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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 星期一

嚴守比例原則 監委勿干預防疫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1.06.28

監察院已立疫情相關的調查案,媒體更報導近期將約詢中央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我們不要在這種時候就反過來苛責陳時中,苛責防疫團隊,這是相當不厚道、也非常不公平。」呼籲讓防疫團隊能夠全心全力投入防疫工作。

監委要究責指揮官,依法當然可以,但要嚴守憲法比例原則。舉例來說,若指揮官違法濫權拿疫苗圖利自家人,涉及貪污圖利等「刑事責任」,監委當然有權強力介入調查,乃至發動彈劾。

但若不是明顯違法濫權至涉及刑責,則當以防疫優先,究責指揮官決策是否違失,應待疫情趨緩後發動,方不至於影響涉及高度公共利益的防疫工作。監委不分輕重緩急,就是違反比例原則。

國民黨雲林縣長張麗善為胞兄張榮味及前國民黨立委張嘉郡特權接種疫苗,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已遭雲林地檢署分案偵辦。諷刺的是,監察院對這種違法濫權到涉及貪污的指揮官視若無睹?竟僅要約談沒有明顯違法貪瀆的指揮官陳時中?

監察院不分輕重緩急,違反比例原則,又明顯雙重標準,縱放涉貪的指揮官,社會當然無法接受!有些監委在疫情嚴峻時「存在感刷很大」,是個人政治秀?或是正在朝廢除監察院的憲改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