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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不用錢的最貴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民報/專欄 2015.04.20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603638e-a18e-4d38-8fa4-c85d2d206500

政府為了滿足財團的需要,而不斷釋出利多。所謂國家無庸付一毛錢的BOT案,竟賠上了極大的社會成本。
(圖片來源:民報/中央社資料照

北市府公布大巨蛋安檢報告,並提出拆除方案,遠雄企業則反擊此報告的公正性且拒絕市府的任何建議,則關於後續的處理,必會步入進退兩難的僵局。而從此爭執,更著實暴露出台灣對於大巨蛋與BOT的迷思。

台灣之所以要有大巨蛋的原因,當然是來自於職棒比賽,不會因風、因雨而停賽的需要,也因此,關於大巨蛋的興建似乎就與職棒發展劃上等號,但動輒上百億的建設經費,實非政府財力所能負擔。不過也剛好,我國在1994、2000年,分別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後,舉凡高鐵、ETC、車站,甚至是都市更新等,處處可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影子。如此的趨勢,除了國家財政節省的考量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在福利國原則下,人民要求政府服務的事務繁多,就必然會走向公權力分散化,甚至是民營化的地步。或許在可見的未來,在過往難以想像的所謂監獄民營化,也可能在我國出現。

而關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很多,從單純的公共設施委外經營,或由政府興建而由民間租用,一直到從興建、營運完全由民營者,不一而足。而所謂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是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第1項第1款,由民間投資興建與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再轉移所有權給政府。國家不僅無庸出資,更可向企業收取租金或權利金來增加收入,並因此達成公共服務的目的,實百利而無一害。

只是期待總歸期待,類如大巨蛋的建設與經營,所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極為驚人, 若無極大的誘因,實難吸引企業投資。也因此,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15條第1項才規定,針對建設所需土地,若屬公有,就應給予租金的優惠。若屬私有而協議購買不成,根據同法第16條第1項,國家更得徵收以來提供興建者使用。甚且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亦處處明文國家必須幫助建設者融資與給予租稅優待。凡此種種,雖是為企業參與公共工程提供誘因,卻也可能使得標廠商以此為要脅,反使政府付出更大的代價,致使零出支的目的完全破功。

尤其是大巨蛋,就算排除萬難完工,但在興建與營運成本如此之高,其租金必然相對高昂,恐動輒以百萬元起跳,則在國內僅有四支球隊,每場球賽的觀眾僅以千人計的情況之下,除非遠雄企業自組球隊,否則,他球團根本不可能去承租可容納四萬人的大巨蛋,則此場地就只能供國際賽事與演唱會之用。若果如此,其使用率必然相當低,在企業以營利為導向下,當然不可能做賠錢生意,勢必就會向政府要求免權利金以降低營運成本,並以增建商業、辦公,甚至是住宅大樓等來牟取最大的利益。則在主事者堅持要有大巨蛋的情況下,自然不可能去解約,就得不斷退讓,致陷入讓企業擄蛋勒贖的境地。所謂藉由BOT實現大巨蛋園區,以來促使棒球興隆的美夢,也肯定完全破滅。

總之,在台灣過度迷信大巨蛋的存在,更陷入BOT萬能的迷思,不僅使得此類公共設施完全以商業為考量,更可能在此過程中,政府為了滿足財團的需要,而不斷釋出利多。而這些原本屬於全民共享的資源與資產,就可能一步步的藉由民營化的方式移轉至私人。則所謂國家無庸付一毛錢的BOT案,竟賠上了極大的社會成本,致讓人深深感受,原來免錢的,才是最貴。

「拒絕舊黑箱,踢爆新黑箱」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 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由近40個家長、教師和公民團體,與多位學者組成的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於今日(4/20)提出對於課綱微調三項訴求。除了要求教育部應撤回黑箱且反專業的「違調」課綱,並有鑒於十二年國教會一樣黑箱,要求立即公開課綱「微調」與制定中的十二年國教領綱相關資訊,以及建立課綱審定的公共參與程序。

學者:微調課綱過程違法、內容離譜
台大歷史系教授 周婉窈表示,教育部匆匆於兩日舉辦三場公聽會,基層參與的空間被封殺。而會議審查過程中不但採用「黑箱投票」,更欠缺專家與公共參與,小組成員竟無任何台灣史學者。但教育部至今仍拒絕公開相關資訊供大眾檢視,更被法院判決違法。

