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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星期四

公民要用大罷免讓國民黨恢復正常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04.24

4月22日出刊的鏡週刊報導國民黨偽造連署書案的諸情事,看了令人十分驚悚,也不由得感歎。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提供名冊給青年軍們抄錄,領銜人的印章則是由國民黨市黨部找人代刻;黨部主管推說他們只協助收件,連署資料都是青年軍送上來的,即使資料有假也與他們無關。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約談時稱自己毫不知情,也沒有下令要求黨工提供名冊給青年軍抄寫;檢調傳來十多位「連署人」作證,結果相關證人幾乎都否認參與連署,也沒授權他人代簽,共同點是這些證人都是國民黨員;黨部主管與黃呂的手機對話紀錄全部刪除。

請問這不是偽造文書,這是什麼?台北市黨部頭頭們一起合謀犯行,然後推初入政壇的年青人去著手實行,這跟黑道的組織犯罪有什麼兩樣?黨部主管們企圖滅證、彼此推諉,這豈不是敢作不敢當?國民黨中央黨部沒有查察監督在先,竟然事後還糾眾去地檢署威嚇抗議,這不就是所謂的打人的喊救人?一個黨墮落如斯,只能用「無賴」兩字形容。

2025年4月15日 星期二

大學生罷免活動 不違反教育中立

莊國榮(作者為北社社員、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永社常務監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4.15

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一、教育應本中立原則。二、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從文義清楚知悉,這個規定禁止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特定政治團體服務。以大學而言,這個規定乃是為了禁止大學及教育部利用公權力及行政資源,違法限制學生及教師的基本人權。為特定政治團體服務。

立委明顯誤解教育基本法

翁曉玲立委質疑「大罷免連署進入校園,教育部管不管?」實則嚴重誤解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教育中立的含意。為了真正維護教育中立原則,教育部及各大學,不應被翁委員錯誤見解誤導,而違法限制大學生的罷免連署活動。

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如果台灣海纜全斷──從緬甸大地震談起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國防軍事 2025.03.31

3月28日發生規模達8.2的 超大地震,震央在緬甸,但第一時間我們所取得的地震消息,絕多是關於鄰近的泰國。原因是緬甸當地的災情訊息,無法透過網路快速傳遞到世人面前。

緬甸的軍政府於2021年取得政權,開始控制通訊系統。部分區域完全沒有網路可用、或是時時遭遇網路斷聯。與政府對立的反抗軍所在區域,網路極不穩定。2024年美國自由之家的網路報告中,緬甸的網路自由得到9分(總分100分),和中國並列最後一名。

專家指出,軍政府的網路控制策略有2個目標:首先,是讓反抗團體所在區域通訊困難、增加對抗難度 ; 其次,是讓反抗團體區域的消息「靜音」,得不到全球關注,如此軍政府的所作所為,也較不易受到全球其他國家的譴責。

2025年4月2日 星期三

大罷免禍國殃民的藍委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4.02

罷團推動大罷免,全國超過卅五藍委進入第二階段,國民黨則反制提案罷免八綠委,但社會清楚大罷免是針對「禍國殃民」的立委,因此公民罷免藍委獲得大街小巷熱烈回響。

相反的,國民黨罷綠委明顯未獲社會共鳴,反而涉及抄名冊、有超過一七○○死者連署的偽造文書罪,國民黨台南市黨部莊姓副主委及劉姓黨工即因偽造文書,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為什麼罷免藍委,因為這一年來,藍白惡搞擴權法案遭憲法法庭判決違憲、竟癱瘓憲法法庭,更亂刪總預算,藍委的「禍國殃民」突破政治同溫層,讓經濟選民、知識選民及民主公民無法容忍。

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

如何反不存在的東西? 「反廢死」公投的誤謬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3.18

據聞中國國民黨將推動所謂「反廢死公投」。撇開該黨擬以此作為反制大罷免的政治企圖不談,這個看似政治嚴肅的公投命題,本質上是個荒唐的誤謬。

既曰「『反』廢死」,表示公投的目標在於反對、改變乃至於推翻「廢死」現狀。然而,我國刑法典目前仍有十餘種犯罪得處以死刑。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民用航空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殘害人羣治罪條例等法律,針對極端重度的犯罪行為,亦有死刑條款作為最終制裁手段。換言之,維持死刑乃我國既存的法制現狀。真的要推公投,邏輯也只能推企圖改變現狀的「廢死公投」,而非「反廢死公投」。

