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大中國、亡靈與虛擬統一憲法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NOWnews/名家論壇 2020.11.17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在本月6日於立法院會通過名單後,正式宣告啟動。相較於第9屆立法院在整整4年、8個會期裡朝野兩黨對修憲課題的消極逃避,本屆立法院於第2會期就能如此迅速地開啟憲改工程,令人感佩。只是,若進一步追問:憲改到底要改哪些地方?18歲公民權、廢考監兩院、降低修憲門檻等即已足矣?答案恐怕是否定的。這部憲法,從根本而言就有三個重大缺陷,非得從根本整體重新翻修不可。

首先,從歷史角度來看,台灣目前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本文部分,係以半個多世紀前,當時中國的35省和4億人口為對象的大中國憲法。甚至,表面上是由中國人民的代表所制定,但事實上1946年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90%以上不是由中國人民選出,而是由中國國民黨指派。整個制憲過程台灣人民沒有參與,只有在最後即將三讀通過時,才臨時指派台灣17位沒民意基礎的國大代表出席。這部憲法前言所謂「受全體國民之託付」純屬虛構,連在當時都不具有代表全中國人民的民意基礎。

接著,這部憲法公布實施不到半年,中國國民黨政權就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蔣介石父子在台灣成為終身制的統治者,萬年國會成為獨裁的幫兇。要之,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不曾真正實施即已經被宣告消滅,在台灣也有長達約40年沒有被認真施行過。至於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後,台灣雖走向分期付款式的民主化,且在這段期間內進行7次修憲工程,但依舊只能在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以違章建築式的少數「增修條文」接軌台灣民意,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全文為了維繫「法統」,則如神主牌般地不可移動。

其次,從「中華民國/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直譯)」定位來看,現行憲法可以說是以中國被取消承認的舊政府名義,在中國領域外實施的亡靈憲法。詳言之,中國國民黨政權1949年在中國內戰敗北,蔣介石流亡至台灣「復行視事」,無視正牌總統李宗仁的存在,在台灣重新建立「中華民國政府」。在此前的戰亂期間,中華民國憲法並無適用的可能,所謂行憲僅是空言,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政府」已被推翻,中華民國憲法更理應不復存在。然而,敗逃至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權,為了保有代表中國的名分和在台灣執政的實益,仍繼續堅持所謂的「大中國意識型態」與「法統」,將台灣裝扮成為「民主的中國」,就國家名稱及實定法方面而言,均將中國國民黨政權過去在中國時期所使用的「中華民國」及其法律全盤施行於台灣,形成「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另一套非常態的法秩序。

這部憲法本文,沒有一個元素跟台灣2300萬人直接相關。雖從1991年起,台灣利用增修條文以凍結憲法本文方式進行憲政改造。惟綜觀歷次修憲,只能算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敢也無意從根本改起。從這部憲法前言與總綱所規定的中國國家元素未受凍結甚至原封不動的情形,可以看出這是一部與台灣毫無關連、不折不扣的中國憲法,並使台灣迄今背負「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之名,在國際上並與真正統治中國的「人民的中國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糾葛不清。反映在人民日常生活上,出國拿的護照,也非得要另外標註台灣(Taiwan)不可,否則就被當作中國(China)人看待,徒增困擾。問題根本癥結,就是亡靈憲法作祟。

最後從政治上而言,現行憲法是一部預設台灣與中國的統一為前提,剝奪台灣人民決定自己命運權利的虛擬統一憲法。詳言之,1991年第一階段憲改宣稱係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為前提。並昧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49年10月1日起已建國的歷史事實,將中華民國虛擬地分為台灣與中國大陸兩個地區,從而不主張甚至反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是以中華民國為名的大中國的一部分。在此「一國(中華民國)兩區(台灣/大陸地區)」的概念裡,台灣毫無國格,不過是個地理名詞。更嚴重的是,由於這個虛擬的中華民國主張的領域與其他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蒙古國)的領土重疊,導致台灣欲以中華民國走入國際社會,困難重重。

