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2024永社年度感恩募款餐會(活動已結束)

2023年6月30日 星期五

當了八年台北市長的預算素人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6.30

行政院會昨拍板「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堪稱是近年政府層峰針對高教困境最明快且正面的決策之一。自宣布以來,頗受大學業界、學生乃至家長普遍好評。

但根據報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卻似不以為然,並稱「如有需要,今年九月就應開始了,拖到明年二月,難道沒有投給民進黨就沒有這項補助」云云;其實,政府預算編制與執行,有其規則章法。

預算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由此來看,政府為特別強化高教領域弱勢學生照顧而推動的政策,核其性質乃屬新增計畫,其所需配置的財源約二百一十九億元,自然應循預算程序,於此刻編列於二○二四年的政府預算案裡。若今年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其實施時間點,「最快」也要落在明年開學、繳學費的二月,以上乃政府預算的ABC常識。

所謂「今年九月應開始」之說,誠屬預算法上之無稽;好歹當了八年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居然對預算如此陌生,令人驚恐不已;至於「投給民進黨才享有這項補助」之說,更是不值一哂的政治口水。按任何學生只要符合法定補助要件,自會受惠於該政策,這跟政黨偏好與投票取向毫無連結,柯主席大可寬心。

2023年6月26日 星期一

誰抄了柯P的政治口號?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3.06.21

本月十九日,新北市長、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至台灣大學參與「二○二四校園總統馬拉松」座談。由於選舉日近,當天表現雖難免遭各界品評討論。惟觀諸相關說法裡,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辦公室發言人指控「備戰不啟戰」、「團結台灣」等政見口號乃「抄襲」自柯文哲政見之說,相當弔詭。

撇開該黨不顧蔣渭水基金會反對,刻意將二○一九年的新設政黨撞名一九二七年由蔣渭水、林獻堂等人創立的「台灣民眾黨」這段歷史不談。侯友宜「備戰不啟戰」之說,經查早在二○一八年二月之際,侯友宜自己即曾表示「人生備戰但不求戰,也不懼戰、不畏戰,隨時做好準備才最重要」云云。由時間序看,「備戰不啟戰」本來就是侯友宜常講詞彙,所謂抄襲柯某政見,根本背離事實。

再者,現今的台灣民眾黨將「團結台灣」也當成了柯文哲國防論述的說法,也是令人疑惑。回顧歷史,團結台灣是政治人物常用的通俗政治語彙。早在二○一二年一月蔡英文參選總統之際,當時即有「選擇蔡英文,就是選擇團結台灣」的政治口號;甚至到了去年七月,民進黨全代會的主題也還是用了「團結台灣、顧好未來」等語。由此觀之,「團結台灣」長久以來早已是台灣政壇的公共財口號,絕非二○一九年才成立的台灣民眾黨所能獨佔獨享。所謂抄襲自柯某政見之說,更屬無稽。

2023年6月16日 星期五

揚言癱瘓中國網路 北京還傾向支持柯P嗎?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3.06.14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由於憲法增修條文又將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的重任交給了總統,是以在歷次總統大選裡,總統候選人對此課題究竟有何政見?遂成各界高度關注的焦點。

回顧歷史,2008年總統選戰裡,馬蕭陣營雖然強調躁進的全募兵制,造成日後國防根基嚴重侵蝕的災難,但至少觀其國防論述內容,相關政見當出於國防專業人士之手。

接著,在2016年總統選戰裡,民進黨蔡英文、陳建仁陣營在國防政策上著墨亦深。一方面政見提及將持續強化台美軍事合作,並共同因應網路安全等非傳統安全威脅,也注意到要修正全募兵制,企圖在全募兵與全徵兵制之間找出最理想制度,也為未來的、獲得朝野與民意一致肯定的恢復一年徵兵制埋下伏筆。另一方面值得稱許的特色在於國防與產業的連結,提出以「國防產業」帶動經濟發展及產業創新的動能,藉由對國防投資,讓台灣科技產業能領先,推動軍民通用科技;希望下個世代的科技發展與人才,都可軍民兩用等語。相關政見出於熟稔軍事、國際戰略與產業等領域的專任人士之手,顯見當年民進黨蔡陳陣營對國防政見的認真對待。

