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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12/12「全體憲政機關均有守護民主憲政之義務 呼籲行政院長不副署惡法為合憲」會後新聞稿

全體憲政機關均有守護民主憲政之義務
呼籲行政院長不副署惡法為合憲

台灣永社會後新聞稿


今日(12月12日)上午九點,台灣永社舉辦記者會,由四位法學者出席,針對當前立法院在違反程序正義、公開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等重要憲法原則下,於今年(2025)11月14日三讀通過恐使中央政府陷入財政危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對行政院長呼籲「不副署合憲」。

憲法法庭被癱瘓之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至關重要

律師、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指出:永社今天召開這場「不副署合憲」的記者會,是因為立法院在癱瘓憲法法庭之後,開始陸續推動多個具有違憲爭議的法案,包括財劃法,以及可能在今天通過的反年改相關法案。

大法官在釋字第 792、793 號解釋中,其實已經揭示「世代正義」原則,宣告年改合憲;但立法院仍強推反年改這類違憲的法案,甚至包含「民代貪污助理費除罪化」等明顯違反正義原則的立法。在台灣的憲法法庭被癱瘓的情況下,如何阻擋違憲惡法使其不生效力的問題非常重要。

關於行政機關不執行、不副署違憲惡法,目前學者已有大量論述,其問題核心是如何阻擋違憲惡法對臺灣造成的危害。

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採訪通知】12/12 面對立法失速列車,憲政剎車該踩就踩—「不副署合憲」 永社座談記者會

永社座談記者會  敬邀採訪

時間:2025/12/12(五)上午9點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A 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

國、眾兩黨多次以國會聯合多數,在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公開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等重要憲法原則下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重傷我國民主憲政秩序及人民權益,甚至人民最終的救濟管道,亦因《憲法訴訟法》使憲法法庭癱瘓而遭剝奪。

值憲法法庭遭癱瘓之際,在民主世界中,守護民主憲政不只是大法官的權責,更是全體憲政機關的共同責任,因此我國行政機關更須承擔起守護民主憲政的憲法義務,行政院長不副署違憲惡法,立院通過的「違憲惡法」未經閣揆副署將不生效力。

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新聞稿】12/04「喜迎總統直選三十週年 盼李登輝圖書館早日落成」團體聯合記者會 永社新聞稿暨會後新聞稿


2020年8月間,台灣社等20多位台派社團共同舉辦記者會,呼籲政府參考美國等國設立總統圖書館制度,成立李登輝總統圖書館。這個倡議於民間持續醞釀,也獲得政府諸多善意回應。在政府審慎討論與規劃5年多後,台灣永社提醒,明(2026)年適逢我國首次總統直選30週年,回顧我國民主化歷程,被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譽為「民主先生」的李前總統在任內推動總統直選,乃是台灣民主改革的里程碑。為呼應這個重要的台灣民主成就,我們期盼規劃許久的李登輝圖書館能儘速定案推動。

借鑒總統圖書館制度:官方文件轉化為公共資產

1996年3月23日,台灣首度舉辦總統直選,該次選舉由當時國民黨籍的李登輝勝選,成為第一位台灣民選總統。再回首,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萬年國會的全面改選、多次修憲、廢除刑法100條、開始推動務實外交等由威權統治轉型往民主制度的歷程都發生在李登輝政府時期,這一段歷史是研究台灣民主化的重要資產。台灣若能借鑒美國的總統圖書館制度,將該時期官方文件轉化為公開資產並妥善陳列,確保相關文件能夠永久開放,對這個世代以及下一個世代的台灣人民來說,將是很寶貴的教育資源。

2025年12月3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兩岸條例》、《國籍法》應修正,明確規範外國公民不得擔任我國公職,其中亦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兩岸條例》、《國籍法》應修正,明確規範外國公民不得擔任我國公職,其中亦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025.12.03

近日出現中國籍人士擔任我國公職人員時,是否需要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的爭議。永社認為,依我國法律規定確實可能存在漏洞,行政院與立法院應立即研議並進行修法,以填補相關漏洞。

但在立法院完成修正之前,為了保護我國民主憲政秩序,應對《國籍法》第二十條作目的性擴張解釋,將原則上禁止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的規定,明確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分者。


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2025年12月1日 星期一

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永社評論】國、眾版三度修惡《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長不應再度副署惡法

國、眾版三度修惡《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長不應再度副署惡法

2025.11.26
文/永社秘書處
2024年修正前之財劃法固有問題

自2009、2010年《地方制度法》下修直轄市條件後,我國地方自治實際狀況從二都變成五都(五直轄市),又在2015年加入桃園市成為六都,這代表都市人口的擴張,與公共建設及其他政策推動需求與成本的擴張。然而,涉關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分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自1999年後,至去年前皆未有修正。

在2000年初,已不乏學者認為1999年修正的《財劃法》具有缺失,例如統籌分配款[1] 地方自主財源偏低、分配公式年年調整無標準可循等,且一般性及特別補助款[2] 之分配恐有違授權明確性原則[3] 。

