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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新聞稿】1231「中國黑箱審判十二港人 台灣應升級援港政策」記者會

 


中國法院於昨(30)天宣判「12港人案」其中10位的刑期,分別為六個月至三年,全數需在中國服刑完再返回香港。12名香港青年抗爭者於今年八月嘗試來台尋求庇護,卻遭中國海警攔截,被送往深圳鹽田,秘密扣押至今。過程中,中國政府拒絕家屬委任律師,拒絕公開司法過程,並阻擋外國使節與國際傳媒旁聽審訊。
 
台灣公民團體於今(31)日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中國違背其對外宣稱的「陽光司法」原則,處理「12港人案」的審判過程秘密、黑箱,使其被迫放棄自由、在法庭上認罪,才能換取醫療藥物、親屬探視等基本人權。
 
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李芃萱向台灣政府呼籲,正視香港局勢惡化成為常態,應儘速擬定長期因應對策。回顧2020年全球情勢,中國藉武漢肺炎疫情,強硬鎮壓香港,公民團體預計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60條之1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呼應美國及歐洲各國的撐港法案,以明文制度,強化台灣升級援港政策的意志。
 
▍香港走向焦土化 台灣需積極行動
 
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吳叡人分析,國安法和新冷戰態勢下,香港正在焦土化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人大、港澳辦、西環和港共政府)開始借用國安法進行徹底鎮壓,以及全社會各部門民主本土勢力的肅清,導致整個香港的自由法治,以及原有的部分民主,正在全面快速消失,香港正在快速「大陸化」。
 
吳叡人強調,上述鎮壓整肅是利用武漢肺炎爆發的時機進行的。北京和港府以疫情之名擴權、剝奪香港人民權利與自由:停止選舉、限制集會。不只如此,各國封關使香港人逃生無門,成為被關在牢籠中的待宰羔羊,使港共政府可以從容進行秋後算帳。
 
他質問,中共和港共政府認為香港終於「恢復正常」,但摧毀了整個社會的菁英和下一代的未來。怎麼可能是正常的社會?此刻的香港社會充滿矛盾,人民活在恐懼之中,憤怒不滿沸騰,處於一種危機情境,但卻毫無化解民怨機制,目前人民被迫沈默或出走,但時機一到還是很可能爆發衝突。
 
最後,吳叡人呼籲,面對香港局勢急速惡化,尤其人權狀況,導致大量民主運動者乃至一般市民受迫害的人道危機,台灣政府不能總是以國安為由,消極無為。除了放寬移民就學措施之外,對於參與民主運動而受迫害的人士的救援、協助,對中國、香港政府的譴責、施壓,必須採取更積極有力的行動,以及更明確有效的措施。
 
▍中國言詞反覆不一 人權劣跡斑斑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律師點出,此次庭審於前三天才通知家屬,使其無法行使親屬的優先旁聽權,實為「秘密審訊」;甚至到前晚(29)才獲官派律師突襲通知指10名港人已認罪。庭審當天,法院原稱是公開審訊,卻又聲稱「旁聽名額已滿」,多國領事館代表皆未能內進聽審,也沒有任何一個被告家屬知道審訊內容及情況。
 
桑普認為,整個審訊過程不公不義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此案更凸顯中國對香港的管制策略再度擴張,其中未成年二人被逾期關押130餘日,已經嚴重侵害人身自由。桑普強調,墨寫的謊言,抵不過血寫的歷史。他指出,12港人刑期嚴苛,一般的「偷越邊境罪」與「組織偷越邊境罪」,若僅為初犯大多都是不起訴的,但他們初犯卻被重判六月至三年,顯然刑期過重。
 
司改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王龍寬律師表示,這個案子從本質上就非常荒謬,中國抓了12港人,認為他們觸犯了中國的「偷越邊境罪」,侵害了中國的邊境管理制度,但除了銅鑼灣書店的李波當年特地偷渡回中國投案之外,我們實在想不到有誰會想特地偷渡進中國,更何況若依據中國法院新聞稿,12港人是要逃離香港逃往台灣,又怎麼會有偷渡進中國的「故意」存在?根本匪夷所思。
 
他強調,無論如何,既然人已被捕送審,至少應該也要保障最基本的程序權利,但從報導中得知,中國警方在8月23日拘捕12港人,結果3天後官方才發了個不清不楚的微博,9月13日才正式承認拘捕(依中國刑事訴訟法第85條,應於24小時內通知),然後這種一年以下的輕罪,卻被逮捕了四個月,家屬無法探視,家屬委任的律師也不得其門而入,無法進入審理庭,這些都一再印證了中國司法的重大問題,以及為何香港人要反送中,我們除了譴責中國政府外,也呼籲台灣政府應該對港人艱難的處境,採取更積極的作為。
 
▍撐港抗中 2021年的台灣必須持續超前部署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表示,2020年對台灣相當驚險,台灣人從年初拒絕親中韓國瑜,展現全民抗中的意志,並且成功防疫。但是今年對於香港人卻是極度悲觀,香港早已進入實質的「戒嚴狀態」,國安法後,中國鎮壓、逮捕、清算香港抗爭者勢必走向常態化,武漢肺炎疫情也給了中國政府機會,強化對香港社會的控制,未來預計將有更多的港人被迫離港、逃亡。
 
江旻諺指出,美國政府從反送中運動至今,陸續通過了「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保護香港法案」、「香港自治法案」等撐港法案,因應情勢變化,大幅重整「美-港」關係。歐洲議會也曾針對「港版國安法」做出決議,包括考慮制裁中國官員,以及促使歐洲各國制定援救港人的「救生艇」計畫。
 
江旻諺強調,台灣絕不能對2021年的局勢發展掉以輕心,中國鎮壓香港的下一步,就是台灣,因此我們必須擬定實際對策,聯合國際社群一同撐港抗中。江旻諺提到,蔡英文總統雖然在今年七月成立專責辦公室,為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抗爭者,提供人道援助,但是隨著香港情勢持續惡化,台灣也必須超前部署,針對升級援港政策、調整台港關係與強化民主防衛等面向從長計議。
 
江旻諺表示,公民團體將在明年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60條之1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修法,明定行政院應至少每年一次針對香港民主人權狀況、獨立自治狀態,以及《港澳條例》第18條實施情形作出評估報告,且依此擬定因應方案,強化對香港人權的支持,與增強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蔡英文總統曾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前宣布,未來將依據《港澳條例》第60條,一旦香港情勢發生變化,停止適用《港澳條例》一部或全部。江旻諺認為,蔡總統雖然立意良善,卻沒有明言具體對策,而造成混淆。「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即希望明確藉由行政院評估報告界定香港情勢,並要求行政機關升級撐港對策。
 
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中共政權就是要藉審判十二港人,向全世界表明打擊香港人反抗的意圖。然而,他相信,許多的香港人即便在如此高壓下,仍非常不滿,嘗試反抗,台灣作為香港的朋友,應該持續思考如何升級援助方案,包括行政及立法機關都應該要一起思考。他承諾,從立法的角度,他都會盡可能提供協助,和香港人站在一起。
 
▍救援香港 防衛民主 缺一不可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提醒,十二港人被送中的案件,不但直接破壞了香港司法獨立,更是直接暴露了中國試圖消滅香港的一整個青年世代的意圖,中國與香港政府合力抓捕所有想逃離暴政的年輕人,甚至還有兩名未成年人都不放過,根本地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他呼籲,回頭檢討香港的特殊地位,以及港資獲得的特殊待遇,現在就是最適合的時刻。並應在未來定期評估香港狀況,適時調整政策。他認為,台灣政府的因應方案應該包括對中國官員作出制裁,藉此做出嚴厲表態。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指出,十二港人的案件是目前第一起因為尋求庇護而受到中國司法審判的案例,這顯示極權政府的司法迫害並非空穴來風。雖然我們相當肯定總統蔡英文一貫對反送中運動的正面表態,但是目前庇護法制面仍有許多升級空間。
 
王曦表示,十二港人原先目的地正是台灣,假設這些個案順利抵台,他們是否能夠得到台灣政府的協助仍是問號!即便來台抗爭者能夠得到部份協助,但目前台灣仍舊缺乏庇護法制,導致現有個案在通過專案審查後,必須進入一般居留申請程序;過程中,因為法律授權不足,行政機關欠缺通盤規劃,經常掛一漏萬,專案處置往往難以完整應付香港抗爭者在台灣就學、就業等生活困境。當因應香港狀況惡化,必須啟動《港澳條例》第60條凍結條款,庇護機制法制化工程尚無眉目的情況下,政府援港方案升級的方向不清楚,上述狀況肯定會更加惡化。
 
她指出,不論參照台權會所提出的《難民法》草案,或各國難民法制皆具備的基本難民權利——透明公開的申請途徑、審查期間的過渡狀態之基本生活照顧、明確的審查與救濟程序——全都應該在法律中明確授權,才能讓行政機關能完整協助抗爭者在台灣自立生活,這也是台灣政府未來升級援港政策的必要考量。
 
▍記者會資訊

時間:2020年12月31日(四)上午09: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前
 
▍出席發言

吳叡人/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
桑普/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
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張育萌/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
王曦/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
王龍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合作組召集人
洪申翰/立法委員
 
▍主持:李芃萱/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
 
▍媒體聯絡人:李芃萱、江旻諺
 
▍出席團體:
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台灣香港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香港邊城青年、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華人民主書院、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永社、民間支援香港協會、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
 
記者會直播詳見台灣人權促進會:

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民進黨政府該從eID事件學到什麼教訓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2.29

先講結論。民進黨政府擬推動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以下簡稱數位身分證)政策,發展到今天,大抵已實質破局。猶記去年5月主管機關內政部還曾發下豪語稱「未來紙本身分證將作廢,未換發新證恐無法投票」云云,將重要的選舉權與數位身分證掛勾,一副勢在必行貌。所幸天佑台灣,這個「未來」在可預見的將來,將不太有機會來到。

有關資訊與國安專業角度,勸誡民進黨政府放棄推動數位身分證的各種理由早已遍佈,各類文章與投書,已達俯拾皆是程度,本文不再贅談。從政治上來說,數位身分證此時劃下休止符,對民進黨政府也已是失分狀態。以此為鑑,以下兩點荒謬,盼執政黨層峰閉門反省,莫在貳過。

「馬規蔡隨」的執政記憶延續

從2011年至2015年間,筆者有幸曾參與撰寫蔡英文2次參選總統政策白皮書工作。有關內政業務,除弊興利的改革工程經緯萬端。記憶所及,有關數位身分證的推動,並不在當時積極倡議的政見清單之列。整個事件的起源,內政部戶政司網站裡相當誠實交待,表示:內政部從2013年起即針對國民身分證附加自然人憑證進行研究,2015年起開始規劃換證工作,並於2015年10月擬具「晶片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計畫」報院,經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應單純化晶片身分證之功能,為完善該計畫,2016年1月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廣徵民眾意見,並於2017年5月至11月辦理「晶片國民身分證開放決策案」,共辦理1場晶片國民身分證國際研討會、2場焦點團體座談會、1場工作坊及1次電話民調等溝通活動等語。

從以上內政部網頁說明可以看出,整個數位身分證幾個重要的決策,大抵是在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所敲定。真正進入2016年5月民進黨政府時期,只剩辦理細節末端的研討會、座談會、民調「溝通活動」而已。尤其要注意,當官方文件出現「溝通活動」字眼時,就往往意味著政策已定,這些活動之目的僅在於單向地對外消弭疑慮,很難會產生雙向反餽、產生調整政策的實際效果。

有關監控,前總統馬英九自負笈美國唸書時,就頗有實務經驗。是以其執政時對於推動晶片國民身分展現高度濃厚興趣,並不讓人意外。反觀在黨國威權時期,飽受黨政軍特實施各種監控的民主人士,理應對於國家機器運用最新科技進行全面性監控的可能性,抱持高度戒慎恐懼的嫌惡感與警覺心。

遺憾的是,從「晶片國民身分證」到「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只是換個計畫名稱,這個馬政府執政時期決定的政策,就這樣稀哩呼嚕被蔡英文政府繼續推動執行。如今搞得滿城風雨、傷痕累累,甚至還被反將一軍,讓國民黨藉機搖身一變成為反對eID、擁護個資保護者後,才狼狽倉卒地找下台階,企圖平息眾怒。要怪,就怪執政黨政層峰對於施政過於輕忽怠慢,「馬規蔡隨」欠缺主見,一昧被官僚體系乃至龐大的系統建置業者牽著鼻子走,怨不得人。

「身分證強制按指紋」事件的執政記憶斷裂

我國官僚體系偏好用身分證管理與監控人民的狂熱,並非始自於eID事件,2005年的「身分證強制按指紋」事件,已有前例可循。只是當時陳水扁政府受到的那些教訓與經驗,顯然沒有被今日蔡英文政府妥善承接。

如所周知,2005年9月作成的司法院釋字603號解釋,明確闡述《戶籍法》第8條第2項、第3項「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並予錄存否則不予發給國民身分證」規定,與憲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意旨不符,自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只是若更進一步觀察,領銜提起本號釋憲者,乃以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為首的85位立委;至於被指摘違憲推動強制按指紋換身分證的一方,卻也是由民進黨執政的陳水扁政府。

回憶當時場景,此案在2005年7月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時,時任民進黨立委蔡英文還是反對按捺指紋政策的代表人之一,與贊成按捺指紋政策的扁政府內政部,進行法理攻防。蔡英文當時表示,一旦指紋檔案資料庫建立,對於人權的侵犯就存有高度危險性,這是提出釋憲案的主要理由等語。

從政黨政治來看,2005年這段「民進黨政府VS.民進黨立院黨團」的釋憲劇,充滿荒謬。詳言之,倘若執政黨認為《戶籍法》「身分證強制按指紋」有違憲嫌疑而不贊同時,扁政府理論上可一方面提出《戶籍法》修法提案,藉以導正違憲法律。另一方面則可命令內政部暫緩政策推動,不用硬幫《戶籍法》第8條背書,更不用去憲法法庭充當蒐集人民生物特徵的擁護者。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把這件行政權、立法權互相配合就可踩煞車的事,送到不確定性頗高的憲法法庭處理,政治上並不聰明。所幸又是天佑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明快且迅速作出解釋,才阻擋了官僚體系擬藉由換發身分證來大規模地蒐集人民生物特徵的佈局。這段15年前的陳年往事,難道不值得執政黨政層峰,溫習再三?