而新課綱內容更錯誤百出,例如將「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公民科不但刪除白色恐怖迫害人權的事實,甚至在微調後重拾了「菲傭、外籍新娘」等歧視用語,再再顯示黑箱微調問題叢生。

周也呼籲,中國國民黨朱立倫主席秉持良知,敦促國民黨黨從政黨員吳思華部長撤回「微調」。也呼籲民主進步黨蔡英文主席落實2014年2月5日中常會的決議,即執政十三縣市一致不採用新課綱。而各縣市首長,更應不分黨派,拒絕毫無正當性的黑箱「微調」課綱。

捍衛台灣文史青年組合代表 藍士博則表示,這種再中國化、再威權化的課綱應該審慎思考,而這樣過程不透明公開的課綱應該拒絕。

十二年國教課綱複製微調黑箱
台權會涂予尹律師表示,二月十二日的對教育部雖勝訴,但是教育部依然沒有撤回課綱,十二年國教課綱的擬定,依然在複製去年微調的錯誤經驗。

當立法委員 鄭麗君向教育部申請十二年國教課綱資料,教育部所提供給立委的和提供給民間單位的居然完全一樣,會議出席名單和會議內容都不提,掩蓋相關資訊,繼續重複已經被宣告違法的做法。

他呼籲,教育部除了在各學校審定用書前依然有機會撤銷違法課綱,教育部和國教部也不要在一意孤行了,趕快把十二年國教的資訊公開。

涂律師也表示,舊課綱的教科書審定證照仍未過期,依然是有效的,希望各學校能拒絕使用黑箱課綱教科書。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謝孟羽律師則表示,很多時候公民團體和政府溝通,政府都規避說:「沒有規定要聽證」。但是行政程序法是有授權行政單位可以依職權辦聽證程序,他更質疑「難道教育不是重要的討論嗎?」

公民監督國會行動盟執行長 張宏林則擔憂,微調課綱只是序曲。他表示馬政府還有一年的執政時間,七月一日即將開放陸資的買房,大法官的選任也要開始,如果不能把微調課綱擋下來,接下來會有更多的挑戰。

微調課綱政治目的明顯、箝制思想 教師:「不可能為這種方式背書」
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的 黃奕中老師則拿出新舊版本的教科書,直指教育部箝制思想。教育部宣稱是老師教學負擔,要減量,但是以公民「人與人權」為例,微調後居然把台灣人權事件中最重要的二二八、白色恐怖都刪除;除了刪除,更增加了原本沒有的內容,例如「家族的意義」、「台灣社會所具有的中華傳統文化」。他痛批教育部根本是把自己想要的東西放進來,欺騙人民、欺騙老師。

圖片來源:人本教育電子報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與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的發言人,黃惠貞老師,則沉痛的說:「我們受夠了」。黃表示,歷史學一直都是政治意識型態的被虐,被迫為政治服務,如今好不容易順著民主化的潮流,開始要往比較公民史學的方向走時,從101課綱到微調課綱,卻是保守派的不計代價的反撲,「我們根本是被逼出來的」。

她更挑明的說,過去威權時代再怎麼為有權者服務的歷史課本,至少都要找歷史學者的背書,在基本的史學還能有點樣子,但微調「卻連一點史學專業都做不到。」

黃更表示,第一線的教師都有不同的意識形態,可是作為專業教師,把教室和課本當成一言堂、洗腦式的灌輸,是有違教育專業。「而這份課綱不僅違反程序正義,還停留在培養順民的關懷。」

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 詹政道則質疑,教育部這麼快速的強調台灣和大陸的淵源,並刪減負面影響的敘述,政治意圖相當明顯。

「我們不可能為這個方式背書。」他表示,「操作民主程序達到政治任務,我們是很不削的。」他也再次聲明,請各縣市首長要求新教科書不得進入學校。

教育工作者,林于倫教師則提,教育部表示遇到考試又要以新版本為主。他擔心以台灣這種一切以大考為中心的狀況,等於是逼迫所有高中職生全面買單。

代表台灣教師聯盟,曾因控告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而被解聘的蕭曉玲老師則回應,確實大考碰到爭議題會送分,但是重點不應在考試。他表示:「當時他控告郝龍斌一綱一本,就是為了教師的專業自主,講明了,教師不是政治的御用工具」。他呼籲現場教育工作者勇敢的秉持專業良知,捍衛教師的尊嚴。