將時間拉回今日,距離2024年總統選舉尚有7個月光景,而也要到今年9月中旬,中選會才會正式發布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揭開選戰序幕。是以直到目前為止,各潛在陣營大致都還處於廣邀專家學者、共同草擬選舉政見階段。總之,各陣營比較完整的國防政見尚待研擬。目前大概只能從各陣營擬參選人的談話內容,略以窺探一二。

首先在民進黨賴清德副總統部分,最指標性且相對完整的發言見於今年4月12日所提出的「民主團結」、「民主治理」及「民主和平」三大民主行動裡。其中在「民主和平」項下提及,在中國沒有放棄武力犯台之前,我們必須持續增強全民國防力量,隨時做好「抵抗中國入侵」、「保護台灣」準備,並結合理念相近的民主盟友,一起努力對中國發生威懾效果。台灣位處印太戰略的第一島鏈,對印太區域的和平穩定及世界的永續發展,至關重要,一定要發揮關鍵力量,攜手理念相同的國家,成立民主和平共同體,維護台海、印太以及世界和平等語。倘若與2016年蔡陳陣營國防政見相互參照,從台美軍事合作擴展到了結合更多民主盟友,維護台海與印太和平的格局,大抵可見政見連貫性。

其次,在國民黨侯友宜市長部分,在本月8日參加「政治進入校園PLUS」座談時提到贊成「全民國防」概念,指出防衛國家沒有分你跟我,面對國家戰爭要同心協力,全力配合。另外也提到,現階段科技戰爭,要精兵制,募兵制與徵兵制一起配合;而當形勢改變,必須與政府並肩作戰,提升自我防衛能力。觀察其發言內容,既有對目前民進黨推動的諸多國防政策,如強化民防、改革兵役制度的理性支持,亦有延續2008年馬蕭陣營強調維持兩岸穩定的傳統路線,雖較無個人路線和明確主張,但國防政策上,拿香跟拜總比空手不拜好。

然而,最令人瞠目結舌者,當然是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臺灣險峻的政治情勢下,國防政策乃是參選總統的必考題。縱使民眾黨幕僚智庫還沒有提出較為完整且專業政見可供柯文哲誦念,但至少也要準備一套看似言之有物、至少「不失分」的基本套路說詞,絕對不容天馬行空、恣意想像發揮,也完全沒有任何一丁點失言的空間。

悲慘的是,本月11日柯文哲出席與青年對談時回應國防議題表示「如果我來做(總統),網軍會是第一優先…..以後每年都選一天、挑題目跟中國說,例如10月1日中共國慶,今年就把他們的高鐵系統全部癱瘓、明年把ATM全部癱瘓」;「你小心,我是有能力把你癱瘓的,不要亂動,真的動,我就搞你」等語。這種公開放話是明確承諾,將以國家力量進行惡意網路安全威脅攻擊作為,聽起來或許是豪邁奔放的帥話,但是若真的放在台海兩岸政治場域,恐將招致無比凶險結果。

只是弔詭的是,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於本月14日表示,希望「島內有關人士」多說「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有利於台海和平穩定」的話,多做有利增進兩岸之間互信理解的事,而不是相反云云,態度頗為溫柔。蓋「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乃近年流行的戰狼精神。北京居然甘願把民族尊嚴拋在一旁、對於揚言癱瘓中國交通金融系統的「島內有關人士」罕見不以重話伺候,令人訝異。只是,面對放話要進行國家網路攻擊、率先開打「第一槍」的柯文哲,北京當局是否也在思考,這樣反覆又毫無邏輯的柯文哲,他們真的挺得下去嗎?對於廣大的台灣民眾來說,當所有候選人都在強調加強自身準備、務實追求和平時,面對宣稱要主動攻擊中國、引發戰端的柯文哲,是否還能支持得下去呢?值得大家深思。

2023年6月7日 星期三

【已徵到】台灣永社 徵「法案研究與倡議 兼職人員」(2023.06.20更新:洽談中,暫停招募)


【已徵到 台灣永社|法案研究與倡議 兼職人員|】
  
(2023.06.20更新:洽談中,暫停招募)

