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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日 星期一

街頭藝人與藝術自由

黃帝穎、陳敬人、魏英哲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1.08.02

司法院公布最新釋字第八○六號解釋,宣告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違憲。大法官認為,對街頭藝人所形成之審查許可制度,對人民職業自由與藝術表現自由限制部分,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亦未獲自治條例授權,與法治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並認為對街頭藝人之技藝加以審查部分,不符比例原則。我們誠摯感謝大法官保障街頭藝人,為台灣「藝術自由」樹立里程碑!

大法官除正面肯認人民選擇以街頭藝人作為職業自由,應受憲法第十五條工作權保障外,更宣示街頭藝人之藝文活動,均為藝術表現領域,而藝術表現自由屬人民表現自由一環,亦受憲法第十一條保障,甚至認為藝術自由屬具有高價值言論,應受憲法高度保障。

誠如黃瑞明大法官本號解釋協同意見書所述:「街頭藝人是城市自由與多元文化的縮影,街頭藝人在臺灣社會並不陌生,走江湖賣藝,打拳賣弄身手,兼推銷膏藥,可說是街頭藝人的始祖。近幾年街頭藝人表演內容多元、人數增加,這是臺灣邁向多元文化社會的表現」,本號解釋對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援引憲法「藝術自由」予以保障,讓台灣能真正走向「文化立國」。

我們作為本號解釋之聲請代理人,對大法官深感敬佩。然更期許未來行政法院能具憲法意識,對類如本案之自治規則為合憲性審查,若自治規則有牴觸憲法或法律時,能依據憲法表明適當見解,行政法院本可不受自治規則拘束,方能避免地方政府習慣性規避自治條例,常以自治規則限制居民權利義務。

行政法院如能具備「憲法意識」,就不會再發生類如本案街頭藝人,多年流浪在行政法院,遲遲無法獲得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也不會再發生因違憲之自治規則,導致文化藝術發展遭無理限制。

2021年7月30日 星期五

美蘇對峙下,莫斯科的「半個世界奧運」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澄社社長、永社監事)


告別昔日將奧運競技視為「布爾喬亞的無聊活動」,在運動場上無數次「證明社會主義體制與文化之優越性」後,蘇聯當局終於意識到:該自己來主辦奧運了。申辦1976年奧運輸給加拿大蒙特婁後,下一屆終於成功。

1974年10月莫斯科擊退洛杉磯,國際奧會正式將1980年夏季奧運主辦權,交給共產陣營老大哥。有人分析,這是對蘇聯在同年簽署赫爾辛基協議、亦即《赫爾辛基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最後文件》(Helsinki Final Act of the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的獎賞,大幅改善與緩和東西方的緊張關係,記功一只。有人美言說,這是社會主義的勝利,肯認蘇聯在國際體育運動與和平上的貢獻。

申奧計畫書上加註「偉大的社會主義十月革命聖地」

蘇聯摩拳擦掌。1970年代中期以來逐漸降溫的冷戰對峙,在此時刻,來辦奧運會,再適切也不過。一切計畫完美,帆船項目辦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自由車公路賽在白俄羅斯的明斯克,足球則安排在烏克蘭的基輔,與俄羅斯的列寧格勒──申奧計畫書中特別註明:偉大的社會主義十月革命聖地。

蘇聯自詡為世界第一運動強國,有5,500萬名參加俱樂部的運動員,有3,300座運動場館。1973年莫斯科世界大學運動會的成功,尤使之信心十足,如同1981年出版的奧運官方報告書所載:由社會主義計畫經濟所滋生,莫斯科奧運展現了遠比歷屆主辦者來得優異的組織能力。偉大的蘇聯,偉大的馬列社會主義

其實,國際奧會擔心的不是這些。蒙特婁奧運甫結束後的1976年10月,在國際奧會執委會議上,執委們有些沮喪地看著自己面臨的挑戰:台灣問題(Taiwan Question)令人頭疼不已,而非洲國家群組不斷地要求杯葛這個國家、那個國家參賽,突顯國際奧會揮之不去的政治壓力,奧林匹克原則根本無法貫徹到底。

