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2019年8月17日 星期六

永社2019年感恩募款餐會「發揚民主,捍衛台灣」


致敬愛的各位夥伴:

  為追求與實踐「台灣民主憲政法治的永續發展」,數十名學者、法律人與各界人士在2012年冬天組織了「台灣永社」。成立以來,我們持續致力於關注司法改革、憲政民主、社會正義和基本人權等各種議題,並藉重永社成員在法學、政治學和各領域的專業,參與議題倡議和社會行動,至今舉辦或協辦近百場與民主、憲政、司法、人權相關的座談會、記者會、乃至於法庭觀察與集會遊行。

  永社的工作邁入第七年,面對著社會上諸多保守勢力的反撲,以及鄰近獨裁政權對台灣社會無孔不入的侵蝕和威脅,我們仍然與許多夥伴們共同努力著,推動各項改革倡議,並且致力於民主防衛機制的建設及落實。為了感謝社會大眾與友好團體們一路以來的支持,也期待更多朋友未來能與永社一起努力,希望邀請您一同參與今年度的感恩餐會,藉由支持永社活動、參加各種行動、認捐餐券、認購專案和義賣的藝術品,在發揚及捍衛「台灣民主憲政法治」的漫長道路上,攜手向前、永續發展。

創社理事長 陳傳岳      顧問 范光群
理事長 黃帝穎   財委會主委 孫子傑
暨 全體理監事 洪偉勝、鄭文龍、王思為、許惠峰
羅承宗、江雅綺、廖振洲、鄭光倫
李彥賦、劉志鵬、林佳和、莊國榮
 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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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2019年08月17日(六)中午11:30入場、12:15開始

二、地點:晶宴民權館(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2號)

三、餐券:3,000

四、捐款方式
戶名 / 支票抬頭:社團法人台灣永社
新光銀行(代號103)城內分行:011610-1004455
郵局儲匯(代號700)國史館分局:0001145-0549475
郵政劃撥:50253256

五、聯絡資訊
電話:02-2388-3997
傳真:02-2388-3990
電子信箱:taiwanforever2012@gmail.com


*如欲捐款,請來電、來信或傳真告知以下資訊

捐款人/捐款單位:
收據抬頭:□同捐款人
     □開立其他名稱:        
     □收據註明統編: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預計會以掛號寄送餐券及捐款收據)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需寄掛號

餐券張數:__張×3,000
純捐款:___元
總金額:___元

出席人數:□葷__
     □素__
     □不克出席

捐款方式:□匯款(臨櫃或ATM)末五碼___
     □劃撥
     □現金(餐會當天付款)


*回函及邀請函電子檔,請見下附連結或聯絡永社

回函下載(PDF檔)
回函下載(word檔)

邀請函封面


邀請函內頁(回函)


2019年8月14日 星期三

「共產黨漸開明」只是鬼話?別看輕了吳主席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法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8.13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8/13/081301

翻開月曆,國曆8月1日,正是農曆7月「鬼門開」日子。除了陰間好姊妹兄弟重返陽間探望親人外,隨著2020年大選日漸逼近,政壇的「鬼話」也持續大量發生中。

盤點八月上旬,台灣民眾黨主席/台北市長柯文哲稱蔡英文總統「身邊每個都貪污」、中國國民黨總統擬參選人/高雄市長韓國瑜稱香港人民罷工為「動亂」,雖然都廣泛引發議論。只是當中國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拋出「共產黨已逐漸開明」說,旋即技壓四座。或許很多人認為若將這句話推舉為鬼月第一週「政壇鬼話冠軍」,應當之無愧。

針對吳敦義上開發言,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旋即洋洋灑灑舉出: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關到死、全面拆廟毀教堂、新疆維吾爾族百萬人集中營、西藏圖博人的迫害、監視系統和社會積分制度全面控制人民、香港人抗暴一國二制以及對台灣的圍堵壓迫等7點共產黨「不開明」事實,藉此反駁吳敦義的無稽之談。