綜上所述,面對這部大中國憲法、亡靈憲法與虛擬統一憲法,用「整組壞光光」形容,亦非過言。憲政改革該有的幅度,已遠超越目前朝野所主張的範疇之外。只是務實而言,當代民主政治畢竟還是妥協與漸進的產物,所謂畢其功於一役,只是政治妄想。本屆立法院的所開啟的「憲改之窗」究竟能處理到什麼程度?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改國徽,這回該聽中國國民黨的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1.17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王美惠日前連署提出《政黨法第14條修正草案》,禁止政黨標章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預計將於本週送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案。對此提案,黨徽與國徽高度近似的中國國民黨旋即對號入座,表示此乃操作意識形態之舉,並建議「直接提案修改國徽」。尤其,中國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更籲請執政黨「有種就去改國徽」云云,令人耳目一新。

就法理而論,公私畢竟有別。不管是公司、民間法人抑或商標,其名稱或標誌不得與政府機關相同或近似,本來是個簡單道理。例如《公司法》第18條規定公司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有關之名稱;《商標法》第30條也明定商標若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國旗、國徽,不得註冊。

循此邏輯,性質屬民間社團法人的政黨,並非政府機關,其使用標章當然也不得與國旗、國徽相同或近似。由此觀之,前述立委陳明文、王美惠的修法提案,意圖將相同概念移植至政黨法範疇,以避免國黨不分、混淆世人,的確有其根據。

只是由戰後台灣史角度來看,尤其是繼受中華民國法制與歷經黨國威權體制的影響下,問題就略顯曲折複雜。詳言之,權且參閱1952年10月4日中國青年反共救國成立之際的相關報導,根據當天《聯合報》記載,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團徽的意義為「本團團徽中為青天白日,乃中國國民黨黨徽,中國國民黨為國民革命奮鬥垂六十年,有中國國民黨始有中華民國,團徽中央之黨徽,在於啟示中國青年,明瞭中華民國之本源,從知報國之道…」云云。

言下之意,在於堂而皇之地坦白承認青天白日乃黨徽,中國國民黨認為「有中國國民黨始有中華民國」,其存在猶如「中華民國之本源」。

號稱1947年12月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早已揭櫫政黨平等原則,即便是中國國民黨,理論上也不再享有法制上特殊優越地位。然而矛盾的是,在若干憲法條文裡,還是有濃厚偏袒中國國民黨氣息。例如憲法本文前言稱「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亦即將民國肇建之功由該黨總裁孫中山一人所獨攬,而罔顧1912年2月被譽為「世界之第二華盛頓,中華民國之第一之偉業」的第一號政治頭人乃袁世凱大總統。

再者,憲法本文第1條推崇「三民主義」、第6條又刻意把該黨黨徽「青天白日」綁標於國旗「左上角」,這些條文設計莫不充分洋溢著國民黨至上意味,連帶著使得憲法第7條政黨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成為了尷尬且諷刺的存在。

早在1940年就加入中國國民黨,黨證為「天字第00339號」的「黨產研究之父」傅正老師,於1960年《自由中國》雜誌裡就曾鏗鏘有力地直言剖析「國民黨把持中國政權十幾年來,期間雖經歷軍政、訓政而憲政,但卻始終以革命英雄自居,以為天下是老子打來的,中華民國只是國民黨一黨的私產」等語,恰好揭露中國國民黨人「『先有黨徽,再有國徽』是中華民國發展、興壯的順序,國民黨創建中華民國是一項歷史事實,黨徽的設計更象徵了對當時革命先烈的尊敬與緬懷」等論調裡蘊藏的不健康黨國優越心態。

將場景拉回第10屆立法院。立委陳明文、王美惠等提出《政黨法第14條修正草案》,禁止政黨標章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值得支持。但今日中國國民黨既然主動拋出「直接提案修改國徽」想法,此也不失為可行之道。

尤其,《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從1954年10月23日公布施行以來從未歷經修正,從蔣中正總統時代用到蔡英文總統時代,也算是法制上的世界級荒謬,此刻不修,還待何時?

