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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 星期二

【永社聲明|石木欽案勿草率結案 以重建司法社會信任】


2021/07/06

一、 翁茂鍾與石木欽案重傷司法社會信任
  翁茂鍾與石木欽等司法人員不當往來一案牽涉範圍甚廣,且時間甚長,其中可能屢次嚴重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守則》,亦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或不違背職務收受不當利益」等罪。遭受極大社會輿論撻伐,此受撻伐者並非僅涉案司法人員個人,更破壞人民對司法之信任,為我國長年推動司法改革下之一次重挫。

二、疫情期間應直播審理過程,兼顧防疫與公信力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44條1項,懲戒法庭之審理應公開為之。前述「公開」於疫情期間,為防止群聚、造成防疫破口,應以視訊直播審理過程以昭公信,避免懲戒法院承審法官公正行使職權卻遭受「官官相護」之質疑,兼顧防疫與公信力。

三、勿趁亂審結,司法公信力方能災後重建
  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揭示:「公務員懲戒法概以十年為懲戒權行使期間,未分別對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及其懲戒處分種類之不同,而設合理之規定,與比例原則未盡相符」,縱未直接宣告相關規定無效,但已明確指出其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處。而現行《公務員懲戒法》第20條、《法官法》第52條,卻僅針對「懲戒處分種類」設置時效規定,仍有違前揭釋字第583號解釋意旨。懲戒法院若仍以違反比例原則之時效規定,而為免議判決,恐有違憲之虞。
  且本案石木欽等人之刑事責任,現仍於北檢偵查當中,若未來起訴並判決有罪確定,與懲戒法院之裁判矛盾,將有損司法公信力。

  綜上,永社呼籲懲戒法院,於上述相關規定尚未修正完備,且刑事程序尚未確定前,切勿輕率審結,以重建司法社會信任。

2021年5月7日 星期五

【因應防疫,延期舉辦】0522「司法除垢與司法改革:從翁茂鍾案談起」永社司改系列座談會(九)


  數十名司法官與翁茂鍾不當往來並收受不當利益的「百官行述案」,不僅嚴重損害司法信譽,更是司法改革過程中的一大挫折。事件自去年底爆發至今已逾半年,監察院提出了破百頁的調查報告,反倒是負有司法行政權、對於轄下檢察官與法官有監督義務的司法院與法務部,尚未向社會完整揭露事件真相、釐清問題的根源。

  司法院甚至無視於民間團體與社會輿論的不斷要求,始終未依刑事訴訟法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將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等刑事犯罪嫌疑的法官移送地檢署偵辦,司法院面對涉己弊端的處理態度,顯不如法務部坦蕩。

  本次事件也凸顯現行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缺陷。現行刑法中,貪瀆、濫權追訴、枉法裁判等罪的被害人是國家,並非因此受到枉法裁判或濫權追訴的人民;人民遭遇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僅能告發而不能提出告訴。如此不僅有害人民訴訟權,更因否定受害人民的被害人身分,往往形成二度傷害。另一方面,人民要蒐集到司法官收受不正利益的證據、並據以提起再審已經非常困難;若收賄司法官承辦的是民事案件,現行的民事訴訟法卻未有另行規定,僅與其他在再審原因一樣,人民只有五年的時間可以發現並蒐集證據,時間一過,冤案永遠無法翻案。

  對於百官行述案所衍生的種種司法行政、司法除垢與司法改革問題,永社與各公民團體舉辦本次座談會,邀請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與大家一起討論:我們該如何修正現有制度,讓司法能夠更完善與周延,防免下一個翁茂鍾案!


【活動資訊】
活動時間:2021年05月22日(六)下午14:00~16:30,13:3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台灣制憲基金會 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66號3樓,捷運行天宮站一號出口,匯豐銀行旁252巷進入)

主辦單位:永社、台灣陪審團協會、綠色逗陣之友會、台灣制憲基金會、法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視覺設計:禇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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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陣容】
致詞人: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台灣制憲基金會常務董事

