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7.16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7/16/071602
為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世界上多數國家針對在市場上流通的食品,大抵都設有相對應的管制法令,從製造輸入、販賣、物流運送、標示與廣告等各環節,予以嚴格規範。在我國,這部法律名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如所周知,近年來歷經數次重大食安風暴後,我國食安法規更趨嚴格,罰則也大幅提高。當然,對於以販售食品為業的商人來說,多如牛毛的食安管理法令大大拘束了他們的營業自由乃至不表達意見自由(如強制標示製造日期與產品內容物),但是為維護更高價值的公共福祉,這是現代社會裡合理必要的法律限制。
在21世紀現代國家裡,18世紀那套自由放任(laissez-faire)論調,在很多行政領域老早被調整修正。更淺白地說,民眾殷切期待公權力積極扛起維護食安重任,沒人希望在超市貨架上買到含毒奶粉或黑心油。
有毒訊息 肆虐臺灣
回顧近兩年來的臺灣,環繞在虛假訊息(Disinformation)課題上的議論,可謂受到世界級的關注。一方面,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所於2018年12月間公布的《2018中共政軍發展評估報告》,坦率指出中國透過基層精英及一般人士傳遞政策、假新聞等訊息的情況亦逐漸嚴重。
例如,中國利用這些台灣地方基層的社群網絡,如Facebook、LINE來轉發假新聞,使得假新聞持續在地方擴散,尤其發現特定政黨傾向之群組成員,較容易在信以為真的情況下轉發。相關假新聞例如2017年的「滅香滅佛」、「滅教」;2018年的「關西機場事件」、「香蕉過剩說」等,除了媒體渲染外,也透過社群軟體發酵,企圖影響台灣人對政府的信任。
無獨有偶,前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楊甦棣(Stephen Young)在同月的另一場演講裡也提到,台灣親中人士在這次選舉(指2018年地方大選)得到壓倒性勝利,華府的專家們應該也同樣感到驚訝。這顯示中共已重新啟動對台宣傳機制。台灣自由開放的訊息社會,如何抵制中共具針對性的虛假訊息影響,將是一項挑戰。綜上觀察,臺灣脆弱的民主制度,此時此刻正面臨一場前所未有的風暴。
放眼國際,如何看待與回應這個由虛假訊息所帶來的民主危機?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榮譽教授彭惕業(Jean-Marie Pontier)今年6月於政治大學公法研究中心所發表的演講,極具啟發性。彭惕業在演講中指出,人們用來指稱「假新聞」的英文詞彙「fake news」其實內容未必是假,而是被操弄、扭曲、帶有偏見的新聞,因此許多法國學者創造單字「有毒的訊息 infotox」(結合「訊息」information 和「有毒」toxique)來形容這些遭到操縱的資訊。
彭惕業進一步剖析,現代社群媒體在假新聞的宣傳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因個人為尋求他人對自己想法的認同和支持,往往會傾向與擁有相同信念的人建立聯繫,形成了社會學家提出的「同溫層」,人們對於出現在同溫層中的謠言比較容易產生信賴,因為這些謠言往往會與其想法及偏見相互呼應。
法國學者使用「有毒訊息」(infotox)來取代虛假訊息與假新聞,不僅令人耳目一新,也相當切合現實狀況。詳言之,有毒食品,侵害的是人民的身體健康。有毒訊息,侵蝕的是國家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保障人民大眾健康,現代國家有必要積極立法管制食品的安全與衛生;為維繫民主制度不墜,當代政府亦有必要積極立法管制有毒訊息的製造流通與散佈。
保障自由並禁止濫用
有人會問「打擊有毒訊息將侵犯人民的言論自由嗎?」,對老牌的人權國家法國來說,這樣的擔憂是不必要。法國1789年頒布憲法地位的《人權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早已闡明:自由傳達思想與意見乃是人類最為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一個公民都可以自由地從事言論、著作與出版,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仍應就於此項自由的濫用負擔責任(第11條)。
承此,從1881年施行的《新聞自由法》到2018年12月最新施行《反資訊操縱法》,都是法國在秉持「保障自由並禁止濫用」憲政理念下的立法回應。
倘若將這個230年前法國的民主智慧套用到今日的臺灣,則吾人可知: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絕非放任國境內外敵對勢力恣意干擾、侵蝕民主憲政秩序的掩體。出於刻意操控的有毒訊息,已屬於自由的濫用,依法律自應負擔法律責任。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非最後拼圖 《社維法》、《選罷法》亟待補強
儘管這半年來政府以推動「國安五法」修法為中心,試圖強化我國抵禦有毒訊息的法律體制,府院層峰甚至有將《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修法作為「最後拼圖」之說法。可惜以吾國法制現況而論,這種說法過於天真,即便有了「國安五法」與《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法制規範仍嫌不足。
