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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7日 星期五

【連署參與】0606「關於香港引渡法例的建議修訂公開信」


針對香港逃犯條例,永社06/06參與連署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等團體發起的〈關於香港引渡法例的建議修訂公開信〉,公開信內容如後:




【文件來源】

國際特赦組織 香港分會網站
https://www.amnesty.org.hk/致林鄭月娥公開信-關於引渡法修訂建議-2/

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

「南京好人」邵子平重傷中國人民的情感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4.11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4/11/041101

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者,則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由戶政機關逕為廢止其在臺戶籍登記。

高齡82歲的邵子平老先生因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我國政府依法廢止其戶籍,當係依法行政,不僅合法合憲,也符合台灣人民情感。據報載,邵子平表示「註銷我在台灣的戶籍,我的健保和退休金都不能領取,最為重要的是,我依法應該享受的選舉權、罷免權等政治權益都沒有了」,並揚言提請行政訴訟尋求救濟,惟依常理推斷,勝訴機率極低,無庸多作探討。比較嚴重的問題是,邵子平上述發言,可是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尤其是南京鄉親的情感。

邵子平何許人也?媒體或網路報導流於片段,輪廓並不完整。簡單來說,1973年是個重要的分水嶺。在此之前,他是中華民國在大陸時期土生土長的南京人,1948年12歲因國共戰爭離開南京前往台灣。1960年通過我國外交領事人員特種考試,並奉派美國服務。1971年10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China席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在聯合國工作的邵子平由於因聲援謝聰敏、魏廷朝、李敖等異議份子等人,成了無法回台的黑名單。到了1973年,邵子平遂投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中國駐紐約總領館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1996年,邵子平從聯合國退休,2003年返回中國,定居北京。

身為南京人,邵子平一生致力尋找南京大屠殺史證,不僅尋獲目前已知最長的記錄南京大屠殺的「馬吉影片」,並協助促成《拉貝日記》公諸於世,功勞甚大,並於去年1月接受中國媒體《大公報》採訪。在採訪過程裡,邵子平一併對記者透露,他非常喜歡在中國大陸生活,辦理一張身份證成為他最迫切的嚮往,為此他多次跑派出所、僑辦。「北京警察說,『你出生在南京,得去江蘇辦』」,「我到南京找僑辦,找公安局,說我不符合條件」,前後試了4、5年都沒辦成,邵子平重重地嘆息:「我的鬍子已經全都白了!」因為沒有身份證,外出旅遊住酒店只能住貴的,買車票得去車站排長隊……邵子平一一細數沒有身份證帶來的種種不便。更由於中國的電子支付已無處不在,邵子平卻只能望洋興嘆。

這篇「邵子平無法辦理身份證落戶」的報導一出,在南京當地引起相當熱烈的迴響。首先在官方部分,南京市政府發揮超高的行政效率,公安局破格為他辦理落戶,地址落於邵子平當年其離開南京時的居住地「鼓樓區觀音里馬家街」,相當細心貼心。甚至是由南京警官親自將戶籍表送到北京東廠胡同內的住所,並代表南京警方附贈一大籃水果。南京市人大主任龍翔並表示「南京人民一定會永遠感恩邵先生的!」至於在民間部分,南京鄉親也對邵子平的行為相當感動,甚至被南京市民投票評選為2018年「南京好人」!總的來說,又是協助破例專案落戶,又是發好人卡,中國人民為了實現邵子平「非常喜歡在中國大陸生活」的嚮往,可以說是既有情、又有義。

有了身份證與戶籍,邵子平在銀行、交通、住宿等方面造成不便立刻煙消雲散,又有「南京好人」殊榮加持,面子裡子俱全。中國人民做到這種程度,邵子平還有什麼不滿足?至於邵子平口口聲聲所稱「我的健保、退休金」、「我依法應該享受的選舉權、罷免權」,這些其實都是中華民國/台灣公民才能夠依法享有的權益,不給外國人,也不給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

一方面說非常喜歡在中國生活、要落戶當個南京人,另一方面卻又依依眷戀台灣健保、退休金、選舉權等制度的美好。邵子平這種貪得無厭的心態,可說是極度傷害中國人民情感的行徑。叫南京鄉親情何以堪?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這話說的相當貼切。

最後,邵子平談到台灣的選舉制度、主張其政治權益,更是暴露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制度優越性的無知無識。相較於台灣熱鬧且直接的各種民主直選,根據中國官方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選舉制度是「在中國革命和建設的長期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更進一步鮮明指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中國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是當今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邵子平既然身為法學專家,接下來的日子裡,更應該要好好針對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理論,天天學習向上。

2019年4月2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0402『「反核廢」公投送件  427遊行呼籲「核你告別」』記者會

照片來源: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今年4月27日的廢核大遊行前夕,長期支持反核理念的民間團體再度集結,主動提出「反核廢」公投,4/2上午於中選會前舉辦公投送件記者會,將已募集的2800份連署書,送入中選會正式提案。主張台灣在找到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之前,不應該再繼續興建核電廠,也不應該讓屆滿運轉40年期限的老舊核電廠延役,對土地與後代子孫造成不當的負擔與傷害。
 
核電集團與藍營政治力結合
 
去年「偽以核養綠」公投過關,核電利益集團趁勢繼續推動二部曲公投,正式提出「重啟核四」、「以煤養核」兩項公投送案,並緊密結合國民黨政客一起推動連署,試圖再次公投綁大選政治操作,以求國民黨陣營的選舉利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在公投過後,很多人才知道「偽以核養綠」只是話術,讓人誤以為養綠是支持再生能源,相反的,核電利益集團一再以不實消息,造謠詆毀再生能源,以核擋綠才是真正目的,黃士修、李敏等人也不再掩飾全面恢復核電的企圖,這次持續推動核電公投,甚至要讓核能比例跟燃煤一樣高,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不得不再度提出警告,核電業要的不只是重啟核四而已,而是增建二十座核能機組,以台灣環境作為代價,獲取核電的最大產業利益。
 
推「反核廢」公投提醒核電代價
 
反核運動因此再度集結,提出廢除核四、反核廢兩項公投反擊核電勢力,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邀集不同領域的民間團體一起發動廢核遊行並提出公投,連署從3月27日開始僅一週時間,就順利募集2800份連署書,希望向社會大眾闡明,核電利益集團只談核電,卻避而不談核廢代價,是不負責任的公投;「反核廢」公投的主要理念,是希望不管是反核還是擁核立場,都應該重視萬年核廢的問題,社會上不應再虛耗時間在核電爭議上,應該為共同產出的核廢料負起責任,認真面對核電帶來的高風險與昂貴代價。
 
今年將是廢核關鍵年,如果任由核電利益集團再度操弄政治公投,台灣將在國際能源競爭上倒退三十年,台灣社會不該再為了僅占10%的傳統核電爭執不休,國際上再生能源正方興未艾,核電與燃煤都已是昨日黃花,在市場競爭中因成本、污染、風險成本而逐漸失去競爭力,是各國已限期退場的能源選項,台灣應該盡快告別傳統又污染的核媒,邁向再生能源的大好風光。
 
核你告別的一百種姿勢,連署、臉書同步展開
 
反核廢公投送件後,隨即登場的就是2019年的廢核遊行,此次4月27日廢核遊行主題是「告別核電  風光明媚」,在遊行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號召大家一起在網路上響應「告別核電」,徵件百張揮手告別照片——「核你告別的一百種姿勢」。廢核遊行當日將展出「百人齊聚,核你告別的一百種姿勢」大型繪馬祈福牆,只要在四月中之前將「揮手告別」的照片私訊至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粉絲專頁,或是鎖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的現場活動與「核你告別」手牌拍照,就能成為牆上的照片的一員,一起為台灣反核祈福許願。
 
*記者會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stopnukesnow/videos/2536358023105830/
 
*公投主文:
您是否同意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核電廠之計畫?
 
*附註:
反核廢公投由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共同提出,領銜人代表為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提案理由書內有六點理由說明,概要如後,詳情如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連結所示:http://nonukeyesvote.tw/newsCT.php?news_no=26 。
 
台灣使用核電40年,核廢料卻始終無處可去,只能存放於核電廠區及蘭嶼暫時儲存場,這並非能源使用應有的負責態度。因此,我們主張,必須面對核電帶來的高風險與昂貴代價,在台灣的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完工啟用之前,不應該繼續興建核電廠,也不應該讓運轉40年執照到期的老舊核電廠延役,對土地與後代子孫造成不當的負擔與傷害。
一、高放射性核廢料危害環境萬年
二、高放射核廢料是各國至今無法解決的難題
三、核廢料無法送到國外永久貯存,再處理亦不可行
四、核電運作四十年,高放射性核廢料已爆量儲存
五、核廢料僅為核電諸多問題之一
六、不應新增更多核廢,債留子孫

*新聞聯絡人:
崔愫欣(平台發言人)、蔡中岳
 
更多記者會相關資訊請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反核廢公投送件-427遊行呼籲核你告別-201942/12881578846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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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7 廢核大遊行   主題「告別核電 風光明媚」】

[活動頁面]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093554350682376/

[台北場]
 427 廢核遊行,13:00集合
 @凱達格蘭大道(近捷運台大醫院站)
 展覽/舞台表演/市集 13:00~17:30
 
[高雄場]
 427 廢核遊行,14:00集合出發
 @凹仔底公園(高雄市鼓山區神農路集合)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年309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22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支持廢核】
 捐款支持遊行:https://reurl.cc/lQYYq
 成為遊行志工:https://goo.gl/gZXxFT
 加入發起團體:https://goo.gl/t5r78Q

2019年3月29日 星期五

台獨跟統一真的是假議題嗎?我們從來沒有距離「被統一」如此貼近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3.28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3/28/taiwan-isssue

台灣政壇近年最大的驚奇,先後繫在兩個人身上。首先是乘「白色力量」之勢竄起,曾拋出:兩岸一家親、現在好好的管它過去幹什麼、反○○但允許遊行…等聳動金句的北市市長柯文哲。其次,就是開創台灣21世紀政壇新神話的高市市長韓國瑜。前者,已漸成過去式,無庸再多行著墨。後者,則可能是攸關台灣人未來的生死課題。

「被巨大化」的韓國瑜

在國民黨內,韓國瑜究竟是哪種等級的政治人物?2017年5月的國民黨主席選舉結果,是一個相當具有客觀公信力的指標。在這次戰役裡,吳敦義以14萬餘票、52%高得票率,漂亮贏得主席寶座。其餘參選5人分別為:洪秀柱(5萬餘票、得票率19%)、郝龍斌(4萬4301票、得票率16%)、韓國瑜(1萬6141票、得票率近6%)、詹啟賢(1萬2332票、得票率4.46%)與潘維剛(2437票、得票率0.88%)。由此看出,位列第4名的韓國瑜或可超越詹啟賢、潘維剛,但其在國民黨黨內的真正實力,在當時絕非是能與吳敦義、洪秀柱、郝龍斌甚至朱立倫、馬英九這些政治明星相提並論的一線角色。