勝選,或許要仰賴流量、聲望、曝光度。但執政,要仰賴的則是掌握所有行政細節的扎實基本功。尤其,魔鬼往往就藏在這些官僚體制的行政細節裡,話就說到這兒,黨政層峰若是有心,應可頓悟。

2020年12月27日 星期日

為何美中科技戰,台灣成全球最重要的地方!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政經漫談 2020.12.27

當選舉人團確認拜登於美國總統大選中獲勝,人們不禁要問:過去幾年風風火火的美中科技戰,是否會因為對人事變遷,息火茶涼?但截至目前為止,多數分析都指出,拜登或許不會採取如川普般強勢的作法,但美中之間的大格局並未改變,美中之間的科技戰也不會因為拜登上台而結束。

過去幾年,除了美中之間的結構性因素,美國總統川普更讓美中科技戰的火熱化、增添了許多強烈的個人風格。不過,美中之間的科技競爭,不可能是由單一個人意志所主導。觀諸美國大選結果出現之前,川普總統一再對中國採取強硬手段以提高支持率,拜登也在競選期間再三強調自己將重振美國經濟、一定會採取更多「針對中國的強硬貿易執法行動」,可見「抗中」是大勢所趨,「屈服於中國壓力」「傷害美國利益」是兩黨候選人都承擔不起的污名。

既是民意所向,政治人物自不可能和民意唱反調。是以美國主流媒體如《華爾街日報》、或是常與川普唱反調的CNN,皆分析目前美中的貿易和科技戰的緊張局勢,不可能因為風格迥異的拜登上台就改變。主流媒體之所以分析目前美中科技戰的緊張局勢,不可能因為拜登上台就改變,理由大致如下:首先美國在現階段的科技戰中,強勢利用其掌握的關鍵技術、打擊中國科技公司,導致中國誓言投入更多資源發展自身科技強項、以突破美國的科技封鎖,因而美國必須持續在尖端科技競賽中領先 ; 其次拜登一再強調恢復美國優先,促進美國經濟與產業的成長、降低對中國經濟的依賴性,亦有其必要。

有論者指出,美中打貿易戰、打科技戰,但其間真正的衝突點,並非貿易,而是「科技」(technology)。事實上,知識經濟時代,關鍵科技和智財本就是經濟發展的核心,尤其美國經濟向來以創新、知識為主,取得科技與智財的制高點,是美國企業全球經營的強項,也是科技戰中美國能壓制中國的原因。此外,美國的大企業,既多以引領創新、掌握關鍵智財的模式而壯大,產業強調市場自由競爭,面對中國以國家補貼介入產業發展、要求外企技術移轉或以國安為名提供監控…凡此都與美國價值格格不入。是以貿易戰也可謂展現雙方於科技戰中的價值衝突。對台灣更有意義的則是,美中科技戰的持續、將指向同一個結果:台灣在美中科技戰的地位將愈來愈重要。

由於未來不管是物聯網、大數據或是人工智慧的發展,其基礎都脫離不了速度更快、體積更小的運算晶片,這是晶片半導體產業成為科技戰核心的原因。而川普之前對中國華為公司採取強勢的禁令,禁止美國公司與華為交易、甚至將禁令擴大至任何使用美國技術與知識的公司,皆禁止與華為及其附屬機構交易。這樣的做法,雖然打擊了對手、但也讓美國公司也遭受不少損失。

遂有論者建議,與其直接禁止美國公司與中國公司的交易,更應該加強與其他盟國的合作,建立起對中國的技術與產業防線。至於哪些盟國在此策略提議中地位重要,在半導體業相當傑出的台灣與南韓,常常被點名。摩根士丹利投資管理公司首席全球策略師,甚至在紐時公開點名台灣在美中科技戰中是最重要的地方。因為只有台灣(台積電)一來技術優越、二來在定位上不與美國客戶相爭,比南韓的三星更具優勢。

雖然台灣在半導體產業占有相當優勢,但長期以觀,台灣仍然需要多元的產業發展:如何在未來這詭譎萬變的經濟重組時代,持續維持台灣的優勢?如果我們從美中科技戰有任何心得,那就是科技戰將成為貿易、經濟、國安的核心,掌握關鍵科技就是發展經濟的契機、也是國家安全的無形防護,而誰能努力爭取最大幅度的科技與創新,就決定了下一個世代的位置。

雖然科技與創新的領域,日新月異,今日半導體、明日也許是量子科技或太空衛星。但不變的是台灣自身的科技實力與策略定位,仍然是維持「全球最重要地方」的關鍵。

有鑑於此,日前台灣與美國完成簽署「台美科學及技術合作協定」,該協定除了強調台美雙方持續深化現有科技合作、也強調將拓展新的合作關係; 雙方合作領域除了半導體,也提到在地球科學、天文物理、長期生態研究與太空衛星…等; 尤其協定中也提到將提供迫切需要的法律框架,使美台合作推動科學研究、釋放技術及創新潛力,同時確保研究完整性和保護智慧財產權。從美中科技戰的背景而言,這項協定正反映了台美將合作、以確保台灣繼續是「全球最重要的地方」。

落實18歲公民權 先修選罷法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火網評論 2020.12.27

立法院於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2023年1月1日施行。立法院長游錫堃會後形容此為「聖誕節禮物」,並表示亦為接下來的修憲工程拉開序幕。

台灣目前使用的這部《民法》,相當古老陳舊,係於1929年在中國製造,並隨著1945年台灣繼受中華民國法制,而自此適用到今時今日。雖然追溯至1975年司法行政部時代,時任部長王任遠早已本於「參酌目前少年的教育程度、發育情形、與兵役法男子滿18歲起役、《少年事件處理法》以未滿18歲為少年等規定」為由,遂提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構思。可惜當時也僅止於行政機關開會研討、紙上談兵階段而已,並未付諸實現。

至於從1983年以來,《民法》已歷經近30次修正,但20歲成年門檻,卻依舊不動如山。這個為1930年代中國4萬萬國民文明與教育智識水準考量而設的成年門檻,居然一路沿用到了21世紀的台灣。綜觀這段悠長的歷史,倘若以「修法怠惰」指摘行政與立法兩部門,恐非過言。第10屆立法院本於考察民意與台灣現況,能毅然推動這個跨世紀的重要修法工程,殊值喝采。藉此契機,以下兩點,值得併同思考。

民法上路前先配套修法

首先,從法制作業觀點而言,《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表面上看似《民法》幾個條文文字變動,實際上由於環繞在20歲成年概念所建構的法律暨多且廣,導致應連動處理的配套修法相當龐雜,切莫輕忽。

舉例而言,《人工生殖法》第8條的捐贈生殖細胞年齡門檻、《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眷屬定義、《動物保護法》第5條動物飼主資格、《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自願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工會法》第19條被選舉為工會理監事資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隨車照護人員的限制、《證券交易法》第54條證券業務人員的資格、《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10條申請使用公有市場攤位資格等,筆者粗略統計有逾40部法律,有待立法院利用接下來2年緩衝期盡速連動修正。

至於牽連的法規命令數量更繁,則有待各該主管機關仔細盤點整理。倘若這個細緻的配套修法工程沒有一併處理,則2023年起,我國法令裡涉及的年齡相關規定,勢必陷入牴觸與紊亂狀態。

其次,從公民參與政治權利角度來看,《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後,益加彰顯了《憲法》第130條「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的落伍。詳言之,不管是《人民團體法》第8條組織人民團體發起人的年齡,抑或《政黨法》第7條擔任政黨負責人的年齡,隨著此波修法,已失去了堅守20歲門檻的根據。

只是,由於任何《憲法》條文在2005年《憲法》增修條文設下超高修憲門檻後,都已難以撼動,因此屆時就會誕生一個嶄新的民主荒謬:年滿18歲的新世代公民,在2023年以後,一方面以最新的台灣民意推動的修法為基礎,既可發起組織人民團體、亦可擔任政黨負責人;只是在此同時,卻又遭來自1940年代制定《憲法》的古老中國「民意」跨世紀束縛綑綁,連投票權都沒有。

朝野高度對抗修憲難成

在當前朝野高度對抗下,筆者認為,包括下修選舉權至18歲在內的所有修憲工程,成功機會相當渺茫。面對以上困境,建議立法院或可思考繞過修憲死結,透過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方式,明快且直接地將投票年齡降至18歲。

無可諱言地,或許有人會指摘此乃牴觸明顯《憲法》第130條的「違憲」之舉。但所謂的法律解釋從來就不只有文字解釋那麼簡單,立法院藉由修法優化《憲法》投票年齡門檻標準、俾擴大公民權參與基盤,更契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誰曰不可?

疫情當頭,跨年秀怎麼辦?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2.27

武漢肺炎疫情再起,疫情指揮中心日前與各地方政府協調,決議不禁止各地舉辦跨年等活動,但須符合所謂「跨年等大型集會活動防疫五大原則」。在疫情散佈風險下,中央地方政府仍擺出一副排除萬難的態度,令人浩嘆。

曾幾何時,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問富饒或貧瘠,公辦跨年秀已成政府行事曆上最重要的政務活動之一。當天的樣板流程大概是:找藝人載歌載舞,越多越好,越紅越好;接著地方首長在關鍵時刻上台亮相,倒數跨年。一場跨年秀加煙火,這筆帳單所費不貲,若非公帑買單,則可能由企業贊助。企業在依法繳稅之餘,為何願再掏錢贊助政府辦跨年?除了廣告行銷,難保沒有不太磊落光明的政商連攜。

在資本主義體制下,觀眾想看藝人表演,理當自己買票進場,自己承擔。粉絲願意買,也能買得起,不勞政府過度操心、施捨這種小確幸式的公辦跨年秀。至於由納稅人辛苦汗水累積的公帑,政府則該將錢花在刀口上,促進整體公眾利益的提升。當以「公帑追星」,亦即當稅金淪為給付給藝人的高額報酬時,不但背離了公共行政追求的公共性與公益性原則,也間接促成所得逆分配。一場歡樂感洋溢的公辦跨年秀,猶如一帖暫時麻痺社會公眾、掩蓋施政破綻的甜蜜毒藥。

斷然停辦公辦跨年秀,不僅可減少防疫破口,又能戒治「公帑追星」惡習。這才是人民之幸,國家之福。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超過介石之惡?──新課綱公民素養教案練習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2.15

12月11日(五),《中國時報》頭版標題斗大地寫著「政府慶祝人權日我們在抗議人權!老黨外痛批:蔡政府的惡 超越蔣介石」,相當醒目聳動。

若進一步閱讀這篇由朱真楷、林縉明、趙婉淳三位記者聯名撰寫的報導內文,原來所謂「蔡政府的惡超越蔣介石」等語大抵出自於前立委林正杰之口,指出「民進黨已變成法西斯,完全違背理想,比蔣介石更可惡,再不改過自新,老百姓要出來推翻」等語。

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通稱108課綱)的公民課程規劃的精神,旨在培養新一代的學生獨立思考、價值判斷、理性決定素養,諸多內容並改以「提問」方式書寫,期盼透過提問培養學生分析、思辨與探究能力。要之,在瞬息萬變的世界裡,當代的台灣中學生,揚棄「填鴨死背、人云亦云」、培養「獨立判斷、理性思考」,已是今日實施公民教育的重要關鍵。

稟持上述精神,所謂「蔡政府的惡超越蔣介石」是否為真?是一個值得思辯的有趣教案。

對於一個具備文字閱讀能力的中學生而言,閱讀完這篇報導,首先會發現的一個文字上的疑義,前立委林正杰內文說的是「民進黨」,怎麼標題卻成了「蔡政府」?難道兩者是相同可以相互流動的概念嗎?這裡就可發現第一個重大且明顯誤謬。

簡單來說,民進黨乃我國依法登記有案的政黨,性質屬於(民間)社團法人。這部分同學們可在法務部營運的全國法規資料庫找到精準條文。至於所謂「蔡政府」,一般在我國政治概念上是指在中央政府層次,以總統為首的行政權,究竟歸屬於何人何黨而為判斷。例如,稱「馬政府」者,主要是2008年至2016年由前總統馬英九擔任總統,握有行政權。2016年以後迄今的蔡政府,亦然。

由此觀之,透過閱讀與思考,同學們可發現,《中國時報》將受訪者講出的「民進黨」偷樑換柱成了「蔡政府」的操弄事實。

其次,林正杰稱「民進黨已變成法西斯…再不改過自新,老百姓要出來推翻」。老百姓該如何「推翻」一個政黨?這題就是考驗同學對我國政治運作的基本理解是否正確。一個簡單的公民基本常識是: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在當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政府機關透過普通、平等、直接、公開、無記名的選舉結果,藉此取得統治的民主正當性。並藉由定期的改選,以確保政府運作不至於民意過於偏離。

拿總統選舉來看,當某政黨推出的總統候選人相當抱歉,難以普遍被公民所支持時,自然無法贏得選舉,也連帶地使得該政黨無法取得中央執政權。由此觀之,已經大抵精熟理性思考的中學生,就可體悟到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到今天,老百姓根本不用那麼辛苦地去積極「推翻政黨」,不被選民青睞的政黨,就成了時代的眼淚。