只是坦白說,整理這些素材,已是當代台灣基礎公民基本素養。具備基本上網能力的中學生,即可上網蒐集歸納正確資料,正面破解「共產黨已逐漸開明」說,並不困難。政治老職人吳敦義在批判民進黨之餘,理當不會犯下這種徒留話柄的低級錯誤。「共產黨已逐漸開明」說,我們要看的不只是表象浮面,而該深入透析箇中蘊藏的深層內涵。

首先,重溫吳敦義主席其人事蹟。若按照作家管仁健晚近以:權貴藍、官僚藍、眷村藍與派系藍的四大分類為象限來觀察。1973年就被中國國民黨提拔為北市議員候選人,縱橫政壇超過40幾年的吳敦義,廣義來說屬性不是靠血統世襲,而是接近自己努力打拼、進而受黨國賞識的本土官僚藍。尤其,吳敦義父親吳奚還曾被228事件波及。

根據吳敦義自述,228事件後保安司令部繼續展開清算,吳奚時任台中縣農會總幹事管理米倉。為抗拒軍人搶糧,吳奚與軍人發生衝突,在拉扯中軍人開槍打傷吳奚,農民聞聲拿扁擔上前援助,吳奚在混亂中脫逃,卻因此開罪軍方。

於是1953年,吳敦義家門前來了一輛吉普車和幾個軍人,把吳奚帶走,並隨意羅織吳奚為「共產黨台中書記」罪名,一關2年9個月後,吳奚才得以無罪釋放。這段與1962年國民黨強壓地主葉中川購買國發院土地極為雷同的情節,看在少年吳敦義眼裡,黨國恐怖統治之惡,是曾親身經歷的痛。

總的來說,吳敦義如今能步上「民主先生」李登輝腳步,以台灣貧農/政治受難者之子身份,登上中國國民黨主席大位。從某種程度來看,可謂媲美法國大文豪大仲馬筆下基督山伯爵(The Count of Monte Cristo)的華麗復仇。

其次,再來解析「共產黨已逐漸開明」說。在當前政治局勢下,共產黨怎樣統治中國乃至香港,如何對待宗教,吳敦義又怎能不知?惟其中最值得推敲之處,在於吳敦義以「開明」兩字形容共產黨的箇中意義。

詳言之,在當代民主憲政國家裡,各種基本人權受憲法保障,不容國家恣意濫權。我們不會稱呼保障宗教自由,尊重人權的國家為「開明」。反之,「開明」二字往往與「專制」連結,成為「開明專制」(enlightened despotism)。用以形容威權獨裁國家下,但尚能回應廣大民眾的需求。例如俄國凱薩琳大帝、清國康熙大帝之治世,便是例子。

今日共產黨是不是真的如此「開明」,姑且不論。但吳主席將「開明」這個看似正向光明的字眼套在共產黨身上,骨子裡似隱約地劍指俄羅斯、中國的共產黨與兩位最高領導人近年的表現,暗諷共產主義逐漸從人民民主集中的崇高政治理念,退化變質為獨裁威權體制的時代鬧劇。若此推論不謬,這種有浩大史觀縱深的「高級酸」,大概也只有台大歷史科班出身的吳主席才能駕馭。

本文以上千言,純屬無稽臆測?上個月15日國民黨總統初選民調出爐,高雄市長韓國瑜勝出。當日國民黨黨部風水池內9尾「紅尾金龍」立刻有1尾跳出死亡,如此不祥之兆,廣被媒體披露。中國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李哲華雖對外以「怪力亂神、無稽之談」企圖平息輿論。但有趣之處在於:龍魚跳出死亡或許可能是純粹的自然事件,但能把這個事件檢附龍魚遺照,先第一時間藉某報即時新聞露出,俟網友抓圖存檔後,報社又立刻刪文滅跡,這就是不折不扣的人為事件操作了。中國國民黨北市八德路總部大樓上下,誰人有此能耐?大家不妨猜猜。

2019年8月13日 星期二

黨國一體 老K自我認證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法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19.08.12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309993

