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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閣揆不副署違憲惡法/立院不敢倒閣即證閣揆護憲正當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11.21

藍白突襲式通過國民黨團版「財劃法」,不經討論逕付二讀,不僅違反程序正義,更加深「水平分配不公、垂直劃分不公」問題,且舉債額度違反公債法,將導致政府被迫編出違法預算。尤其甚者,藍白提「反年改法案」,違背世代正義,更不符大法官釋字第七八一號解釋、釋字第七八二號解釋、釋字第七八三號解釋意旨

藍白以「憲訴法」修惡及二度全面封殺大法官人事等手段癱瘓憲法法庭,目前已無大法官審查制衡「違憲惡法」,全球民主國家中,台灣是唯一失去大法官守護民主憲政功能的國家!這是台灣民主憲政的空前危機。

財政滅國荒唐法案/總統不可公布 院長切莫副署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11.21

行政院院會廿日通過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這個舉動,意義非凡。因為距離行政院「上次」提出院版財劃法修正案,已超過十三個年頭了。

回顧過去二十年,地方財政面臨「自有財源偏低、支出結構僵化與債務負擔沈重」等諸多困境,嚴重影響地方施政推動。年久失修的財劃法,早已不堪負荷,亟待透過通盤的法制調整,藉以合理中央政府重新劃分財源,以解決地方財政問題。只是惋惜的是,本世紀兩黨輪流完全執政的這十六年裡,財劃法修正淪為了「只有口號、沒有行動」的政治芭樂票。

在野黨於第十一屆立法院連續主導兩次的財劃法修正,有其歷史背景。立法院固然把財劃法修得天殘地缺,粗劣不堪。但行政院誤判政局,直到二〇二四年初還堅決抱持不修法的保守顢頇立場,也是讓人浩嘆。

2025年11月20日 星期四

總統與立委的誓詞及其責任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5.11.15

美國總統宣誓一般是在大選後就任時於國會山莊前公開舉行。例外是副總統繼任;或是當總統、副總統均不在位或不能視事的情況下,依序由眾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國務卿以下的內閣閣員繼任時為之。是以,美國總統的宣誓可能在任何時候或任何地方進行。

例如1963年11月,詹森副總統是在空軍一號的機艙內宣誓繼任美國總統。不變的是每位要當總統的人,都必須一手舉起、一手按著聖經,在法官面前依照憲法明訂的誓詞一句一句地宣誓。

聖經、誓詞、在法官前宣誓,缺一不可。其中, 最令吾等學習法律者心許的是誓詞內容。

2025年11月7日 星期五

一旦失去公信力 民主即崩毀/當不在籍投票來臨時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11.06

我國小小多山,面積不大,且有澎湖、金門、馬祖等島嶼。區域發展頗不均衡,人口流向都會區謀生求學,致戶籍地與實際住居所常有不同。每逢選舉須付出時間或金錢成本「返鄉投票」,是為民主盛事,亦有民怨。

二〇一六年二月,行政院曾提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俾擴大政治參與及深化民主,但曇花一現,行政院撤回提案,迄今再無相關院版草案。取而代之者,則是由行政院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此事爭議不大,因以台灣人民並不熱衷於公投投票。

二〇二五年,本屆國會的朝野結構使然,研議十幾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今年極可能審議通過,且適用範圍不僅為二〇二八年一月的正副總統與國會大選,且可能提前及於明年底的地方九合一選舉。

2025年11月3日 星期一

永社2025年度工作報告

永社2025年度工作報告

2025年永社感恩募款餐會,即將於119日中午11:30舉辦:
https://www.taiwanforever.org.tw/2025/10/2025.html

今年,永社持續投入並關注全國大罷免、轉型正義、國會立法程序失序、憲法法庭癱瘓、國家正常化、居住權保障、民主防衛與中國灰色地帶行動等公共議題,期間共主辦及合辦10場記者會與座談會,協辦並聲援多場友團行動,持續參與「台灣國家聯盟」會議,並於2025年中,出版《反滲透與民主防衛》論文集。


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10/16「人民權利不能等,大法官請上班」永社會後新聞稿


