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20年1月20日 星期一

【活動紀錄】1214「永社年度研討會:美中對抗下的台灣民主走向」


【研討會資訊】

時間:2019.12.14(六)10:20-17:00,09:45開始報到
地點:台北科技大學 共同科館地下一樓演講廳
主辦單位:永社

09:45~10:15    活動報到
 
10:20~10:30 開幕致詞:黃帝穎/永社理事長
 
10:30~12:00   場次一:美中貿易戰
  主持人: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引言人:邱俊榮/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與談人:賴怡忠/台灣智庫副執行長
      張國城/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主任

12:00~13:15 中午休息
 
13:15~15:00   場次二:香港一國兩制的啟示
  主持人:洪偉勝/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引言人:梁文韜/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與談人: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國際與僑教學院副教授、永社公關委員會主委
      曾建元/中正大學傳播學系訪問學者
      林榮基/香港銅鑼灣書店創辦人

15:00~15:30 茶敘休息
  
15:30~17:00   場次三:台灣民主防衛
  主持人:莊國榮/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永社監事
  引言人:沈伯洋/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與談人: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張錕盛/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

完整資訊: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9/11/blog-post_27.html



【影像紀錄】

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3p2TQkR2J-NBIkPAOSx7Qg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研討會資料】

永社年度研討會:美中對抗下的台灣民主走向 會議手冊

 主辦團體簡介

 【場次一:美中貿易戰】
 〈美中貿易戰下的兩岸經貿關係演變及因應 〉邱俊榮
 〈孟晚舟事件一週年 美中科技戰對台灣的警訊 〉江雅綺
 〈投資台灣大勢所趨,數字會說話〉江雅綺

 【場次二:香港一國兩制的啟示】
 〈香港陷中實錄 一國兩制的謊言 〉 梁文韜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尚未成功 〉 曾建元
 〈迎接主權保衛戰:特殊兩國對決一國兩制 〉 曾建元
 〈從余時英的談話說起:中國專制傳統的根源〉林榮基
 〈從余時英的談話說起:中國專制傳統的根源 (續)〉林榮基

 【場次三:台灣民主防衛】




梁文韜教授投影片



楊聰榮教授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2682965455120296

2020年1月18日 星期六

0118「監察權與司法權間制衡的緊張關係」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forms.gle/s1nxosWzdeAZkCyF8
 
過往台灣的司法權往往是殖民者與獨裁者的統治工具,他們用法律的形式外觀遮蔽迫害人權的暴刑,欠缺司法獨立保障的法官,不可能達成審判公正的期待。在威權解嚴及民主化數十年之後,司法獨立因為先人的努力逐漸實現,透過司法獨立,審判公正獲得確保。然而,若審判公正無法受到應有的監督,司法獨立可能淪為審判不公正的保護傘,「法律見解不同」成為破壞民主的藉口。
 
在轉型正義的路途上,政府與公民社會試圖還原威權時期的真相,透過歷史爬梳,平反冤罪、追究責任,以及撫平社會的歷史傷痕。轉型正義強調防範過往的傷害再次出現,因此除了撤銷威權時代不法判決,還予受害者清白,國家也必須追討不當黨產,以追求政黨選舉競爭公平。然而,這些轉型正義工程,既不足以清除殘留在司法體制內的威權遺緒,亦不足以提升法官的民主素養,更無法防範法官透過法律見解的包裝,恣意判決、審判不公正。
 
在台灣目前的法律體制,對於恣意或審判不公正的司法判決,除了透過司法系統的審級救濟之外,實際上還有監察權的發動。依據憲法及監察法,監察院有權力彈劾、糾正「公務員」,然而問題是在權力分立原則底下,監察權對於司法權的監督與制衡,應該如何發揮?它的憲法界線在哪裡?在哪些條件下才不至於侵害法官審判權的核心領域?法官就個案的認事用法及法律見解,有沒有可能成為監察權的監督對象?皆有待進一步社會各界討論。

 
  時間:2020/01/18(六)10:00~12:1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捷運行天宮站一號出口)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人: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與談人:顏厥安/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張錕盛/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
      黃帝穎/律師、台灣制憲基金會常務董事(主持兼與談)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s、與談人20mins、綜合討論40mins
 
  視覺設計:禇婉琳

 
注意事項:

1.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2.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3.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4. 本場活動完畢後大約三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s1nxosWzdeAZkCyF8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80283779299575/

2019年12月30日 星期一

回應「倉促立法未必實用」

傅硯翔(作者為法學碩士、永社社員)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 2019.12.30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342450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刑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景欽教授在自由時報投書「倉促立法未必實用」一文,其中評論反滲透法的「學術論據」,恐怕是法律系大學部一年級學生都可以輕易做出反駁。

首先,吳教授主張民進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第二條條文,提及「境外敵對勢力」定義中,「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狀況衡諸現實實屬少見、有關「非和平手段」以及「實質控制」等用語過於空泛。但事實上,吳教授在這邊只說對了一件事,國防部在今年的國防白皮書,揭露了中國的各型飛彈射程與涵蓋範圍,其中東風系列更是涵蓋台灣各處,在現實狀況下只有中國對台灣有武力對峙,確屬少見。不過「非和平」的用語,民法第七七一條早有規範,而「實質控制」的用語,在公司法第八條也有規定,並且也連結到相關刑事責任的規範,吳教授沒有質疑過這些規範是否空泛,究竟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呢?