欣見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業於今年10月提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2條及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2條擬修正為「中華民國之國徽,由內政部以表彰台灣意象之圖騰設計之,並經立法院同意定之」,令人眼睛一亮。既然高舉「護台灣、保民主」標語的中國國民黨人也支持修改國徽,順此良善政治氛圍,盼朝野應該儘速攜手協力,共同促成修法為是。

2020年11月6日 星期五

「陳水扁的好話」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1.06

陳前總統日前公開稱「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我任內沒有關新聞台」,頗受國民黨人、中國政府高度嘉許。繼北市議員羅智強於十月十五日在臉書稱「這是我聽過,陳水扁說的最好的一句話」後,中國《環球時報》網站更接力大力宣揚,於是乎,在華文網路裡,「陳水扁說出『最好的一句話』」就此定調。

陳前總統這兩句被吹捧的話,實則問題重重。所謂「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似指「若中天不予換照,只會有一種聲音」。試問今日台灣的新聞自由,有如此不堪乎?權參美國國務院今年三月發布的《二○一九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即指出,憲法保障表達自由,其中包括新聞自由,台灣政府一般而言尊重這項權利。獨立的媒體、有效的司法體制,加上運作良好的民主政體,共同維護表達自由。由此觀之,台灣的新聞自由,獲高度評價。一家有線電視台的執照失效,怎會釀成「只會有一種聲音」?這個擔憂,顯屬無稽。

其次,關於「我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等語,也頗值得玩味。按NCC成立於二○○六年二月,雖隸屬行政院,當時卻因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在民進黨政府居國會少數席次下,首屆NCC屢屢與行政院立場相左,違失不斷。即便二○○六年七月經司法院釋字六一三號解釋,以「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為由,宣告通傳會組織法第四條違憲。只是,由於首屆NCC委員並未隨著釋憲結果去職,反而「忍辱負重」地當好當滿,直到二○○八年八月任期結束才告終。這個時點,已進入馬總統時期。所謂「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箇中關鍵在於扁政府根本「管不動」,連想拿回的中廣頻道都遭抵制延宕,遑論介入新聞台執照換發。記憶力超凡的陳前總統,連這段往事都遺忘,令人擔憂。

以中國為首的境外勢力,利用民主國家開放社會進行「紅色滲透」,乃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的最大威脅。法治國家一切講求證據,NCC屆時究竟用什麼理由、拿什麼證據來准駁中天執照換發,且讓國人靜候結果。只是在此時刻,向來為中國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賣力引用陳前總統的「好話」來鼓吹新聞自由。二○二○年末目睹如此荒誕異象,怎不令人唏噓而苦笑?

2020年11月3日 星期二

陈水扁「最好的一句话」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1.03

針對備受世人關注的中天有線電視台換照案,前總統陳水扁日前也發表高見,宣稱「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云云,似乎顯露出力挺中天電視台態度。

對此,台北市議員、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先於10月15日在臉書特別嘉許陳前總統,稱「這是我聽過,陳水扁說的最好的一句話」。接著,經幾個特定媒體廣為傳遞後,連中國《環球時報》網站也樂於引用報導,令人訝異。於是乎,在華文網路檢索世界裡,「陈水扁说出“最好的一句话”」就此定調。只是遺憾的是,陳前總統被吹捧的這兩句這帥話,實則問題重重。

「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沒根據的無稽之談

首先,陳前總統所謂「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云云。言下之意,似指「若中天電視台不予換照,則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當代台灣的新聞自由,是否如此不堪乎?美國國務院於今年3月11日所發布的《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姑可權參。

這份報告指出,(我國)憲法保障表達自由,其中包括新聞自由,台灣政府一般而言尊重這項權利。獨立的媒體、有效的司法體制,加上運作良好的民主政體,共同維護表達自由。新聞與媒體自由,包括網路媒體:媒體獨立且活躍,自由表達各種意見。另外,美國國務院也指出「沒有台灣當局限制媒體自由的報告」,總的來說,台灣的新聞自由,獲得高度評價。一家有線電視台的執照失效,即釀成「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陳前總統的擔憂,顯屬毫無根據、且悖離台灣多元混亂媒體現況的無稽之談。

針對電子媒體,台灣相關廣電法令設有審查機制,這份報告也精確地掌握。並精準地闡述「關於審查制度的憂慮,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透過位於中國的母公司憑藉商業利益對台灣各家新聞媒體進行審查」,不致以此審查機制遽然否定台灣高度自由的新聞環境。