就拿本月份才發生的「蘇貞昌參加殉職警察告別式摔筆事件」為例,雖然警方迅速抓到了捏造訊息的詹姓電腦工程師,但依據現行法,也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移送裁處,最多3萬元罰鍰而已。
另外,2018年8月那姓男子造謠總統勘災隨車國軍荷槍實彈案,經高雄地檢署將近歷時半年偵察,於今年4月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為被告「以此製造假新聞,固非可取」,但因為這些內容並非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閱聽公眾至多「僅對政府產生不滿,不致心生畏懼」,所以被告所為顯與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危害公安罪」無涉。
若本案無法以刑法第151條訴追,則僅能回歸前揭《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最多處罰區區3萬元。罰鍰過低,甚至不足以涵蓋警方發動調查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行政成本。完全難收遏阻有毒訊息散佈的效果。這個漏洞,亟待國會發現問題,儘速修法補強。
另外,行政院於今年5月通過修正草案,擬將「緊急限制刊播令」導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然而草案一提出到立法院,旋即遭司法院以「法官保留不適用於不實廣告刊播限制」、「法院並非第一線事實查核之最適機關」與「法院不宜過早介入民主政治進程」等理由反彈。眼見第9屆立法院剩下一個會期,2020年選舉轉瞬將至,涉及選舉的有毒訊息鐵定撲天蓋地而來。
這個旨在「為遏止抹黑文化,避免不實競選或罷免廣告流竄,破壞選舉制度公平公正性,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的重要制度,也亟待國會儘速修法通過。若我國法院自認法官能力無法如法國法院般,承擔選舉期間判斷是否核發限制刊播令之重責,則國會或可從善如流,將限制刊播令交由中央主管機關以行政處分方式為之,若相對人有所不服,再向法院提起救濟。
2019年7月17日 星期三
2019年7月16日 星期二
蔡總統也可聽取檢察長報告韓國瑜案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北社副社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7.16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303549
高等法院更審判決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確定,各界譁然。高院法官為馬脫罪理由,全球獨創、前所未見,尤其認定總統非刑法洩密罪及通保法適用的主體,也就是說,全球民主國家中只有台灣總統,有權就偵查中秘密或監聽內容進行政治操作,且高院背書沒有刑責。同一標準,蔡總統也可聽檢察長報告韓國瑜的偵查中個案。
姑不論高院法官為馬脫罪的理由,形同認證總統有權介入偵查中個案,在「偵查不公開原則」為馬創設例外,破壞權力分立的民主憲政原理,全球民主國家如何看待?社會如何信任司法?僅用馬的無罪判決比照辦理,現任總統蔡英文也可以聽取北、高檢察長報告韓國瑜偵查中個案,然後邀集陳菊秘書長和蘇貞昌院長(比照江宜樺和羅智強)到官邸會商,進行政治操作,已足凸顯馬案判決之荒謬。
高雄市長韓國瑜雖將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但顯然會無視高雄民怨,執意「帶職參選」。比照馬案無罪的憲政理由,總統與高雄市長間,也具有中央與地方關係之憲政意義,有稱「垂直的權力分立」,因此,韓市長在北檢偵查中的北農背信案以及雄檢偵查韓市府的旗津小三通案,蔡總統可聽取北高檢察長報告韓國瑜案,當然也包括其中監聽內容,以便比照馬召集閣揆與幕僚,進行政治操作。
高院法官以全球獨創的理由為馬脫罪,違背刑法洩密罪與通保法的明文規定,其中判決違背法令亦如北檢新聞稿指明,本應透過非常上訴導正錯誤。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四一條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檢察總長應提起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本不應為政治服務,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馬洩密案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定讞,但教唆者馬英九(詳見黃世銘案高院判決書)卻能全身而退,這對司法是莫大傷害,更是檢察官的慘痛教訓。因此,江惠民總長如不贊同總統可就偵查中個案進行政治操作,以確保未來檢察官不受政治干預,以民主憲政與法治為念,應提起非常上訴。
然而,若江總長其實支持蔡總統連任,擬貫徹高院判馬洩密無罪見解,贊同總統聽取韓國瑜偵查中內容與監聽資料,以便政治操作,則無須提非常上訴。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7.16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303549