讓韓國瑜一戰成名的高雄市長選戰,事後回顧,也是頗為弔詭。記得2018年3月間,時任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的韓國瑜在「臺北市長」初選登記最後一日,跑回中央黨部領表登記參選,還引起各界譁然。在同年8月韓國瑜正式登記參選高雄市長之際,對國民黨來說,這本來就是一場不設定在贏回市長寶座的戰役。2018年8月8日聯合報《冷眼集》在〈高市能贏多少才是綠的挑戰〉一文,即相當忠實地反映了國民黨對高雄選情的評估。該文指出:…在被韓國瑜形容為「掘地三尺都是綠的」高雄市,民進黨勝選不算難事,但若贏太少,面子掛不住,還可能被韓國瑜在各區單點突破,成為國民黨下屆立委突圍機會,甚至影響總統選舉票房…。又認為:空降高雄的韓國瑜打的是「沒成本」的仗,只要帶領國民黨搶下過半市議員席次,不讓民進黨「完全執政」就算贏…。

國民黨贏得這場原本不會獲勝的逆轉戰役,其實心理也不是那麼踏實。詳言之,對所有檯面上國民黨政治明星來說,高雄是一個根本贏不了的戰場。2016年郝龍斌挾「前台北市長」之姿參選基隆立委慘敗的教訓尚且不遠。聰穎地逃避艱困戰場,保留實力與財力,方為明哲保身之道。這場連調動諸如:馬英九、朱立倫、吳敦義、郝龍斌、甚至蔣萬安等政治明星都不太可能勝出的艱困戰役,最後卻由韓國瑜奇蹟般獲勝。在國民黨人榮耀慶賀「光復高雄」背後,其實也對「被巨大化」的韓國瑜抱持著諸多懷疑的苦笑。這個不安,終於在韓國瑜氣勢如日中天之際,陸續溢流而出。日前蔡詩萍批韓國瑜「自我港澳化」;杜紫宸稱「如果韓國瑜選上中華民國總統,請上蒼刺瞎我的眼,我不想再看這個偽善、愚蠢的世界」云云,這些來自藍營人士的忠告,相當值得探索。

只剩要不要「被統一」的選項

回顧1949年中華民國行政院開始在台北辦公,並召開首次院會以來,國民黨執政下,在台灣最重要的施政主軸就是「反共復國」四個字。除了蔣介石主宰的黨政軍以外,其妻蔣宋美齡控制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其子蔣經國支配的「中國反共救國團」,也都高舉反共的大義旗幟。當年的反共,是指要「武力犯陸」,推翻匪偽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救倒懸水火的苦難同胞。後來,隨著國際局勢的轉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漸趨穩固,國民黨的反共,雖從積極的謀畫「武力犯陸」轉變為消極的防範「武力犯台」。但基本上,保衛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民主自由的憲政體制不受共產黨的支配統治,應該仍是許多在台灣的國民黨人信奉的核心價值。尤其有了香港當作前車之鑑,相信有政治理性與良心的國民黨人,也不至於真的樂見台灣被共產黨統治。

韓國瑜贏得高雄選戰,以及其後一連串積極而大膽的對中國交往,對國民黨本身是一個嚴重警訊,對所有台灣人更是如此。境外網軍無止盡的加持、境內親共媒體無上限的吹捧、加上龐大經濟利益的灌頂,背後到底是哪路人馬在搞鬼,造成韓國瑜的「被巨大化」現象,答案呼之欲出。韓總越被吹捧上天,就代表國民黨70多年來所堅守的反共信仰與中華民國這塊招牌,越被侵蝕殆盡。「台灣女孩」凌友詩在中國政協會議的發言,並非單一個案。為了生計與錢途,選擇與共產黨靠攏的台灣人越來越多,雖然可恥,但這本來就是公開的秘密。

隨著中國官方在歐陽娜娜事件後「不支持兩岸統一就等同於『台獨』」的最新定調,此時此刻的台灣,鑑於中國幾十年來「入島、入戶、入心」的統戰工作成績斐然,以及執政當局的反共意志不堅,如今台灣人民早已沒有爭辯「統一」與「獨立」的選項,剩下的只有要不要「被統一」的餘地。局勢發展至此,令人浩嘆。中華民國在台灣70多年來,我們從來沒有距離「被統一」,如此貼近。在這塊土地上安身立命的台灣人,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

2019年3月27日 星期三

韓國瑜訪中賣台的法律代價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綠色逗陣協會理事、永社理事長)

綠色逗陣/時事 2019.03.26
http://www.beanstalk893.com.tw/?p=1638

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韓國瑜高調訪中,日前密會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不只台灣各界譁然,香港《成報》更以頭版要聞刊登, 標題直指韓「私通大陸」、「默認一國兩制」、「高雄市長韓國瑜賣掉台灣」,台灣的國安及檢察機關必須注意並且嚴格執法。

對於未經合法報備前往香港中聯辦,韓國瑜宣稱「交朋友」、「談生意」,但香港中聯辦官網以此大作政治宣傳,表示雙方暢談的是香港回歸祖國後的偉大成就。韓擅自前往中聯辦「談生意」,恐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重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一明文規定「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 (構),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 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臺灣地區人民、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韓國瑜以高雄市長身份及市府預算出訪,未經合法授權前往中聯辦「談生意」, 恐已違反本條之規定。

對於違法與中國官方為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或為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依同法第七十九條之三規定,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 元以下罰鍰;其情節嚴重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韓國瑜未經合法授權,跑去中聯辦談生意,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檢調及國安機關應徹查清楚。

此外,韓國瑜會見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時,呼應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九二共識」的主張,即是呼應了習近平的「一國兩制」,韓國瑜不只違法,更已違憲。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獨裁中國想與民主台灣實施「一國兩制」,憲法上完全沒有空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裁專制國家,尤其習近平修憲 取消任期限制後,全球民主國家更加體認到中國獨裁政體宛如帝制, 而「一國兩制」將使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成為同一國家,必然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我國憲法「防衛性民主」。

台灣人就算公投、甚至修憲同意接受「一國兩制」,但因中國是威權獨裁政體,將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防衛性民主」, 大法官將宣告「一國兩制」的任何決定為違憲、無效。簡單來說,依據憲法第一條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 第二章人權保障,以及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防衛性民主」 意旨,獨裁中國要跟民主台灣談「一國兩制」,憲法上根本沒空間。 韓國瑜訪中之行,不只密會中聯辦「談生意」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談「一國兩制」意義下的九二共識更已違反民主憲法之精神。

2019年3月19日 星期二

李明哲被抓二周年,台灣人權團體發信給聯合國人權高專辦


在李明哲被抓二週年的今天,李明哲救援大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青平台、永社、華人民主書院等團體發出信件給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的 Backelet 女士,提及李明哲之言論自由、公平審判以及免於遭受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待遇和處罰等權利,被中國政府所侵害。健康狀況也每況愈下;其妻子李凈瑜亦被剝奪了合法探監的機會。
 
中國才剛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大會上,說自己多麼遵守人權法治,但是在許多實際案例中,例如以明哲案,就明顯看到中國政府違背自己國家的「監獄法」,也違背《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定》的種種規定。
 
李明哲案在2017年6月被聯合國的「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受理,多次發信給中國表達對於李明哲案的關注。在李明哲於2018年10月被不明原因移監,配偶李凈瑜遲遲未能獲准前往探視後,WGEID、「任意逮捕工作小組」(WGAD)與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聯合發文中國,要求說明。歐盟、歐盟議會、美國國務院也對於此案發表多次關切。
 
李明哲被抓二週年,李明哲救援大隊將於「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舉辦講座,邀請沈伯洋教授談「中國威脅」,同時也有藝術家發起以藝術行動聲援李明哲的活動,透過在「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繪畫黑板畫及設計明信片等方式,希望喚起更多人關注。
 
李明哲二週年活動:在319這天,李明哲被抓屆滿兩年;正視並抵抗「中國的威脅」「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黑板畫
 
  • 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OHCHR)信函全文連結如下:致OHCHR函(中英文對照)
  • (本信函為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代表李明哲救援大隊所撰寫)
  • 此信函已於本日(2019年3月19日)寄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也同時也寄送副本給「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 「任意逮捕工作小組」(WGAD)、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SR-HRD)、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 (SR-torture) 以及 OHCHR中國事務官員。

更多資訊請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2019年3月15日 星期五

襲來!大倉媽祖巨神像!?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3.14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3/14/Mazu

2018年11月24日地方大選,使得各縣市地方首長產生大幅更迭。諸多沈寂一時的地方公共建設議題,也再度浮上了公眾輿論。一個最新發展,就是隨著政權由綠轉藍,澎湖縣政府停頓4年多的「澎湖大倉島媽祖巨神像」計畫,要不要繼續進行?

王乾發的未竟之業

媽祖信仰,在台灣擁有相當攸長的歷史。尤其進入本世紀後,台灣地方政府掀起一波拿公帑建造媽祖巨神像風潮。首先是連江縣政府於南竿鄉建構的媽祖宗教文化園區。這個於2013年啟用、斥資超過2億元的公共建設,矗立著高近30公尺的媽祖巨神像,乘著船型瞭望台遠聎大海。姑且撇開憲法宗教信仰平等與自由意旨,以及司法院釋字第490號「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見解不談,連江縣縣政府官方網站介紹,謹恭錄如後:
馬祖除了是世界唯一有媽祖靈穴之地,島上還有「媽祖宗教文化園區」,內有全世界最高的媽祖石神像。相傳農曆9/ 9是媽祖得道昇天的日子,馬祖每年在此時都會舉辦「媽祖昇天祭」活動,遵循古禮的祭祀大典隆重盛大。
「媽祖宗教文化園區」內還有全球唯一的媽祖神轎祈福坑道,據說當時為了要在園區內找地方放媽祖神轎,擲杯請示後,媽祖指定了放神轎的地方,工人再開挖時意外發現底下有個戰備坑道,恰位於媽祖巨神像下方,坑道入口處上方剛剛好能安置媽祖神轎,尺寸一分一毫不差,簡直就是為神轎所打造。遊客來到這裡可如鑽轎底般低頭通過,從坑道另一頭出來就能受到媽祖的保佑。

為了不讓「NO.1南竿媽祖巨神像」專美於前,同屬離島的澎湖縣政府,國民黨籍縣長王乾發於2011年12月提出《澎湖大倉島媽祖神像暨週邊設施》規劃報告,其中表示:媽祖為大家最普遍信仰、結合現在與傳統發展觀光旅遊等理由,擬於大倉島上設置「大倉島媽祖文化園區」,企圖建構世界最高的媽祖神像(神像高48公尺、基座高18公尺,總高度66公尺),並希望藉此庇佑所有民眾平安,形塑國際級觀光景點、促進澎湖觀光產業發展,造福澎湖鄉親云云。

至於經費部分,本案所需總經費大致分為兩部分,包含媽祖園區基礎工程2.5億元及媽祖神像主體3億元。園區基礎工程部份,澎湖縣政府擬以離島基金、中央計畫型補助經費挹注以及縣府自籌方式因應。至於媽祖神像主體3億元部分,澎湖縣政府當時規劃以接受民間「主動捐款」方式辦理,並積極呼籲熱心的鄉親支持。倘若這個超過6億元的「大倉媽祖巨神像」順利完成,這個總高度達66公尺的公共建設自然會超越「南竿媽祖巨神像」,為澎湖縣贏得NO.1的榮銜。

如所周知,縣長王乾發的願景,因2014年底連任失利而暫時劃下句點。民進黨籍縣長陳光復上任後,鑒於大倉媽祖文化園區全區開發面積超過18公頃,必須環評,又加上生態和財政等考量,因此於2015年3月宣布終止「大倉媽祖巨神像」開發計畫。至於已完成的部分設施,則閒置至今。根據監察委員於2017年7月18日實地履勘該處,發現:園區現場荒蕪一片,除雜草叢生外,廢棄工程用具、鋼筋等散見各處,圍籬傾倒、鋼筋鏽蝕裸露,媽祖雕像基座完成多時,迄今已見鋼筋鏽蝕,內部尚堆積雜物;又部分媽祖雕像銅製板片遭包裝堆置於該園區臨海空地,且已放置多時,如未能妥善保存,板片恐已受潮損傷,對後續標售不無造成影響。

備受國人譴責、浪費公帑的「蚊子館」,其實還是要到達能夠完工、驗收而開放公眾使用階段,只是因使用者稀少,方有「養蚊子」之譏。現在的大倉島媽祖文化園區,其實是更糟糕的「爛尾工地」狀態。

停建的大倉媽祖園區,呈現「爛尾工地」狀態。

媽祖雕像基座內部見雜物堆棄。(照片來源:監察院新聞稿

媽祖雕像基座鏽蝕且地面鋼筋裸露。(照片來源:監察院新聞稿

大倉媽祖文化園區現場雜亂。(照片來源:監察院新聞稿

大倉媽祖巨神像,襲來?