只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裡,美國國務院罕見以相當大篇幅介紹台灣旺旺中時集團牽涉的問題。一方面提到「中國高層官員利用第四屆北京─台灣媒體人峰會號召台灣各媒體透過他們的報導來促進中國的政治利益」、「這場在北京舉辦的峰會,是由中國國營企業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和台灣旺旺中時集團共同主辦」;另一方面則提及台灣旺旺中時集團以訴訟威脅英國《金融時報》一名駐台記者、《中央通訊社》與《蘋果日報》事件。

針對此舉,美國國務院並引用「無國界記者組織」觀點,認為旺中集團對《金融時報》記者所採取的法律行動,是對「具公信力之資深記者的『誹謗濫告』」。保外就醫的陳前總統,早已能自由接觸包括網際網路在內的各種最新訊息。倘若陳前總統能抽空上網閱讀這份報告,相信會有全然不同的體悟。

扁政府管不動第1屆通傳會,任內當然關不了新聞台

其次,陳前總統提到「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等語,表面上雖符合事實,實際上卻頗值玩味。詳言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成立於2006年2月,雖屬於行政院下轄的二級機關,當時卻因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居國會少數席次下,事實上第1屆通傳會經常刻意與行政院立場相左,且更違失不斷。

即便2006年7月經司法院釋字613號解釋以「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為由宣告《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違憲,並促成立法院後續修正《通傳會組織法》。

只是,由於違憲組成的第1屆通傳會並未隨著2006年7月經司法院釋字613號解釋作成而斷然去職,而係選擇繼續「忍辱負重」地當好當滿任期,直到2008年8月才告終焉。這個時點,已是進入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

綜上所述,陳前總統所謂「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云云雖屬事實,但箇中癥結在於陳水扁政府根本「管不動」由泛藍多數國會比例所推舉的第1屆通傳會,連想拿回的中廣頻道都遭通傳會延宕而遙遙無期,更遑論介入新聞台執照換發決策。倘若陳前總統能以「NCC 十大違失」當作關鍵字查詢Google,2007年4月那些行政院與通傳會彼此對抗的陳年往事,旋即唾手可得。

文末,再回到《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有關新聞自由的相關敘述。當代台灣新聞媒體各種弊病叢生,固然是不爭事實。但根據美國觀察與台灣近年經驗,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首的境外勢力,利用民主國家開放社會進行肆無忌憚的滲透,可謂是當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最大的威脅與挑戰。法治國家,一切講證據。通傳會屆時究竟用什麼理由、拿什麼證據來准駁中天電視台的執照換發,且讓我們靜候結果出爐。

只是在如此關鍵時刻,向來為中國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沈不住氣地拼命隔海賣力助攻,刻意引用陳前總統的「好話」來鼓吹新聞自由。2020年末能目睹如此荒誕錯亂的異象,怎不令人無奈苦笑?

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活動紀錄】1024「戰鬥為民主——反紅色滲透的世界經驗」永社新冷戰系列座談會(二)



【座談會資訊】
時間:2020/10/24(六) 10:00~12:30
地點:台灣教授協會 B1會議室
共同主辦: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視覺設計:褚婉琳

致詞人: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主持人: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引言人:張雁翔/律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博士

與談人:王思為/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副教授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


【影像紀錄】

Youtube影片清單連結:


【座談會資料】

主辦單位團體簡介
〈言論自由與仇恨言論─兩種民主模式的比較與嘗試〉
〈建立民主防火牆─言論自由與防衛性民主〉
〈仇恨犯罪與言論自由〉
〈美國例外論與言論自由〉



林佳和教授投影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引用)


楊聰榮教授投影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引用)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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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下一個台積電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 2020.11.02

美國即將選出下一任總統,無論誰當選,未來政策都主導著世界局勢的發展。但不變的是,過去一年中美科技戰的發展,證諸知識經濟時代,掌握關鍵技術與智財的重要性。美國手握關鍵技術的無形智財權,就控制了這些技術的硬體製造和周遭開發應用,連帶就可任意影響全球供應鏈的環節,充分顯示創新與智財在經濟發展的關鍵地位。

