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20年7月21日 星期二

中美科技戰「軟硬兼施」滴水不漏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07.20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0720/GGPRWFVEDV5YZ3KI2A7RYZI5CI/

日前英國政府忽然宣布,全面禁止英國電信公司未來在5G購買華為設備,並要求所有已建置的華為設備須在2027年全面清除,理由是國家安全。無獨有偶,印度政府也在6月29日,以危害國家安全、主權和隱私保護為由,宣布全面下架抖音(TikTok)、微信、美圖、快手……等59個來自中國的「風險軟體」。

華為是中國最重要的通訊設備公司,在全球通訊設備市場中成長快速,有超過30%的市佔率。而抖音是中國近年成長最快的網路應用平台,至今全球有超過20億的下載次數,過去一年成長一倍。兩家公司一主攻硬體一主攻軟體,不但在中國舉足輕重,在海外市場也有強大實力,但同時在全球擴張中踢到鐵板,預告了未來科技戰不限於硬體製造,也包含軟體應用,「軟硬兼施」滴水不漏。

在7月公告之前,英國一直是華為最重要的海外市場。華為的角色有多重要呢?在3G和4G時代,華為同時是英國核心基礎設施和非核心設施的供應商。直至今年1月,英國政府還允許華為成為英國的5G設備供應商,只是不准其參與核心關鍵設施的建置。5月中,華為更宣布將以10億英鎊在劍橋設置研究中心。雙方關係長期良好,但瞬間風雲變色。《衛報》報導,這項決策跟美國壓力脫離不了關係,川普也不避諱的宣稱「這大部分是我的功勞」,並公開強調他會繼續要求其他盟國停用華為。

而在6月公告之前,印度也一直是抖音的重要市場。估計印度十分之一人口、超過1億3000人都是抖音的活躍用戶,尤其備受年輕一代歡迎。抖音母公司字節跳動在印度今年獲利預估超過10億美元,最大金雞母就是抖音。話說回來,印度禁用中國APP的做法,或許是受到美國的靈感激發。2018年進入美國市場的抖音,在美國也大受歡迎,而美國也早自2018年來不斷提出對抖音的資安和隱私疑慮,甚且擔心抖音須配合中國網安法律協助政治和情報工作,因而考慮禁用抖音。

中國看似是科技戰升級的受害者?事實上,中國對網路企業或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更是不遺餘力。早在2017年,中國推出《網路安全法》,對資安、隱私、關鍵基礎設施的保護十分嚴密,但更重要的是要求業者為了「國家安全」目的,必要時須替中國國家安全及公安機關提供支持。最近針對香港推出的《國家安全法》,也要求科技公司必要時須應主管機關要求、交出使用者的數據資料,且無須通知使用者。

過去人們總認為科技是全球的共通語言,是中性領域,沒有意識形態的問題。但中美科技戰的節節升級,顯示地緣政治和國家安全的影響,是實務正在發生的問題,涉及敏感科技的產業,欲走向國際市場,恐怕也愈來愈沒有雙邊討好的空間。

2020年7月17日 星期五

釋字632、342看監委人事案

洪偉勝(作者為律師、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學博士、永社副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07.17

針對總統提名監察委員人事案在立法院遭到杯葛、擱置而不進行審查、投票,司法院大法官此前以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指明違憲,並表明總統主動形成憲政機關重要人事的提名權及立法院被動對於總統提名人選的同意權,不僅為權力,也是義務。而憲法既將提名權與同意權分賦兩憲政機關,則立法院固然無需對總統提名的名單照單全收,但也不容許立法院藉杯葛審查、消極不行使同意權之方式,進一步要求總統必須調整甚至撤回提名人選後始行審查、同意,否則除了使憲政機關監察院因此無從正常運行外,也恐有實質侵奪總統的人事形成權或混淆同意權為提名權而違憲的情形。