高等法院更審判決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確定,各界譁然。高院法官為馬脫罪理由,全球獨創、前所未見,尤其認定總統非刑法洩密罪及通保法適用的主體,也就是說,全球民主國家中只有台灣總統,有權就偵查中秘密或監聽內容進行政治操作,且高院背書沒有刑責。同一標準,蔡總統也可聽檢察長報告韓國瑜的偵查中個案。
姑不論高院法官為馬脫罪的理由,形同認證總統有權介入偵查中個案,在「偵查不公開原則」為馬創設例外,破壞權力分立的民主憲政原理,全球民主國家如何看待?社會如何信任司法?僅用馬的無罪判決比照辦理,現任總統蔡英文也可以聽取北、高檢察長報告韓國瑜偵查中個案,然後邀集陳菊秘書長和蘇貞昌院長(比照江宜樺和羅智強)到官邸會商,進行政治操作,已足凸顯馬案判決之荒謬。
高雄市長韓國瑜雖將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但顯然會無視高雄民怨,執意「帶職參選」。比照馬案無罪的憲政理由,總統與高雄市長間,也具有中央與地方關係之憲政意義,有稱「垂直的權力分立」,因此,韓市長在北檢偵查中的北農背信案以及雄檢偵查韓市府的旗津小三通案,蔡總統可聽取北高檢察長報告韓國瑜案,當然也包括其中監聽內容,以便比照馬召集閣揆與幕僚,進行政治操作。
高院法官以全球獨創的理由為馬脫罪,違背刑法洩密罪與通保法的明文規定,其中判決違背法令亦如北檢新聞稿指明,本應透過非常上訴導正錯誤。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四一條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檢察總長應提起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本不應為政治服務,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馬洩密案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定讞,但教唆者馬英九(詳見黃世銘案高院判決書)卻能全身而退,這對司法是莫大傷害,更是檢察官的慘痛教訓。因此,江惠民總長如不贊同總統可就偵查中個案進行政治操作,以確保未來檢察官不受政治干預,以民主憲政與法治為念,應提起非常上訴。
然而,若江總長其實支持蔡總統連任,擬貫徹高院判馬洩密無罪見解,贊同總統聽取韓國瑜偵查中內容與監聽資料,以便政治操作,則無須提非常上訴。
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
【活動紀錄】0629「監察權與檢察權的糾葛:監察權的界線在哪?誰可以監督檢察官?」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八)
「監察權與檢察權的糾葛:監察權的界線在哪?誰可以監督檢察官?」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八) |
時間:2019.06.29(六)上午10:00~12:3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 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匯豐銀行旁252巷進入)
共同主辦:永社、法操FOLLAW、台灣制憲基金會
主持人:
陳傳岳/律師、永社創社理事長、台灣制憲基金會副董事長
與談人:
陳師孟/監察委員
高宏銘/法操創辦人、律師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黃帝穎/永社理事長、律師
時間分配:
主持人10mins、與談人20mins、綜合討論40mins
完整資訊請參見:
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9/06/0629.html
【法操點評】
文字稿摘錄詳情請見法操網站:
https://www.follaw.tw/f-comment/f07/21679/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21bqKVgfw3O65S0osVA6of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會資料】
主辦單位團體簡介
〈【聯合聲明】籲檢察官遵憲,勿干預職務法庭審判〉
〈奉勸檢察官:止謗莫如自修〉凌博志
〈呼應<奉勸檢察官:止謗莫如自修>〉黃帝穎
陳師孟監委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2263648500385329
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
給「反鐵籠公投」的遺忘書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7.02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7/02/070201
本文刊登後的這個禮拜日,國民黨將在台北凱達格蘭大道舉行一場名喚為「反鐵籠公投大會師」集會。關於集會理由,根據國民黨副主席曾永權說法,乃是民進黨修正《公投法》,讓公投與大選脫勾,閹割直接民權,讓鳥籠變成鐵籠,這是嚴重的民主倒退,全民無法接受云云。
