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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 星期日

買賣12戶軍宅就是佔國家便宜 王如玄道歉還是沒搞清楚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黃帝穎律師臉書頁面 2015.12.26
https://www.facebook.com/rotpili/posts/10208502185543261

王如玄今天辯論會上再次為軍宅案鞠躬道歉,她說 「我自己也過不去,但我從來沒要佔任何人便宜。」,但依據眷改條例,軍宅是政府以國家資源照顧需照料的老兵和軍眷,以國家預算補助改建及眷戶,卻被非軍眷的王如玄當成投資獲利的標的,且至少買賣12戶軍宅,王佔了國家便宜,道歉時卻說沒有接受任何人便宜,這是真心道歉嗎?

王如玄日前對買賣軍宅事件,曾道歉說「道德這一關,我自己也過不去」,因此捐出不合行情的1380萬元獲利,如果王真心認為不該拿國家照顧老兵的軍宅來買賣私用,相同的邏輯,現在王家人名下還擁有3戶軍宅,為什麼不用做合乎道德的處理?

王如玄若真心為軍宅道歉,就應該揭露軍宅的弊端,說清楚他如何取得軍宅改建及眷戶的內部資訊,有無國防部官員涉入其中?其中有無像趙藤雄「認罪」眷改案的官商利益輸送?

依據監察院對軍宅弊端正式通過的糾正案文,王如果真心道歉,更應該坦承這12戶軍宅是否用「預定買賣契約」的方式購買?用監察院認定為弊端的手段,規避眷改條例?

可惜在今天的辯論會,社會沒有聽到王如玄解釋這些關鍵問題,為改革眷改弊端提出最基本的線索,只有看到王搞不清楚佔便宜對象的奇怪道歉!

本篇文章相關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52522

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趙藤雄認罪 葉世文重判 馬英九睡得安穩嗎?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黃帝穎律師臉書頁面 2015.12.25
https://www.facebook.com/rotpili/posts/10208493118956602

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涉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行賄弊案,在日前改口全部認罪,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改輕判趙2年徒刑、緩刑5年,併科2億元罰金、褫奪公權2兩年定讞;但馬政府的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收賄,原本一審判19年徒刑,今改重判21年徒刑。

趙藤雄的認罪,讓原本判決無罪的眷改案也出現變數,且葉世文刑度也因此加重,馬總統除了任用葉世文擔任營建署長應負「政治責任」之外,趙藤雄與馬前市長的大巨蛋案,恐怕還有法律責任,馬英九看到趙藤雄全面認罪的訴訟策略,晚上睡得安穩嗎?

台北市政府大巨蛋案調查報告指出,2004年9月23日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的錄音檔顯示,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提及遠雄打算都市計畫變更,具體的說「我也講一下,這協商主要是,因為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李接著談到營運權利金,竟說「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足證馬市長與趙藤雄親自見面後,擅自免除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然而,依據促參法第11條第2款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應依個案特性,記載下列事項:二、權利金及費用之負擔。」及台北市政府當時公告大巨蛋標案「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第2.7規定「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營運權利金是法定應記載事項。

但台北市政府與遠雄最終簽約,大巨蛋案合約書第12條卻變成「權利金:本計畫無權利金」,足認馬英九私下對趙藤雄同意免除「營運權利金」,是「明知違背法令」,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涉嫌圖利遠雄。

大巨蛋案經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決議明年再行將馬英九移送偵辦,如今看到有多次行賄紀錄的趙籐雄採取認罪的訴訟策略,馬英九真的睡得安穩嗎?

你拿司法沒辦法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永社常務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12.25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因涉及貪瀆案件,雖遭法院判處十一年有期徒刑確定,卻利用發監執行前的空檔亡命海外。面對類似的潛逃事件,總是不斷上演,到底該怪廉政署、檢察官,還是法院?

