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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 星期三

六四 三十五週年紀念


| 六四 三十五週年紀念 |

35年前,大批群眾以悼念中共改革派領袖胡耀邦為契機聚集北京,並在天安門廣場周邊舉行大型集會,要求中國政府在經濟逐漸自由化後,逐步進行下一步改革「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政治民主化」。
當時所處的1980年代,中國正走在改革開放的道路上,揮別文化大革命的陰霾,各處欣欣向榮。雖然途中仍有保守勢力的反撲,但在時任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領導下,中國各界都逐步朝全面自由化的目標發展。屢有中國內外評論員聲稱,那是中國有史以來最自由開放的時代,甚至比肩當時方解嚴、仍在國民黨威權治下的臺灣。

2024年6月4日 星期二

藍白擴權違憲是世界及法界通說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6.04

藍白不顧十萬人包圍立院抗議,仍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引起國際及國內法界高度關注。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則直指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

國內法界目前有四份重要聲明,來自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的一二○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全國律師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超過三百位律師連署等四大法界聲明,足認藍白國會擴權法案「違憲」已是法界通說。

2024年6月3日 星期一

當以修憲方式解決監察權與考試權的歸屬爭議

姚孟昌(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6.03

《中華民國憲法》為政府組織所設原則首重「權力分立制衡」,其次為「機關協力共同維護彼此效能」。大法官多次透過憲法解釋申明前述兩原則,強調凡憲政機關均有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忠誠之義務。

日前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提出:「在不動憲法之下,如何使監察院與考試院功能讓民眾接受?不管是砍還是凍,都是方式。總統賴清德應好好檢討,而非立刻提出名單。」朱主席的說法未如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廢監察院等訴求來的直接,卻似已預表未來國民黨會以凍結考監兩院預算與杯葛總統根據憲法提名之人事為手段,目的要令考監兩院停擺關門。不由得令人想起2005年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曾濫用議事程序,不當阻撓總統提名之監察委員人事進入院會表決,因而癱瘓國家監察權運作長達兩年的往事。

2024年5月27日 星期一

被罷凌的公債法 被揮霍的納稅錢

羅承宗(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5.26

公共債務法(以下簡稱公債法)第五條,是個相當冗長的法條,內容詳盡規範中央與地方政府舉債限制,藉此防止政府舉債揮霍,敗壞國家財政。

觀乎最近國會為數眾多的爭議法案,「…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等文字,分別一字不差地鑲崁於「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五條、「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六條與「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七條裡。換言之,此三個草案最大特色,就是企圖透過「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法理,排除公債法舉債限制。

2024年5月22日 星期三

萬民怒批:藍白的「少數服從多數」不是這樣搞的!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天將奔烈 2024.05.22

第11屆立法院於今年2月就職,開議迄今也不過3個多月,第1個會期都還沒走完,就已召喚破萬民眾自發性集結立法院周遭抗議的壯闊場景。事實就擺在那裡,這個相當不光彩的另類成就,立委們只要打開窗戶便可親睹,無庸贅言。

撇開內容離譜至極、毀滅國家環境與財政的「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3大草案外,國會具有直接民主正當性,代表民意,監督中央政府施政。照理來說,提升國會監督效能的國會改革法案,理應受民眾喝采支持。民眾之怒,又所為何來?箇中癥結仍在議事程序面上出了問題。

保衛民主、捍衛自由:談談立法院違憲擴權增訂總統的國情報告義務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21

日常生活中,時常可以從中國國民黨的文宣,或者該黨主席、黨工、公職,甚至支持者口中,聽到類似中華民國是國民黨所創建的說法。這句話的背後,固然有該黨人士、支持者對於該黨參與革命推翻帝制的驕傲感;同時,這句話卻也意味著將國家「私有化」成為黨的所有物的「潛台詞」。這樣的潛台詞同時也意味著,中華民國的執政黨,理所當然就是中國國民黨,一旦國家的執政黨為其他政黨所取代,無異於國破家亡、山河變色,原本活得好好的世界,瞬間變成蠻荒異域,野蠻國度。

2024年5月21日 星期二

立法院不是蘇維埃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2024.05.21

民主國家的「多數統治原則」並非指議會內多數可以決定一切,而是要求憲政機關須定期取得多數民意授權、對全體人民負責且以全民福祉為依歸。國會所立之法須符合法治原則且不可牴觸憲法與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國會是在尊重理性與不同意見的基礎下,經由周諮眾議與公開辯論達成決議。凡涉及議事程序部份尤應遵守公正、公平與公開的原則,不可任由政黨或個人遂行私意,破壞議事規則。是以,要求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前提,在於多數已經遵守前述原則。否則,少數不過是在多數威嚇下被迫服從。一個僅知少數服從多數的立法委員,他認可的並非民主國會而是極權蘇維埃。