中國國民黨自本月起無限期暫停讀者調閱紙本史料。針對二二八相關檔案移交一事,該黨文傳會代理主委程美華並表示「早年『黨國一體』,雖相關檔案列入目錄清單…許多實體資料可能早就移撥到國家檔案局」云云。對此,促轉會迅速發文回應「國民黨黨史館承認『黨國一體』是國民黨首度正視威權歷史的重要一步」,令人莞爾。只是從歷史來看,國民黨親自認證「黨國一體」,非始於今朝。

溯自一九八九年三月報載,不具名的國民黨高層人士即曾自認「原本執政黨與國家即『黨政不分』」、國民黨有「黨國一體的觀念,從未認為黨與國有何分野」等語。到了二○○三年十二月,曾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宋楚瑜則宣稱「當時環境就是黨國一體」,甚至還進一步承諾「未來國親執政時,會繼續清查黨產」云云。最後,在當年同月,針對國民黨取得舊中央黨部用地案,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更親自出馬認證「國民黨與政府過去『黨國一體』或有不當之處…」。這些歷史片段,只要翻閱舊報,便能明瞭。

無論是黨產追討抑或轉型正義,近三年來大眾關注重心,已漸從行政、立法部門轉到了法院。尤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又是探究這些跨時代法律訴訟的最前線,備受矚目。「威權時期」、「黨國一體」是否為實為真?這些並非專業高深學問,而是公民基礎素養。法官們在審閱訴狀之餘,若能勤加閱報,許多真相當能豁然開朗。

2019年8月8日 星期四

2020防衛民主的關鍵戰役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想想論壇/政策想想 2019.08.07
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7785

2020年總統大選,民進黨提名現任總統蔡英文競選連任,中國國民黨則提名高雄市長韓國瑜參選,然而韓國瑜是唯一進入香港「中聯辦」的總統候選人,韓呼應了習近平「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獲得中國官方媒體大力讚賞。在國內,韓國瑜更獲得紅色媒體以高達7成新聞的異常比例大力支持,可以想見,2020年將是台灣人民選擇捍衛台灣民主與否的關鍵戰役。

什麼是「防衛性民主」?

二次戰前的德國,雖有崇尚自由民主的德意志「威瑪憲法」,竟讓德國人民以「民主」的方式選出了希特勒政權,而終結了既有的「民主憲政」,濫用民族主義的威權政體,不但粉碎了國家原有的自由秩序,更將德國人民帶入二次大戰的無盡浩劫。

因此,戰後的德國基本法,基於慘痛的歷史教訓,為了鞏固「民主」,而對「民主」的行使做了最後的底限,正是為了「防衛」民主不受民主結果的顛覆,「防衛性民主」在歐洲多個民主國家發展實踐,對任何牴觸「防衛性民主」之行為,宣告違憲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裁專制國家,尤其習近平修憲取消任期限制後,全球民主國家更加體認到中國獨裁政體宛如帝制。習近平主張九二共識即「一國兩制」,將使民主台灣與獨裁中國成為同一國家,必然衝擊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即牴觸民主憲法「防衛性民主」。面對世界民主國家防治中國滲透,建立民主防衛機制,台灣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

為什麼「防衛性民主」對台灣重要? 

因為真正的民主,是不能讓民主選舉的結果,毀滅了民主。面對全球公認的獨裁中國對台滲透,2020選舉如果讓中國(紅色媒體全力支持)的總統當選,將對台灣民主產生重大傷害。

正視中國對台滲透 啟動防衛民主 

中國雖是獨裁國家,但熟稔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以利透過資本市場、言論自由及民主選舉等方法,滲透甚至是操控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這是「獨裁者的進化」,國際社會已開始正視。當然,台灣受害特別嚴重。

對於中國製造假訊息介入台灣選舉,美國國會在2018年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布年度報告指出,北京以散播不實訊息等多種手段,試圖妨礙台灣民主發展。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James F. Moriarty)也指出,外在勢力透過輿論風向、不實訊息,試圖改變台灣選舉結果,對台灣相當危險。

