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永社2025年度工作報告✨

顯示具有 -居住正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居住正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8年3月28日 星期三

【聯合新聞稿】0328「連署已破五萬人 呼籲行政院撤回深澳燃煤!」記者會

照片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日前環評大會修正通過深澳燃煤電廠一案,引起各界譁然,環保團體、在地居民超過五十人今日(3/28)於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強調深澳燃煤電廠對於空污、碳排與海岸生態的危害,同時也不符合2025能源轉型的目標,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撤回深澳案,莫在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增加一座不必要的燃煤電廠,衝擊北部空品與民眾健康。

民間團體也向雙北市長的候選人喊話,深澳燃煤電廠若運轉,將抵銷雙北過去在空汙防治上的所有努力,更將嚴重衝擊雙北市民健康,候選人應向選民清楚表明對深澳案的立場。深澳案在眾多學者與環境保護團體緊急奔走之下,呼籲民眾加入「撤回深澳」的連署,至今已突破五萬四千名民眾,由此可見社會大眾對於空氣污染與生態衝擊有諸多擔憂,連署至今仍在持續,希望民眾能持續響應,一起擋下深澳電廠。

深澳案環評存在諸多瑕疵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曾擔任醫生,現在卻力挺危害國民健康的深澳燃煤電廠,希望早日改變政策,終止不當開發案。深澳案就環評程序部分,亦有諸多瑕疵,例如:

1.計畫內容大幅變更後,已非同一案件,而應以新案處理。

2.表決應採分段表決,先釐清應採行的環評變更程序後,才能進一步決定是否可通過。

3.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項第4款「計畫變更對影響範圍內之生活、自然、社會環境或保護對象,有加重影響之虞者」,應就變更部分重辦環評。而海域設施調整至深澳灣,對深澳灣內原生物之生存條件及組成有加重影響之虞,此亦係表決時方案二所列的提案理由。

4.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5款「對環境品質之維護,有不利影響者」,未如同條項第4款有「計畫變更」之文字,解釋上有不利影響即可,未必須較前案更不利。

5.縱認只需辦理環差,在空污增量的實際情形為何?對深澳灣內生物的影響為何?等諸多問題尚未釐清的狀況下,當天有條件通過,亦有裁量瑕疵。

即使不建深澳 也不會有供電不穩的問題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吳澄澄研究員則是質疑深澳電廠興建的必要性,目前行政部門不斷宣稱2025年會因為供給裝置量不足而缺電;以及如果沒有深澳燃煤電廠,在2025年核一核二除役後,北部會更缺電,需要中電北送犧牲中部人的肺。

吳澄澄強調,以台大風險政策研究中心的政策情境與數據,進行推估分析備用容量率能否維持在15%以上(註一),可從附表一中看出,只有在尖峰負載成長率最高的情境中,2025年會略低於15%,之後都在穩定在15%的標準以上,其他情境中,備用容量率皆高於15%。2028年以後,因為再生能源的裝置量會持續增加,故一般預估備用容量率也不太會減少。

而如果沒有深澳燃煤電廠,2025核一核二除役後,北部會不會缺口擴大更缺電?繼續以台大風險政策研究中心的推估分析(註二),從附表二可以看出,北部缺口在2017年為57萬千瓦,若無深澳燃煤電廠,2025年的缺口其實仍會縮小到17.1萬千瓦,並沒有因為核一核二除役,導致缺口擴大的問題。

至於目前社會上擔憂「中電北送」衍伸中部的不平衡民怨,原因是中部目前仍有相當高比例的燃煤發電,如要面對上述民怨,該落實的是降低中南部的煤電占比,擴大燃氣和再生能源的比例,如此,就算其他區域需要某區多發電來支援,也不會造成該區燃煤發電與空污難以承受的負擔。若要補足2025年的17.1萬千瓦的缺口,都還存在許多其他的做法,若我們投入更多資源與政策力道加強尖峰負載的抑制,而能做到更低的尖峰負載成長率,甚至可能打平北部缺口,或讓供給大於需求。

吳澄澄強調,2025年台灣電力系統最大的挑戰,並不是傳統概念診斷的供給量不足,而是當再生能源高占比時,要因應不同再生能源的複雜間歇起伏,而必須大幅提升電網與電力系統的調度彈性和韌性,以及國際碳排放承諾目標,這才是最核心需要提前大力佈局的當務之急。

目前台灣社會大眾對於空污的風險認知逐漸升高,未來各地燃煤電廠的運轉限制勢必將增加,再加上電力排碳係數的限制下,與其他發電方式相比,傳統上,燃煤電廠的彈性欠佳,燃煤電廠可能在再生能源高占比的時期,為供電的穩定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因此,假設可以轉移深澳電廠的1000億建廠經費加上更多的燃料進口支出,我們最需要投入的,其實是讓供需平衡更靈敏的智慧電網與輸配基礎建設韌性、更多的儲能設施(幫助再生能源成為可調度的資源)、更高的能源使用效率、更即時靈活的削峰填谷需量反應,與快速升降且調度彈性更高的燃氣機組,所以顯見,在調度上可能處處受限的燃煤電廠,並不是最好的強化穩定方案。

燃煤發電將惡化空氣污染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周于萱專員認為,近日行政院多位官員不斷以深澳燃煤電廠為「超超臨界」機組為由,支持此開發案。但是從各項數據來看,超超臨界根本不如行政院與台電所宣稱的萬能,即便超超臨界機組之硫氧化物等汙染物排放量會低於舊式燃煤機組,但與新式循環天然氣機組相比仍然高出不少。

根據中興大學莊秉潔教授所進行的深澳電廠污染模式模擬結果,其氮氧化物排放是大潭天然氣機組的1.84倍、二氧化硫排放是138倍、粒狀物則是48倍,且排放物含重金屬。值得注意的是,台電提供的模擬結果也與莊秉潔教授的估算有重大落差,深澳電廠PM2.5日平均增量高達6.075μg/m3,是台電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書中模擬值的3倍以上,且宜蘭縣及桃園市的污染量日平均增量居然比新北市還高,分別為7.499μg/m3及6.871μg/m3,屆時北臺灣空氣品質都將大大破功。

此外,今年新北市政府亦召開記者會,目標要在2年內達成「減少一座燃煤電廠污染量」,其中一項重要的政策即是「停發生煤許可」。代表未來深澳燃煤發電廠無法使用生煤,根本只會變成無法發電的蚊子電廠。周于萱強調,深澳燃煤電廠的興建將花費1000億預算,面對空污與氣候變遷的威脅,難道我們要將預算投資到未來無法運轉的蚊子電廠上嗎?我們應該將預算投資到更乾淨的電源開發選項。她舉例,經濟部能源局2017年7月核定了四年(2017年-2020年)的「新節電運動」,經費預算是159億元,目標是2020年節電度數達44.69億度(相較2016年),尖峰負載相較2016年的3620萬瓩抑低83.82萬瓩。而深澳電廠目前的規劃是兩台60萬瓩的機組,興建預算是1000億。四年的節電計畫只用深澳電廠興建預算的十分之一,就計畫省下三分之二座深澳燃煤電廠。

超過五萬人加入撤回深澳的連署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佩芸也強調,燃煤發電從來就不是乾淨發電方式,除了空氣汙染之外,還有超高的碳排放。即使是最高效率的燃煤機組,每度電的單位碳排放量仍然是天然氣的2倍,更是再生能源的17倍以上。 為了減少空氣汙染與二氧化碳排放,許多國家不僅積極減少燃煤發電,甚至還訂出全面淘汰燃煤發電的期限。

反觀臺灣,雖然有2025年燃煤發電減少到30%的目標,但是卻在同一時間規劃興建深澳燃煤電廠,政策口號和實際作為上的差別,令人擔憂!綠色和平在27日也發布了一份北北基民眾對於深澳燃煤電廠看法的民調,結果發現高達七成五的民眾反對興建,最擔心的就是健康衝擊,其次是二氧化碳排放與生態與景觀的衝擊。不僅如此,從深澳案逐漸浮出檯面以來,在各方關心此案的團體、學者與綠色和平努力呼籲民眾加入撤回深澳連署至今,已經有超過五萬四千名民眾加入行動。然而,至今只得到官方似是而非,甚至是誤導民眾的回應。對此,我們強烈要求從經濟部與行政院,都必須出來面對,立即撤回深澳案!

開發嚴重破壞地方珍貴生態

在地潛水活塞教練王銘祥先生強調,番仔澳水晶宮位在深澳岬角,此區域的礁石上遍布大大小小海扇、五顏六色軟珊瑚、海鞭、海樹、圓管星珊瑚、桶狀海綿無數,各式各樣的珊瑚五彩繽紛包覆全部礁石,魚群更是多到不勝枚舉,可謂海中花園。近年來更觀察到許多海龜游至深澳岬角內覓食。潛水18多年,國內外下過潛點無數,能在台灣北部離岸這麼近之海域就有媲美國外潛點之美景,是北台灣之寶。

台電預計興建卸煤碼頭,屆時防波堤將改變水流方向、溫排水口更將直接影響海水溫度並改變珊瑚礁及魚類、海龜生存棲地。由於岬頭東南側水深不夠蓋港,因此基地內還需要抽砂,不但底棲環境毀掉,間接沿岸環境也可能因抽砂而導致邊玻崩壞,一連串的工程將使我們完整失去這塊天然的自然美景,失去這個北台灣之寶。

深澳在地居民衣若蘭也認為, 台電連停電三小時都會挨家挨戶發通知單,蓋燃煤電廠這麼大的事情,卻只開一次公聽會,發現全部人反對以後就不再溝通,用耳語造成支持開發的假民意,非常過份。衣若蘭同時也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她說「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生長在哪裡,我們這些有能力與權力的大人,應該善盡保護他們平安健康長大的責任。」衣若蘭疾呼行政院,立即撤回深澳案,不要因為政黨鬥爭與能源政策錯亂而犧牲下一代的未來。

瑞芳老街文化觀光發展協會前理事長蔡政建是土生土長的瑞芳在地人,他指出過去深澳電廠運轉時,當地空氣品質一直很不好,附近店家玻璃窗上總是有一層厚厚的灰塵,直到深澳電廠除役,當地才又能見到藍天,如今燃煤電廠又要捲土重來,他呼籲社會大眾不要再讓燃煤電廠汙染當地,留給瑞芳一個乾淨健康的家園。

超過27個公民團體共同要求撤回深澳案

鑑於深澳案對於空氣污染、碳排放、海岸生態將造成強烈的衝擊,也不符合2025能源轉型的目標,對此,在場公民團體疾聲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撤回深澳案,北台灣的縣市長參選人也應清楚表明對於深澳案立場,從中央到地方,一同為世代留住美麗海岸、海洋生物及天空。記者會後由行政院經濟與能源處廖處長出面接受環團抗議陳情書。環團並強調會持續把關、在地反對聲浪也在持續串連中,將會緊盯明日行政院院會決議,捍衛深澳守護空品到底。