此外,吳教授竟然表示反滲透法中的「指示、委託、資助」並不是現有的刑法用語,事實上,有關「指示」的刑法規範,陸海空軍刑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有關「使敵人侵入軍用港口、機場、要塞或其他軍用設施、建築物,或為敵人…『指示』地理者」的行為,做出刑事處罰的規範;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第一款也規定,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更不用說「委託」的用語在刑法第十條就已出現,而這些法律關鍵字的資訊,其實只需要會用Google就能查明。

最後,吳教授所提到的法人犯罪與管轄權的問題,先不談法人犯罪對於權益侵害行為比一般人犯罪更為嚴重(例如二○一三年的黑心油案),吳教授在熱中於政治評論之外,可能沒有時間去看刑法第四條的規定,只要犯罪行為或結果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就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就是我國刑法所及,吳教授所謂「功能喪失大半」、無法處罰境外的被滲透者,恐怕會讓法律系大一學生貽笑大方。

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廢特偵組是接軌國際 勿淪政治口水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想想論壇/政策想想 2019.12.26
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8027

第二次總統政見會上,韓國瑜市長指控民進黨貪腐,強調主張恢復特偵組,遭蔡英文總統以林益世、李朝卿、葉世文等國民黨高官貪污案件舉例打臉,並反擊說韓的政壇大哥就是因為貪污,現在還關在牢裡。韓空言恢復特偵組,顯然缺乏國際觀與法治教育。

全球民主國家,發現權力集中的檢察機關,容易濫權及介入政爭,均已廢除類似特偵組的組織,與我國特偵組設計近似的美國「獨立檢察官」,就因為涉入政爭,美國國會在1999年讓「獨立檢察官」正式走入歷史;德國記取納粹集權的慘痛歷史教訓,在1949年修定德國基本法(憲法)第101條規定,司法體系不得設置非常法院,德國即無類似特偵組的組織設計。

就連民主後進國家南韓,在2013年4月也通過修法,讓南韓成立32年的中央搜查部(相當於我國特偵組),在民眾質疑介入政爭的氛圍下,正式走入歷史;日本特搜部則設於地檢署,沒有台灣最高檢特偵組的集權問題。

簡單來說,台灣廢除特偵組是接軌國際,韓國瑜如果不是沒有國際觀,就是惡意把特偵組操弄成理盲的政治口水。 尤其我國當年特偵組設置於最高檢的位階設計,錯亂了檢察系統起訴後之運作體制與內部監督機制,舉例而言,特偵組起訴之案件仍從地方法院開始審理,案件上訴二審後,二審檢察官對於他的上級最高檢特偵組所起訴案件,縱發現有違失之處,亦無導正之期待可能。這也是為什麼黃世銘的特偵組敢恣意妄為的制度上原因!

如果還有特偵組,韓國瑜麻煩大了,北檢前年1月調查北農菜蟲案,前往王小姐住處搜索的風聲走漏,讓韓的親信黃文財事先掌握消息,先一步前往王小姐住處收拾,還來不及離開,北檢人員就已抵達,只好躲在頂樓等搜索結束。北檢對此已分他字案偵辦,調查是否有內部人員洩密。

如果還有特偵組,當然可比照監聽王金平的100年特他61號,因搜索王小姐家事前遭洩漏,涉及司法公正,所以特偵組「一票監聽吃到飽」,全面監聽韓國瑜、黃文財、王小姐等所有關係人,並清查王小姐買房子與韓有關的600萬金流和韓家歷年豪宅及紅單買賣的錢從哪裡來?

然後,比照馬英九洩密案判決無罪見解,蔡總統可聽取特偵組監聽韓國瑜的報告,再召集陳菊秘書長與行政院長到官邸政治協調,因為事涉中央地方垂直權力分立及司法公正,最後由特偵組召開「切勿錯過」記者會,大爆韓國瑜的通訊內容。 以上引自特偵組在馬王政爭的前例,當年國際譁然,國際媒體甚至以「台灣版水門案」為報導,嚴重傷害台灣民主法治形象。

因此,民進黨執政後自廢武功、廢掉政爭的好工具特偵組,以接軌國際法治,可惜韓國瑜迄今仍說要恢復特偵組,顯然嚴重欠缺法治教育,讓特偵組淪為理盲的政治口水!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決斷2020:一場關於轉型正義的「再信任投票」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12.17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12/17/121701