世界各國為防衛中國或獨裁勢力干預,紛紛以法律進行防治,這些民主國家同樣保障言論自由,尊重市場機制,但以制度特別管制中國等獨裁國家的干預,這是「防衛民主」的重要機制。

舉例來說,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近年美國司法部即命令中國媒體新華社華盛頓分社和中央電視台的海外平台中國環球電視網必須註冊登記,美國聯邦調查局也用此法起訴外國網軍,其中有五名編制於上海的中國網軍遭到起訴。

華為案後,美國民主共和兩黨,聯合提案《電信拒絕令執行法》(Telecommunications Denial Order Enforcement Act)草案,禁止美國企業賣零組件或設備給華為、中興等中國企業;德國與法國擬以修法方式,修正電信法,以排除華為等中國企業的5G設備,以確保資訊安全。

尤其甚者,歐盟執委會亦將擬修訂《網路安全法》,禁止中國企業參與5G網路建設。澳洲政府為防治中國資金干預,推動專法《反外國干擾法》,大幅加重從事間諜活動的刑罰,避免中國對澳洲政治經濟的滲透。

當全球民主國家紛紛以法律防衛中國或獨裁國家的干預,台灣更直接面對中國的網路、媒體等各面向滲透,政府與人民自應接軌國際,防衛民主。

綜上,世界民主各國體認到獨裁中國的滲透威脅,以「防衛性民主」相關制度,防治各國民主可能受到的破壞,美國甚至提醒台灣,正面對中國透過媒體或假訊息的干預。因此,台灣人民看到紅色媒體以高達七成新聞的異常比例,支持這位唯一進入香港「中聯辦」的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我們就必須慎思,2020台灣公民是否與國際同步捍衛民主?實踐防衛性民主的普世價值。

2019年8月2日 星期五

亞泥礦權展延案 七點勝利一點爭議

羅承宗(作者為南臺科技大學財法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ETtoday新聞雲/雲論 2019.08.01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503272

上月11日上午9時許,備受各界矚目的亞泥礦權展延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作出一審判決,針對經濟部展延礦權的行政處分以及行政院訴願決定,俱遭北高行撤銷。該判決被譽為係原住民諮商同意權勝訴首例,對反亞泥自救會等公民團體來說,固然備感振奮。甚至,而法律扶助基金會年輕律師助太魯閣族人扳倒巨大企業與名牌律師事務所的英雄事蹟,也廣為傳頌。只是,倘若仔細檢視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訴字第 1505號行政判決(簡稱本判決或法院),法官們實則語藏機鋒,耐人尋味。

八分之七的勝利

回顧本案從訴願到行政訴訟,原告舉出了諸多事由,藉此挑戰經濟部展延礦權的適法性。歸納而言,又可分為8大重點攻防,經濟部與亞泥可謂是「7勝1敗」,亦即7個原告主張原處分違法之處,都被法院逐一駁斥。惟獨第8個理由為法院接受,遂做成本件撤銷判決。這7勝的法律攻防分別是:

一、 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本判決明確表示,礦區並非位於水保局公告之特定水土保持區,證明礦區「並非位於危害公共安全之土石流危險區」。

二、 土石流潛勢溪流:本判決明確表示,原告們講的土石流潛勢溪流乃「蘇拉颱風來襲時所致災害,與系爭礦場無涉」。

三、 水土保持施工監督檢查:本判決詳細指出:需俟礦場採掘至最終高程120公尺開發完成後,始會施作永久性滯洪、沉砂池,此部分並不影響系爭礦區確有依據系爭水保計畫施作水保設施,並進行水保施工監督檢查之事實。

四、 東北角事件:原告們以礦區於採礦期間2016年曾發生「東北角事件」為由,挑戰經濟部處分。然而這部分法院也表示「並無相關證據證明系爭東北角事件與參加人(即亞泥)之採礦行為有關」,甚至更進一步嘉許亞泥「從參加人嗣後所為相關之整復工作觀之,系爭礦場亦無影響公共安全或發生災害之虞」,法院認為亞泥礦業之經營,並未因東北角事件而得認有妨害公益無法補救之情事。