「人民權利不能等,大法官請上班」
永社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於10月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憲法法庭有三位大法官透過媒體公開聲明依新修憲法訴訟法不應開庭評議,引起法學界及社會大眾嘩然,包括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張嘉尹、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高鉦詠、辜寬敏基金會執行長楊宗澧均於記者會中針對上述議題公開回應。

【新聞稿】10/16「大法官不釋憲 下一步怎麼辦?」記者會


台灣永社記者會新聞稿
2025/10/16

憲法法庭自日前剩餘大法官僅八人後,陷入實質停擺狀態。三位現任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於10月8日聯名發表聲明,指出依據新修《憲法訴訟法》,法庭開庭評議需達十人門檻,現人數不足,依法不得開庭評議,該聲明指出「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為現行有效之法律規定,大法官審理案件,自應受其拘束,無權恣意不適用。」

然此舉實為形式守法、實質卸責。憲法法庭本身即為違憲審查機關,當新修《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已限制其正常運作、阻礙多項憲法權利的保障,憲法法庭當然有義務啟動審查程序,遑論目前已有針對該修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本身的違憲聲請案繫屬,卻因部分大法官以上述新法所規定的門檻為由認為案件無法進行評議。然若未審即預設新法正當,依其運作所產之判決豈不矛盾?甚至是「違憲程序製造違憲判決」!

2025年10月13日 星期一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四|面對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責任與平戰切換】


【 面對中國灰色地帶行動:台灣的民主防衛|系列座談四|面對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責任與平戰切換】

台灣面對中國的灰色地帶行動或熱戰爆發,關鍵基礎設施的保護,諸如資通、能源、水、金融、醫療與公衛、交通運輸、政府行政系統、民生物資供應鏈等,都直接影響人民生活重要需求,以及國家安全。

近年,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針對各領域的關鍵基礎設施進行通盤檢討、簡化行政流程,又納入資通安全為重要目標、並加強演習等;另一方面,2022年國家安全法修法納入網際空間,我國《資通安全管理法》近期修法亦著重管制資安業務。

然而,由於多數關鍵基礎設施由各部會自行列管,涉及跨部門整合者仍是一大挑戰,而資通安全作為新型態的國家安全面向亦才剛剛進入法制化的進程。

2025年10月7日 星期二

「趁災造謠」罪大惡極 應速告發究辦

羅承宗(作者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10.06

花蓮災變上了國際版面,在國人攜手救災、共譜舉世動人故事之際,各種悖離事實、臭不可聞的謠言卻在大量孳生,經由網路快速蔓延,煽惑國內人心,影響國際觀瞻,政府不宜輕忽。

就法而論,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謂年久失修、法律效果難有痛癢,而「趁災造謠」則是完全不同量級的惡行。依災害防救法第五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025年9月17日 星期三

【永社發言稿】09/17「大法官卡關僵局未解 憲政體制恐陷無限期停擺」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聯盟記者會

照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大法官卡關僵局未解 憲政體制恐陷無限期停擺」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聯盟記者會

台灣永社發言稿:

從 2024 年 7 月至今,總統府的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已經進行了兩波人選提名。然而,在立法院從公聽會到表決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如果這些問題遲遲無法解決,恐怕七位大法官的缺額就會一直懸而未決。

2025年9月2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憲法法庭已停擺222天,憲政秩序應盡速恢復正常運作|

自2024年中起,台灣的憲政秩序屢次受到挑戰、經歷極限運動。最早出現的是由國會席次過半數的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國眾兩黨)立委,以違反民主原則的方式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衝擊憲法中權力分立原則、憲法機關忠誠原則。

這造就了「國會擴權 1.0」。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法部分條文遭憲法法庭判定違憲後,國眾兩黨變本加厲,在行政權與司法權的核心領域,攻城掠地,開始了「國會擴權 2.0」: 

2025年7月31日 星期四

【永社出版品】2025/06《反滲透與民主防衛論文集》


《反滲透與民主防衛論文集》

台灣永社新出版論文集《反滲透與民主防衛》,本書收錄 2024 7 月永社「民主防衛與反滲透」研討會之講者論文,並整理了專題演講與圓桌論壇紀要,盼能對讀者有所獲益。