1977年底,國際局勢丕變,中東成為焦點。1979年2月,伊朗發生伊斯蘭宗教革命,美國失去在伊朗的影響力。原本,巴基斯坦偏向美國陣營,阿富汗則歸屬蘇聯勢力範圍,美國開始在許多中東國家暗送武器,支援反對共產化的反抗勢力。阿富汗開始成為兩邊角力的舞台,喀布爾有新政府組成,首腦間卻發生暗殺內鬨,蘇聯突然警覺,得勝者可能將阿富汗導往美國那邊去。原本應趨緩的國際情勢,一下子又亂了套。雖然好不容易簽署限武協定(SALT),但蘇聯又要在華沙公約前線部署SS-20中程彈道飛彈,逼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1979年12月公布,將在西歐部署更多攜帶核子彈頭的飛彈,緊張一觸即發。

1979年12月27日,蘇聯部隊越過阿富汗國境,震驚世界。1980年1月4日,美國總統卡特(Jimmy Carter)宣布一連串制裁措施,降低莫斯科與華盛頓的外交層級、減少糧食進口、禁止輸出高科技產品,以及阻止西方銀行再貸款給蘇聯。接下來,卡特說:「來自美國的運動員,也應該思考是否不該去莫斯科參加奧運,我們也會跟其他盟國商議。」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Zbigniew Brzezinski),是杯葛莫斯科奧運最早、也是最積極的倡議者,他說如果真讓奧運如期舉行,將直接淪為「煽動宣傳大典」(Major Propaganda Festival)。

入侵阿富汗觸怒美國,發信100國杯葛莫科斯奧運

1980年1月15日,美國國務卿范錫(Cyrus Vance)向蘇聯下最後通牒,如果蘇聯未在2月中旬以前撤軍,美國就不參加莫斯科奧運。卡特於1月20日發表談話,要求一個月內蘇軍撤出阿富汗,否則「莫斯科不是一個舉行善意與和平之競技活動的適當地點」。卡特署名,發信予100個外國政府,請求與美國一同杯葛。范錫也宣稱,阿富汗戰爭根本踐踏奧林匹克原則,如果放任,無疑認同蘇聯政府揚言的:讓他們舉辦奧運,等於肯定蘇聯的外交政策與為和平的努力。對於莫斯科奧運應該變更地點、延期或拒絕參加之提案,美國眾議院以369對12票,參議院以88對4票雙雙通過;民意調查亦顯示,多數美國人贊同白宮做法。

其他國家則反應不一。某些國家贊成華盛頓的舉措,有些則欣然接受莫斯科的邀請,運動員則紛紛鼓譟,聲言自己應有的參賽權利。英國柴契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內閣支持杯葛,但英國奧會堅決反彈,情勢複雜。1980年2月,冬季奧運在美國猶他州鹽湖城舉行,即所謂寧靜湖(Lake Placid)奧運,范錫親臨會場,主動參加國際奧會會議,力陳反對莫斯科夏季奧運,接近嘶吼道:「讓奧運在一個攻擊其他國家的國度舉行,等於把奧運當作這個醜惡戰爭行為的遮羞布,我國政府的態度是,我們將堅決反對把美國運動員,送入一個入侵他人國家之首都來參加比賽。」

國際奧會感覺遭羞辱,七嘴八舌、眾口鑠金,一致決議莫斯科奧運絕對如期舉行。國際奧會主席基蘭寧(Lord Killanin)怒斥美國政府的行動公然牴觸奧林匹克憲章,他公開質疑道:「為何美國一方面繼續進行跟蘇聯數十億美元的貿易談判,卻堅持美國運動員絕不能現身蘇聯?請教標準何在?」

當然,媒體不久後揭發,說基蘭寧正受英國勞合社保險公司(Lloyd's of London)請託,因為如果美國不參加,勞合社必須理賠取得轉播權之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巨額保險金,主席聲音似乎變小了。美國奧會祕書長發表公開談話:「奧運會,不該是其他人、特別是政治人物玩弄的工具,我們必須捍衛奧林匹克的獨立性。」總結國際上許多政治人物與評論家的說法,法國運動報紙《隊報》(L'Équipe)建議說:不如我們來想像一個完全沒有國家與國歌的運動會吧。