接著,也是最具挑戰性的提問,就是林正杰稱民進黨「比蔣介石更可惡」部分。更精準地說,在台灣戰後歷史洪流裡,超越蔣介石之惡的領域,果真存乎?若從歷史課程切入,會有相當浩大且深厚的思辯。但對精熟資訊素養的同學而言,最快解題捷徑,就是透過新聞電子資料庫找到1990年代有關50年代「千位白色恐怖死難者名單」相關報導,促成「1990年代的林正杰」與「2020年的林正杰」的交互檢驗。

1993年6月12日的《聯合晚報》,有篇報導為「50年代白色恐怖墓群重現台北六張犁公墓尋獲163座當年被槍決者的塚墓 數百遺屬趕往辨認」,值得一讀。根據這篇報導,時任立委的林正杰於同年6月1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已在台北六張犁公墓尋獲163座於50年代政治肅清中被槍決者的塚墓。而且當時現場集結了數百名急著認領遺骨的家屬,大隊人馬在匆匆結束記者會後,即趕往六張犁現場。

林正杰當時並鄭重要求:一、請政府有關部門儘早公佈所有過去政治案件處理檔案。特別是對未經正式審判而處刑的所有紀錄。包括下葬地點。二、對所有政治性假案錯案進行重新調查並給與應有賠償。三、對一切法外迫害的受害人,應給予適當補償。四、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白色恐怖政治迫害,停止對政治受難者的管制及監視行動…。

另外,若再閱讀1994年3月2日的《聯合報》,在「白色恐怖死難名單民間版公布1017人」報導裡,同學們也可以看到「林正杰昨天公布的死難者名單,資料來源是國安局檔案、判決書及起訴書、戶籍記載與人證。這些死難者被判刑的主要法令是《懲治判亂條例》及《肅清匪諜條例》,主要經辦單位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其他包括三軍和憲兵司令部、情治單位,死亡時間約在民國三十八年至四十四年間」這段敘述文字。

何謂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就是在黨國威權統治體制下,由國家機器所一手策劃的大量政治肅清與謀殺活動。當時唯一的執政黨為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介石難辭其咎,1990年代的林正杰,知之甚詳。超越介石之惡,很難想像會發生在民主憲政相對上軌道的今日台灣。2020年的林正杰,卻指摘蔡政府「比蔣介石政權還可惡,比國民黨的白色恐怖還恐怖一百倍」等語,慷慨激昂背後,是否合乎當代公民基本素養水準的批判?同學們應已自有判斷。

教育,就是培養同學辨別有人在胡說八道的能力,這點,就是公民新課綱精髓所在。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重點在有沒有數位身份證使用規則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上報/政經交鋒 2020.12.11

日前筆者到立法院參加「因應數位發展部成立,公、私部門資安人力建制及產業資源探討」公聽會,出乎意外的是,與會不少產業代表,多提到台灣當年制定《個資法》,新的法律標準曾為產業帶來一波資安的需求榮景,只是由於該法缺少有效罰則與主管機關,猶如一隻沒牙的老虎,對產業影響力漸漸消逝。

2017年《經濟學人》指出,資料(data)如同未來世界的「石油」,是驅動數位經濟的新能源。此比喻固然犀利而廣為流傳,但它代表將資料視為私有財產的概念,偏重資料的工具性,而缺少使用者人權的思維。2020年《經濟學人》再次提到資料具有類比石油的私有權性質,但同時也提到要考慮資料等同陽光、空氣、水的公共財概念,認為保護消費者和使用者的權利,才是促進數位經濟發展的正確方向。

從「石油」到「陽光」,正足以看到「資料」在數位經濟發展中的評價逐漸豐富、深化,而數位人權的概念,與數位經濟的發展並不衝突、反而是相輔相成。歐盟於2018年提出《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對數位世界中的個資保護與安全規範,設下了一道高標。其後美國加州也提出精神相仿的《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加州做為世界科技業重鎮,跟進歐盟的標準,顯示資安和隱私的保障,正是數位經濟的國際趨勢。

筆者當天在公聽會曾提到,汽車面世之初,也是所謂的「新興科技」,但今日我們很難想像,沒有道路交通規則、沒有各項事故責任保險規範…我們可以單憑一句「這輛車經過嚴格控管的製造程序、絕對安全」而直接上路,也沒有人會質疑「法律要鬆綁、不然汽車上路很麻煩」,因為大家都體會到,道路安全第一,而良好的交通規則,才能讓所有用路人更便利。

日前交通部長林佳龍提出「數位權」的憲章概念,呼應著聯合國自21世紀初日益關注的數位人權議題,而所有交通基礎設施與創新產業應用,可說也是和數位權最密切相關的領域之一。說到底,所有數位經濟的應用,都脫離不了數位資訊的交換與流通。而從憲法保障出發,可說是數位人權的最佳起點。

而今日的數位經濟,充斥許多「新興科技」與「商業模式」的時尚名詞,但本質上,既關乎經濟發展、也與人權息息相關。從這個角度而言,筆者從來就不排斥數位身份證的開發與應用,重點反倒是,開啟數位身份證的大門時,我們準備好相關的使用規則了嗎?

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紅色恫嚇成日常 請速修法補破網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2.02

今年四月,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才遭潑紅漆。十月,保護傘餐廳又遭潑糞攻擊。到了這個月,事件地點出了台北,於台南舉辦的反送中展覽,大門再遭蛋襲

先以台南展覽蛋襲事件來看,遭逮捕的李嫌雖辯稱,「壓力大心情不好,當晚買雞蛋途經該地時丟蛋釋壓」云云,可是打開Google地圖,能讓家住東區的李嫌丟雞蛋洩憤的場地很多,但李嫌「原本要到中西區某空地丟」,四小時後,才又繞到東區神學院圖書館空地丟蛋洩憤。這個匪夷所思的路線與劇本,哪個台南人信?

將此三事件串聯觀察,案情並不單純。警方積極辦案,三事件嫌犯雖迅速遭逮。只是這類「液體攻擊」,法律效果相當輕微,大概就是破財消災而已。即使是最嚴重、對人襲擊的林榮基遭潑漆事件,台北地院十一月的一審判決還是以「易科罰金」處理。對境外敵對勢力來說,指使在地協力者從事這類型活動成本低廉,卻頗具恫嚇效果。若不思有效反制,未來類似事件,將為台灣日常。

以「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宗旨的反滲透法,雖於今年一月公布施行。可是若查詢司法院判決書資料庫,迄今為止並無任何涉及該法的裁判出現,顯示這部曾遭前總統馬英九嚴厲批評「可怕又可惡」的反滲透法,只是個被束之高閣的紙老虎法律,絲毫無法發揮「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效果。

為解決這個明顯而急迫的威脅,本屆立法院早有立委郭國文等十七人於今年五月連署提出「反滲透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利用在地協力者刻意觸犯微罪也一併納入加重規範之列,值得贊同。只是七個月過去了,這個提案還冰冷地躺在委員會待審,令人惋惜。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委員諸公,加油好嗎?

2020年12月9日 星期三

【新聞稿】1209「人權頑固份子 並肩團結抗中——12/10 世界人權日前 記者會」


人權頑固份子 並肩團結抗中
Die-hard Human Rights Activists, Together against China’s Tyranny 
【12/10 世界人權日前 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2020/12/09(三) 早上09:0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前
▎09:00-09:05 開場
 主持人林欣怡(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開場說明記者會主軸、拍照、呼口號

▎09:05-09:30 發言
 林昶佐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理事長、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理事長)
 洪申翰立法委員(台灣國會西藏連線副理事長、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副理事長)
 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札西慈仁 Tashi Tsering(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
 Justine(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
 何朝棟(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理事長)
 Yapasuyongu Akuyana(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今年聯合國將世界人權日的主題定為「Recover Better - Stand Up for Human Rights」(更好地重建:挺身而出維護人權)。不只在這一天,每天每天,我們都不要忘了,有很多人正在受苦;我們也沒有忘記,在台灣、在亞洲、在世界各地的人們,我們必須面對自己的人民與政府,還有許多人權議題需要改善。

但在12月09日,世界人權日的前夕,在台灣有18個團體一起站出來,我們也要提醒,人權侵害不僅是國內議題,更是國際議題;在亞洲、在台灣的我們,共同面對的是當中國的人權侵害以經濟實力作為掩護,影響各國對中政策,以至於人權侵害被漠視。Money talks, devil’s money talks louder,台灣以及西藏/圖博、東突厥斯坦、南蒙、香港更是深蒙其惡害。

「人權頑固份子,並肩團結抗中」(Die-hard Human Rights Activists, Together against China’s Tyranny),讓我們向中國政府、也向世界發出我們的聲音:當中國暴政肆無忌憚的欺壓中國人民和全世界的民主與人權,團結抗中就成為全球所有自由人的義務,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中國人權侵害的事實】


▎一帶一路  中國向全世界輸出人權侵害
林昶佐/立法委員
伴隨著資本主義全球化,2013年中國啟動「一帶一路」政策(Belt and Road Initiative),中資在全球各地擴張影響力,企圖形成中國主導的跨國經濟連帶。至今,中國已經與138個國家簽署了200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備忘錄,這表示,世界上六成的人都會被一帶一路影響。但是,一帶一路的合作內容不透明,合作計畫的時間表不公開,甚至連什麼是「一帶一路」都沒有詳細確切的定義,唯一確定的事情是:中國的一帶一路正在侵害人權、破壞環境、壓榨勞工、迫害少數族群。馬來西亞麻六甲人造島建案讓當地漁民無法繼續捕魚維生、印尼的礦場要將2500萬噸的有毒汙水排放於海底、緬甸的企業園區讓當地居民流離失所、寮國的鐵路建造案的迫遷居民遲遲無法得到補償金、維吾爾人被關在集中營裡面強迫勞動、辛巴威的礦工追討薪水時被中國老闆開了5槍、反對一帶一路的抗議者在哈薩克甚至被關進大牢,這些不是個案,這些是中國全球化侵害人權的鐵證。

▎假消息  資訊戰以及言論箝制
洪申翰/立法委員
中共透過直接滲透或間接的代理人,透過各級統戰部門、行銷公司、內容農場、網軍、自發的小粉紅,透過各種媒體、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散佈各種有利於中共統治的言論與資訊(大外宣),甚至製造假訊息。大量的境外網站或網路服務被禁止或限制瀏覽與使用,搜尋引擎上許多關鍵字被屏蔽,許多人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各類線下或線上的大眾媒體或自媒體都有審查與管制,許多媒體因為政治因素被禁止或限制,甚至許多媒體工作者因為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

▎ eID造成台灣國安風險  中國有機可趁
江旻諺/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當前台灣政府與公民社會最佳的團結抗中方式,應該是要積極鞏固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但我們非常擔憂當前行政院與內政部正在積極推動的eID數位晶片身份證制度,很有可能會破壞台灣的民主法制精神。根據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以及資訊法中心所公佈的《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份識別政策白皮建議書》,就非常明確地提出數位身分證政策留有太多涉及資安國安的風險進而讓急於滲透台灣的中國政府,有機可趁。

▎中共對西藏的人權侵害  文化滅絕超過一甲子
札西慈仁 Tashi Tsering/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
中國在西藏的人權侵害,自1959年至今,隨著科技的進步而變本加厲,層次也比我們想像的廣泛許多。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遭受系統性的歧視,強迫接受中國的同化政策,只要維持藏人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語言文化,並拒絕接受政府的控制,就可能遭到入罪。許多受人景仰的藏人,包含宗教領袖、歌手、作家、環境保護人士與語言文化倡議者,特別遭到中國政府的針對與羅織入罪。而西藏寺院做為傳統上的地方知識與文化中心,也成為政府打壓的目標,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強迫還俗、減少寺院內人數,更強拆寺院建築或關閉寺院。近年來在中國開始推展的各種壓迫性政策,包含獄中強迫勞動、再教育營、網格式管理、智慧城市建設(綿密的監視錄影網)等,都曾經在拉薩進行試點,獲得成功後進一步推廣。

▎港版國安法是惡法  Save12 Save all
Justine/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
明天就是世界人權日,也是中國政府繞過香港立法會,在香港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的第163天。港版國安法的目的,並不是用來維護國家的安全,它只用來維護政權的安全,並且是用來打壓所有反對政權聲音的工具。它從實施的第一天開始,就被用來清算和平合法及合乎國際人權標準的行動,例如,高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子犯國安法,和平集會犯國安法、在大學裡舉行和平遊行也犯國安法、以資金資助需要幫助的流亡人士犯國安法、以言論表達訴求犯國安法。所以港版國安法不可以跟文明國家的國安法相提並論,它只可以是一個極權用來混洧視聽打壓異己的惡法。在港版《國安法》中的罪名,包含「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等罪名,往往是針對反對中國統治正當性的言論加諸刑責。對台灣人來說,就算只是舉起一支「台灣旗」、甚至「中華民國國旗」,都有可能觸犯港版《國安法》。

▎「你是維吾爾人這件事本身就是罪」
何朝棟/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理事長
中國在新疆大規模推行「再教育營」,以反恐名義拘捕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及其他少數民族穆斯林。美國國務院表示,自2017年以來,有多達200萬人被關押在龐大的拘留營中。維吾爾人無論去到哪裡,都受到數百萬個監控攝像影鏡頭瞄準;整個新疆,也遍佈人臉識別、語音識別,也包括身分證查驗,甚至還包括步態識別系統。人們的手機也被強行安裝監視應用程式。維吾爾人在這種環境底下,被嚇得俯首唯命是從,不論老幼,心靈都被深度恐懼感佔據。對中國而言,維吾爾人文化、語言,其作用只是藉以吸引數以百萬計漢族遊客前來的「異國風情」,成了西北地區度假的一道風景線而已。這種違反人性 ,全面壓制維吾爾人思想語言文化 ,全面監視維吾爾人行動 ,種族滅絕 ,文化清洗 ,昭昭在目 ,遠比納粹集中營有過之而無不及!

