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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 星期三

【新聞稿】台灣NGO抗議香港立法會「送中條例」二讀 要求台灣政府及所有候選人表態並提出因應之道

台灣NGO抗議香港立法會「送中條例」二讀 要求台灣政府及所有候選人表態並提出因應之道。
(照片來源:台權會何宇軒)

充滿爭議且引起許多抗議的香港二項關於「引渡」的修法,將於6/12進行二讀,根據媒體報導,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下周四會進行表決。香港民間團體於6/9發起大規模抗議,高達103萬人參與,並於今天(6/12)罷工罷課,香港立法會今天凌晨也發出「黃色警戒」,大批警力進入,所有人進出須接受安檢。這個修法也引起國際人權團體連署抗議,要求暫停修法。但香港立法會似乎完全沒有要理會這些反對意見,執意修法。台灣民間組織將再次聚集到位於台北的香港經貿辦事處前,表達對於此修法的抗議。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天(11)日表示,港府將在逃犯條例修訂中加入具法律效力的「人權保障」,包括案件必須公開審訊、無罪推定和自行選擇律師等權利,但是並沒有人相信中國司法能做到這些「保障」。台權會等團體早已在今年3月4日至香港經貿辦事處抗議過這個修法,香港政府不僅罔顧各界反對聲浪,執意通過,違反民主程序,更提高更多的異議人士及人權捍衛者入境或在香港轉機的風險,也使得中國將其法律管轄權擴大至國境之外的進一步延伸。這不只是香港人的問題,更是所有會入境或在香港轉機的國際旅客,都應該注意到的問題。此外,週日香港「反送中」103萬人大遊行之後,警方持槍粗暴清場,示威者及記者掛彩送醫,更有逾百名示威者被捕。香港警察用警棍、胡椒粉,攻擊手無寸鐵的香港示威者,昨天晚上香港街頭更猶如陷入戒嚴狀態,警強配槍盤查路人,這種濫用警察武力的行為,更應該被嚴厲譴責及禁止。香港修法之後,未來是否會製造出更多尋求庇護者,台灣政府也應盡速建立相關難民審查保護機制,予以因應。
 
在台港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的何泳彤表示,五十年還不到一半,很多事都變了。在這段時間,台灣已經民主化、自由化,而香港則正在失去自由。一個民主國家,如果引起這麼大的抗爭,會想想自己是不是那裡做錯了。香港從來沒有民主,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而香港的法治呢?這次就是我們主要守護的目標,每個孩子都曾經相信,法律是保護人民的,是公義最後一道防線。但是現在呢?《逃犯條例》通過後,香港法治將不存在,而一國兩制將成為一個笑話。關注組全力支持今天香港人罷工、罷市、罷課的行動。以及,關注組亦呼籲,在台灣的香港學生加入罷課行動,聲援我們的家鄉,顯示我們的決心。關注組再次堅決表明,我們目標只有一個,就是撤回《逃犯條例》,還我法治社會。在台港生今天也會繼續在香港經貿辦事處外面靜坐,直到香港立法會二讀審議結束,並呼籲大家共同關注。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與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香港人權監察及70多個民間組織,在上週四也發表聯合聲明,針對香港政府建議修訂兩條引渡相關法律:《逃犯條例》(COO)、《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MLACMO),表達嚴正的關切。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代理秘書長黃尚卿表示,根據現行的條例,中國被排除於引渡目的地之外,也不適用引渡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安排,此項措施反映社會大眾與立法議員對於中國惡劣的人權記錄非常擔憂。然而,將引渡安排延伸至中國的修訂,會讓香港政府能移交香港境內的任何人 (不論是香港居民、至香港旅行或工作者、甚至只是過境香港的旅客)及他們持有的個人物品。有鑑於中國司法系統缺乏獨立性,並有其他程序上的缺陷導致不公審判,這項修正將陷任何從事與中國有關工作的人於危險,即使「犯罪」時當事人並不在中國;在香港從事與中國相關事務的人權捍衛者、記者、NGO工作者及社會工作者等皆承受極大風險。我們促請香港政府立刻撤回《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正草案。
 