共同加入連署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和平、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資訊協會、歐巴桑聯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台灣西海岸保育聯盟、桃園在地聯盟、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樹黨、綠黨、時代力量、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宜蘭環保聯盟


註釋及附表詳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http://gcaa.org.tw/post.php?aid=511

2018年3月27日 星期二

【聯合新聞稿】0327「空污修法,請玩真的!」記者會


環保署對空污管制應有完整的決策權限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現行空污法第12條,就空氣污染總量管制之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經濟部」分期分區公告實施,政院版空污法第12條亦維持相同規定。然空污法主管機關環保署,就攸關環境與人民健康的空污總量管制,應有完整權限,經濟部之意見應有其他協調處理機制,就法律規定不應受制於經濟部同意與否,故民間版修正草案,建議比照環保署去(106)年6月公告的草案版本,刪除「會同經濟部」之文字。

揭露污染指紋,完善環境資訊公開

長期關注污染源排放資訊公開揭露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其研究員曾虹文表示,民眾對於空污問題的焦慮之一是不知道污染源在哪裡,就算聞到臭味,也沒辦法確定是哪一家工廠排放的污染,更不知道空氣中含有什麼污染物質,吸入後對人體會有什麼傷害,甚至是到了法庭訴訟也難以建立身體疾病與工廠污染的因果關係。因此,我們要求企業應該向社會公開環境污染的相關資訊,特別是工廠排放什麼污染物、排放狀況如何,揭露污染指紋,以便在污染發生時能夠快速追查到污染源,接受公眾監督。

加強突發事故緊急應變能力

高雄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表示,台灣許多地方工業區緊鄰住宅,一旦工廠發生爆炸或意外時,大量空氣污染物將快速擴散到鄰近區域。如三年前苗栗頭份化工廠毒氣外洩或去年桃園中壢泰豐輪胎大火,都造成周遭居民和醫院學校的永久傷害。但目前空污法除了重大事故需通報主管機關外,完全沒有任何保護民眾的措施。因此我們要求工廠應訂定緊急應變計畫,事先列出通知清單,並在事故發生一小時內同步通知鄰近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室及醫院學校等重要設施,才能讓大家在第一時間知情應變,確保民眾安全。

對於違規情節重大廠商應公開資訊並加重處罰取消優惠待遇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對於違法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有權責令公私場所停工或停業,必要時甚至得廢止其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但我們發現主管機關對於情節重大違法廠商過去少有徹底執行停工或停業,讓不肖廠商繳罰鍰如同繳納污染租金,因此,我們要求對於違法情節重大之公私場所,主管機關應本於職權,應令其停工停業,並比照水污染防治法取消其享有的政府優惠待遇。且修法除了對於違規廠商應有所壓制外,也應厚實民眾力量,投入資源去促進民間對環境權健康權之保障及對吹哨者及受污染者之法律扶助,修法才能不偏頗。


新聞稿聲明團體: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蠻野心足記者會直播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wildatheart.org/videos/10160025320325580/


更多詳情請見地球公民基金會:
https://www.cet-taiwan.org/info/news/3197

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新聞稿】0319「李明哲被抓一週年 救援大隊總統府前綁黃絲帶」記者會



行動劇的意象,象徵李明哲被中國限制自由、無法與外接溝通的狀態,同時也象徵台灣整體的民主與人權也受到侵害與影響。

時間:2018.03.19(一)15:30
地點:總統府前停車場
直播影片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whereislee.org/videos/307070549824925/

今天3/19是李明哲被抓一週年的日子,李明哲救援大隊聚集在總統府前,要求總統應該持續關注此案,與國際社會合作,對中國施壓,並應對於未來個案建立有效救濟途徑。
 
去年3/19李明哲失蹤之後,透過民間團體的國際串聯,引發一連串的國際關注,後續包括向聯合國提出申訴被受理、去美國國會報告、拜訪歐盟議會等都再度展現出台灣與中國所信奉的法治與人權價值的極大差異。
 
李明哲救援大隊聚集在總統前,透過一條長版大紅布,中間套住一個被黑布矇住雙眼,雙手被銬住的人,象徵李明哲被中國限制自由、無法與外接溝通的狀態,同時也象徵台灣整體的民主與人權也受到侵害與影響。
 
記者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主持,並有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經濟民主連合賴中強律師、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林淑雅、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林秀幸、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陳瑤華、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徐偉群代表發言,最後並集體綁黃絲帶在總統府前。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表示,中國才剛修憲取消國家主席的年限,習近平並於3/17在全國人大會上再次當選國家主席,再度強化中國一黨專制,而台灣高等法院針對四年前的三一八太陽花運動則是在二審再度維持無罪判決。顯示出二國的民主法治的具體差距。不過在李明哲事件上,台灣政府的低調作風及任由非我國政府所委託的第三人向家屬談判協商,展現出治理危機。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林秀幸表示,當台灣人在努力轉型正義的時刻,一切似乎是對過去不義的政權進行反省。當我們這麼做的時候,好像這種違背民主的人權侵害已經是上個世紀的事情了,我們是在一個民主穩固的磐石上,遙望過去。但是,李明哲事件打破這個幻覺,它不是歷史,它是現在進行式。台灣的「轉型正義」,除了對威權政體迫害人權的追究之外,有一個很難處理的空隙,這個空隙也是台灣處境的阿基里斯腱。那就是,過去那個大規模迫害人民的政府,他是中國的,還是台灣的?雖然聯手迫害的合作者,不乏在地者。到底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到底,治理台灣的是不是台灣政府?一個「潛在的帝國」,正在透過各種方式要對全世界行使他獨特的帝國觀。台灣是他的眼裡最軟最好入口的一塊。我們在台灣進行轉型正義的意義在哪裡?除了追究不義,難道不用追究「民主的治理權限」?追究民主國家的「主權」的重要性?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陳瑤華表示,李明哲2017年被中國政府逮捕、強迫失蹤、被起訴與被判五年徒刑,過程與2015年709大拘捕,包括300多位維權律師及人權工作者,基本上沒有很大差別。所以想要知道他被拘捕後,到底遭到什麼樣的待遇,讓他會在2017年九月的法庭審判中,快速承認自己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只需要去讀一讀709大拘捕維權律師們的證詞,就可以深刻了解到,為什麼一個被告會在法庭公開宣讀自己的罪狀。而有一些中國講學或旅行的臺灣人,會在出發前發表不自殺、不XX等聲明。這樣的不法逮捕程序已經涉及強迫失蹤、酷刑及二戰以來國際上重大的人權犯罪:違反人道罪。當臺灣開始轉型正義揭露真相的工作時,不免驚奇過去黨國體制政權的恐怖體制,竟然可以在現在的中國及香港蔓延。不過,這反而顯示臺灣進行轉型正義的急迫性。臺灣必須肩負起協助中國及部分亞洲國家民主化的責任,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助人,但若能有所進展,這才是亞洲永久和平的契機。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表示,中國現在的領導集團正不斷地透過各種手段擴張其政治、經濟、媒體等各領域的權力。這是一個很明顯的惡劣的威權政府,它甚至將髒手伸到其他國家中、侵害他國人民的權利,而台灣作為其中最嚴重的受害者,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抵抗它。這種抵抗不會只是一場二十幾天的佔領行動,也不能只是透過武器互相消滅。真正能夠抵抗中國這個玻璃心威權政府的方法,它自己已經揭示給我們了:就是李明哲所做的一切——自由的言論、倡議民主、抵抗對於人權的侵害、把人權捍衛者與民主倡議者組織起來。李明哲為什麼被中國政府抓?因為中國政府害怕,它害怕李明哲撼動它的威權統治。李明哲現在暫時不能繼續他的工作,而我們希望能替他做的是,告訴中國政府:你抓了一個李明哲,還有千千萬萬個李明哲。民主自由與人權已經是台灣人呼吸的空氣跟喝的水,中國政府對我們所有的威脅利誘,只要代價是自由民主與人權,最終只會招來我們更多更大的抵抗。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徐偉群也表示,我們也必須提醒台灣政府,面對中國對自己國民的人權侵犯,絕對不能抱持失敗主義,絕對不能只是告訴人民,對中國說話要自己小心,要自求多福。絕對不要只在演講時說「民主人權價值」,實際做起來,卻是虛應故事,繼續圖謀苟安、選票以及短利。蔡英文政府應該實實在在的認知,只有讓台灣與全球的民主人權的價值網絡連結,才能真正鞏固國家的安全。
 
記者會結束之後,救援大隊開始以大紅布條遊行途經台北車站、中山捷運站,並沿途短講及發送明信片,邀請民眾寫信到赤山監獄,表達關注。
 
最後,遊行終點,在蔡瑞月舞蹈社由舞者在低吟的提琴聲中及李凈瑜的聲音下,舞出中國不斷恐嚇人民的意象,人身自由被受控制的明哲,及高舉雙手刺青作為反抗的李凈瑜。舞蹈最後並邀請現場所有民眾一起在雙臂貼上「言論自由 李明哲無罪」的貼紙,加入反抗中國紅色威權的行動。
 
舞蹈結束後,並由流亡海外的中國維權律師滕彪與「并。控制」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對談李明哲案及中國侵害人權的無限擴張。現場同時也邀請民眾加入綁黃絲帶及寫信行動。
 

新聞聯絡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 邱伊翎

 
---


【李明哲救援大隊致蔡總統函】
 
尊敬的蔡英文總統:
 
我國社運工作者李明哲先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逮捕已滿一週年,我們對中國政府濫用司法侵犯言論自由感到憤怒,也對李明哲先生的安危感到憂慮,更期待政府更加努力維護國人基本權利。
 
如您所知,李明哲先生不僅長期參與台灣社會運動,同時也以個人身份不遺餘力透過網路聲援中國人權運動。但是,他在台灣行使言論自由的行為,竟使他成為中國政府眼中的國家安全威脅。因此,去年3月19日,當他持合法證件通過中國海關時,即遭中國國安部門扣押,下落不明長達數月。經家屬和台灣人權團體努力,李案終獲聯合國人權機構和國際人權組織普遍關注。然而,中國政府仍然經過顯失公正的審判,於去年11月28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將李明哲先生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並剥奪政治權利兩年。目前,李明哲先生已被移送中國湖南省赤山監獄服刑。
 
我們認為,李明哲先生的行為純屬行使言論自由,不應視為犯罪。中國政府對本案的偵審過程,無論在實體或程序上,皆不符合中國國內法律和國際人權標準。因此,李明哲無罪,我們將持續施壓中國政府,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李明哲先生。
 
在李明哲先生重獲自由之前,我們極度關切他在中國監獄中的待遇。近年來,中國已發生多起良心犯在拘押期間遭受酷刑、虐待、強制服用不明藥物而致身心重創,甚至疑似因此喪失生命的案例。依據中國法律,受刑人有權與家屬通信,並且每月接受家屬會見至少一次,但李先生入監服刑數月以來,他的家屬卻未曾獲准通信和入境探視,以致無法了解李先生在獄中的待遇和健康狀況。因此,我們不得不對李明哲先生的情況感到嚴重憂慮。我們認為,中國政府有義務遵守本國法和國際法對囚犯待遇的基本保障,儘速允許家屬通信和前往探視。
 