【永社聲明】反對中國國民黨、民眾黨假「國會改革」名義強推濫權法案,公民再起、立院集結


5月17日,立法院二讀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國民黨、民眾黨聯手以多數決議,只欲強行通過兩黨於開會前一刻提交的聯合「再修正動議」。該「再修正動議」大幅整併及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於立法院網站公告的修正案內容,形同全新版本,至於其餘公告的二十三個版本則不宣讀、不討論。這樣的立法程序不僅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❶ ,理應公開透明的法律條文草案居然成了「最高機密」,顯然不符合以討論及辯論為中心的議會民主原則,理應細緻逐條審查的委員會形同虛設,更使立法院網站對外公告資訊失去資訊公開本意。

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05/16「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團體聯合聲明」記者會

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
台灣永社 會後新聞稿

台灣永社、台灣共生青年協會、立委張雅琳以及約30個民團於今(5/16)至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記者會,並以「盡速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化」、「業務資訊公開」、「活化促轉基金使用」、「落實不須修法即可進行的業務」等訴求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準總統賴清德做出具體承諾。

2024年5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稿】05/16「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團體聯合聲明」記者會新聞稿

2023年2月28日,蔡英文總統在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家屬面前承諾,將盡力於當年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工程。然而至2023年底立法委員第十屆任期將至時,同一時期於行政院審峻的轉型正義法案除《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通過修法以外,《國家轉型正義推動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等院版草案,卻未送交立法院審議。選後迄今,有關轉型正義相關法案遲未於任期內送立法院之原因,依然未置一詞。對於長期投入轉型正義工作的公務員、研究者、民間團體、支持落實轉型正義政策的民意來說,令人遺憾。

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建造國會獨裁的新體制—藍白黨的「權力飢渴症候群」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思想坦克/政治.法律.社會 2024.05.01

權力均衡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的準則

在近代立憲主義的影響下,世界各民主國家憲政體制,莫不以(三權)權力分立作為立憲基本原則,藉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權力之間,盡可能維持地位均等,為因應現代科技社會人民福祉之需求,法制上行政權或許比立法、司法兩權稍高,但權力間的均衡,卻是多數民主國家奉行之準則。其目的在使任何國家的一權,不至於成為強壓其他兩權之獨裁機關,使得憲法淪為廢紙。

其次,為達成近代立憲主義以民主選舉比人民選票之民主方式競逐政權,使人民可以藉由投票選舉,達成選擇治理國家團隊之民主目標,除了廢除封建威權時代,以武力革命、宮廷政治、世襲壟斷等攫取權力三部曲作為獲取政權之手段,並且將國家各(憲政)機關之職權,明訂憲法之中,使得藉由選票上台之人民代理人,不至成為民選獨裁者,罔顧憲法上之權力配置,恣意獨裁。

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散會擱置提案 立院程序委員會違法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29

近來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藍委常以散會動議未加處理提案,引發「程序不正義」之疑慮,事實上此舉已違反現行立法院之相關法規,依「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八條之規定:「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廿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條文內容並無程序委員會可以不交付委員會審查之規定,僅有經過廿人以上連署,經表決通過後逕付二讀之規定。換言之,只有加速審查之規定,並沒有阻礙審查之規定,法條文義相當清楚。

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回應「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

回應「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

台灣永社 聲明稿

2024.04.24

台灣教授協會及永社於4月1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國防部不應跟進中國政府紀念黃埔建軍一百週年慶、發揚以中國為本的黃埔精神,而應重視陸軍官校在台建校逾70年事實,訴求「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

昨天(4月23日) 八位前台灣陸軍官校校長與立法委員翁曉玲、馬文君、魯明哲、羅智強聯名「給台教會及台灣永社的一封公開信」指出,「…台獨人士,以及其謬誤的敵我意識形態圖謀分劃黃埔精神」「陸軍官學校及國民革命軍在北伐成功後,就成了國家的軍隊與軍校。在二十多年前黨退出後,更是標準的國軍,哪來黨國私兵?」

永社認為,陸軍官校校長們、退休上將及將軍們既肯認自己是國軍,就應該理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事實上為敵對國家、各自獨立,若無敵我意識,恐怕難以履行國軍的忠誠義務;而不願面對鳳山陸軍官校不同於黃埔軍校的存在,才是謬誤的意識形態。

2024年4月22日 星期一

「藐視國會罪」有待商榷!