蘇聯政府出聲了,表示部隊越過國境,是為了保護蘇聯南部邊界的安全,那裡激進的伊斯蘭化運動,可能主動攻擊蘇聯同胞,完全是自衛行為;更何況是基於與阿富汗政府的互助協定,是他們拜託我們入侵的喔。2月20日,最後通牒時間已到,范錫宣布美國一定杯葛;3月底,美國進一步宣布禁運制裁,其中包括所有與運動賽會有關的商品與服務,特別是重要的電視影像技術,有些則不禁令人發噱:連美國郵政,都全面撤回他們例來一定發行的奧林匹克郵票。

白宮如何影響「民間」奧會組隊?拳王阿里當說客

蘇聯當局有些慌了,舉辦奧運的意義非凡。當時,共產黨對於社會各領域的控制能力,早大不如前,與民間的緊張關係,摭拾可見,不安潛藏。俄共總書記布里茲涅夫(Leonid Breschnew)古板保守、面貌僵硬、缺乏魅力,也無力處理複雜的社會與經濟問題,只好繼續空談意識形態,將隱然狂暴的現實發展視而不見。軍備競賽下的巨大國防支出,嚴重傷害經濟,連正常充沛的糧食供應都做不到。

國際上,蘇聯是塊惡名昭彰的招牌,別說被資本主義與第三世界國家孤立,連東歐親密夥伴們,也多選擇敬而遠之,特別是早早另起爐灶的狄托(Josip Broz Tito)之南斯拉夫。正因如此,蘇聯需要一個完美的奧運會:務必向世人展現蘇聯的強大與優越,要再讓馬列意識形態重燃吸引力。蘇聯不斷地與外國政府接觸,主動而熱心地派遣教練到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第三世界國家,以便協助友邦,準備好「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有史以來最具代表性的一次賽會」。

在自家選手的選拔上,除運動表現,還要慎重考慮「意識形態上的忠誠度、有無反駁外國人批評祖國之能力、有無宣揚蘇聯生活方式與社會主義優越性之說服力」。為了舉辦奧運,莫斯科蓋了新機場、新的街道、新的運動場館、新的餐廳與旅館,與重建多條地鐵,更有強化一些使人民「在意識形態上準備好迎接奧運」之措施:歷史上第一次,奧運賽事門票不是用買的,而是用分發的──當然只發給那些經調查、有資格、可信賴、在意識形態上完美無瑕的人民群眾。面對美國甚囂塵上的杯葛,蘇聯呼籲「請政治退出競技運動」、「還給運動員沒有政治干擾的純淨空間」,大罵「卡特綁架運動員以遂行自己的政治目標」、「無恥至極」、「請政治尊重運動」。

美國政府自然不管,決意杯葛莫斯科奧運到底,2月份早拍板定案;但麻煩的是,不是政府派人參加奧運,而是「民間的」國家奧會啊。美國政府向美國奧會使出殺手鐧,如果堅持要去,就減少租稅優惠、收回供免費使用的辦公與訓練處所;當然要軟硬兼施,同時不停地好言相勸,杯葛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大事啊,務必相忍為國。1980年4月,美國奧會舉行全體會議,副總統孟岱爾(Walter Mondale)「堅持」親自出席,重申杯葛莫斯科的重要性,也不忘提醒大家不杯葛的嚴重後果。最終投票以1,604對797票,一改之前的強硬,美國奧會多數代表贊同政府的杯葛決定,不參加莫斯科奧運。

接下來,該處理「其他國家」了。卡特派出世界重量級拳王阿里(Muhammad Ali)巡迴非洲各國,力邀一同杯葛那個「侵入鄰居的邪惡國家舉行的奧運」,各種外交手段不斷出籠。

最終,有42國高舉杯葛之牌,另外24國則因財務或運動上的考量,沒有接受邀請。81國仍前往莫斯科參加,比1960年羅馬奧運還少,也遠少於奧運籌委會所預估之125至130國。堪可告慰的,仍有一些西方國家參賽,特別是令人欣慰的英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奧地利、瑞士,這些令美國氣結的歐洲盟邦。有些隊伍雖堪稱完整,有些如英國,則任由運動員自行決定是否參賽而顯得殘缺不全。