關於轉型正義,本月12日,是個冷熱交替的怪天氣。因為在這一天,台灣與德國於在柏林史塔西檔案局(Stasi)簽署了《台德轉型正義共同合作意向書》,意味著未來在台德兩國間,除經濟、教育、文化等項目外,交流合作更增加轉型正義的內涵。

關心轉型正義的選民,請按…

恰好在同一天,眼尖的媒體點出了在蔡英文總統競選連任官方網站「2020台灣要贏」網站裡,雖洋洋灑灑地盧列:教育、社會、經濟、客家、青年、環保、新創、文化、國防、勞工、人權、體育、農業、長照、樂齡、財政、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宗教、治安、兒少、交通、性別、觀光、外交、醫療、便民、綠能…等28項政績。

在此之中,卻少了轉型正義,令人莫解。此事遭媒體披露後,競選辦公室於隔日回應「官網資料可以『再』補充」云云。迄本文17日傍晚脫稿為止,情況依舊。

蔡政府不重視轉型正義嗎?事實並非如此。相較於陳水扁前總統執政8年遭國會的長期牽制的窘困,2016年以後把握國會過半新局,蔡政府開啟了轉型正義相關立法的黃金時期。

在上個月17日「2020蔡英文總統連任全國暨台北市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上,蔡英文總統還特別強調:「…長照 2.0、平價幼托服務,年金改革、轉型正義討黨產、再生能源發展等,是人民很期待,但過去政府沒有做、不願意做的事情,若非國會過半,3年不可能會有這些成果」等語,顯見蔡總統從未有跟轉型正義「割席」的打算。至於競選網站的遺漏何時才能補完?就看本稿的按讚與轉寄次數了。

舉世罕見的黨產@台灣

台德此次簽署《轉型正義共同合作意向書》,對於我國法律業界來說,也是一項饒富興味的發展。詳言之,在台灣,德國法制地位之重、影響之鉅,無庸贅言。以《黨產條例》的立法為例,2016年第9屆國會的諸多版本草案,其實大抵都是脫胎自法務部法律事務司2002年所起草的版本而來。而當年法務部起草《黨產條例》,就是援引德國處理黨產經驗,集我國諸多知名留德學者智慧結晶而成。2019年台德簽署《轉型正義共同合作意向書》此一歷史性的突破,一方面意味著德國對我國積極推動轉型正義工程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意味著未來台德兩國間,未來有相當多值得持續深化交流的空間。

在我國轉型正義獲得德國肯定殊榮之際,另一股強大的反作用力,卻也大的驚人,不可輕忽。從1990年成立到2006年解散,「東德政黨與群眾組織財產獨立清查委員會」(Unabhängige Kommission zur Überprüfung des Vermögens der Parteien und Massenorganisationen der DDR)16年間總計為人民討回約新臺幣600億元的黨產。

但是在台灣,黨產會成立迄今不過3年有餘,但所祭出的16項處分,擬為國家追討的金額已達766億元,其中包含命移轉為國有的不當黨產,以及被出售給他人的追徵金額等。莫怪乎上個月中旬訪台的聯邦處理東德獨裁政權基金會執行長Anna Kaminsky才強調「在轉型政治推動上,台灣與德國有相似的問題,國民黨累積的資產規模舉世罕見,甚至超越東德共產黨!」

或許就是這個「金額太大、舉世罕見」的特徵,諸多法律業界光怪陸離的異象也紛紛出籠。信手拈來,包括:黨營事業中投公司當初為了出脫黨產編列了6000萬元的「訴訟救助基金」;監察院若干監察委員罔顧法律,濫提釋憲;若干行政法院法官不僅動輒停止執行、停止訴訟程序乃至延宕本案審理,亦貼心積極地協助處分相對人提出釋憲、意志堅定地捍衛中國國民黨與其附隨組織龐大的財產權。

還有,救國團委任律師神通廣大地扛出不諳中文、沒在台灣唸過高中的德國法界老教授撰寫意見書,否定德國轉型正義法制在台灣的適用性,並企圖告訴台灣人救國團跟中國國民黨沒有關連性;在「婦聯會財產是否為不當黨產並命收歸國有」聽證會上,由婦聯會推薦出席的某法學教授自爆除了領機關2500元出席費外,私下還有10萬塊出席費…。由此觀之,放眼世界,無論是轉型正義抑或不當黨產處理,台灣是在那條最崎嶇兇險的道路上,緩慢向前邁進。

明年1月的總統與國會大選,不僅決定了許多政治人物與政黨的前途,更是一場關於決定21世紀台灣轉型正義工程的「再信任投票」。這波由2016年民意所掀起的轉型正義工程究竟要向前繼續推進,抑或半途而廢?且看2020年的民意能否賢明地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