五、 富世遺址:原告們主張系爭礦區存有「富世遺址」,對此訴求法院亦不贊同,指出主管機關對於亞泥開採範圍已避開富世遺址區域之切結,認無破壞遺址之虞而無意見,遂明快認為「原告前揭主張,實不足採」。

六、 地質法部分:法院指出,本件僅係就原有之礦業權申請展限,並非就新的礦區申請核定礦業用地,故並無新的土地開發行為,自無須就系爭礦區或系爭礦場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七、 森林法部分:法院指出,原告所指之林班地,亞泥確實未進行採礦之行為,自無庸依森林法第9條第1項規定為之,一樣是烏龍一場。

八分之一的爭議

承前所述,在本判決裡,原告所列8大理由裡7個都被法院逐一駁斥,然而在第8個爭點,亦即亞泥延展礦權應否踐行原基法第21條第1 項諮商同意參與程序,這一點,行政院與行政法院間存在嚴重歧見。就行政院立場而言,查原基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3年內,依原基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然而,如相關法令未適時修正、制定或廢止,為維護及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益,同條第2項並進一步規定,相關法令制定、修正或廢止前,「得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基此,行政院認為基本法位階應屬綱領性、原則性或政策宣示性之性質,尚須立法者另以法律規範而具體化,即透過基本法之制定,課予行政機關為必要法律之制定、修正或廢止等義務而發揮一定之立法指導功能。在此認知下,由於礦業法迄未依原基法意旨進行修正,有關應否踐行原基法第21條之規定?如須踐行,其時點究屬為何?原應由兩部會會同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

由於經濟部與原民會見解不同,因此行政院遂於2016年由政務委員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對策,根據該次會議結論,有關礦業案件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規定時點,應於新礦業權設定階段或既有礦業權之新礦業用地核定階段踐行;至礦業權展限階段尚無需踐行。更簡單的說,行政院認為亞泥礦業權展限,並不適用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程序

就判決結果而論,法院不贊同前述行政院觀點,認為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程序對礦業權展限,亦有適用餘地。至於箇中原因,則饒富趣味。詳言之,判決書裡有段這樣充滿遐想的內容:
「…參加人於105 年11月25日提出申請時並未踐行上開程序,而被告為原處分前,亦未依職權命參加人補正此項程序,即逕予核准系爭申請案,雖非合法,但因如何適用原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本有相當大之爭議,故原處分撤銷後,系爭申請案既仍繫屬於被告,被告自應命參加人依相關規定補正此項程序,方屬適法…」
由此觀之,雖然法院以未踐行原基法第21條為由撤銷經濟部原處分與訴願決定,但從以上字裡行間裡正可揭露法官心中左右矛盾之處,在於一方面以高高在上姿態無視於行政院為了本件協調法律適用所做成的會議結論,遂認定原處分「雖非合法」(賣弄雙重否定的古典法律語彙,亦即違法),但是另一方面卻也不得不承認「如何適用原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本有相當大之爭議」,若以白話文翻譯,法院彷彿想告訴行政院:「我們雖也察覺如何適用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程序『本有相當大之爭議』,但是我們就姑且先把你們案子撤銷了,你們拿回去再想看看,把程序補正一下,就合法了」。坦白說,這段判決書用語,實屬罕見。由此觀之,吾人可察覺出其實法官對於現階段礦業權展限應否適用原基法第21條,其實仍缺乏篤實肯定的法律見解,這種撤銷判決,品質似嫌粗糙率斷

未完續待的案情

經濟部許可處分與行政院訴願決定的適法性,有7/8受到行政法院的支持,這點是對曾參與本案的行政院、經濟部與原民會公務人員一個肯定。至於那輸掉的1/8,法院見解也欠缺穩定堅強的說服力。法律問題,就讓法律解決,後續應該要讓最高行政法院好好地聚焦原基法第21條適用問題,表達高見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