主持人:許玉秀/綠色逗陣之友會副理事長、前大法官

與談人: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江榮祥/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高宏銘/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檢察官
    陳為祥/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
時間分配:主持人10min、與談人25min、綜合討論4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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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由於中共肺炎疫情影響,為配合防疫規定,本活動採「實聯制入場」人數上限 20 位本場次不開放現場報名,敬請完成線上報名,並請務必填寫正確的聯絡資訊。
  2. 報名成功者將收到確認通知,如當天不克出席敬請提前告知,將名額保留給其他朋友。
  3. 敬請與會者「務必配戴口罩」,於入場前「配合體溫測量」,並以「酒精消毒雙手」
  4. 現場提供冷熱水,為落實環保,請自備環保杯,請勿於會議室內脫下口罩飲食
  5. 綜合討論時段每人發言請以2分鐘為限。
  6. 本場活動將進行直播。活動完畢後預計三週內,除事先說明不方便錄影的部分以外,將上傳座談錄影檔案及相關資料、記錄至永社網站,歡迎上網觀看。

2021年4月7日 星期三

【會後新聞稿】04/07「司法除垢匹夫有責 民團聯合告發貪瀆司法官」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04/07「司法除垢匹夫有責 民團聯合告發貪瀆司法官」記者會

司法官集體與案件關係人不當往來(百官行述)案,嚴重傷害台灣社會對於司法的信任,自去年底延燒至今,案件全貌仍未公諸於眾,且僅法務部將部分涉案人員移送地檢署偵查,卻遲遲未見司法院對於所屬涉案法官進行刑事究責。今(4/7)永社、台灣陪審團協會、綠色逗陣之友會三公民團體共同於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依據監察院調查報告等公開資料,具狀告發林奇福、石木欽、顏南全、蘇義洲、曲鴻煜、方萬富六名司法官,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且證據明確,並召開記者會說明,呼籲司法機關「司法除垢,重建信任」。

2019年9月便有監委接獲署名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們」之陳情,稱「102年開始有一件最高法院發回之炒股案重大案件,被告翁茂鍾不斷透過本院同事向承辦同仁關說」,且經媒體報導,涉案檢察官與法官人數眾多。2020年,媒體出現相關案件大幅報導,法務部始將涉案人員移送地檢署發動刑事偵查,司法院卻僅以「涉及不當飲宴」為由,將涉案法官經人審會移送監察院彈劾,並未進行刑事究責。即便監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至多只能將之撤職、罰款、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無權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官法50條和89條)。司法院此一作法,讓社會強烈質疑其循私護短,進一步重創人民對司法之信任。

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律師
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指出,依據監察院109司調0069號調查報告,永社義務律師團與聯名的公民團體發現,時任最高法院法官林奇福、石木欽、顏南全、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時任南檢檢察長方萬富、承辦檢察官曲鴻煜,此六人分別於承辦對翁茂鍾有利害關係的案件前、中、後,接受翁招待飲宴、餽贈襯衫或禮品,甚至有親人買賣翁所經營控制公司之股票據以獲利。

黃帝穎說明,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同條第2項規定「未遂犯罰之」),或該法第5條「……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對於公務員行使職務時收受「不正利益」,法院見解向來認為「不正利益」包含「足以供人需求或滿足欲望之一切有形或無形利益」,而上述六名司法官收受利益時均在承審中或時間極為相近。永社義務律師團與聯名的公民團體合理懷疑,此六人辦理與翁茂鍾有利害關係案件,與收受翁所提供的利益間,具有對價關係,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綠色逗陣之友會 陳師孟理事長
綠色逗陣之友會陳師孟理事長首先譴責檢察機關未能維護司法威信,怠忽職守。貪瀆相關犯罪涉及國家法益,人民無法「告訴」僅能「告發」後由檢方調查,同時也並非不告不理,檢察體系有責任、有義務主動偵辦,但檢方從2019年監院調查起至少一年半,明知有涉及貪瀆之重大刑案,卻未發動刑事追訴,迫使人民、公民團體必須採取行動、彌補其失職之處。

陳師孟理事長並表示,若檢察機關於合理時間內未進行偵辦,甚至恣意駁回民團之告發,民團將對承辦檢察官及其上級,以刑法第125條「濫權不起訴」提起進一步告發,並前往監察院檢舉失職檢察官及法官,呼籲相關單位應克盡其職責。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 鄭文龍律師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批評,台灣司法官僚體系恐怕已無法正常運作,「百官行述案」涉案司法人員近百,其情節絕對不只行政不法,但司法院至今未對任何一人進行刑事追訴,「法官辦人民貪污,為什麼法官的貪污卻不辦?」此案規模巨大,涉案人員層級甚高,貪瀆事證明確,司法院更不應該有任何縱容包庇。鄭文龍強調,台灣有大量不可靠的司法官僚,需要健全除垢機制,並建立陪審團制度讓人民真正參與審判,司法才能改革。