7月7日這場凱道抗議,國民黨宣稱5位總統初選參選人都將到場。是以即便天候不佳、太陽肆虐,然而屆時國民黨大軍匯流,凝聚選舉動能盛況,相信會頗為壯觀。只不過,對於參與這場「反鐵籠公投大會師」的國民黨人來說,「抗議公投法改惡、反公投大選脫鉤」這個劇本設定,心理恐怕會有點違和感。其實箇中原因,在於有些事情,你們還沒有徹底遺忘。
把時間拉回2004年3月總統大選前後幾個月。國民黨教育界大老吳清基於2月23日一場記者會指出「把公投與總統大選綁在一起,容易引發紛爭與製造暴動」,籲請全國教師可以不當「代罪羔羊」,要辭去相關選務工作。
至於選舉結果陳呂險勝連宋衍生的當選無效訴訟裡,連宋律師團4月2日開庭時指控「公投綁大選」及大選前一天莫名其妙的槍擊案,都有以詐術或以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競選。4月9日,國民黨組發會主委丁守中、立委黃德福舉行記者會,進一步指控民進黨「藉公投綁大選」方式,涉嫌以期約賄選的買票手法云云。
最後,根據5月11日《聯合報》〈綁出大混亂 藍列選舉無效事證 指投開票所同時開大選、公投票 中選會嚴重失職 影響大選公正性 將追究到底〉這篇報導裡,一方面提到國親律師團代表蔡玉玲表示「公投綁大選」造成很多選務紛爭,這部分在將來無論是當選無效之訴或選舉無效之訴,都要進行處理。
另一方面也提到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表示「公投綁大選確實影響大選公平公正性」,也使中選會事先信誓旦旦說,公投不會影響大選的說法不攻自破等語。綜上整理,15年前泛國民黨人其實是抱持批判「公投綁大選」立場。這件事情,要記得遺忘。
當年報紙諸多義正辭嚴評論,也該在遺忘清單之列。首先,在〈痛定思痛:任何公投皆不宜與任何公職選舉綁在一起〉(2004年3月16日《聯合報》)這篇社論裡,本文歸納重點有三:
一、「公投綁大選」的違法情境中,實難謂已伸張多少公理正義。就此而言…公投法應該徹底修正;不論什麼名義的公投,都嚴禁與任何選舉綁在一起,始為維護選舉公平的治本之道。
二、公職的選舉,乃是最重要的民主實踐,亦是公民最有作用的參政權;必須確保選舉公平公正舉行,方足以使勝選當政者具備民主正當性。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平公正的因素都必須排除;節省資源這類理由與維護選舉公平相較,當然必須退讓。即使公投與選舉合辦在外國司空見慣,但因政治文化不同,在台灣卻不能比照辦理。因為,台灣政治文化中的廉恥心與外國相去太大。
三、在經歷這次「公投綁大選」的教訓之後,應該迅速修正公投法,明文規定不論什麼公投,都禁止綁上任何選舉。總之,這篇標題有力,內容紮實的聯合報社論,將公投綁大選所招致之惡害說得相當精彩。7月7日凱道抗議前,該嚴禁國民黨人閱讀為妥。
其次,一篇較涉及投票技術性的佳作,則見於〈「亮票賄選」:鄭重考慮大選與公投同場不同日舉行〉(2004年3月1日《聯合報》)這篇社論。該文指出「…經過長期的社會辯論,社會公眾對公投的兩個題目並無異議,因此絕無必須剋期舉行的急迫性與必要性;何況,如今又發生因公投與大選同日同場舉行,勢必妨害秘密投票,亦極可能形成大量賄選的情勢。為維護秘密投票的最高憲法精神,舉行公投的技術手段自應考慮退讓。
所謂技術性退讓,並非反對公投,或不舉行公投,而是恐須改變『同日同場』的設計…」。承此意旨,該文具體建議「…只要當局懸崖勒馬,宣布改在三一九或三二一舉行公投,即可使公投與大選不同日但同場舉行。也就是說,只要同一投開票所連續使用二日,大選辦了,公投辦了,全民所珍惜選務公正的憲政最高價值也維繫住了」云云。
這篇社論,高舉捍衛憲政價值大義名分,進而推導出公投大選合併舉行這種技術性手段應考慮退讓之結論。邏輯嚴謹,頗具厚實的法學底子,研判該社論當係委託法學名家所撰。這種好社論,當然要列入遺忘清單裡。
最後,記者蕭白雪所撰〈公投綁出來的大選爭端〉(《聯合報》,2004年5月13日,A15版/民意論壇),也是一篇該遺忘的短文。
因為該文不僅指出「…從主政者決定公投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辦開始,即引起各界人士對此舉適法性的質疑。但在執政黨的強力運作下,反對大選與公投合併舉辦的人,卻被指控為『反民主』和『不愛台灣』」云云,更進一步提到「…種種狀況顯示,公投綁大選,不僅讓選務工作變得更混亂失序,也讓一些錯誤或弊病追查起來更為棘手而茫無頭緒?」等語。這種為公投大選脫勾者抱屈的文章,在當前敏感時機之際,也不適合閱讀。
周星馳電影《鹿鼎記》裡,天地會總舵主陳近南給愛徒韋小寶的那席話,總是讓人回味再三:
讀過書和明事理的人,大多在朝廷裡面做事,而天地會要造反,就只能用比較蠢的人。而要用這些人,就要用宗教的方式催眠他們,讓他們認為自己做的事情都是對的,「反清復明」只是個口號,跟「阿彌陀佛」是一樣地。
同理,儘管14年前國民黨人抗議公投綁大選,立場與本週日「反鐵籠公投」完全反逆,大方遺忘就好,何必認真計較。「反鐵籠公投」只是個口號,跟「發大財」是一樣地。預祝這場凱道大會師能順利圓滿成功!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7.02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7/02/070201
本文刊登後的這個禮拜日,國民黨將在台北凱達格蘭大道舉行一場名喚為「反鐵籠公投大會師」集會。關於集會理由,根據國民黨副主席曾永權說法,乃是民進黨修正《公投法》,讓公投與大選脫勾,閹割直接民權,讓鳥籠變成鐵籠,這是嚴重的民主倒退,全民無法接受云云。
