,相比核煤一家親的擁核集團,民間肯定的是願意致力於非核低碳、能源轉型的政策,任何一個要走傳統核電與燃煤回頭路的政治人物,都是將政治鬥爭凌駕於國際趨勢之上,讓核電復辟壓制再生能源的發展,讓台灣承受核災風險與失去再生能源競爭力。
今年擁核陣營已經開始更緊密的與保守政治力量合作與共同動員,繼續捏造錯誤的假訊息來發動新一輪的擁核公投,達成背後的政治意圖。因此與會民間團體與政黨都表示在接下來這一年將在能源議題上展開強力的宣傳與行動,對抗核電集團的復辟。在4月27日廢核遊行前夕,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在2019關鍵的一年,非常需要大家再一次站出來,讓核能出去、綠能進來,一起守護台灣未來。希望更多民眾共同參與4月27日的遊行。
新聞稿全文詳情請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http://nonukeyesvote.tw/newsCT.php?news_no=30
2019廢核遊行將在本週六(4月27日)於台北、高雄兩地登場,今年的廢核遊行主題是「告別核電、風光明媚」,遊行發起、協力團體高達147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今年是廢核關鍵年,如果任由核電集團在下次選舉再度操弄擁核公投,台灣將在國際能源競爭上嚴重倒退,為了堅守再生能源與環境轉型的方向,拒絕核電利益的復辟,反核運動再度集結,呼籲社會重新關注核電的風險與危害,也邀請立委、政黨代表一同出席遊行啟動記者會,共同邀請民眾參加遊行。
雙城遊行 紀念車諾比核災33週年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今年的廢核遊行以雙城同步遊行為號召,台北將於4月27日下午一點在凱道集合,高雄則於下午兩點在凹仔底公園(神農路)集合,呼籲南北的民眾一起上街,表達與核電告別的決心。今年遊行活動的特色是在凱道現場規劃「綠能節能生活展區」,讓民眾可以做綠能的生活體驗。也有台日兩地的攝影師聯合展出「不能遺忘的記憶 福島X車諾比攝影展」,遊行主舞台是以太陽能板發電,還有精彩音樂表演,邀請了知名金曲獎最佳新人、阿美族歌手 以莉‧高露,音樂製作人 奇哥,台東達仁鄉排灣族土坂部落歌手張威龍,知名爵士謝明諺四重奏,活動設計比往年更豐富多元。
台灣不適合發展核電
台灣是多地震的國家,使用核電的風險,遠較其他地質條件穩定的國家更高。但台灣並非全無資源,如:豐沛的日照、風力與地熱潛能等,都是台灣能源轉型的優勢。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我們應該好好節能及發展再生能源,早日告別核電與燃煤這些傳統能源,能源轉型並不只是推動非核家園而已,減煤更是同步進行的目標,相比核煤一家親的擁核集團,民間肯定的是願意致力於非核低碳、能源轉型的政策,任何一個要走傳統核電與燃煤回頭路的政治人物,都是將政治鬥爭凌駕於國際趨勢之上,讓核電復辟壓制再生能源的發展,讓台灣承受核災風險與失去再生能源競爭力。
今年擁核陣營已經開始更緊密的與保守政治力量合作與共同動員,繼續捏造錯誤的假訊息來發動新一輪的擁核公投,達成背後的政治意圖。因此與會民間團體與政黨都表示在接下來這一年將在能源議題上展開強力的宣傳與行動,對抗核電集團的復辟。在4月27日廢核遊行前夕,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在2019關鍵的一年,非常需要大家再一次站出來,讓核能出去、綠能進來,一起守護台灣未來。希望更多民眾共同參與4月27日的遊行。
新聞稿全文詳情請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http://nonukeyesvote.tw/newsCT.php?news_no=30
2019年4月25日 星期四
【活動紀錄】0420「中美貿易戰,台灣怎麼站?」永社座談會
時間:2019.04.20(六)10:00-12:0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人:
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人:
*產業人權篇
〈美中大包圍賽局下的科技產業〉
藍弋丰/TechNews科技新報總監
〈貿易自由主義vs貿易保護主義下的勞動人權〉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科技新創篇
〈5G時代的雲端應用產業策略〉
魯堯/是方電訊協理、台灣網路維運社群主席
〈中美貿易戰對新創公司的衝擊〉
江健榕/BlaySolutions 創辦人/CEO
*地緣政治篇
〈中美爭霸下台灣的國際機會與策略〉
賴怡忠/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修昔底德陷阱與美中爭霸〉
郭崇倫/聯合報副總編輯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min、綜合討論25min
完整資訊請參見:
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9/04/0420.html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3Sqf9OaJ2yI_gEMQFcjGF_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會資料】
主辦團體簡介
〈【華為風暴】孟晚舟遭控詐欺 江雅綺:找不到答案是華為最大問題所在〉陳依旻
〈中美的5 G 爭霸戰 台灣還醒著嗎〉江雅綺
〈中美科技爭霸 歐盟是台灣契機〉江雅綺
〈美中對峙是修昔底德陷阱還是價值對抗?〉賴怡忠
〈中美貿易戰,台灣需慎防陷入兩岸「黑天鵝」與「灰犀牛」效應〉張宇韶
〈美中貿易戰對台灣產業的影響與機會〉蘇孟宗、岳俊豪、葉立綸、劉名寰