記者會最後,黃帝穎律師指出,「司法除垢,匹夫有責」,如果司法不能自律,人民就必須採取行動,而今日告發是一個「司法除垢,重建信任」的契機,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司法人員,不應該被少數藏污納垢者影響。並呼籲檢察官秉公執法、法院公正審判,確實究責不肖司法人員,方能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具狀告發之社團及代表人簡介: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 理事長黃帝穎/律師、曾任民進黨發言人
 台灣陪審團協會 理事長陳為祥/律師、曾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綠色逗陣之友會 理事長陳師孟/曾任監察委員、台大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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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資訊】

時間:2021/04/07(三)上午10:00
地點:台北地方檢察署門口(台北市博愛路131號)
出席: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陳師孟/綠色逗陣之友會理事長
   鄭文龍/律師、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

新聞聯絡:黃帝穎/永社理事長 02-2388-3997
     洪崇晏/永社副秘書長 ian.hung86@taiwanforever.org.tw

永社媒體聯絡line群組 https://line.me/R/ti/g/M-W3VQdW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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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直播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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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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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0208「司法崩盤,司改吃丙」記者會

 

台灣陪審團協會在2021年02月08日於立法院舉辦「司法崩盤,司改吃丙」記者會,主要係因前陣子司法院發生了近10年來最大規模弊案,司法院及法務部之調查出爐也引發譁然。台灣陪審團協會也為了尋求最新民意,特別委託典通進行民意調查,並由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律師於記者會中公布。

陳為祥理事長先簡述事件發展,並說明蔡政府的司改問題,透過民調呈現民眾對於司法滿意程度相當不滿,要求司法院道歉。民調顯示台灣有超過6-7成的民眾不信任司法,以考試來說就是死當。同時民調也顯示,逼近8成民意認同陪審制可以改善司法狀況。

前立法委員林忠正,指出本次進行之民調相當嚴謹,並非政治性民調,可信度相當高。認為陪審制是台灣的國安與加強主權重點,是台灣民主化的重點,能讓法官從法庭帝王回歸專業。並說明日本參審制缺點眾多、備受批評,盼望台灣可以引進陪審制,落實民主化的最後一哩路。

台灣永社專案研究員彭志誠先生指出,本次數百位司法官涉入不當飲宴及收受不當利益的事件爆發,無疑是對台灣人民一記重擊。永社呼籲:司法院應將涉案相關人員移送檢調偵辦,追究相關責任,並於未來對於參審制進行評估時,應一併納入刑事訴訟的陪審制試行與相關法律修正。如果司法公正不能由司法自律維持,人民只好自己來監督與究責。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張育萌理事長,可以從本次民調之結果發覺,青年其實對於本次的處置不滿意度是最高的,但青年認同司法改革為全部年齡層最高,表示青年對於司法仍有信心。司法改革是民主化最後一塊拼圖,權貴司法需要消失,司法改革是世代正義。期許能夠有效改革司法,讓未來青年步入司法,能夠有一個正義的體制支撐。

開南大學法律系張正修副教授,說明即便時空背景改變,司法卻沒有顯著改變。本次事件也是民進黨在司法改革的重大打擊,要求司法院長需要為了司法改革換人做做看。最後則說明司法改革切勿玩短線,各政黨皆需要長期規劃,才能讓司法改革有效改革,落實權力分立。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陪審團協會客觀進行民意調查之呈現而非空談,是相當重要的。本次司改年終期末考簡直死當,而司法院仍然不動如山,令人遺憾。本次民調就是戳破司法院先前的假民調,上次司法院的民調簡直荒謬,透過作弊方式蒙蔽人民視聽,改革根本無法落實。最後呼籲民進黨政府重視司法改革,必須真改革,不要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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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社發言稿:

本次數百位司法官涉入不當飲宴及收受不當利益的事件爆發,無疑是對台灣人民一記重擊。在司法改革上路後,人們原本期待台灣的司法會更為公正,但這次醜聞卻讓人不僅懷疑改革能否繼續,更擔心若失職司法官未受嚴懲或汰除,以後進法院會得不到公平審判。