2025年3月10日 星期一

【圖文】參與罷免連署之常見QA一覽

📢 二階段罷免連署即將啟動!參與罷免連署之常見QA一覽  📢

全台第二階段罷免連署即將啟動。然而,參與罷免連署可能面臨各種來自公權力與私人的阻礙與壓力,如:遭國民黨部公布個資的 #志工阿美 事件;罷免羅明才團隊志工遭民眾當街辱罵、搶奪手機事件;花蓮縣參與罷免民眾遭公務員登門查身分等情形。上述新聞並非單一事件,而是罷免團隊或參與罷免連署的民眾都有可能遇到的共同困境。

這些困境還包含:警方跟蹤、遭到驅離、店家遭政府過度稽查、破壞場地、辱罵或抹黑等情形。以下圖卡將罷免連署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滋擾整理成QA,提供初步的法律建議;也 #歡迎來信索取印刷檔。
 
📩 若需進一步法律諮詢,請來信永社:ba@taiwanforever.org.tw
📞 內政部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02-23219011 分機 2001、2002)
📨 監察院陳情信箱:https://www.cy.gov.tw/iFrame.aspx?n=521

✍️ 撰文:台灣永社
🎨 製圖:褚婉琳

#罷免  #集會遊行  #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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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 星期一

英國暖心力挺烏克蘭 護民主抗侵略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3.03

看到英國首相施凱爾在唐寧街官邸前熱烈擁抱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及兩人並肩而走的身影,令人振奮;查理三世國王也將以接待川普總統的規格歡迎烏國總統到訪。英相代表英國支持烏克蘭抵抗俄羅斯的侵略並提供實質援助,見證民主國家就是應同心協力地抵抗強權與邪惡,這是本份,也是任何好人會做的事。

職業律師出身的施凱爾不會不曉得什麼叫現實、什麼是利益。可他也是一位專攻保障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律師,曉得英國憲政精神的內涵。這精神不僅為所有普通法國家所繼承,也為人民所捍衛。英美兩國均誓言維護個人自由與尊嚴不容剝奪與侵害,政府也是為維護此原則而存在。因此,二戰時英國人民沒有向納粹屈膝,他們寧可失去財富與生命,也絕不投降。英國人民的堅持改變原本採取孤立主義的美國,激勵美國人民義無反顧地投身於反法西斯陣營並做成貢獻,因而成就了「美國偉大」的歷史地位。這精神也為《聯合國憲章》所承襲遵循。

2025年2月27日 星期四

論民主防衛與違憲政黨解散 —以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為例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新世紀智庫論壇第一○八期 2024.12.30

壹、前言

內政部於2024年11月6日公告將聲請憲法法庭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以下簡稱「統促黨」),理由略以:統促黨幹部涉收中國七千四百萬元介入我國選舉,檢察機關已依《反滲透法》起訴,內政部認定,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臺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我國治安及社會秩序、侵害人民身體自由及集會權利,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形,內政部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1

內政部表示,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罪,其中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五件、《反滲透法》一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一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一件,共計八案,十一人;民國99年至113年間,各警察機關以「治平專案」,查獲統促黨員涉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高達一百三十四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犯罪,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2

2025年2月14日 星期五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與著作權──關於著作權保護與合理使用?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思想坦克/法律。產經財金 2025.02.12

過年期間,被DeepSeek與人工智慧的話題洗版,不時也看到有關於發展人工智慧與法律規範的討論。剛好今年初在《資訊社會研究》人工智慧刊中發表了一篇相關文章,主要討論兩個問題:1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得受著作權保護? 2 人工智慧訓練過程涉及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資料內容,是否有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

簡要整理這兩個問題的初步結論:

1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得受著作權保護?

從美國先前提出的《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登記指南》、我國實務與學者見解,可說頗為一致:「人類創作參與」仍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因素。

2025年2月12日 星期三

大罷免檢視最新民意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02.10

近來部分藍委對於行政院長提出覆議一事,認為若覆議再次失敗,表示其提請覆議並無民意基礎,應該下臺云云,此種言論顯然誤導事實,並欠缺民主精神,理由如下:

眾所皆知,藍白立委忽視民意,不僅通過違法亂政之惡法,且惡意刪除總預算,不顧國家發展及民生需求,此種行徑在本屆立委選舉時,一般人民並無法事先預知如此離譜之行徑,藍白立委以現行國會多數就當然認為所有作為具有民意基礎,顯然刻意曲解「代議政治」的本質乃間接民主,立法委員所通過的法案或預算案,並非直接獲得人民的授權,如何能自認當選後的立法行為皆獲得多數人民的認同?