孫友聯秘書長投影片
魯堯協理投影片
江健榕創辦人投影片
郭崇倫副總編輯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2133287926754721
【相關報導】
*[台灣教會公報]永社座談會 論中美貿易戰的台灣地位
https://tcnn.org.tw/archives/51959
「憑什麼北京要放棄武統呢?」-談國民黨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4.25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4/24/042501
2019年4月天的國會,環繞著中國問題,國民黨立委有許多備受媒體議論的發言。首先,針對總統蔡英文於本月16日召開國安會議,表示對於恫嚇台灣人民活動,要求採取管制措施,必要時拒絕入境一事,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隔日不譴責武統學者論調,反批評政府此舉乃「製造恐怖氛圍」;不過3天,針對中國軍機繞台,國民黨立委沈智慧於19日在立法院發言時,不譴責共軍蠻橫行徑,反又批評政府「每天發布共軍共機繞台的挑釁新聞,刺激兩岸神經,唯恐兩岸不亂」;最後到了本週,立法院於22日審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條之3草案」邀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列席,國民黨立委孔文吉不譴責北京武力統一野心,反而質問陳明通「憑什麼北京要放棄武統呢?」。從歷史脈絡來看,國民黨今昔差異之大,令人浩嘆。
回顧70年前的1949年,中華民國行政院開始在台北辦公,並召開首次院會,由此開啟了「中華民國只剩台澎金馬」的時期,「反共」一直是國民黨最高的施政原則。總裁蔣中正在1951年所撰〈時代考驗青年,青年創造時代〉一文,勉勵青年們要「開展反共抗俄的實際工作,發揮知識青年的光輝和熱力」。
同年,蔣中正出席國民黨台灣省第一屆全省代表大會,指出今日台灣為中華民族復興的根據地,只要本黨同志今後能夠發揮革命精神,實行三民主義,則反攻大陸,消滅共匪,必能獲得最後勝利。1952年的青年節,將中正在總統府前廣場對3萬青年致詞,強調文化改造的重要,認為文化改造要以青年為主力為前導,才可完成反共抗俄總動員的神聖使命。
1953年的國慶文告,蔣中正強調要從速籌開反共救國會議,以擴大我們海內外同胞的意志與民族力量的大團結。1955年的國際婦女節,蔣中正的訓詞提到:要號召全國婦女同胞,厲行戰時生活,改革社會風氣,增強反共抗俄力量,完成復國建國大業。1961年8月在官邸接見海外人士時,蔣中正斷言,共匪無論在主觀和客觀的條件上,已經完全瀕于崩潰,大陸同胞都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我們要準備隨時援助大陸的抗暴運動。1966年,時任國防部長的蔣經國對大專暑期集訓同學致詞時表示,我們在總統領導之下,堅持三民主義立場和反共國策,造成了共匪四面楚歌的境況。
蔣中正反共思想最經典的文稿之一,就是1966年雙十節前夕的〈告中共人書〉。該文一方面精闢分析毛澤東鬥爭的伎倆就是「它對外鬥爭的方法,是先寄生而後反噬,對內鬥爭的手段,是先利用而後謀陷。它對外是反覆無常,對內是忘情負義」;另一方面,則總括共產黨的鬥爭伎倆就是「欺詐」兩個字,蔣中正更進一步提到共產黨是無言不詐,無行不欺,亦是無人不欺,無事不詐的。你們大家固然都是被欺詐過的人,我們國民黨亦曾經為其所欺詐過的,不過我與你們所差的一點,就是我是首先發現它欺詐的兇狠伎倆最早的一個人。
值得注意的是,這篇文稿用語相當直白且激動,跟一般讀到的蔣中正講大道理的文風迥異。研判這篇恐怕不是由幕僚OEM委託代筆,而係由蔣中正親自撰寫。 另一篇國民黨的經典反共文告,則是蔣中正逝世之際,於1975年4月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發表的告大陸同胞書。當時的國民黨相當勇敢堅硬,宣稱要:絕對貫徹我偉大民旅領袖總統蔣公的畢生遺志:「實踐三民主義,光復大陸國土,復興民族文化,堅守民主陣營」。非至反共大業最後成功,大陸同胞重獲自由,我們絕不妥協!絕不回顧!絕不中止。
同年9月,時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的蔣經國也在金門發表了一篇告大陸同胞書,內容則重申:執政黨及政府張開雙臂,隨時歡迎大陸同胞、毛共幹部、共軍官兵起義來歸,或支援他們在大陸內部掀起反共革命的保證。另外,1978年2月國民黨主席蔣經國於青年黨、民社黨及無黨派國大代表餐敘時嚴正表示:…今天我們作戰只有一個目標──反共復國;只有一個敵人──匪偽叛亂集團。只有大家一心一德,貫獻一切,才能戰勝敵人,達到反共復國的目標。
綜上整理,我們可以鮮明看出,從蔣中正到蔣經國,反共復國是國民黨堅定不移的核心座標,檢肅匪諜,防止匪諜無法滲透工作,則是從1950年代以來的政府重要任務。外交部部長葉公超1951年10月有句話說的極好:鑑於匪共決不會放棄其軍事進攻與政治滲透之企圖,繼續檢肅潛匿之零星共匪及附匪份子,實屬必要。根據當時媒體報導,為了要「歡迎」匪諜自首,同年11月國民黨嘉義縣委員會還特別在民眾服務處設「匪諜自首辦法詢問處」,儘量給匪諜種種便利,希望匪諜把握最後自新機會。
時序邁入2019年,國民黨仍在。只是名稱依舊、面目以非。前述蔣萬安、沈智慧、孔文吉等3位國民黨立委的敵我逆轉的發言,並非個案。一方面對於身份證要不要國旗錙銖必較,更可恣意延伸至消滅中華民國的假設;另一方面對於中共持續進逼的文攻武嚇,卻又選擇與中國大陸官方立場聲氣相通,一起批判努力捍衛國家主權與尊嚴的民選政府。「砲口對內,與敵唱和」,這就是目前國民黨上下瀰漫的共通弔詭現象。