許惠峰(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22

報載藍委準備增訂「藐視國會罪」,未來行政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若有虛偽陳述,最重可關三年、拘役或廿萬元以下罰金;接受總質詢時若有隱匿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官員反質詢經院會主席制止仍繼續,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其目的固然加強國會對於行政權的監督,然而觀此草案,與英美等國仍有不同,宜審慎為之。

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04/18「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

照片來源:台灣教授協會

04/18「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永社 會後新聞稿

本日(4/18)台灣教授協會及永社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邀請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許文堂及副秘書長許進發,針對中國紀念黃埔建軍一百週年發揚黃埔精神,而台灣國防部也同時在計畫安排,聲明此舉是極不應該的。

#去除黃埔迷思 #堅持效忠台灣

黃埔軍校是中國國民黨聯俄容共之後設立的軍事學校,是國際共產主義的訓練所,是不折不扣的黨營武力,所謂的黃埔精神溯源其實是國民黨黨國私兵的精神。黃埔軍校真正在中國的時間只有25年,而在台灣的時間已有75年的歷史,現役的軍人皆是依中華民國兵役法所組成的軍隊,應是捍衛台灣人民的國軍,應以台灣為主體,發揚台灣精神,去除黃埔迷思,強化國家認同、落實全民國防,不應再心存黃埔神話甘受統戰。

違憲惡法若三讀 請大法官守護民主憲政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4.04.1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強推下,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廿案全數條文保留,期間民進黨立委提出高達四十次的「散會動議」均遭否決。民進黨團認為,藍白假改革、逐條不審查,猶如賽制不公的球賽。

藍白仗勢國會過半,最後若強硬通過「藐視國會罪」及「質詢總統」等違憲法案,則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守護者,必須為台灣民主做最後把關。依據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只要四分之一立委即可提起憲法訴訟。

2024年4月17日 星期三

【採訪通知】04/18「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記者會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永社記者會 採訪通知

主題:告別黨國私兵:以台灣精神取代黃埔神話

時間:2024.4.18()上午1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會議室

今年是黃埔軍校創立一百周年,有些人納悶黃埔軍校在什麼地方? 什麼又是黃埔精神?

黃埔軍校是中國國民黨聯俄容共之後,1924年該黨總理孫文請來蘇聯顧問在廣州黃埔設立的軍事學校,由蔣介石擔任校長,命名為「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是不折不扣的黨營武力;1946年為因應行憲須將軍隊國家化,改稱「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1949128日成都淪陷,黃埔以來的陸軍官校至此滅亡。

2024年4月16日 星期二

憶星雲大師論國歌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專欄 2024.04.16

晚近,國立嘉義高中勇於修改校歌,將「建設新中國」、「三民主義」等歌詞分別替換成符合時代意義的「邁向新世紀」、「旭陵精神」,令人感佩。現行國歌諸多「極度不妥」歌詞的老問題,又再度被輿論探討。

以「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起首傳唱的中華民國國歌之弊害,佛光山星雲大師有精闢的分析。話說2008年5月20日,星雲大師受邀參加完馬英九總統就職典禮。大師當日即撰〈參加馬總統就職典禮後有感:捨一黨之執 開闊心量〉一文投書報紙,隔日出刊。該文直白指出,整個就職典禮中,一個讓人感覺不能與當今社會及時代思潮吻合的就是「…唱『國歌』時,一開始就是『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我不知道在場與會的新黨、親民黨,以及其他各黨各派的人士,他們心中是何感受?總覺得國民黨以一黨之執,強要全民接受,真叫人情何以堪?」

2024年4月2日 星期二

驕傲的不是血統與姓氏 而是獨立的靈魂與正直的品格

姚孟昌(作者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4.04.02

英國是個有階級現象的國家, 這個國家卻很強調平等,不僅有平等法,社會也強調平等正義。 人的身份固有不同,但在尊嚴、權利以及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剛到英國讀書時被教最多的,就是不能對人有歧視。

人無法選擇自己出生時的階級、血統與族裔,人卻可選擇要成為怎麼樣的人。英國人尊敬一個自重也值得尊重的自由人,紳士是一個人可以有的最好頭銜。

2024年3月22日 星期五

太陽花運動10年回顧:再訪2013年的馬王政爭與反黑箱民團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長)

思想坦克/318十年專輯 2024.03.21

2014年3月爆發的太陽花學運,倏忽迎接10週年紀念日到來。晚近,許多媒體企劃了不少太陽花十年系列報導。若要全盤性地瞭解始末,維基百科對該事已累積5萬餘字(包括註釋)的隆重規格對待,將事件的來龍去脈有相當詳細描繪與分析。另外,在國家圖書館碩博論文資料庫裡,計有52本學位論文標題直接提及太陽花學運,同時亦計有45本學位論文論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顯見太陽花學運相關學術研究,近年深受年輕研究者青睞。只是,也要坦然面對的是,「大江東去,浪淘盡」。各界對太陽花學運的相關研究或許還會延續,只是終將隨著時間流逝而逐漸淡去。

10年前的太陽花學運,再次讓世界看見台灣。為了對抗行政與立法權躁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台灣社會展現了強大的公民力量,超越政黨格局而力挽狂瀾。這些相關的研究與論述頗為充沛,無庸贅言。10年後的當下,國內外政經局勢已經有相當大的轉變。於今再次回顧波瀾壯闊的太陽花學運,筆者認為以下兩點,或可稍加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