「大倉媽祖巨神像」要不要繼續推動,一直是澎湖地方正反意見爭論不休的話題。澎湖白沙鄉長宋萬富及代表會主席吳正利在2019年1月底與大倉村民向新任的國民黨籍縣長賴峰偉遞交「重啟大倉觀光文化園區」陳情書,希望重啟建設。澎湖縣政府日前決定將舉辦公聽會以全民調,屆時再依民調作決定。

競相與天比高的媽祖巨神像們是否真能保佑寶島台灣、庇護云云眾生?這是一個當代科學迄今難以解明的超自然課題,筆者無力多作析辯。不過,當興建這些媽祖巨神像乃至附屬設施的主體不是民間宮廟,而是係政府機關,且經費不是來自信眾奉獻,而是來自於納稅人公帑時,我們即有拋開宗教信仰偏好,用財政理性加以嚴肅檢討。

澎湖縣府後續要辦理的公聽會或是民調,充其量不過是暫時把問題向後延宕而已。不蓋,則大倉島這塊「爛尾工地」將如何善後?要蓋,後續鉅額的建設經費,以縣府目前財政狀況,縣府能否負荷?「NO.1大倉媽祖巨神像」完工後的效益評估為何?會不會又是另一座蚊子館?這些問題,澎湖縣政府現在就應該忠實地把資料攤開在陽光底下,然後講清楚、說明白!

2019年3月7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浩劫一甲子.西藏要自由』遊行」行前記者會

浩劫一甲子.西藏要自由(照片來源: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རབ་བྱུང་གཅིག་གི་གོད་ཆག རང་དབང་རྩོད་པའི་བོད།
浩劫一甲子 西藏要自由
Six Decades of Calamity. Tibet Demands Freedom

2019年3月10日是西藏/圖博抗暴60週年的日子,也是在台灣的藏人以及支持西藏議題的NGOs第16次舉辦遊行,呼籲全世界不要忘記西藏的苦難。今天(3月7日)我們舉辦記者會,除了公佈3月10日當天的相關活動外,也號召台灣各界站出來挺西藏、挺人權。
 
出席記者會的包括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Tashi Tsering)、在台西藏人福利協會會長丹增南達(Tenzin Namdak)以及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主席羅桑才旺(Lobsang Tsewang),林昶佐立法委員也以台灣國會西藏連線會長的身份出席,台灣則有超過20個民間團體參與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促進會、青平台、永社、台灣自由圖博學聯、基督教長老教會、民間司改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親子共學團等等團體也共同出席記者會。
 
特別的是,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活動也獲得台灣各政黨跨黨派的支持,包括民主進步黨秘書長羅文嘉、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孟秀、社會民主黨苗博雅議員以及綠黨召集人余筱菁都出席記者會。
 
此外,包括民進黨的林靜儀、鄭運鵬立委,以及台北市、吳沛憶、林穎孟、林亮君議員都出席記者會表達支持。
 
記者會由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林欣怡主持,公布310遊行路線。過去幾年的遊行都是從捷運忠孝復復興站走到台北101,沿途經過鬧區,希望有更多台北市民及中國遊客可以看見。但今年則是走全新的路線,3月10日下午1:00集合,2:00從228公園旁的國立台灣博物館前集結出發,經台北車站、西門町鬧區,遊行終點為西本願寺,除了希望讓更多人可以看到外,也是藉由台灣自身的歷史經驗,提醒台灣人不要對西藏的苦難視而不見。60週年遊行另一個特殊之處是,西本願寺在當天下午2:00-5:00化身為「布達拉宮廣場」,現場將會立起一面布達拉宮的大型照片,「廣場上」設有包括宗教、語言以及環境等主題的攤位,讓民眾可以用互動的方式,了解西藏目前人權被侵害的實況。
 
出席記者會的所有人,都共同呼籲,莫忘西藏苦難,看見圖博浩劫,一起站出來相挺。
 

*3月10日請加入我們:

 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大遊行-浩劫一甲子 西藏要自由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17960412189337/

 310西藏抗暴日60週年擺攤活動:布達拉廣場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05305686885133/
 
*記者會直播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310.tibet.taiwan/videos/1209946625848564/
 
*更多記者會資訊請見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ttps://www.facebook.com/310.tibet.taiwan/posts/2299653780074389
 

【相關報導】

〈聯合新聞網〉影/兩岸和平協議 藏人提醒莫忘西藏教訓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82679

〈自由時報〉聲援西藏抗暴60週年 羅文嘉歡迎達賴來台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19211

〈中央社〉聲援西藏抗暴60週年遊行 羅文嘉:歡迎達賴來台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3070101.aspx
 
〈芋傳媒〉西藏抗暴大遊行週六登場 羅文嘉代表民進黨歡迎達賴喇嘛訪台
 https://taronews.tw/2019/03/07/273709/

〈中央廣播電台〉西藏抗暴60週年  國際多個城市提前紀念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13648

〈中央廣播電台〉西藏抗暴60週年大遊行 民進黨將力挺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13666

〈NOWnews〉民進黨祕書長羅文嘉喊話「歡迎達賴喇嘛來台灣」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307/3258396/

2019年2月28日 星期四

「民進黨不倒,經濟不會好」是對的:那些年國民黨智庫接的政府標案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2.28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2/27/KMT-thinktank

日前,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簡稱國策基金會,即國民黨智庫)舉辦「憲政民主與人權保障論壇」。出席的文化大學教授楊泰順拋出「與中國妥協接受『一個中國』來換取維持台灣自由人權」、「轉型正義是隨便打壓國民黨,可到國際法庭控告執政的民進黨」等發言,備受各界議論。隨著2020年大選僅剩不到1年,國策基金會舉辦的類似活動,想必益加頻發。撇開位於北市杭州南路的基金會白色大樓其實是座落在公有土地的詭異法律關係不談,觀察國策基金會本身的運作,其實也饒富趣味。

國策基金會的崛起與發展

國策基金會是連戰在1993年接任行政院長時成立。2000年總統大選時,該基金會原係擔當連戰個人智囊團功能,屬傳統政治人物的基金會,但2000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意外」敗選後,卻賦予智庫嶄新的意義,成為百餘位卸職黨籍政務官、民意代表及研究人員的人力資源庫。根據當時報載,該基金會規模約10億元,當時規劃的江丙坤粗估籌開辦費及運作經費需8,000餘萬元,加以日後一般年度經費每年將不足1億元,建議均由國民黨政黨補助金項下支應。

至於在組織方面,當時國策基金會劃分為:內政組、國家安全組、憲政法制組、科技經濟組、財政金融組、永續發展組、社會安全組等8組,總員額為120名,其中40名為專任研究委員、20名兼任委員,另聘若干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薪資則分為9萬元、7萬元、6萬元等三個等級,相當於大學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薪資。這種宏大規模,幾乎是行政院院本部加上各重要部會決策結構的強化,在當年既可謂空前,迄今恐怕仍是絕後。在2008年國民黨重掌政權後,除了舊政務官能位居要津,甚至若干由該基金會培養的年輕一輩的人才,也能順勢進入政府體系服務,擔當重要的高階幕僚人才,為漸趨老化的國民黨決策機制灌注新的能量。

從2000年到2008年的國民黨8年的在野期間,國策基金會作為實力堅強的影子內閣,適時發揮了凝聚舊人才、培育新人、針對民進黨政府施政進行分析乃至批判機能。由於善用網路,該基金會將所有研究成果都即時公布上網,而內容議題豐富且頗具深度,在網路免費閱讀當道下,相當受研究者的喜好,成為華文網路免費取得政策研析成果的重要來源之一。至於國民黨於其後2008年5月取得完全執政地位後,國策基金會並未「鳥盡弓藏」,反而繼續穩健營運,繼續培育新興研究人才,並大量產出政策研究成果上網供人查閱,持續擴大在學術圈與輿論圈的影響力。

國策基金會與政府標案

國策基金會大樓土地屬於廉價租用自國產,建物則屬於國民黨所有。辦公場所不至於耗費太多財源,主要支出,在於人事費與業務費。這部分雖然長期以來有國民黨的奧援,但並非是國策基金會獲取財源的唯一管道。披上研究學術研究機構的外衣,承接政府計畫標案,亦為智庫拓展財源的另一途徑。

根據「台灣採購公報網公司資料庫」揭露的公開資料記載,國策基金會從2004年至2016年間取得了共70個政府標案,得標金額共1億200餘萬元。值得特別分析的是,2004年那筆40萬元的標案是來自「連江縣推動『觀光立縣』之條件與配套措施」及「研討本縣綜合發展計畫」研究報告,縣長乃親民黨/國民黨籍的陳雪生(04年為親民黨,05年則回歸國民黨)。2008年的8筆得標案,亦為5月政權輪替以後才順利標得。檢視2016年的勞動部105年度「大陸地區勞動法令及實務案例參考網站」維護與更新案標案,也是在2016年5月政權輪替前辦理完竣。至於在2016年5月民進黨政府執政後,則沒有承接政府標案的成功紀錄。



 圖片引自:台灣採購公報網公司資料庫

總的來說,從過往的政府得標資料顯示,在國民黨政府執政狀態下,國策基金會相當熱衷於參與政府標案的競標活動,而且屢屢擊敗許多大學專業研究團隊,本領相當高強。以2010年得標的〈我國國立博物館組織定位與經營模式之研究〉案為例,這個底價120萬元規模標案,被國策基金會打敗的其他競爭對手計有: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中興大學、真理大學與臺灣經濟研究院。再以2013年得標的〈我國及亞洲主要港口之主航線及運能資料建置〉案為例,這個底價200多萬元規模的標案,猜猜看誰是國策基金會的手下敗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現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民進黨倒,「國民黨」的經濟會好