不管美國下一任總統是誰,值此美中競爭的大環境下,台灣政府小心翼翼的維持發展空間,成為中美科技戰的贏家。超過一兆的台商資金回流台灣、台積電成為各國爭相拉攏的護國神山。

這樣的成果固然值得肯定,但大家更關心的是:如何在未來這詭譎萬變的經濟重組時代,持續維持台灣的優勢?如果我們從中美科技戰有任何心得,那就是關鍵科技的掌握將是發展經濟的契機,而誰有最大幅度的科技與創新,就決定了下一個世代的位置。

但說易行難,究竟如何力求科技創新?況且資源有限,究竟哪個領域的創新科技最符合台灣社會的前瞻需求?回顧一九八○年代,台灣政府從美國請回張忠謀擔任工業技術研究院的院長,之後成立了台積電,進而帶動了台灣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最終形成了全世界數一數二完整的IC產業聚落。這個成功的產業政策故事,已經成為大家耳熟能詳的典範。

較少人提及的則是,自從二○一六年以來,政府對綠色能源與能源安全的重視,連帶提振了台灣綠能產業的發展。例如透過離岸風電國產化的政策,不僅藉由外商拉動台灣本土製造業的發展,同時由於新產業的資金與法務需求龐大,也帶來許多跨領域的就業機會。

基於目前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關聯性,成功的產業政策,必然涉及國家的科技政策規劃。而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明定政府每四年必須綜合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情形及區域均衡發展,制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並透過「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廣納各界意見。四年一次的會議,正是由下而上、全民參與國家科技政策與資源分配的重要機制。

筆者注意到,今年(二○二○年)十二月即將舉辦的「第十一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分為四大議題,包括:「人才與價值創造」、「科研與前瞻」、「經濟與創新」、「安心社會與智慧生活」,並規劃小組會議、公共論壇及線上直播等方式,讓各界專家與有志公民,都能參與討論。以「經濟與創新」為例,正是型塑台灣對於未來創新經濟產業政策的核心主題,是「尋找下一個台積電」的旅程。

「尋找下一個台積電」,不僅關乎國家的位置,更和產業、個人息息相關。前不久,有一則新聞比較今年台韓前十大富豪,台灣平均年紀七十二歲,比韓國年長十三歲。而韓國的年輕富豪,主要是從網路、遊戲業崛起。台灣今年也進入5G元年,未來是不是能有一波新的年輕產業領袖崛起,令人期待。

媒體與公共意見形成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澄社社長、永社監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01

沒有媒體、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民主可言。但有媒體與新聞自由,往往不會讓民主提昇,甚至更糟,無疑兩難。憲法學的新聞自由講的簡單:個別說法或觀點,乃至於整體的,媒體本身立場與傾向之決定,都在新聞自由保障之列,即便保守反動或逆時代潮流。媒體自律?外部監理?如真有此舉,如何在新聞自由理解下,小心翼翼地監督又維護?

媒體對公眾公共意見的形成,延伸至民主決定,有著關鍵的影響。歐洲新聞守則強調,尊重事實,維護人性尊嚴,符合事實的報導公共性,作為媒體最高原則,特別在選舉新聞處理上,必須提供給公眾包括「媒體自己所不贊同的見解與言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到,媒體必須獨立,不應任由「單一群體」來決定什麼該播出與說出;對於所有社會力量,都應在媒體組織中擁有一定的影響,媒體必須在內容適當、專業性與相互尊重間,努力維繫最低限度的均衡。簡單說:對於公共意見與意志的形成,媒體必須負起責任。

媒體引導誤導製造成見

說比唱還好聽。事實上,不僅台灣,各國都深受其擾,日日上演「教科書般的末日警世版」。2016新年,德國科隆火車站周遭數千件性騷擾、疑似性侵害報案,32%報導提及犯罪嫌疑人為北非、阿拉伯或其他「外籍背景」,但既無來源出處,也沒有任何證據,即便警方不斷說事實非如此。典型「性犯罪文化標籤化」,通往「男性移民對白種女性之性暴力威脅」,影響可想而知:仇外與歧視,竟成理所當然。