無國界記者組織呼籲香港立法會議員反對修法,該法案將為記者帶來過多壓力。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表示:「中國政權已多次在各種情況下展現其懲罰批判之聲不需充分理由。此條例一旦開始實施,北京將不再需要訴諸綁架,便能以不實指控為由任意拘捕他們想噤聲的對象。」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台灣人被引渡至中國的事情其實已經在發生,過去就發生過不少台灣人在第三國涉嫌犯罪,而被中國政府要求引渡的案例。以西班牙電信詐欺案為例,西班牙政府與中國政府合作,逮捕了兩百多位涉及電信詐欺的台灣人,並在近半年來分批大規模將人引渡至中國,創下歐盟國家將台灣人引渡至中國受審的首例。在兩年多的纏訟過程中,暴露的重大警訊是:西班牙行政機關與司法部門採取一中政策,主張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不理會台灣對本案也具備司法管轄權,只憑中國空口說白話的外交保證,罔顧中國法治不彰,嫌疑人有遭受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待遇之具體危險(包括刑求、長期與外界失聯之羈押incommunicado detention、剝奪家屬探視權)、不遵守無罪推定、公平審判、獲得有效法律辯護等基本人權。未來若其他相對先進的歐盟國家如果也在跨國司法管轄案件中採取一個中國政策,對國人的權利將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人約盟向國際社會、特別是向所謂「志同道合」(like-minded)的民主先進國呼籲,支持香港人民對民主與法治的渴求,正視台灣的國家與國民主權,切莫因為經濟利益罔顧國際正義。
 
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及現場多數團體也於6/11發出聯合聲明,呼籲台灣政府提出具體的因應之道,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提出四點呼籲,包括:(一) 立法院臨時會應邀請行政院專案報告並發表聲明。(二) 政府應研擬發布緊急命令停止港澳條例部分適用。(三) 優先管制香港公務員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之港資來台。(四) 呼籲各國共同檢視香港民主人權狀況,決定限縮、取消或延續香港不同於中國各省的「獨立關稅地位」、「特殊法律地位」或「特殊國際地位」,以阻止中國不斷傷害香港民主、人權及法治現況。賴中強同時也呼籲各政黨、各個擬總統候選人,都不該迴避,應要針對此事表態,讓選民看清楚他們的主張。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牧師表示,當香港人爭人權就是在爭台灣、中國受壓迫人民及所有受極權擴張威脅地區的人權,若台灣人不警覺,對中國仍心存幻想,今日的香港即將成為明日的台灣,每一位2300萬台灣人都是李明哲們。面對六四天安門事件、300多萬維族人再教育營、強勢入侵鎮壓圖博人、香港百萬人民的怒吼,我們不禁要問,到底台灣人民要如何面對迫害中國人權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如今中國企圖透過「送中」這個違反國際人權規範的惡法,延伸強化對香港及往來香港的台灣人及世上所有人的控制,我們堅決聲援香港人,共同守護自由、民主與人權。
 
島國前進發起人林飛帆表示,今日香港的處境,也正是今日的台灣要共同面對的,因爲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正在向世界進行威權擴張的中國,而我們都同樣處在這個威權擴張的最前線。今日香港,其實正是今日台灣。唯一的差別在於,台灣有幸尚能保有主權、民主和國家與身份的認同。我們聲援香港,也要守住台灣。我們不會假裝自己不知道、不曉得;相反的,我們知道,我們曉得,而且我們在乎。我們更不會相信那套,「不須對中國口出惡言」的說法,來合理化自己的不作聲。
 