2018年底大選,國民黨陣營曾拋出「民進黨不倒,經濟不會好」作為選舉宣傳口號,打動不少人心。仔細分析,在這個欠缺「誰」的經濟會好的詞句裡,實則充滿了曖昧的留白。在我國主要政黨裡,設有智庫/基金會而又不避嫌而勇猛果敢地承接政府標案者,唯有國民黨而已。對國策基金會來說,「民進黨不倒,經濟不會好」這句話,相當貼切直白。鑒往知來,隨著國民黨政治版圖的逐漸回歸與擴大,未來國民黨智庫的政府標案業務,是否將會從2016年的跌落低點谷底反彈,隨後一路攀升?且讓全國納稅人拭目以待。

2019年2月25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0225「南海控股就是紅色企業 投審會應駁回雙子星大樓投資案」記者會

南海控股就是紅色企業  投審會應駁回雙子星大樓投資案(照片來源: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19年02月25日(一)上午10:00
地點:經濟部投審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

 
香港南海控股公司去年底標下機場捷運台北站雙子星大樓,預計3月底前與台北市政府簽約,投審會很可能在2月底前通過雙子星大樓專案公司的設立。
 
經濟民主連合等團體今日(25日)上午前往經濟部投審會,揭露中國政府對南海控股集團有高度影響力,要求投審會駁回南海控股雙子星大樓投資案。
 
南海控股靠山是中國太子黨

于品海的事業發展,與中國太子黨中信集團有很深的關聯。中信集團前董事長王軍的女兒王京京,就曾經擔任于品海旗下中國數碼信息公司的董事。于品海早年取得武漢有線電視60%股權,1998年轉售中信國安,以換取在深圳上市的「中信國安信息產業」的認股權,並注資中國數碼信息,中信國安後來成為中國數碼信息第二大股東,股價因而大漲。
 
2013年南海控股公司因深圳「半島.城邦」開發案出現財務困難,中信集團出手相救,于品海將手上約14%南海控股公司股份,以及南海控股公司持有51%中國數碼信息公司股份,抵押給中信資本,作為貸款擔保。
 
2017年1月南海控股公司向橙天嘉禾公司收購橙天嘉禾影城(中國)92.59%的股權,其中一個先決條件,就是中信證券旗下合資基金嘉興信業同意向買方出售橙天嘉禾影城(中國)其餘7.41%股權。香港媒體解讀,于品海的接手幫中信集團解除了少數股權出售的困境,無獨有偶,橙天嘉禾的股價也一番飛漲。
 
顯見于品海跟中國太子黨的中信集團到關係密切,雙方在政商關係、企業併購、金融操作、證券市場「充分合作」。即便是最近一次年報,南海控股公司持有的51%中國數碼信息公司股份依然設質抵押在中信資本名下,而今年5月25日南海控股公司還透過中信銀行(國際)發行3億美元信用增強票據。
 
集團營收倚賴中國特許行業
 
根據香港證交所網站公布的南海控股公司2016年財報,南海控股三大營收:中國電影院與電影、深圳「半島.城邦」與廣州「自由人花園」開發案、企業資訊服務都是在中國政府特許下經營的行業,中國政府掌握生殺大權。
 
南海控股旗下的大地影院,在中國各省二、三、四線城市擁有350家電影院,去年門票收入22.37億人民幣(占全中國4.9%),觀影人數7325萬人次。今年初並收購橙天嘉禾影城(中國)補足旗下一、二線城市電影院缺口,交易完成後,旗下電影院數為426家。而大地電影去年代理發行「我們的十年」、「冒牌臥底」等多部影片。廣播、電視、電影與新聞一向是中國政府高度管制的行業,中國共產黨甚至設有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文明辦),作為國家意識形態控制的關鍵機制。電影的發行、放映與電影院的設置也是層層審批,必須是有相當的「關係」,取得中共當局的「信任」,中國政府才會同意讓于品海成為中國的影視大亨,相對的中國政府對南海集團也有高度影響力。
 
箝制言論自由 前科累累
 
于品海曾於2009年收購多維新聞網。多維新聞網1999年創辦於紐約,原經營階層包括部分民運人士,加上美國自由的言論環境,其評論及報導有相當影響力。2009年于品海收購後竟反向將多維新聞網總部遷至中國公安部嚴密控管的北京,外界傳言中國公安部曾介入此收購案,而收購後的言論確實明顯轉向。香港《立場新聞》稱「多維」為「親習媒體」,多維新聞曾刊出「揭露江澤民賣國」的文章,也曾發表「正在喚醒中國的習近平」,中共官方「人民日報」的新浪微博和微信公眾號轉載。
 
南海控股旗下另擁有香港網路媒體《香港01》。《香港01》曾發生刪改六四事件報導,總編輯遭撤換,由于品海親自代理;也曾發表《中共寬大對待劉曉波》社論,引起香港記協等團體發表聲明,關切媒體的自我審查現象。
 
于品海旗下的連鎖電影院品牌「大地影院」已經在台登記設立,將在雙子星大樓內開旗艦電影院,下一步就是併購台灣的連鎖戲院。大地影院恐將重蹈《多維新聞網》跟《香港01》的覆轍,以商業之名進行政治審查,所有中國政府認為政治不正確的電影,通通不能上映。不說「來自中國台灣省」的藝人通通封殺,要讓魏德聖、傅榆為五斗米而「兩岸一家親」。
 
投審會應駁回南海控股雙子星大樓案
 
雖然于品海是香港生意人,南海控股是香港上市公司,但站在國家安全與民主防禦的角度,台灣真正該在意、該提防的,並不是資本的註冊地,而是中國政府對特定企業的影響力。
 
南海控股就是一間營運高度倚賴中國政府特許,與太子黨集團關係密切,還曾經幫中國政府買下海外中文媒體並搬回北京的紅色企業。因此,投審會不應該核准中國政府具高度影響力的南海控股,投資將成為台灣門戶的機場捷運雙子星大樓興建案。
 
如果讓于品海拿下雙子星大樓,台灣機場捷運的門戶恐將成為中國「租界」,國人經由機場捷運進出國門,可能會被中國政府監控。雙子星將來也會成為舉辦所有「兩岸一家親」會談的最佳場地,所有集會、遊行、抗議活動、台獨大旗,都不許靠近。其中將要開設的4K巨幕電影院,也將是紅色影城併購台灣電影院的灘頭堡。甚至中國新華社駐台辦事處等中國情報及統戰據點也可能遷入,一有狀況,可快速搭機回「京」,還可在台灣門戶上掛上五星旗。經濟民主連合強調,投審會應駁回南海控股雙子星大樓投資案,不要讓紅色企業進駐台灣門戶!
 

*新聞聯絡人: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更多資訊請見經濟民主連合:
https://www.facebook.com/eduniontaiwan/posts/2037380369700383

2019年2月23日 星期六

0223「何去何從?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公投法?」永社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SbBbo5tpEDu7a74q2
 
2018年底,台灣社會有多達十項的公民投票提案通過門檻、連署成立,各項公投案的內容本身引發了台灣社會巨大動盪;而跟九合一大選同一天舉行,更是被認為造成了強烈的相互影響;在公投提案連署及投票過程中,社會各界對於相關法規、程序是否合理完備,也提出許多質疑與討論。對此,立法院很可能在這個會期會進行對於《公民投票法》的討論與修正。
 
究竟公投與大選之間有怎樣的互相影響?是否應該分開進行?中選會對於公投提案是否該有「實質審查權」?又能夠「審查」到甚麼程度?到底什麼題目適合公投、什麼題目則否?類似的公投題目是否需要合併?公投提案的門檻應該要更嚴格還是更寬鬆?
 
對於這些議題,永社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及面對公投的「當事人」舉辦座談會,希望能夠對於行政、立法部門與社會各界,提供一些分析與建議。
 
  時間:2019.02.23(六)09:30~12:00,09:00開始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A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與談:林國明/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蘇彥圖/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鄧筑媛/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集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依預定發言順序排列)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s、與談人15-20mins、綜合討論30mins
 

備註事項: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本場活動完畢後一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SbBbo5tpEDu7a74q2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434703279998979/

2019年1月30日 星期三

【活動紀錄】0112「永社年度研討會:台灣新憲法應有的制度架構」


【研討會資訊】

時間:2019.01.12(六) 09:30-17:30,09:00開始報到
地點:台師大圖書館 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主辦單位:永社

09:00~09:30 報到
 
09:30~10:00 開幕致詞
 辜寬敏/總統府資政、制憲基金會董事長(因故未出席)
 陳傳岳/律師、永社創社理事長
 
10:00~12:00 場次一:新憲法下的中央政府體制
 主持人:李鴻禧/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引言人: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與談人:王思為/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許惠峰/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永社理事
     陳耀祥/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12:00~13:00 中午休息
 
13:00~15:00 場次二:新憲法下的國會制度
 主持人:張政雄/律師、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引言人:黃秀端/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羅承宗/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
 與談人:宋承恩/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
     顏厥安/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15:00~15:30 茶敘休息
 
15:30~17:30 場次三:新憲法下的司法權建構
 主持人:許玉秀/前大法官
 引言人:陳為祥/律師
     鄭文龍/律師、永社理事長
 與談人:林孟皇/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張明偉/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教授
 
完整資訊: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8/12/blog-post_26.html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1E-34CMrdA-ciM17QqjAva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研討會資料】

永社年度研討會:台灣新憲法應有的制度架構 會議手冊
*本手冊多為文字資料,完整投影片請見後附分場資料)

主辦團體簡介
【場次一:新憲法下的中央政府體制】
〈中央政府體制論〉林佳和
〈新憲法下的中央政府體制〉胡博硯
【場次二:新憲法下的國會制度】
〈國會改革問題與憲政體制之配套〉黃秀端
〈新憲法下的國會制度—以民間各版本新憲法草案為中心〉羅承宗
〈國會制度與憲政體制〉顏厥安
【場次三:新憲法下的司法權建構】
〈司改狂想曲 為黨國司法除魅〉陳為祥
〈制定台灣國憲法應有的精神及司法架構〉鄭文龍
〈「台灣新憲法應有的司法制度架構」與談意見〉林孟皇



場次一:新憲法下的中央政府體制
林佳和教授投影片



場次二 :新憲法下的國會制度
黃秀端教授投影片


宋承恩副執行長投影片


顏厥安教授投影片



場次三:新憲法下的司法權建構
陳為祥律師投影片


林孟皇法官投影片


張明偉教授投影片



【活動照片】


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2002207499862765

2019年1月12日 星期六

永社年度研討會:台灣新憲法應有的制度架構


永社年度研討會:台灣新憲法應有的制度架構
 
現行憲法係西元1946年12月25日於中國南京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並於隔年12月25日所施行。雖然後續歷經幾次增修,惟內容仍有多處不足之處,並不合乎目前台灣之環境以及人民期待,實有必要予以正視及探討。
 
是以,永社2019年度研討會將以「台灣新憲法應有的制度架構」作為主題,從三權分立之角度,分別就「新憲法下的中央政府體制」探討現行中央政府體制之缺陷及改進;就「新憲法下的國會制度」探討落實民意之國會制度改革;就「新憲法下的司法權建構」探討司法制度改革之目標。希冀能建構一個合乎台灣精神價值之新憲法制度架構。邀請各位學者、專家及前輩先進一同與會探討,讓台灣能有一部屬於台灣人民的新憲法。
 

時間:2019.01.12(六) 09:30~17:30,09:00開始報到
地點:台師大圖書館 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主辦單位:永社
 