1951年10月,蔣中正於接見合眾社副總經理兼太平洋區主任巴索洛繆時,曾直言「自由世界人民應知對於共匪之和平論調,及甜言蜜語不可輕信」。文末,謹從歷史裡挖出這段總裁的金句良言,送給今日的國民黨人們審慎思量。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4.25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4/24/042501
2019年4月天的國會,環繞著中國問題,國民黨立委有許多備受媒體議論的發言。首先,針對總統蔡英文於本月16日召開國安會議,表示對於恫嚇台灣人民活動,要求採取管制措施,必要時拒絕入境一事,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隔日不譴責武統學者論調,反批評政府此舉乃「製造恐怖氛圍」;不過3天,針對中國軍機繞台,國民黨立委沈智慧於19日在立法院發言時,不譴責共軍蠻橫行徑,反又批評政府「每天發布共軍共機繞台的挑釁新聞,刺激兩岸神經,唯恐兩岸不亂」;最後到了本週,立法院於22日審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條之3草案」邀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列席,國民黨立委孔文吉不譴責北京武力統一野心,反而質問陳明通「憑什麼北京要放棄武統呢?」。從歷史脈絡來看,國民黨今昔差異之大,令人浩嘆。
回顧70年前的1949年,中華民國行政院開始在台北辦公,並召開首次院會,由此開啟了「中華民國只剩台澎金馬」的時期,「反共」一直是國民黨最高的施政原則。總裁蔣中正在1951年所撰〈時代考驗青年,青年創造時代〉一文,勉勵青年們要「開展反共抗俄的實際工作,發揮知識青年的光輝和熱力」。
同年,蔣中正出席國民黨台灣省第一屆全省代表大會,指出今日台灣為中華民族復興的根據地,只要本黨同志今後能夠發揮革命精神,實行三民主義,則反攻大陸,消滅共匪,必能獲得最後勝利。1952年的青年節,將中正在總統府前廣場對3萬青年致詞,強調文化改造的重要,認為文化改造要以青年為主力為前導,才可完成反共抗俄總動員的神聖使命。
1953年的國慶文告,蔣中正強調要從速籌開反共救國會議,以擴大我們海內外同胞的意志與民族力量的大團結。1955年的國際婦女節,蔣中正的訓詞提到:要號召全國婦女同胞,厲行戰時生活,改革社會風氣,增強反共抗俄力量,完成復國建國大業。1961年8月在官邸接見海外人士時,蔣中正斷言,共匪無論在主觀和客觀的條件上,已經完全瀕于崩潰,大陸同胞都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我們要準備隨時援助大陸的抗暴運動。1966年,時任國防部長的蔣經國對大專暑期集訓同學致詞時表示,我們在總統領導之下,堅持三民主義立場和反共國策,造成了共匪四面楚歌的境況。
蔣中正反共思想最經典的文稿之一,就是1966年雙十節前夕的〈告中共人書〉。該文一方面精闢分析毛澤東鬥爭的伎倆就是「它對外鬥爭的方法,是先寄生而後反噬,對內鬥爭的手段,是先利用而後謀陷。它對外是反覆無常,對內是忘情負義」;另一方面,則總括共產黨的鬥爭伎倆就是「欺詐」兩個字,蔣中正更進一步提到共產黨是無言不詐,無行不欺,亦是無人不欺,無事不詐的。你們大家固然都是被欺詐過的人,我們國民黨亦曾經為其所欺詐過的,不過我與你們所差的一點,就是我是首先發現它欺詐的兇狠伎倆最早的一個人。
值得注意的是,這篇文稿用語相當直白且激動,跟一般讀到的蔣中正講大道理的文風迥異。研判這篇恐怕不是由幕僚OEM委託代筆,而係由蔣中正親自撰寫。 另一篇國民黨的經典反共文告,則是蔣中正逝世之際,於1975年4月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發表的告大陸同胞書。當時的國民黨相當勇敢堅硬,宣稱要:絕對貫徹我偉大民旅領袖總統蔣公的畢生遺志:「實踐三民主義,光復大陸國土,復興民族文化,堅守民主陣營」。非至反共大業最後成功,大陸同胞重獲自由,我們絕不妥協!絕不回顧!絕不中止。
同年9月,時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的蔣經國也在金門發表了一篇告大陸同胞書,內容則重申:執政黨及政府張開雙臂,隨時歡迎大陸同胞、毛共幹部、共軍官兵起義來歸,或支援他們在大陸內部掀起反共革命的保證。另外,1978年2月國民黨主席蔣經國於青年黨、民社黨及無黨派國大代表餐敘時嚴正表示:…今天我們作戰只有一個目標──反共復國;只有一個敵人──匪偽叛亂集團。只有大家一心一德,貫獻一切,才能戰勝敵人,達到反共復國的目標。
綜上整理,我們可以鮮明看出,從蔣中正到蔣經國,反共復國是國民黨堅定不移的核心座標,檢肅匪諜,防止匪諜無法滲透工作,則是從1950年代以來的政府重要任務。外交部部長葉公超1951年10月有句話說的極好:鑑於匪共決不會放棄其軍事進攻與政治滲透之企圖,繼續檢肅潛匿之零星共匪及附匪份子,實屬必要。根據當時媒體報導,為了要「歡迎」匪諜自首,同年11月國民黨嘉義縣委員會還特別在民眾服務處設「匪諜自首辦法詢問處」,儘量給匪諜種種便利,希望匪諜把握最後自新機會。
時序邁入2019年,國民黨仍在。只是名稱依舊、面目以非。前述蔣萬安、沈智慧、孔文吉等3位國民黨立委的敵我逆轉的發言,並非個案。一方面對於身份證要不要國旗錙銖必較,更可恣意延伸至消滅中華民國的假設;另一方面對於中共持續進逼的文攻武嚇,卻又選擇與中國大陸官方立場聲氣相通,一起批判努力捍衛國家主權與尊嚴的民選政府。「砲口對內,與敵唱和」,這就是目前國民黨上下瀰漫的共通弔詭現象。
1951年10月,蔣中正於接見合眾社副總經理兼太平洋區主任巴索洛繆時,曾直言「自由世界人民應知對於共匪之和平論調,及甜言蜜語不可輕信」。文末,謹從歷史裡挖出這段總裁的金句良言,送給今日的國民黨人們審慎思量。
2019年4月23日 星期二
民主必考題 韓國瑜小勝郭台銘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北社副社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4.23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83459