若欲使判決確定至發監日不會產生空窗期,勢必得將被告羈押至有罪定讞時,才足以與執行相接軌,惟基於慎押原則及羈押亦有期間限制下,欲達成此等無間隙的接軌,難度顯然極高。而證諸司法實務,除涉及殺人罪外,大概只有前總統陳水扁,才真正做到無縫接軌的目的。

故於裁判確定前,基於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勢必就得以保釋的方式來替代,只是每個人對金錢的感受性不同,到底要量定多少金額,實難有一定標準。尤其如井天博所涉及的貪瀆案件,不知凡幾,再多的保釋金,恐都難防其潛逃之心。而就算於保釋時為限制住居之附加,甚至要求每日至警局報到,但在現行法制,對於未決被告並無施以電子監控之明文,致只能依賴人力,則在警力有限致不可能為全天候監控下,科予被告限制住居的處分,實與道德義務無異,致讓人有可乘之機。

更重要的是,在被告有罪判決確定,原本依刑事訴訟法第四五六條,就應立即為執行,但於現實面,檢察官還是得等到法院通知或收受判決書後,才能發給被告執行的傳喚通知書,且為了方便被告處理入監事宜,檢察官往往也會給予一定的緩衝時間,就會產生不短的空窗期。

惟這種基於人道考量的寬限,卻因關於防止逃亡的強制處分,如監聽、拘提、逮捕、羈押等規定,皆是針對未決的被告,基於法律保留原則,自不能類推而將此類規範運用到已決的被告。故檢察官於井天博案裡,也僅能指揮廉政署以人為方式來監控,這必然會出現嚴重的漏洞,致成為逃脫刑罰制裁的最佳時機。

總之,防逃法制不完備或為原因,但執法者未能從中記取教訓,甚至以相互指責為推託,恐才是逃亡事件屢屢發生的主因。而從此結果,亦讓人感覺,有權有勢者即便受到重刑處罰,也總能輕易掙脫法網,已經搖搖欲墜的司法威信,就有隨時崩塌的危機。

死抱黨產國民黨會很慘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黃帝穎律師臉書頁面 2015.12.25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8489462505193&set=a.3503524437930.206738.1566326667

(圖片來源:黃帝穎律師臉書頁面/翻攝自自由時報
面對各界質疑中國國民黨朱立倫主席花了九千萬元黨產成立三個基金會,以及近日標售不動產,總計涉嫌脫產十四億元,朱立倫始終不敢正面回應,更對民進黨提出的「轉型正義」強烈反彈。但參考東德共產黨從一九九○年的黨產「假信託、真隱匿」,到一九九五年乾脆放下黨產,重回民主選舉的舞台,國民黨應以世界歷史為鑑,唯有放下黨產,國民黨在民主的普世價值中,才可能重新站起來。

一九九○年東德共黨為了規避德國政府對黨產的清查與追討,以假信託的方式,成立約一六○間人頭公司,分散大筆不動產與動產,但德國透過特別立法,設立獨立委員會專責追查黨產。因此,由前東德共黨幹部成立的「民主社會主義黨」,在德國的民主選舉機制中體認到,「黨產」是從政者難以承受的包袱,更在選舉過程中飽受西方民主國家與公民的質疑與不信任。

終於在一九九五年,民主社會主義黨決定「放棄黨產」,與德國政府在法庭上達成和解,只保留黨部少部分的資產,更在和解協議中明定,如果黨產隱匿被查出,民主社會主義黨要處雙倍罰金,藉以在民主的選舉機制中,坦然面對選民,力求重新再起。基此,中國國民黨與朱立倫主席,與其對抗民主的普世價值,不敢面對「轉型正義」,不如以東德共產黨為鑑,唯有放下黨產,國民黨才有未來!

