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文章📌 活動記錄:永社2023年轉型正義工作坊(活動已結束)

顯示具有 2018/1222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2018/1222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9年1月2日 星期三

【活動紀錄】1222「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座談會資訊】

時間:2018.12.22(六)14:00-17:00,13:30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應用華語系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比鄰/「Cofacts 真的假的」共同發起人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案經理
   徐子涵/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
   黃文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副處長
   黃亮崢/數位時代媒體群創新長
(依姓名筆劃排序)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20min、綜合討論30min

完整資訊請參見:https://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com/2018/12/1222.html




【影像紀錄】

*YouTube影片清單連結: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gEHi_3unev1F-7OxnV26wGxz8aE9ovHd
(因黃亮崢創新長有代言合約,影像不便提供,敬請見諒。)

*更多影片請點選「播放清單」檢視。



【座談會資料】

主辦團體簡介
〈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總說明〉行政院
〈不可傷害言論自由  三重機制防制「惡、假、害」不實訊息〉行政院
〈德法打擊假新聞 重點在截斷網路訊息快速傳播〉江雅綺
〈截斷網路假消息 法律戰是世界趨勢〉江雅綺
〈張善政的科技決勝論解決不了網路假新聞難題〉江雅綺
〈給行政院的公開信:捍衛言論自由才是對付假訊息的武器〉台灣人權促進會
〈【g0v雙年會特別報導】全球化合作打擊假消息,從地方對抗力量開始做起〉



比鄰發起人投影片


徐子涵代表投影片


黃文哲副處長投影片


黃亮崢創新長投影片



【活動照片】


*更多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https://www.facebook.com/pg/taiwanforever2012/photos/?tab=album&album_id=1969876206429228


【相關報導】

[公視新聞]打擊假訊息 學者籲加重網路平台責任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7169

[原住民族電視台]打擊假訊息 民團籲法律明確規範責任.罰則
http://titv.ipcf.org.tw/news-44722

[上報]修法管制網路平台! 藍委:行政機關不應主導假新聞認定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54693

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1222「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從『數位通訊傳播法』看政府如何因應『假新聞』」永社座談會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kvvTqIHV7hQHJ2vt1
 
有組織性、惡意地透過網路傳播假消息或俗稱的「假新聞」,對民主社會危害明顯。由於民主政治保護言論自由,再加上網路科技媒體的特性,有心人得以低成本且高效率地強化假訊息的影響力與穿透力,並藉此達成特定政治目的,但傳統上僅考慮主流媒體傳播形式的法規如今卻難以應付。
 
為因應這種狀況,世界各國陸續針對社群媒體採取管制,重點往往在於大型社群平台業者的責任、或由司法機關下令要求大型平台業者配合。台灣臉書的活躍用戶有1900萬戶,比例世界第一,社群平台決定了訊息傳播的走向,絕非誇大。立法院目前在審查中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就涉及網路平台業者的責任,但法規是否完備?業者的責任範圍責任分配為何?會否影響傳統媒體與一般使用者的言論權利?對於這些議題,永社特別邀請相關學者專家,舉辦座談會,希望能夠對於行政、立法部門與社會各界,提供一些分析與建議。
 
  時間:2018.12.22(六)14:00-17:00,13:30報到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B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三樓)
 
  主辦單位:永社
 
  主持: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應用華語系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比鄰/「Cofacts 真的假的」共同發起人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案經理
     徐子涵/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
     黃文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副處長
     黃亮崢/數位時代媒體群創新長
  (依姓名筆劃排序)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15-20min、綜合討論30min
 
敬請報名:https://goo.gl/forms/kvvTqIHV7hQHJ2vt1
活動頁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2832993766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