一屆奧運,各自表述

如果所屬政府表明要支持美國人的杯葛,但仍有代表團參加者,則代表團拿的是奧林匹克會旗,並非國旗,成為難得一見的景象。據統計,有16個代表團,沒有拿自己家的國旗。西德運動員中的意見領袖、歐洲400公尺中欄紀錄保持人施密特(Harald Schmid),公開譴責自己政府,稱杯葛奧運行為是欺騙且犧牲了運動員。基蘭寧則在莫斯科大劇院(Bolshoi Theatre)召開國際奧會會議,表達最深的遺憾,特別提到那些因政治命令而只能缺席的各國運動員。

奧運開幕前夕,白宮主動發布新聞稿指出:沒有西方頂尖運動員參加,莫斯科奧運,從競技水準上看來,實在不值一提。這可相當難得一見,白宮對於某項國際運動賽會發表有關「競技成績」的預測與評論,彷彿是新成立的華盛頓體育聯播網,而且還是國營的。

蘇聯當局則刻意強調不同景緻,例如在開幕式中,當持著奧林匹克會旗的英國運動員進場時,電視卻不斷地將鏡頭轉向看台上熱烈揮舞英國國旗的群眾。奧地利某位女性職員在繞場時,眼神飄向觀眾席,巧妙的俄方轉播單位,立刻插入布里茲涅夫微笑致意的鏡頭,好似兩人相互對望;事實上,兩者根本不相干。閉幕時,傳統上,下一屆主辦國、主辦城市的代表必須出席,接手過來,表達傳承,但由於卡特嚴令不准拿星條旗,最後出現揮舞的是洛杉磯市旗,亦屬奧運史上首見。

對於國際奧會而言,來自政治的壓力,不論是1972年慕尼黑奧運時的羅德西亞、1976年蒙特婁奧運時的南非與紐西蘭,作為非洲國家要求「有他就沒有我們」的標靶,雖不陌生,但對所謂奧林匹克運動自主性的挑戰,從未有如同莫斯科奧運一般的嚴峻。發起杯葛的美國,拉著一群深受美國影響、或友好或「要脅」的「盟國」,特別是西德、日本、韓國,著實讓國際奧會坐立難安。

場內各國締造多項紀錄,場外地主「嚴防異種意識形態灌入」

奧運本身,在令人難忘而無比精彩的列寧運動場開幕式表演後,在數不清的音樂會、芭雷舞劇、馬戲團表演等周邊活動之餘,競技場上,也充斥不少詭譎的「社會主義優越舉動」。撐竿跳決賽,只要波蘭運動員柯查基維茲(Wladyslaw Kozakiewicz)上陣,成堆的蘇聯觀眾就喧鬧鼓譟,詛咒他失手,以讓自家人沃卡夫(Konstantin Wolkow)有機可趁;不料波蘭佬竟以5公尺78的世界紀錄奪金,在空中過竿轉身時,不滿的蘇聯愛國者不斷地吹油壓汽笛,頻喝倒采。頒獎台上,柯查基維茲對觀眾席上的蘇聯人們,做了「比手腕扳倒手勢」的不禮貌動作。回到波蘭,這位老兄成為民族英雄,蘇聯駐華沙大使則多次要求當局接見,正式請波蘭政府歸還恥辱的撐竿跳金牌。

真實狀況,與白宮預言的略有不同,莫斯科奧運既不缺階級,也不乏有色人種,且水準還不差:
  • 甫獲得巴里大學(University of Bari)法學博士的義大利高材生美尼亞(Pietro Mennea),19秒72世界紀錄的保持人,以20秒19的一流成績贏得男子200公尺金牌,這個世界紀錄直到1996年才被打破;
  • 蘇聯泳將沙尼科夫(Wladimir Salnikow)獲3面金牌,1,500公尺自由式創世界紀錄;
  • 東德史賓斯基(Waldemar Cierpinski)衛冕馬拉松金牌成功;
  • 衣索比亞老將伊夫特(Miruts Yifter)連拿5,000公尺、1萬公尺金牌,成績均優 。
最引人注目的,則是兩位英國名將主宰中距離,800公尺世界紀錄保持人柯伊(Sebastian Coe)贏得1,500公尺金牌;而1,500公尺好手的同袍歐維特(Steve Ovett)則意外地打敗柯伊,成為800公尺金牌得主。兩人的瑜亮情結,長久之爭,來自背景的截然迴異:柯伊出身上流階級、歐維特出身貧困,彼此為敵但非友的競爭,膾炙人口。柯伊男爵,現為英國上議院議員、2012年倫敦奧運籌委會主席,也是目前世界田徑總會(IAAF)主席,威名遠播,筆者就是他的忠實粉絲,難忘他在莫斯科奧運的隔年,在義大利佛羅倫斯創下的800公尺世界紀錄:1分41秒73。

