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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拒絕舊黑箱,踢爆新黑箱」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 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由近40個家長、教師和公民團體,與多位學者組成的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於今日(4/20)提出對於課綱微調三項訴求。除了要求教育部應撤回黑箱且反專業的「違調」課綱,並有鑒於十二年國教會一樣黑箱,要求立即公開課綱「微調」與制定中的十二年國教領綱相關資訊,以及建立課綱審定的公共參與程序。

學者:微調課綱過程違法、內容離譜
台大歷史系教授 周婉窈表示,教育部匆匆於兩日舉辦三場公聽會,基層參與的空間被封殺。而會議審查過程中不但採用「黑箱投票」,更欠缺專家與公共參與,小組成員竟無任何台灣史學者。但教育部至今仍拒絕公開相關資訊供大眾檢視,更被法院判決違法。

而新課綱內容更錯誤百出,例如將「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公民科不但刪除白色恐怖迫害人權的事實,甚至在微調後重拾了「菲傭、外籍新娘」等歧視用語,再再顯示黑箱微調問題叢生。

周也呼籲,中國國民黨朱立倫主席秉持良知,敦促國民黨黨從政黨員吳思華部長撤回「微調」。也呼籲民主進步黨蔡英文主席落實2014年2月5日中常會的決議,即執政十三縣市一致不採用新課綱。而各縣市首長,更應不分黨派,拒絕毫無正當性的黑箱「微調」課綱。

捍衛台灣文史青年組合代表 藍士博則表示,這種再中國化、再威權化的課綱應該審慎思考,而這樣過程不透明公開的課綱應該拒絕。

十二年國教課綱複製微調黑箱
台權會涂予尹律師表示,二月十二日的對教育部雖勝訴,但是教育部依然沒有撤回課綱,十二年國教課綱的擬定,依然在複製去年微調的錯誤經驗。

當立法委員 鄭麗君向教育部申請十二年國教課綱資料,教育部所提供給立委的和提供給民間單位的居然完全一樣,會議出席名單和會議內容都不提,掩蓋相關資訊,繼續重複已經被宣告違法的做法。

他呼籲,教育部除了在各學校審定用書前依然有機會撤銷違法課綱,教育部和國教部也不要在一意孤行了,趕快把十二年國教的資訊公開。

涂律師也表示,舊課綱的教科書審定證照仍未過期,依然是有效的,希望各學校能拒絕使用黑箱課綱教科書。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謝孟羽律師則表示,很多時候公民團體和政府溝通,政府都規避說:「沒有規定要聽證」。但是行政程序法是有授權行政單位可以依職權辦聽證程序,他更質疑「難道教育不是重要的討論嗎?」

公民監督國會行動盟執行長 張宏林則擔憂,微調課綱只是序曲。他表示馬政府還有一年的執政時間,七月一日即將開放陸資的買房,大法官的選任也要開始,如果不能把微調課綱擋下來,接下來會有更多的挑戰。

微調課綱政治目的明顯、箝制思想 教師:「不可能為這種方式背書」
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的 黃奕中老師則拿出新舊版本的教科書,直指教育部箝制思想。教育部宣稱是老師教學負擔,要減量,但是以公民「人與人權」為例,微調後居然把台灣人權事件中最重要的二二八、白色恐怖都刪除;除了刪除,更增加了原本沒有的內容,例如「家族的意義」、「台灣社會所具有的中華傳統文化」。他痛批教育部根本是把自己想要的東西放進來,欺騙人民、欺騙老師。

圖片來源:人本教育電子報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與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的發言人,黃惠貞老師,則沉痛的說:「我們受夠了」。黃表示,歷史學一直都是政治意識型態的被虐,被迫為政治服務,如今好不容易順著民主化的潮流,開始要往比較公民史學的方向走時,從101課綱到微調課綱,卻是保守派的不計代價的反撲,「我們根本是被逼出來的」。

她更挑明的說,過去威權時代再怎麼為有權者服務的歷史課本,至少都要找歷史學者的背書,在基本的史學還能有點樣子,但微調「卻連一點史學專業都做不到。」

黃更表示,第一線的教師都有不同的意識形態,可是作為專業教師,把教室和課本當成一言堂、洗腦式的灌輸,是有違教育專業。「而這份課綱不僅違反程序正義,還停留在培養順民的關懷。」