7月7日這場凱道抗議,國民黨宣稱5位總統初選參選人都將到場。是以即便天候不佳、太陽肆虐,然而屆時國民黨大軍匯流,凝聚選舉動能盛況,相信會頗為壯觀。只不過,對於參與這場「反鐵籠公投大會師」的國民黨人來說,「抗議公投法改惡、反公投大選脫鉤」這個劇本設定,心理恐怕會有點違和感。其實箇中原因,在於有些事情,你們還沒有徹底遺忘。
把時間拉回2004年3月總統大選前後幾個月。國民黨教育界大老吳清基於2月23日一場記者會指出「把公投與總統大選綁在一起,容易引發紛爭與製造暴動」,籲請全國教師可以不當「代罪羔羊」,要辭去相關選務工作。
至於選舉結果陳呂險勝連宋衍生的當選無效訴訟裡,連宋律師團4月2日開庭時指控「公投綁大選」及大選前一天莫名其妙的槍擊案,都有以詐術或以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競選。4月9日,國民黨組發會主委丁守中、立委黃德福舉行記者會,進一步指控民進黨「藉公投綁大選」方式,涉嫌以期約賄選的買票手法云云。
最後,根據5月11日《聯合報》〈綁出大混亂 藍列選舉無效事證 指投開票所同時開大選、公投票 中選會嚴重失職 影響大選公正性 將追究到底〉這篇報導裡,一方面提到國親律師團代表蔡玉玲表示「公投綁大選」造成很多選務紛爭,這部分在將來無論是當選無效之訴或選舉無效之訴,都要進行處理。
另一方面也提到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張顯耀表示「公投綁大選確實影響大選公平公正性」,也使中選會事先信誓旦旦說,公投不會影響大選的說法不攻自破等語。綜上整理,15年前泛國民黨人其實是抱持批判「公投綁大選」立場。這件事情,要記得遺忘。
當年報紙諸多義正辭嚴評論,也該在遺忘清單之列。首先,在〈痛定思痛:任何公投皆不宜與任何公職選舉綁在一起〉(2004年3月16日《聯合報》)這篇社論裡,本文歸納重點有三:
一、「公投綁大選」的違法情境中,實難謂已伸張多少公理正義。就此而言…公投法應該徹底修正;不論什麼名義的公投,都嚴禁與任何選舉綁在一起,始為維護選舉公平的治本之道。
二、公職的選舉,乃是最重要的民主實踐,亦是公民最有作用的參政權;必須確保選舉公平公正舉行,方足以使勝選當政者具備民主正當性。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平公正的因素都必須排除;節省資源這類理由與維護選舉公平相較,當然必須退讓。即使公投與選舉合辦在外國司空見慣,但因政治文化不同,在台灣卻不能比照辦理。因為,台灣政治文化中的廉恥心與外國相去太大。
三、在經歷這次「公投綁大選」的教訓之後,應該迅速修正公投法,明文規定不論什麼公投,都禁止綁上任何選舉。總之,這篇標題有力,內容紮實的聯合報社論,將公投綁大選所招致之惡害說得相當精彩。7月7日凱道抗議前,該嚴禁國民黨人閱讀為妥。
其次,一篇較涉及投票技術性的佳作,則見於〈「亮票賄選」:鄭重考慮大選與公投同場不同日舉行〉(2004年3月1日《聯合報》)這篇社論。該文指出「…經過長期的社會辯論,社會公眾對公投的兩個題目並無異議,因此絕無必須剋期舉行的急迫性與必要性;何況,如今又發生因公投與大選同日同場舉行,勢必妨害秘密投票,亦極可能形成大量賄選的情勢。為維護秘密投票的最高憲法精神,舉行公投的技術手段自應考慮退讓。
所謂技術性退讓,並非反對公投,或不舉行公投,而是恐須改變『同日同場』的設計…」。承此意旨,該文具體建議「…只要當局懸崖勒馬,宣布改在三一九或三二一舉行公投,即可使公投與大選不同日但同場舉行。也就是說,只要同一投開票所連續使用二日,大選辦了,公投辦了,全民所珍惜選務公正的憲政最高價值也維繫住了」云云。
這篇社論,高舉捍衛憲政價值大義名分,進而推導出公投大選合併舉行這種技術性手段應考慮退讓之結論。邏輯嚴謹,頗具厚實的法學底子,研判該社論當係委託法學名家所撰。這種好社論,當然要列入遺忘清單裡。
最後,記者蕭白雪所撰〈公投綁出來的大選爭端〉(《聯合報》,2004年5月13日,A15版/民意論壇),也是一篇該遺忘的短文。
因為該文不僅指出「…從主政者決定公投與總統大選合併舉辦開始,即引起各界人士對此舉適法性的質疑。但在執政黨的強力運作下,反對大選與公投合併舉辦的人,卻被指控為『反民主』和『不愛台灣』」云云,更進一步提到「…種種狀況顯示,公投綁大選,不僅讓選務工作變得更混亂失序,也讓一些錯誤或弊病追查起來更為棘手而茫無頭緒?」等語。這種為公投大選脫勾者抱屈的文章,在當前敏感時機之際,也不適合閱讀。
周星馳電影《鹿鼎記》裡,天地會總舵主陳近南給愛徒韋小寶的那席話,總是讓人回味再三:
讀過書和明事理的人,大多在朝廷裡面做事,而天地會要造反,就只能用比較蠢的人。而要用這些人,就要用宗教的方式催眠他們,讓他們認為自己做的事情都是對的,「反清復明」只是個口號,跟「阿彌陀佛」是一樣地。
同理,儘管14年前國民黨人抗議公投綁大選,立場與本週日「反鐵籠公投」完全反逆,大方遺忘就好,何必認真計較。「反鐵籠公投」只是個口號,跟「發大財」是一樣地。預祝這場凱道大會師能順利圓滿成功!
2019年6月30日 星期日
柯市長 看外國怎麼防中資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6.29
經濟部投審會以「有國安疑慮」駁回台北雙子星開發案,讓台北市長柯文哲砲轟「國家願景、主權意識都是屁話」。「友柯」台北市議員高嘉瑜則舉了四年前「頂新出售101股權給馬來西亞商IOI集團」一案來打臉柯文哲。
當年的柯市長還重視國家安全,因此二○一五年針對頂新出售101股權給馬來西亞商IOI集團表態反對,北市府提出四大理由,基於公共利益、社會觀感、文化認同、國家安全四大層面,投下反對票。
柯市長也可看看外國怎麼處理中國因素的投資者。以美國為例,在二○一五年七月間,紫光出價二三○億美元擬收購美國DRAM大廠美光科技,但最終被美國政府以多項理由擋下,而其中最主要理由就是「國家安全」,如果連美國政府都拒絕紫光投資該國的重要產業,台灣豈有把主權「當屁話」的空間?