至於部分委員杯葛審查進行在先,批評未經審查逕予表決違憲在後,如何看待?首先,如果未經審查此一事實源於左手杯葛審查在先,實在不容右手再接下這自己創造出來的惡果,進一步批評為違憲。另一方面,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監委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至於同意權應如何行使,是由立法院基於國會自律原則,在符合憲法規定的範圍內予以規範;而這些議事上應遵循之程序,除非明顯牴觸憲法,否則並非釋憲機關所審查之對象,也歷有大法官解釋意旨可參,尤其,釋字第三四二號解釋更明確闡明國會的成文或不成文議事規範,在適用之際仍可依其決議予以變通,而由作此主張之國會議員或其所屬政黨自行負擔政治上之責任,這些議事程序規範的執行以及受監督、審查的密度較低,論者恐怕也難僅以同意權投票不能盡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定,即跳躍指摘此舉違憲。

如果杯葛程序、拒絕審查之後再來批評「沒有審查就不能投票」不僅理不直氣不壯,也難在法律上站得堅實的話,那麼,適時停止杯葛、盡責積極審查並行使同意權,恐怕才是正辦。相對地,在現任監察委員任期尚未屆滿的此時就直接訴諸表決,是否已是無處理空間、別無選擇的最後手段,也要妥善權衡、說明,方能爭取人民的最大認同與支持。

2020年7月16日 星期四

破壞監委提名審查程序 國民黨違反淨手原則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20.07.16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761999

立法院臨時會本週審查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詎料藍白合作,近日刻意上演霸佔議場、破壞設備等戲碼,導致審查會空轉停擺。按立法院排定的行程表,監院正副院長暨委員的3天審查會預計將於明日結束。

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立法院依憲法行使此次監委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之同意為通過。在審查會持續空轉之際,有問題者在於:本週五可依原訂規劃行使同意權嗎?

對此疑義,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稱「沒有審查,就沒有同意權投票」,並宣稱若強行投票通過,可能被大法官宣告無效云云。民眾黨立委也持類似觀點,主張缺乏詢答程序將違反前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只是,若推敲近日審查會之所以空轉,其箇中癥結就是國民黨的抗爭與民眾黨的附和。倘若國民、民眾兩黨立委能稟持理性問政態度,審查會就不會淪為空轉情況。

法律界有個原則叫:淨手原則(clean-hands doctrine)。國民、民眾兩黨立委一方面刻意破壞程序、讓審查會無法順利進行在先,一方面卻又高喊程序正義、批評沒有順利進行審查會的同意權投票具有瑕疵,令人錯亂。雙手如此這般骯髒,還想巴望法律正義?

2020年7月14日 星期二

觀審、陪審、參審與解套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07.14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20/07/14/071401

7月炙熱的台北街頭,從來不是讓人想片刻駐足的處所。然而就在立法院周遭,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團體所組成的「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以長期靜坐方式,抗議民進黨政府於立院臨時會排入由司法院、行政院會銜提案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

6日的那場街頭記者會,除民進黨以外,包括中國國民黨在內的其餘所有在野黨,與民間團體共同發聲,呼籲民進黨府院層峰切末草率立法、強推參審。此情此景,令人不忍。

審檢改革,向來是國人高度關心的政治工程。無論那一黨執政,也是改革清單上不可缺席的一塊。只是該怎麼改?改什麼地方?改革的標的與射程範圍,即便在法律界也是議論紛紛,莫衷一是。這回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紛爭將如何收尾落幕?府院層峰或許可以從回顧歷史找到化解的脈絡。

遙想9年前的2011年,同樣也是炎熱的7月天。以馬英九總統為首的府院層峰們也是積極地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同年9月上旬馬總統於出席「第64屆全國律師節慶祝大會」律師節慶祝活動時,對於司法院推動的「人民觀審制」表達支持,並認為觀審制建立可結合專業與民意,因而希望能盡快完成立法,待實施後亦可再檢討改進空間云云。