一年來,台灣許多民間機構和個人組成李明哲救援大隊,努力支持李先生家屬透過各種管道進行營救,政府相關部門也持續關注並偶有給予協助。然而,保護人民權利乃國家基本義務,國人一再遭外國任意逮捕拘禁,更是關乎國家安全的問題,我們認為,政府應以更加主動樍極的態度,對李案涉及的主權與人權議題向中國嚴正交涉,並循外交及公民社會一切管道遊說國際社會持續施壓,更應該建立起未來類似個案的救濟程序及因應機制。
 
近年來,透過收購媒體或發布假新聞等管道,中國正不斷對外輸出「銳實力」,透過金錢的利誘,或是關閉市場的威脅,嘗試操作世界各國對中國的輿論。就像中國也藉由惠台31項政策的利誘,以及李明哲案輸出恐懼的方式,意圖使台灣人民自我審查,不敢批評中國。這些對於世界各國民主人權的威脅,是源自於中國領導階層對喪失權力的恐懼。然而我們要強調:言論自由是政府最好的防腐劑,只有玻璃心的獨裁者才會欲除之而後快。
 
面對中國持續壓迫,作為台灣的國家元首,我們期待您能持續、適時對李明哲先生的處境表達足夠的關切,並請您責成陸委會、外交部、法務部及其他相關部會、機構,盡全力協助家屬和民間救援大隊的營救工作,以期能讓李明哲先生早日平安歸來,繼續他的人權志業。我們也呼籲,政府應正視中國威脅利誘、輸出恐懼的惡劣行為,透過深化民主的制度與行動,讓台灣人看見人權民主的價值,也看見並抵抗獨裁政權的荒謬。
 
感謝您的關注,並希望有機會與您進一步就李明哲先生救援工作交換意見。
 
副本: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院長、監察院院長、陸委會主委、外交部部長、法務部部長
 

李明哲救援大隊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文山社區大學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教授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永社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青平台基金會
國會調查兵團
鄭南榕基金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
華人民主書院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8年3月8日 星期四

快把建築法第34、56條改回來

鄭文龍(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8.03.07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81681

台灣的建築法很有問題。

以前政府要做建築安全把關,建築法三十四條規定政府要審查建築師的建築設計圖說,五十六條規定政府要勘驗建築過程。建築設計審查及勘驗,係確保建築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美日各國也是如此。專家審專家是對的。

但是台灣竟然在一九八四年修改建築法第三十四條及五十六條,聽從建築業界所謂的行政與技術分離,棄守政府審查把關的權責。又不普遍採用政府委託專業的第三方審查機制,除了樓高五十公尺以上改成委外審查外,竟改成政府不用審查建築設計圖說,勘驗階段政府也棄守。如此修改,其實是建築政策的大錯誤。當時建築業景氣復甦,建商為了能快速拿建照使照,趕快售屋換取利潤,因而鼓吹推動改採行政與技術分離制度,讓政府整個退出專業審查,放任建築師自己簽證負責,形同建築安全大鬆綁。所以九二一地震倒的,很多都是一九八四年以後蓋的新大樓。

就是因為建築業界在立法院有強大的影響力,所以現在的建築法規,很大部分是為了建商的利益而規定。九二一之後,不論是國民黨,或是民進黨執政,這部分也都沒改。人命關天的事情,遇到有錢有勢的一方,兩黨都退縮。

由於修法後,只有五十公尺以上的高樓要由政府委外審查,所以很多建案就故意設計成樓高四十九公尺,逃避審查。台南維冠大樓,就是四十九公尺。

建築法錯誤的這個問題,也不全然要怪政治人物。因為,這個問題,牽涉到建築業界的集團利益,這些專家,不會掀開這個問題。而民進黨的立委,有些人也倚重這些專家的專業意見,所以也不清楚這些問題,而被專家蒙蔽。所以,我非常反對專家參審。

九二一地震時,我代理台北市的東星大樓住戶控告建築師,他的設計有明顯的錯誤。屋頂突出物重量少算卅五%,因為有部分的計算公式,加減弄錯。但是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出具意見說,建築師沒有責任,是市政府審查的責任。結構技師公會則說了公道話,認為建築設計有錯,要負責。可見得建築師公會也是官官相護,不敢講真話。

所以,有時候我們要相信專家,但有時候也不可全信。對專家要有檢驗的機制。現行的建築法放棄政府的專業審查機制,是否也該再改回來了?

2018年3月7日 星期三

【新聞稿】0307「310圖博抗暴日59週年-達賴喇嘛要回家」記者會

照片來源: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༣་༡༠ བོད་ཀྱི་བཙན་རྒོལ་སྒེར་ལངས་ལོ་༥༩ འཁོར་བའི་དུས་དྲན།
རྒྱལ་བ་རིན་པོ་ཆེ་བོད་ལ་ལོག་དགོས།
 
The 59th Anniversary of Tibetan National Uprising Day
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 Must Return to Tibet
 
時間:2018.03.07(三)09: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外
 
 
每年3月10日的西藏抗暴日,世界各地的聲援西藏自由的團體都會舉辦活動,提醒全球關注目前被中共佔領、持續受到壓迫的西藏人權問題。今年是310西藏抗暴59週年,在台灣的西藏團體及台灣聲援西藏團體所提出的主題是「達賴喇嘛要回家」。這裡的「回家」不只是回到空間上的「西藏/圖博」,更希望回到一個真正享有宗教自由、文化自由、語言及思想自由的西藏/圖博。
 
「要消滅一個民族,首先要瓦解它的文化;要瓦解它的文化,首先先消滅承載它的語言。」今年的活動,我們還關注提倡藏語而在被逮捕的扎西文色(Tashi Wangchuk)。扎西文色是一位普通的西藏商人,也是藏語教育的倡導者。2015年扎西文色到北京,他想要問中央電視台是否可以報導藏語文教育被剝奪的事情,也想要去法院控訴中國政府官員的失職。但不管是中央電視台或者法院,他都不得其門而入。後來紐約時報採訪他,拍成了一部9分鐘的紀錄短片《A Tibetan's Journey for Justice(一位藏人的正義之旅)》。隨後,2016年1月就被警方帶走,被控涉嫌「煽動分裂國家」,一直到2018年1月4日才開庭審判。在被羈押的兩年當中,外界無法和他接觸,也引起了國際社會廣泛的關注。今年1月4日的審判過後,並沒有確定何時會宣判,扎西文色的律師梁小軍表示,「煽動分裂國家」罪最重可以處15年有期徒刑。
 
僅僅只是依照中國憲法,要求保障西藏人語言的權利,扎西文色就被中共政權認為是「煽動分裂國家」,那還如何能期待中國給予西藏真正的自治及人權呢?我們認為不管宣判結果如何,要求行使依據中國憲法所保障的語言權利的他沒有罪。因此,聲援團體將以「我們的語言、我們的權利」(ང་ཚོའི་སྐད་ཡིག་ ང་ཚོའི་ཐོབ་ཐང་།)行動,在記者會現場邀請所有聲援者將西藏30個字母呈現出來,以聲援藏人希望保有自己文化語言的基本權利。
 
除了語言的破壞,西藏人重要的宗教信仰中心大昭寺在今年二月傳出主殿的燃燒照片及影片,立刻被中國下架,禁止釋出相關訊息,至今沒有更進一步令人信服的報告和說明。大昭寺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在藏傳佛教中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跟之前遭到迫遷的五明佛學院一樣,都是中國嚴重侵害藏人宗教自由及文化權的指標。
 
中國政府本身已批准「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公約第十五條明確指出,「締約國為求充分實現此種權利而採取之步驟,應包括保存、發揚及傳播科學與文化所必要之辦法。」中國自己也批准了「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有義務盡力保障少數族群的宗教自由、語言及文化。然而,中國一再對於境內倡導母語及文化的藏人進行逮捕及判刑,一再破壞或隱藏破壞藏人宗教文化的事實,完全沒有做到二個公約所要求締約國應該保障的權利。今年,中國將在聯合國進行第三次的「普遍定期審查」(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中國政府也有義務說明清楚對於上述公約的落實程度。
 
記者會現場,主辦單位準備兩個牢籠,裡面分別是聲援者扮演札西文色及六歲就被中國監禁的班禪喇嘛,大家高呼「釋放札西文色」及「釋放班禪喇嘛」。記者會上也公布了今年310的遊行路線。記者會結束之後,聲援團體也將進行今年最後一次的「為西藏自由而騎」(Cycling for a Free Tibet),呼籲台灣朋友的參與。同時也騎乘到自由廣場去參觀「 2008西藏抗暴十週年紀念展」。
 
【流程】
09:30-09:35 主持開場
 林欣怡|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

09:35-09:55 出席者發言
 札西慈仁|在台藏人福利協會會長、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
 林昶佐|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會長
 尤美女|民進黨立法委員、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會長
 Kolas Yokata|民進黨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成員
 羅桑才旺|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RTYC Taiwan主席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張惟翔|台灣自由西藏學聯SFT常務理事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09:55-10:00 「我們的語言、我們的權利」(ང་ཚོའི་སྐད་ཡིག་ ང་ཚོའི་ཐོབ་ཐང་།)行動

10:00-12:30 為西藏自由而騎

*記者會直播影片紀錄:
 https://www.facebook.com/310.tibet.taiwan/videos/1783794264993679/
 
【310西藏抗暴59週年 2018系列活動】
*2018為西藏自由而騎 Cycling for a Free Tibet:2/7、2/14、2/21、2/28、3/7

*310西藏抗暴日59週年大遊行(2018):3/10(六)下午1:00 @捷運忠孝復興站SOGO廣場集合

*314燭光晚會:3/14(三)晚上6:30 @自由廣場

*2008西藏抗暴十週年紀念展:3/7-3/14 @自由廣場帳篷區
 
【西藏抗暴簡史】
西藏自古是獨立的國家。1949年中共入侵西藏東部,1950年安多與康區的大部分地區淪陷。1951年戰敗的西藏政府被迫接受所謂的「和平解放西藏的17條協議」,從此西藏陷入中共極權統治。
 
1959年3月10日,西藏拉薩爆發藏人反抗中國侵占的抗議活動,遭到中國軍隊的血腥鎮壓,達賴喇嘛和近十萬西藏人被迫流亡國外。從那以後,3月10日就成為西藏人抵抗外族侵占、恢復民族和國家獨立的象徵性日期。
 
1987年3月開始,西藏人又開始一系列抵抗中國侵占的抗議活動,中國政府也一如既往地進行軍事鎮壓,甚至於1989年3月對西藏實行軍事戒嚴。
 
2008年3月,西藏境內再次爆發大規模的抗議活動,據確鑿的統計數據,在西藏各地發生了近四百起抗議運動,中國政府在鎮壓過程中濫用武力,造成了數以千計的藏人死傷,西藏流亡政府當年的調查報告中,對被殺藏人能列出姓名背景等資料的也只有153名;但同時,卻有近一千五百名西藏人從那以後就處於失蹤狀態。
 
【合辦單位】
在台藏人福利協會、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台灣國會西藏連線、台灣自由圖博學會、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 Taiwan、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西藏網絡、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台灣圖博之友會、ChinaAid(對華援助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城中跳馬、永社(Taiwan Forever)...(歡迎加入)
 
更多記者會詳情請見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ttps://www.facebook.com/310.tibet.taiwan/posts/1784102718296167

2018年3月6日 星期二

【新聞稿】0306「呼籲立院把關核二安全 能源轉型非做不可!」記者會

照片來源: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時間:2018.03.06(二)10:00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


2011年福島事件迄今七年,台灣也逐漸確定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在七週年前夕,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日於凱道前舉辦記者會,邀請民眾一起加入3月11日廢核遊行的行列!
 