全球各國基於國家安全的保障,對外國企業在國內參與投資或其他商業行為,都做了一定的限制,再例如:二○○三年四月,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拒中資收購美國環球電訊;二○○三年,港商李嘉誠投資印度「尼赫魯信託港口」集裝碼頭開發項目,被印度內閣安全事務委員會認定中資經營港口將導致嚴重的國家安全問題,決定拒絕中資投資。
事實上,美國、印度並無遭中國併吞的疑慮,但仍對具中國因素的投資者防範萬千,理由當然是害怕中國的獨裁本質,會導致該國企業不依循正常的市場運作,而出現政治動機的投資與營運,影響國家安全。
相對的,台灣受到的中國威脅更為直接,當世界謹慎處理中國因素投資者的國安問題時,台灣更沒有理由輕言主權議題是「屁話」,隨便棄國家安全於不顧。
2019年6月29日 星期六
0629「監察權與檢察權的糾葛:監察權的界線在哪?誰可以監督檢察官?」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八)
敬請報名:https://forms.gle/PrFHEySEH4qK9r5m9
日前監察院彈劾檢察官,隨即引發部分檢察官發起連署「反對干涉司法獨立」等行動,也有各界團體呼籲:檢察官應「遵憲、守法、接受監督」,並避免干預「職務法庭」對於此案的審理運作。查詢媒體報導可以知道,類似的分歧與爭論近年經常出現、顯非個案,這意味著台灣現有的憲政體系在「檢察權與監察權」之間可能有所衝突,需要討論釐清各自界線,甚至針對衝突之制度設計進行改革。
因此藉由本次事件,永社、法操FOLLAW及台灣制憲基金會共同舉辦座談會,針對「監察權」與「檢察權」這兩種權力彼此間的糾葛、界線、有無適當制衡監督機制……等議題,邀請各方學者專家與會討論。希望能釐清爭議與界限,避免傷害人民對於司法制度的信任,並作為目前「司法改革」或未來「憲政改革」的建議與參考。
時間:2019.06.29(六)上午10:00~12:3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匯豐銀行252巷進入)
共同主辦:永社、法操FOLLAW、台灣制憲基金會
主持人:
陳傳岳/律師、永社創社理事長、台灣制憲基金會副董事長
與談人:
陳師孟/監察委員
高宏銘/法操創辦人、律師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黃帝穎/永社理事長、律師
時間分配:
主持人10mins、與談人20mins、綜合討論40mins
注意事項:
1.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2.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3.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4. 本場活動完畢後預計兩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PrFHEySEH4qK9r5m9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11313433107217/
2019年6月27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G20即將開始,呼籲各國領袖「反送中」!
G20即將開始,呼籲各國領袖「反送中」!(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
6/28各國領袖即將在日本大阪舉行G20高峰會,美國總統川普與中國領導人習進平也將會面。香港在地團體也於昨天(6/26)晚間舉行大型集會,對於國際社會及各國領導人進行呼籲。而今天凌晨我們在次看見香港警方使用粗暴手法驅離民眾,甚至要求登記。台灣的民間組織、人權團體、學生團體、港生再次到台北的香港經貿辦事處,召開記者會,譴責香港警方作為,呼籲香港政府回應各界訴求,並呼籲各國領袖反對「送中」條例。
我們呼籲經濟的發展,絕對不能以犧牲人權作為代價。中國侵害人權的情況只有惡化,沒有改善,不管是對於西藏或是新疆維吾爾人的宗教文化語言的迫害,對於香港民主的干預更是需要我們注意。香港作為一個經濟貿易的重要轉運站,是許多國際貿易的樞紐。如果「引渡條例」通過,將會危及所有國際旅客的人身安全。因此我們呼籲各國領袖,應積極表達對於香港要通過修正「引渡條例」的反對立場。同時,我們也呼籲各國關注香港警察鎮壓香港平和抗議的手段。
我們有以下訴求:
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香港市民上街「反送中」,以示威表達合理訴求,卻遭警方使用過度暴力對待。過程中,甚至發生槍傷外籍記者的離譜情況,後更動用各種恐已破壞隱私及正當程序保障的途徑進行追殺,例如進入醫院非法搜證,並大舉拘捕示威人士及傷者。為此,我們強烈譴責香港政府漠視民意,視人民如草芥,嚴重侵犯港人公民權利及自由,加深社會矛盾與惡化傷痕。此時此刻,我們要求香港政府盡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這段時期中,警方涉嫌濫權的暴力事件,並予以相應制裁。港府除應立即釋放被捕的示威人士之外,並應深切反省、盡快檢討對示威人士使用武力的相關規定。
二、懇請國際表態促使港府回應五大訴求
香港政府至今尚未正面回應民間五大訴求,亦即「不檢控示威者」、「取消定性暴動」、「追究開槍責任」、「撤回送中惡法」、「林鄭月娥下台」。稍早前林鄭召開記者會,不旦沒有正面回應主流民意撤回的訴求,更推卸追究警方過份使用暴力的責任,明顯是缺乏誠意和承擔責任的表現,以致激起進一步的民怨;與此同時,親中建制派竟有有權人士選擇繼續漠視主流民意,放話重推逃犯條例修訂,其一意孤行,令人髮指。直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地的多個城市,包括倫敦、紐約、波士頓、華盛頓、臺北、雪梨、布里斯班、墨爾本等等,都有遊行為香港反送中運動發聲。藉此機會,我們呼籲G20各國領導人在會議期間進一步表態。支持香港市民的反送中運動,並以更積極的國際壓力,促使香港政府承諾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滿足民間五大訴求,順應民意。
