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林益世案真有意思
黃帝穎
自由時報2013.02.2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22/today-o8.htm
北院昨天審理馬總統親信、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日前彭愛佳堅稱保管箱內鉅款多數來自其父彭武州,而彭武州也強調,這是他合夥做生意賺的,還說都是領一捆捆現金,但法院昨天傳喚彭的生意夥伴吳進智到庭,彭武州則翻供,改口說當時他相信都是領現金,法院開庭後,他才發覺是匯款。
事實上,林益世交保後的證人翻供問題,已經不只一起,林益世本人在北院的首次開庭,即改口主張「一刀斃命」錄音不具證據能力;林益世的大樁腳郭人才也翻供說,「當初在特偵組偵訊時,因為氣陳啟祥亂說,他才會說錯,說成是陳蓮珠提出新台幣五千萬元分配方式,其實是陳啟祥提的」;沈若蘭日前開庭更改口說,在特偵組供稱收受陳啟祥的八百萬元賄款是「記錯了」,其實一千一百萬元是林仙保給的。
為什麼林益世案的相關證人可以一再翻供?法律規定,證人經具結的證詞,應擔保他的真實性,否則要負七年以下徒刑的偽證罪責,而林益世案證人郭人才與沈若蘭於特偵組偵訊時,對於林益世貪瀆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證人,並經具結,而彭武州在法庭上的證詞也前後不一,這些「改口」即代表先前證詞涉嫌「虛偽陳述」,公然把司法當兒戲,若特偵組真的「公正執法」,豈能對沈若蘭、郭人才、彭武州涉及偽證罪「視若無睹」。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
說母語 以自己的族群為榮(0221推薦閱讀文章)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自由)你知道被剝了幾層皮嗎?(王釗洪)
(天下獨評)22K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彭明輝)
■■ 環境永續+居住正義
(立報)核能廢棄金屬的循環再利用 美國能源部不負責的狂想(倪世傑)
(蘋果)都更必須讓大家參與(黃子維)
(今日)反核遍地烽火 今日凱道誓師提5大訴求
2013年2月20日 星期三
政府官員於國會做不實陳述之責任【幸福報報—公民看國會】
節目主持: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受訪來賓:高涌誠(台灣永社秘書長)
直播日期:2013.02.08
------
立法委員權力有多大?無論是新增修改法案,或審查政府預算,聽起來都很威風;依據憲法規定,行政院必須到立法院做政策說明、立法說明或備詢,此時更會看到政府官員接受立委質詢,往往有如小媳婦見公婆般低聲下氣,唯恐說錯一句話惹惱立委。
但是立委真有這麼厲害?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台灣沒有「藐視國會罪」,立委對備詢官員沒有實質拘束力,政府官員不出席備詢,或者在國會殿堂不管做了什麼不實陳述,都不會受到處罰,甚至有立委自嘲質詢時經常是「狗吠火車」般不被官員重視。
面對政府官員的不配合,國會有什麼可能的因應之道?透過媒體揭露能不能對官員產生壓力?
線上看
公督盟:http://www.ccw.org.tw/video/content/17016
新頭殼:http://newtalk.tw/lifeshow.php?oid=1840
持續性不正義(0220推薦閱讀文章)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自由)當大官要小民「貧而樂道」…(林尚榮)
(自由)朱立倫哪門子的社會住宅(楊書瑋)
(蘋果)一個乘客的懺語(陳學殷)
(天下獨評)(去)你的成長(羅毓嘉)
■■ 環境永續+居住正義
(自由)這種台電原能會 哪來核安(葉昱呈)
2013年2月19日 星期二
遙遠的幸福(0219推薦閱讀文章)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蘋果)解決關廠案的一個想像空間(吳永毅)
(醒報)不公義的悲慘世界 至今在台延續
(天下獨評)遙遠的幸福(顧玉玲)
(天下獨評)記取歷史教訓,讓「逃」不再是唯一的選擇(夏曉鵑)
2013年2月18日 星期一
特偵組應追究沈若蘭的偽證罪責
黃帝穎
台灣時報2013.02.18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309042
馬總統親信林益世貪瀆案出現戲劇轉折,林益世在交保後的首次開庭,即改口主張「一刀斃命」錄音不具證據能力;林益世的大樁腳郭人才也翻供說,「當初在特偵組偵訊時,因為氣陳啟祥亂說,他才會說錯,說成是陳蓮珠提出新台幣五千萬元分配方式,其實是陳啟祥提的」;沈若蘭日前開庭更改口說,在特偵組供稱收受陳啟祥的八百萬元賄款是「記錯了」,其實一千一百萬元是林仙保給的。
事實上,如果沈若蘭的金錢經得起檢驗,是合法取得,則何需在特偵組搜索之際,將錢藏在魚池裡,甚至放火燒,這些證人說法如今一變再變,也明顯朝著減輕林益世罪責的方向走,司法難道可以接受證人如此「變變變」?
法律規定證人經具結的證詞,應擔保他的真實性,否則要負七年以下徒刑的偽證罪責。刑法第一六八條明文,「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林益世案證人郭人才與沈若蘭於特偵組偵訊時,對於林益世貪瀆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證人,並經具結,如今改口即代表先前證詞涉嫌「虛偽陳述」,公然把司法當兒戲,特偵組應依法追究沈若蘭、郭人才的偽證罪責。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生活,絕不只是一個『住』的問題」(0218推薦閱讀文章)
■ 社會永續+勞動正義
(紐約時報)中國還沒有真正的工會
■■ 環境永續+居住正義
(蘋果)請勿用民粹擁核(劉黎兒)
(蘋果)台灣燈會到底環保在哪(范綱皓)
(聯合)「住不起」的永久屋
(台時)你們的國家沒有法律(黃招榮)
(PNN)居住正義「相對論」
2013年2月9日 星期六
當總統只懂法律不懂政治
鄭光倫
自由時報2013.02.0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9/today-o10.htm
在關廠工人臥軌之後,馬英九表示「這不是魄力問題,是法律問題」,這根本就是玩弄語言遊戲,完全沒有同理心,令人遺憾。
推估馬英九的談話,他所指的應該是「政治/法律」的二元區分。法律具有專業性與技術性、政治則具有裁量性與決斷性;兩者縱然不同,但其實是處於互補關係,而不是相互排除。
實際上,在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對於健保補助款爭議的這一個法律問題,卻懂得向大法官提起釋憲。釋憲是一種帶有政治色彩的訴訟途徑。健保案證明馬英九是有魄力去挑戰法律邏輯的,但卻又在關廠工人案自甘墮落,選擇性地跳入「借貸關係與代位求償」之中畫地自限。魄力到底丟到哪裡去了?
白紙黑字,勞委會在二○一一年出版《工運春秋》就已清楚載明「重大關廠事件尚未解決…;為解決雇主惡性積欠勞工工資、資遣費與退休金…;以政府代償方式,先拿出十億元代墊,再由政府向資方求償」。書中更以「破天荒」形容此舉對於勞動人權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馬總統與潘主委應該立刻停止語言遊戲的操弄,拿出魄力、拿出憲法賦予總統與部會首長的裁量權,停止訴訟、承諾代位求償。讓全民了解、讓關廠工人知道,公權力這一個公共財,並不只有財團或少數人才能享受。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研所碩士生、永社成員)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