今年遊行將以「面對核電代價、翻轉能源未來」為主軸,除了督促政府儘速廢止核電,推動能源政策轉型之外,希望提醒社會必須開始認真面對核電除役與核廢料的高昂代價,儘速推動核廢相關法案及公民參與機制,讓全民討論核廢何去何從,擬定核廢料處置之可行時程表。
 
目前台灣的六部核能機組,已長期半數停機,日前台電申請重起核二廠二號機獲得原能會審查同意,但核二設備老舊近年頻頻事故,反應出大修品質的不落實及主管與審查人員的疏於監督,又鄰近大屯火山群與山腳活動斷層;是否重起不僅攸關國民安全,亦考驗著民進黨政府實現非核的決心。我們要強調,雖然核二啟動未違反2025非核家園的時程,但卻跟民間對於非核家園的期待,有很大的落差。所謂非核家園的精神,應該是要以非核電的手段與方法,窮盡最積極的努力來解決能源供需面臨的問題。但我們要問政府真的已窮盡所有節能、提高能源效率的手段了嗎?還是重啟選項是最簡單最不費力的偷懶手段?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肯定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社會不應再長期耗費時間在核電該不該用的爭議,而該翻轉舊思維,盡快爭取時間邁向能源轉型的實質發展,但檢視民而黨政府就任兩年來的能源政策,在節能與能源效率的推動上,並未讓民間感受到足夠積極的規劃與執行。舉例來說,能源局規劃的「新節電運動」政策,讓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提出縣市節能的計劃,不止時程上延遲了許久,許多地方政府所提出的節電計劃都還有很大的進步或待落實空間,尤其是民進黨籍的執政縣市!同時,製造業高耗能設備汰換的補助執行、智慧電錶佈建與時間電價制度優化,或是能源管理法、建築法規能源效率相關的規範制定上,也都還有很多更積極與加速的空間,這些「能做而未做」的工作還未窮盡最積極的努力,卻先考慮核二在長時間停機與地震的雙重風險下啟用,讓民間團體感到遺憾且無法認同。
 
非核政策尚未徹底落實,民間仍須持續監督,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立院把關核二安全,不該輕易重啟,核四也該儘速進入廢止拆除的階段,能源轉型更是非做不可,今年遊行從核電除役、核廢處理、能源轉型三方面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能以優先政策的決心來進行,而非當作燙手山芋,拖延不處理。
 

除了歷年的廢核遊行之外,今年活動亮點是在凱道集會規劃的「翻轉能源未來展」,邀請台灣各地積極實踐新能源行動的社區、新創團隊參加擺攤,以實際案例向民眾說明台灣可以做得到廢核減煤、能源轉型,也將首次以太陽光電作為活動舞台的電力來源,舉辦綠能音樂會,能源轉型的過渡期本就極為艱辛不易,許多價值與模式急需建立,能源轉型不僅僅是另一種能源選擇,也是另一種發展的選擇,這是新舊世代不同價值觀的鬥爭,若改革未竟全功,擁抱舊能源再走回頭路,將讓能源轉型進度更落後,面對能源發展和管理,我們不該掉入非核即煤的陷阱,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唯有積極節能、能源轉型,才是解決空污、達成非核的唯一手段!
 
 

【遊行資訊 】

時間:2018.03.11(日)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

 *翻轉能源未來展 11:00~17:30

 *廢核大遊行 13:00

 *綠能音樂會 15:00~16:00

 
 *更多詳情請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https://www.facebook.com/stopnukesnow/posts/996729560493910

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會後新聞稿】0302「首次報告待努力,司改補帖增元氣」記者會

照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時間:2018.03.02(五)10:00~10: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蔡英文政府在今年2月12日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的半年,公布「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民間監督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在具體檢視報告後,於今日(3月2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司法改革的大補帖,作為政府檢討改進的參考:

肯定政府在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的作為包括:

一、建立持續性民間與政府對話平台

司改國是會議第四組決議建議總統設計「提供社會及相關政府部門繼續對話的諮詢平台」,蔡英文總統於總結會議時也宣布,將請林子儀教授召集諮詢小組,蒐集民間意見定期向總統報告。本聯盟在2017年10月成立至今與林子儀教授、司法院、行政院及法務部代表共召開兩次會議,就落實決議互相交流,聯盟肯定政府重視民間聲音的誠意。

二、將架設單一網站,推動進度定期上網

司改國是會議後,原本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網站即停止更新。司法院、法務部各自將推動改革的內容及進度等資訊建置在各自官網,查找不易,且資訊凌亂,阻隔人民知悉關心司法改革的進度,易使人民對於司法改革進程的誤解。在民間推動下,官方允諾將於3月建置「司法改革進度追蹤資訊平台」單一網站,以一致的格式呈現各單位落實的進度,讓資訊公開透明,值得肯定。

三、回應全部決議的主/協辦機關歸屬

官方已將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整理成87大點次及303個子點次,各點次的主、協辦機關均已協調完成。例如:關於002-1點次,關於保護犯罪被害人,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央應建置全國性犯罪被害人保護智能平台」,官方回應屬於法務部主辦,由衛福部、內政部警政署、法扶基金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辦。又如:008-1點次,關於減低冤案發生中,改革目擊證人指認程序,官方回應應由內政部警政署負責(以內政部名義邀請各司法警察機關,包含行政院海巡署、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國防部共同討論)。未來搭配前述單一網站建置完成,並將落實進度公開上網後,人民可以知悉權責機關是否有確實實踐。

聯盟的建議:

一、開放民間參與、建立評量指標

建議官方為落實決議而制定政策或擬定草案時,應邀請關注改革議題的公民團體參與討論, 提供管道讓團體可以表達意見,讓政策或法案更周全。此外,官方應建構「指標」,用來評量決議落實的程度,以及落實的成效。而指標建立及評量的過程,應開放讓公民團體得以參與提供意見。

二、應持續回應決議落實的方案及進度

盤點官方的半年進度報告發現,司法院、法務部就部分的決議提出落實方案,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及環保署僅就少數決議有簡略的回應。至於,考試院則完全沒有回應。對此,官方應持續規劃回應,聯盟也會持續監督此一進度。(針對官方沒有回應的決議,參考附表一)

三、針對不周全的回應,應立即重新檢視,並給予回應

針對官方半年進度報告發現,有部分回應的內容,過於粗糙、空泛,或欠缺全面性的考慮,甚至欠缺期程規劃。對此建議應立即重新檢視後,再行給予回應。(參考附表二)

四、不待修法可以立刻執行的決議,應儘快落實

司法改革不要僅專注在大部頭的修法,許多事項不待修法可以立刻執行的決議,若可儘快逐一完成,亦能符合人民推進司法改革的期待。(參考附表三)

綜合本次半年進度報告,聯盟欣見政府落實司法改革踏出第一步,但司法改革乘載全民殷切的期盼,不容片刻拖延或敷衍草率,聯盟會持續監督官方進度,希望政府拿出決心,讓國是會議決議實踐,司法改革得以逐步推動完成。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出席代表】(依筆劃排序)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心納(受刑人)家庭服務組組長|李怡穎
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阮文雄神父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林俊宏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
台灣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監事|郭歷軒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主任|曾守一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專員|陳家平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陳雨凡
李俊億教授(國是會議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張靖珮
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律師|陳怡成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王顥翰
勵馨基金會倡專|廖雅君
環境法律人協會法規專員|楊品妏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


【附件下載】

記者會詳情請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466

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0221「民間團體再度發起228七十一周年紀念行動」行前記者會

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民間團體再度發起228七十一周年紀念行動」行前記者會

時間:2018.02.21(三)15:00
地點:蔡瑞月舞蹈社(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8巷10號)

去年,由二十八個公民團體,在2月27日共同發起「228七十週年紀念行動」,以不同於以往的方式來記憶228。今年,適逢世界人權宣言七十週年,由鄭南榕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四十七個團體共同發起「228。0 還原歷史。邁向正義—228七十一周年紀念行動」,也將於再次邀請民眾,在二月二十四日週六下午,從天馬茶房走到行政院,希望讓所有世代和各個族群記憶及反思228對台灣社會帶來的影響,並督促執政當局以實際行動落實轉型正義。

2月21日,下午二點發起團體在蔡瑞月舞蹈社,由進行彩排,並於下午三點在蔡瑞月舞蹈社舉辦「行前記者會」。

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鄭清華表示,去年以復刻1987年「228四十週年和平紀念行動」的遊行方式,有非常多年輕人參與,因此今年繼續舉辦並擴大參與,今年目前共有四十七個民間團體共同集結,雖然「轉型正義條例」去年才剛通過,但是真正「轉型正義」的重大工程才剛要開始,執政當局不該鬆懈,民間的監督力量也會持續。二二八屠殺事件是我們要共同面對的歷史;去年我們的弟兄,台灣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先生,被中國的統治機器明顯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粗暴地綁架、拘禁、判刑,對我們而言,這就是外在政權,對台灣的228。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今年適逢世界人權宣言七十週年,台灣的人權狀態雖然跟亞洲各國相比並不算糟,但是由於台灣的國家地位未受肯認,仍導致台灣人民權利受損時,要尋求國際或區域人權機制的救濟,都感到困難重重。李明哲因網路言論被中國判五年,關押至今正是活生生的例子。中國政權從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對台灣的各種滲透及影響,導致台灣人民面對人權侵害事件,也開始產生自我審查及噤聲的寒蟬效應。重新思考二二八及其後的白色恐怖,更能幫助我們理解台灣目前所處環境,需要大家勇於發聲,對抗不義。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國民黨極權政府不但剝奪人民的權利,並且刻意磨滅人民對社會正義的期待。台灣人民在不義政權的陰影中成長,後遺症之一,就是對自身權利的陌生。七十年前,世界各國在歷經二次世界大戰的痛苦後,在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之後,聯合國陸續通過各項人權公約,建立聯合國人權保障機制。最近二三十年間,聯合國人權機制進步快速,台灣卻失去參與管道,一直到第一次政權轉移,才逐步把國際人權搬回來使用。我們必須記得極權政府造成的傷痕,認真面對歷史。唯有這樣,台灣人才有辦法從歷史中獲得智慧,來建立更好的政治制度,也讓人權的內涵在台灣生根而豐富。

