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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洪崇晏:佔中可轉戰他處 練習取代政府

洪崇晏:佔中可轉戰他處 練習取代政府

新頭殼newtalk2014.10.29 林雨佑/台北報導
http://newtalk.tw/news/2014/10/29/52993.html

香港佔中昨天滿月,港府和佔領人士卻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許多人都在問該不該撤退?何時撤退又該如何撤退?在台灣長期參與大大小小抗爭場合、有豐富社運經驗的永社執行秘書洪崇晏今(29)日接受新頭殼訪問時就認為,佔中若繼續佔領,邊際效益不高,但也不用全部的佔領區都撤離,反而可以考慮佔領其他目標,像是地鐵等公共運輸。但佔領不是要癱瘓而是要取代政府,展示人民能夠自我治理的能力;除了對政府持續施壓外,也應該努力把佔領當成生活的一部分。

洪崇晏認為,佔中繼續佔領下去,抗爭團體面臨的社會成本雖然可能不會拉高,會趨於平緩,但抗爭的邊際效益確實會遞減,不能一直這樣下去。現在是應該討論撤場的時機,但佔中運動卻也不是只有全部留守或是全部撤退的選擇。

洪崇晏認為,台灣318運動時立法院內外是區隔的,當時只有佔領議場,立法院內其他地區並沒有控制權。因此,當時出關後,政治壓力就立刻消失;但反觀香港,佔中的空間環境在彈性上相對自由許多,沒有出關問題,也不會造成撤離後,讓一部分繼續留守的人遭到圍剿,就像是台灣410出關播種時,留守立法院中庭的公民護台灣聯盟被警察驅離一樣。

他建議,佔中有些佔領區可以撤離,有些則可以繼續佔領,或用其他形式佔領。香港應該重新思考如何調整資源、人力分配的比重,原本可能都用在佔領,但現在可以分一部分用在「播種」上。播種就像是台灣318後所做的青年參選,香港學聯之前在教改運動時長期深入基層學校、社區的運動。

雖然佔中情勢面臨僵局,但很多香港人還是認為這是一場「win or nothing」、沒有退路的一戰,在沒有要到東西前絕對不能撤退。對此,洪崇晏表示,香港應該先去評估自己的實力和現實條件,如果有的話,那就拉高抗爭層級。如果期待要在這次就能看到成果,也覺得現在的政治時間點很重要的話,就要提高對政府的壓力。但這不代表一定要衝進去,要想想看除了衝進去之外有什麼更能造成政府壓力但成本更低的做法,譬如說拆牆或是架空辦事處,自己來運作政府。

洪崇晏進一步舉例,過去在日本曾有鐵路罷工案例,但員工並不是真的罷工,而是自己佔領鐵路,自己來載客營運,乘客也都知情。雖然這樣做營運效率上會差很多,但卻會對政府造成很大壓力。

這概念就有點像是「國道收費員自己佔領一段國道,然後自己來收通行費」。他認為,佔中可以參考這樣的做法,在某行業集結罷工,例如佔領地鐵等公共運輸或任何跟公共場域有關的行業,但「不是要癱瘓而是取代政府」。如果香港人要的是真普選,自己決定自己的政治,「就要展現出你可以自己治理」、「自己練習取代政府」。他認為,此做法除了可以對政府造成壓力外,也有一個好處,可以自己掌握公共運輸,至少可以確保自己人來去自如。

參加過士林王家、華光等抗爭,有相當多社運經驗的洪崇晏說,佔領真的很累,在佔領成本如此高情況下,「一定要把生活跟運動結合,把生活變成抗爭一部分」,才能把成本降到最低,「抗爭本來就是為了生活,應該讓抗爭來維繫之後的生活」。重要的是,必須維持在佔領現場有新的東西做法,「生活能得到保障,佔領運動才會活生生的」。目前為止,他看到佔中的現場一直都有一些新建設出現,就是很好的現象。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打鬼除魅,去蔣解殖-2014轉型正義晚會

打鬼除魅,去蔣解殖



















「打鬼除魅,去蔣解殖-2014轉型正義晚會」

時間:2014/10/31(星期五) 18:30正義開始!
地點:自由廣場

世界各個地方與國家的轉型正義,為一個曾經獨裁的政權或國家逐漸民主化後,清點威權殘餘並促進族群和諧,進而深化民主的重要工程!雖然1990年台灣民主化以來,許多民間組織長年致力於真相調查及和解工作,政府也曾針對二二八及白色恐怖道歉立碑,以及提出不甚完備的補償方案..

然而,大多數的檔案仍不曾解密,威權象徵仍充斥於我們的生活場域,威權時期取得的不當黨產尚未清查歸還,足見我們的轉型正義仍有待努力。現在,年輕世代深切了解台灣的現況及困境,也了解落實轉型正義,是台灣民主提升的重要關鍵!因此,許多團體將要在10月31日,舉行轉型正義的晚會,宣示年輕世代未來將投身民間轉型正義此巨大工程之決心。

同場加映:轉型正義的三個層次。

#加害者之究責及追訴
#被害者補償條例之認定放寛與補正
#威權時期機密檔案公開化及國家化

轉型正義聯合平台(排列筆序由繁至簡):

攝影守護民主陣線 | 臺左維新 | 福爾摩鯊會社 | 政治大學野火社 | 捍衛台灣文史青年組合 | 馬太攻守聯盟 |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
基進側翼 | 民主鬥陣 | 台灣教授協會 | 台灣永社 | 台灣大學濁水溪社 |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 公投護台灣聯盟 | 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



詳情請見臉書活動頁面
www.facebook.com/events/848860438481106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自由廣場〉當選也無效?