台灣永社關注與民主憲政永續發展相關的議題。我們正在尋找一位研究員,若您關注人權議題並具有政治敏感度,歡迎您來信洽詢。

作為研究員,您將負責進行與永社當前舉辦活動相關的法案或政策之資料蒐集、分析、研究,與秘書處協作產出論述,不定期代表永社聲援其他人權議題、或參加跨團體會議。這個職位的工作時間具有彈性,需要您有足夠的主動性、既可以獨立完成單項工作,也願意主動與秘書處同儕、永社理監事建立正向緊密的工作關係,討論並發展共同重視的議題。
 
永社今年下半年將舉行轉型正義議題之工作坊,觀迎來訊進一步瞭解。
  
#永社編制

永社是一個職員編制五人以下的非政府組織,在理監事會下有秘書處及各委員會。目前,秘書處同儕為兩正一兼,既有各自分工,但也給彼此高度支援,因此,願意學習新技能(基礎Adobe、影片剪接、OBS、netiCRM、補助專案企劃執行…等)加分喔!
 
#對您的期望(可部分符合)
  1. 擁有法律或政治相關科系學位,或本人發表論文、評論。
  2. 具備基本的法律識讀及議題評析能力,能夠理解、蒐集、分析相關的法律文件和政策文件。
  3. 具有良好的中文寫作能力,能夠撰寫清晰、有說服力的文稿。
  4. 能夠自主設定工作目標並按時交付結果。
  5. 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能夠有效地管理和協調各項工作任務。
#加分區
  1. 有法案助理工作經驗
  2. 有NGO執行秘書、或專案經理、或研究助理工作經驗
  3. 歡迎國考生兼職,永社成員及理監事有眾多律師及法政、社會科學學者!
如果您對此職位感興趣並符合上述要求,請提交您的簡歷(含自介)、及任何相關的研究成果至永社秘書處,我們將主動聯繫您。


#工作期間

 2023年即日~2024年1月,若雙方有良好工作默契、可以長期發展,可另議適當職務。

#工作項目(協作為主,初期不需獨立執行)
  • 支援永社舉辦記者會 / 座談:協助法案 / 資料研究收集及分析、現場分工
  • 支援專案執行:轉型正義工作坊、記者會、連署、修法倡議等
  • 支援媒體行銷事務:電子報、臉書經營等
  • 支援募款餐會工作:協助企劃執行、聯繫
#工作時間
  • 每週2-5天,10:00 - 18:00(工時為8小時,前後兩小時彈性打卡),部分工時若適合遠距,亦可調整。
#工作待遇
  • 時薪制250,月薪制16,800 - 42,000(依工時比例及學經歷調整)。
永社加班、事假、病假、休息等計算基準均更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另有三節禮金、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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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請見永社粉專:

2023年5月15日 星期一

中天電視台換照案:導讀與後續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思想坦克 2023.05.15

2023年5月1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就2020年11月下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作出一審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435號判決)。身處寬頻光世代,一場耗時2年多的一審審理,恐怕會讓許多人忘了本案原委為何。以下先謹將事實概要略為整理如後。

中天電視公司係《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條第4款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前於2014年為所經營之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發執照,經通傳會2014年12月許可在案,執照有效期間為6年。嗣於執照期間屆滿前6個月之2020年6月間,中天電視公司規定檢具相關資料申請換照,經通傳會2020年11月18日第938次委員會以營運不善為由決議駁回換照申請。中天電視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撤銷原處分、請求被告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並請求通傳會給付新臺幣79億餘元及其利息。

北高行判決呈現「一部勝訴、一部敗訴」狀態
中天電視公司在本案的訴訟的3個請求,亦即:撤銷原處分、准予換照處分以及給付79億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了准予換照與給付79億餘元請求,至於通傳會駁回換照申請的原處分則遭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要求通傳會應依本判決法律見解作成決定。對雙方而言,判決結果呈現「一部勝訴、一部敗訴」狀態。

有關中天電視台換照案的諸多贊否議論,在2020年11月通傳會駁回換照申請之際在公共論壇上甚為喧騰,本文姑且略而不談。經2年多的審理與沉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實則以一個出乎公眾討論射程範圍以外的程序瑕疵,作為本次撤銷通傳會2020年11月駁回換照處分理由。

詳言之,法院相當謹慎先重申了針對獨立機關處分的審理原則,指出「…考量被告經由多元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透過合議決策模式,及對外公開資訊、徵詢意見或舉辦聽證會等公共參與程序,對於具體個案所作成之決定,因具備多元專業性及民主正當程序之要求,行政法院固應給予相當之尊重,而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但又例外地提出「…對於決策事實基礎有無錯誤、是否資訊不完全、理由的形成是否出於正當程序等節,法院仍應審查,以確保獨立機關的依法行政」等語,作為法院審查獨立機關處分之正當基礎。而這段用語,即為法院本次撤銷駁回換照處分的起手式鋪陳。