紀念行動預計步行四個歷史場景,從七十年前228的事發點「天馬茶房」,行經「專賣局台北分局」、「臺北放送局」(台灣廣播電台),終點站為「長官公署」(行政院)。在音樂為基底的行進中,將肅穆唱名228政治受難者姓名,讓民眾一起記得這些等待真相平反的名字。

在遊行終點,將由228受難者林明勇的外曾孫女,太魯閣族的依萬‧拿難現場宣讀「228七十一週年紀念行動」宣告,並有陳永興醫師、陳瑤華教授發表短講,由詩人李敏勇先生獻詩,並由男高音Lawpaw Buya獻唱歌曲《勇者》,由長老教會林宗正牧師祝禱,最後由民眾獻上長春花祝福台灣。

四十七個民間團隊共同訴求,執政當局以實際行動落實轉型正義,公開真相、釐清責任,並呼籲理解228不只是一場活動,必須是行動,是現在式,更是未來式。

【行動主辦單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鄭南榕基金會

【共同合辦團體】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工具青年人陣線、台中市新文化協會、台中好民文化協會 、台南女中臺灣文化隊、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台灣口述歷史學會、台灣文學學會、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台灣東亞歴史資源交流協會、台灣芭蕾舞團、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海洋基金會、台灣國家聯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教授協會、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榮信救護團、台灣維吾爾之友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史明教育基金會、民報文化藝術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永社、共生音樂節、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作歷史先備團、夾腳拖劇團、青平台、前衛出版社、南方快報、海島演劇、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楊逵文教協會、經濟民主連合、綠色逗陣之友會、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歷史教師深根聯盟、蕭靜文舞蹈團、賴和文教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新聞稿及活動詳情請見台灣人權促進會:https://www.tahr.org.tw/news/2203


【相關報導】

民報/「還原歷史 邁向正義」228紀念行動週六從天馬茶房登場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39be897-82a7-43eb-aba1-8fb64aea7044

民視新聞/公民團體舉辦「228遊行」 督促政府落實轉型正義
https://news.ftv.com.tw/news/detail/2018221P12M1

自由時報/民團發起二二八還原歷史活動 週六邀民眾「邁向正義」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46025

公民新聞/民間團體再度發起228七十一周年紀念行前記者會
https://www.peopo.org/news/359993

蘋果即時/47民間團體周六遊行 主張還原228歷史真相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21/1301515/

風傳媒/47社團周六遊行紀念二二八 主張還原歷史、邁向轉型正義
http://www.storm.mg/article/401453

中央通訊社/二二八事件71週年 民團發起遊行紀念反思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2210207-1.aspx

中央廣播電台/228遊行取名巧思 民團:盼轉型正義別歸零
https://news.rti.org.tw/news/view/id/396483

中央廣播電台/228事件71周年 紀念行動24日登場
https://news.rti.org.tw/news/view/id/396477

2018年2月12日 星期一

【活動紀錄】0203「永社年度研討會:新憲法的想像與實踐」


【研討會資訊】

時間:2018.02.03(六) 09:30-17:30
地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4樓,偉成大樓)
主辦單位:永社


【研討會流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開幕致詞:永社理事長

10:00-11:30 場次一:為何要有新憲法?
 主持人:高涌誠/監察委員
 引言人:陳奕齊/基進黨主席
 引言人:鄭光倫/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及兼任講師、永社理事
 與談人:王鼎棫/東吳大學及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兼任講師、法律白話文共同作者
 與談人:陳家慶/律師、極憲焦點編輯

11:30-13:00 中午休息

13:00-14:40 場次二:新憲法要有甚麼內容?
 主持人:許玉秀/前大法官
 與談人: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與談人:洪偉勝/律師、永社理事
 與談人: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與談人:葉大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召集人
 與談人:鄭昆山/老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監事
 與談人:蘇緯政/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

14:40-15:00 茶敘交流

15:00-16:30 場次三:如何制定新憲法?
 主持人:許惠峰/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
 引言人:黃居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引言人:薛化元/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與談人:黃帝穎/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與談人:鄭文龍/律師、永社理事長
 
16:30-17:30 綜合討論
 主持人:永社理事長
 與談人:各場次主持人

17:30   閉幕

完整資訊: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8/01/blog-post_24.html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1BMW7YIEvP-xgOvz26Nqie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研討會資料】

永社年度研討會:新憲法的想像與實踐 會議手冊
(本手冊大多為文字資料,完整投影片請見後附資料)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Riwx3kZSr8zW1ArmBBeoNx8HgorC3to/view


場次一:為何要有新憲法?

鄭光倫理事投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BV9gT_9_vpdOBE4o8Fb6qsG-hS0zPMf/view


王鼎棫律師投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aUabB4yu91LLB0kRNpSU73h52dxDgmL/view



場次二:新憲法要有甚麼內容?

江雅綺教授投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aUabB4yu91LLB0kRNpSU73h52dxDgmL/view


洪偉勝律師投影片
https://prezi.com/4xnexvl03yxo/presentation/


黃嵩立教授投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aUabB4yu91LLB0kRNpSU73h52dxDgmL/view


葉大華秘書長投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aUabB4yu91LLB0kRNpSU73h52dxDgmL/view


鄭昆山教授投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aUabB4yu91LLB0kRNpSU73h52dxDgmL/view



場次三:如何制定新憲法?

薛化元教授投影片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aUabB4yu91LLB0kRNpSU73h52dxDgmL/view



【活動照片】

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1561159013967618



【相關報導】

*民報/「理想上要廢除監察院」 高涌誠:監察權不一定要由監察院行使
 http://www.peoplenews.tw/news/49adf476-4caf-4d4f-8f04-85fb55e48e00

*民報/陳奕齊:「中華民國憲法」是國家正常化阻礙

*民報/黃居正:台灣不是繼承中華民國 制憲納入轉型正義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fd06222-fc98-4023-9309-011edd6c1014

*民報/辜寬敏嗆小英:你不唱三民主義 有人會逼你嗎?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5131bec-fdb9-4fc3-8a7c-021fa813b64b

*新頭殼/廢監院?高涌誠:監察院跟監察權是兩回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2-03/113012

*新頭殼/提倡制定新憲法 獨派:讓錯亂的中國靈魂歸位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2-03/113032

*新頭殼/力推台獨50多年仍未果 辜寬敏:實在慚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2-03/113062

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會後新聞稿】「面對核電代價 翻轉能源未來」2018 廢核遊行 啟動公佈記者會


照片來源: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面對核電代價 翻轉能源未來」2018 廢核遊行 啟動公佈記者會

2018年是311七週年,廢核遊行將定於3月11日(週日)舉辦,今年遊行將以「面對核電代價、翻轉能源未來」為主軸,除了遊行之外,也會在現場規劃翻轉能源未來展,邀請台灣各地積極實踐新能源行動的社區、新創團隊參加擺攤,以實際案例說明台灣可以做到廢核減煤、能源轉型,政府若是無能治理,公民將會自己展開行動,呼籲民眾一同參與,持續監督政府。

民進黨政府上台已超過一年半,非核家園政策喊得震天價響,大力支持者有之,反對唱衰者有之,但到底什麼聲音是在監督前進?什麼聲音是復辟倒退?社會必須慎思明辨,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肯定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社會不應再糾結於核電該不該用的爭議,應該翻轉舊思維、面向新能源,選擇給下一世代真正負責任的乾淨能源,而非一遇挫折就想要回頭擁抱傳統髒能源。

能源轉型的過渡期本就極為艱辛不易,許多價值與模式急需建立,能源轉型不僅僅是另一種能源選擇,也是另一種發展的選擇,這是新舊世代不同價值觀的鬥爭,廢核減煤已是當下國際環境潮流,我們必須堅定阻擋傳統能源集團的反撲,呼籲政府明確認清:


「唯有節能、能源轉型才是解決台灣空污、達成非核的唯一手段!」


非核政策尚未徹底落實,民間仍須持續監督,環團提出政府這一年應做卻未做的工作,從核電除役、核廢處理、能源轉型三方面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能以優先政策的決心來進行,而非當作燙手山芋,拖延不處理,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曾說重啟核二是最後手段,但民間要質疑政府真的已窮盡所有節能、能源改革的手段了嗎?還是重啟選項是最簡單最不費力的偷懶手段?民進黨政府必須吸取教訓,如果改革未竟全功,或徒負改革之名,政策卻遲緩不前,都將導致社會信任倒退,一個缺乏治理能力與決心的政府將會再度失去政權。

除了能源政策之外,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也呼籲社會必須開始認真面對使用核電的代價,不能再假裝視而不見,非核家園不代表核電夢魘結束,大眾必須了解核電除役與核廢料的處理,絕對超過核電興建所花費的人力物力,也不亞於核電運轉過程的風險,這是核電的特殊性,一座核電廠使用四十年,關廠除役卻要二十五年以上,處理金額更是持續上升,未來世代才正要開始承擔前人使用核電的代價,我們呼籲朝野應該正視這跨世代的危機,應該積極找出核廢料處置方式,不應再以找不到場址作為延後蘭嶼核廢遷出的理由,但即便執政多數的立法院,至今還看不到核廢料管理法、組織法、管制法等三大重要法案的進行,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立法院朝野不應怠惰,應儘速討論立法。

記者會時間: 2018.02.06(二)10:00
記者會地點:NGO會館(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

記者會出席團體:
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宜蘭人文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保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綠色和平、永社、綠黨

--

「面對核電代價 翻轉能源未來」廢核遊行資訊公佈

遊行日期:2018.03.11(日)
遊行時間:遊行集合13:00
     攤位展覽&舞台表演集合11:00~17:30
活動地點:北平東路與杭州北路交叉路口(近善導寺捷運站、民進黨黨部旁)

遊行路線:(尚待申請)
北平東路→中山北路→青島東路→襄陽路→館前路→忠孝東路→杭州北路(3公里,約1.5小時)

活動內容:草地野餐會、遊行、綠能音樂會、翻轉能源未來展

--

更多詳情請見全國廢核平台:
https://www.facebook.com/stopnukesnow/

2018年2月3日 星期六

永社年度研討會:新憲法的想像與實踐


永社年度研討會:新憲法的想像與實踐

去年九月時蔡英文總統拋出憲改議題,引發各界廣泛的討論與關注,對此永社秉持「促進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之宗旨,希望針對「憲法改革」議題當中幾個不同層次的問題進行探討,故舉辦本場研討會,研討會分為三個場次:

  一、為何要有新憲法?
  二、新憲法要有甚麼內容?
  三、如何制定新憲法?