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 詹政道則質疑,教育部這麼快速的強調台灣和大陸的淵源,並刪減負面影響的敘述,政治意圖相當明顯。

「我們不可能為這個方式背書。」他表示,「操作民主程序達到政治任務,我們是很不削的。」他也再次聲明,請各縣市首長要求新教科書不得進入學校。

教育工作者,林于倫教師則提,教育部表示遇到考試又要以新版本為主。他擔心以台灣這種一切以大考為中心的狀況,等於是逼迫所有高中職生全面買單。

代表台灣教師聯盟,曾因控告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而被解聘的蕭曉玲老師則回應,確實大考碰到爭議題會送分,但是重點不應在考試。他表示:「當時他控告郝龍斌一綱一本,就是為了教師的專業自主,講明了,教師不是政治的御用工具」。他呼籲現場教育工作者勇敢的秉持專業良知,捍衛教師的尊嚴。

家長團體:趕著在大選前把課綱定調,在整家長和孩子嗎?
社區大學促進會的謝國清,則以家長的立場表示,去年的教育部課審大會他就在現場,但是一年過去了「當天會議現場有異議的人現在都不見了、不續聘了」,他表示,「這也是我參與教育部會議最訝異的一次。」

謝更質疑如果課綱爭議這麼大,為什麼一定要趕著這麼快出來,更何況不是微調而是大調,謝不滿的表示:「執政當局趕在大選前把課綱定調,等到政黨輪替是不是又要換一次?是在整家長和孩子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 黃聰智則說,課綱好像又是一顆背離民意的大巨蛋。教育是百年大計,政府實在是以假微調之名,行一手遮天掩耳盜鈴之實。

政黨與各縣市首長應表態拒絕黑箱課綱
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許文堂則表示,去年一月台教會的就開記者會,也包圍教育部,但是教育部還是通過違法課綱,並依然不公布會議記錄。他也質疑,教科書也牽涉到許多利益,明天台教會也邀請了六都市長和各黨代表,舉辦「微調課綱與教科書選擇」座談會,進一步討論。

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則表示,教育是國家的根本,課綱則是根本的根本。北社也曾拜會民進黨,要求應該要拒絕使用新課綱,北社也預計遊說台中市進一步表態,維護台灣基本立國和發展的精神。

臺左維新則指出,教育部微調時說「教科書的內容應該與憲法一致」,他質疑發揚的是在中國框架下的中華民國憲法。他也批判,國民黨將教科書白色恐怖的內容刪除,就是在逃避他們應有的責任。



我們在此呼籲各界人士支持我們的三大訴求:
一、撤回黑箱反專業的「微調」課綱。
二、立即公開課綱「微調」與制定中的十二年國教領綱相關資訊。
三、建立課綱審定的公共參與程序。



 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之參與團體: 
人本教育基金會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大地文教基金會
中華民國殘障者聯盟
公民教師行動聯盟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台灣228關懷總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
台灣北社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台灣南社
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
台灣教授協會
台灣教師聯盟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樹人會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永和社區大學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
島國前進基金會
捍衛台灣文史青年組合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華人民主文化協會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
臺左維新
澄社
樹黨
歷史教師深根聯盟
賴和文教基金會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之參與教師和學者:
杜文苓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周婉窈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林于倫 教育工作者
林佳範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教授
林敏聰 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教授 
金仕起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邱毓斌 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專案助理教授
徐偉群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梁文韜 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祝平次 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副教授
翁麗淑 新北市立鷺江國小五年級導師
張茂桂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陳吉仲 國立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  
陳俊宏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陳萬益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陳翠蓮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黃國昌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黃銘崇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葉  浩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臺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理事長 
楊聰榮 台師大國際與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劉靜怡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鄭仰恩 臺灣神學院教會歷史學教授
薛化元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顏厥安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顧立雄 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舊版與微調版的公民課本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wDjFz3kwwsHfjd1R2JWdTRLMmFuZXpTZHF0THl1bTROWkp0MllkdXBXTTdYZ2VNRnZKWnc



【相關報導】

多個民間團體組成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20日在台北舉行「拒絕舊黑箱,踢爆新黑箱」記者會,說明聯盟訴求。(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記者方賓照攝