▎台灣原住民拒絕再倒退回過去大漢沙文的一元思維
Yapasuyongu Akuyana/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公政公約、經社文公約第1條)」中共的少數族群政策,嚴格說起來就是同化政策,即使所謂的少數民族自治區,也是「中共所主導的自治」及櫥窗民族。台灣原住民族歷經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的同化政策,直到多元文化主義/社會、族群主流化方向,即便如此,但因為過去政策、教育等因素,導致「回家」對於當代台灣原住民族族人而言,是一條艱困又曲折的道路。因此,我們拒絕再倒退回過去大漢沙文的一元思維,台灣原住民族過去不是炎黃子孫,未來也不會是!


【我們的訴求】

▎反制中國經濟滲透  台灣應強化整體民主防衛體制

為避免中資利用外資、港資、台商或本國人名義規避台灣現行的審查規範,並防堵中國黨政軍勢力,透過經濟滲透手段傷害台灣的國家安全、經濟自主與社會安定,並參照過往中資來台投資實務的爭議案例,和過去十年與中國影響力周旋之經驗,我們認為應該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93條之1提出修正草案,期能反制中國經濟滲透,為強化整體民主防衛體制,跨出第一步。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要有人權機制

對於聯合國人權機制失望以及基於台灣特殊的國際地位,台灣也很難進用這些機制。而在中國幾乎關閉任何與台灣政府就人權議題協商的情況下,台灣更需要正式平台 與中國談判。台灣人權團體發起在APEC設置人權論壇/法院,讓各方利害關係人有機會就重要的人權侵害進行討論、協商與決策/決定,甚至制裁。這樣的機制,不僅可以處理嚴重的、涉及多國的人權侵害問題,以APEC的經濟取向,更是處理跨國企業人權侵害的理想場域。我們強烈建議,在明年11月由紐西蘭作東的APEC峰會即應就此事項進行政府間協商。

▎台灣建立難民機制的急迫性

基於政治因素,台灣政府目前看來非常不願意建立明確完整的難民庇護機制、而是以個案的方式處理,導致不管是西藏人、香港抗爭者、還是受到中國政府迫害的中國尋求庇護者,來到台灣都難以獲得完整的保護,在沒有明確制度的情況底下,這些難民沒有身份、生活醫療工作求學都會面臨困境、也會在漫長的個案處理過程中到處碰壁,因此,我們呼籲應該要盡快的建立台灣難民機制。

▎呼籲中國政府恪守國際人權的司法原則和標準

中國正上升成為國際政治及經濟領域上的強大勢力,但其法律環境仍然令人憂慮。中國政府多年來扭曲法治概念為「依法而治」,將法律貶爲威權鎮壓的工具。就此,我們特別記掛在中國爲了維護司法正義,保障人權而堅持發聲的律師和公民們,他/她們被監控、被噤聲、騷擾、威脅、囚禁、暴力對待以致其身心安全受到危害。我們呼籲中國政府恪守國際人權的司法原則和標準,立即釋放所有被構陷的律師和公民,並停止一切的監控和迫害無辜的舉措。

在面對專制的抗爭中,世界各地的人民都是命運共同體,強權當前,我們必須同氣連枝,團結一致。我們也呼籲臺灣與國際的公民社會,持續關注這些受難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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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團體及代表:(依團體姓名筆畫排列)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Covenants Watch|黃怡碧 執行長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Civil Movement for Constitutional Reform|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施逸翔 秘書長
台灣公民陣線 Taiwan Citizen Front|
台灣自由圖博學聯 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 Taiwan|李芃萱 理事
台灣香港邊城青年 Taiwan Hong Kong Outlanders|Justine 秘書長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Association for Taiwan Indigenous Peoples' Policy|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 執行長
台灣國會西藏連線 Taiwan Parliament Group for Tibet|林昶佐 立法委員|洪申翰 立法委員
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Taiwan Parliament Group for Hong Kong|林昶佐 立法委員|洪申翰 立法委員
台灣推動泰國民主聯盟 Taiwan Alliance for Thai Democracy|Phonelink
台灣勞工陣線 Taiwan Labour Front|孫友聯 秘書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張馳 倡議副主任
永社 Taiwan Forever Association|洪崇晏 副秘書長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札西慈仁 理事長|林欣怡 理事
國際人權聯盟 FIDH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潘儀 東亞計畫主任
經濟民主連合 Economic Democracy Union|江旻諺 研究員
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 Taiwan East Turkestan Association|何朝棟 理事長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aiwan Youth Association for Democracy|張育萌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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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社發言稿:假消息、資訊戰以及言論箝制

中共政權缺乏民主正當性,全然地仰賴謊言、暴力、監控、恐怖等等手段來進行統治,因此它對於任何有可能撼動其統治基礎的民意或異議——不論言論、思想或其他形式,不論是境內、境外、國民或非國民——都感到非常畏懼且痛恨。為了維護其統治的持續和穩固,中共政權不斷地、竭盡所能地打壓或操控各種與其有關的言論和思想,這些打壓和操控由中國境內開始,擴及周邊的民族、地區、國家,近年來甚至對於全球各國都形成了嚴重程度不等的人權侵害,概略列舉如下:
1. 出版審查:所有的電影、電視、書籍、報刊、雜誌……不論是境內製作或者境外帶入。
2. 網路審查:大量的境外網站或網路服務被禁止或限制瀏覽與使用,搜尋引擎上許多關鍵字被屏蔽,許多人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
3. 媒體審查與管制:各類線下或線上的大眾媒體或自媒體都有審查與管制,許多媒體因為政治因素被禁止或限制,甚至許多媒體工作者因為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捕或被判刑。
4. 審查之範圍:包含政治、道德、文化、信仰、經濟、軍事等。
5. 要求演藝、媒體、教育、出版等各類型的工作者進行「自我審查」,不得發表不傳播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甚至瀏覽器和網路服務也同樣要「自我審查」。
6. 制定許多不符合基本法治原則的國安法及刑法危害國家安全罪章,限制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
7. 對發表不同意見的國民或非國民動輒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間諜罪」之名失蹤、逮捕、判刑,甚至經常採取類似恐怖組織的手法拍攝「認罪影片」。
8. 除了打壓之外,中共政權同樣也致力於「操控」言論,媒體資訊來源幾乎完全都被「官媒」壟斷。
9. 資訊戰:透過直接滲透或間接的代理人,透過各級統戰部門、行銷公司、內容農場、網軍、自發的小粉紅,透過各種媒體、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散佈各種有利於中共統治的言論與資訊(大外宣),甚至製造假訊息。
從狹義的、個人層次的人權侵害,到群體、族群層次的限制與操控,甚至撼動各個民主國家的主權與民主制度,中共政權的危害已經遍及全球,擴及各個層面,因此我們必須團結起來抵抗。

我們也呼籲全世界的人,正視上述問題,當自由可能與眼下經濟利益衝突的時候,請選擇站在自由那一邊,免得有天自己成為中共政府豢養的寵物,卻也難以察覺。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1219「永社年度研討會:主權鞏固與民主防衛」

 

(為配合防疫規定,本活動採實聯制入場)

  現今中國與世界各民主國家離「熱戰」雖然還有段距離,但卻已在資訊、科技、外交、內政、經濟及國際關係,乃至於「人權」及「民主制度」上全面開戰。原本的美中在「資訊與貿易」上的對抗,已演變成「自由、民主、人權」與「極權、專制、威權」兩大壁壘的對峙,世界局勢進入新冷戰狀態。而在此時,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很可能會使美國的政治局勢有較大變化。這些都將進一步在各層面上影響台灣與世界(包括美中)的關係,好壞還很難說,端看台灣如何因應。

  另一方面,為了防範民主制度受到威脅,許多歐洲民主國家發展出「防衛性民主」(或稱「戰鬥性民主」)理論,認為某種程度限制個人自由是必要的,但也因此與許多人民權利(譬如言論自由)發生緊張關係。而美國卻與歐洲民主國家在政治理論上有明顯的概念差異,並未發展出「防衛性民主」這樣的概念,對於維繫自身民主制度與價值有著「自己的方式」。

  回到台灣,面對各種來自國際、國內──特別是來自美國的劇烈變化及來自中國的壓力與威脅,如何鞏固台灣人民的安全、利益、人權、主權、民主制度並增強外交關係?台灣目前有的法規如國安法、反滲透法是否足以作為我們因應中國「混合戰」的基礎與手段?我們還能做什麼?所謂的「戰鬥性民主」在台灣該如何做?本次永社年度研討會希望在先前數場座談會的基礎上,邀請相關學者專家進一步探討台灣「鞏固自身主權」與「對抗民主之敵」的各種可能理論、作法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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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20/12/19(六)下午13:30~17:35,13:0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TIPLO台灣國際會館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4樓,偉成大樓,捷運松江南京站六號出口)

主辦單位:永社
視覺設計:禇婉琳

活動人數:60人
活動費用:免費參加
會議手冊:依網路報名順序保留,限量60本,現場報到時領取
     (研討會當日15:10後,若有尚未發出之會議手冊,將開放現場報名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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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流程】

▌13:00~13:30 活動報到

▌13:30~13:40 開幕致詞

 致詞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13:40~15:10 場次一:戰鬥性民主

*主持人: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引言人:
 張雁翔/律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博士、永社社員

*與談人: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永社監事

*時間分配:主持10min、引言20min、與談2×20min、問題討論20min

▌15:10~15:30 茶敘休息

▌15:30~17:00 場次二:美中局勢下的科技戰與台灣安全

*主持人:
 尤美女/律師、前立法委員

*引言人: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永社理事

*與談人:
 洪偉勝/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蘇紫雲/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資源與產業研究所副研究員兼所長

*時間分配:主持10min、引言20min、與談2×20min、問題討論20min

▌17:00~17:35 總結暨閉幕致詞

*主持人:
 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與談人:
 尤美女/律師、前立法委員
 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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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由於中共肺炎疫情影響,為配合防疫規定,本活動採「實聯制入場」,敬請完成線上報名,或於現場報到處填寫登記表單,並請務必填寫正確的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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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 星期三

「紅讀滲透」外一章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2.02

中國紅讀計畫出版品遍佈包括國家圖書館在內的全台各圖書館,此事經立委披露後,引發國人關注。國家圖書館雖以「此童書乃存送典藏,並非國圖主動選購」云云回應,然而卻又帶出「無償存送」課題。時值國內出版人普遍陷入營運艱困之際,這個文化弊端,值得正視。

圖書館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圖書館為全國出版品的法定送存機關。出版人應於發行時,送存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而且圖書館法硬性規定,這是所有出版人的法律義務,若有違反,根據同法第十八條規定,由國家圖書館處以該出版品定價十倍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寄送為止,相當蠻橫霸道。

一冊圖書,雖價格有限。惟長年積累,也是出版人不小負荷。從財產權保障觀點來看,縱使基於完整保存國家圖書文獻之文化公益目的,政策有將圖書強制送存的必要,但對於已依法送存圖書的出版人,由國家圖書館、立法院國會圖書館支付圖書對價,方為合理公道。前揭條文,猶如徵收出版人財產而不予補償的惡法,建請立委在關心紅色繪本滲透之餘,亦能一併關照,別讓圖書館法繼續成為欺壓出版人的幫凶。

2020年12月1日 星期二

關於專制獨裁政權,馬英九遠比想像懂更多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2.01

為了阻礙行政院長依法進行施政報告,國民黨立委日前居然於立法院議事廳公然扔擲豬內臟。如此脫序行為不僅撼動國人,經外媒報導後,惡名更遠播國際,讓台灣民主蒙羞。

下手實施的是國民黨立委們。而周遭的國民黨人,又如何評價這次脫序抗爭?歸納而言,有採譴責立場者,如國民黨青年團長陳柏翰即提出「難道不能節制一點,好好問政」等語的質疑;只是多數黨內頭人,還是採取支持立場。如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在臉書以「強烈杯葛、表達抗議」8個字定調。而前總統馬英九日前更是以「面對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已經無路可走,所以用這種方式來表達」云云,藉此為國民黨立委的脫序抗爭辯護。

尤其,「面對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如此這般重話係由國民黨人馬英九金口而出,而且講的對象還是2020年透過民主選舉取得執政地位的民進黨政府,相當耐人尋味。不過話說回來,馬英九對「專制獨裁的政權」有相當獨到的親身經歷,值得廣為世人周知。

馬英九在1982年4月19日參與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時期的〈研究員自述〉,早已於2006年6月《傳記文學》間接出土。在這篇堪稱精品珍貴史料裡,馬英九不僅自承於1976年秋赴哈佛後,曾以「王紹陵」、「葉武臺」、「李南橋」等筆名撰寫社論、雜文十餘萬字。要注意的是,這不只是留學生匿名投稿、抒發己見那麼單純,馬英九還補充自承「迭獲中央海工會獎勵」。在美國哈佛當研究生馬英九,很忙。1980年初在趕寫博士論文中,馬英九還「奉命」編撰《高雄暴動真相》(Myth and Reality of the Kaohsiung Riot)英文特刊,出版後各地紛紛索取運用。

我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華府辦事處(前大使館)國會組還曾以500份分送國會有關議員。事後亦「曾獲海工會及其他長官獎勵」。1981年3月,赴紐約實習後,很忙的馬英九又「奉命研究」遇上台獨暴行之策略,乃利用公餘多處蒐集資料,撰成《恐怖主義與台灣獨立運動》(Terrorism and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84頁英文論文一篇,送交「有關單位」在美運用。

馬英九又相當自豪表示「因該文內容翔實,蒐證充分,曾獲外交部錢部長復及海工會曾主任廣順嘉勉」等語。

馬英九在〈研究員自述〉有段小結性的敘述,頗值咀嚼再三:「總結上述愛國活動所費時間當在3年左右,幾為余留美時間之一半,究其原因,一則以身受『中山獎學金』資助留美,理應以身作則報效黨國;一則已有哈佛大學博士候選人資格,一切活動事半功倍,深感責無旁貸;三則面對多方敦促特約為黨國服務,義不容辭」。