當選也無效?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 2014.10.26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4784/print

台北地檢署已分案偵辦,連勝文競選團隊涉嫌透過中國「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以五折優惠機票動員台商返台投票,以及中國生產黨涉以一千元代價,動員中國籍配偶挺連,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賄選罪」。參照過去賄選案例,前連勝文發言人、前立委張碩文及前國民黨立委李乙廷均因為支持者為其買票賄選,被判「當選無效」,連勝文就算贏得台北市長選舉,連當選是否有效,仍待司法檢驗。

張碩文與李乙廷均非本人賄選買票,因此兩人的刑事部分「賄選罪」獲判無罪,但兩人都是支持者為其買票賄選,影響選舉公平性,分別被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及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兩個選區也重新進行補選,浪費龐大國家資源。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定,雲林縣前立委張碩文應知悉其父張輝元與樁腳們的賄選行為,張碩文辯稱他不知情,有違「經驗法則」、不符常情,難以採信,因此判決「當選無效」定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定,苗栗縣前立委李乙廷假借捐助名義,以千元至萬元不等現金,或牛奶、啤酒等給選區內社區發展協會等社團,李雖辯稱,他對捐贈一事毫無所悉,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認識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好心幫他助選,但這樣的辯詞有違「經驗法則」,法院因此判決李乙廷「當選無效」定讞。

本月十二日,中國生產黨主席盧月香舉辦「新住民大聯盟後援會」,被踢爆發送每人一千元或等值的電視棒,動員中國籍配偶到場支持連勝文,盧月香當天身穿連勝文競選背心,在連勝文面前揮舞連陣營「希望種子」大旗,連勝文更親自頒發後援會證書給在場幹部。案發後,連勝文與張碩文、李乙廷一樣,急於「切割」賄選買票的支持者,但這明顯用千元買票、贈送禮品或機票半價的賄選,已嚴重影響選舉的公平性,法院本於前例張碩文、李乙廷的「經驗法則」,會判連勝文當選有效嗎?

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陪審團美國鮮體驗》新書發表暨分享會


台灣陪審團協會為了在台灣推動真正民主的審判制度-陪審制,於今年規劃了赴美參訪陪審團研習營,至美國洛杉磯、舊金山、華盛頓特區、紐約觀察不同法院的陪審團審判制度運作,並與美國法官、檢察官、律師對談,學習進步、文明的司法。

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發言

經過為期兩個禮拜行程密集且充實豐富的參訪,台灣陪審團協會將舉辦「《陪審團美國鮮體驗》新書發表暨分享會」,透過非法律人及法律人的觀點,與您來分享此次參訪行程的心得,讓不能出國的您也能透過分享會了解陪審團制度的優點。

時間:10/24(五) 13:15開始入場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第五大樓5117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 號)
主辦單位:台灣陪審團協會、東吳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
合辦單位:台灣永社、真理大學法律系、法治時報社、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特別邀請
柯建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李春福/東吳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教授 

主講人:(依姓名筆劃排序)
陳秀珍/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班學生
陳秉亨/田秋堇立法委員法案助理
陳敏宣/真理大學法律系學生
黃帝穎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黃致豪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工作委員
蔣念祖/柯建銘總召國會辦公室法案召集人

與談人:(依姓名筆劃排序)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
姚孟昌/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洪崇晏/台灣永社執行秘書
高涌誠/台灣永社秘書長
高榮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陳為祥/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
黃東熊/前中興大學校長

活動頁面

www.facebook.com/events/731326333608165





相關報導

新頭殼:全新感受 陪審團協會訪美:被告也尊重
http://newtalk.tw/news/2014/10/24/52841.html

ETtoday:觀審制公民意見僅供參考柯建銘:這是假的司法改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24/417421.htm

自立晚報: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不要做假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41024abcd006

公視新聞:終結恐龍法官 民間:應引進陪審團制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82246

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中國遊客性侵沒事 便溺何妨

中國遊客性侵沒事 便溺何妨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自由廣場2014.10.21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3300

鼎泰豐驚傳中國遊客在餐桌邊以保特瓶為孩童接尿,且尿液灑到桌上食物。依據我國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規範,對於公共場合隨地大小便的行為人,可以處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的行政罰鍰,但執法人員卻未以公權力維護環境。

事實上,馬政府從檢察官到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只要遇到中國遊客,執法界線立刻退讓,例如:二○一○年中國政協福建省官員倪子川,在新竹連偷兩次BB霜(市值二百元),檢察官以犯案情節輕微,立即釋放,並職權給予「不起訴處分」;但台中老婦人路邊摘菊花(市值二元),被警察上銬逮捕,依竊盜罪偵訊七小時。

更誇張的是,二○一三年中國文化部高官劉忠奎訪台,對飯店二十歲女實習生起色心,涉嫌性侵害案,警方到場竟以性騷案件做處理,備案書只寫了短短三行,檢察官不只沒有積極偵辦,更放任中國高官離台,無須接受法律制裁。

馬政府的執法人員連對中國遊客的性侵、竊盜都不敢法辦了,又怎麼敢取締隨地便溺的中國人?這種執法的不公不義,正嚴重傷害台灣的民主法治與政府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