因此,根本之道就是讓人民有展現最新民意之機會,既然藍白立委心虛而不敢提出對於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並藉由國會全面改選展現最新民意,透過罷免制度恰巧可以檢視最新民意,藍白立委若真有自信現在仍具有國會多數民意,應該樂觀其成,而非修法提高罷免條件,「惡僕欺主」剝奪人民的罷免權。

2025年2月8日 星期六

【新聞稿】02/08「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記者會

出席:謝東儒、羅浚晅、黃帝穎、林宜正、陳利益(由左至右)


中央政府總預算至今未送抵行政院
立法院恣意操弄行政程序涉行政違失 民團籲監察院介入調查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5/02/08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ll1HnH6kMmQ

立法院總預算送交延宕顯有違失  監察院應介入調查

近期,立法院在總預算案及多項法律案送交行政院的程序上,出現恣意操弄等重大違失。針對立法院總預算案及法律案送出期日之恣意操作及濫權等違失,台灣永社、辜寬敏基金會、台灣北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民間團體於2/8週六上午十點在監察院前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立法院恣意行政行為嚴重違失,向監察院陳情,請求依法調查糾彈立法院長韓國瑜及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行政違失,以維護民主憲政。

預算案三讀後無法確定數額  遲未送交行政院 

立法院至今(2025年2月8日)仍未將中央政府總預算送交行政院。據悉,總預算三讀過程混亂,時有重複表決、撤案情況,且三讀後立院未依往例邀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與勾稽與核對,僅找各部會核對相關數據,導致目前總預算之合計總刪減數及計算方式均有爭議。

2025年2月7日 星期五

濫權拖延 違反禁止恣意原則/操弄送案流程 韓國瑜院長應被彈劾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2.07

立法院通過總預算案及法律案,韓國瑜院長卻操弄送案流程,顯有恣意及濫權等違失,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十四號解釋,立法委員「不認其為監察權行使之對象」,然立法院總預算案及法律案三讀後之送案流程,純屬立法院之行政行為,並非立法權之核心領域,故就立法院院長之行政行為,本應受憲法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仍屬監察院依據憲法得調查糾彈之範疇。簡單來說,彈劾韓國瑜「院長」行政行為之違失,其「立法委員」身分及職權行使則非彈劾範圍,完全符合前開大法官解釋意旨。

事實上,立法院迄今仍未把中央政府總預算送抵行政院,總預算三讀過程,時有重複、時而表決後撤案,情況非常混亂,尤其立法院審議通案刪減、委員會及院會決議刪減,合計總刪減數,計算方式爭議甚鉅,例如表決通過的通刪決議內容是九三九億七五○○萬元,但按照通刪決議所列科目及比率,計算通案刪減數為三○一億元,加計委員會審查階段刪減六十七億元,以及院會表決提案刪減一○六八億元,合共刪減一四三六億元,已超過通刪決議,此鉅額差距需要立法院決定,然立法院竟濫權未決。

2025年2月6日 星期四

是誰當家鬧事 交由人民仲裁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2.06

立法委員和總統都是由人民選出,立法院與總統均須遵守憲政體制,雙方共同為人民當家,對人民負責,這是代議憲政民主之理。總統也好、立法院也好,當家都不能鬧事,更不能違反憲法規範,侵奪其他憲政機關權限,尤其不可罔顧人民權益與國家永續,而恣意妄為。倘有任一方鬧事,須由其他憲政機關依權力分立機制予以制止、抵抗,繼而由憲法法庭啟動違憲審查程序以判斷是非對錯。若兩者均無法叫鬧事者罷手時,就必須由公民展開行動,罷黜鬧事者並追究其政治與法律責任。這就是國民主權原理與責任政治所在。

台北市長蔣萬安喊話民進黨「當家不鬧事」、黃國昌委員要賴清德總統「懸崖勒馬」,此時,國人須知,政府的當家者並非只有總統一人,而是也包括立法院。國家既然為人民所有,當家者的權力來自人民,人民當然能仲裁行政權與立法權的紛爭,並追究鬧事一方的責任。

2025年1月21日 星期二

藍白砍預算是拿人民開刀 跟擄人勒贖有什麼兩樣?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5.01.17

黃國昌刪減預算的資料,若加上國民黨委員各種欠缺邏輯的刪減體案,就可明白國會亂政何其嚴重。這些數據告訴大家藍白立委在國會亂刪預算毫無理路與邏輯, 唯一合理解釋是他們要借此癱瘓民進黨政府,讓整個公務體系停擺。