如所周知,在國民黨昔日一手打造的黨國威權體制下,監控的範圍不僅遍佈台灣,甚至也遠及海外。只是若再仔細區分,對於台灣境內人民的監控,係由公務機關、軍事特務機關、黨務機關與諸多外圍組織等執行者綿密交織構成。到了他國,畢竟機關力有未逮,執行監控的重責大任,就落在若干留學生的肩頭上。讓許多台灣人有家歸不得的「海外黑名單」,就是由專制獨裁政權以前述方式取得諸多情報,進而點滴打造的。

〈研究員自述〉裡,不論是「以身作則、報效黨國」抑或「為黨國服務,義不容辭」這些辭句,看起來流暢寫意,卻讓人不寒而慄。精確來說,馬英九擁有的歷史經驗並非是「面對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而是「作為專制獨裁政權體制內的一個環節」。當年在美國的那些豐功偉業,〈研究員自述〉全盤供出,坦承不諱。

誠如現任駐德大使謝志偉教授於2010年批判,馬英九所稱的「愛國活動」此乃配合國民黨八大情治系統在國內外以「反台獨」之名行追殺異議分子之實的殘害民主之罪行,並進而感嘆「馬英九這些抓耙仔們每『愛一次國』,台灣監獄就多好幾個人,海內外就多好幾個黑名單,甚至多好幾個冤魂」。

總之,什麼叫做「專制獨裁政權」,馬英九絕對遠比你我想像懂更多、更深邃。

文末,再重新梳理並分析馬英九的談話。今日的民進黨政府是一個「專制獨裁的政權」嗎?非也,這不過是句欠缺公民素養的政治謾罵而已,不值一哂。2020年透過民主選舉取得執政地位的民進黨政府,其民主授權到2024年。倘若失去人民信賴,屆時就輪替換人做看看,此為台灣當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常態。

馬英九自己都當了8年民選總統,相關道理應該精通熟習。至於昔日的國民黨政府是「專制獨裁的政權」嗎?各位讀者或可親自Google尋找並閱讀〈研究員自述〉這件精品珍貴史料,事實真相,當知分曉。

2020年11月29日 星期日

迷走國民黨 豬腸滿地紅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28

本屆立法院,於113席次裡擁有38席次的國民黨,以向行政院長扔擲豬內臟的創新模式,締造議事抗爭下限的新里程碑。鮮紅的國會地毯上動物臟器四散,這幅詭奇畫面,猶如電影「逃出立法院」場景,噁爛難耐。另外,台灣人敬天惜食,尤其天氣漸涼之際,四神湯、下水湯、麻油腰花等俱為廣受歡迎的國民美食,目睹國民黨立委如此糟蹋食材,雷公天上有知,焉能不怒?

此番欠缺格調的胡鬧抗爭,博得負評如潮。連台大碩士生、國民黨青年團長陳柏翰也公開提出「難道不能節制一點,好好問政」譴責。只是,國民黨主席江啟臣第一時間在臉書以「強烈杯葛、表達抗議」8個字辯解,毫無自省與悔意。

喜以泱泱百年大黨自居的國民黨,黨籍立委不思以政策答辯與友黨分高下,卻淪落到以拋擲食材表達訴求,令人唏噓。1950年6月10日、11日間,國民黨總裁蔣介石在日記裡曾敘述該黨失敗的原因,洋洋灑灑包括:派系傾軋、人事糾紛,幹部自私自利、不識大體、違反紀律、只知爭奪權利,黨德掃地、黨紀蕩然、政風頹廢、秩序紊亂等諸多亂象,並進而悟出「挽救危亡,惟有改造本黨」心得,國民黨大破大立的改造,由此生焉。

基盤穩固何須叫囂抗爭

蔣總裁書念不多,卻深諳自省的重要性。國民黨在台灣能站穩統治地位,並巧妙以「二重侍從主義」建立延續近40年綿密且細緻的黨國威權體制,直到1990年代才逐漸鬆動。當年的黨務改造,至為關鍵。遺憾的是,這段1950年代救亡圖存的黨史,在今日國民黨人、特別是領導層峰眼裡,恐怕相當陌生。

歷史科班出身的國民黨前主席吳敦義於2017年參選主席之際,曾拋出「黨魂與黨德,比黨產重要」名言。但何謂黨德?吳敦義並無太多著墨。根據蔣總裁1939年1月23日在中央黨部演講,黨德就是「智仁勇的修養」。由於反省國民黨沒有「大智大仁大勇的精神來實行主義」,遂造成黨「組織不嚴,宣傳不力,紀律廢弛,訓練缺乏,黨的精神和事業都不能充實發展」困頓。

拿蔣總裁昔日這番「黨德說」為尺度評判今日黨籍立委:噁爛行徑大失民心,可謂不智;浪費食材暴殄天物,可謂不仁;粗魯野蠻懼於思辯,可謂不勇。目睹今日黨德淪喪至此,修養蕩然無存,總裁地下有知,怎不徒呼負負?

迷走的國民黨,近年特別沉溺高分貝的政治叫囂與不文明的議事抗爭,並透過臉書與網路的傳遞,找同溫層取暖討拍。只是,若冷靜地由下而上盤點國民黨的政治資源,根本不用如此搏命演出。

析言之,以2018年村里長選舉各黨當選席次來看,應選名額7744席裡固然以無黨籍者6231席居多,但國民黨籍的村里長仍囊括1220席,將僅285席的民進黨遠拋於後。其次,從六都直轄市版圖觀察,即便高雄市長韓國瑜於今年6月慘遭罷免,致使277萬人口的南方港都又重回民進黨執政。但別忘了,人口超過400萬人的新北市,近15年來都由國民黨長期執政,現任市長侯友宜的施政滿意度也時常名列前茅。再加上人口超過280萬人的台中市,兩都人口合計逾680萬人,與民進黨執政的台中、台南與高雄三都人口總計709萬人,差距幅度甚小。

民進黨從2016年起,在國政層次取得完全執政地位,固係不爭事實。惟從前述2018年地方選舉結果來看,國民黨的群眾支持基盤依舊穩固。甚至,倘若歷史可以重來,沒有韓國瑜落跑選總統、自毀長城的荒唐戲碼,國民黨治理的新北、台中、高雄市3都人口達957萬人,遠高於民進黨執政桃園、台南市人口合計的412萬人。

領導無能坐視韓流蜂起

直到2018年底之際,基層民眾並沒有真正放棄國民黨,以此基礎穩健營運,進而重返中央,尚非痴人說夢。

近2年,妄圖迅速重返中央而坐視韓流蜂起、沉溺譁眾取寵而揚棄理智問政,導致國民黨公眾形象持續下墜,黨人不忍卒睹。沉淪至此,難道不是層峰黨德淪喪、領導無能、決策無方所致?文末,謹以此文奉勸江主席,忠言逆耳願留意焉?

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

別再污衊黨國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澄社社長、永社監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2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天新聞台6年期限屆至之換照申請,委員一致決定駁回,因其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雖曾做出改善承諾,但無法有效說明如何排除大股東蔡衍明之不當干預,2014當年有條件換照下的附款義務,也未確實履行,考量違規狀況,難以期待未來之落實。不出意料,並未關台、但必須退出52新聞頻道的換照不成,支持叫罵者均眾,不少人高呼捍衛新聞自由,但直接反駁NCC,替中天辯護「查無此情」「根本嚴守新聞倫理」者,似乎不多。如同以往,類似《海峽評論》、《東方日報》那類「台獨/民進黨黨國體制」、「露出法西斯尾巴」、「民進黨政府迫害新聞自由」批評,倒不絕於耳,彷彿昔日黨國再現。

批黨國重現乃侮辱前人

個人非傳播法專家,也對許多人心目中較像宗教台的中天新聞台無甚研究,NCC駁回雖於法有據,但當然支持中天尋求救濟,由法院來審查機關是否違法,裁量是否得當,結束爭議。個人比較不解:為何中國媒體與不少本地人士,動輒污衊昔日台灣黨國,大家記憶中那個曾經擁有的一黨專政、集權威權體制?民進黨政府諸多作為,應加嚴格檢驗審視,特別是爭議不小的土地徵收,理所當然,但謂之以黨國重現?實在侮辱前人。

昔日國民黨專政下的黨國,不論早期集權或較晚期之威權,至少一貫,人家那種典型體制要素,意識型態,群眾政黨,暴力,特務與祕密警察,溝通傳播工具的壟斷(報禁、文工會、新聞檢查),高度經濟調控與帶領,今日政府哪一能比?走到21世紀,世上仍有不少集權極權威權政權,資訊科技支撐下的宣傳與控制技術,同樣不遑多讓的群眾運動與一黨專政,暴力的密集運用,意識型態的繼續宰制等,還日新月異地充實「黨國」二字的理解與想望。拜託,別濫指差得遠的政權叫黨國。

黨國下人民也是不簡單的。作為統治的支持與跟隨者,廣大群眾,藉由意識型態與統治技術而被「馴化與教育」,常欣喜於單一政黨宰制下,更多的集中化,日常生活的制式與標準化,群眾受控制,被動員。更令人嚮往的,黨國思維內化人心,不少四五年級台灣政治菁英,根本還流著黨國血液,額頭上刻著黨國烙印。今日社會與人民,還一樣溫順乖巧?不好意思,別看輕萬能的黨國。

黨國時代,沒有太多公共事務的辯論,由上而下的高度管制比較乾脆。質疑統治正當性?不是被禁止,就是直接刑罰伺候,政治思想犯一大票,黨國空氣清明,哪來紛擾。在集權或較高程度威權階段,如有選舉,形式上有民主,僅見只懂歡呼或知道該保持沈默的多數人民,大家和諧。今日風起雲湧,權力競逐激烈,言論市場熱鬧,還在想過去黨國光影?

當然,必須承認,發展成威權主義的黨國,往往不像字面上顯現的,標榜權威、尊嚴、認同與正當性。相反的,黨國常以負面表述姿態出現:威權主義通常不准這個,排除、禁止或壓制那個,倒頭來,人們對威權主義的印象與記憶,可能只剩無能無力、不斷失去東西;黨國當道,雖逃不了,但可能也沒留下太多。稱人黨國,真的想訴諸悵然情懷?

政治被簡化為非黑即白

集權威權下的黨國,無異世俗化後的宗教,政治宗教(political religion)。兩者極類似:有神聖的文書聖典,抱持不放,政黨類宗教,也崇尚教條主義。服從、信仰與服膺至上,很愛那種象徵性文物形式,黨徽中山裝之類的。在義大利法西斯,意識型態就是信仰,在德國國家社會主義,讓人想起世俗化的千禧年主義(Chiliasm):千年一循環,和平降臨,地球將成天堂,納粹所宣傳的社會正義帝國,血統為基礎的、民族與社會一統之人民。黨國似宗教,形式禮教累死人,深刻的很呢,別再叫等而下之者為黨國吧。

美國前總統小布希的幕僚John J. Dilulio,當年辭職告白,所謂鄉民馬基維利(Mayberry Machiavellis):小布希團隊,不分大小官僚,結合無知理盲與政治權術,把需細膩思辨與討論的政治,簡化為非黑即白、對立的我們與他們,語言及敘事。拜託別再污衊黨國:黨國體制要素,意識型態、統治技術、社會結構的掌握與控制,那種單一化、不容或只可少量多元的雄心企圖,要不動員群眾(集權)、要不群眾消極服從(威權),豈是今日台灣執政者所能相比?不停地損人黨國?說穿了,只是鄉民馬基維利,不但混淆事實,無助是非,而且還污衊曾有光輝過去的黨國。

數位身分證 資安僅是最基本門檻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22

一張能夠儲存個人資料、並嫁接其他機關個人資料庫的數位身分證(eID),可以想見:它上面能啟用的資料愈多、串接其他資料庫愈方便,它潛藏的資安風險就愈大。尤其資安防護就像犯罪防範,道高一尺,難保駭客不會魔高一丈,無法給予百分之百的安全保證,只能竭盡各種可能的防範措施、盡量將風險控制在最低。

也正因如此,許多資安專家針對啟用eID可能「讓駭客一次打包所有資料」再三示警,加上近年來實務確實發生不少機關資料庫外洩的案例,都讓我們對數位身分證可能造成的資安黑洞,感到心驚膽跳。

須經過法治與人權檢驗

不過,假設eID能做到百分百的安全,難道使用這張eID就已經沒有問題了嗎?中研院資訊法中心於11月初曾提出了一份《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分識別政策建議書》,裡面很清楚的說明了,除了資安,數位身分證所涉及的個資數位化程序、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課責,更必須經過法治與人權的檢驗。

雖然內政部澄清eID實體卡面上呈現的個資將比紙本身分證更少,故比紙本更保護個資,而且可以選擇關閉晶片卡上自然人憑證的功能,關閉了就不會讓晶片卡成為串接個資寶庫的「金鑰匙」。但問題是,單單這張晶片卡上有的公開資料和加密資料,包括姓名、生日、戶籍地、高解析度的個人照片以及父母配偶姓名……就現有的個資規定與實務運作而言,它的力量和危險,很可能遠超過我們能想像。

就以高解析度的照片為例,表面上看來紙本身分證也有照片,因此數位身分證要求照片。但過往人臉辨識的科技和設備沒有像今日發達,今日個人照片數位化之後、儲存於特定數位資料庫中而可隨時取用,其資料能發揮的破壞性,無法同日而語。

今年中,美國舊金山、波士頓接連禁止警察和其他市政機構在公共場合使用「AI人臉辨識」技術,理由是這些技術可能對某些族群有不符比例的影響(如對有色人種更為不利),因而有侵害人權之虞。其後歐盟也開始討論是否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用人臉辨識技術。人臉辨識禁用與否雖然尚無定論,但至少人們已經不迷信人工智慧、數位科技只有好的一面,在這個愈來愈「數位」、「智慧」的世界,如何保障人性尊嚴與基本人權,更顯得關鍵。