在這個背景下,行政院在2012年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其中除了指出要「提高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完善財政調整制度及因應地方改制需要」外,更為實踐「錢權同時下放」、「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強化財政努力誘因機制」、「落實財政紀律」等原則而修正,呼應前述學者提出的缺陷與以改正。然而,該草案遲未通過,又隨立法委員換屆失效,至2025年11月20日才再次出現行政院版草案。

而在2024年立法院換屆後,國、眾兩黨組成國會最大黨,於一年內兩次提出修法草案並逕付二讀,在沒有實質討論下,強行通過兩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法。上述三次修法不僅未對過往的財劃法問題妥善處裡,更將使區域不均發展嚴重化、掏空中央政府財政使其失去推動政策能力,並將製造國家財政危機。


國、眾兩黨2024年財劃法修正,違反「業務與支出之連結原則」

2025年11月3日 星期一

永社2025年度工作報告

永社2025年度工作報告

2025年永社感恩募款餐會,即將於119日中午11:30舉辦:
https://www.taiwanforever.org.tw/2025/10/2025.html

今年,永社持續投入並關注全國大罷免、轉型正義、國會立法程序失序、憲法法庭癱瘓、國家正常化、居住權保障、民主防衛與中國灰色地帶行動等公共議題,期間共主辦及合辦10場記者會與座談會,協辦並聲援多場友團行動,持續參與「台灣國家聯盟」會議,並於2025年中,出版《反滲透與民主防衛》論文集。


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稿】10/16「大法官不釋憲 下一步怎麼辦?」記者會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5/10/16

憲法法庭自日前剩餘大法官僅八人後,陷入實質停擺狀態。三位現任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於10月8日聯名發表聲明,指出依據新修《憲法訴訟法》,法庭開庭評議需達十人門檻,現人數不足,依法不得開庭評議,該聲明指出「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為現行有效之法律規定,大法官審理案件,自應受其拘束,無權恣意不適用。」

然此舉實為形式守法、實質卸責。憲法法庭本身即為違憲審查機關,當新修《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已限制其正常運作、阻礙多項憲法權利的保障,憲法法庭當然有義務啟動審查程序,遑論目前已有針對該修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本身的違憲聲請案繫屬,卻因部分大法官以上述新法所規定的門檻為由認為案件無法進行評議。然若未審即預設新法正當,依其運作所產之判決豈不矛盾?甚至是「違憲程序製造違憲判決」!

2025年10月13日 星期一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四|面對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責任與平戰切換】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四|面對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責任與平戰切換】

台灣面對中國的灰色地帶行動或熱戰爆發,關鍵基礎設施的保護,諸如資通、能源、水、金融、醫療與公衛、交通運輸、政府行政系統、民生物資供應鏈等,都直接影響人民生活重要需求,以及國家安全。

近年,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針對各領域的關鍵基礎設施進行通盤檢討、簡化行政流程,又納入資通安全為重要目標、並加強演習等;另一方面,2022年國家安全法修法納入網際空間,我國《資通安全管理法》近期修法亦著重管制資安業務。

然而,由於多數關鍵基礎設施由各部會自行列管,涉及跨部門整合者仍是一大挑戰,而資通安全作為新型態的國家安全面向亦才剛剛進入法制化的進程。

2025年10月1日 星期三

✨強化民主韌性✨ 2025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強化民主韌性✨2025台灣永社感恩募款餐會

時間:11 月 9 日 (週日) 中午11:30入席、12:15開席
地點:晶宴民權館 B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2號
基於對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的追求與關懷,「台灣永社」(Taiwan Forever Association, TFA)由律師、學者及理念相近的各界人士共同創立,十三年來,永社持續參與及推動憲政民主、國家安全及人權等議題。目前,永社設有論述暨國際委員會、究責委員會、制憲與人權工作小組;秘書處則由永社社員與專職組織工作者組成,針對當前國家的重大決策與社會議題舉辦記者會、座談會及相關倡議行動。
2025年,台灣所處的地緣政治壓力日益緊張,內部的民主憲政體制亦面臨挑戰。

2025年9月30日 星期二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三|面對敘事戰:言論自由的防線】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三|面對敘事戰:言論自由的防線】

過往戒嚴時期,國民黨政府嚴格管控二二八事件相關、台灣主體為內容的出版品,所有關於二二八事件的論述與台灣獨立的主張都是重大禁忌內容。
1980後,台灣陸續經歷解嚴、通過人民團體法、集會遊行法等,這是言論自由在台灣最初萌芽的階段,但針對台灣獨立的言論,國民黨政府仍動輒以叛亂罪進行偵辦。
1989年,鄭南榕以自焚行動抗議政府對《自由時代週刊》的查禁、表達對言論自由的主張;1992年,刑法100條修正,大幅限縮叛亂罪的適用範圍。彼時台灣的言論空間雖仍不算開放,但在蓬勃的民間行動與政治力呼應下,已然跨進言論自由的新里程碑。
如今,言論自由已成為台灣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但在中國對台灣灰色地帶行動張力節節升高的今日,出現一個新的挑戰

2025年9月23日 星期二

【活動記錄】09/20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
|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活動記錄|

【活動資訊】

活動時間:2025/09/20(六)14:00~16:00
活動地點:犇亞會議中心 15樓HH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灣永社