到了隔年(2012年)6月,《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由司法院、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當時司法院,還很慎重地於10月先委託TVBS民調中心調查,結果指出「如果完全由一般人民決定被告有罪、無罪,法官不能參與,顯示79.3%民眾疑慮陪審制可否正確判決」。接著於同年11月委託蓋洛普市場調查公司調查指出,非常贊成人民觀審制者34.8%,還算贊成者44.4%,不太贊成者8.8%,非常不贊成者2.6%。

民調顯示,「80.3%民眾贊成人民觀審制儘速立法與實施,不太贊成者7.6%,非常不贊成者占3%」。總的來說,根據這兩份馬政府時期由司法院委託民調顯示:完全由素人組成的「陪審制」是一條錯誤方向,而「觀審制」才是主流民意支持的穩健改革之道。

司法院企圖營造力挺馬政府「觀審制」的社會氛圍,與民間團體的看法相去甚遠。2012年1月間民間司改會即批評馬政府的「觀審制」是「只讓你看,不讓你判;只讓你說,說了不算」,並進而批評觀審制有4大缺失,包括:觀審員沒有實質決定權,決定僅供法官參考,淪為背書花瓶;被告不能拒絕觀審,淪為人命實驗的白老鼠;觀審的研議,專斷封閉;觀審欠缺完整配套,負面衝擊嚴重等。而同年9月間,陪審團推動聯盟召集人、律師鄭文龍也將馬政府力推的「觀審制」諷為「山寨版」的陪審團制度云云。

在此選擇爭辯裡,當時民進黨或蔡英文的立場又是什麼呢?一個比較精準的歷史文件是蔡英文為參選2012年總統所提出的《十年政綱》。其中有關「建議人民參與審判機制」部分,摘錄如後:在特定類型案件,採行參審或陪審制及其配套,讓人民得以參與司法運作,透過司法透明化,避免法官獨攬大權,濫用「自由心證」,致使法律裁判嚴重脫離社會經驗,以提升裁判的信賴度。

換言之,對於「反觀審」這件事,民進黨與民間團體的立場一致。但是執政後究竟要導入什麼?是偏向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參審、抑或陪審制,當時並無定論。

只是,理念上辯論制度優劣是一回事,用政治實力推動制度改革又是一回事。完全執政的馬政府若真要貫徹初衷,不管是民間團體還是當時在野的民進黨,也終究難以橫加阻擋。從2012年夏天起算,到2016年5月政權輪替前夕為止。推敲馬政府浩蕩力推的「觀審制」為何淪為虎頭蛇尾,不了了之。

箇中關鍵還是2013年9月「馬王政爭」至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接連發生,導致馬英九總統的政治威望、對立法院的影響力急遽衰退所致。尤其在學運之後,「觀審制」幾乎呈現消聲匿跡狀態。假若歷史可逆轉設定,若無「馬王政爭」與「太陽花學運」,今天完全執政的恐怕還是中國國民黨。所謂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在台灣的具體實踐,就是馬政府力推、吾國獨見創獲的人民觀審制了。

回到蔡英文的《十年政綱》。其中「在特定類型案件,採行參審或陪審制及其配套……」的不確定立場,箇中癥結在於法界針對這個抉擇,長久以來,難有共識可言。以「反觀審」作為吸納各路團體支持的最大公約數,有其時代背景。當「人民觀審制」已被司法院默默地鎖入檔案櫃時,今日政策上究竟是要推「參審」或「陪審」?府院層峰早已失去含糊其詞的曖昧空間。

更淺白的說,綜觀近10年發展,陪審參審爭議,就是重點所在。在這個議題上奮戰許久的各路團體與人士,都已堪稱是沙場老將的級數。府院層峰搬出所謂「推國民法官制」、「陪審參審爭議非重點」這種簡單文字遊戲,想唬誰呢?