希望本研討會當中所產生與蒐集的寶貴意見,能夠作為未來各界推動憲法改革行動時的參考。

時間:2018.02.03(六) 09:30-17:30
地點:TIPLO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 偉成大樓4樓,近捷運松江南京站六號出口)
主辦單位:永社

報名:(選擇一種方式即可)
 *網路報名: https://goo.gl/forms/Mio5SS5OFa2zJfdx2
 *傳真報名:02-2388 3990
 *E-mail報名:taiwanforever2012@gmail.com
  ──備有簡便午餐,請提供「姓名、手機號碼、用餐葷素、服務單位、E-mail」

人數:80~100人
費用:免費
午餐:備有簡單午餐,報名時請註明葷素,現場報到時發給餐券,憑券領取
論文索取:依報名順序,限量100本,現場領取

-

【研討會流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開幕致詞:永社理事長

10:00-11:30 場次一:為何要有新憲法?
 主持人:高涌誠/監察委員
 引言人:陳奕齊/基進黨主席
 引言人:鄭光倫/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生及兼任講師、永社理事
 與談人:王鼎棫/東吳大學及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兼任講師、法律白話文共同作者
 與談人:陳家慶/律師、極憲焦點編輯

[主持人×1(5min)、引言人×2(15min×2)
 與談人×2(10min×2)、綜合討論:35min]

11:30-13:00 中午休息

13:00-14:40 場次二:新憲法要有甚麼內容?
 主持人:許玉秀/前大法官
 與談人: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與談人:洪偉勝/律師、永社理事
 與談人: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與談人:葉大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召集人
 與談人:鄭昆山/老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監事
 與談人:蘇緯政/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

[主持人×1(5min)、與談人×6(10min×6)、綜合討論:35min]

14:40-15:00 茶敘交流

15:00-16:30 場次三:如何制定新憲法?
 主持人:許惠峰/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
 引言人:黃居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引言人:薛化元/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與談人:黃帝穎/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與談人:鄭文龍/律師、永社理事長

[主持人×1(5min)、引言人×2(15min×2)
 與談人×2(10min×2)、綜合討論:35min]

16:30-17:30 綜合討論
 主持人:永社理事長
 與談人:各場次主持人

17:30   閉幕

-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004147863188837/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Mio5SS5OFa2zJfdx2

 或傳真至02-2388 3990

 或E-mail至 taiwanforever2012@gmail.com

  ──備有午餐,請提供「姓名、手機號碼、用餐葷素、服務單位、E-mail」

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

李凈瑜探視被拒,李明哲救援大隊聲明

(照片來源:尋找李明哲

李凈瑜探視被拒,李明哲救援大隊聲明
2018.01.30

李明哲的太太,李凈瑜女士在昨(29)日收到中國「赤山監獄」的「告知書」,說明李明哲在2017年12月28日,被移中國往湖南省「赤山監獄」第七監區。「告知書」同時說明家屬有權每月會見一次,因此李凈瑜女士今天購買「廈門航空」機票,打算前往中國探視明哲,卻再次因為沒有進入中國的有效「旅行文件」,被拒絕登機。

李凈瑜在明哲去年3月19日被中國「強迫失蹤」後,便曾經於4月10日持有效之進入中國證件,盼入境探視他的先生。當天在機場航空公司櫃台才被告知證件已經被「註銷」,卻無任何正式書面文件或具體的理由告知當事人「註銷原因」及「註銷日期」。

9月11日,李明哲在湖南中級法庭審判時,李凈瑜女士僅能辦理一次性的「落地簽」入境觀審。11月28日,李明哲在湖南中級法庭被宣判「五年徒刑」時,李凈瑜也僅能以一次性「落地簽」前往。中國政府這種任意取消當事人旅行文件之作為,實非正常民主國家做法。

中國政府與我國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我方政府都嚴謹遵守「協議」內容,對於任何遭逮捕人士,務必告知中方及家屬,中國政府卻對我國政府去函及公文書,從未回覆,完全不尊重我國的主權及我國人民之權益。

「李明哲救援大隊」在此再次強調,李明哲在網路上發表跟民主人權有關之言論,在國際上除了中國之外的多數國家來說,都不是「犯罪」行為。中國將李明哲判刑及進行監禁,是踐踏言論自由,侵害台灣人權工作者的基本人權的惡意挑釁作法,更將其侵害人權的「管轄權」擴及到中國領域之外的外國人身上。過年將至,中國政府今天再度拒絕讓家屬前往中國探視,更是絲毫完全沒有一點站在人道角度上的同理心。作為一個「泱泱大國」,中國當局卻如此地「玻璃心」,實在令人費解。

「李明哲救援大隊」寄去的耶誕卡、賀年卡及生日卡,也全部被中國官方單位「拒收」退回。此等作為都在在顯示,中國踐踏民主法治原則,甚至從逮捕到監禁過程,都一再違反國際公約所保障之人權標準,也違反其自身國家的法令。中國政府左手由監獄發出「告知書」,右手又透過「廈門航空」拒絕登機,此種行政作為上之不一致更顯示中國政府體系內自我互相矛盾,毫無理性規則。

救援大隊在此再次譴責中國政府泯滅人性,毫無人道可言,不只違反自己制定的憲法與法律,竟連行政機關都難有一致的作為,可見其國家治理上之荒腔走板。救援大隊除不斷與各大學社團及社會團體進行黃絲帶行動聲援李明哲外,亦將於二月初,前往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報告李明哲案,並向歐盟議會等機構說明此案最新現況。我們也再度呼籲政府及相關部門採取作為、維護國人權利。

李明哲救援大隊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文山社區大學、永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等民間團體。


全文詳見尋找李明哲:
https://www.facebook.com/whereislee.org/posts/285601821971798


【相關報導】

民報/欲赴中探視李明哲 李凈瑜未獲簽證被拒登機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96ebc97-aa23-4986-afb0-4172ccc59e91

三立新聞網/李凈瑜欲赴中探視李明哲 廈航以未持有有效證件婉拒登機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42967

公視/監獄寄發告知書 李凈瑜今計畫赴湖南探監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84186

自由時報/李凈瑜遭廈航婉拒登機 無法赴中探視李明哲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26851

蘋果即時/【有片】李明哲入監滿月 李妻搭機長沙探視遭拒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30/1288391/

上報/李凈瑜遭婉拒登機 無法前往中國探視李明哲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4376

中央社/李凈瑜欲搭機探李明哲 未持有效台胞證遭拒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1300035-1.aspx

中央社/中國拒李凈瑜探夫 李明哲救援大隊譴責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1300184-1.aspx

ETtoday新聞雲/無法赴中!沒持有效證件 李凈瑜仍遭廈航拒絕登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30/1103626.htm

聯合新聞網/影/中方未同意辦落地簽 李凈瑜準備探視李明哲受阻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957839

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1228「公督盟2017立法院年度漢字暨十大新聞票選結果」記者會


2017立法院年度代表字「怒」,「一例一休民團怒」為新聞榜首

時間:2017.12.28(四)09: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

2017年立法院年度漢字 :怒

為了更多的民眾關注立法院,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簡稱公督盟)自2008年開始,每年都會舉辦民眾票選「立法院十大新聞」及「立法院年度漢字」活動。今(28)日於立法院群賢樓召開記者會公布2017年票選結果。今年立法院十大新聞的冠軍是「一例一休修各自表述,民團怒:勞權倒退30年」,國會年度漢字則代表則是「怒」,而這次兩項都與勞基法有關,與會公民團體在呼喊「國會亂糟糟,民眾怒怒怒」的口號後,將各種不同尺寸的「怒」字貼在群賢樓牆上,象徵民眾對立法院這一年的表現是不滿與有怒氣的,也提醒朝野立委應該反省,在所剩的一半任期好好改善,別讓民眾不開心!

公督盟創會理事長顧忠華表示,一例一休從修法以來就與立法院糾纏不清,修法過程中引發民怨,立法院自然而然會被當矛頭,當然這也是政黨政治的為難,看得出來這次執政黨立委,就在掙扎聽黨意還是聽民意。公督盟理事長黃秀端總評表示,公督盟每年舉辦十大新聞,都能反映大家所關注的重大事情,也看得出來民眾終於較積極關注國會,也更願意提出看法,表示更多人在意國會正常的重要!而這次的十大新聞也跳脫過往的統獨、藍綠意識形態的對決,例如促轉條例、同性婚姻、亞泥礦權、一例一休等,都偏向社會正義、勞資資源分配與世代價值衝突。但公督盟還是肯定第九屆立法院在黨團協商直播、國會頻道定頻轉播、國會透明促進,與普遍認真出席質詢與審議與提案的部分給予更定,讓待觀察立委比例減少,希望立法院明年會更好,能讓民眾的信任與支持度持提升!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2017年立法院年度漢字第一名「怒」,從一開始票數就遙遙領先其他字,拔得頭籌,順利登上冠軍寶座,第2、3名分別是「鬧」、「彎」,就可反映出民眾對立法院吵鬧的負面形象、議事延宕,也不滿民進黨對勞工權益大轉彎的態度。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認為,經濟民生領域法案、勞基法修正爭議,因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是最容易引發民怨的議題,理所當然成為眾所矚目焦點。

回顧歷年公督盟舉辦立法院年度漢字票選,2008年選出「黑」、2009年「私」、2010年「唬」、2011年「恥」、2012年「廢」、2013年「假」、2014年「同」、2015年「新」、2016年「暴」,十年後還是以「怒」作收,希望國會還是要繼續加油!

2017年立法院十大新聞第一名:一例一休

第一名:一例一休修各自表述,民團怒:勞權倒退30年 (647票)

公督盟理事顧忠華表示,一例一休長期受到大家關注,最近街頭很不平靜,但他要幫立法院講一句話,代議政治其實就是政黨政治的延伸,立委常會面臨要支持黨意還是民意的選擇。
顧忠華認為,立法院首次政黨輪替,各政黨要如何扮演好朝野角色,至今還在學習摸索,所以立法院的議事規則仍有改革空間。


第二名:大法官:未保障同志婚姻視違憲。修民法或另立專法成為立院新角力 (532票)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認為,同性婚姻竟然排到第二名,代表社會大眾高度很重視這件事,雖然大法官釋憲表示,未保障同志婚姻屬立法重大瑕疵,要求立法院應在兩年內修正,但到現在立法院還沒有進步一立法動作,盼望立委能速速修法。


第三名:亞泥礦權可再展延20年,太魯閣族封路要求修正《礦業法》 (410票)

已逝導演齊柏林生前空拍太魯閣,喚醒了社會大眾關注台灣礦場議題,長期關注環保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賴雅瀅律師認為,行政院12月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與民眾期待落差太大。公民團體要求政府撤銷亞泥採礦違法展延、修正黑箱礦業法、落實當地居民程序參與。


另外,罷昌案名列第四名,台灣國會透明化促進協會理事長胡世和表示,黃國昌可以說是這次的罷免門檻下降的受害者兼受益者,雖然最後驚險過關,卻也是給黃國昌一次反省的機會,「為何無法再贏一次?」,期盼黃未來能調整方向再接再勵。