這樣刪減只有修理到民進黨?不! 他們修理的是政府、政府公務員與全體人民。

政府是人民的,是為人民作事的。 當政府的業務費、建設費用、對於人民福利的補貼支應費用被胡亂刪除, 受害的就是我們人民。 就算藍白辯稱是凍結或只刪除多少,說以後透過協商會再補回來。

2025年1月20日 星期一

【永社秘書處側記】藍白提案刪凍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資料截至2025.01.16)


本次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審議,台灣民眾黨、中國國民黨匯集而成的國會多數(下稱:藍白兩黨)提出數項破壞現有民主憲政秩序的提案,且所憑理由非但欠缺充分,更頻頻出現手段目的相悖,形成荒謬的提案。如此作為,令人懷疑藍白兩黨並非想監督政府施政,而是企圖既有中央政府機能癱瘓,破壞權力分立的憲政秩序核心,同時使中共趁虛而入。我們將陸續跟大家介紹永社與永社關注議題相關的預算案:

2025年1月14日 星期二

忠誠、代表與國籍──民選公職人員豈能容許雙重國籍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國防外交。國防安全。政治。法律。社會 2025.01.10

一、序言

內政部繼去年12月將未於當選就職後一年內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職後,日前又發現有5名現任里長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月9日民政司司長鄭英弘指出,5名里長中有4名就職已滿1年,另外1名因補選就職還未滿1年,已函請主管的區公所依照《國籍法》第20條規定,若對方未於就職1年內提出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證明,就應依法解職。

另外有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日前在直播宣稱自己也有「中國」的身分證,不過強調自己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並批評有個機關對自己進行政治追殺。移民署署長鐘景琨說,移民署是依據法令進行調查,只要詹議員能清楚說明,移民署就會依據事證進行處理。

新聞一出即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強烈質疑,批評賴清德總統藉此要進行「法理台獨」。羅委員認為放棄他國國籍的前提是他國必須是一個國家。在兩岸條例架構下兩岸之間既然互不承認主權,就沒有放棄國籍問題。內政部若用《國籍法》來規範兩岸人民關係,是在具體落實「國與國關係」。內政部回應此舉為依法行政,無關兩國論。

2025年1月13日 星期一

遏止職場霸凌 法制化不可缺!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1.13

為因應去年十一月勞動部勞發署同仁輕生案,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旋於去年十二月正式運作。一旦啟動通報,係以保密方式轉請權責機關處理,並由人事總處追蹤列管通報案件後續辦理情形。就短期來說,此措施固有立竿見影功效。但是從法律觀點而言,尚存缺憾。

何謂霸凌?遍觀我國現行法律,倘若排除性騷擾、性霸凌等跟性有關領域,真正明文提及霸凌的法律條文,事實上全集中於教育領域師生之間,與職場霸凌無涉。例如:教師法第十五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廿三條的「體罰或霸凌學生」、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的「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霸凌行為防制機制」等可參。

2025年1月9日 星期四

【永社發言稿】01/09「保存戰後威權時期國家暴力的不義空間 永續記憶 鞏固人權民主教育 ——台灣公民團體對《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的訴求」記者會

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保存戰後威權時期國家暴力的不義空間、永續記憶、鞏固人權民主教育

——台灣公民團體對《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記者會

2025.01.09

台灣永社發言稿

據悉,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院版草案早在前年年底,也就是2023年下半就已擬定,甚至包括更重要的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也都在同一時期有經充分討論、成熟的行政院版草案。但我們看到《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立法草案延宕到今天才進入委員會審查的階段,而現在已接近立法院會期的尾聲。永社除呼籲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不要阻擋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立法之外,同時也要呼籲行政院加快其他轉型正義法案送進立法院的速度。

楊瓊瓔版老福法 毀財政紀律與世代正義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1.09

當法律草案涉及政府任務變動,尤其導致影響財政負擔時,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此乃涉及國家財政永續營運的重要條文,遺憾的是,卻往往飽受摧殘。

以立委楊瓊瓔、顏寬恒、徐巧芯、羅智強等廿一人最近連署提案的老人福利法第廿二條為例,其立法說明稱「若全面補助六十五歲高齡長者健保費,中央僅需增加四百億元支出,僅占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二點九九兆元的百分之一點三,對財政負擔影響甚微」云云,藉此作為由中央統一補助老人健保費之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