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終極地皮王:中國國民黨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永社理事)

民報/專欄 2015.12.25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f2b34fc-b84e-412e-9c4b-378cb3697432

國民黨先於幾十年間不花一毛租金無償使用國有財產,接著又不花一毛價金取得所有權,然後於數十年後再以高價轉手民間公司變現獲利,既「漂白」又獲巨利,套用馬英九總統於九月政爭的名言造句:「這不是終極地皮王,什麼才是終極地皮王?」(圖片來源:民報合成
「正毅連線」日前再度於立法院發功,諷刺蔡英文乃「穿著PRADA的地皮客」云云。這波「自曝其短」式的自殺攻擊頗富創意,於選舉不到一個月關鍵時刻,又讓台灣人民再度思想起中國國民黨過去數十年來利用戒嚴時期執政優越地位,將大批土地、房屋由國庫變入黨庫,變現套利的傳奇事蹟。

就拿頗具指標性的臺北市仁愛路精華地段帝寶豪宅基地來說,1945年日本敗戰,日人被迫放棄在台灣財產並遣返日本,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政權及經濟權。中國國民黨來台成立台灣省黨部,公然接收為數可觀的日產。中廣公司前身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在此背景下遂「代替國家」接收台灣放送協會包括位於臺北市仁愛路的「新放送會館」及在各縣市的廣播站,形成長期無償佔用狀態。後來更進一步,仁愛路土地並由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報經行政院轉奉前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核准「作價轉帳」,亦即以該土地價格抵銷中華民國政府「原應撥給黨營事業的補助預算」。簡單來說,就是「國家決定將土地移交黨,以抵償國家欠黨的補助款」。由於國家長期受中國國民黨一黨掌控,這種作價轉帳的抵銷關係相當荒謬。

嗣後,經交通部報經行政院以1956年1月16日台45財字第0228號令示:「…本案據財政部核復略以,中國廣播公司係由前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改組而成,其接收台灣日據時期各電台產業,係由中央財務委員會報經本院轉奉前國防最高委員會常務會議核准作價轉帳,該項房屋價款…在40年度應撥該公司事業費項下扣抵轉帳在案,該公司以原奉令接管之文件于遷台時遺失請予證明以便申辦土地囑託登記一節,似可准予證明…」,交通部乃據以核發「接管證明文件」予中廣公司,就憑這兩份由財政部、經濟部核發的文件,該土地於1958年5月莫名其妙登記為中廣公司所有。此後這片價值連城的國有財產,就這麼不花一毛錢地淪入中國國民黨私囊。值得注意的是,該土地登記資料顯示,該地登記取得原因欄居然是「空白」。也因為這樣,2004年3月時任親民黨團政策中心主任、目前由中國國民黨提名競選立委的張顯耀也直指該地是中廣公司直接接收日產,所以「台北市政府將此筆土地訂為產權未定地,也就是國產」。

1990年代末期以來,迫於政治民主化與經濟壓力,中國國民黨著手「清理」黨產,亦即開始進行大量變賣黨產的工作。而關於包括中廣公司在內之黨營文化事業資產的處理,即從1998年底積極進行。在1998年中國國民黨先以「左手換右手」,由中廣公司將系爭土地出售予同是黨營事業的中央投資公司,旋即於隔年(1999年)10月把當時市值估計120億元的中廣土地以總價約88億元「賤賣」給宏盛建設。2005年年底豪宅帝寶落成,成為台灣頂級豪宅代名詞。

以上這段帝寶地皮的故事並非個案,類似案例族繁不及備載。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盟軍接收台灣,接收的主體是「政府」而非「政黨」,而當時所謂「接收」亦應僅為代表盟軍「暫管」。因此,中國國民黨所接收日產,若係日本政府所有,已屬不當;若係民間日人財產,則形同侵佔。從黨營事業「接管」日產的荒謬劇情開始,國民黨先於幾十年間不花一毛租金無償使用國有財產,接著又不花一毛價金取得所有權,然後於數十年後再以高價轉手民間公司變現獲利,既「漂白」又獲巨利,套用馬英九總統於九月政爭的名言造句:「這不是終極地皮王,什麼才是終極地皮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