但一切不似莫斯科奧運籌委會主委所說的:這是一場爭奪奧林匹克純粹理想的偉大勝利。事實上,賽會期間不論是運動員還是觀眾,也不分是否為本地人或外國人,「嚴防異種意識形態的灌入」,儼然成為當局最重要的任務。記者被禁止自由採訪,不准拍攝運動場館以外的地方,莫斯科的學童被送出城,政治異議分子也被逐出;電視上除了每日賽事精華、蘇聯與東歐選手英姿,就是醜化西方的影片,描寫美國中情局密探醜事者不停地上演。

留下25億美元赤字,10年後蘇聯及東歐瓦解

莫科斯這場據估計最後留下25億美元赤字的奧運大戲,不知鞏固了多少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吾人只能推想,對於當時經濟形勢已趨大壞走向的蘇聯及東歐國家,不到10年後的瓦解,不知道要將奧運會如何記上一筆?對了,納粹運動最為閃亮的象徵之一,1936年的柏林奧運,也正是在10年後,正式宣告第三帝國的崩潰,歷史教訓,總是重蹈。

發起杯葛,美國總統卡特直接挑起國際運動界的核心提問:究竟,參與哪一種戰爭或行為,可以合理化杯葛或排除某一國家主辦或參加奧運會?

有人不禁問道:1968年墨西哥奧運,美國不也深陷越戰中嗎?2004年雅典奧運,美軍也正在阿富汗境內啊?這兩個例子,不都是美國人身處其他國家中,與該國人民組成之部隊作戰嗎?運動,要在什麼範圍內,才能脫離或必須且應該受制於政治呢?當然,什麼樣的政治呢?唯一可以確定的是:1980年7月19日,在紅色蘇聯首都莫斯科,第22屆奧運會揭幕,美國及許多國家未參加,這是運動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杯葛。

3年後,1983年9月1日,由美國阿拉斯加安克拉治起飛,目的地為韓國漢城的大韓航空007號班機,在庫頁島的蘇聯領空內,遭蘇聯國防軍蘇愷15戰機擊落,共269人死亡,其中包括62名美國人、中華民國國籍者23人。群情激憤之下,美國多位保守派國會議員再起呼聲,要求隔年舉行的洛杉磯夏季奧運,應拒絕蘇聯參加。當然,此呼籲沒有下文,而另一波杯葛奧運之風潮,卻已然再起。1984年洛杉磯,蘇聯為首的等16個國家和地區抵制參賽。

2021年7月26日 星期一

混打疫苗 恐涉詐欺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1.07.25

近日發生多起民眾刻意隱藏疫苗接種卡,謊稱沒打過疫苗,矇騙醫事人員而順利混打疫苗的事件,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要研議開罰。

然而,經查傳染病防治法及防疫特別條例,對於刻意矇騙而混打疫苗的民眾,尚難有明確可處行政罰的法律依據,但考量混打疫苗目前仍存在安全性風險及國家疫苗接種對象順序資源分配的公共利益,法律上確實有追究混打者責任的必要。

實務上,冒用他人健保卡及名義就醫,矇騙取得藥品,遭檢察官依據刑法「詐欺得利罪」起訴、法院判刑的案件並不罕見。若民眾刻意隱瞞已施打疫苗的身分、積極謊稱沒打過疫苗,使得醫事人員陷於錯誤而給予混打疫苗,不僅造成疫苗接種順序上公共利益影響,更是不法詐取公費疫苗的國家資源。

因此,刻意矇騙混打疫苗者,確有按刑法詐欺得利罪法辦的空間。但考量若以詐欺罪法辦混打疫苗者,可能有「情輕法重」的情況,檢察官偵查時可衡酌行為人犯後態度、和解與否及要求做公益,給予緩起訴。