媒體引導下,人們往往傾向於接受特定訊息(找同溫層),即便自身對之沒有經驗與理解。2011年的英國,媒體大幅報導身心障礙者詐取社會救助,「涉案身障者可能有10-70%」,有報導高達75%,其實官方統計根本只有0.5%,相距豈止百倍。格拉斯哥大學的研究遺憾表示,木已成舟,成見已定。

知名「華盛頓特區8歲黑人兒童吸毒」報導,使《華盛頓郵報》記者榮膺1981年普立茲獎,世人盡知,這是美國版腳尾飯假新聞。北卡羅萊納大學實驗,讓兩組大學生閱讀,一組事前告知是假新聞,另一組則在閱讀後方透露真相。結果發現,雖有差距,但兩組都有很高比例相信「華盛頓特區黑人社區環境使毒品嚴重」,幾深信不疑。研究者發現,面對澄清、事實呈現,讀者要有勇氣與自省,才可能修正自己原先「成見」,事實上很少人能辦到。

史丹佛大學針對死刑議題,讓原本支持或反對死刑者,同時閱讀正反面嚴謹的說法與數據。不出所料:他們只是各自強化「原先信仰」,並深信與自己想法相近的說法與數據,「遠比對方在科學上來得更有說服力」。研究者Elizabeth Kolbert不禁問到:為何事實不會改變我們的想法?特別是媒體提供的事實?假新聞的嚴重後果是:再沒人相信事實。

2016美國大選,20則惡名昭彰的網路假新聞,遠比其他正經且嚴謹報導,傳播更遠、影響更深。法國總統大選,馬克宏被假訊息指為同性戀者,在法國、美國或土耳其網路上,尤其是推特與線上新聞,超過1萬7000篇文章散布,相對的,一般廣電平面媒體極少著墨。網路言論只要越受傳統媒體處理與青睞,媒體報導就會越被之影響與牽引,無異雪上加霜。線上辯論文化,休士頓大學傳播學者桑塔納研究,只要用語越不禮貌而粗鄙,人們觀點就會越偏激,參與者匿名,例如談移民,就有過半以上言論,幾達誹謗、侮辱或直至種族歧視,就算顯名,在美國亦有近30%操此風格。

別忘了,即便是網路言論平台或自媒體,不僅有言論自由,一般咸認亦屬新聞自由保障範疇。我們是否迎來,對民主與言論更糟的時代?

中天換照回歸法律審查

近來中天新聞台換照爭議,不妨回歸相關法律之審查內容,不必太多其言論正確與否的判斷解讀,雖然說,相關事證看來,其對台灣民主與意見市場之傷害,明顯可見,但關台收頻與否,仍是嚴謹法律問題。倒是媒體對公共意見形成的影響,才是真正難題,不僅國家安全與抵禦外敵,也包括政經社文化各領域的不同議題,都須更加關注。

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1025台灣撐港遊行 釋放香港12手足

台灣撐港遊行.全球集氣要求釋放十二手足

今日(10/25),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永社,七個台灣的公民團體共同響應香港「12港人關注組」發起的全球串連,在台北舉辦「1025台灣撐港遊行」共同聲援十二位被送中港人,人潮最高峰時達3000人次,民眾帶著自製標語來現場,喊口號的反應極為熱烈。


遊行集合時間為下午兩點,大批群眾陸續在忠孝復興捷運站前廣場集合。


主持人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說,12名參與反送中的抗爭者是在今年8月23日,疑似潛逃台灣的途中被逮捕至中國的,至今滿兩個月仍在秘密關押,狀況未明朗,令人憂心。她說,在這個週末在全球超過20個城市發起超過30場聲援十二港人的行動;而台灣因為在世界上的防疫表現優良,因此也成為少數能夠舉辦遊行的地方。希望台灣民眾今天可以加入遊行,一同聲援被中國監禁的12位港人。


在遊行出發前,台灣跨黨派政治人物亦熱烈現身於現場聲援活動。自由台灣黨黨主席羅宜提到,中國對於香港的打壓越來越嚴重,港版國安法出爐後,香港的集會自由被大幅求限縮。他強調,台灣與香港同樣受中国的殖民侵略,所以在台灣的我們要不停舉辦聲援香港的活動,予以香港更多協助。