台大學生會長及青年抵制假新聞陣線發起人吳奕柔表示,回歸到校園內,除本就關心香港事務的同學外,絕大部分學生儘管意識到香港前日有反送中遊行,但仍不知香港本次恐通過的逃犯條例,事實上與所有台灣人的人身安全切身相關。未來,只要台灣人觸犯中國所訂具政治目的的罪行,並入境、過境香港,即有可能依逃犯條例被引渡至中國。吳奕柔表示,希望透過這幾波香港在臺學生、台灣青年乃至於本次公民團體的集體發聲,讓台灣人意識到逃犯條例通過後的嚴重性。此外,吳奕柔也指出,根據青年抵制假新聞陣線的統計,於反送中遊行當日,台灣媒體多半有報導百萬人上街頭的遊行,但部分媒體卻連一篇報導、新聞內容皆未見,甚至如中國時報更僅有一篇香港旅遊警示新聞,甚至前日中國時報有篇「要求撤回修法港辦反送中大遊行」新聞報導,但昨日卻發現該新聞內容已被撤除。吳奕柔指出,媒體背後的中資滲透及偏頗的新聞內容篩選,將使台灣人民無法獲得完整資訊,也失去媒體近用的權利。」
 
現場包括永社、陳文成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經濟民主連合、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島國前進、台大學生會、華人民主書院、青平台、基督教長老教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無國界記者、自由圖博學聯、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青年抵制假新聞陣線、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成大學生會、東海學生會、台灣學生聯合會等團體,大聲呼籲香港政府暫停修法,聽取各界意見,同時也呼籲台灣政府針對港府強硬修法,應提出具體因應之道。昨天,時代力量政黨,也已經對於香港此一修法發出聲明,我們也呼國民黨、民進黨籲及各個候選人應該針對此事明確表態。
 
時間:2019.06.12(三)上午09:30
地點: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統一國際大樓)
 

*台灣民間團體針對「務實因應『送中條例』」的四點呼籲
 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9/06/0611.html

2019年6月11日 星期二

【連署參與】0611 台灣民間團體針對「務實因應『送中條例』」的四點呼籲

台灣民間團體針對「務實因應『送中條例』」的四點呼籲。(照片來源:台灣公民陣線

香港立法會六月十二日即將審查「逃犯條例」(全名為《2019 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香港民間稱為「送中條例」),該草案允許香港政府根據中國政府之請求,將包括台灣人、香港人及各國人民在內的嫌疑犯或被告移交中國審訊,無論此人是香港居民、入境香港或於香港轉機。
 
由於中國司法人權保障並不健全,司法獨立更被中共中央列為「七個不要講」的禁忌,此一修法已引起香港人民普遍的不安與反彈,並嚴重威脅入境或過境香港之我國人民人身自由。
 
雖然六月九日香港有上百萬人上街遊行抗議,香港特首依然聲稱將於六月十二日恢復審查「逃犯條例」。我們在此聲明支持香港人民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之訴求及行動,並提出以下呼籲:
 
(一) 立法院臨時會應邀請行政院專案報告並發表聲明:
 
鑒於「逃犯條例」修訂嚴重威脅入境或過境香港之我國人民人身自由,六月十七日即將召開之立法院臨時會應邀請行政院院長、陸委會主委及相關部會首長提出因應報告,並通過聲明要求香港政府停止威脅我國國民人身自由之「逃犯條例」修訂。
 
(二) 政府應研擬發布緊急命令停止港澳條例部分適用:
 
由於歷史上香港的特殊性,包括台灣、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都給予香港不同於中國各省的「獨立關稅地位」、「特殊法律地位」或「特殊國際地位」,但其基礎是香港不同於中國各省的相對自主性與法治傳統。如果香港立法會完成「逃犯條例」三讀,即代表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僅餘的相對自主性已徹底淪喪,香港政治情勢較1997年已有相當變化。
 
建議行政院應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本條例施行後,香港或澳門情況發生變化,致本條例之施行有危害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時,行政院得報請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現行條文第三項)之規定,停止本條例一部或全部之適用」「本條例停止適用之部分,如未另定法律規範,與香港或澳門之關係,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報請總統發布緊急命令。
 