促轉條例排名第七,台灣北社潘威佑秘書長表示,該條例歷經14年終於立法成功,對於政府能主動賠償並平反受難者的名譽,也清除威權象徵等種種作為感到欣慰,未來希望政府能加強民主教育,加快腳步還原歷史真相。

綜觀這次十大新聞及年度漢字,正負面事件都有,公督盟希望透過這次活動,帶領社會大眾回顧並持續關心公共事務。本次票選活動從11月30日到12月14日,歷經15天、由1021位民眾線上投票或紙本投票選出;年度漢字每人只能選一個,十大新聞則是從35條新聞中,每人至多可選10條新聞。


更多詳細請見公督盟網站:http://www.ccw.org.tw/p/26405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寄一張耶誕/賀年/生日卡給李明哲

寄一張耶誕/賀年/生日卡給李明哲(照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時間:2017.12.25(一)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台灣公民,文山社區大學課程經理,李明哲,於三月十九日被中國政府關押之後,至今已失蹤281日,超過九個月。並於今年九月十一日在中國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於十一月廿八日宣判,遭判五年徒刑。至今,家屬仍未收到判決書,中國至今亦未曾公布或使家屬得知執行地點。中國政府嚴重剝奪家屬探視權、通信權、寄書等權利。
 
12/25耶誕節,過年也將近,而2/25更是明哲的生日。李明哲救援大隊於12/25在立法院舉辦【寄卡片給明哲】行動,現場並準備了耶誕卡、新年卡、生日卡給大家撰寫。
 
李凈瑜表示,「我知道一個為因為言論自由觸犯當權者的禁忌而必須承受苦難的人,一個被囚禁的人最需要的,其實只是一個溫暖。如果大家不吝嗇的話,是否願意寫一封明信片,只是一份問候跟祝福,就是給他一股暖流。讓李明哲在異國的角落,知道自己有許許多多的人在關懷他,他並不是一個罪犯,他沒有作奸犯科,他只是一個為了理想,而正在支付代價的中年大叔罷了!」
 
尤美女立法委員也表示,每逢過年佳節,倍思親。因此,我們透過這樣寫卡片的行動,讓明哲知道,我們還在救援他,我們並沒有忘記他。尤委員寫給明哲的賀年卡也寫道,「民主路上多險阻,您和夫人為了人權的普世價值奮鬥,全世界都看到了。我們支持您,我們不會忘記您。我們一直都在,直到您回到台灣,值此佳節,祝您耶誕快樂,新年快樂,生日快樂。」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執行長黃怡碧也拿出他為明哲特製的卡片,卡片印著英國大師John Berger的散文「to you, my brother, who's been dearly missed.」,黃怡碧說,「我們的各種行動很多人都不看好,也常常面對我們的行動到底有沒有用的質疑。每一次深痛的政治抗議,都是在訴求一種缺席的正義,而且都伴隨著一種希望,希望正義有朝一日可以確立;然而這份希望卻不是發起抗議的「首要」理由。人們起而抗議是因為如果不抗議就太過羞辱,太過卑賤,與死人無異。人們抗議(築壁壘,拿武器,絕食,牽手,吶喊,書寫)是為了「拯救此時此刻」,無論未來會怎樣。抗議是為了拒絕被簡化為零,拒絕那種強加的沉默。因此我們的行動,我當然希望有助於你能趕快回家,回到你愛與愛你的人身邊。但同時,更重要的是,不管他有沒有用,我們都會持續會你、為自己、為所有應該享有最基本人權與自由的人發聲,告訴中國與所有的獨裁政權:我們再渺小仍是真實的存在,拒絕被你視為無物,我們的聲音在小,也拒絕被你沈默。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也朗誦他寫給明哲的卡片內容,「明哲你好,我們都在關注著你,以及與你相同處境的人們,雖然中國政府竭力想要封鎖自由的言論和民主的聲音,然而,不只你,還有千千萬萬的人們,會為了世界的民主與自由前撲後繼。選耶誕卡給你,是因為聖經中有一段話,如果一粒麥子落在地上,那就會長出千千萬萬的麥子。」
 
而文化大學的學生們也將在明天上午十點在校園中的敦煌書局前舉辦「設立李明哲樹」的活動,作為明哲跟凈瑜的學弟妹,他們也寫了數張卡片,跟明哲說明台灣目前的人權近況及同婚釋憲案的進展,並盼望他們的學長能早日歸來,並保重身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我們也歡迎各位朋友自行買卡片,參與寄卡片的行動,並拍照提供您寄出的卡片正面給救援大隊。由於目前仍未得知李明哲關押地點,僅能以他最後一次出現的湖南長沙看守所,作為郵寄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长沙县泉塘镇远大二路1736号。
 
李明哲救援大隊明年二月,也將持續到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的會議上報告李明哲案的現況,並呼籲國際社會及台灣社會持續關注。
 
記者會出席:
家屬李凈瑜、王麗萍前委員、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Kolas Yotaka、文山社大校長校長鄭秀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黃怡碧、永社洪崇晏、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張馳、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
 
記者會直播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whereislee.org/videos/270807280117919/
 

詳情請見:
*尋找李明哲
 https://www.facebook.com/whereislee.org/posts/270837840114863

*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facebook.com/tahrfb/posts/1981482438534936

2017年12月24日 星期日

1224「司改國是會議檢討座談」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五)


「司改國是會議檢討座談」
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五)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Xetlq3iRS9OIJK4p1
 
歷時近一年的司改國是會議,歷經六次籌委會、五個分組組別、四十場分組會議,於2017年8月12日由總統蔡英文親自主持總結會議後,本次的司改國是會議已告完結,但這不該是司法改革的句點,後續改革的執行與落實仍有待社會各界持續監督與關心。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會議12項決議包含:「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強化公開透明的司法;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改善法律專業人才的養成及晉用;監督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完善證據法則與救濟無辜;保護隱私及弱勢群體的權利;建立保護兒少的機制;有效打擊犯罪與檢討刑事政策;實踐修復式正義;貼近社會脈動的法學與法治教育;防杜濫訴與增進司法程序的效率」。

本次司改國是會議的舉辦是否有值得記錄或檢討之處?這些決議是否足以回應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盼?對於決議的落實和推動又該如何進行?為此永社及各團體共同合作,邀請學者專家以及立法委員,舉辦「司改國是會議檢討座談」,回顧本次司改國是會議,也盼能對於未來的執行落實提出一些建言。

時間:2017/12/24(日)14:00~17:00(13:30開始報到)
地點: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 地下沙龍(台北市紹興北街3號,近捷運善導寺站)
 
共同主辦:
 永社法操FOLLAW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改委員會、周春米委員辦公室
直播:法操FOLLAW
 
主持人:陳傳岳/律師、永社創社理事長
 
與談人:周春米/立法委員
    林三元/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副廳長
    林麗瑩/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高涌誠/律師、永社理事長
    張 靜/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
    許玉秀/前大法官
    陳雨凡/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
    楊貴智/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司改委員會代表
    羅秉成/行政院政務委員
(依姓名筆劃排序)

時間分配:主持人15min 與談人15-20min 綜合討論30min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Xetlq3iRS9OIJK4p1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56486064817623/

2017年12月2日 星期六

準國民待遇 刑罰先行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7.12.01

中國岳陽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台人李明哲五年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依據中國刑法第八條,外國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國民犯罪,若屬於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如顛覆國家政權罪,除非行為所在地法律不處罰,否則,仍為中國刑法效力所及。而因他國,尤其是強調人權保障的國家,鮮少有這類罪名存在,故於法律層面,就很難將此罪強加於外國人身上。

而中國,雖一直堅持台灣屬其領土,但畢竟事實的管轄權不及,故台人於台灣地所為不利中國政權之言論,在過往,也未曾有人因此被起訴、審判與判刑。即便於二○○九年馬政府時代,基於一中原則所簽訂的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否認兩岸刑事司法權,各自獨立、互不隸屬與互不管轄的現實狀況。

惟於李明哲案裡,中國司法機關跨越了這條紅線,直接將顛覆國家政權罪,適用於台灣人於台灣地所為的人權、法治言論,既判決有罪,還依中國刑法第五十六條,剝奪了台灣人於中國境內本就不擁有的政治權利,實顯得相當諷刺。這也象徵,從此以後,於台灣這片土地所為任何批評中國共黨的言行舉止,於顛覆、煽動國家政權,皆可恣意解釋下,台人一旦進入中國,就有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與審判的風險,致令人感到害怕。原來,所謂準國民待遇,竟是刑罰先行。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準國民待遇已經開始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永社理事)

民報/專欄 2017.11.30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0cb4ad1-4f19-4b0a-8108-bb79bab33e7c

中國岳陽中級法院,以台人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兩年,被告以服從判決而不上訴,此案看似告一段落。惟將此罪適用於台灣,也等同宣告,中國對台人的所謂「準國民待遇」,已經開始。

從此次起訴與判決李明哲積極參與「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證據,都是來自其於社群網站針對中國的時事議題所發表的言論。若先不談這些於法治國家認為平常,但於威權國家認為是激進的言論,是否足以會動搖國本,卻暴露出一個現實問題,即台灣人於台灣所為的言行,能否為中國《刑法》效力所及?

雖然,於中國境內從事顛覆國家政權之行為,不管本國人、外國人,皆會受到處罰,惟若真有外國人因此罪被逮捕、起訴與判刑,中國法院有極大的可能性,會依其《刑法》第35條,直接將之驅逐出境,致不會有實際的懲罰效果。之所以會如此的原因,或許很簡單,就在於中國的崛起,不可能傻到以此等罪名,來關押外國人,致與他國,尤其是西方國家,產生嫌隙。

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於實質上,就僅能針對中國自己人,尤其是異議份子,如:諾貝爾獎得主劉曉波。果如此,則在台灣人不被中國界定為外國人下,若於中國境內觸犯此罪而被判刑,就沒有驅逐出境之適用,致必定受監禁。

更值注意的是,依據中國《刑法》第8條,外國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國民犯罪,若屬於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如:「顛覆國家政權罪」,除非行為所在地法律不處罰,否則,仍為中國《刑法》效力所及。而因他國,尤其是強調人權保障的國家,鮮少有這類罪名存在,故於法律層面,就很難將此罪強加於外國人身上。甚且,基於與他國邦交關係之穩定與國際形象之維持,中國司法機關不會笨到以此罪,來對付外國人於外國地所為對中國人權抗議與不滿的言行,頂多以「拒絕入境」了事。

中國,雖一直堅持台灣屬其領土,但畢竟事實的管轄權不及,故台人於台灣地所為不利中國政權之言論,在過往,也未曾有人因此被起訴、審判與判刑。就算於2009年的馬政府時代,基於一中原則所簽署的「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否認,兩岸司法權,互不隸屬與互不管轄的現實狀況。既然如此,則中國對於台灣人於台灣之行為、台灣對於中國人於中國之行為,自然不會加以管轄,至多也是對於不受歡迎的人物,採取禁止入境之措施。

而於李明哲案件裡,中國起訴與判決所依憑者,都是其於台灣的網路言論,只是其溝通的對象為中國人,或可因此認為犯罪地也應包括中國。惟「顛覆國家政權罪」乃屬於「行為犯」,而非「結果犯」,故這些言論就算影響到中國、就算是犯罪行為,也僅發生在台灣的管轄範圍內。依此而論,中國就不能以犯罪地亦在中國,來為《刑法》效力的擴張。

只是於李明哲案裡,中國司法機關跨越了這條紅線,直接將「顛覆國家政權罪」,適用於台灣人於台灣地所為的人權、法治言論,既判決有罪,還依中國《刑法》第56條,剝奪了台灣人於中國境內本就不擁有的政治權利,實顯得相當諷刺。這也象徵,從此以後,於台灣這片土地所為任何批評中國政權的言行舉止,一旦進入對岸,都有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與審判的風險。亦讓人思考,目前中國正研擬的所謂「準國民待遇」,竟是從刑罰先行開始。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11/28採訪通知】回應中國對於李明哲的宣判記者會

【11/28採訪通知】回應中國對於李明哲的宣判記者會:
李明哲無罪!立即釋放李明哲!
 