三、高度關注北京政府對香港的多方面干預
數以百萬計的香港人走上街頭,除了憤慨港府欠缺誠意的消極不作為,同時亦是以行動反對北京政府對香港自由、法治制度的多方面干預與侵蝕,違背保障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是次修例,不但嚴重破壞香港法治制度,影響世界各國人士在香港的權利及自由,亦危害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地位,將對各國經濟帶來不少衝擊。據此,我們亦呼籲參與G20的各國領袖,在會議期間斥責北京政府的所作所為,並向中國領導人習近平表達對於香港人權及民主發展受到惡化的高度關切。
主持:邱伊翎 台灣人權促進會
發言:華人民主書院曾建元、無國界記者組織吾爾開希、成大教授 梁文韜、台灣公民陣線發起人賴中強律師、經濟民主連合江旻諺、台大學生代表大會議長凃峻清、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林壯穎、長老教會歐蜜偉浪牧師、在台港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熊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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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給港辦的訴求書:
致香港經貿辦事處
我們是台灣公民陣線、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經濟民主連合、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文成基金會、鄭南榕基金會、永社、青平台。今天到貴辦有以下訴求,請予以回應:
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香港市民上街「反送中」,以示威表達合理訴求,卻遭警方使用過度暴力對待。過程中,甚至發生槍傷外籍記者的離譜情況,後更動用各種恐已破壞隱私及正當程序保障的途徑進行追殺,例如進入醫院非法搜證,並大舉拘捕示威人士及傷者。為此,我們強烈譴責香港政府漠視民意,視人民如草芥,嚴重侵犯港人公民權利及自由,加深社會矛盾與惡化傷痕。此時此刻,我們要求香港政府盡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這段時期中,警方涉嫌濫權的暴力事件,並予以相應制裁。港府除應立即釋放被捕的示威人士之外,並應深切反省、盡快檢討對示威人士使用武力的相關規定。
二、回應五大訴求
香港政府至今尚未正面回應民間五大訴求,亦即「不檢控示威者」、「取消定性暴動」、「追究開槍責任」、「撤回送中惡法」、「林鄭月娥下台」。稍早前林鄭召開記者會,不旦沒有正面回應主流民意撤回的訴求,更推卸追究警方過份使用暴力的責任,明顯是缺乏誠意和承擔責任的表現,以致激起進一步的民怨;與此同時,親中建制派竟有有權人士選擇繼續漠視主流民意,放話重推逃犯條例修訂,其一意孤行,令人髮指。直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地的多個城市,包括倫敦、紐約、波士頓、華盛頓、臺北、雪梨、布里斯班、墨爾本等等,都有遊行為香港反送中運動發聲。藉此機會,我們再次呼籲香港政府承諾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滿足民間五大訴求,順應民意。
三、是否補助愛國同心會?
日前台灣的愛國同心會到港生學生學校,進行騷擾打壓港生的行為。根據維基百科,愛國同心會乃香港經貿辦事處所贊助之組織,請貴辦公室說明是否曾經補助愛國同心會?請貴辦公布歷年受補助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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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台灣公民陣線、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經濟民主連合、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文成基金會、鄭南榕基金會、永社、青平台;香港經貿辦事處接陳情書代表為新聞主任傅雪蓮。
更多資訊詳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tahr.org.tw/news/2455
2019年6月24日 星期一
反紅媒、混合威脅與民主防衛機制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2019.06.24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98145
筆者今年4月至歐洲參加會議,針對網路平台假訊息流竄的法制策略,曾與歐盟COE(對抗混合式攻擊挑戰中心)人員討論,如何在中國與台灣的脈絡下,定義所謂「混合威脅」的概念。由於混合威脅的概念核心,就在於一國透過各種有形、無形的非武力手段,影響另一國家的政治或決策,其本身就充滿不確定性和灰色空間,要抓出一個明確的定義,委實困難。最終筆者提出《經濟學人》曾做過的中國「銳實力」專題與何清漣的「紅色滲透:中國媒體全球擴張的真相」一書,指出從媒體的資訊影響、與組織性人員交流的面向,或許較容易理解中國對台灣的影響。