(三) 優先管制香港公務員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之港資來台:
 
為維持與香港民間之友好關係,建議初期行政院優先採取以下措施,將來再視香港政治情勢變化動態調整: 
1. 香港公務員、警察入境台灣,應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出申請,不再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2. 香港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台投資,未能出具「陸資無重大影響力切結書」者,應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出申請,不再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經事後查明「陸資無重大影響力切結書」不實者,應負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責(「具重大影響力」之定義,參照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
(四) 呼籲各國共同檢視香港民主人權狀況,決定限縮、取消或延續香港不同於中國各省的「獨立關稅地位」、「特殊法律地位」或「特殊國際地位」,以阻止中國不斷傷害香港民主、人權及法治現況。
 

【共同聲明團體】
(持續增加中)
 

更多資訊詳見台灣公民陣線:
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fronttw/posts/323781635181959

2019年6月7日 星期五

【連署參與】0606「關於香港引渡法例的建議修訂公開信」


針對香港逃犯條例,永社06/06參與連署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等團體發起的〈關於香港引渡法例的建議修訂公開信〉,公開信內容如後:




【文件來源】

國際特赦組織 香港分會網站
https://www.amnesty.org.hk/致林鄭月娥公開信-關於引渡法修訂建議-2/

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對抗中共最前線──《國安法》補強計畫是否能順利完成?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19.06.04
https://www.voicettank.org/single-post/2019/06/04/060402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於5月31日晚上11點左右落幕。1屆立委任期4年,1年2個會期,共有8個會期。光是這個會期自今年2月15日開議至今,已通過法律案共88案,績效斐然。從好的角度來看,首次由非國民黨主導多數的國會,的確氣象煥然一新,令人嘉許。只是讓人憂慮的是,以《國安法》為首的諸多國安的法律修正案,來不及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

積極的立法院 v.s. 淡定的行政院

民主法治國家,所有國家行為應受民意與法律的節制。以捍衛國家安全為名的法律,也須謹守依法行政原則。

《國家安全法》係制定於1987年7月,最後一次修正則為2013年8月。扣掉已刪除部分,條文區區10條,而真正具有實質規範意義的核心條文,僅有「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國安法》第2條之1);「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第2條之1規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國安法》第5條之1)而已。

台灣作為開放社會,面對來自於境外的各種傳統或非傳統險峻威脅,簡陋不堪的國安法,早已與時代脫節太久,亟待大幅修正。只不過自2016年2月以來,行政部門(總統與行政院)與國會之間,針對《國安法》修法,態度卻南轅北轍。

查詢立法院法律提案系統,本屆國會有關《國安法》修法的提案共有19案。1案由行政院於2016年2月提出,其餘18案,則由立委連署提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新舊政府的交接是2016年5月,由此觀之,本屆國會由行政院唯一提出的《國安法》修正案,係由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的行政院提出。也就是說,蔡英文總統執政迄今已逾3年,行政院從未針對《國安法》向國會提出任何修正案。箇中原因為何?令人莫解。

兩大重點:共諜入法與資訊戰

相較於行政部門的文風不動,3年來立委連署提出共18案的《國安法》修正案,顯得頗為主動積極。綜觀這些《國安法》修正案,許多都是因應當前台灣國安危機而來,筆者爰歸納兩大特色如下:

一、共諜條款的入法:

例如立委王定宇於2017年10月連署提出的修正草案,鑑於我國司法實務未將中國大陸地區視為敵國或外國,以致近年屢屢發生共諜前述犯行,均未以刑法外患罪章論罪科刑,因此增列:違反第2條之1規定,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發展組織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生危害於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時代力量黨團於2019年5月提出的修正案,對此方面也著墨甚多。

包括將第2條之1擴大為:「人民不得為外國、境外敵對勢力、國際恐怖組織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另外時代力量黨團修正案也參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於共諜財產予以沒收,未能證明合法來源者,亦同。

二、資訊戰的對抗:

各種虛假訊息的肆虐,是資訊時代台灣當前國家安全所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尤其今年5月初,台灣多家媒體出席「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台灣媒體高層陪笑聽訓的畫面,相信世人尚且記憶猶新。對此,雖然蔡英文總統一方面予以譴責,並表示已要求國安單位戒備,不讓中國勢力繼續滲透台灣媒體云云。1個月過去了,情勢似乎只有更加險峻而已。該如何對抗這種來自境外勢力的資訊戰?