報名方式:(選擇一種方式即可)
 *網路報名:https://goo.gl/forms/Iikpb0pIKBENiqHY2
 *傳真報名:02-2388-3990
 *E-mail 報名:taiwanforever2012@gmail.com
  ──備有簡便午餐,請提供「姓名、手機號碼、用餐葷素、服務單位、E-mail」
 
活動人數:100~120人
活動費用:免費
活動午餐:備有簡單午餐,報名請註明葷素,現場報到發給餐券,憑券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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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流程】

09:00~09:30 報到
 
09:30~10:00 開幕致詞
 辜寬敏/總統府資政、制憲基金會董事長
 陳傳岳/律師、永社創社理事長
 
10:00~12:00 場次一:新憲法下的中央政府體制
 主持人:李鴻禧/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引言人: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與談人:王思為/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許惠峰/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永社理事
     陳耀祥/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主持人×1( 5min )、引言人×2(40min)
 與談人×3(30min)、問題討論:45min]
 
12:00~13:00 中午休息
 
13:00~15:00 場次二 :新憲法下的國會制度
 主持人:張政雄/律師、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引言人:黃秀端/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羅承宗/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
 與談人:宋承恩/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
     顏厥安/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主持人×1( 5min )、引言人×2(40min)
 與談人×2(30min)、問題討論:45min]
 
15:00~15:30 茶敘休息
 
15:30~17:30 場次三:新憲法下的司法權建構
 主持人:許玉秀/前大法官
 引言人:陳為祥/律師
     鄭文龍/律師、永社理事長
 與談人:林孟皇/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張明偉/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教授

[主持人×1( 5min )、引言人×2(40min)
 與談人×2(30min)、問題討論:4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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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Iikpb0pIKBENiqHY2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94305547956809/

2019年1月4日 星期五

2018公投過後:郝龍斌、黃士修給公民上的兩堂課

羅承宗(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1.03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1/03/referendum-and-literacy

2018年11月24日的10個全國性公投案,不僅讓選民在領票時眼花撩亂,投票時更折騰許久,抱怨連連。選舉過後,中選會旋同年12月中旬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2018公投實施後,公民投票法是否應予修正」專案報告時,中選會即拋出《公投法》7大修法方向,並表示將用最快速度提出修法草案,預計於本會期將送到立法院。

《公投法》補正,是公投法制定以來公民團體長年奮鬥的目標。這個願望到了2018年1月終於獲得實現,鳥籠公投走入歷史。然而,任誰都沒預料到,時隔才不到1年,《公投法》再補正那麼快成為主管機關的燃眉之急,令人欷噓。近來有媒體以「從鳥籠公投修成烏龍公投」來譏諷此次亂象。不過這樣對照鮮明的形容,似乎還不足以凸顯問題的嚴重性。從鳥籠公投修成「潘朵拉之盒」公投,才是更貼近事實的描述。今日的寶島台灣,打造出一個比英國、美國、乃至日本等國還頂尖卓越的全國性公投制度,此舉究竟是補助代議民主的不足,抑或反將造成民主憲政秩序的災難性破壞?這個問題,值得台灣人民嚴肅思索。

彙整媒體報導,接下來中選會的7大修法方向大致為:增加準備時間、不一定要綁全國大選、讓公投案更容易看得懂、強化連署書可信度、「連署書」只能送件一次、投票當天不能宣傳、「人權」不得公投等部分。進一步細緻的探討,要等主管機關拋出草案後才能展開。不過,在這次公投裡,郝龍斌、黃士修給全國公民上的兩堂課,倒是可以現在就拿來好好溫習。

郝龍斌的「反核食」:邏輯很重要

本次公投第9案,領銜人為郝龍斌(前台北市長、國民黨副主席),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這個提案,同意者高達779萬票,佔總票數的72%。從形式上來看,該提案的通過具有高度的民主正當性。可是若仔細咀嚼提案內容,這個提案,存在有嚴重的誤導。

詳言之,關於農產品與食品進口,政府基於維護食安,本來就有諸多法令加以把關限制。若農產品與食品安全性有問題者,不管其來自何方,禁止進口,邏輯上自是當然之理。本次政府嚴禁可能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各類產品進入台灣,即為適例。反之,若農產品與食品的安全性達標者,基於國際貿易互惠原則,邏輯上就不該恣意建構非關稅貿易障礙加以排拒,否則將對整體經濟造成不良後果。尤其以國際貿易為主要經濟命脈的島國台灣,更沒有任性的本錢。郝龍斌這個公投最大的問題,就是悖離了這個基本邏輯,不問事實上輻射劑量是否安全達標,一律將來自於日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悍然封殺。

總而言之,這個媒體廣泛簡稱為「反核食」的全國性公投,骨子裡根本就是個名實不符、邏輯不通的文字遊戲。關心重點從來不在於輸入的食品究竟有無符合安全標準,而在於建構一個「福島與周遭4縣市農產品及食品=核食」的虛擬印象。弔詭的是,拜鼓吹者成功偽裝為「反核食」公投之賜,這個提案拿到779萬票之多,比2016年蔡英文總統得票數689萬票還高。最近一句流行話是:高等教育最重要目標就是,確保畢業的學生能分辨有人在胡說八道。若此言為真,這個公投結果,或許可以作為評鑑台灣的高等教育成敗的一個另類參考。

黃士修的「以核養綠」:讀解力的危機

本次公投第16案,領銜人則為黃士修(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這個提案,同意者也高達589萬票,佔總票數的54%。從民主制度發展角度來看,這個公投案投票結果意義非凡。

法律的刪除或修正,在代議民主體制下,主要審議的場域在國會。然而在2018年12月2日,這個原則開始出現了例外。《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條文,因本次全國性公投結果,從這天起自動失效。人民以直接投票方式,讓既有特定法律條文失去效力。在形式上,這個成功的「法律複決」公投案雖可謂台灣民主制度的又一突破。但,實質內容呢?

從立法歷程來看,失效的《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其實是2017年1月才出爐的新條文。本條的立法理由為「配合於一百十四年以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第一項明定核能發電設備停止運轉年限」等語。從數據來看,2017年我國發電概況為:再生能源5%、核能8%、天然氣34%、燃煤47%。而原本《電業法》2025非核家園的規劃,是期盼將發電概況調整為:再生能源20%、核能0%、天然氣50%、燃煤30%。亦即以提高再生能源比例,藉此替代核能發電。

更簡單的說,由此觀之,黃士修這個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公投案的實質內涵,就只是針對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的否定罷了。說穿了,只有擁核,毫無養綠。這點其實只要投票前把公投主文仔細閱讀過一次,輔以上網搜尋一下相關資料,即能理解明辨。無奈的是,跟前述「反核食」公投一樣,拜鼓吹者成功將該公投案偽裝為「以核養綠」公投美稱之賜,投票結果相當亮眼。在這589萬同意票裡,到底有多少人真正理解這個公投案旨在推翻2025非核家園規劃,且並無「養綠」成分?令人好奇。

回顧歷史,台灣從1935年的「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以來,對於選舉投票的實踐都是「選人」,由選民在選票上寫上候選人姓名或蓋章而完成。真正有法律效力、決定全國性公共政策走向的「選事」公投,也不過是這個世紀才發生的事情。直到2004年間總統陳水扁依《公投法》的「防禦性公投」條款提出2案公投,台灣人民才有初體驗的機會。當公投逐漸成為政治生活的日常時,直接民主成敗的成敗,繫於選民對公投主文內涵的閱讀力與理解力。當政府正積極推動「雙語國家」政策之際,這個公投結果似乎在提醒當局層峰,難道不用回頭關注國民的基本華文讀解力下滑的危機?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1224「李明哲在中國獄中被「非人道」對待!言論自由無罪,中國立刻釋放!」李明哲救援大隊記者會

李明哲在中國獄中被「非人道」對待!言論自由無罪,中國立刻釋放!(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今天,12月24日,耶誕節前夕,李明哲被中國強迫失蹤任意逮捕第645天,大家開始準備過年放假跟家人團聚,李明哲至今仍被關押在中國湖南赤山監獄,無法回到台灣。
 
李凈瑜及李明哲救援大隊、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監所關注小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青平台、永社、尤美女立法委員、時代力量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由李凈瑜說明日前去中國探監所得知李明哲的現況,現場聲援社團齊力譴責中國政府「非人道」差別對待一個人權工作者,再度重申言論自由無罪,中國政府應立即放人!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網路言論,於去年3月19日被中國政府逮補、強迫失蹤,2017年11月28日被判刑五年。今年九月之後,李明哲妻李凈瑜申請探監,數次被拒,終於在今年12月18日探視到李明哲。
 
透過此次見面,李凈瑜才得以確認明哲之前的確被移監北京十天。但李明哲自己不知道是哪一天被移監,也完全不知道移監原因。整個移監過程,並未告知家屬,也違反中國自己的「監獄法」第20條,關於收監應通知家屬的規定。
 
李明哲重新被移回赤山監獄之後,卻發現其所有保暖衣物及私人物品,全部已經被丟棄,獄中的帳戶也因成為「新入監」狀態,而被暫時凍結,無法使用現金。由於赤山監獄一直以來提供的食物皆為腐敗食物,導致明哲身型消瘦。之前由於明哲可以使用現金購買其他食物,現在卻因為行政程序重新跑過,暫時無法動用現金,而導致飲食不正常,體重已下降30公斤以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這些作法已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第一條,不該對囚案進行任何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及第十九條,應提供適合氣候且足以維持健康的衣服。李明哲救援大隊寄去的數百封書信,明哲至今一封皆未收到,凈瑜寄過去的信件,也平均都是半年後才到明哲手上。其他獄友皆可收到親友來信,此一作法,是針對明哲的差別待遇,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7條的通信權,也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第二條的不歧視原則。
 
李凈瑜寄去的書籍,全部都是在中國境內,依據「出版法」,通過審查,合法出版的簡體中文書籍,很多書的內容只不過是在談中國戰國或漢朝的歷史,只因為是外國翻譯著作,而全部無法到李明哲手中。之前獄方答應要讓明哲去擔任監獄圖書館管理員的承諾,也從未實現。
 
而在中國的監獄中,被收容人的家屬可以辦理所謂「親情電話卡」,讓被收容人跟家人通話。之前李凈瑜因台胞證被中國取消,而無法辦理,後來凈瑜用護照已經申請了一隻中國的手機號碼,卻至今未接到過明哲電話。後來才得知,原因是明哲也需要辦理,而獄方卻以明哲的「台胞證」,無法驗證核實,而不斷拖延讓明哲可以依法辦理電話卡的程序。中國政府自己發的文件,卻說無法核實,簡直荒謬。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表示,聽到李明哲在監獄這樣被對待,很難過,但也不意外。對西藏人來說,很多政治犯就是這樣在中共的監獄中被折磨。中共政權下的司法不公平、是假的,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包括最近的新聞就是一位維吾爾商人只是因為宗教信仰去麥加朝聖,就被判處死刑。中國所謂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 人權根本都是假的。同時他也要提醒台灣人,選舉的時候很多人被中共所騙,以為中國可以為台灣帶來什麼,但這都是謊言。西藏和香港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台灣人不要相信中國政府說的話,事實證明,都是謊言。
 