一個饒富趣味之處,值得觀察。本月初,民進黨近日針對《國民法官法草案》進行民調,結果顯示當民眾加入審判時,78.2%的民眾贊成司法院提出的「國民法官制」,僅19.2%贊成「陪審制」。把這個數字與前揭2012年底司法院委託TVBS民調「79.3%民眾疑慮陪審制可否正確判決」結果交互對照,相同的巧合,在於莫約近8成受訪民眾都排拒「陪審制」。由此觀之,缺乏社會普遍支持,不僅是陪審制倡議運動的缺憾,也是長久以來政治層峰不敢貿然推動,而轉進觀審或參審制的理由。

審檢改革,是一條漫漫長路,經緯萬端。陪審參審這種史詩級的核心爭議,可慢慢討論再議。司改帶入這個泥沼地,實非妥適。審檢分立這種基礎法制建設工程,台灣也是直到2年前才實現「檢察署去法院化」。堂堂檢察官,其相關法律規範還屈居於法官法底下的第10章,檢察官法亟待問世。法官的職前教育,迄今為止,還在法務部所轄的司法官學院「養成」。諸多可立竿見影、相對小型審檢改造工程,執政的民進黨若不趁此完全執政契機務實推動,要待何時?

2020年7月8日 星期三

【永社聲明】嚴正譴責中國政府頒布港區國安法.呼籲台灣政府應盡速提出因應措施


永社聲明稿 2020.07.08

▋中國 —— 一個裝模作樣的人權屠夫

中國政府在香港施行《港區國安法》,濫權剝奪香港人的表現自由、人身自由、隱私權、財產權、以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中國政府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與《公民政治權利公約》(下稱「兩公約」)的簽署國,不應如此於香港侵犯人權。因此,永社認同英、美等二十七國對中國發出聲明,要求重新考慮《港區國安法》在港施行的聲明,但對永社而言,中國政府可以省點事不必重新考慮,直接撤回!

即便《港區國安法》第四條明文指出,特區政府應遵守「兩公約」保障港人人權,但後面的條文,卻對香港人的各項自由與人權產生無限上綱的侵害。所以,永社呼籲中國政府不要再裝了,在毒藥裡面加了糖,還是毒藥。

▋呼籲台灣政府提出具體庇護機制,收容受迫害國際人士

目前,香港情勢驟變,陸委會已專案實踐港澳條例十八條成立「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與履行此專案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在這種相對緊急的情況下,永社能理解這項措施採行的原因,但面對進入新冷戰的世界局勢,永社認為,台灣需要更有一般性的庇護機制,援助在這波新冷戰之中遭受到中國迫害的人士,諸如圖博人、東突厥斯坦人…等。

▋呼籲台灣政府提出因應措施,面對可能再現的更多李明哲案

住海邊的中、港政府在《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第五條更指出「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要求台灣和其他國家提供資料給中、港政府,作為侵害自由與人權的幫兇。對此,總統蔡英文表示:「如果港版國安法實施,對我們的國家造成傷害,或有不合理的現象時,我們會考慮反制措施。」永社深表贊同,並期待日後措施的具體內容出現。

另一方面,《港區國安法》三十八條指出,在中、港境外,非中、港籍的人士如違反國安法諸如主張台獨反對中、港政府政策、甚或是舉白紙,都要受到國安法追訴,並且若身處中、港則會遭到無令狀搜索。台灣人不要以為隔了條海峽就絕對安全,因為根據上述三十八條,在台灣做了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事,到了中、港或其他和中國引渡條款的國家都有可能被逮捕,若不小心坐上中、港籍的船隻或飛機也可能被逮捕、審判、發監。而這便是台灣人在海外或國內行使表現自由,卻可能遭受中、港政府暴行的原因,也是可能再度出現更多李明哲案的原因。永社也在此呼籲,台灣政府應盡速研擬相關的因應措施,以保障台灣人的安全。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FightForFreedom
#StandWithHongKong
#GloryToHongKong
#願榮光歸香港
#自由的台灣撐香港的自由

--

▋0725「港區國安法、中共肺炎影響下的台灣新局勢」永社新冷戰系列座談會(一)

時間:2020/07/25(六)10:00~12:0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 會議室


永社臉書頁面:

--

▋相關報導: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聲明】嚴正譴責中國政府頒布港區國安法 台灣政府應盡速提出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