家長團體:趕著在大選前把課綱定調,在整家長和孩子嗎?
社區大學促進會的謝國清,則以家長的立場表示,去年的教育部課審大會他就在現場,但是一年過去了「當天會議現場有異議的人現在都不見了、不續聘了」,他表示,「這也是我參與教育部會議最訝異的一次。」

謝更質疑如果課綱爭議這麼大,為什麼一定要趕著這麼快出來,更何況不是微調而是大調,謝不滿的表示:「執政當局趕在大選前把課綱定調,等到政黨輪替是不是又要換一次?是在整家長和孩子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 黃聰智則說,課綱好像又是一顆背離民意的大巨蛋。教育是百年大計,政府實在是以假微調之名,行一手遮天掩耳盜鈴之實。

政黨與各縣市首長應表態拒絕黑箱課綱
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許文堂則表示,去年一月台教會的就開記者會,也包圍教育部,但是教育部還是通過違法課綱,並依然不公布會議記錄。他也質疑,教科書也牽涉到許多利益,明天台教會也邀請了六都市長和各黨代表,舉辦「微調課綱與教科書選擇」座談會,進一步討論。

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則表示,教育是國家的根本,課綱則是根本的根本。北社也曾拜會民進黨,要求應該要拒絕使用新課綱,北社也預計遊說台中市進一步表態,維護台灣基本立國和發展的精神。

臺左維新則指出,教育部微調時說「教科書的內容應該與憲法一致」,他質疑發揚的是在中國框架下的中華民國憲法。他也批判,國民黨將教科書白色恐怖的內容刪除,就是在逃避他們應有的責任。



我們在此呼籲各界人士支持我們的三大訴求:
一、撤回黑箱反專業的「微調」課綱。
二、立即公開課綱「微調」與制定中的十二年國教領綱相關資訊。
三、建立課綱審定的公共參與程序。



 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之參與團體: 
人本教育基金會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大地文教基金會
中華民國殘障者聯盟
公民教師行動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台灣228關懷總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
台灣北社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台灣南社
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
台灣教授協會
台灣教師聯盟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樹人會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永和社區大學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
島國前進基金會
捍衛台灣文史青年組合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華人民主文化協會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
臺左維新
澄社
樹黨
歷史教師深根聯盟
賴和文教基金會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之參與教師和學者:
杜文苓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周婉窈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林于倫 教育工作者
林佳範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教授
林敏聰 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教授 
金仕起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邱毓斌 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專案助理教授
徐偉群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梁文韜 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祝平次 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副教授
翁麗淑 新北市立鷺江國小五年級導師
張茂桂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陳吉仲 國立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  
陳俊宏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陳萬益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陳翠蓮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黃國昌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黃銘崇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葉  浩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臺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理事長 
楊聰榮 台師大國際與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劉靜怡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鄭仰恩 臺灣神學院教會歷史學教授
薛化元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顏厥安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顧立雄 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舊版與微調版的公民課本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wDjFz3kwwsHfjd1R2JWdTRLMmFuZXpTZHF0THl1bTROWkp0MllkdXBXTTdYZ2VNRnZKWnc



【相關報導】

多個民間團體組成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20日在台北舉行「拒絕舊黑箱,踢爆新黑箱」記者會,說明聯盟訴求。(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記者方賓照攝


NOWnews:反黑箱課綱微調 民團要新課綱回歸專業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20/1672387

自由時報: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發出公民怒吼!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292240

自由時報:高中課本刪228 教師怒批箝制思想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3559

自由時報:會議紀錄「無名」 顏慶祥請辭課綱委員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3572

新頭殼:公民教科書微調 白色恐怖、228被拿掉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20/59141

PNN:教育部強推課綱調整 民團批公聽黑箱要求撤回
http://pnn.pts.org.tw/main/2015/04/20/教育部強推課綱調整-民團批公聽黑箱要求撤回/

中時電子報:教部黑箱課綱課堂變一言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420002460-260405

原住民族電視台:公民怒吼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成立
http://titv.ipcf.org.tw/news-12107