2020年,永社、陪審團協會、司改會...等關注司法改革的團體曾採取行動,要求立法院及司法院在刑事訴訟改革中納入陪審制,但卻未被接受。僅試行參審制,不僅有違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更呈現司法院對於改革方向的選擇並不公正。相較於現行「職業法官制」與「參審制」,不肖之徒若要在陪審制中收買「判斷是否有罪的陪審員」,對象至少多了十倍,被發現的機會與所需成本同時增加,對於減少法官被收買或審判不公正有正面影響。

因此,永社懇切呼籲:首先,司法院應將涉及本次司法醜聞之相關人員移送檢調偵辦,追究相關責任,為人民對台灣司法的失信設下停損;其次,司法院未來依據國民法官法104、105條組成「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對於參審制進行評估時,應一併納入刑事訴訟的陪審制試行與相關法律修正。如果司法公正不能由司法自律維持,人民只好自己來監督與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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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02月08日(一)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出席團體及代表:

陳為祥/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
鄭文龍/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
林忠正/前立法委員
張正修/開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張育萌/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
彭至誠/台灣永社專案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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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 星期二

以「石木欽案」作為司法革新契機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1.01.26

1990年2月,「戰鬥的法律人」故台大法律系林山田教授於《台灣春秋》發表〈拯救司法的靈魂〉一文,內容就司法不獨立的病理分析及其診治等相關課題進行探討。這篇發表迄今近30年的論政文章,於2021年1月下旬的今朝再度翻閱朗讀,讓人感慨萬千。

首先,有關司法形象問題,該文提到:「貪污至今已成為官僚體系文化中不可分的一部分,法官自然亦無法倖免。少數法官生財有道而能在法案中找出『金條』,擁有與其正當收入顯不相當的財富,過著與其薪俸顯不相稱的豪華奢侈生活。雖然這只是少數法官的貪瀆行為,但是卻足以敗壞整個司法體系的形象,而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不信賴」。拿這段30年前山田師鏗鏘有力的批判,跟今日撼動輿論的「石木欽案」交互對照,當可發現諸多長年存在法院體制裡的貪瀆腐敗,猶如被保存在一座冰箱般地,延續至今。

「石木欽案」裡,不管是有期徒刑從原本的8年重判變成4個月薄懲的「普渡慈航」,抑或是富商翁茂鍾的筆記本裡股票、宴飲、高爾夫、繡名襯衫等駭人橋段,一方面又再度驗證了山田師當年的批判乃切中時弊。另一方面則凸顯近30年來所謂的改革,就諸多真正攸關審判公信力的實質、核心課題,改善縱令有之,其幅度亦猶如冰河推移般緩慢。

2016年5月20日的總統就職演說,有關司法改革,總統蔡英文曾指出「新政府也會積極推動司法改革。這是現階段臺灣人民最關心的議題。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並表示「為了展現新政府的決心,我們會在今年十月召開司法國是會議,透過人民實際的參與,讓社會力進來,一起推動司法改革。司法必須回應人民的需求,不再只是法律人的司法,而是全民的司法。司法改革也不只是司法人的家務事,而是全民參與的改革。這就是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

回顧當日,這段演說獲得相當大的掌聲,令人動容。而且其後,的確也召開了司法國是會議,匯集各方改革議題。只是4年多過去了,以「國民法官」為首的諸多司法改革措施的確陸續啟動,但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是否有顯著的改善與提升呢?「石木欽案」爆發後,答案恐怕令人沮喪。

世人多期待司法改革,但改什麼?如何改?才是箇中關鍵。山田師〈拯救司法的靈魂〉一文,不僅有精彩貼切的司法病理分析,同時也一併勾勒出革新司法之道。舉其迄今仍有參考價值者,可包括以下三點:其一,打破司法體系中階梯制式的價值觀與昇官制度,建立法官無大小、高低之分的觀念,建立法官特有的人事制度,而非沿用行政官那套;其二,廢除「辦案成績」的考核制度,強化法官的自治自律制度;其三,確實依法追訴審判少數貪瀆枉法的法官,同時尚可建立律師評估法官的制度,並對於惡名昭彰而查無貪瀆實據的法官,透過各種管道,輔導其另謀他就,使其遠離司法。

「石木欽案」演變到今天,不僅審檢層峰飽受來自各界嚴厲批判,更連帶影響大多數日夜認真辦案的法官無辜蒙塵,令人浩嘆。危機就是轉機,只要有心,「石木欽案」也可能是司法革新契機,除了4月20日前司法院承諾的「石木欽案」全面調查報告外,也期盼司法院能藉此揚棄溫情主義羈絆,勇於提出更多大破大立、務實不務虛的司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