監所關注小組陳惠敏指出,從日常生活必須的食物、飲水、醫療的穩定提供,再到保外就醫、戒護外醫的刁難及延宕,甚而致命,再如提供收容人本人及家屬很重要的社會聯繫與支持,諸如接見、通信、寄物等,都是很關鍵的在監處境觀察重點。李明哲先生今日在中國監獄遭受如此待遇,我們不只是要提出嚴厲譴責,更要直接要求台灣政府停止到中國取經這種荒謬行徑,兩岸司法互助協定根本形同具文,已讀不回,我們要求讓李明哲回家,並請大家共同關注李明哲的在監處境。
 
民間司法改格基金會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雖然中國批准了反酷刑公約,但從李明哲的遭遇,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空有漂亮的法規,但實際上可以任意地移監、不給予保暖衣物跟乾淨的食物,這已經構成酷刑與殘忍、不人道待遇。中國不能這樣對待一個人,因為這些都是身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選後,無論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或是雙城論壇,當大家開心的希望跟中國交流時,我們更不能忘記現在一個孤單的台灣人在中國遭受到這樣的對待。我非常沉痛的要懇請台灣人,或是全世界關心李明哲狀況的朋友,持續透過行動,例如寫明信片到監獄,讓中國政府、中國的人知道我們,非常非常在意李明哲的狀況。
 
青平台劉璐娜表示,「法治是一切自由社會的基礎」,這是德國政府12/23也發表嚴正聲明支持加拿大在其公民被羈押的立場。在中美貿易戰啟動前後,中國對其他國家公民的人權壓迫從來不手軟,加拿大也有三位公民和李明哲一樣被失蹤,同時也有兩百位公民下落不明,台灣公民被中國政府失蹤下落不明者也超過千位以上。Human Rights Watch(人權觀察)的亞洲區中國部主任Sophie Richardson,在12/23的專文嚴正呼籲:北京實施所謂的「改革開放」已四十年,中國政府卻日益不能容忍國內的反對意見和政治參與。然而,中國境外人士似乎尚未察覺,隨著北京的勢力高漲,他們的人權也逐漸受到威脅。中國對台灣、對其他國家的人權迫害步步進逼,我們無法置身事外。台灣公民,以及台灣公民賦予政治權力的台灣政府,都必須嚴肅面對。我們必須持續不斷的為李明哲發聲,因為這就是捍衛自由、捍衛民主、捍衛台灣。因為台灣是世界面對中國霸權的第一線的試金石,絕對不能屈服和懦弱。台灣恐懼中國,即是被中國勢力奴役的開端。
 
時代力量高雄雄市議員黃捷表示,李明哲遭受的待遇是慘無人道更嚴重侵犯人權。李明哲不是權貴高官更沒有犯罪,他只是和我們一樣的公民,他不過是和中國公民互動交流,與我們無異,卻在中國被失蹤、被扣押、被審判,甚至被入監還遭到惡劣的虐待。誰能擔保台灣的公民不會是下一個李明哲?我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同一個國家,因為我們捍衛言論與思想自由,我們更尊重人權也深化民主,我們不只要嚴正譴責中共粗暴的行為,呼籲中共立即釋放李明哲,也要求我國政府站出來聲援李明哲並提供其家屬必要的協助!
 
尤美女立法委員表示,習近平上任後,中國對人權的打壓已經到了最嚴重的程度,引起了國際社會多方的關注和譴責。包括歐盟、美國等國際社會的抗議,包括歐洲議會多次通過決議聲援李明哲,表示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且今年9月歐洲議會通過的「歐中關係」報告批評中國日趨獨裁,再度提及李明哲案的嚴重性。另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也持續非常關心李明哲目前的處境等等。聯合國在日前針對中國的普遍性定期審查的官方報告也說,「自第二輪普遍定期審查以來,中國當局措辭含糊的國家安全規定,在中國境內及境外實施任意逮捕、起訴和監禁,鎮壓當地和外國人權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但李凈瑜這次探監所發現的是李明哲在獄中的處境每況愈下,已違反中國有參與修正的「聯合國囚犯最低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2015年修正)和中國的「監獄法」(2013年施行)。因此,我們在這裡嚴厲譴責中國的行徑,只要中國不釋放李明哲,我們就會一直提出譴責。中國只要一日不釋放李明哲,便是持續增加台灣人對中國的不信任和反感,加深歐美等國對中國的敵意。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國在今年11月6日接受聯合國的普遍定期審查,也將於明年3月聯合國大會公布其接受的意見,台灣的NGO也會跟國際人權組織合作,再度發表聲明。同時也會針對聯合國集會結社權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Rights to freedom of peaceful assembly and of association)的年度報告提交報告,說明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為在網路上與中國網友的討論群組及結社,而被中國政府入罪關押的問題。
 
李凈瑜寫給李明哲的信:
https://www.facebook.com/whereislee.org/posts/471733843358594
 
時間:2018.12.24(一)15:00
地點:立法院請願接待室
 

記者會直播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whereislee.org/videos/2106048066392419/
 
更多詳情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tahr.org.tw/news/2365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1119「2018年法律界反對公投第16案以核擋綠聲明」記者會

法律界反對公投第16案以核擋綠(照片來源: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民國(下同)91年12月11日立法後,遲未落實;直到106年1月26日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始將依法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之期限訂明。
 
我國核能發電設備之運轉執照分別將於107年12月5日、108年7月15日、110年12月27日、112年3月14日、113年7月26日和114年5月17日到期,執照到期之核能發電設備理當停止運轉。核一、二廠執照有效期限剩不到5年,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授權訂定之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均無法申請換照;核三廠曾因設備老舊多次火警,亦不該冒險延役;核四廠封存時尚未完工,並有諸多安全疑慮,續建需耗龐大經費且無法保證安全。
 
環境基本法制定迄今近16年,至114年近四分之一個世紀,法律落實之期限不應一再拖延。數個法律團體共同發起聲明,呼籲各界:就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6案即廢除電業法95條第1項,投下「不同意」票。
 
共有283位法律人參與連署,包含121位律師、46位法律學者、60位法律系/所學生、30位法律系/所畢業生及26位相關法律從業人員(含尤美女、黃國昌、周春米等3位立法委員)。
 
尤美女委員表示:2011年福島核災的後果是我們要極力避免的,台灣沒辦法承受核災,核四廠因「拼裝」等問題不斷,花了20年還未能完工並在2014年停建;爾後2017年通過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具體訂出台灣廢核的時程表。
 
但是,如今我們看到「以核養綠」公投希望廢除電業法核電廠應在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規定,無疑是2014年馬英九政府宣布停建核四後的重大倒退。該公投提案方主張的「潔能家園,一二三四」,是希望回到馬英九政府時期的「再生能源10%,核能20%,燃氣30%,燃煤40%」配比;就再生能源占比的願景10%,僅有政府政策目標20%的一半,「養綠」只是個幌子;就燃煤佔比的願景40%,比政府政策目標30%,多出10%,用「反空污」募集連署,提出的能源配比,空污卻更高;更何況燃煤占整體發電比率的40%,等於是比2017年時的燃煤發電量微幅削減3.4%,可見該提案根本沒有減煤的願景。
 
甚至,公投案發起人還強調希望「核電機組擴充到二十部規模」,不僅要重啟核四,還要多蓋好幾間核電廠,這是我們必需反對的。以核養綠的核能占比是20%,等於回到福島核災前,核電約占台灣發電20%的狀態。但福島核災後,核電發電占比逐年下降,去年僅占全國發電量的8%。
 
希望大家11月24日公投時,18歲以上的公民能在第16案「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投下反對票。我們必須記取福島核災的教訓;台灣的核電廠是全世界數一數二地座落在人口密集區,且核能電廠安全與否的真正關鍵是「安全文化」,也就是維護與訓練的品質、經營者與員工的能力、管制監督的嚴謹性,這些要件已經證明不存在於核四廠長達20年的興建過程。儘管台灣現在的能源轉型不免遇到挑戰和衝突,但是我們也正在努力創造機會。唯有反對以核養綠公投,才能讓核四廠不再重啟,老舊核電廠不延役,並增加再生能源、減少燃煤、減少空汙的能源轉型契機。
 
黃國昌委員則提到:在先前有關於本案公投的辯論會中,我已經表達了我法律的觀點!從法律的效果來看,這是一個讓人無法理解的公投案!公投主文明文表示,要將《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予以廢止;但廢止本條文以後,實際上並不會發生這些提出公投的人所聲稱的法律效果!核四也無法直接運轉,對核一、核二也不會產生延役的效果(申請延役的法定時間早就已經過了);除此之外,更不用說本次發起「法律人反核連署」的團體們所提出來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這一個已經延宕了十幾年都無法落實的法律政策與目標,要怎麼在法律效果上與公投內容進行調和?
 
再來,核能發電的實務本身就不是一個在完美的實驗室中、由完美的操作者進行的一個完美過程;它在現實的環境裡面,必須有維修、保養、管理,而台電過去有關於核一、核二、核三在運作上所出現的各式問題,讓國人實在沒有辦法繼續放心!
 
最後,也是大家一直迴避討論,但也是我們終究要面對的問題,就是「核廢料」!特別是「高階的核廢料」,它到底要放到什麼地方去?如果我們決定繼續發展核能,那提出這主張的人,就必須回答這個問題:「請問,核廢料究竟要放到哪裡去?如果你針對本公投要投下贊成票,那我必須請你問你自己:「請問,你願意將核廢料放在你自己居住地的附近嗎?」如果你不願意,那我們既然享受了用電的便利,怎麼可以不負責任的把這些核廢料丟給我們的下一代,丟給我們未來的子孫,認為時間可以去解決這個問題呢?
 
從七零年代發展核電至今,即便是擁核者非常信賴的台電、原能會,都並未提出任何「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計畫」;那麼擁核者要如何迴避這麼嚴肅的環境正義、世代正義的問題?台灣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會有陣痛、不便,這都是事實,但這也是過去所累積的錯誤!我們這一代的台灣人,必須要有這個肩膀,把它扛起來!負責任地完成「能源轉型」!
這就是為什麼今年的公投第16案,我會堅決地投下「不同意票」!我也邀請所有關懷台灣未來環境正義、世代正義的朋友也站出來,對公投第16案投下「不同意票」!
 