鴻海總裁郭台銘宣布參選中國國民黨總統初選後,高雄市長韓國瑜的支持者大表不滿,嗆聲「非韓不選」,甚至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抗議。當然,也有韓粉轉向支持郭台銘,因此退讚挺韓粉絲團。既然郭、韓都可能是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那麼總統選舉的必考題「民主」,將同時檢驗兩人過往的言行。
二○一四年五月,鴻海集團4G計畫傳因採購中國華為設備,事涉國家安全,遭馬政府NCC「卡關」,但郭台銘竟怒嗆NCC一週內給出答覆,否則將拒繳稅,更嗆「民主不能當飯吃」,讓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回應「不接受這樣的態度」。
郭台銘「享受民主又罵民主」的雙重標準,嚴重自我矛盾。因為,依據中國刑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規定,以威脅方法抗稅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因此中國各地均有主張抗稅者被逮捕判刑。簡單來說,郭台銘的拒絕繳稅言論,如果是在沒有民主的中國講,就不是「民主不能當飯吃」,而是直接吃牢飯。
慘痛的例子是,二○一一年十月,浙江湖州民眾不堪賦稅加重,發動抗稅活動,但中國政府認定抗稅違法,派出大量武警和特警逮捕主張抗稅的人民,並與民眾爆發衝突,目擊者指出抵抗者當場被擊斃,隨後封鎖消息。
郭台銘只敢在台灣嗆聲要「抗稅」,享受民主的「言論自由」保障,但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沒有民主的中國,政府不只可以逮捕郭董,甚至槍殺抗稅人民。郭董享受台灣民主制度保障的言論自由,卻說「民主不能當飯吃」,如果沒有台灣民主的保護,獨裁中國就可以讓揚言抗稅的郭董馬上沒飯吃,然後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可見郭台銘的民主素養與邏輯,完全不及格。
兩相比較,高雄市長韓國瑜雖然在選前講出「禁止意識形態上街」等民主不及格的言論,但韓上任後還是遵守憲法言論自由,未拒絕公民團體上街,讓「拒絕一國兩制,打造台灣新國家」大遊行順利舉行,甚至敢對中國呼籲「上海、深圳可先實施民主」。
綜上,在民主必考題上,郭台銘與韓國瑜雖然都不及格,但對兩人在學習民主的觀察上,韓國瑜小勝郭台銘。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4.23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83459
鴻海總裁郭台銘宣布參選中國國民黨總統初選後,高雄市長韓國瑜的支持者大表不滿,嗆聲「非韓不選」,甚至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抗議。當然,也有韓粉轉向支持郭台銘,因此退讚挺韓粉絲團。既然郭、韓都可能是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那麼總統選舉的必考題「民主」,將同時檢驗兩人過往的言行。
二○一四年五月,鴻海集團4G計畫傳因採購中國華為設備,事涉國家安全,遭馬政府NCC「卡關」,但郭台銘竟怒嗆NCC一週內給出答覆,否則將拒繳稅,更嗆「民主不能當飯吃」,讓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回應「不接受這樣的態度」。
郭台銘「享受民主又罵民主」的雙重標準,嚴重自我矛盾。因為,依據中國刑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規定,以威脅方法抗稅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因此中國各地均有主張抗稅者被逮捕判刑。簡單來說,郭台銘的拒絕繳稅言論,如果是在沒有民主的中國講,就不是「民主不能當飯吃」,而是直接吃牢飯。
慘痛的例子是,二○一一年十月,浙江湖州民眾不堪賦稅加重,發動抗稅活動,但中國政府認定抗稅違法,派出大量武警和特警逮捕主張抗稅的人民,並與民眾爆發衝突,目擊者指出抵抗者當場被擊斃,隨後封鎖消息。
郭台銘只敢在台灣嗆聲要「抗稅」,享受民主的「言論自由」保障,但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沒有民主的中國,政府不只可以逮捕郭董,甚至槍殺抗稅人民。郭董享受台灣民主制度保障的言論自由,卻說「民主不能當飯吃」,如果沒有台灣民主的保護,獨裁中國就可以讓揚言抗稅的郭董馬上沒飯吃,然後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可見郭台銘的民主素養與邏輯,完全不及格。
兩相比較,高雄市長韓國瑜雖然在選前講出「禁止意識形態上街」等民主不及格的言論,但韓上任後還是遵守憲法言論自由,未拒絕公民團體上街,讓「拒絕一國兩制,打造台灣新國家」大遊行順利舉行,甚至敢對中國呼籲「上海、深圳可先實施民主」。
綜上,在民主必考題上,郭台銘與韓國瑜雖然都不及格,但對兩人在學習民主的觀察上,韓國瑜小勝郭台銘。
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
Uber 和小黃不是只能打零和戰爭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4.22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1745
今年2月,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三條之一」,規定租賃車須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時租並以一小時為起租時數、出車服務之後則需先回公司再行出車。此修正案的實質精神,正面來看是強化分業分類管理,不過也等同是以法規介入、強制分開現行可巡迴攬客與短程載客的計程車與目前可合法與租賃車合作的Uber市場,因此,外界多視之為《Uber》條款,認為這項修正是為了保障小黃司機的生計。