北高行以程序瑕疵為由撤銷NCC原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究竟用什麼程序瑕疵作為撤銷原處分依據?一言以蔽,問題出在換照評分表新舊版本使用差異問題。歸納而言,2018年2月起通傳會有個全面新修正的評分表,用以作為營運計畫5個審查項目的評分標準(24、12、12、6、6 / 60)。但通傳會2020年11月駁回換照處分之際所使用的換照評分表,卻係以2018年2月前的舊評分表(25、15、10、5、5 / 60)。對此程序瑕疵,法院認為「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已造成該5個審查項目之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而「足以影響審議不予換照之結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求通傳會應依本判決法律見解作成決定,言下之意就是希望通傳會能依據2018年2月起新修正的評分表作為准駁換發執照申請之依據。另值得附帶一提的是,至於中天電視公司曾多次指出的換照諮詢會議程序諸多問題,如:鑑定人資格、資料現場才收到、不允許用PPT輔助說明…等,這部分法院則概以「不影響被告委員會議因實質審議所作成意思決定之合法與否」為由,予以駁斥。

從這裡,也可察覺針對這個備受社會高度矚目的棘手案件,三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們頗為小心翼翼將本案戰場劃定為程序瑕疵問題,未跨入審查獨立機關准駁意思決定的實質領域。

本案又不得不讓人聯想同樣也是涉及中天電視公司、今年3月下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的「鳳凰雲」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11年度簡上字第12號判決)。該案緣於2019年2月間中天新聞臺製播「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續於同日晚間製播「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新聞,經通傳會以內容未經事實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進行結合,認中天電視公司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於2019年5月裁罰40萬元。

北高行著重程序問題,非涉實質審查
其間曲折的上訴與發回過程基於篇幅關係姑且省略,該案最終通傳會40萬元罰單遭撤銷確定的箇中原因,也是出在程序性說理問題。詳言之,通傳會於裁罰前曾提送2019年第3次諮詢會議,且該次諮詢會議出席委員共計16人,其中12人認定系爭新聞未涉違法,僅有4人認定系爭新聞違法,該次會議並決議建議處理方式為「發函改進」。

法院指出。若通傳會若決議不採諮詢會議建議,自應說明其不採納諮詢會議建議理由,並作成詳實之會議紀錄,俾供外界檢視其所為判斷之正確性及正當性。由於通傳會第848次委員會議紀錄之內容,僅有判斷結論之記載,至於其判斷理由則付之闕如,而原處分理由中,更是片斷擷取該次諮詢會議少數委員之部分意見,對於多數委員認為系爭新聞並未違法之意見置之不論,因此法院遂指出通傳會所為判斷之正確性即因欠缺理由而無從獲得擔保。

換言之,在本案中,法院明確闡明前階段諮詢委員會的新聞處理建議,雖非不能被後續的通傳會會議推翻。但當12/16的多數諮詢委員認為本案情節只要以發函改進處理即可時,通傳會會議仍要決定開罰,就應要配備相應之充足說理,而非僅片段擷取諮詢會議少數委員之開罰意見,便宜行事地作為通傳會開罰決定的意思決定。

訟案會纏訟許久,但環境已是另重宇宙
在我國司法判決常態性牛步化環境下,本案距離判決確定尚早,太多過度的情緒性演繹延伸,意義有限。而退萬步言,縱令如通傳會前委員翁曉玲副教授的第一時間呼籲通傳會應放棄上訴、尊重司法判決云云,但如上所述,本案司法判決意旨也只是指摘程序瑕疵問題,要求通傳會要拿2018年2月的新修正評分表為中天電視台打成績,俾作為決定准駁換照與否的根據,而非直接逕行發照。

總之,在可預見的未來數年裡,除繼續持續上演的法律攻防戰以外,中天電視台仍將以網路電視台之姿持續營運;而在影響力越形減弱的有線電視頻道世界裡,52頻道早已有了新住戶,而原中天電視台的經營路線與客群,事實上也早已被其他幾個新聞頻道補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