【活動記錄】09/13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一|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
系列座談一|
|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活動記錄|

【活動資訊】

活動時間:2025/09/13(六)13:30~15:30
活動地點:辜寬敏基金會

主辦單位:台灣永社

2025年9月17日 星期三

【永社發言稿】09/17「大法官卡關僵局未解 憲政體制恐陷無限期停擺」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聯盟記者會

照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大法官卡關僵局未解 憲政體制恐陷無限期停擺」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聯盟記者會

台灣永社發言稿:

從 2024 年 7 月至今,總統府的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已經進行了兩波人選提名。然而,在立法院從公聽會到表決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如果這些問題遲遲無法解決,恐怕七位大法官的缺額就會一直懸而未決。

2025年9月3日 星期三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二|面對中國代理人行動】

近年,中國針對台灣發展各類「灰色地帶行動」,其中「代理人行動」是一個重要形式。此類行動不以軍事手段為主,而是透過在地的個人、團體或機構,在媒體、言論、遊說、法律或經濟等領域,協助傳遞特定敘事或推動滲透操作。

這些行動的特徵是去軍事化與去責任化,使得辨識、回應與治理更為困難。台灣是否已有足夠的法制工具因應,值得進一步討論。

2019 年,國會曾提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借鏡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但因社會溝通不足,最終未能立法;同年,執政黨團推動通過了《反滲透法》。這兩部法律在「境外勢力」的定義和規範方式上差異很大,但共同指向境外勢力介入台灣政治的問題。

2025年9月2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自2024年中起,台灣的憲政秩序屢次受到挑戰、經歷極限運動。最早出現的是由國會席次過半數的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國眾兩黨)立委,以違反民主原則的方式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衝擊憲法中權力分立原則、憲法機關忠誠原則。

這造就了「國會擴權 1.0」。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法部分條文遭憲法法庭判定違憲後,國眾兩黨變本加厲,在行政權與司法權的核心領域,攻城掠地,開始了「國會擴權 2.0」: 

2025年8月20日 星期三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一|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一|民主防衛的憲政想像】

台灣是一個基於共同生活經驗、相似價值與民主實踐形成的政治共同體。這個共同體之所以存在,其中一個原因是來自中國對台灣主權的否定、威脅與國際上的政治孤立,迫使生活其中的人們意識到彼此的依附。而對於這個共同體的防衛,不是排他性的民族主義,而是一種集體自我治理的實踐。

目前,台灣正面臨中國以軍事威脅統一,並進行各種灰色地帶行動,如認知作戰。這類威脅雖不直接以冷熱兵器呈現,但卻對憲政秩序的維持、選舉的公平、輿論的自主極為有害。

在特殊情境下,民主制度有義務防衛自身,避免遭到顛覆或被極權勢力利用自身的開放性加以反轉,這是民主憲政秩序維持其價值的責任。所謂防衛性民主(militant democracy),主張民主體制面對公共緊急狀態可以採取經嚴格審查的自我保護措施;德國的防衛性民主,更是融入憲法架構中的常態性防衛機制。這些措施的正當性,在於其目的是恢復並維護民主本身。

然而,民主防衛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張力不容忽視。當民主社會進入防衛模式,政府權力擴張與人民權利限縮的風險隨之而來。因此,人權立場必須被納入民主防衛機制的設計中,協助設立明確的邊界。

2025年8月18日 星期一

【團體聯合記者會】2025年法律界反對「核三重啟公投」記者會|永社發言稿|

2025年法律界反對「核三重啟公投」記者會

2002年制訂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歷經二十多年,終於在2025年5月17日核三廠2號機屆齡除役後實現,卻因「核三重啟公投」投下變數。

核三廠有恆春活動斷層通過,廠址曾發生地下沼氣外洩,事故風險高。40年運轉期間,曾多次發生輻射外洩、起火、喪失電源等種種事故,安全紀錄不良。《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每一核子事故「賠償責任最高限額42億元」,萬一發生核子事故,受害人很可能無法獲得合理賠償。

核廢法令不足,迄今尚無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址的法律,高放射性的用過核燃料僅能暫置廠內;甚至低階核廢以「焚化」方式減少體積;核三廠的核廢料廠房周邊更多次發生輻射污染事件。

多個法律團體、法律學者、律師、法律系所學生及其他法律人連署呼籲各界:於2025年8月23日,就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即「核三重啟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

2025年8月14日 星期四

核三重啟公投違法又違憲,不符合《公投法》的任一類型


文/永社秘書處
關鍵評論網/能源 2025.08.13

今年7月20日立法院通過「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下稱:本次公投案)」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今年8月23將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 

但本次公投案符合《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嗎?核三重啟一案,適合交由公投決定嗎? 

全國或地方性的創制、複決公投 

依據《公投法》第二條,公投分成地方性公投與全國性公投。如果一項公投的命題,影響範圍侷限在單一直轄市或縣(市)裡面,和其他直轄市或縣(市)無關,原則上屬於地方性公投;反之,如果一項公投的命題影響,跨越數個直轄市或縣(市),甚至是全國,那就會是用全國性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