長期協助香港抗爭者的台灣義務律師團發言人林俊宏律師認為,十二港人被中國當局秘密關押兩個月期間,沒有會見律師與通信的合法權利,已經沒辦法再給這些香港人合理正當的程序,更逕自指定代表律師,並控告「偷越國境罪」及「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他呼籲更多人出來聲援,讓中國知道,不合法的行為被唾棄的;這樣的行動,正是團結全世界的力量,讓人權法治開花結果,抗衡這些使用暴力的國家。


綠黨秘書長張竹芩指出,生活在香港的人的多辛苦,是生活在台灣的我們很難理解的,然而,不管暴政的壓迫發生在哪一個國家,都會有鄰近國家的人民一起來聲援。她認為,這代表民主跟自由,是全體人類共同追求的目標;只要你是個人,就能理解這種追求自由的渴望。


時代力量國際部主任劉仕傑表示,時代力量會持續呼籲港澳條例第18條的修法,希望能夠提供來台灣尋求庇護的香港人多一點法制上的保障。


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則鼓勵香港人:「你們沒有錯,爭取自由沒有錯,爭取民主沒有錯!」她提到,台灣只是一個小島,曾經經歷過很多政府的統治,這一路走來不容易,只要能夠持續的發聲,勇敢的站出來,有一天自由民主就會在我們的手上。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指出,這十二位香港人,願意冒險離開家鄉,追求的是免於恐懼的自由,追求的是實現民主的自由、實現夢想的自由,就跟我們每個人追求的自由一樣。他呼籲大家持續關注這十二個香港的朋友,不要讓他們陷落在無盡的黑牢裡。面對中國持續的打壓,越來越恐怖的手段,台灣會與香港同在對抗壓迫的第一線。


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同時也是國會香港連線副會長的洪申翰委員表示,中國對香港的打壓,這不會是最後一次,對於暴政,我們只能比氣長。這一條就是亞太守衛民主、對抗壓迫,最重要的戰線。而台灣作為亞太地區的一員,對於各地受到北京壓迫的國家,我們要結成網絡、把手牽在一起,做好準備,面對這個沒有下限的強權,這是我們無可逃避的責任,要讓讓民主在亞太開出花朵。


國會香港連線會長林昶佐委員提到,在中國,不只是十二港人被消失、被逮捕,被關押的人是大有人在。他呼籲,各國應該串連起來,設立亞洲人權法院,而且台灣是最適合談這件事的國家——台灣有非常特別的子民,非常特別的角色,能夠實現關鍵的力量,參與到推進全世界人權的工作。


台灣推動泰國民主聯盟發言人那琪(Thachaporn Supparatanapinyo)表示,過去一年多來,在香港發生的事,在過去幾個星期以來正在泰國發生。被中國逮捕的十二位港人,不只是個數字,他們代表著所有受到不法關押的人們,他們也代表著所有追求自由的鬥士,「十二港人就是我們,我們都是十二港人。」


在短講之後,蔡瑞月文化基金會以經典舞碼〈傀儡上陣〉,聲援遭到中國政府無情關押兩個月的十二港人。這個舞碼描述過去舞蹈家蔡瑞月被白色恐怖極權關押,在失去自由的夜晚中思念孩子;如今,中國極權暴力逮捕十二位香港的孩子,就如同蔡瑞月老師與孩子不得相聚的痛苦,綿綿無盡的思念,何日能再見?表演最後,舞者呼喊十二位港人的姓名,高呼他們無罪,呼籲中國政府將他們立即釋放。


遊行路線從台北忠孝復興捷運站前廣場,接下來,沿著忠孝東路往東方直行。沿途的短講者包括台北市議員林亮君、林穎孟和邱威傑,及各個聲援團體的代表如援港會的理事吳崢、勞工陣線的孫友聯等。