蘋果日報:箝制思想? 新版高中課本刪228、白色恐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1/596179/

蕃新聞/中央社:反黑箱微調課綱 民團籲撤回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50420/20150420986647.html

風傳媒:微調公民課綱捨白色恐怖增加中華傳統文化
http://www.storm.mg/article/46804

ETtoday:課綱微調刪白色恐怖、228 公民教師:政府箝制思想!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20/495307.htm

三立新聞網:高中課本刪228 家長批:是要洗腦「翻轉」台灣史?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1347

台視新聞:高中課本刪228 教師怒批箝制思想
http://www.ttv.com.tw/104/04/1040421/104042100092005.htm?from=579

聯合影音:拒絕課綱微調變黑箱 要求回歸專業
https://video.udn.com/news/305392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RCA案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聯合報/民意論壇 2014.04.19
http://udn.com/news/story/7339/846493

針對纏訟超過十年的RCA案,台北地院以蓋然性理論來認定因果關係,判原告勝訴,為我國環保訴訟立下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如此判決,在形式上或為被害人伸張正義,卻不能與實質正義劃上等號。

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原告須證明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權利,始足以當之。只是所謂故意或過失,乃存在於人之內心,如何證明,實有其困難,且若造成侵害者為大型企業體,關於此主觀要素,實更難為認定。

更麻煩的還不僅此,就算能證明侵害者有故意或過失,仍得證明行為與受害結果有因果關係才行。民事訴訟,原則上法院不為職權調查,關於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自然落在原告一方。

但在環保、消費訴訟場合,欲證明行為與損害的因果關係,本就有難度,且當事人間往往存有極大的地位差異,再加上資訊幾乎掌握在強勢的被告方,就算原告提出汙染事實及受害結果,也會被對造輕易卸責。原本已處於劣勢的原告,就得面臨長期訴訟的煎熬與承擔舉證不足的敗訴風險,RCA案正是暴露此訴訟問題的顯例。

此次台北地院的判決裡,沿用在日本被稱為「疫學因果」的理論,即只要工廠所排放的汙染物對於身體損害具有蓋然性,不一定要在科學上得到絕對驗證,就可認定兩者間具因果關係,應由被告負起賠償責任。

司法如此的重大突破,算是為RCA受害工人主持了公道,但在原告人數超過四百人,且已有人死亡下,就算賠償金額超過五億,實也顯得不成比例。尤其仍可上訴,這些可憐的勞工仍得繼續纏訟,而此前衛的判決是否能為上級審所接受,仍屬未定之天。就算原告最終獲得勝訴判決,恐也難於執行。也因此,遲來的正義絕不是正義。

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一毛不拔的迷思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4.19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3029

大巨蛋。
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北市府公布大巨蛋安檢報告,並提出拆除方案,遠雄企業卻拒絕市府的任何建議。關於此爭議,實已成為北市府的燙手山芋,且有很大機率會步入長期的談判與訴訟的惡性循環中,致暴露出BOT的種種迷思與弊端。

在強調福利國原則的現代,人民要求國家提供的建設或服務越來越多,再加以財政有限下,就開始出現公共建設由民間參與的想法與作法。我國也分別於一九九四、二○○○年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因應如此的趨勢。而關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很多,其中參與最深者,即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由民間投資興建與營運,並在期間屆滿後,再轉移所有權給政府,也就是一般所謂的BOT。由於政府不用花任何一毛錢,即能達成公共服務的目的,更能在營運期間向廠商收取租金與權利金,似乎有百利而無一害。

只是理想與現實總存有極大的落差,如大巨蛋的興建,所需耗費的金錢支出動輒百億,若無極大的誘因,實難吸引企業投資。也因此,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就處處明文國家須幫助興建者融資及給予租稅優待,且依據此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針對建設所需土地,若屬公有,就應給予租金的優惠。若屬私有而協議購買不成,根據同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國家更得徵收以提供興建者使用。故只要BOT國家即毋庸付出的想法,實僅是一種假象,甚且如大巨蛋案,還由市府直接免除權利金,更讓得標廠商予取予求,致使原本要供大眾使用的運動園區,變相為以營利為主的商業中心,而完全犧牲了公益。