但這樣以法規分割市場的做法,一者強化了小黃和透過網路app預約叫車(不僅僅是Uber)的商業模式對立,二者恐怕也僅能救短期之火,無法徹底解決數位科技顛覆產業模式所帶來的監理挑戰。
論者常謂Uber是創新的商業模式,相對於計程車是傳統的服務業,形塑傳統與科技的對立印象。其實數位平台經濟的發展其實已有多年,這項商業模式早已從創新趨近成熟,且科技門檻降低,愈來愈多傳統行業都想、也都有開發自己的「數位大平台」。以台灣計程車業而言,有幾個網路叫車app在會員、流量上、都在台灣app排行榜中名列前茅。配合行動支付系統、整合乘客食衣住行服務的開發,成績也相當出色,證明計程車業雖由傳統運輸服務起家,但善用科技,以及對在地服務需求的掌握,在數位市場的競爭中,絕對有勝出的本錢。
去年三月,Uber退出東南亞市場,將業務出售給當地競爭對手 Grab,改換 27.5% 的 Grab 股權。Grab 何德何能、能打敗赫赫有名的全球獨角獸?簡單一句話,它的勝出方程式也在同時善用數位科技的工具、但打造出一套更符合在地市場需求的服務模式罷了。
從台灣2017年的汽車登記數量來看,汽車數量連年增加,已達792萬6821輛。2016年底台灣手機總用戶數也已達到2892.9萬,不少人都擁有兩支以上的手機。私家車的大量增加、行動通訊的便利,這都是所謂「順風車」或「網約叫車」模式的溫床。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能夠順道載人並賺點外快、或是以較低的價格便利搭車,似乎也無可厚非。
政府想照顧小黃司機的生計,用心值得肯定。但是科技的發展只會往前、無法倒退。以法規介入管制市場秩序、保護特定產業,效果無法持久。一直以來,計程車產業被視為是公共運輸政策的一環,從車身、司機、車行、油稅、費率…無不受到政府高度管制。這些管制屬於國家運輸政策的一環,包括乘客安全、產業調控等考慮,有其必要。但時至今日,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市場需求不斷變化,計程車產業的管制有哪些仍屬必要?有哪些可以調整?例如先前「多元化計程車」的推出,也說明計程車的管制,確有微幅調整的空間。Uber 和小黃,不應只是一場零和戰爭,如何幫助小黃司機面對科技的挑戰、符合市場需求,可能更是長期的解決方案。
上報/評論 2019.04.22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1745
今年2月,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三條之一」,規定租賃車須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時租並以一小時為起租時數、出車服務之後則需先回公司再行出車。此修正案的實質精神,正面來看是強化分業分類管理,不過也等同是以法規介入、強制分開現行可巡迴攬客與短程載客的計程車與目前可合法與租賃車合作的Uber市場,因此,外界多視之為《Uber》條款,認為這項修正是為了保障小黃司機的生計。
但這樣以法規分割市場的做法,一者強化了小黃和透過網路app預約叫車(不僅僅是Uber)的商業模式對立,二者恐怕也僅能救短期之火,無法徹底解決數位科技顛覆產業模式所帶來的監理挑戰。
論者常謂Uber是創新的商業模式,相對於計程車是傳統的服務業,形塑傳統與科技的對立印象。其實數位平台經濟的發展其實已有多年,這項商業模式早已從創新趨近成熟,且科技門檻降低,愈來愈多傳統行業都想、也都有開發自己的「數位大平台」。以台灣計程車業而言,有幾個網路叫車app在會員、流量上、都在台灣app排行榜中名列前茅。配合行動支付系統、整合乘客食衣住行服務的開發,成績也相當出色,證明計程車業雖由傳統運輸服務起家,但善用科技,以及對在地服務需求的掌握,在數位市場的競爭中,絕對有勝出的本錢。
去年三月,Uber退出東南亞市場,將業務出售給當地競爭對手 Grab,改換 27.5% 的 Grab 股權。Grab 何德何能、能打敗赫赫有名的全球獨角獸?簡單一句話,它的勝出方程式也在同時善用數位科技的工具、但打造出一套更符合在地市場需求的服務模式罷了。
從台灣2017年的汽車登記數量來看,汽車數量連年增加,已達792萬6821輛。2016年底台灣手機總用戶數也已達到2892.9萬,不少人都擁有兩支以上的手機。私家車的大量增加、行動通訊的便利,這都是所謂「順風車」或「網約叫車」模式的溫床。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能夠順道載人並賺點外快、或是以較低的價格便利搭車,似乎也無可厚非。
政府想照顧小黃司機的生計,用心值得肯定。但是科技的發展只會往前、無法倒退。以法規介入管制市場秩序、保護特定產業,效果無法持久。一直以來,計程車產業被視為是公共運輸政策的一環,從車身、司機、車行、油稅、費率…無不受到政府高度管制。這些管制屬於國家運輸政策的一環,包括乘客安全、產業調控等考慮,有其必要。但時至今日,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市場需求不斷變化,計程車產業的管制有哪些仍屬必要?有哪些可以調整?例如先前「多元化計程車」的推出,也說明計程車的管制,確有微幅調整的空間。Uber 和小黃,不應只是一場零和戰爭,如何幫助小黃司機面對科技的挑戰、符合市場需求,可能更是長期的解決方案。
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
0420「中美貿易戰,台灣怎麼站?」永社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t1wadTEHdOKvBDB22