因此,回到筆者一開始所提出的問題:假設eID能做到百分百的資安,社會就應該依據《戶籍法》規定接受這張eID了嗎?筆者的答案會是,資安要求僅僅是門檻罷了。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法官遇到中天會轉彎?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1.20

NCC決議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引起旺中反彈,旺中董事長蔡衍明表示要打行政訴訟,媒體更報導,只要假處分通過,中天就有緩衝時間,十二月十一日後,繼續經營五十二台。

探討中天換照案,應回歸「衛星廣播電視法」及相關行政法,降低政治口水及特定政治動員的紛擾,才能真正有助於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及促進依法行政等重要民主法治價值。

任何人受到行政機關的不利處分,都有權提起行政爭訟,中天不服NCC行政處分「不予換照」,當然有權提起行政訴訟及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主張繼續經營五十二台。但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過去在龍祥電影台案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駁回見解,中天要繼續經營五十二台,法律上沒有空間。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四年度停字第八十八號裁定指出,「在現行實證法之立法設計下,所有經營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業者,事前均已明瞭取得執照營業六年以後,即有換照之問題發生,其不可能一定可以繼續經營下去,這樣的風險應該在聲請人預先評估範圍內。所以其應早為相關規劃,因此上開所謂之『損失』,均應已在聲請人之評估內,相對人之拒絕處分自然也不會對頻道業者造成重大損害。」,駁回龍祥「不予換照」後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聲請。

簡單來說,任何衛星電視台不是拿到執照就「終身保障」,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風險應該在聲請人預先評估範圍內,中天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主張繼續經營五十二台,不符合行政法院過去在衛星廣播電視不予換照案的「暫時權利保護」見解,除非法官遇到中天會轉彎,否則十二月十一日後,在正常法治情況下,不會在五十二台看到中天新聞。

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會後新聞稿】1119「福島核污水排放.海洋環境堪憂」記者會


2011年福島核電廠因為地震與海嘯受到嚴重毀損,反應爐爐心融毀,導致輻射外洩,至今造成了超過一百萬噸的輻射汙水,9年來污水仍然持續增加,如何處置這些污水成為日本政府最頭痛的問題,上個月日媒傳出,日本政府擬將核災後難以善後的輻射污水,直接排放入海,引起國際上強烈的抨擊與反彈。台灣民間團體在今年5月赴日本交流協會外抗議,如今再次在外交部前召開記者會,重申反對立場,請日本政府三思,不該以鄰為壑,傷害海洋環境,更讓東亞鄰國一併承受日本使用核電的高昂代價。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日本經濟產業省公告今年7月前開放各方提供意見,5月時台灣民間團體發起聯署提出共同聲明,嚴正反對輻射污水以排放至海洋或以水蒸氣排放至大氣等形式,使輻射物質進入到生態圈,造成二次輻射污染。台灣與日本的環團交換最新資訊與意見,共同呼籲日本政府應採取其他更安全的做法,採納日本民間組織提出的替代方案,建議將污水儲存於更大型的儲存槽,並且採用將汙水固化成為砂漿再進行儲存,而不應因成本考量,以短視近利的粗暴手法擅自排放輻射廢水,將鄰近國家的環境生態、海洋漁業與人民健康置於輻射汙染的威脅之中。

福島核災已近十年 輻射汙水仍難以解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依原能會資料,台灣鄰海附近重點迴游魚類,幾乎都沿黑潮往來台日之間,移動路徑與日本福島輻射廢水排放後可能之擴散路徑重疊。而台灣的近海、遠洋漁業年產值超過500億元,輻射廢水排入海洋,顯將侵害我國我國漁民權益、增加我國輻射檢測成本、甚至威脅水產品消費者的健康。我們呼籲日本政府與核電業者繼續在陸地上處理、貯存輻射廢水,不要為節省處理成本,恣意造成鄰國困擾。福島核災距今9年多,仍持續產生輻射廢水,核電業者為節省成本,擬將輻射廢水排入海中;而日本政府偏袒核電業者,不惜犧牲自己國家國民與鄰國權益,擬放行輻射廢水入海。此種「以鄰為壑」的自私行為,令人憤怒,也突顯核電宣稱的「便宜」,其實是將污染處理成本與健康風險推給他人承擔,製造的假象。


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執行長楊順美認為:東電目前用多核素除去設備(ALPS)來處理福島的核污水,雖然絕大多數的輻射核素都可去除,但卻無法除掉「氚」。氚在身體之外,玻璃便可隔離,但一旦氚進入體內,對人體造成內照射的話,那就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進入人體的氚能在細胞內產生電離, 導致基因突變。日本首相菅義偉今年9月26日在視察福島第一核電站時,看到了凈化處理後的核污水,詢問東京電力的有關人員「可以喝嗎?」東電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稀釋的話就可以喝」,但是菅義偉最後卻並未飲用。這是一件可以做秀安定民心的事,日本首相不願意做,顯然他有疑慮!從這件事,我們充分看到日本政府以及東京電力處理福島核污水的輕率態度。「如果這些核污水沒有安全疑慮、能喝的話,那就請日本政府不要排放進海洋,就放在東京電力和經濟產業省作為飲料使用,千萬不要浪費了!」

核電代價高昂 日本不該以鄰為壑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核污入海不但引發日本國內漁業及環保團體的反對,也讓東亞鄰國受到輻射威脅,即使各界大多表達反對的意見,日本政府還是意圖推行污水排放政策,10月時消息曝光,受到國際上強烈的抨擊與反彈,為避輿論批評,首相菅義偉表示一個月後再決策,但仍暗示這將是既定的決策方向,此次決策影響重大,核污水排放入海不會只有一次,這代表未來三四十年沿海可能要長期承受污水排放,對海洋環境的影響是長期累積的,為了保護海洋環境,呼籲日本政府應改採其他處理方式,不要便宜行事。另外,也要呼籲台灣應該重視未來可能的衝擊,政府應經由正式外交管道表達反對,為國民健康與周遭海洋環境把關。


綠色和平專案經理古偉牧說明最新發表的報告指出,日本福島核電站受到核污染的廢水含有放射性物質,一旦被排放入海將會損害人類DNA。即便東京電力表示會將排放水的輻射劑量降至符合排放標準範圍內,國際放射保護準則(International Radio Protection Principles)要求所有會增加自然輻射值的決策都必須要有正當理由,若有可行的替代方案時就不得進行。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秘書長吳碧霜指出,福島核災是2011年發生的悲劇,馬上都要2021年了,我們卻還要承受核災帶來的風險還有影響,很多人以為核災結束了,但10年後都還在影響我們,目前累積100萬的廢水,還在以每天約170噸的容量持續增加。直到今天日本無法繼續儲放這些廢水了,就決定要排放到大海。這些受污染的廢水,排入大海不只是會影響到日本的漁民,也會隨著洋流影響到台灣。核能也不過只是能源的眾多選項中的一種,其他的能源就算再不完美、即使有風險,也不至於像核能一樣遺害萬年。


綠黨秘書長張竹芩表示,日本政府這一次想要便宜行事將核災的成本轉嫁到鄰國以及生態系統上,讓我們再一次看到核災的影響絕對是超越國界也超越時代的,台灣應該藉此機會重新審視我們的能源政策,我們看到日本這樣一個國家因為核災的關係在國際間聲譽受損如此嚴重,試想,以台灣現在在國際上不穩定的地位,我們如果真的發生跟日本一樣核災,也變成危害鄰國的國家,台灣真的能夠承受這樣的打擊嗎?我們有足夠的能力和資源去處理後續龐大的問題嗎?目前在台灣核能只佔總發電量的一成,我們真的要為了這一成其實可以用再生能源取代的電力,來將我們整個國家的人民、聲譽、生態系都置於危險之中嗎?台灣綠黨在此承諾會和亞太綠人中的其他國家的綠黨如日本的綠黨、韓國的綠黨等串連起來,對日本政府提出嚴正的反對意見,請日本政府負起責任,不要便宜行事將核廢水直接排入海中,也再次呼籲我們的政府要好好將核電除役,發展再生能源,台灣才有真正永續發展的未來。


時間:2020.11.19(四)上午10:00
地點:外交部外側人行道(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二號)

團體出席與發言代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永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保聯盟、綠黨

主辦單位: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此為一跨團體的串連平台)

新聞聯絡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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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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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環團反對福島核災污水擬入海 外交部:會轉達

*自由時報/民團抗議日方排放核電廠汙水 外交部:已轉達

*民視新聞/民團籲政府反日本排放福島核廢水 外交部:會將陳情內容如實轉達給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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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台/反對福島核汙入海 環保團體籲日本:勿以鄰為壑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大中國、亡靈與虛擬統一憲法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NOWnews/名家論壇 2020.11.17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在本月6日於立法院會通過名單後,正式宣告啟動。相較於第9屆立法院在整整4年、8個會期裡朝野兩黨對修憲課題的消極逃避,本屆立法院於第2會期就能如此迅速地開啟憲改工程,令人感佩。只是,若進一步追問:憲改到底要改哪些地方?18歲公民權、廢考監兩院、降低修憲門檻等即已足矣?答案恐怕是否定的。這部憲法,從根本而言就有三個重大缺陷,非得從根本整體重新翻修不可。

首先,從歷史角度來看,台灣目前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本文部分,係以半個多世紀前,當時中國的35省和4億人口為對象的大中國憲法。甚至,表面上是由中國人民的代表所制定,但事實上1946年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90%以上不是由中國人民選出,而是由中國國民黨指派。整個制憲過程台灣人民沒有參與,只有在最後即將三讀通過時,才臨時指派台灣17位沒民意基礎的國大代表出席。這部憲法前言所謂「受全體國民之託付」純屬虛構,連在當時都不具有代表全中國人民的民意基礎。

接著,這部憲法公布實施不到半年,中國國民黨政權就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蔣介石父子在台灣成為終身制的統治者,萬年國會成為獨裁的幫兇。要之,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不曾真正實施即已經被宣告消滅,在台灣也有長達約40年沒有被認真施行過。至於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後,台灣雖走向分期付款式的民主化,且在這段期間內進行7次修憲工程,但依舊只能在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以違章建築式的少數「增修條文」接軌台灣民意,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全文為了維繫「法統」,則如神主牌般地不可移動。

其次,從「中華民國/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直譯)」定位來看,現行憲法可以說是以中國被取消承認的舊政府名義,在中國領域外實施的亡靈憲法。詳言之,中國國民黨政權1949年在中國內戰敗北,蔣介石流亡至台灣「復行視事」,無視正牌總統李宗仁的存在,在台灣重新建立「中華民國政府」。在此前的戰亂期間,中華民國憲法並無適用的可能,所謂行憲僅是空言,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政府」已被推翻,中華民國憲法更理應不復存在。然而,敗逃至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權,為了保有代表中國的名分和在台灣執政的實益,仍繼續堅持所謂的「大中國意識型態」與「法統」,將台灣裝扮成為「民主的中國」,就國家名稱及實定法方面而言,均將中國國民黨政權過去在中國時期所使用的「中華民國」及其法律全盤施行於台灣,形成「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另一套非常態的法秩序。

這部憲法本文,沒有一個元素跟台灣2300萬人直接相關。雖從1991年起,台灣利用增修條文以凍結憲法本文方式進行憲政改造。惟綜觀歷次修憲,只能算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敢也無意從根本改起。從這部憲法前言與總綱所規定的中國國家元素未受凍結甚至原封不動的情形,可以看出這是一部與台灣毫無關連、不折不扣的中國憲法,並使台灣迄今背負「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之名,在國際上並與真正統治中國的「人民的中國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糾葛不清。反映在人民日常生活上,出國拿的護照,也非得要另外標註台灣(Taiwan)不可,否則就被當作中國(China)人看待,徒增困擾。問題根本癥結,就是亡靈憲法作祟。

最後從政治上而言,現行憲法是一部預設台灣與中國的統一為前提,剝奪台灣人民決定自己命運權利的虛擬統一憲法。詳言之,1991年第一階段憲改宣稱係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為前提。並昧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49年10月1日起已建國的歷史事實,將中華民國虛擬地分為台灣與中國大陸兩個地區,從而不主張甚至反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是以中華民國為名的大中國的一部分。在此「一國(中華民國)兩區(台灣/大陸地區)」的概念裡,台灣毫無國格,不過是個地理名詞。更嚴重的是,由於這個虛擬的中華民國主張的領域與其他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蒙古國)的領土重疊,導致台灣欲以中華民國走入國際社會,困難重重。

綜上所述,面對這部大中國憲法、亡靈憲法與虛擬統一憲法,用「整組壞光光」形容,亦非過言。憲政改革該有的幅度,已遠超越目前朝野所主張的範疇之外。只是務實而言,當代民主政治畢竟還是妥協與漸進的產物,所謂畢其功於一役,只是政治妄想。本屆立法院的所開啟的「憲改之窗」究竟能處理到什麼程度?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改國徽,這回該聽中國國民黨的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大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1.17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王美惠日前連署提出《政黨法第14條修正草案》,禁止政黨標章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預計將於本週送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案。對此提案,黨徽與國徽高度近似的中國國民黨旋即對號入座,表示此乃操作意識形態之舉,並建議「直接提案修改國徽」。尤其,中國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更籲請執政黨「有種就去改國徽」云云,令人耳目一新。

就法理而論,公私畢竟有別。不管是公司、民間法人抑或商標,其名稱或標誌不得與政府機關相同或近似,本來是個簡單道理。例如《公司法》第18條規定公司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有關之名稱;《商標法》第30條也明定商標若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國旗、國徽,不得註冊。

循此邏輯,性質屬民間社團法人的政黨,並非政府機關,其使用標章當然也不得與國旗、國徽相同或近似。由此觀之,前述立委陳明文、王美惠的修法提案,意圖將相同概念移植至政黨法範疇,以避免國黨不分、混淆世人,的確有其根據。