而在大巨蛋已興建至此,就算問題重重,且其瑕疵已嚴重損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即便可責一方為興建者,但在解約必陷入長期纏訟致可能使巨蛋變成廢墟的考量下,市政府也只能以強硬的改善建議來逼使對方重回談判桌,而不敢貿然走向解除或中止契約一途。不僅市府得繼續面對企業者「擄蛋勒贖」的困境,且所謂藉BOT實現大巨蛋運動園區的美夢,肯定也將因此破滅。

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檢察官應立即以圖利罪嫌偵辦馬英九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4.16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88643


從李述德的講法,足證馬英九與趙藤雄親自見面後,擅自免除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朱則瑋攝


根據媒體報導馬英九市長免除遠雄大巨蛋案「權利金」的錄音檔,檢察官應立即以圖利罪嫌偵辦馬英九。

媒體公佈2004年9月23日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的錄音檔顯示,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提及遠雄打算都市計畫變更,具體的說「我也講一下,這協商主要是,因為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李接著談到營運權利金,竟說「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足證馬市長與趙藤雄親自見面後,擅自免除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但依據促參法第11條第2款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應依個案特性,記載下列事項:二、權利金及費用之負擔。」,簡單的說,「權利金」是法定應記載事項。況且台北市政府當時公告大巨蛋標案「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第2.7規定「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也有權利金的明文規定。
可議的是,台北市政府與遠雄最終簽約,大巨蛋案合約書第12條卻變成「權利金:本計畫無權利金」,這證明馬英九私下對趙藤雄同意免除「權利金」,是「明知違背法令」,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


馬英九私下對趙藤雄同意免除「權利金」,是「明知違背法令」,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規定,馬英九明知違背法令(違反促參法第11條、台北市政府公告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之行政命令),圖他人不法利益(免除遠雄應繳納給市庫的權利金),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馬英九涉嫌重大、犯行明確,號稱公正執法的檢察官,應主動分案調查,豈能「視若無睹」?

黨產 一直玩 一直玩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4.1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2518

日前國民黨主動對外公布黨產處理情形,宣稱「爭議性黨產」僅剩六筆土地、四筆建物尚待處理,並將於今年七月底前以回贈方式執行完畢。被國際媒體譽為「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僅剩十筆不動產具有爭議性?此番說詞不僅讓輿論譁然,也與昔日行政院清查結果不符。究竟國民黨不當黨產從何而來,還剩多少?只要行政院長毛治國兌現「不當黨產網站」於本月中旬重新復出承諾,一旦讓這些被封印的開放資訊(Open Data)公諸於世,真偽立現。倒是此次國民黨以「爭議性黨產」、「爭議黨產歸零」等詞彙企圖混水摸魚的新創意,頗值一談。

話說二○○二年至二○○四年間,為處理政黨不當取得財產問題,法務部雖曾擬具「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惟草案屢受杯葛,遲遲無法排入審議。有鑑於當時許多人質疑行政院難道黨產條例未通過,不當黨產即無法處理?因此行政院遂於二○○四年底成立律師團,挑選不當黨產中極為少數所有權移轉過程有法律破綻及政府曾撥經費補助或委託購買的黨產,主動提告。

綜上所述,國民黨有誠意歸零的「爭議性黨產」,原來不過只是寥寥幾筆涉訟黨產乃至前監委黃煌雄專攻的若干筆不動產罷了。時至今日,目標顯著的不動產近二十年來早已大量被現金化、股權化而導致數量激減。取而代之者,則是盤根錯節的超級控股企業帝國,這才是當代不當黨產的真正最終型態。

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被遺忘的憲改議題

許惠峰(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

自由時報/全憲盟觀點 2015.04.16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89331

此次憲改除公民投票權下修至18歲、增加立委人數、選舉制度改革、公投門檻下修及閣揆同意權等熱門議題外,尚有若干重要但不受重視之議題。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此次憲改除公民投票權下修至18歲、增加立委人數、選舉制度改革、公投門檻下修及閣揆同意權等熱門議題外,尚有若干重要但不受重視之議題,例如: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所造成之「憲政空窗期」、高額選舉經費衍生的金權政治以及和平非暴力的公民不服從運動應如何保障等問題,皆屬憲改中不可忽視之議題,分述如下:

一、立委應延任二個月以避免總統與其併選之空窗期過長:本屆立委任期於2016年1月31日屆滿,致使必須於屆滿前改選,進而使總統與立委併選後距離下屆任期開始時長達4個月之久,此一期間除將產生政權接替之不確定性外,整體政府施政恐易形成看守內閣之現象,無法決定重大政策而毫無作為,致使行政效率大打折扣,進而浪費公帑。

因此,為節省另行舉辦一次選舉之經費,以減少選舉經費支出之目的,固無疑問,然因此所造成提前進入看守內閣而生行政效率不彰問題,其所付出之整體社會成本雖無法具體量化,然絕不少於單獨舉辦一次總統之耗費。因此,倘若欲合併選舉以節省經費,長遠之計,實應將立委任期延長而一併於3月舉辦,而非將總統選舉提前而產生前述行政效率之弊端。

二、建立公平合理之選舉制度更勝於增加立委人數:台灣社會高額的選舉經費導致「選賢與能」之目標未能透過選舉機制達成,致使當選之民意代表或執政黨於選舉時必須仰賴政治獻金,而不得不與財團共生,此一共生結構乃因「資本化選舉制度」所生,倘不作根本性之改革,任何當選之政治人物即很難擺脫與財團共生之關係,不論於施政作為或監督法案,皆很難避免不向財團之利益靠攏。

柯文哲曾提及,候選人其於選舉時向一般人民所訴諸之理想或政見,於選後即束之高閣。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此一問題之嚴重性,柯文哲市長於選後的電視專訪中亦曾提及,候選人其於選舉時向一般人民所訴諸之理想或政見,於選後即束之高閣,或遇與財團利益衝突時自動打折、轉彎,甚至犧牲一般民眾利益而圖利財團。因此,如何透過選舉經費之相關規範,降低選舉經費,使選舉不成為金錢競賽的遊戲或決定當選與否之關鍵因素,方能使代議制度真正地反應並照顧中下階層及弱勢族群之利益。建立公平合理之選舉制度更勝於增加立委人數,如果無法於選舉制度中選出不依賴財團之政治人物,增加再多的立皆無法反應一般人民的心聲。

太陽花學運即在於取回人民賦予政府的統治權,當政府不顧民意恣意妄為時,人民即有權利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向政府展現集體意志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三、和平非暴力的公民不服從運動應不受任何刑事訴追:由於台灣社會民意代表的表現不佳,致使訴求直接民權的公民運動興起,而政府的無能及施政的黑箱作業,更使得公民不得不上街頭表達不滿,去年太陽花學運即在於取回人民賦予政府的統治權,當政府不顧民意恣意妄為時,人民即有權利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向政府展現集體意志。

而此一對抗不公不義政府的國民抵抗權,在和平非暴力之前提下,應受憲法完全的保障,而不受任何刑事訴追,以確保人民可在不受任何刑事制裁之威脅下,有效地從事公民不服從運動,適時地給予政府壓力,以停止錯誤的政策。

綜上所述,憲改議題雖各有其重要性,然各政黨不應僅關心涉及政黨利益之議題,而應從建立國家社會制度之長遠利益著眼,如此方能贏回人民的信賴,而憲改才能奠立長治久安之基石。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杯葛公投法 朱立倫不敢面對討黨產公投

李彥賦(作者為法學碩士,永社公關委員會副主委)

​蕃論戰​/專欄 2015.04.15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415/20150415976945.html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
(圖片來源:蕃論戰/網路截取

「馬英九2.0」,朱立倫心裡到底有多麼熱愛這個稱號?

自從「選不選總統」成為朱立倫的難題之後,記者提出馬英九說謊紀實,藉以測試朱立倫的政治誠信。這一問不得了,4秒鐘的沉默怒瞪,顯示的不是厭惡,那表情較多的成分是不堪秘密遭人揭穿的腦羞。

而朱立倫究竟是如何身體力行努力貫徹這樣的稱號?舉例而言,在市府場合不回答黨務問題的朱立倫,上月針對公投法門檻下修議題大方表達要「合理調整」,但上周在內政委員會審查時,國民黨團卻發出甲級動員,全力杯葛門檻下修。要知道,馬英九自從卸任黨主席後,是個連行政部門都不太願意搭理的跛腳總統,現下立院內除了本來的王系立委外,選邊站的騎牆派立委大多投靠了朱,而能夠名正言順對於國民黨團指揮調度的當然也只有朱,如果朱主席沒吭聲,怎可能發動缺席必罰款的甲動去杯葛一件朱市長在公開受訪時曾經允諾的事?