唯有追究法律責任,方能有效嚇阻擅自混打疫苗者四處矇騙,以降低生命及健康安全風險,並確保國家疫苗資源分配的公共利益。

2021年7月15日 星期四

郭台銘為北京洗白之後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1.07.15

台積電與鴻海永齡洽購各五百萬劑BNT疫苗,政府與國人皆表達感謝!但唯獨郭台銘發聲明「並未有大陸北京當局對此次疫苗採購過程有任何指導或干涉」為北京洗白,中國國台辦也同一口徑說「阻撓台灣購買疫苗、以商逼政是謠言,不攻自破」。隨後,國內舔中政客及媒體紛紛把砲口對向蔡政府「卡疫苗」。從國際的角度來看,這明顯是「顛倒是非」的政治操作!

誰卡台灣疫苗?這波認知作戰企圖導向是蔡政府,但美國、日本,甚至義大利媒體都很清楚,卡台灣疫苗者就是中國。郭董不可能連基本的國際觀都沒有?除非別有政治目的?

今年五月,當日本傳出擬贈台疫苗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立即抗議日本的捐贈行為,怒嗆「蔡英文只是中國一位地區領導人」、「台灣當局藉疫苗『謀獨』不會得逞」,日本媒體大幅報導後,引發日本民意對中反彈。

美國務院亞太副助卿費德瑋(Jonathan Fritz)六月指出,中國一直「十分積極地利用疫苗捐贈做為手段,誘使更多台灣邦交國改變承認對象」。美國《紐約時報》報導「日本六月稍早宣布捐贈台灣一二四萬劑AstraZeneca疫苗,以及美國三位聯邦參議員訪台期間公布美方將捐贈七十五萬劑疫苗時,中方官員都表達不滿」。

義大利《真相報》今年六月報導「台灣向德國BNT原廠購買疫苗失敗,幕後藏鏡人從一開始就很明顯是中國北京政府,中國能對德國施加強大的政治影響力」。這次民間成功洽購BNT疫苗,路透更報導指出「美國、日本接連無條件捐贈近五百萬劑疫苗,以及台積電的參與,使得中國難以干預阻撓這筆交易」。

美、日及歐洲都很清楚,是中國在卡台灣的疫苗,但卻在郭董為北京洗白後,開始顛倒是非,舔中政媒企圖扭轉輿論,在認知作戰上導向是蔡政府卡疫苗!郭董如果不想消耗光台灣人對你花大錢買疫苗的謝意,此時就應該說些符合國際常識與認知的話!

2021年7月6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石木欽案勿草率結案 以重建司法社會信任】


2021/07/06

一、 翁茂鍾與石木欽案重傷司法社會信任
  翁茂鍾與石木欽等司法人員不當往來一案牽涉範圍甚廣,且時間甚長,其中可能屢次嚴重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守則》,亦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或不違背職務收受不當利益」等罪。遭受極大社會輿論撻伐,此受撻伐者並非僅涉案司法人員個人,更破壞人民對司法之信任,為我國長年推動司法改革下之一次重挫。

二、疫情期間應直播審理過程,兼顧防疫與公信力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44條1項,懲戒法庭之審理應公開為之。前述「公開」於疫情期間,為防止群聚、造成防疫破口,應以視訊直播審理過程以昭公信,避免懲戒法院承審法官公正行使職權卻遭受「官官相護」之質疑,兼顧防疫與公信力。

三、勿趁亂審結,司法公信力方能災後重建
  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揭示:「公務員懲戒法概以十年為懲戒權行使期間,未分別對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及其懲戒處分種類之不同,而設合理之規定,與比例原則未盡相符」,縱未直接宣告相關規定無效,但已明確指出其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處。而現行《公務員懲戒法》第20條、《法官法》第52條,卻僅針對「懲戒處分種類」設置時效規定,仍有違前揭釋字第583號解釋意旨。懲戒法院若仍以違反比例原則之時效規定,而為免議判決,恐有違憲之虞。
  且本案石木欽等人之刑事責任,現仍於北檢偵查當中,若未來起訴並判決有罪確定,與懲戒法院之裁判矛盾,將有損司法公信力。

  綜上,永社呼籲懲戒法院,於上述相關規定尚未修正完備,且刑事程序尚未確定前,切勿輕率審結,以重建司法社會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