只是由戰後台灣史角度來看,尤其是繼受中華民國法制與歷經黨國威權體制的影響下,問題就略顯曲折複雜。詳言之,權且參閱1952年10月4日中國青年反共救國成立之際的相關報導,根據當天《聯合報》記載,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團徽的意義為「本團團徽中為青天白日,乃中國國民黨黨徽,中國國民黨為國民革命奮鬥垂六十年,有中國國民黨始有中華民國,團徽中央之黨徽,在於啟示中國青年,明瞭中華民國之本源,從知報國之道…」云云。

言下之意,在於堂而皇之地坦白承認青天白日乃黨徽,中國國民黨認為「有中國國民黨始有中華民國」,其存在猶如「中華民國之本源」。

號稱1947年12月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早已揭櫫政黨平等原則,即便是中國國民黨,理論上也不再享有法制上特殊優越地位。然而矛盾的是,在若干憲法條文裡,還是有濃厚偏袒中國國民黨氣息。例如憲法本文前言稱「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亦即將民國肇建之功由該黨總裁孫中山一人所獨攬,而罔顧1912年2月被譽為「世界之第二華盛頓,中華民國之第一之偉業」的第一號政治頭人乃袁世凱大總統。

再者,憲法本文第1條推崇「三民主義」、第6條又刻意把該黨黨徽「青天白日」綁標於國旗「左上角」,這些條文設計莫不充分洋溢著國民黨至上意味,連帶著使得憲法第7條政黨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成為了尷尬且諷刺的存在。

早在1940年就加入中國國民黨,黨證為「天字第00339號」的「黨產研究之父」傅正老師,於1960年《自由中國》雜誌裡就曾鏗鏘有力地直言剖析「國民黨把持中國政權十幾年來,期間雖經歷軍政、訓政而憲政,但卻始終以革命英雄自居,以為天下是老子打來的,中華民國只是國民黨一黨的私產」等語,恰好揭露中國國民黨人「『先有黨徽,再有國徽』是中華民國發展、興壯的順序,國民黨創建中華民國是一項歷史事實,黨徽的設計更象徵了對當時革命先烈的尊敬與緬懷」等論調裡蘊藏的不健康黨國優越心態。

將場景拉回第10屆立法院。立委陳明文、王美惠等提出《政黨法第14條修正草案》,禁止政黨標章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值得支持。但今日中國國民黨既然主動拋出「直接提案修改國徽」想法,此也不失為可行之道。

尤其,《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從1954年10月23日公布施行以來從未歷經修正,從蔣中正總統時代用到蔡英文總統時代,也算是法制上的世界級荒謬,此刻不修,還待何時?

欣見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業於今年10月提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2條及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2條擬修正為「中華民國之國徽,由內政部以表彰台灣意象之圖騰設計之,並經立法院同意定之」,令人眼睛一亮。既然高舉「護台灣、保民主」標語的中國國民黨人也支持修改國徽,順此良善政治氛圍,盼朝野應該儘速攜手協力,共同促成修法為是。

2020年11月6日 星期五

「陳水扁的好話」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2020.11.06

陳前總統日前公開稱「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我任內沒有關新聞台」,頗受國民黨人、中國政府高度嘉許。繼北市議員羅智強於十月十五日在臉書稱「這是我聽過,陳水扁說的最好的一句話」後,中國《環球時報》網站更接力大力宣揚,於是乎,在華文網路裡,「陳水扁說出『最好的一句話』」就此定調。

陳前總統這兩句被吹捧的話,實則問題重重。所謂「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似指「若中天不予換照,只會有一種聲音」。試問今日台灣的新聞自由,有如此不堪乎?權參美國國務院今年三月發布的《二○一九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即指出,憲法保障表達自由,其中包括新聞自由,台灣政府一般而言尊重這項權利。獨立的媒體、有效的司法體制,加上運作良好的民主政體,共同維護表達自由。由此觀之,台灣的新聞自由,獲高度評價。一家有線電視台的執照失效,怎會釀成「只會有一種聲音」?這個擔憂,顯屬無稽。

其次,關於「我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等語,也頗值得玩味。按NCC成立於二○○六年二月,雖隸屬行政院,當時卻因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在民進黨政府居國會少數席次下,首屆NCC屢屢與行政院立場相左,違失不斷。即便二○○六年七月經司法院釋字六一三號解釋,以「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為由,宣告通傳會組織法第四條違憲。只是,由於首屆NCC委員並未隨著釋憲結果去職,反而「忍辱負重」地當好當滿,直到二○○八年八月任期結束才告終。這個時點,已進入馬總統時期。所謂「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箇中關鍵在於扁政府根本「管不動」,連想拿回的中廣頻道都遭抵制延宕,遑論介入新聞台執照換發。記憶力超凡的陳前總統,連這段往事都遺忘,令人擔憂。

以中國為首的境外勢力,利用民主國家開放社會進行「紅色滲透」,乃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的最大威脅。法治國家一切講求證據,NCC屆時究竟用什麼理由、拿什麼證據來准駁中天執照換發,且讓國人靜候結果。只是在此時刻,向來為中國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賣力引用陳前總統的「好話」來鼓吹新聞自由。二○二○年末目睹如此荒誕異象,怎不令人唏噓而苦笑?

2020年11月3日 星期二

陈水扁「最好的一句话」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思想坦克/天將奔烈 2020.11.03

針對備受世人關注的中天有線電視台換照案,前總統陳水扁日前也發表高見,宣稱「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云云,似乎顯露出力挺中天電視台態度。

對此,台北市議員、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先於10月15日在臉書特別嘉許陳前總統,稱「這是我聽過,陳水扁說的最好的一句話」。接著,經幾個特定媒體廣為傳遞後,連中國《環球時報》網站也樂於引用報導,令人訝異。於是乎,在華文網路檢索世界裡,「陈水扁说出“最好的一句话”」就此定調。只是遺憾的是,陳前總統被吹捧的這兩句這帥話,實則問題重重。

「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沒根據的無稽之談

首先,陳前總統所謂「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云云。言下之意,似指「若中天電視台不予換照,則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當代台灣的新聞自由,是否如此不堪乎?美國國務院於今年3月11日所發布的《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姑可權參。

這份報告指出,(我國)憲法保障表達自由,其中包括新聞自由,台灣政府一般而言尊重這項權利。獨立的媒體、有效的司法體制,加上運作良好的民主政體,共同維護表達自由。新聞與媒體自由,包括網路媒體:媒體獨立且活躍,自由表達各種意見。另外,美國國務院也指出「沒有台灣當局限制媒體自由的報告」,總的來說,台灣的新聞自由,獲得高度評價。一家有線電視台的執照失效,即釀成「台灣只會有一種聲音」?陳前總統的擔憂,顯屬毫無根據、且悖離台灣多元混亂媒體現況的無稽之談。

針對電子媒體,台灣相關廣電法令設有審查機制,這份報告也精確地掌握。並精準地闡述「關於審查制度的憂慮,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透過位於中國的母公司憑藉商業利益對台灣各家新聞媒體進行審查」,不致以此審查機制遽然否定台灣高度自由的新聞環境。

只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裡,美國國務院罕見以相當大篇幅介紹台灣旺旺中時集團牽涉的問題。一方面提到「中國高層官員利用第四屆北京─台灣媒體人峰會號召台灣各媒體透過他們的報導來促進中國的政治利益」、「這場在北京舉辦的峰會,是由中國國營企業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和台灣旺旺中時集團共同主辦」;另一方面則提及台灣旺旺中時集團以訴訟威脅英國《金融時報》一名駐台記者、《中央通訊社》與《蘋果日報》事件。

針對此舉,美國國務院並引用「無國界記者組織」觀點,認為旺中集團對《金融時報》記者所採取的法律行動,是對「具公信力之資深記者的『誹謗濫告』」。保外就醫的陳前總統,早已能自由接觸包括網際網路在內的各種最新訊息。倘若陳前總統能抽空上網閱讀這份報告,相信會有全然不同的體悟。

扁政府管不動第1屆通傳會,任內當然關不了新聞台

其次,陳前總統提到「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等語,表面上雖符合事實,實際上卻頗值玩味。詳言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成立於2006年2月,雖屬於行政院下轄的二級機關,當時卻因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居國會少數席次下,事實上第1屆通傳會經常刻意與行政院立場相左,且更違失不斷。

即便2006年7月經司法院釋字613號解釋以「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為由宣告《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違憲,並促成立法院後續修正《通傳會組織法》。

只是,由於違憲組成的第1屆通傳會並未隨著2006年7月經司法院釋字613號解釋作成而斷然去職,而係選擇繼續「忍辱負重」地當好當滿任期,直到2008年8月才告終焉。這個時點,已是進入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

綜上所述,陳前總統所謂「他任內沒有關新聞台」云云雖屬事實,但箇中癥結在於陳水扁政府根本「管不動」由泛藍多數國會比例所推舉的第1屆通傳會,連想拿回的中廣頻道都遭通傳會延宕而遙遙無期,更遑論介入新聞台執照換發決策。倘若陳前總統能以「NCC 十大違失」當作關鍵字查詢Google,2007年4月那些行政院與通傳會彼此對抗的陳年往事,旋即唾手可得。

文末,再回到《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台灣部分有關新聞自由的相關敘述。當代台灣新聞媒體各種弊病叢生,固然是不爭事實。但根據美國觀察與台灣近年經驗,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首的境外勢力,利用民主國家開放社會進行肆無忌憚的滲透,可謂是當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最大的威脅與挑戰。法治國家,一切講證據。通傳會屆時究竟用什麼理由、拿什麼證據來准駁中天電視台的執照換發,且讓我們靜候結果出爐。

只是在如此關鍵時刻,向來為中國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沈不住氣地拼命隔海賣力助攻,刻意引用陳前總統的「好話」來鼓吹新聞自由。2020年末能目睹如此荒誕錯亂的異象,怎不令人無奈苦笑?

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活動紀錄】1024「戰鬥為民主——反紅色滲透的世界經驗」永社新冷戰系列座談會(二)



【座談會資訊】
時間:2020/10/24(六) 10:00~12:30
地點:台灣教授協會 B1會議室
共同主辦:永社、台灣教授協會
視覺設計:褚婉琳

致詞人:黃帝穎/律師、永社理事長、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主持人:鄭文龍/律師、永社常務理事

引言人:張雁翔/律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博士

與談人:王思為/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副教授
    江雅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楊聰榮/台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副教授


【影像紀錄】

Youtube影片清單連結:


【座談會資料】

主辦單位團體簡介
〈言論自由與仇恨言論─兩種民主模式的比較與嘗試〉
〈建立民主防火牆─言論自由與防衛性民主〉
〈仇恨犯罪與言論自由〉
〈美國例外論與言論自由〉



林佳和教授投影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引用)


楊聰榮教授投影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或引用)


【活動照片】

更多活動照片請見永社臉書相簿:

尋找下一個台積電

江雅綺(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智慧科技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永社理事)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 2020.11.02

美國即將選出下一任總統,無論誰當選,未來政策都主導著世界局勢的發展。但不變的是,過去一年中美科技戰的發展,證諸知識經濟時代,掌握關鍵技術與智財的重要性。美國手握關鍵技術的無形智財權,就控制了這些技術的硬體製造和周遭開發應用,連帶就可任意影響全球供應鏈的環節,充分顯示創新與智財在經濟發展的關鍵地位。

不管美國下一任總統是誰,值此美中競爭的大環境下,台灣政府小心翼翼的維持發展空間,成為中美科技戰的贏家。超過一兆的台商資金回流台灣、台積電成為各國爭相拉攏的護國神山。

這樣的成果固然值得肯定,但大家更關心的是:如何在未來這詭譎萬變的經濟重組時代,持續維持台灣的優勢?如果我們從中美科技戰有任何心得,那就是關鍵科技的掌握將是發展經濟的契機,而誰有最大幅度的科技與創新,就決定了下一個世代的位置。

但說易行難,究竟如何力求科技創新?況且資源有限,究竟哪個領域的創新科技最符合台灣社會的前瞻需求?回顧一九八○年代,台灣政府從美國請回張忠謀擔任工業技術研究院的院長,之後成立了台積電,進而帶動了台灣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最終形成了全世界數一數二完整的IC產業聚落。這個成功的產業政策故事,已經成為大家耳熟能詳的典範。

較少人提及的則是,自從二○一六年以來,政府對綠色能源與能源安全的重視,連帶提振了台灣綠能產業的發展。例如透過離岸風電國產化的政策,不僅藉由外商拉動台灣本土製造業的發展,同時由於新產業的資金與法務需求龐大,也帶來許多跨領域的就業機會。

基於目前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關聯性,成功的產業政策,必然涉及國家的科技政策規劃。而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明定政府每四年必須綜合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情形及區域均衡發展,制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並透過「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廣納各界意見。四年一次的會議,正是由下而上、全民參與國家科技政策與資源分配的重要機制。

筆者注意到,今年(二○二○年)十二月即將舉辦的「第十一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分為四大議題,包括:「人才與價值創造」、「科研與前瞻」、「經濟與創新」、「安心社會與智慧生活」,並規劃小組會議、公共論壇及線上直播等方式,讓各界專家與有志公民,都能參與討論。以「經濟與創新」為例,正是型塑台灣對於未來創新經濟產業政策的核心主題,是「尋找下一個台積電」的旅程。

「尋找下一個台積電」,不僅關乎國家的位置,更和產業、個人息息相關。前不久,有一則新聞比較今年台韓前十大富豪,台灣平均年紀七十二歲,比韓國年長十三歲。而韓國的年輕富豪,主要是從網路、遊戲業崛起。台灣今年也進入5G元年,未來是不是能有一波新的年輕產業領袖崛起,令人期待。

媒體與公共意見形成

林佳和(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澄社社長、永社監事)

蘋果日報/蘋評理 2020.11.01

沒有媒體、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民主可言。但有媒體與新聞自由,往往不會讓民主提昇,甚至更糟,無疑兩難。憲法學的新聞自由講的簡單:個別說法或觀點,乃至於整體的,媒體本身立場與傾向之決定,都在新聞自由保障之列,即便保守反動或逆時代潮流。媒體自律?外部監理?如真有此舉,如何在新聞自由理解下,小心翼翼地監督又維護?