因此,換殼上市的「跳票黨主席」又出現了。然而事出有因,所為何跳?說法其一,馬英九之所以排除萬難、有辱國格也要加入亞投行的創始會員國,為的是卸任後的中國代理權,沒想到國台辦甚至用「回應媒體提問」的方式被動潑了馬一桶冷水。相反的,國共論壇、朱習會在即,而老共最怕的就是「民意」二字,香港爭「真普選」都沒機會,如果在朱習會之前公投門檻降低有譜,未來「統獨公投」有望成案過關,朱立倫要拿什麼臉去見習近平?

而朱主席同樣說法數變的,還有黨產議題,這其中有沒有關聯性?撇開1年就有29億去投資亞投行還有剩的小小股利不談,財訊在2000年出版的「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一書中便提到,包括當時國民黨主控的事業便高達66家,總資產逾6000億元,總淨值更高達近2000億。即使在國民黨2006年自己公布的「面對歷史 向全民交代: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黨產總說明」一文中,更清楚提到國民黨光在2000年3月至2005年8月這約五年半的期間,投資國內外的傳播、金融、鋼鐵、食品、觀光、營建、水泥、航空、漁牧、貿易事業因泡沫經濟所產生的損失,就可以高達427億,顯見名嘴爆料朱打算做為2020年總統選舉資金的1350億,並非空穴來風。

雖然在公投法第2條的限制底下,討黨產公投仍舊只能按「立法原則之創制」規定提案,而2008年的討黨產公投最後只有26.34%的投票率。不過在大多數民眾皆已知悉中國國民黨是目前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光是公開數據就比最大反對黨黨產多了50倍以上的事實基礎下,有沒有可能,朱立倫認知到自己一開始話說太快,等到眼見為憑之日,千億黨產已然入肉生根,只好杜絕一切可能動搖黨本的作法,包括二次公投討黨產的任何機會?

從鄧文聰羈押案論司法院審判機關化之必要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台灣時報/專論 2015.04.15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480831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被控淘空一百二十億元案,上週經檢辯來回攻防,高等法院更二審合議庭基於司法院不能以欠缺法律授權的辦案注意要點強制拘束法官,應由承審獨任法官視案情需要,決定是否合議為由,認為本案犯罪嫌疑人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仍有羈押必要,遂駁回抗告確定。這個裁定不僅讓鄧文聰交保希望落空,也同時再度提醒社會大眾「司法院非審判機關」的怪誕現象。

詳言之,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因此,原無下級法院或法官須受高級法院或法官指示拘束的道理。有趣的是,在我國現制下,在最高審判機關(即最高法院)之上,有另一更高的司法機關,亦即司法院的存在。就司法院的性質而言,其本質卻僅為司法行政機關而已。誠如前司法院長范光群教授精闢指摘,司法院不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與公務員懲戒等業務,其本身只具有最高司法行政機關的地位,使得最高司法審判機關現實上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接著又把最高司法審判機關的地位,置於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下,使得司法行政長期凌駕於司法審判之上,這種錯誤配置已與司法權應以「審判」為主,「司法行政」為輔的本質背道而馳。甚至根據歷史經驗,司法行政對司法審判具有指導影響權限,司法院發布的諸多辦案指導原則,如「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以及這次牽涉的「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俱屬之。使得即使台灣在解嚴後,政治實力者只要能切實將滲透司法行政層峰人士,即有可能若無似有地控制司法審判,這也莫怪人民時而對審判獨立的信賴產生合理質疑。

總之,表面上號稱受憲法保障,作為司法權核心而應獨立審判之法院,司法行政實質上卻可藉由發布「注意事項」、「要點」等方式「領導」、「指導」、「指揮」司法審判,恣意壓縮法官審判之獨立自主空間,此種現象無疑地是對司法獨立的一大阻礙。上週的鄧文聰羈押案裡,高等法院勇於挑戰司法行政領導司法審判的適法性,殊值感佩。此舉更再度彰顯倡議司法院審判機關化不僅能發揮節省人事成本、避免組織疊床架屋效益,更是為了讓司法審判事務脫離司法行政權的控制,保障審判獨立的絕對必要改革。