近年,台灣面臨來自中國的新型國安威脅,涵蓋經濟安全、資通安全、國會立法與國家認同等面向,皆為當下民主社會亟需面對的課題。

永社作為本土台派社團,長期致力於民主憲政法治之永續發展,認為在當前情勢下,推動制度改革與社會對話,是我們不可迴避的責任。我們投入各種倡議行動,希望為台灣的憲政秩序正常化盡一份力量。

2025年7月23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投票率是大罷免成功關鍵,7月26日,回家投下「同意罷免」票!


|投票率是大罷免成功關鍵,7月26日,回家投下「同意罷免」票!|

本週六(7月26日),台灣將舉行第一波共計24位立法委員的罷免投票行動。由各地公民運動催生的罷免團體及自主公民,正密集展開最後階段的催票行動,為罷免案衝刺倒數。

自2024年以來,在野黨(包含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藍白」)於立法委員選舉中取得過半席次,利用多數決擋下許多重要的國防法案(如兩岸條例第9條及第91條的立委赴中應報備之修法遭擋、資通安全法之修法遭擋等)、及轉型正義法案(如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均未能排進委員會審議等);藍白又屢次違反正當立法程序—在表決前提出大量臨時動議的情形下,使資訊不公開,並通過許多有違反五權分立、已確定違憲或有違憲爭議的法案:如113年憲判字第9號宣告藍白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修法違憲《憲法訴訟法》之修法導致我國憲法法庭遭癱瘓《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法恐掏空中央財政總預算案 之審議大幅刪減與凍結多個政府部門業務經費及專項計畫,已導致多個國家機關面臨無法運作困境

以上種種,都導致台灣的民選國會已失去代議民主的功能,台灣人民普遍對國會失去信任。

2025年6月27日 星期五

原住民立委選舉與罷免制度有何缺陷?為何對少數族裔形成結構性壓迫?


文/永社秘書處

關鍵評論網/政治 2025.06.25

自大罷免行動以來,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原住民立委選舉、罷免制度的瑕疵再次進入社會大眾視野。近日,國民黨、民進黨的立委們,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原住民立委補選須缺額二分之一才舉行補選的條件刪除,但這真的會讓原住民立委選舉、罷免更公平嗎?

本文將說明現行選制,再指出現行原住民罷免制的缺陷,並說明現行選區劃分的不公平問題[1];最後說明為什麼近期立法院提出刪除原民立委缺額二分之一補選的修正草案,並沒有辦法解決前述不公平的問題。

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如果台灣海纜全斷──從緬甸大地震談起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國防軍事 2025.03.31

3月28日發生規模達8.2的 超大地震,震央在緬甸,但第一時間我們所取得的地震消息,絕多是關於鄰近的泰國。原因是緬甸當地的災情訊息,無法透過網路快速傳遞到世人面前。

緬甸的軍政府於2021年取得政權,開始控制通訊系統。部分區域完全沒有網路可用、或是時時遭遇網路斷聯。與政府對立的反抗軍所在區域,網路極不穩定。2024年美國自由之家的網路報告中,緬甸的網路自由得到9分(總分100分),和中國並列最後一名。

專家指出,軍政府的網路控制策略有2個目標:首先,是讓反抗團體所在區域通訊困難、增加對抗難度 ; 其次,是讓反抗團體區域的消息「靜音」,得不到全球關注,如此軍政府的所作所為,也較不易受到全球其他國家的譴責。

2025年4月2日 星期三

大罷免禍國殃民的藍委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4.02

罷團推動大罷免,全國超過卅五藍委進入第二階段,國民黨則反制提案罷免八綠委,但社會清楚大罷免是針對「禍國殃民」的立委,因此公民罷免藍委獲得大街小巷熱烈回響。

相反的,國民黨罷綠委明顯未獲社會共鳴,反而涉及抄名冊、有超過一七○○死者連署的偽造文書罪,國民黨台南市黨部莊姓副主委及劉姓黨工即因偽造文書,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為什麼罷免藍委,因為這一年來,藍白惡搞擴權法案遭憲法法庭判決違憲、竟癱瘓憲法法庭,更亂刪總預算,藍委的「禍國殃民」突破政治同溫層,讓經濟選民、知識選民及民主公民無法容忍。