時間:11月28日(二)下午2點
地點:蔡瑞月舞蹈社,黃絲帶樹下
 
出席發言:
王麗萍|前立委,陪同李凈瑜遭拒入境
鄭秀娟|文山社區大學校長
林秀幸|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高榮志|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洪崇晏|永社副秘書長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
 
主辦單位:李明哲救援大隊
 
#我們都是李明哲
https://wearelee.github.io/story/

--
【李凈瑜判後聲明 】
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
 
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他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
 
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近況更新】
李凈瑜現在被封鎖在中國岳陽的飯店中。無法出入。
--
【11/28 中國岳陽市中級法庭宣判過程】
 
*彭宇華、李明哲案一審公開開庭宣判:宣判視頻(三)
http://tw.weibo.com/3960688335/4179004355487649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彭宇華、李明哲均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彭宇華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彭宇華、李明哲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彭宇華、李明哲案一審公開開庭宣判:宣判視頻(二)
http://tw.weibo.com/3960688335/4179002048457237
針對被告人彭宇華提出的辯解和彭宇華、李明哲的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審判長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和證據,詳細宣讀法院評判意見。
 
*彭宇華、李明哲案一審公開開庭宣判:宣判視頻(一)
http://tw.weibo.com/3960688335/4178997891955104
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公訴人、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及各自辯護人到庭。審判長宣讀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二名被告人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代表等30人旁聽。
 
*彭宇華、李明哲案一審公開開庭宣判:宣判預告
http://tw.weibo.com/3960688335/4178976266221068
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於11月28日9時15分在我院第十四審判庭公開開庭宣判。我院將通過微博視頻播出宣判情況。 ​
--
民視新聞/李明哲被判刑5年 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https://news.ftv.com.tw/news/detail/2017B28W0002
自由時報/被控顛覆國家政權判刑5年 李明哲稱不會上訴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66661
蘋果即時/「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 李明哲:認罪不上訴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28/1249197/
蘋果即時/李明哲遭判刑!政大教授譏:這就是兩岸一家親?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28/1249269/
新頭殼/李明哲案上午宣判 李凈瑜抵湖南旁聽 判刑輕重受矚目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1-28/105193
中央通訊社/李明哲判刑5年 放棄上訴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285003-1.aspx
風傳媒/李明哲案宣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 剝奪政治權利2年
http://www.storm.mg/article/364864
中時電子報/李明哲遭判5年有期徒刑 放棄上訴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28002941-260409

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誰讓縱火累犯趴趴走

吳景欽(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永社理事)

中時電子報/言論 2017.11.26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1126003613-262105

新北市中和公寓縱火案造成9死2傷的慘劇,雖於事後警方立即逮捕嫌犯,並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卻發現此嫌犯於今年已有2次縱火紀錄,卻未及早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以致釀成悲劇。如此重大的傷亡,政府必須審視檢討,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才能對社會有所交代。

1997年,我國沿襲德國自納粹時代即存有的制度,增訂《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的所謂預防性羈押,其中第1項即針對某些再犯可能性高的犯罪,如放火、性侵害、竊盜、詐欺、恐嚇公安等罪,檢察官只要認為被告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者,即可向法院聲請羈押。

只是以防止再犯為由,顯與羈押在確保被告就審與保全證據的目的不符,致有先行刑罰的危險。再者,關於有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判斷,實難有一定的衡量基準,若此標準一直趨於浮動,必會造成因人、因檢察官或因法官而異的差別對待。更受爭議的是,一旦認為有再犯之虞來羈押被告,不啻是種有罪預斷,致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所以關於預防性羈押的聲請與決定,不僅得嚴格遵守程序法定,也應比一般聲押案件有更為堅實的證據。

就此次案件來說,犯罪嫌疑人雖有縱火前例,但因非屬現行犯,警察依法無權進行逮捕,僅能將相關卷證函送地檢署,並由檢察官親自傳喚或由其開拘票交由警方為拘提。而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2項及第228條第4項但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未經逮捕或拘提程序者,檢方是不能向法院聲請羈押,此在學理上稱為逮捕前置原則。因此就算警方之前已知悉有縱火案件發生,卻也須等到檢察官的拘票後,才能依法進行搜捕,這就必然產生時間上的間隙,造成犯罪防制的漏洞。也因此,這次的縱火死傷事件似為法律本身的缺陷所致。

筆者建議政府應考量修法,讓《刑事訴訟法》中有關預防性羈押的程序更為明確,以免未來再有遺憾發生。

同時,相關單位也須思考的是,面對可能居無定所與再犯的行為人,即便無權先為逮捕,但警察是否僅以通知到場或查訪其登錄的住址,即為已足?又為何5、6月發生且已函送地檢署的案件,卻要遲至9月、11月檢方才發出拘票?現在已是網路時代,檢察官和警方難道不能加強協調、加速聯繫嗎?凡此種種,到底是出於行政疏失、人力不足、案件繁多或其他因素所造成,恐不能以制度使然,或由檢察官和警察互推責任了事。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記者會】速修礦業法 賴清德醒醒


亞泥實質違法,展限迫在眉睫

時間:2017/11/16(四)上午9:30(9:20集合)
地點:行政院前(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今年9月,立法院開議前,民進黨政府信誓旦旦地將「礦業法」列為這個會期的優先法案,眼看會期到了尾聲,礦業法排審卻遙遙無期,讓人無法接受。另外,監察院於今年10月11日公布亞泥展限案調查報告,清楚指出此案違法,並對行政院、經濟部、礦務局和花蓮縣政府提出糾正,同時也要求經濟部盡速修正現行礦業法諸多不妥適之處。目前,經濟部礦務局已將礦業法修法草案提報行政院,就等賴清德院長拍板。因此,關心礦業法的民間團體及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成員,今天來到行政院前,要求賴院長提出礦業法修法時程,自救會也預告將於亞泥礦權到期後進行封路行動,呼籲民進黨政府立即主動撤銷亞泥違法展限。

礦業亟需改革,立院力拼修法

雖然立法院在上會期的第二次臨時會排審了礦業法,但並未完成審查。這個會期經濟委員會召委蘇治芬表示礦業法已經讓人民等太久,民間礦業改革的訴求,立法院都聽到了,只要行政院盡速將政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一定會立即排審,力拼本會期完成礦業法修法。眼看亞泥礦權在11月22日到期,隔日就要再持續挖山20年,上會期召委同時也是亞泥案義務律師團團長高志鵬表示,礦業改革就是國土的轉型正義,未來將透過修法,要求所有未做環評的礦場都要補做環評,位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礦場,也要踐行原基法的諮商同意權,過去所有不公義的霸王條款通通拿掉,避免亞泥違法展限事件重演。昨天(15日)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預算,就決議凍結礦務行政與管理的預算一成,鞭策行政部門上緊發條加快腳步。時代力量高潞·以用委員則呼籲行政院應命經濟部主動撤銷亞泥展限,把被占用且開挖40年的土地還給族人。

礦業法修法五大重點

台灣的礦場幾乎都落在原住民族土地上,原基法也早已明文規定採礦等土地開發或資源利用的行為必須諮商並取得當地部落族人同意後,才可以採礦。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謝孟羽表示,到目前為止,礦業法仍未將原基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參與程序入法,在亞泥展限案上,行政院和經濟部還試圖為礦業主解套,讓原基法關於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保障的目的,實質上被排除適用。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說明,過去民間已召開多場記者會談現行礦業法的問題並要求修法,礦業法修法的重點應包括:1.霸王條款的修正、2.落實礦業開發的資訊公開、3.建立利害關係人的知情參與和諮商同意的法定程序、4.礦權申請/展限的程序應更完備、5.賦予主管機關實質的監督工具。

亞泥展限確實違法,經濟部應主動撤銷

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成員再度北上,表達不願亞泥繼續挖礦20年,自救會副會長白誠實指出,監察院調查結果顯示,亞泥展限違法事由一卡車,相關行政機關也多有過失,政府應有實際作為,修正這些過失,而不是讓亞泥輕率地繼續挖礦;副會長白世義也沉痛的表示族人一個個過世,希望在可見的將來,亞泥可以把土地返還給族人;自救會會長田明正也宣告,亞泥如果繼續挖礦,族人將用更激烈的行動展現守護土地的決心。

今年6月25日「看見亞泥 搶救太魯閣」大遊行後,民進黨政府回應民間修法訴求,表示將礦業法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審議法案,經濟部已在9月中旬將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如今立法院會期即將在12月底結束,礦業法草案卻還卡在行政院,關心礦業法的民間團體及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在此呼籲行政院加快腳步,盡速將政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讓礦業法能符合時代脈絡落實人權與環境保障。


【出席團體】

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荒野保護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青年樂生聯盟、永社

--

【相關報導】

民視新聞/礦業法修正案難產! 自救會將封路阻亞泥
https://news.ftv.com.tw/news/detail/2017B16P05M1

民報/亞泥展延下週將到期 族人將封山抗爭
http://www.peoplenews.tw/news/10d9d240-99fb-483d-9b3e-c6fba632893f

自由時報/礦業法修法延宕 綠委及環團赴政院抗議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55192

蘋果即時/亞泥礦權展延再挖20年 自救會23日將封路抗爭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71116/1242062

新頭殼/亞泥礦權將展延20年 原民23日封路抗爭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1-16/103947

環境資訊中心/亞泥礦權展延快生效 礦業修法還沒過 自救會將封路
http://e-info.org.tw/node/208494

聯合新聞網/影/礦業法卡在政院 反亞泥揚言封山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22630

中央通訊社/亞泥礦權將展延20年 環團預告23日封路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1160109-1.aspx

NOWnews/環團:賴清德若延宕礦業法 民間將封路亞泥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71116/2645228

ETtoday/礦業法修法遙遙無期 族人怒吼:11/23啟動封路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16/1053413.html

--

更多詳情,請見地球公民基金會:
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oftheEarth/posts/154906853848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