媒體對公眾公共意見的形成,延伸至民主決定,有著關鍵的影響。歐洲新聞守則強調,尊重事實,維護人性尊嚴,符合事實的報導公共性,作為媒體最高原則,特別在選舉新聞處理上,必須提供給公眾包括「媒體自己所不贊同的見解與言論」。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到,媒體必須獨立,不應任由「單一群體」來決定什麼該播出與說出;對於所有社會力量,都應在媒體組織中擁有一定的影響,媒體必須在內容適當、專業性與相互尊重間,努力維繫最低限度的均衡。簡單說:對於公共意見與意志的形成,媒體必須負起責任。

媒體引導誤導製造成見

說比唱還好聽。事實上,不僅台灣,各國都深受其擾,日日上演「教科書般的末日警世版」。2016新年,德國科隆火車站周遭數千件性騷擾、疑似性侵害報案,32%報導提及犯罪嫌疑人為北非、阿拉伯或其他「外籍背景」,但既無來源出處,也沒有任何證據,即便警方不斷說事實非如此。典型「性犯罪文化標籤化」,通往「男性移民對白種女性之性暴力威脅」,影響可想而知:仇外與歧視,竟成理所當然。

媒體引導下,人們往往傾向於接受特定訊息(找同溫層),即便自身對之沒有經驗與理解。2011年的英國,媒體大幅報導身心障礙者詐取社會救助,「涉案身障者可能有10-70%」,有報導高達75%,其實官方統計根本只有0.5%,相距豈止百倍。格拉斯哥大學的研究遺憾表示,木已成舟,成見已定。

知名「華盛頓特區8歲黑人兒童吸毒」報導,使《華盛頓郵報》記者榮膺1981年普立茲獎,世人盡知,這是美國版腳尾飯假新聞。北卡羅萊納大學實驗,讓兩組大學生閱讀,一組事前告知是假新聞,另一組則在閱讀後方透露真相。結果發現,雖有差距,但兩組都有很高比例相信「華盛頓特區黑人社區環境使毒品嚴重」,幾深信不疑。研究者發現,面對澄清、事實呈現,讀者要有勇氣與自省,才可能修正自己原先「成見」,事實上很少人能辦到。

史丹佛大學針對死刑議題,讓原本支持或反對死刑者,同時閱讀正反面嚴謹的說法與數據。不出所料:他們只是各自強化「原先信仰」,並深信與自己想法相近的說法與數據,「遠比對方在科學上來得更有說服力」。研究者Elizabeth Kolbert不禁問到:為何事實不會改變我們的想法?特別是媒體提供的事實?假新聞的嚴重後果是:再沒人相信事實。

2016美國大選,20則惡名昭彰的網路假新聞,遠比其他正經且嚴謹報導,傳播更遠、影響更深。法國總統大選,馬克宏被假訊息指為同性戀者,在法國、美國或土耳其網路上,尤其是推特與線上新聞,超過1萬7000篇文章散布,相對的,一般廣電平面媒體極少著墨。網路言論只要越受傳統媒體處理與青睞,媒體報導就會越被之影響與牽引,無異雪上加霜。線上辯論文化,休士頓大學傳播學者桑塔納研究,只要用語越不禮貌而粗鄙,人們觀點就會越偏激,參與者匿名,例如談移民,就有過半以上言論,幾達誹謗、侮辱或直至種族歧視,就算顯名,在美國亦有近30%操此風格。

別忘了,即便是網路言論平台或自媒體,不僅有言論自由,一般咸認亦屬新聞自由保障範疇。我們是否迎來,對民主與言論更糟的時代?

中天換照回歸法律審查

近來中天新聞台換照爭議,不妨回歸相關法律之審查內容,不必太多其言論正確與否的判斷解讀,雖然說,相關事證看來,其對台灣民主與意見市場之傷害,明顯可見,但關台收頻與否,仍是嚴謹法律問題。倒是媒體對公共意見形成的影響,才是真正難題,不僅國家安全與抵禦外敵,也包括政經社文化各領域的不同議題,都須更加關注。

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會後新聞稿】1025台灣撐港遊行 釋放香港12手足

台灣撐港遊行.全球集氣要求釋放十二手足

今日(10/25),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永社,七個台灣的公民團體共同響應香港「12港人關注組」發起的全球串連,在台北舉辦「1025台灣撐港遊行」共同聲援十二位被送中港人,人潮最高峰時達3000人次,民眾帶著自製標語來現場,喊口號的反應極為熱烈。


遊行集合時間為下午兩點,大批群眾陸續在忠孝復興捷運站前廣場集合。


主持人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說,12名參與反送中的抗爭者是在今年8月23日,疑似潛逃台灣的途中被逮捕至中國的,至今滿兩個月仍在秘密關押,狀況未明朗,令人憂心。她說,在這個週末在全球超過20個城市發起超過30場聲援十二港人的行動;而台灣因為在世界上的防疫表現優良,因此也成為少數能夠舉辦遊行的地方。希望台灣民眾今天可以加入遊行,一同聲援被中國監禁的12位港人。


在遊行出發前,台灣跨黨派政治人物亦熱烈現身於現場聲援活動。自由台灣黨黨主席羅宜提到,中國對於香港的打壓越來越嚴重,港版國安法出爐後,香港的集會自由被大幅求限縮。他強調,台灣與香港同樣受中国的殖民侵略,所以在台灣的我們要不停舉辦聲援香港的活動,予以香港更多協助。


長期協助香港抗爭者的台灣義務律師團發言人林俊宏律師認為,十二港人被中國當局秘密關押兩個月期間,沒有會見律師與通信的合法權利,已經沒辦法再給這些香港人合理正當的程序,更逕自指定代表律師,並控告「偷越國境罪」及「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他呼籲更多人出來聲援,讓中國知道,不合法的行為被唾棄的;這樣的行動,正是團結全世界的力量,讓人權法治開花結果,抗衡這些使用暴力的國家。


綠黨秘書長張竹芩指出,生活在香港的人的多辛苦,是生活在台灣的我們很難理解的,然而,不管暴政的壓迫發生在哪一個國家,都會有鄰近國家的人民一起來聲援。她認為,這代表民主跟自由,是全體人類共同追求的目標;只要你是個人,就能理解這種追求自由的渴望。


時代力量國際部主任劉仕傑表示,時代力量會持續呼籲港澳條例第18條的修法,希望能夠提供來台灣尋求庇護的香港人多一點法制上的保障。


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則鼓勵香港人:「你們沒有錯,爭取自由沒有錯,爭取民主沒有錯!」她提到,台灣只是一個小島,曾經經歷過很多政府的統治,這一路走來不容易,只要能夠持續的發聲,勇敢的站出來,有一天自由民主就會在我們的手上。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指出,這十二位香港人,願意冒險離開家鄉,追求的是免於恐懼的自由,追求的是實現民主的自由、實現夢想的自由,就跟我們每個人追求的自由一樣。他呼籲大家持續關注這十二個香港的朋友,不要讓他們陷落在無盡的黑牢裡。面對中國持續的打壓,越來越恐怖的手段,台灣會與香港同在對抗壓迫的第一線。


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同時也是國會香港連線副會長的洪申翰委員表示,中國對香港的打壓,這不會是最後一次,對於暴政,我們只能比氣長。這一條就是亞太守衛民主、對抗壓迫,最重要的戰線。而台灣作為亞太地區的一員,對於各地受到北京壓迫的國家,我們要結成網絡、把手牽在一起,做好準備,面對這個沒有下限的強權,這是我們無可逃避的責任,要讓讓民主在亞太開出花朵。


國會香港連線會長林昶佐委員提到,在中國,不只是十二港人被消失、被逮捕,被關押的人是大有人在。他呼籲,各國應該串連起來,設立亞洲人權法院,而且台灣是最適合談這件事的國家——台灣有非常特別的子民,非常特別的角色,能夠實現關鍵的力量,參與到推進全世界人權的工作。


台灣推動泰國民主聯盟發言人那琪(Thachaporn Supparatanapinyo)表示,過去一年多來,在香港發生的事,在過去幾個星期以來正在泰國發生。被中國逮捕的十二位港人,不只是個數字,他們代表著所有受到不法關押的人們,他們也代表著所有追求自由的鬥士,「十二港人就是我們,我們都是十二港人。」


在短講之後,蔡瑞月文化基金會以經典舞碼〈傀儡上陣〉,聲援遭到中國政府無情關押兩個月的十二港人。這個舞碼描述過去舞蹈家蔡瑞月被白色恐怖極權關押,在失去自由的夜晚中思念孩子;如今,中國極權暴力逮捕十二位香港的孩子,就如同蔡瑞月老師與孩子不得相聚的痛苦,綿綿無盡的思念,何日能再見?表演最後,舞者呼喊十二位港人的姓名,高呼他們無罪,呼籲中國政府將他們立即釋放。


遊行路線從台北忠孝復興捷運站前廣場,接下來,沿著忠孝東路往東方直行。沿途的短講者包括台北市議員林亮君、林穎孟和邱威傑,及各個聲援團體的代表如援港會的理事吳崢、勞工陣線的孫友聯等。


由於中國在台灣並無官方代表的辦事處,所以遊行隊伍走到中國銀行前,進行短講與呼喊口號,意即向中國政府表達兩個最重要的訴求:一、立即釋放12港人回港;二、確保政治犯的基本權利,包括自行選擇法律代表的權利、接受醫治的權利,以及與外界通訊的權利。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將十二港人一一大聲唱名,強調他們並非「非法偷渡客」,而是在其生命、生存權、人性尊嚴遭到威脅時尋求存活的理性人。他提醒台灣人,許多的新疆維吾爾人、西藏自焚者、台灣的李明哲、中國維權律師等都同樣遭受中國的壓迫,也都是我們的手足,必須持續關注,守衛台灣。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以藏語勉勵身處世界各地的每一位西藏人,謹記自己代表著仍在西藏受苦的600萬藏人,謹記流亡在外藏人的目的是學習民主自由,以建立自由的西藏。同時,他亦關切十二位被送中港人的處境,呼籲所有被極權壓迫者互相聲援,共同追求民主和自由。


短暫停留後,遊行隊伍繼續前進。在「願榮光歸香港」的音樂中,群眾抵達港辦。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法務主任王曦表示,台權會作為倡議庇護機制的團體,必須再次強調我國政府在庇護機制上仍有缺漏,尤其是次活動聲援的十二位手足原以台灣為目的地,若當初成功抵台,將沒有合法簽證,其基本人權的保障成疑。所以她鄭重呼籲台灣政府,將制度缺漏補足是無可迴避的政治責任,政府必須讓「所有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都有基本權利的保障,包含基本通訊權、食宿的基本保障、會見律師的程序保障等。她認為,對求助港人應採「該救就救」的原則,不應區分入境途徑,並逐步建立起明文機制,予以保密,確保其在台的基本人權。


台灣公民陣線成員陳估熊感性地說,我們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我們要有成為亞太民主自由基地的自覺,台灣人可以發揮想像力,在國際上拉起人權戰線,打一場漂亮的戰役,聯合所有弱小的、受壓迫的,扳倒巨大的不義。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期盼,台灣雖然在許多國際平台上遭到排除,但台灣不可妄自菲薄,應該利用身為APEC成員國的身分,蔡英文總統應擔起維護亞太區域自由、民主、人權的角色與責任,在今年APEC會議上提出亞太人權法院倡議,讓基於自由民主的價值聯盟,成為區域經貿整合的第一步,反制港版國安法對全球和平秩序帶來的威脅與破壞。


台灣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李芃萱認為,雖然台灣民主也可能會有莫大風險,但是台灣是有能力支援其他國家的;做為距離香港最近的自由國家,台灣會是撐港國際線當中非常重要的一份子。她提到,很多香港人,尤其是年輕人,就算到了台灣,也只有居留身分,就算台灣容許和平抗爭,如果他們因為抗爭被捕,就會被送回香港,在香港自由之前,這個就會是非常恐怖的事。支持香港人是台灣人責無旁貸的責任,請各位繼續跟香港人站在一起,一起走這條抗爭的路。


最後,大會主持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重申遊行的七項 #全球共同聲援內容,包含:一、立即釋放十二港人;二、停止秘密關押;三、停止阻撓家屬律師面見當事人;四、公開官派律師身份;五、安排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六、公開船隻雷達紀錄;以及,七、香港官員與家屬會面並予以協助。她亦說明台灣公民社會向台灣政府呼籲的兩大訴求:一、對任何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台灣政府應予保密,並建立明確法制保障其基本人權;以及,二、推動國際社會建立亞太人權機制,拆掉港版國安法。

在此起彼落相互呼應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聲中,今年台灣撐港遊行正式落幕。

#Save12HKYouth
#BringThem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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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訴求:

#全球共同聲援內容|我們要求中國和香港政府:
 1. 立即釋放12港人。
 2. 停止秘密關押。
 3. 停止阻撓家屬律師面見當事人。
 4. 公開官派律師身份。
 5. 安排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
 6. 公開船隻雷達紀錄。
 7. 香港官員與家屬會面並予以協助。

#撐港台灣線|我們呼籲台灣政府與國際社會:
 1. 對任何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台灣政府應予保密,並建立明確法制保障其基本人權。
 2. 推動國際社會建立亞太人權機制,拆掉港版國安法。

▌遊行路線:
[起點] 忠孝復興捷運站2號出口 一樓廣場→ 捷運市政府站→ 中國銀行→ 台北市政府→ [終點] 香港經貿辦事處
路線圖:https://bit.ly/37s6aTO