2018年3月,美國總統川普在白宮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主動消弭一千億美元的貿易逆差,「中美貿易戰」正式開打。這場不見煙硝的戰爭,卻劇烈影響全球政治經濟局勢。
戰爭至今尚未落幕,夾在美中兩大巨人之間,台灣究竟面對著什麼樣的處境?產業又要如何來因應?對於你我有什麼實際影響?對此,永社邀請橫跨不同領域的學者專家,從產業、勞動、科技、網路、國際政治等面向,讓大家快速了解:中美貿易戰,台灣怎麼站?
時間:2019.04.20(六)10:00-12:0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人:
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人:
*產業人權篇
〈美中大包圍賽局下的科技產業〉
藍弋丰/TechNews科技新報總監
〈貿易自由主義vs貿易保護主義下的勞動人權〉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科技新創篇
〈5G時代的雲端應用產業策略〉
魯堯/是方電訊協理、台灣網路維運社群主席
〈中美貿易戰對新創公司的衝擊〉
江健榕/博士、Blaysolutions 創辦人/CEO
*地緣政治篇
〈中美爭霸下台灣的國際機會與策略〉
賴怡忠/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修昔底德陷阱與美中爭霸〉
郭崇倫/聯合報副總編輯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min、綜合討論25min
視覺設計:禇婉琳
備註事項:
1.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2.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3.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4. 本場活動完畢後一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t1wadTEHdOKvBDB22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37484876383297/
2019年4月17日 星期三
【共同聲明】抗議假排富真擴權的《法扶法》草案~反對《法律扶助法》草率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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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法律扶助基金會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於2019年3月18日審查《法律扶助法》修正草案(下稱《法扶法》草案),完竣修正第5條強制辯護案件審查規定,及增訂第34-1條防檢濫訴條款。民間團體就此發表聲明,反對草率修法:
一、草案沒有排富效果,仍繼續浪費公益資源
法律扶助是國家珍貴的公益資源,如今發生有被告開著賓士車到法扶基金會的亂象,令人痛心。但是,《法扶法》草案第5條以「排富」為名,讓公設辯護人取代法扶律師的結果,還是讓開著賓士車的被告繼續濫用同屬公益資源的公設辯護人。這種換湯不換藥的修法,反倒讓司法院需要增聘公設辯護人以資因應。
二、增設約聘公設辯護人,違反司改國是會議決議
司法院在《法扶法》草案第5條尚未修正前,就在今年4月1日大幅招考「約聘公設辯護人」難免啟人疑竇。更重要的是,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已經決議廢除公設辯護人制度,因公設辯護人需要受到法院的監督管考,難以獨立於法院之外行使職務,對被告辯護權之保障將大打折扣,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也沒有推翻前議。如今司法院違反司改國是會議,應具體提出其正當性向大眾說明。
三、防檢濫訴條款設計草率,難以執行
司法院贊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增訂防檢濫訴條款,惟該條款未經各界充分討論,引發檢察官群起投書抗議。而且,草案條文不夠周全,沒有考慮其他如自訴代理人濫訴的情況。如果倉促通過實施,定會發生立意良善,但難以執行的弊端。
四、呼籲司法院與立法院暫停推動《法律扶助法》草案
最後,不管是防止濫用法扶資源或是防止濫訴,皆涉及國家資源之妥善運用,都是司法改革的重大政策。呼籲司法院與立法院暫停推動此次修法,司法院應廣納各方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帶來的衝擊與影響之後,再重新提出新草案,才是負責任的改革作為。
--
*聲明團體: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北律師公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永社
冤獄平反協會
勵馨基金會
(依筆畫順序排列)
2019年4月16日 星期二
金錢是一回事 DATA才是權力 — 網路資訊戰(二)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評論 2019.04.16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1238
不管有沒有實際操作選戰經驗的人都知道,選舉很花錢。但一般人每天上上臉書、和政治選舉有什麼關係?為什麼2019年英國數位文化媒體部做出的調查報告,會指責臉書是「數位黑幫」、最後並得出「英國的選舉法令已經不合時宜、科技公司只靠自律的的時代也已經告終」的結論?