由於中國在台灣並無官方代表的辦事處,所以遊行隊伍走到中國銀行前,進行短講與呼喊口號,意即向中國政府表達兩個最重要的訴求:一、立即釋放12港人回港;二、確保政治犯的基本權利,包括自行選擇法律代表的權利、接受醫治的權利,以及與外界通訊的權利。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將十二港人一一大聲唱名,強調他們並非「非法偷渡客」,而是在其生命、生存權、人性尊嚴遭到威脅時尋求存活的理性人。他提醒台灣人,許多的新疆維吾爾人、西藏自焚者、台灣的李明哲、中國維權律師等都同樣遭受中國的壓迫,也都是我們的手足,必須持續關注,守衛台灣。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以藏語勉勵身處世界各地的每一位西藏人,謹記自己代表著仍在西藏受苦的600萬藏人,謹記流亡在外藏人的目的是學習民主自由,以建立自由的西藏。同時,他亦關切十二位被送中港人的處境,呼籲所有被極權壓迫者互相聲援,共同追求民主和自由。


短暫停留後,遊行隊伍繼續前進。在「願榮光歸香港」的音樂中,群眾抵達港辦。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法務主任王曦表示,台權會作為倡議庇護機制的團體,必須再次強調我國政府在庇護機制上仍有缺漏,尤其是次活動聲援的十二位手足原以台灣為目的地,若當初成功抵台,將沒有合法簽證,其基本人權的保障成疑。所以她鄭重呼籲台灣政府,將制度缺漏補足是無可迴避的政治責任,政府必須讓「所有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都有基本權利的保障,包含基本通訊權、食宿的基本保障、會見律師的程序保障等。她認為,對求助港人應採「該救就救」的原則,不應區分入境途徑,並逐步建立起明文機制,予以保密,確保其在台的基本人權。


台灣公民陣線成員陳估熊感性地說,我們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我們要有成為亞太民主自由基地的自覺,台灣人可以發揮想像力,在國際上拉起人權戰線,打一場漂亮的戰役,聯合所有弱小的、受壓迫的,扳倒巨大的不義。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期盼,台灣雖然在許多國際平台上遭到排除,但台灣不可妄自菲薄,應該利用身為APEC成員國的身分,蔡英文總統應擔起維護亞太區域自由、民主、人權的角色與責任,在今年APEC會議上提出亞太人權法院倡議,讓基於自由民主的價值聯盟,成為區域經貿整合的第一步,反制港版國安法對全球和平秩序帶來的威脅與破壞。


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李芃萱認為,雖然台灣民主也可能會有莫大風險,但是台灣是有能力支援其他國家的;做為距離香港最近的自由國家,台灣會是撐港國際線當中非常重要的一份子。她提到,很多香港人,尤其是年輕人,就算到了台灣,也只有居留身分,就算台灣容許和平抗爭,如果他們因為抗爭被捕,就會被送回香港,在香港自由之前,這個就會是非常恐怖的事。支持香港人是台灣人責無旁貸的責任,請各位繼續跟香港人站在一起,一起走這條抗爭的路。


最後,大會主持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重申遊行的七項 #全球共同聲援內容,包含:一、立即釋放十二港人;二、停止秘密關押;三、停止阻撓家屬律師面見當事人;四、公開官派律師身份;五、安排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六、公開船隻雷達紀錄;以及,七、香港官員與家屬會面並予以協助。她亦說明台灣公民社會向台灣政府呼籲的兩大訴求:一、對任何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台灣政府應予保密,並建立明確法制保障其基本人權;以及,二、推動國際社會建立亞太人權機制,拆掉港版國安法。

在此起彼落相互呼應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聲中,今年台灣撐港遊行正式落幕。

#Save12HKYouth
#BringThem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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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訴求:

#全球共同聲援內容|我們要求中國和香港政府:
 1. 立即釋放12港人。
 2. 停止秘密關押。
 3. 停止阻撓家屬律師面見當事人。
 4. 公開官派律師身份。
 5. 安排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
 6. 公開船隻雷達紀錄。
 7. 香港官員與家屬會面並予以協助。

#撐港台灣線|我們呼籲台灣政府與國際社會:
 1. 對任何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台灣政府應予保密,並建立明確法制保障其基本人權。
 2. 推動國際社會建立亞太人權機制,拆掉港版國安法。

▌遊行路線:
[起點] 忠孝復興捷運站2號出口 一樓廣場→ 捷運市政府站→ 中國銀行→ 台北市政府→ [終點] 香港經貿辦事處
路線圖:https://bit.ly/37s6a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