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

如何反不存在的東西? 「反廢死」公投的誤謬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3.18

據聞中國國民黨將推動所謂「反廢死公投」。撇開該黨擬以此作為反制大罷免的政治企圖不談,這個看似政治嚴肅的公投命題,本質上是個荒唐的誤謬。

既曰「『反』廢死」,表示公投的目標在於反對、改變乃至於推翻「廢死」現狀。然而,我國刑法典目前仍有十餘種犯罪得處以死刑。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民用航空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殘害人羣治罪條例等法律,針對極端重度的犯罪行為,亦有死刑條款作為最終制裁手段。換言之,維持死刑乃我國既存的法制現狀。真的要推公投,邏輯也只能推企圖改變現狀的「廢死公投」,而非「反廢死公投」。

2025年3月10日 星期一

【圖文】參與罷免連署之常見QA一覽

📢 二階段罷免連署即將啟動!參與罷免連署之常見QA一覽  📢

全台第二階段罷免連署即將啟動。然而,參與罷免連署可能面臨各種來自公權力與私人的阻礙與壓力,如:遭國民黨部公布個資的 #志工阿美 事件;罷免羅明才團隊志工遭民眾當街辱罵、搶奪手機事件;花蓮縣參與罷免民眾遭公務員登門查身分等情形。上述新聞並非單一事件,而是罷免團隊或參與罷免連署的民眾都有可能遇到的共同困境。

這些困境還包含:警方跟蹤、遭到驅離、店家遭政府過度稽查、破壞場地、辱罵或抹黑等情形。以下圖卡將罷免連署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滋擾整理成QA,提供初步的法律建議;也 #歡迎來信索取印刷檔。
 
📩 若需進一步法律諮詢,請來信永社:ba@taiwanforever.org.tw
📞 內政部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02-23219011 分機 2001、2002)
📨 監察院陳情信箱:https://www.cy.gov.tw/iFrame.aspx?n=521

✍️ 撰文:台灣永社
🎨 製圖:褚婉琳

#罷免  #集會遊行  #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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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 星期一

英國暖心力挺烏克蘭 護民主抗侵略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5.03.03

看到英國首相施凱爾在唐寧街官邸前熱烈擁抱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及兩人並肩而走的身影,令人振奮;查理三世國王也將以接待川普總統的規格歡迎烏國總統到訪。英相代表英國支持烏克蘭抵抗俄羅斯的侵略並提供實質援助,見證民主國家就是應同心協力地抵抗強權與邪惡,這是本份,也是任何好人會做的事。

職業律師出身的施凱爾不會不曉得什麼叫現實、什麼是利益。可他也是一位專攻保障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律師,曉得英國憲政精神的內涵。這精神不僅為所有普通法國家所繼承,也為人民所捍衛。英美兩國均誓言維護個人自由與尊嚴不容剝奪與侵害,政府也是為維護此原則而存在。因此,二戰時英國人民沒有向納粹屈膝,他們寧可失去財富與生命,也絕不投降。英國人民的堅持改變原本採取孤立主義的美國,激勵美國人民義無反顧地投身於反法西斯陣營並做成貢獻,因而成就了「美國偉大」的歷史地位。這精神也為《聯合國憲章》所承襲遵循。

2025年2月14日 星期五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與著作權──關於著作權保護與合理使用?

江雅綺(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永社常務理事)

思想坦克/法律。產經財金 2025.02.12

過年期間,被DeepSeek與人工智慧的話題洗版,不時也看到有關於發展人工智慧與法律規範的討論。剛好今年初在《資訊社會研究》人工智慧刊中發表了一篇相關文章,主要討論兩個問題:1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得受著作權保護? 2 人工智慧訓練過程涉及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資料內容,是否有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

簡要整理這兩個問題的初步結論:

1 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得受著作權保護?

從美國先前提出的《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登記指南》、我國實務與學者見解,可說頗為一致:「人類創作參與」仍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