從目前針對「劍橋分析」的各項公開調查報告與報導中,我們至少看到,類如像「劍橋分析」的公司,利用臉書平台所蒐集的海量個資,不但讓傳統的選舉結構增加了許多新的科技元素,玩法也超出從前的想像:
(一)利用個資漏洞、快速建立選民資料庫:傳統的登門拜訪或建立通訊錄,相當耗時耗力。但類如「劍橋分析」公司,可以透過設計有趣的心理測驗、小遊戲等app,誘使臉書用戶去點擊,藉此得到這些臉書用戶的個資。此外,由於臉書的個資保護非常薄弱,這些app 不但可以得到點擊用戶的個資、還可以一併取得與這些用戶帳戶連結的朋友帳戶個資。換句話說,只要有十萬人使用app,就意味著這些app開發者可以取得千萬以上的個人帳戶和相關資料。
(二)即時數據監控、預測選民反應:六、七年前學者討論「大數據」時,就舉過一個著名的例子:美國零售商可以透過消費者消費習慣的變化,預測消費者目前所需要的商品,因此比父母更早得知青少女懷孕(需要孕期用品)的訊息。如今使用者在臉書上所輸入的資訊,不僅限於購買何種商品,而包括更多樣、更私密的個人生活習慣、喜怒哀樂的情緒、打卡旅行地點、標誌親友連結…等。這些不斷輸入的即時資訊,加上行為心理學的分析,能夠快速描繪出用戶的「數位圖像」,並不斷即時修正。
(三)以「微型廣告」 (micro-targeting)影響選民的決定:上述都還算是靜態的海量情報分析,社群平台厲害之處在於能夠針對每一個選民,發送不一樣的廣告內容。試想:過往透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大眾媒體的廣告,其特色就是「一對多」,限於媒體傳播的形式,廣告者每次僅能發送「地毯式」的廣告,即使考慮到針對不同族群應該散播不同的廣告,「一對多」的形式也相當消耗預算。但臉書的演算法能讓每個用戶的牆面上出現不同的內容,你的父母、子女以及朋友所看到的臉書內容和推播廣告,都不一樣。因此廣告主可以透過軟體設計不同版本的廣告,測試用戶的喜好與接受度,並進一步利用大量發送不同版本的微型廣告,強化影響、操縱用戶的情緒或決策。
(四)以「微型不實資訊」操縱選民的情緒:這也是最近討論相當熱烈的「假新聞」「虛假訊息」「網路資訊戰」…的核心議題。微型不實資訊傳播之所以能在社群平台上威力無窮的原因,多元且複雜。其中一項已被多篇論文研究提到,是社群平台的演算法,強化了「同溫層」效應:如果有一則po文內容得到很多按讚、或分享,則演算法將推播給更多用戶。於是網軍可以大量製造、購買假帳戶,快速製造按讚或分享數,讓不實資訊傳播達到一定熱度、再來就可以靠演算法,自動讓更多人瀏覽。
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發生過一次典型的「不實資訊攻擊」:按照法國選舉法規定,在投票站關閉前48小時,所有選舉活動都應暫停。但在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期間,就在所有競選活動即將停止運作的幾小時前,有一則訊息忽然po在境外極右組織的社群中,內有大約9G的總統候選人馬克宏的相關資料:包括馬克宏的email、文件、照片…等,其中包括指向馬克宏在海外洗錢的資料,在「真信箱流出」的來源加持下,以「馬克宏資料外洩」(#MacronLeaks)的hashtag標籤貼文,迅速成為社群平台的熱門趨勢話題。而就在競選時間即將結束的幾分鐘之前,馬克宏團隊發表聲明,說明馬克宏的電郵信箱早先被駭客入侵,駭客除了盜竊信箱中的真實資料、也將洗錢的虛假文件混進真實資料中,以假亂真。
在最後幾分鐘澄清了這些真假交錯的資料,讓馬克宏團隊冷汗直流,也催生了之後的法國《反資訊操縱法》,以及《反虛假訊息法》法案,規定選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可就疑似虛假訊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而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類似NCC的監理單位)可決定將「受境外勢力控制或影響」(controlled by, or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 foreign power)的電視頻道下架。
但是,這些法案就解決了網路資訊戰的難題了嗎?這不過是個開始。
上報/評論 2019.04.16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1238
不管有沒有實際操作選戰經驗的人都知道,選舉很花錢。但一般人每天上上臉書、和政治選舉有什麼關係?為什麼2019年英國數位文化媒體部做出的調查報告,會指責臉書是「數位黑幫」、最後並得出「英國的選舉法令已經不合時宜、科技公司只靠自律的的時代也已經告終」的結論?