台北律師公會監事張譽尹律師提到:核電機組須有運轉執照,才可以運轉發電。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40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5至15年,提出安全分析報告向原能會申請換發運轉執照,經過核准,才能繼續運轉。未依規定換發執照者,不得繼續運轉(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第2項、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參照)。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只是一個宣示性的條文。即使刪除了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政府仍須遵守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因此,第16號以核養綠公投的主文「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雖然性質是「複決型的公投」(公民投票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五項參照),但即便通過公投,廢除了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國家仍應遵守其他法令規定,於執照到期時陸續除役,並不會當然發生擁核者期待的核一二三廠延役(核一二廠均已超過申請延役的法定期限)或核四續建的效果。
 
不過,我們還是要呼籲全民,積極領取選票,對第16號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讓禍遺子孫萬年的核電,徹底死透,並且避免核電幫藉由反智的政治效應,順勢復辟。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林三加律師認為:環境基本法所揭示之「非核家園」目標及落實,對台灣非常重要,因為台灣位於地震帶,並沒有適合處置核能廢料之場所,核能之使用僅短短幾十年,卻製造出高污染的核廢料,卻要沒有使用核能的後代子孫多個世代持續照料核廢料,違反世代正義。目前我們應該做的是,齊心共力將「非核家園」一步步實現,具體進行各項「減核」之措施及作為,並持續發展與環境共存的再生能源。
 
環境法律人協會代表,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徐偉群副教授表示:《公民投票法》在今年一月修正通過後,已經刪除了原來的投票率門檻。也就是說,過去只要領票投票的人數不滿全國總投票人數的一定比例,那麼公投出來的所有結果都不會發生法律效力。但修法拿掉投票率門檻以後,領票投票人數的多少就不再是一個公投案通過與否的重點。這是一次進步的修法,讓台灣人民可以更容易透過公投程序,對公共議題進行討論、審議、辯論和一起做決定。
 
不過,也因此,我們要提醒大家,按現在的《公民投票法》第29條的規定,公投案要通過是取決於兩個條件:(1)有效的「同意票」是不是多於「不同意票」;(2)有效同意票總數是不是達到全國總投票人數的四分之一以上。換言之,如果反對這次公投的第16案,反對「發展核能,阻擋綠能」,反對把無法處理的核廢料遺留給以後的世代,那麼就必須出門投票,必須領公投票,並在第16案選「不同意」,投入票箱。只要投不同意票的人,超過投同意票的人,第16案就無法通過。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認為:91年12月11日制定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立法後,政府卻一再推遲達成非核確保國民安全的期程。100年3月福島核災發生,社會各界看清身處地震帶卻使用核電廠的風險及萬一發生核災的慘痛後果,反核聲浪促使馬前總統在同年11月3日公開承諾:「核一、核二與核三廠將不再延役」,如今核一兩部機組分別停機近4年和1年多,即將於今年12月5日和明年7月15日除役。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要求核能發電設備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114年並非任意設定的期限,台灣運轉中最後一座核電廠即核三廠2號機運轉執照到期日即是114年5月17日,不應讓老舊核電廠冒險超齡使用。該電廠不僅有活動斷層通過且曾因汽機葉片飛出氫爆、發電機受鹽霧影響、變壓器高壓套管孔蝕、輔助變壓器受損、發電機絕緣劣化等因素多次起火;近年更多次因老舊電纜線短路,引起消防系統動作;甚至發生螺栓射出擊傷包商等離譜事故,實應儘早除役而非延役。
 
至於核四廠曾因颱風、人為疏失、設備故障、通過壓力測試的設備卻尺寸不合脫落等因素,多次淹水;並發生過靜電引起控制卡片程式錯亂;誤觸造成假信號、雨水滲入而喪失外電等光怪陸離的事件。台電曾以「設計整合效能欠佳」為由,不再與顧問公司續約;施工過程問題不斷,多次遭監察院糾正;1號機大量拆裝挪用2號機舊零件;大量違法變更設計,遭原能會開罰甚至被法院判決認定「可能造成公眾健康與安全之危害」;連原能會都曾發布新聞稿表示:「不會認為核四廠目前是符合安全要求的核電廠」。加上續建仍需耗費數百億元的龐大經費,且無法保證安全,實應早日停損。
 
「以核養綠」公投提案方主張的能源配比,與政府政策目標相較:燃煤多10%、再生能源少10%,加上核電廠存在安全疑慮,台灣國土面積狹小,無法承受核災風險,希望大家積極領取公投票並就全國性公投第16案投下「不同意」。

(照片來源: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台灣永社洪崇晏副秘書長表示:永社以促進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為宗旨,我們關注各種與台灣能否永續發展相關的議題,因此我們反對目前這種廢棄物危害長存、顯然並不永續的核能使用,以下有兩點具體意見:
 
1、以核養綠這個口號根本「無中生有且自相矛盾」: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意思是「過期核電不延役」,擁核團體主張廢除此條文,就等於主張過期的繼續用,事實上跟養綠完全無關。況且核終口口聲聲核能無害、核能就是綠能,根本就沒有想發展綠能的意思。
2、發展核能前應先思考風險因應及核廢處置:目前的核能發電最困擾世界各國的課題,主要有安全性疑慮及無法解決核廢料問題,公投案並無法解決科學本質的難題,核廢料目前就是有害且無法處理。

過往的錯誤難以彌補,但如果要繼續使用目前的核能發電,應該要優先考慮安全及廢料處置問題,因此過期延役不可行、拼裝核四不可行,且廢料處置議題的討論應該優先於續用核電進行--無法處理,就不該用。

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及法律研究中心,發表師生共同聲明,說明三點反對以核養綠公投;由中心助理張嘉耘代為發表:
 
1. 台灣核電廠面臨地震與氣候變遷風險 
依據過去許多地質調查的結果,以及美國與日本對活動斷層的認定,已可確認核一、二、三廠之位址鄰近活動斷層。三座核電廠之選址,都不合於美國核管會,和台電規定的「8公里」標準。 再者,核一、核二與核三,皆是傍海而立,未來氣候變遷加劇,巨災頻率增加,台灣的核電廠必將首當其衝。三座核電廠面臨著地震與氣候變遷的風險,應如期除役。
2. 核廢料存放是一個人權問題,不是只有科學技術標準 
台灣於2009年內國法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它的第一條即保障原住民族與在地居民,對於社會經濟發展的自決權。台灣核電始於威權時期,在權威的體制下,蘭嶼的居民從核電在台灣的第一天起,就沒有應有的選擇權。民主化之後,開始形成核廢料遷出蘭嶼的政策共識,但台灣經過這麼長遠的討論,至今還是無法解決核廢料該存放在哪裡的爭議,蘭嶼的在地居民還是被迫延續威權結果,與核廢料為伍;台灣各地若沒有意願存放核廢料,台灣就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
3. 台灣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能源,而是能源轉型 
氣候變遷的減緩,需要各個面向的配合,只有減少燃煤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節能。台灣過去在減緩氣候變遷和非核的雙重目標及壓力下,用電量卻還持續增加,在此刻若僅因為覺得「有需要」就延用核電,等於是「要節食還養胃口」,再說「不吃會餓」。但是核能畢竟不是再生永續的能源,持續使用核能只是把無法能源無法永續的問題延後。國家資源有限,如果我們有可以依賴的燃煤和核能,自然不會有多餘的動力發展綠能,實現能源轉型。

以上三點說明,台灣不能走回頭路,不能延續使用核能。
 

*聲明內容頁面:https://goo.gl/Y6Un9y
*個人連署頁面:https://goo.gl/oUaEKU
*團體連署頁面:https://goo.gl/67yT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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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11.19(一)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共同發起單位: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法學會、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社團法人台灣永社、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中心、台北律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
 
更多記者會詳情,請見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https://www.facebook.com/wildatheart.org/posts/10160913236370580

2018年11月11日 星期日

【新聞稿】1110「李明哲狀態不明,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 」記者會

李明哲狀態不明,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倡議者李明哲於去年3月19日被中國強迫失蹤,任意逮捕至今第601天,今年10月22家屬李凈瑜原訂要去探監,於10月19日從台商協會方面得知李明哲被移監,而被拒絕探監,但家屬至今無收到中國政府任何書面通知。10月31日,又從台商協會方面得知李明哲又被移回赤山監獄,於是透過海基會,再次安排探監,卻又於11月9日傍晚收到訊息,探監再度被拒。
 
李凈瑜表示,如果明哲真的已經移監,目前北京氣溫只有二度。如果沒有移監,湖南常溫也只有十二度。移監不是小事。李凈瑜的好友,王麗萍也表示,之前凈瑜寄出給明哲的五十五本書,經過獄方審查,只有十五本有送到李明哲手上。請中國維持一絲絲文明國家的水平,讓家屬可以去探監。王麗萍也表示,明哲目前毫無訊息,我們擔心他正處於危險狀態中。
 
李淨瑜今年三月、五月、六月、七月、九月,共五次探監。十月台商協會說移監被取消探監,十一月探監,昨天又再度被取消。令人十分擔心。李明哲妻李凈瑜最後一次探監日2018年9月10日,迄今已兩個月,獄方兩次取消每月正常探監,並發出通知已將李明哲移監,隨後又否認。昨夜通知下星期一探監可行,傍晚又通知,探監被取消,種種異常現象顯示,李明哲正處於危險狀態中。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理事林欣怡表示,我們一再舉辦相關活動,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記李明哲,包括今年十一月聯合國的「普遍定期審查」,中國進行第三次審查,台灣人權促進會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也都有繳交民間報告,甚至多次至歐洲進行遊說倡議。而在昨晚得知訊息之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也第一時間通知聯合國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小組,聯合國任意拘留工作小組,及各國際人權團體最新情況。或許現在在選舉,大家都覺得不要關注中國議題。但是即便不是為了李明哲,台灣都應該發聲,讓中國知道他不可以這樣任意對待我們。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表示,今天也是奧斯陸基金會舉辦過國際人權論壇的日子,這幾年台灣其實也舉辦或參與不少相關的論壇及會議,應該透過這些場合,更積極地說明台灣面臨來自中國的人權侵害及威脅的事實,呼籲國際關注李明哲,他正是因為網路言論自由,而被任意逮捕跟關押的人權工作者。
 
青平台的劉璐娜也表示,根據海基會的統計,目前在中國被失蹤的台灣人已超過五百位,被中國任意拘禁的台灣人則超過一千人。因此目前在台灣享受民主自由的年輕人,面對中國任何形式的威脅,及各種高資本的滲透宣傳,應該正視,而中國透過影響各國的選舉,威脅到全世界的民主,包括澳洲紐西蘭美國歐盟都是跟台灣面臨同樣的情況。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再次強調,中國不遵守自己的法制,不遵守國際標準,不通知家屬,任意移監,只是在減損中國自己在國際社會上的信任。中國是在限制自己的國際空間。所有關心台灣主權的人,都應該關心李明哲。因為這是台灣在國際上最重要的民主人權價值。
 
王麗萍表示,昨天前總統馬英九竟然還發表「不排除跟中國統一」這種言論,他覺得非常荒謬。今天台灣變成這樣艱難的處境,就是因為「九二共識」,中國用「九二共識」來威脅台灣,對台灣人進行各種侵犯,前總統竟然還說要跟中國統一,這不是一個卸任的總統該做的發言。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表示,李明哲再度陷入狀態不明的情況,不知道去處及現況,不知道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是否會再重新開啟受理案件,並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並要求中國政府告知家屬,李明哲現況,並呼籲台灣政府應對中國政府提出嚴正抗議及積極維護家屬探監權利。
 

時間:2018年11月10日(六)上午10:00
地點:慕哲咖啡X左轉有書(台北市紹興北街3號B1)

更多詳情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tahr.org.tw/news/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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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民報/中國反覆不定,李明哲處境危險 李凈瑜:為什麼不讓我探監?
 http://www.peoplenews.tw/news/e5198503-2aa7-4ee2-85f1-b1986d6cc91a

*公視/李明哲傳遭移監 妻李凈瑜探監再被拒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2613

*自由時報/李凈瑜2次探視李明哲受阻 陸委會:惡意阻攔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08197

*蘋果日報/連2次探監申請遭拒  李凈瑜憂李明哲健康狀況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0/1463996/

*中央社/連續兩次探監被拒 李凈瑜擔憂李明哲身體狀況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1100081.aspx