近來憲改議題被各界熱烈討論,迄本文脫稿為止,立法院已累積十九個待審的修憲草案。可惜的是,無一針對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問題表示意見。憲改工程經緯萬端,當前在時間緊迫下,或許難以一步到位。惟放眼下一階段「憲改之窗」開啟之際,朝野各黨應嚴肅思考落實法院一元化理念,於憲法明定除憲法審判事項外,以最高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從憲法層次澈底擺脫法院行政機關指揮干涉法院審判之長久陋習。

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

「土耳其薩克」狂想曲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想想論壇 2015.04.14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940

市長高賽克(Melih Gökçek)動用公帑建了一尊大型金屬製的奇特機器人雕像。
圖片來源:(想想論壇/轉自土耳其《自由日報》


今年4月初,在遙遠的土耳其首都安卡拉市,市長高賽克(Melih Gökçek)動用公帑建了一尊大型金屬製的奇特機器人雕像。若干缺乏動漫文化素養的外國媒體誤以來自美國的《變形金剛》(Transformer)稱之。其實這尊機器人乃十足日本風,頭顱乃抄襲自《鐵人28號》,至於身體部分,則顯然完全移植《機動戰士鋼彈》裡隸屬吉翁軍的舊薩克(MS-05 ZAKU I)。

這尊大型金屬機器人雕像一出,不僅立刻驚嚇世界阿宅界,也讓安卡拉無辜的納稅人為之震怒。綜合媒體報導,土耳其建築師與工程師商會(Turkish Union of Engineers and Architects’ Chambers)已針對此案對市長高賽克提出法律訴訟,控告政府浪費人民的納稅錢。面對外界反彈聲浪,這位萬年市長輕描淡寫回答「請尊重這座機器人雕像」(Respect the robot),這種「神回應」則疑似拷貝自我國馬英九總統「謝謝指教」的經典金句而來。

儘管「土耳其薩克」負評如潮,但在廣闊浩瀚的網路界裡,仍有人不吝送暖。其中某位網友「人家花錢至少看的到東西、你看看苗栗王做了啥?」的中肯留言,更是發人深省。的確,財政昏迷指數全台最慘、已「瀕臨腦死」境界的苗栗縣府負債高達648億元,不僅有包商齊聚縣府門口追討積欠的工程款,連最基本的公務員薪資也開始拖延入帳,機關尊嚴淪落至此,讓人不忍卒賭。至於這些百億龐大的公帑流向何方?根據苗栗縣民陳美月投書媒體分析,中國國民黨籍前縣長劉政鴻最讓縣民「有感」的施政大抵有二,其一為「一直唱一直唱」,找國際巨星站台開唱,不分縣民非縣民,全部免費索取門票;其二為「一直放一直放」,如十月國慶煙火秀,從中國的十月一日開始慶祝,連續四個週末假日都在劉政鴻老家後龍放煙火,煙塵滿天。從而陳美月精闢點出「歌唱完拍拍手免驗收,煙火放完春夢無痕,哪像美河市或雙子星落人檢視?欠那麼多錢非道路、非橋樑、非公共建設,苗栗縣民實在不知發生什麼事了?」

的確,「土耳其薩克」醜陋歸醜陋,侵權歸侵權,但一尊金屬機器人雕像所費公帑終究有限,況且好歹這尊世界高度矚目的山寨劣作已廣為發揮宣傳效益,在正式拆除前,或許將成為世界動漫阿宅競相朝聖的據點。反觀縣庫耗盡、山窮水盡的苗栗縣政府,中國國民黨籍新任縣長徐耀昌日前在一封名為〈共體時艱救苗栗〉的公開信裡也不得不承認,釀成今日局面主要原因之一為「過去幾年歲出規模過度膨脹」所致。惟這些過度膨脹的公帑究竟花到哪裡去?流向了誰的口袋?頗令人好奇。但不過遺憾的是,去年年底苗栗縣長選舉結果,依舊由與前縣長同黨籍的從政同志接棒執政。要向台北市看齊「公開」、「透明」,把前朝內部決策公文資料攤在陽光下供各界檢視,最快也要等到2018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