從目前針對「劍橋分析」的各項公開調查報告與報導中,我們至少看到,類如像「劍橋分析」的公司,利用臉書平台所蒐集的海量個資,不但讓傳統的選舉結構增加了許多新的科技元素,玩法也超出從前的想像:
(一)利用個資漏洞、快速建立選民資料庫:傳統的登門拜訪或建立通訊錄,相當耗時耗力。但類如「劍橋分析」公司,可以透過設計有趣的心理測驗、小遊戲等app,誘使臉書用戶去點擊,藉此得到這些臉書用戶的個資。此外,由於臉書的個資保護非常薄弱,這些app 不但可以得到點擊用戶的個資、還可以一併取得與這些用戶帳戶連結的朋友帳戶個資。換句話說,只要有十萬人使用app,就意味著這些app開發者可以取得千萬以上的個人帳戶和相關資料。
(二)即時數據監控、預測選民反應:六、七年前學者討論「大數據」時,就舉過一個著名的例子:美國零售商可以透過消費者消費習慣的變化,預測消費者目前所需要的商品,因此比父母更早得知青少女懷孕(需要孕期用品)的訊息。如今使用者在臉書上所輸入的資訊,不僅限於購買何種商品,而包括更多樣、更私密的個人生活習慣、喜怒哀樂的情緒、打卡旅行地點、標誌親友連結…等。這些不斷輸入的即時資訊,加上行為心理學的分析,能夠快速描繪出用戶的「數位圖像」,並不斷即時修正。
(三)以「微型廣告」 (micro-targeting)影響選民的決定:上述都還算是靜態的海量情報分析,社群平台厲害之處在於能夠針對每一個選民,發送不一樣的廣告內容。試想:過往透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大眾媒體的廣告,其特色就是「一對多」,限於媒體傳播的形式,廣告者每次僅能發送「地毯式」的廣告,即使考慮到針對不同族群應該散播不同的廣告,「一對多」的形式也相當消耗預算。但臉書的演算法能讓每個用戶的牆面上出現不同的內容,你的父母、子女以及朋友所看到的臉書內容和推播廣告,都不一樣。因此廣告主可以透過軟體設計不同版本的廣告,測試用戶的喜好與接受度,並進一步利用大量發送不同版本的微型廣告,強化影響、操縱用戶的情緒或決策。
(四)以「微型不實資訊」操縱選民的情緒:這也是最近討論相當熱烈的「假新聞」「虛假訊息」「網路資訊戰」…的核心議題。微型不實資訊傳播之所以能在社群平台上威力無窮的原因,多元且複雜。其中一項已被多篇論文研究提到,是社群平台的演算法,強化了「同溫層」效應:如果有一則po文內容得到很多按讚、或分享,則演算法將推播給更多用戶。於是網軍可以大量製造、購買假帳戶,快速製造按讚或分享數,讓不實資訊傳播達到一定熱度、再來就可以靠演算法,自動讓更多人瀏覽。
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發生過一次典型的「不實資訊攻擊」:按照法國選舉法規定,在投票站關閉前48小時,所有選舉活動都應暫停。但在2017年的法國總統大選期間,就在所有競選活動即將停止運作的幾小時前,有一則訊息忽然po在境外極右組織的社群中,內有大約9G的總統候選人馬克宏的相關資料:包括馬克宏的email、文件、照片…等,其中包括指向馬克宏在海外洗錢的資料,在「真信箱流出」的來源加持下,以「馬克宏資料外洩」(#MacronLeaks)的hashtag標籤貼文,迅速成為社群平台的熱門趨勢話題。而就在競選時間即將結束的幾分鐘之前,馬克宏團隊發表聲明,說明馬克宏的電郵信箱早先被駭客入侵,駭客除了盜竊信箱中的真實資料、也將洗錢的虛假文件混進真實資料中,以假亂真。
在最後幾分鐘澄清了這些真假交錯的資料,讓馬克宏團隊冷汗直流,也催生了之後的法國《反資訊操縱法》,以及《反虛假訊息法》法案,規定選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可就疑似虛假訊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而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類似NCC的監理單位)可決定將「受境外勢力控制或影響」(controlled by, or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 foreign power)的電視頻道下架。
但是,這些法案就解決了網路資訊戰的難題了嗎?這不過是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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