NOWnews:反黑箱課綱微調 民團要新課綱回歸專業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20/1672387

自由時報: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發出公民怒吼!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292240

自由時報:高中課本刪228 教師怒批箝制思想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3559

自由時報:會議紀錄「無名」 顏慶祥請辭課綱委員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3572

新頭殼:公民教科書微調 白色恐怖、228被拿掉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20/59141

PNN:教育部強推課綱調整 民團批公聽黑箱要求撤回
http://pnn.pts.org.tw/main/2015/04/20/教育部強推課綱調整-民團批公聽黑箱要求撤回/

中時電子報:教部黑箱課綱課堂變一言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420002460-260405

原住民族電視台:公民怒吼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成立
http://titv.ipcf.org.tw/news-12107

蘋果日報:箝制思想? 新版高中課本刪228、白色恐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1/596179/

蕃新聞/中央社:反黑箱微調課綱 民團籲撤回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50420/20150420986647.html

風傳媒:微調公民課綱捨白色恐怖增加中華傳統文化
http://www.storm.mg/article/46804

ETtoday:課綱微調刪白色恐怖、228 公民教師:政府箝制思想!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20/495307.htm

三立新聞網:高中課本刪228 家長批:是要洗腦「翻轉」台灣史?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1347

台視新聞:高中課本刪228 教師怒批箝制思想
http://www.ttv.com.tw/104/04/1040421/104042100092005.htm?from=579

聯合影音:拒絕課綱微調變黑箱 要求回歸專業
https://video.udn.com/news/305392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RCA案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聯合報/民意論壇 2014.04.19
http://udn.com/news/story/7339/846493

針對纏訟超過十年的RCA案,台北地院以蓋然性理論來認定因果關係,判原告勝訴,為我國環保訴訟立下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如此判決,在形式上或為被害人伸張正義,卻不能與實質正義劃上等號。

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原告須證明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權利,始足以當之。只是所謂故意或過失,乃存在於人之內心,如何證明,實有其困難,且若造成侵害者為大型企業體,關於此主觀要素,實更難為認定。

更麻煩的還不僅此,就算能證明侵害者有故意或過失,仍得證明行為與受害結果有因果關係才行。民事訴訟,原則上法院不為職權調查,關於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自然落在原告一方。

但在環保、消費訴訟場合,欲證明行為與損害的因果關係,本就有難度,且當事人間往往存有極大的地位差異,再加上資訊幾乎掌握在強勢的被告方,就算原告提出汙染事實及受害結果,也會被對造輕易卸責。原本已處於劣勢的原告,就得面臨長期訴訟的煎熬與承擔舉證不足的敗訴風險,RCA案正是暴露此訴訟問題的顯例。

此次台北地院的判決裡,沿用在日本被稱為「疫學因果」的理論,即只要工廠所排放的汙染物對於身體損害具有蓋然性,不一定要在科學上得到絕對驗證,就可認定兩者間具因果關係,應由被告負起賠償責任。

司法如此的重大突破,算是為RCA受害工人主持了公道,但在原告人數超過四百人,且已有人死亡下,就算賠償金額超過五億,實也顯得不成比例。尤其仍可上訴,這些可憐的勞工仍得繼續纏訟,而此前衛的判決是否能為上級審所接受,仍屬未定之天。就算原告最終獲得勝訴判決,恐也難於執行。也因此,遲來的正義絕不是正義。

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一毛不拔的迷思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4.19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3029

大巨蛋。
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北市府公布大巨蛋安檢報告,並提出拆除方案,遠雄企業卻拒絕市府的任何建議。關於此爭議,實已成為北市府的燙手山芋,且有很大機率會步入長期的談判與訴訟的惡性循環中,致暴露出BOT的種種迷思與弊端。

在強調福利國原則的現代,人民要求國家提供的建設或服務越來越多,再加以財政有限下,就開始出現公共建設由民間參與的想法與作法。我國也分別於一九九四、二○○○年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因應如此的趨勢。而關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很多,其中參與最深者,即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由民間投資興建與營運,並在期間屆滿後,再轉移所有權給政府,也就是一般所謂的BOT。由於政府不用花任何一毛錢,即能達成公共服務的目的,更能在營運期間向廠商收取租金與權利金,似乎有百利而無一害。