不管是資訊戰、混合威脅或是銳實力,學理上的定論雖然仍待許多實證資料補充,但人們的日常生活感受卻十分真實且深刻。週末,時力立委黃國昌與網紅館長陳之漢所發動的「反紅媒、護民主」遊行,在風雨天仍然聚集許多熱血世代,正反映台灣社會對這種不確定威脅的焦慮。人們未必深刻理解,如何在保衛民主價值的同時、強化民主防禦機制,但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深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已被敵人利用。
早在2018年,蔡英文總統在兩艘派里級巡防艦的成軍典禮上,就指出台灣正面臨與過去不同的安全挑戰;除了傳統上的軍事威脅,來自境外的非傳統威脅,特別是中國對台的「三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日益顯著。其後在2018年底台灣地方選舉後,美國主流媒體也有不少報導指出,北京正以更細膩、更難應對的非武力「混合戰」手法,影響台灣的民心動向。種種都說明,台灣確實處在中國威脅的前線,而至今台灣仍能維持民主自由的價值而不墜,實在難能可貴。
維持民主自由的價值,其難度不只體現在對外力威脅的抵抗,也在於對內部手段的努力。舉例來說,要防制假訊息,但法案仍待由立法院通過;不管是言論自由的辯論或是手段目的的合理性,都要經過民主體系的規則檢驗。換句話說,在打造民主防衛工事時,仍然堅持民主與法治的價值,以避免在清除「惡細胞」的同時,也把「正常健康」的細胞殺死。
所謂的「惡細胞」,就是意圖破壞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等核心價值的計畫性行動,人們都很清楚癌症的惡細胞對身體健康有害,但任何被治療的正常人,大概都不希望是以健康細胞的陪葬為代價。
或許有人會認為,過度堅持民主自由可能緩不濟急。但是,以筆者較熟悉的社群媒體與假訊息傳播的面向而論,從2016年美國大選、2017年英國脫歐、2018年的劍橋分析案…,人們警覺社群媒體的顛覆力量雖晚,但也立刻由法制面、教育面、加強要求數位平台、跨國合作…,進行許多防治工作。直到今年5月的歐盟國會大選,歐盟事後檢討認為,透過諸多努力與數位平台的配合,雖然仍然無法完全根除大規模的虛假訊息操作,但已有效遏止了外國勢力透過不實訊息影響選舉的力道。
因此,不管是反紅媒、銳實力或是混合威脅,對於民主法治體系的自我療癒能力,相信大家仍然可以樂觀以待。尤其台灣處於中國威脅的最前線,在壓力之下仍能堅持民主自由,這不但是台灣的驕傲,也將是可以向世界輸出的寶貴經驗。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2019.06.24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98145
筆者今年4月至歐洲參加會議,針對網路平台假訊息流竄的法制策略,曾與歐盟COE(對抗混合式攻擊挑戰中心)人員討論,如何在中國與台灣的脈絡下,定義所謂「混合威脅」的概念。由於混合威脅的概念核心,就在於一國透過各種有形、無形的非武力手段,影響另一國家的政治或決策,其本身就充滿不確定性和灰色空間,要抓出一個明確的定義,委實困難。最終筆者提出《經濟學人》曾做過的中國「銳實力」專題與何清漣的「紅色滲透:中國媒體全球擴張的真相」一書,指出從媒體的資訊影響、與組織性人員交流的面向,或許較容易理解中國對台灣的影響。
不管是資訊戰、混合威脅或是銳實力,學理上的定論雖然仍待許多實證資料補充,但人們的日常生活感受卻十分真實且深刻。週末,時力立委黃國昌與網紅館長陳之漢所發動的「反紅媒、護民主」遊行,在風雨天仍然聚集許多熱血世代,正反映台灣社會對這種不確定威脅的焦慮。人們未必深刻理解,如何在保衛民主價值的同時、強化民主防禦機制,但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深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已被敵人利用。
早在2018年,蔡英文總統在兩艘派里級巡防艦的成軍典禮上,就指出台灣正面臨與過去不同的安全挑戰;除了傳統上的軍事威脅,來自境外的非傳統威脅,特別是中國對台的「三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日益顯著。其後在2018年底台灣地方選舉後,美國主流媒體也有不少報導指出,北京正以更細膩、更難應對的非武力「混合戰」手法,影響台灣的民心動向。種種都說明,台灣確實處在中國威脅的前線,而至今台灣仍能維持民主自由的價值而不墜,實在難能可貴。
維持民主自由的價值,其難度不只體現在對外力威脅的抵抗,也在於對內部手段的努力。舉例來說,要防制假訊息,但法案仍待由立法院通過;不管是言論自由的辯論或是手段目的的合理性,都要經過民主體系的規則檢驗。換句話說,在打造民主防衛工事時,仍然堅持民主與法治的價值,以避免在清除「惡細胞」的同時,也把「正常健康」的細胞殺死。
所謂的「惡細胞」,就是意圖破壞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等核心價值的計畫性行動,人們都很清楚癌症的惡細胞對身體健康有害,但任何被治療的正常人,大概都不希望是以健康細胞的陪葬為代價。
或許有人會認為,過度堅持民主自由可能緩不濟急。但是,以筆者較熟悉的社群媒體與假訊息傳播的面向而論,從2016年美國大選、2017年英國脫歐、2018年的劍橋分析案…,人們警覺社群媒體的顛覆力量雖晚,但也立刻由法制面、教育面、加強要求數位平台、跨國合作…,進行許多防治工作。直到今年5月的歐盟國會大選,歐盟事後檢討認為,透過諸多努力與數位平台的配合,雖然仍然無法完全根除大規模的虛假訊息操作,但已有效遏止了外國勢力透過不實訊息影響選舉的力道。
因此,不管是反紅媒、銳實力或是混合威脅,對於民主法治體系的自我療癒能力,相信大家仍然可以樂觀以待。尤其台灣處於中國威脅的最前線,在壓力之下仍能堅持民主自由,這不但是台灣的驕傲,也將是可以向世界輸出的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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