*聯合新聞網/李明哲是否移監狀態不明 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3472701

*大紀元/李明哲狀態不明 李凈瑜探監再度被拒
 https://www.epochtimes.com.tw/n265642/

2018年11月5日 星期一

【新聞稿】1105「任意移監如人球 APEC張習會,勿忘李明哲」記者會

任意移監如人球 APEC張習會,勿忘李明哲。(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今年度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經濟領袖會議將在11月12日至18日於巴布亞紐幾內亞登場。台灣將由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代表參加,出席成員還有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政委兼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經濟部長沈榮津與國安會副秘書長蔡明彥等人。
 
許多國家主張APEC與人權無關,但亞太經濟合作(APEC)在其成立宗旨便明示為「促進亞太地區經濟成長發展及人民福祉」,「發展」與「人權」也同時為其重要目的。Human Rights Watch近幾年皆會在APEC峰會前要求各國與會領袖針對人權議題發聲和施壓,台灣的人權團體也呼護台灣代表應藉此機會發聲。
 
蔡英文總統2016年5月就職以來,中國為堅持「九二共識」而斷絕兩岸官方交流,此次峰會是台灣和中國政府高層領袖會面的難得機會。蔡總統應責成我國與會代表,當面向中方表達李明哲無罪、應予立即釋放的要求。
 
我們認為,台灣與會的官方代表應透過各種方式,尋求APEC中亞太各國的支持聲援,清楚地向他們說明李明哲案以及該案所代表的中國打壓人權和民主價值的嚴重性;因為這樣的打壓已經不限於針對中國公民,甚至開始針對其他國家公民,同時也不再只限於政治異議份子,也及於商人。例如,加拿大籍富商孫茜據報因修練法輪功而於2017年2月在其北京住處被中國政府任意逮捕,至今未經審判遭關押逾20個月,慘遭酷刑。在台灣,也不僅李明哲一人,也有五百位台灣人被失蹤,超過一千位的台灣人被發法拘禁。台灣應善用APEC會議,結合其他有國民受害國家政府,要求中國尊重法治與人權國際標準。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表示,我們的領袖代表,應該要把提升區域性人權保障的議題帶到 APEC ,也是因為人權與區域經貿習習相關。其背後更是價值的選擇,正如美國副總統彭斯的演講所揭示。唯有建立在民主、自由、尊重多元的基本價值上,區域性的經貿與發展合作才能走得長遠,符合亞太地區人民長遠的利益。
 
經濟民主連合的賴中強律師則表示,應在亞太經合會上主張推動設立「亞太人權法院」,以建立亞洲地區的人權共同規範及具有強制力的「區域法院」;賴律師認為如同「歐盟」不只是一個「經濟共同體」,也共享同樣的價值與信念。亞太地區如果也希望形塑成為一個共同體,也應該朝此方向前進。
 
而針對11/6即將在聯合國面臨「普遍定期審查」(UPR)的中國,日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前往日內瓦參加審查前的「會前會」(pre-session),跟各國代表報告李明哲案的最新情況,呼籲各國關注中國對於台灣人權工作者及言論自由的打壓及侵害,也對於全世界的人權工作者造成威脅,並呼籲他們在審查期間提出相關建議,要求中國改善。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pre-session會議上有來自中國、香港、全球的援藏組織、世界維吾爾大會、獨立中文筆會、瀕臨危險學者(Scholars ar Risk)的聯盟組織,甚至也有來自拉丁美洲的人權律師及受害者到場,向各國代表說明中國對於他們的各種人權侵害,包括在拉丁美洲的中資企業所造成對於熱帶雨林的環境迫害,及對於原住民的土地文化的掠奪及侵害。顯示出中國的人權侵害,已經成為全球的問題。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在日內瓦一共拜訪十多個國家代表及國際組織,讓各國更加理解台灣目前的處境。在接下來11/6的審查,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的代表也已經抵達日內瓦,預計與各國團體在場外進行抗議。中國將於11/6上午九點(日內瓦時間,台灣時間為下午四點),在萬國宮內,進行審查。各國團體會在場外抗議,屆時台灣NGO也會跟現場連線,網路直播現場的實況。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李明哲從去年三月十九日被失蹤,至今已經將近六百天。日前又傳出被移監燕城監獄,又被移回赤山監獄的訊息。但中國官方始終未以書面文件通知家屬,顯示其監獄管理,再度違反國際最低人權標準,日前「李明哲救援大隊」也已針對此發表聲明譴責抗議。
 
*UPR第31會期即將開始,中國則將於台灣時間11/06下午四點接受審查。
http://webtv.un.org/live-now/watch/31st-session-of-universal-periodic-review-/570866573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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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發言名單: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
 立法委員/尤美女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
 

更多資訊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tahr.org.tw/news/2336

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禁止遊行 韓國瑜把高雄當天安門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民報/專欄 2018.11.01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3f8e0da-6383-4963-a2ca-bd17d2477190

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近日在媒體專訪指出,未來當選高雄市長後,將禁止與「意識形態」有關的請願或抗議等活動上街頭。韓國瑜說,表示高雄近2、30年被意識形態纏得喘不過氣,若當選高雄市長,將禁止政治性及意識型態的集會遊行;在被各界質疑後,猶如白海豚轉彎,韓國瑜改口說不會阻擋、但會採道德勸說。

韓國瑜的「禁止上街論」嚴重踐踏言論自由憲法價值,不只大開民主倒車,更已重重打臉自家的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與前主席馬英九。簡直把高雄市當成中國天安門,同樣是不容人民表達不同政治意見或意識形態的獨裁思維。

事實上,人民上街表達意見,受到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及第八條「集會遊行自由」之保障,尤其是政治性言論,更是民主國家高度保障的人民權利(參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第七一八號解釋),因此就連向來保守的國民黨政治人物,如馬英九、吳敦義,也不敢公開反對言論自由。

大法官釋字第七一八號解釋理由書揭示「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為保障該項自由,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參照)」。

簡單來說,韓國瑜的禁止政治遊行說法,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就算真的當選高雄市長,韓的違法濫權也將會被司法制衡,甚至被究責。

把街頭還給人民 不容開民主倒車

在政治面上,韓國瑜禁止上街論,剛好打臉自己的黨主席吳敦義。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在去年五月投書媒體「言論自由無敵人」一文,講明「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有人主張統、有人主張獨,都是言論自由範圍。統獨意見不一樣,不代表我們就是敵人。不用霸凌與羞辱的方式,對待不同的意見,才是自由社會公民的基本素養。」,而韓國瑜禁止「意識形態」上街,恐怕要先「罷免」大談統、獨言論自由的自家黨主席吳敦義。

尤其甚者,「把街頭還給人民」是馬英九2008年總統的競選政見,馬英九在今年到台大校園街頭「挺管」時,也再度高喊言論自由。很明顯的,韓國瑜欠缺民主法治素養,也就罷了,甚且在網路聲量攀升之際,趁勢提出比目前國民黨政策更集權的「禁止上街論」,難道已提前「逼宮」自家前後任黨主席馬英九與吳敦義?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不容任何政客開民主倒車,就算是中國力挺的政客也不例外。韓國瑜不惜打臉自家前後任黨主席馬英九與吳敦義,宣示要禁止高雄人上街表達政治意見,簡直把高雄當成中國天安門,以檢踏民主普世價值的方法,將台灣朝中國人權的低標拉近,這看在全球民主國家的眼裡,恐怕不只是笑話,更是民主逆流的嚴肅課題。

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1030「請立院儘速啟動審查《法官法》評鑑制度修正草案」記者會

請立院儘速啟動審查《法官法》評鑑制度修正草案

《法官法》從2011年開始實施至今6年多,但關於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新聞仍層出不窮,以2018年為例,有法官性騷案、蹺班為性交易、與當事人不當接觸、浮報溢領加班費等;至於檢察官部分,花蓮檢察官闖幼兒園事件更是震驚全國,突顯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機制改革的急迫性。司法院雖然允諾修正其中的「評鑑制度」,卻遲遲未將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不知還要拖延多久。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今日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籲請立法委員重視人民對於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殷切期待,於本會期能儘快審查《法官法》修正草案,莫讓技術性問題延宕改革時程。
 
1. 《法官法》評鑑制度修正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除了前述個別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事件外。現行「個案評鑑制度」成效不彰,6年多來(2012/01~2018/07),法官評鑑委員會僅收案61件,已經結案的53件中,評鑑成立件數為21件,成立比率為39%。至於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收案量未公開,結案50件中,評鑑成立的有13件,比率為26%。至於實施2次的「全面評核」,由於結果不公開,外界僅知沒有任何法官或檢察官有移請個案評鑑,表現不佳的法官、檢察官如何處理,不得而知。
 
對此,司改國是會議提出許多修正建議。例如,增加評鑑委員會外部委員人數,來源應力求多元化及異質化。其實,民間團體曾就評鑑委員會決議欠缺性別意識召開記者會,希望未來評鑑委員會應該提升其組成的多元性與異質性,改變現行以「法律人」為主的現況,透過多元的觀點及不同於傳統的視角,整體評鑑法官、檢察官適任與否。
 
又例如,現行法,對於提起檢察官評鑑的時效過短,常常使得人民在審判終結後想提起檢察官評鑑時,才發現時效已過,國是會議也建議延長;而人民可以請求評鑑,更是國是會議決議與民間共同的訴求,司法院也不反對。可惜,前述修正都無法進到國會審查,評鑑制度的改革可說是仍走在黑暗的隧道中,看不見出口。
 
2. 司法院草案與國是會議決議仍有落差
 
除立法進度緩慢以外,今年7月20日司法院公布的草案內容也有許多條文並不符合國是會議的決議精神,例如,現行制度下,經評鑑委員會認定應付懲戒者,還需要再經過監察院的審查,才能進到職務法庭審理,由於程序過於冗長,因此國是會議決議應付懲戒者直接移送職務法庭,不用再經過監察院,但司法院草案沒有採納此決議,僅將職務法庭原本一級一審修正為一級二審,但沒有解決前端程序冗長的問題。實則,不同的制度建議本來就需要國會進行討論審查,但若遲不開啟,無從討論,更遑論完成制度的改革。
 
3. 官方應參考民間的改革建議
 
除前述時效與評鑑制度簡化的問題外,也籲請立法院參酌民間建議進行修法。包括將現行由司法院及法務部執掌的全面評核改由評鑑委員會進行,並合理適度的公開結果,以利打造值得信賴的司法體系;此外,為因應人民直接提起評鑑的制度改革,應增設專職評鑑委員及專職工作人員,讓評鑑委員會有資源妥適的處理評鑑案;而在政府積極研商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情形下,讓國民法官能夠參與職務法庭審理,消弭目前人民對職務法庭官官相護的疑慮。

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一直都是人民最在意的司改項目,問題不解決,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繼續在暗處啃噬司法的公信力,對於認真、盡責的法官、檢察官們更是不公平。因此,聯盟籲請國會在此會期儘速排案審查,讓司改進度持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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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10.30(二)10:00
地點:立法院正門
主辦: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
 
【出席團體/代表】

立法委員/周春米委員
立法委員/黃國昌委員
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顏思妤主任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羅士翔執行長
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林慈偉主任
法律扶助基金會/張靖珮律師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范植鈿研究員
勵馨基金會/紀惠容執行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陳雨凡律師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RzTtN8XDfMQ
*更多詳情請見民間司改會網站: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