只是理想與現實總存有極大的落差,如大巨蛋的興建,所需耗費的金錢支出動輒百億,若無極大的誘因,實難吸引企業投資。也因此,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就處處明文國家須幫助興建者融資及給予租稅優待,且依據此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針對建設所需土地,若屬公有,就應給予租金的優惠。若屬私有而協議購買不成,根據同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國家更得徵收以提供興建者使用。故只要BOT國家即毋庸付出的想法,實僅是一種假象,甚且如大巨蛋案,還由市府直接免除權利金,更讓得標廠商予取予求,致使原本要供大眾使用的運動園區,變相為以營利為主的商業中心,而完全犧牲了公益。

而在大巨蛋已興建至此,就算問題重重,且其瑕疵已嚴重損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即便可責一方為興建者,但在解約必陷入長期纏訟致可能使巨蛋變成廢墟的考量下,市政府也只能以強硬的改善建議來逼使對方重回談判桌,而不敢貿然走向解除或中止契約一途。不僅市府得繼續面對企業者「擄蛋勒贖」的困境,且所謂藉BOT實現大巨蛋運動園區的美夢,肯定也將因此破滅。

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檢察官應立即以圖利罪嫌偵辦馬英九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4.16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88643


從李述德的講法,足證馬英九與趙藤雄親自見面後,擅自免除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資料照,記者朱則瑋攝


根據媒體報導馬英九市長免除遠雄大巨蛋案「權利金」的錄音檔,檢察官應立即以圖利罪嫌偵辦馬英九。

媒體公佈2004年9月23日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的錄音檔顯示,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提及遠雄打算都市計畫變更,具體的說「我也講一下,這協商主要是,因為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李接著談到營運權利金,竟說「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足證馬市長與趙藤雄親自見面後,擅自免除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但依據促參法第11條第2款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應依個案特性,記載下列事項:二、權利金及費用之負擔。」,簡單的說,「權利金」是法定應記載事項。況且台北市政府當時公告大巨蛋標案「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第2.7規定「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也有權利金的明文規定。
可議的是,台北市政府與遠雄最終簽約,大巨蛋案合約書第12條卻變成「權利金:本計畫無權利金」,這證明馬英九私下對趙藤雄同意免除「權利金」,是「明知違背法令」,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


馬英九私下對趙藤雄同意免除「權利金」,是「明知違背法令」,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規定,馬英九明知違背法令(違反促參法第11條、台北市政府公告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之行政命令),圖他人不法利益(免除遠雄應繳納給市庫的權利金),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馬英九涉嫌重大、犯行明確,號稱公正執法的檢察官,應主動分案調查,豈能「視若無睹」?

黨產 一直玩 一直玩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大財經法研究所助理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5.04.1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72518

日前國民黨主動對外公布黨產處理情形,宣稱「爭議性黨產」僅剩六筆土地、四筆建物尚待處理,並將於今年七月底前以回贈方式執行完畢。被國際媒體譽為「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僅剩十筆不動產具有爭議性?此番說詞不僅讓輿論譁然,也與昔日行政院清查結果不符。究竟國民黨不當黨產從何而來,還剩多少?只要行政院長毛治國兌現「不當黨產網站」於本月中旬重新復出承諾,一旦讓這些被封印的開放資訊(Open Data)公諸於世,真偽立現。倒是此次國民黨以「爭議性黨產」、「爭議黨產歸零」等詞彙企圖混水摸魚的新創意,頗值一談。

話說二○○二年至二○○四年間,為處理政黨不當取得財產問題,法務部雖曾擬具「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惟草案屢受杯葛,遲遲無法排入審議。有鑑於當時許多人質疑行政院難道黨產條例未通過,不當黨產即無法處理?因此行政院遂於二○○四年底成立律師團,挑選不當黨產中極為少數所有權移轉過程有法律破綻及政府曾撥經費補助或委託購買的黨產,主動提告。

綜上所述,國民黨有誠意歸零的「爭議性黨產」,原來不過只是寥寥幾筆涉訟黨產乃至前監委黃煌雄專攻的若干筆不動產罷了。時至今日,目標顯著的不動產近二十年來早已大量被現金化、股權化而導致數量激減。取而代之者,則是盤根錯節的超級控股企業帝國,這才是當代不當黨產的真正最終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