在現有18個《國安法》修正案裡,唯有時代力量黨團修正案對此課題有所回應。在該版本裡,擬於《國安法》新增第2條之2,規定:廣播、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接受指示、委託或通謀合作之方式,為境外敵對勢力、視事業及其負責人,不得以國際恐怖組織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傳播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實訊息。

至於違反本條規定者,修正案則擬規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違反第2條之2規定之負責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違反該條的廣播、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則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執照;情節重大者,除課予罰鍰外,得併逕予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執照。

根據近日媒體報導,立法院執政黨黨團將連署於6月17日加班召開臨時會,盼通過《公投法》修法並通過4席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以及包括《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在內的5項所謂「拚經濟」法案。本屆立法院已即將邁入尾聲。在所剩無幾的時日內,國安法補完計畫究竟能否遂順推動?且看執政黨捍衛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決心!

2019年6月1日 星期六

0601「台灣作為開放社會,如何抵禦敵人?──民主防衛與國家安全」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forms.gle/xXpBKSihLSR9fHDH7
 
近年來部分媒體越漸親中,網路社群裡假訊息四處流竄;有些政客假藉「和平」之名包裝「投降」政策,更有民間團體試圖舉辦統一論壇和統一遊行,甚至邀請主張武力統一的學者來台;受到中國政府強烈影響的資源與資金,持續湧進台灣各個領域,從傳統的在中台商,到年輕世代的新創企業,甚至是政府的大樓招標,全都難以抵擋。
 
種種跡象很明確地顯示:台灣社會現正遭遇中國獨裁政權充滿敵意、系統性、全面性的入侵、滲透與破壞。甚至許多破壞民主的行為,譬如「宣揚威權統治的集會遊行」,更是針對台灣民主「自由開放」的基礎而發動,也因此更加難以防範與抵抗。面對這種艱難處境,我們該如何因應?如何保衛台灣的民主?如何維護國家的安全?
 
對於這些關鍵議題,永社與台灣制憲基金會等公民團體共同舉辦座談會,邀請各領域學者及專家分享探討,希望從【民主防衛與對中政策】及【假訊息、資訊戰與國家安全】這兩個議題面向提出分析與建議,作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完善相應制度、建立因應機制的參考。
 
  時間:2019.06.01(六)上午09:30~12:30,09:0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102教室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及辛亥路交叉口,台灣大學側門入口右轉)
 
  共同主辦: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
 
  合辦單位:
    綠色逗陣、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客社、台灣聯合國協進會、
    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鄭南榕基金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公投護台灣聯盟、
    凱達格蘭基金會、新台灣國策智庫、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基進台北黨部
 
  主持人: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永社監事

  與談人:
   *第一場〈民主防衛與對中政策〉
    何澄輝/台灣基進中常委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董思齊/台灣智庫國際事務部主任

   *第二場〈假訊息、資訊戰與國家安全〉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林雨蒼/自由軟體工作者、公民記者
    曾怡碩/國防安全研究院網路作戰與資訊安全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依姓名筆劃排序)
 
  時間分配:
    主持人10mins、與談人15-20mins、綜合討論上下半場各25mins
 
  視覺設計:禇婉琳
 
注意事項:
 1.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各位參加者盡量自備環保杯。
 2. 為持續座談會熱度,若您有飲食或如廁需求,請自行安靜前往。
 3.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含講者)。
 4. 本場活動完畢後兩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現場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紀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xXpBKSihLSR9fHDH7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926213921044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